一、关于计划工作转轨的几点思考(论文文献综述)
伍家文[1](2009)在《我国新时期中学英语课程改革与发展研究》文中研究指明课程是教育的核心,是实现教育目标的基本途径,教育的内容、价值取向主要是通过课程来体现和实施的。中学英语课程是中学英语教育的核心,是中学英语教育价值的具体体现,是实现中学英语教育目标的基本载体。本文从课程论的角度梳理了我国1978年到2008年这段历史时期(为行文方便,本文将这一时期简称为“新时期”)中学英语课程实践改革与发展的历程,具体分析了这一时期我国中学英语教学大纲(课程标准)、英语教材、教学法和教学评价等课程要素的发展变化及特点,总结历史的经验教训,并以此为基础探讨了我国中学英语课程改革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在借鉴历史经验的基础上,对我国中学英语新课程改革的进一步深化提出了具体的对策及相关理论。全文分为六章:第一章,绪论。介绍了本研究的内容、意义、理论和方法以及论文的基本框架。第二章,文献综述。全面分析了相关研究的现状,总结了学术界在我国中学英语课程改革与发展的历史研究中已经取得的成就和不足,阐明了本研究欲弥补的薄弱环节。第三章,新时期中学英语课程理论的发展。阐述了中学英语课程及相关概念的发展。在梳理、分析英语课程及其相关概念如教学大纲(课程标准)、英语教材、英语教学法、英语教学评价等概念演进历程的基础上,厘清这些概念的实质,掌握我国新时期中学英语课程理论发展的脉络,把握中学英语课程理论研究的最新动态和趋势,提出适合我国中学英语课程实际的理论观点,以便为研究我国新时期中学英语课程的改革与发展奠定基础。第四章,新时期中学英语课程改革与发展的轨迹。阐述了我国新时期中学英语课程改革与发展的轨迹,按照这一时期我国中学英语课程改革与发展的历史实际,从社会政治、经济、文化、教育发展的角度分析了每一阶段中学英语课程改革与发展的社会背景以及采取的具体的课程措施,分析、总结了各阶段中学英语课程改革与发展的特点和存在的问题。第五章,新时期中学英语课程基本要素的具体实践及分析。分别对中学英语教学大纲(课程标准)的制定、英语教材的使用、英语教学法的应用、教学评价方式的改变等课程要素改革与发展的历史进行了较深入的梳理和分析,以进一步阐述我国新时期中学英语课程改革与发展的具体实践。同时对我国中学英语教学大纲(课程标准)、教材、教法、教学评价等课程要素在改革与发展中出现的一些焦点问题进行了分析,特别是对我国中学英语新课程改革中所倡导的教学理念和教学方法、教材多元化、评价方式多样化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和研究,提出了解决这些问题的对策和建议。第六章,对我国新时期中学英语课程改革与发展的几点思考。在全面分析、总结我国新时期中学英语课程改革与发展的历史经验和教训的基础上,针对中学英语课程改革与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特别是中学英语教学中出现的“费时低效”和“英语过热”的问题和现象,指出要确保我国中学英语课程改革的成功,就必须对我国现有的英语教育体制进行相应的改革,建立适合我国实情的中学英语课程理论,准确定位我国中学英语课程的性质和功能,建立和中学英语新课程相配套的英语测试体系。另外,课程发展必须重视教师专业的发展,课程改革要以教师专业发展为基础。
李其成[2](2019)在《中央和地方金融监管权配置问题研究》文中指出中央与地方金融监管权配置问题的核心是金融监管权在中央和地方政府之间是否需要以及应该如何配置。中国金融行业的发展,尤其是金融混业经营、金融创新以及地方金融业的繁荣,对中国现有中央集权垂直式的监管权力配置模式提出了巨大挑战,现有监管模式已经不能适应金融业的剧烈变化。当前各国都在着力加强对金融整体性风险的防范,如何对新型金融活动进行有效监管是亟需解决的问题。中国过去对于金融监管体制的研究都相对集中在中央一级政府部门间金融监管权的配置上,对地方政府能否享有以及如何享有金融监管权问题的研究相对缺乏。面对市场的新变化,地方政府实际已广泛参与到了地方金融监管之上,承担着属地风险处置责任和维稳第一责任。但不同地方金融监管模式差异较大,尚未形成成熟统一的模式,且地方政府金融监管权在定位、正当性、内容等重要问题上仍有待进一步研究。研究地方政府及其部门能否享有以及如何行使金融监管权,应首先明确金融监管权的性质、地位、特征等问题。金融监管权的根本属性是公权力,并呈现多元性与多重性特征,这决定了其行使需要合理配置。在权力的配置过程中,中央政府部门之间的权力配置以权力的“功能性”理论为基础,而监管权力在中央和地方政府之间的配置则以“结构性”理论为理论基础。在“结构性”理论下,我国金融市场、权力结构、政府职能等因素共同决定并创生了中国进行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迫切内在需求,其中地方金融业的发展状况是第一大动因,地方政府的金融竞争是直接动力,维护金融安全是根本目的,而国家权力结构改革是其政治背景。我国现有监管模式的形成有其特殊的历史和国情条件。地方政府金融监管权的配置状况及其得失,对现有配置模式的建构和完善有重要意义。作为国家公权力之一的金融监管权,是国家权力体系中的一部分,服从并深受国家权力央地分配的制约。具体到金融领域,其历程可总结为:从金融中央集权到有限的地方竞争——中央逐渐削弱地方政府对金融行业的影响力——为应对全球局势而进一步向中央集中——金融领域市场化改革之路确立。当前,坚决走市场化道路,应是最大的国情,亟需金融监管权配置模式改革与之适应。中国当前监管模式为中央“一行两会”为主体、多头分工式的中央一级金融监管,中央监管权在地方通过地方派出机构履行职能,权力主要集中于中央一级,存在协调不力、监管真空、限制创新、制约发展等突出问题,亟需向地方政府配置权力,让地方政府参与监管,弥补中央政府监管的不足。当前地方政府通过中央政府及其部门政策、文件等方式获得一定的金融监管权,是一种实用主义做法,虽无法律、法规明确、具体的授权,但有模糊的事实上的监管权力。国家最新政策明确了地方政府金融监管的属地风险处置责任和维稳第一责任,呈现了双层监管的发展趋势。中国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模式发展至今,已经明显不能适应市场化的需求,存在诸多的困境。地方政府缺乏法定的金融监管权,对于金融监管事务的参与,均是通过中央行政管理部门的个别授权,或地方政府的主动承担,缺乏制度化、体系化的权力配置。这种监管权集中于中央一级的配置模式,不论是应对传统金融模式及其创新,还是应对发展迅猛的互联网金融和金融科技,都力不从心。其中最关键的缺陷在于地方金融监管权的合法性危机,导致监管对象覆盖不足、制度弹性缺失、地方立法权缺位、责任不明等问题。就央地分权而言,世界上现存在分权型多层监管模式以及单层监管两种模式,前者以美国和加拿大为典型,后者是大多数国家采用的监管模式。美国和加拿大存在联邦政府和地方政府两级金融监管机构,各自在金融监管的事务中发挥了关键作用。英、德、日等国均为非典型的金融监管央地分权模式,仍以中央政府监管为主。总体而言,其他国家或地区金融监管央地分权模式之于中国的启示,在于其权力配置方式和依据的法治化。相比较而言,中国地方政府并非完全不存在金融监管权,但在中国现有配置模式中,除个别地区通过地方法规形式予以确定之外,均是行政式的、实用主义的配置模式,缺乏法治化的特征。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启示还在于其无论何种央地配置模式,并不存在优劣之分,只有与国情合适与否。央地分层的监管体制与中央集权式的监管体制,受到联邦制或单一制国家形式的极大影响,但是二者并非一一对应,最终决定其模式的,是一国的金融市场及金融制度赖以存在的整个国情。地方政府金融监管权实用主义配置的现实,已经显着表明向其配置权力的必要性。而地方政府金融监管权配置的制度化,应该在重新厘清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动因、目标、价值及原则的基础上,将地方政府金融监管权的首要价值定位于维护地方金融市场的安全稳定;其次要有利于提升金融监管的效率;最后,还应有利于实现地方经济民主。而地方金融监管权配置的目标,则是实现金融监管权理论上的结构化、制度上的法治化和实践中的高效率。为此,地方金融监管权配置应当以合理分权、依法分权和权责对等为主要原则,坚持法治化的根本路径。中国当前最根本症结并非地方政府金融监管权有无的问题,而在于法治化的缺失。考虑到地方金融市场的特殊性,依据法律的相关规定,应当充分发挥各地方权力机构的作用,通过地方立法进行地方金融监管权的配置。金融监管权主体、对象、内容的配置,应把握以下原则:主体上,要坚持地方监管机构的独立化、专业化和责任化,并建立地方统筹监管、中央指导的央地监管机构关系;内容上,必须厘清地方金融市场与政府监管之间、地方监管与中央监管之间的两个界限。此外,任何规范的有效运行都离不开其所在的制度体系,金融监管权的科学化央地配置,应当以完善的顶层权力配置为依托,改严格分业式监管为统筹式监管、完善中央与地方经济权力配置的关系、完善金融机构破产制度、国家救助制度和存款保险制度等,从而培育强大而稳健的市场机制,从根本上减少市场失灵。
席涛[3](2013)在《立法评估:评估什么和如何评估(下)——以中国立法评估为例》文中研究指明四、评估《社会保险法》对职工、企业和农民的影响限于本文集中讨论立法前评估与立法后评估的重点与问题,并不对《社会保险法》进行全面评估,主要就《社会保险法》的养老保险对职工、企业和农民的影响进行评估。之所以选择这件法律,是因为社会关注程度高,寄予期望大,但具体的社会保险缴费比例、待遇标准、基金统筹层次或财政补助措施,法律又未规定,授权国务院、地方政府规定,许多争论的问题,还没有达成一致认识。以城市社会保险调研和农村社会保险调研为例,在一项对北京、温州、东莞、吉林、太原、长沙、成都等10个大中小城市,进行的社会公平感问卷调查中,"在教育机会公平、就业公平、收入分配公平、社会保障公
韩东云[4](2020)在《中国共产党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历程研究》文中认为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我们党的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设具有强大凝聚力和吸引力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重要任务。虽然中国共产党在十八大才明确提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大战略任务,但是中国共产党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历史进程却不能仅从这个时候开始算起。这是因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所蕴含的价值思想是中国共产党的理想与信念、性质与宗旨的集中体现,在党的革命、建设和改革开放各个历史时期都可以找到源头和发展脉络。系统梳理和阐释这一历程,对于我们党在新时代更好地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中国共产党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着深刻的思想渊源。早在五百年前,空想社会主义者在批判资本主义社会的基础上对未来社会进行了积极的价值预设,他们关于未来社会的价值预设中蕴含着大量的社会主义价值思想。马克思、恩格斯在批判继承这些思想成果的基础上创立了科学社会主义,并对科学社会主义的规律性和价值性进行了论述。列宁把科学社会主义从理论变成现实,创立了世界上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斯大林在此基础上接力探索,他们在社会主义建设实践中积极弘扬社会主义价值。总的来说,空想社会主义者关于未来社会的价值预设,马克思、恩格斯关于科学社会主义的论述,列宁、斯大林关于社会主义建设的探索都蕴含着与社会主义价值相关的思想和实践成果,为中国共产党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供了思想来源。中国共产党在革命时期为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行了积极的准备。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群众进行的革命可分为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在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指导下应运而生并不断发展壮大,成功构建了以马克思主义理论为指导的价值观,并努力在革命实践中践行党的价值观,最终取得革命胜利,建立了新中国。社会主义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由局部执政转变为在全国范围内执政,并对生产资料私有制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同时确立了马克思主义理论在教育文化领域的指导思想地位,为我们党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供了基础前提。改革开放前,中国共产党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始探索。从1956年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确立至改革开放前,虽然社会主义建设经历了曲折,但是仍取得巨大的成就。我们党积极探索出了“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四个现代化’、独立自主、共同富裕”的社会主义价值观,并积极培育了“大公无私”的时代精神。在实践上,我们党不断把解放和发展社会主义生产力同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并重,独立自主进行社会主义建设,不断发挥人民群众建设社会主义的自觉能动性和注重榜样的示范作用,构建社会主义价值观取得一定的成绩。虽然我们党在1957年以后,出现了反右斗争扩大化、大跃进、人民公社运动乃至“文化大革命”的错误,但正是这些错误教育了全党,为我们党在今后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供了宝贵经验。新时期,中国共产党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发展。改革开放以后,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等党和国家领导人根据我们党在新时期的根本任务,形成了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理论。这些理论体系中,邓小平关于社会主义本质的价值性认识,江泽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中的价值蕴含,胡锦涛关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思想的深化等,都为我们党持续探索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起到推动作用。2006年,我们党第一次提出了“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指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社会主义荣辱观”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概念。并在社会主义建设和实践过程中广泛宣传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提供强大精神动力,也为我们党在新时代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奠定了物质基础和思想基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中国共产党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迅速升华。党的十八大创造性地提出了“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着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表了系列重要讲话,对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着重要的指导作用。专家学者也兴起了学习研究的热潮,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学理上得到更加充分的阐释。党和政府积极发挥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引导公众人物和家庭,依靠党的基层组织和社会组织积极开展各类实践活动;通过健全组织领导机构,提供政策与物质保障,完善法律与法规机制,建立学习教育机制,制定监督与评价机制,畅通反馈机制等,为中国共产党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供制度保障。通过系统梳理中国共产党在革命、建设和改革伟大进程中为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出的积极努力及进行的具体实践可得到一些启示,这就是在新时代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理论指导,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必须突出人民群众价值主体地位和凸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
郑青[5](2015)在《我国检察机关办案组织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检察机关办案组织是检察权运行的基本载体,与检察权运行机制相伴而生、紧密关联。检察权运行的规律和特点,决定了检察机关办案组织的具体形式和构成要素,反过来,检察权的有效运行也需要一套设置合理、运行高效的组织体系作为载体和保障。检察机关办案组织是检察机关组织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相比宏观层面的检察系统、人民检察院,检察机关办案组织是检察办案的基本单元,直接影响检察机关司法办案的质量和效率。因此,廓清检察机关办案组织的内涵与外延,剖析其本质特征和运行规律,对于构建权责明晰、制约有力、运行高效的检察权运行机制,促进检察组织体系健全完善,保障和促进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提高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出了新的重大部署,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为新一届党中央治国理政的战略布局之一。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在法治中国建设中负有重要职责。检察权的有效运行需要一套权责明确、协作紧密、制约有力、运行高效的办案模式为组织保障。当前,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社会发展呈现新趋势,人民群众对政法工作包括检察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特别是伴随司法改革深入推进,以及相关法律修改完善,检察机关面临着职能拓展、任务加重、约束趋紧、办案难度加大等一系列新形势、新挑战,使得加强检察机关办案组织建设显得尤为紧迫、极为重要。从实践层面看,我国现行法律对检察机关办案组织的规定并不完整。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以司法解释的形式,规定我国检察机关实行以“检察人员承办,办案部门负责人审核,检察长或者检察委员会决定”的办案“三级审批制”。几十年来,这种办案模式和组织形式虽然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发挥了积极作用,但难以适应法治发展和人民群众对司法公信力提升的期待。为此,从上个世纪90年代以来,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各地方检察院相继推出了主诉、主办、主任检察官等制度,在完善检察机关办案组织方面进行了初步探索。近期,中央启动了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将加强检察机关办案组织作为司法责任制改革的一个重要方面,各试点地区也紧密结合实际,在完善组织形式、运行机制等方面积极探索。但必须看到的是,这项工作是一项全新的系统工程,没有成熟经验和固定模式可以遵循,亟待从理论层面给予指导和智力支持,确保办案组织建设符合客观规律,符合检察工作实际。从理论层面看,我国学术界直接以检察机关办案组织建设为题的研究成果并不多。目前,对办案组织的研究多从两个方面切入:一是从完善司法责任制的角度,将办案组织作为司法责任制的一个方面进行研究;二是从完善检察机关组织体系角度,探讨办案组织建设与检察组织体系建设的关系。理论界和实务界大多认同检察机关办案组织是检察权运行的基本载体,其健全完善具有重要意义。但对何为检察机关办案组织、如何优化检察机关办案组织,没有统一意见。由于研究视角不一,研究方向不明确,导致对检察机关办案组织的基本概念、主要特征、基本类型上缺乏基本共识,直接影响和制约了办案组织建设的实践探索。基于以上考虑,笔者结合长期检察工作实际,立足检察机关办案组织建设的现状和改革要求,通过理论研究和实证分析,解读现行办案组织形式中存在的诸多问题,提出完善的意见建议。在理论上,尝试提出检察机关办案组织的基本概念,分析检察机关办案组织建设中需要关注的重大理论问题;在实践中,侧重分析办案组织建设的历史沿革、目前状况、改革动向,尽可能地提出科学、理性的改良样本。本文分六章对检察机关办案组织建设进行研究:第一章检察机关办案组织的概述。以“组织”和“检察组织”的概念为逻辑起点,递次解读“组织”和“检察组织”的内涵和外延,进而界定检察机关办案组织这一概念。深入剖析检察机关办案组织是案件承办权、决定权统一,权力与责任相对应这一本质,推导出检察机关办案组织应当是由检察长、检察委员会或检察官所领导和负责,若干检察人员参与和协助,依法独立行使办案决定权和承办(执行)权并承担相应责任的相对稳定的执法办案单元或团队。依据不同的标准,分析检察机关办案组织的类别,并指出各自的适用范围。第二章检察机关办案组织的历史发展。概括总结了清末、民国、革命根据地、建国初期、检察机关恢复重建等时期检察机关办案组织建设的历史沿革,在梳理各阶段办案组织的构成要素、主要形式、运行机制的基础上,对不同时期检察机关办案组织的基本情况和主要问题进行了总体评价,特别指出目前“三级审批制”下办案组织的合理性和不足。第三章检察机关办案组织的比较研究。首先,以美国、法国、德国、日本、我国台湾地区的法律规定为蓝本,以分析组织要素为方法,对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检察机关办案组织进行比较研究,得出一定的规律性认识,总结可学习借鉴之处。其次,结合我国现行法律、司法改革文件规定,分析研究我国现行审判组织的主要类型、构成要素与改革动向,比较审判组织与检察机关办案组织的异同。第四章我国检察机关办案组织改革的实证分析。区分三个阶段,系统总结近年来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各地方检察院在办案组织建设方面的主要做法和经验成效。运用文本分析和实证数据,根据本文对办案组织的定义,对各种实践样本的组织形式进行概括和横向比较,总结有益做法,分析不足及主要原因。第五章检察机关办案组织的理论基础。首先,以组织学原理为基础,从组织结构、组织环境、组织变革、组织文化等方面,论述检察机关办案组织建设需要遵循的组织理论。其次,对检察机关办案组织建设中涉及的检察权属性、检察官独立、检察一体化、检察官的客观义务等重大理论问题进行深入阐述,分析研究检察机关办案组织建设中需要遵循的基本规律。第六章我国检察机关办案组织建设的构想。在理论研究和实证分析的基础上,提出我国检察机关办案组织建设,应当实现从科层制向扁平化、从行政化向适度司法化、从内设机构为中心向以检察官为中心三个转变。通过剖析组织主体、组织权力、组织结构、组织运行等组织要素,以及检察机关办案组织建设与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的相互关系,提出办案组织重构的基本设想和路径选择。
汪传艳[6](2014)在《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研究》文中提出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投入不足、政府财政责任不明确、农民义务教育负担过重等问题是长期困扰我国农村义务教育发展的难题。2005年,我国颁布了《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从全部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教科书费、补助贫困寄宿生生活费、提高公用经费保障水平、建立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及巩固和完善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保障机制等几方面入手,将农村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此次改革对促进农村义务教育发展、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本研究以城镇化发展为背景,立足于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发展的现实需要,通过大规模问卷调研和访谈,探讨了我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改革工作取得的成效及存在的问题、剖析了产生这些问题的深层次原因,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进一步完善新机制改革工作的建议。通过研究发现,我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理顺了中央及地方各级政府的投入责任关系,保证了农村中小学校日常运转、减轻了农村家庭经济负担、确保了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然而,此项改革还存在诸多问题,这其中既有改革过程中操作不规范的问题,也有机制设计不合理的问题。具体而言,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新机制改革保障范围不全。新机制改革保障范围主要包括四项内容,许多需要正常开支的项目如代课教师工资、后勤人员工资、中心校运转资金、配套设施建设资金、债务偿还及学校维稳费用等项目都未被考虑在政策范围内,导致农村中小学校公用经费不足或造成违规列支行为。(2)公用经费拨付方式不合理。我国按照学生生均人数单一的拨款方式对学校规模、学校类型、地域类型及教育政策、教育目标等影响学校发展的内在因素及外在因素考虑不够,客观上造成部分地区、部分学校公用经费不足。其中,农村小规模学校、寄宿制学校及高寒地区学校最为严重。(3)公用经费拨付总额不足。总体上看,公用经费拨付额度仅能维持最基本的运转需要。公用经费不足的具体体现存在一定的地区差异:高寒地区主要体现为取暖费不足;中部地区主要体现为日常运转资金不足;东部地区主要体现为接收农民工随迁子女资金不足。(4)贫困寄宿生补助政策的实施存在地区差异,补助比例、受惠群体范围及补助方式均存在不合理之处:补助比例过大或过小,不能适应实际需求;部分群体因政策因素被排除在外;一次性发放现金的方式造成资金利用低效。(5)农村义务教育发展呈现出“中部塌陷”格局。较之其他地区,中部地区的县级财政在各项目的责任分担上均承担了更多的投入责任,但经济发展水平及中央政府资助力度均赶不上其他地区,从而使得中部地区的农村义务教育发展水平相对落后。(6)政府间的财政责任划分不合理。对具体项目而言,中央政府及地方政府对“分项目”的责任划分存在错位现象,将占义务教育经费大头的教师工资交由县级财政负担;而将不易核定、需要因校制宜的校舍维修改造资金交由省级财政负担。这种责任划分方式导致教师工资保障机制及校舍维修改造机制成为新机制改革成效最低的两项内容。(7)“问题导向型”改革方式对社会时代背景考虑不够。“问题导向型”改革方式拘泥于解决过去体制下存在的问题,缺少对社会发展的时代背景及农村义务教育发展的实际需要的考虑。城镇化背景下,我国农村学校布局及农村学生上学方式、就学地点都有了较大变化,新机制改革执行“城市”、“农村”两种不同的标准,使得部分农村学校、部分农村学生无法分享改革利益。通过上述研究,研究者认为,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改革应立足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发展的实际需要、立足社会发展的时代背景,建立科学、合理的拨款方式,进一步理顺政府间的财政关系,将农村义务教育学校维持运转的正常开支项目全部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内。
朱小平[7](2015)在《国家土地所有权的行使》文中指出从没收官僚资本和反革命分子房产、私房改造、革委会通告及“接管”,我国城市土地绝大部分已经变成国有。我国历次宪法均没有提及土地所有制问题,1982年现行宪法首次明确土地所有制。现行宪法修订中,认为“历来城市土地都是视为国有”,以城市建设需要为由,在计划经济思维定势下,明确了城市土地国有,之后《土地管理法》明确为城市市区的土地国有。我国城市土地国有虽然符合土地资源所有权发展方向,但当时立法准备不足,立法目的欠妥,立法欠账较多,特别是没有规定权利的行使制度,存在重大缺陷,以致产生很多弊端。1988年《宪法》修正案以来,我国通过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确立了与土地所有权分离的土地使用制度。对原私人土地所有权直接确认为土地使用权,建立了出让土地使用权和划拨土地使用权制度,形成了以土地出让为主,土地租赁、作价出资(入股)和土地授权经营为补充的有偿使用方式,建立了土地使用权收回制度。土地出让金、土地租赁和作价出资(入股)的有偿使用制度,土地使用权收回制度。从客体分类、行使主体、行使方式和行使规则等方面,逐步建立了现行国家土地所有权权利的行使体制。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国务院及地方政府,土地行政管理部门均参与了土地所有权权利的行使。我国现行国家土地所有权的行使制度是严重滞后的,采用头痛医头的方式,依附土地行政权力行使体系建立起来的,不系统不完备。总体上,权能设置上行政管理权和土地所有权没有很好的区分,行使规则没有完全体现“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的法律要求,行使效果也没有达到“国有民享”的结果,国家对地方政府行使土地所有权失范缺乏行之有效监督措施,地方政府对土地财政过度依赖,土地出让收支制度执行不严。土地国有是平均地权、消灭土地剥削的手段和措施,国家土地所有权的行使应当坚持公共面向。《宪法》有关制度对国有财产了原则性要求,坚持国家土地所有权行使的公共面向,是贯彻执行宪法的需要。国家土地所有权具有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生态等多种功能,国家土地所有权权利的行使,需要兼顾这些功能,而不是无限放大部分功能。基于土地国有的价值和宪法要求,国家土地所有权的行使应当坚持平等、区分、分离和效率原则,保障生态用地的生态效益,保证公益性建设用地的有效利用,发挥经营性建设用地的经济效益。需要构建符合我国国情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国家土地所有权设定、使用、收入和收回四项权能。土地公有是多数现代法治国家和地区的共同选择,但各国国有(公有)土地的客体、行使主体、行使方式和行使规则都清晰明了,法制化水平高。公共信托的制度理念、制定土地行使的专门法律、合理的管理方式和收益方式、有效的管理机构,保障了公有土地实现公共使用目的,公有土地成为政府调节土地市场和增加公共财政的重要手段,为我国构建国家土地所有权行使制度提供了有益借鉴。我国以市场导向的土地规划权运行机制尚未建立,土地规划权挤压下土地所有权权利边界不清晰。建立以明晰土地所有权内容为基础的土地规划权行使边界,在土地所有权自治领域内,采取更加灵活的权利行使方式。我国在建立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中,把划拨土地等同于公益性建设用地,把出让土地等同于经营性建设用地,制度建设存在明显不足,实施效果也是流弊很多。变更出让和划拨的国有土地分类方法,还原公益性建设用地和经营性建设用地的分类,以此为基础重新对国家土地所有权客体进行分类。改变“一元代表、分级行使”的国家土地所有权行使模式,为“一元所有、分级代表”模式,建立中国特色多机构、多层次分工合作的国家土地所有权的行使主体体系。由于公益性用地承载较多社会服务功能,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行使所有权的天然优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内设专门机构具体行使公益性用地所有权。为体现城市政府是城市建设的主要承担者,对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城市新区开发需要大量财力的实际,按照收支于民、用之于民的思路,应由城市政府主要行使经营性建设用地所有权权利。参照分税制改革思路,按照中央和地方财权与事权匹配的原则,中央、省、市、县分别代表国家行使经营性建设用地所有权,具体可以授权城市土地资产经营公司承担。改革现有城市土地储备机构,还原其经营城市经营性建设用地的本来面目。剖析国家土地所有权关系的国家角色,明晰国家作为社会管理者的身份和作为土地所有权主体角色的差异,防止两种角色相互蹿借。按照公益性用地和经营性建设用地分别行使体制,在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国务院通过制定法律、行政法规和有关决定的基础上,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具体实施划拨和管理公益性建设用地,保障公益性建设用地的有效、集约、节约利用,从而保障城市居民享受到公益性土地福利,实现公益性用地的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功能;四级经营性建设用地所有权行使机构通过出让、租赁、信托、股权、交换、储备等方式经营性土地,提高经营性建设用地的经济效益,通过提高城市政府财力来间接服务城市居民民生。按照土地所有权设定、使用、收入和收回四项权能框架,分别建立两类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设定规则、使用规则、收入分配规则和收回规则的条件、程序;分别建立两类国家土地所有权的监督制度,发挥行政监督、社会监督的效果,从而保障国家土地所有权的行使回归到制度设计的本来面目。研究制定一部内容具有综合性、可操作性、适度超前性的《国有土地法》,实现政府在国家土地所有权领域活动的法定化、规范化、合理化,为将来立法提供参考。
刘笑阳[8](2016)在《海洋强国战略研究 ——理论探索、历史逻辑和中国路径》文中研究说明15世纪以后,海洋对于国家发展的战略价值日益凸显,人类文明进入了更富开拓性的“海洋时代”。同时,世界海洋强国的历史也呈现出一些普遍性逻辑,即(1)国家对海洋战略价值的需求决定着海洋强国战略的地位;(2)国家经略海洋的能力决定着海洋强国战略的效用;(3)涉海大国都可以超越客观环境而崛起为海洋强国,但海洋强国的衰落也是必然的规律。而这些规律的核心要义便是:一个长期有效的海洋强国战略,必然能够在海洋时代塑造出一个成功的海洋强国。对于诸如中国一般的崛起大国而言,势必要通过合适的战略走向富强,也势必要走上海洋这条通途大道——它在昔日曾经是一条发展的捷径,而现在却是大国崛起的必经之路。中国是陆海兼备的地区性濒海大国,国家的安全和发展皆同海洋息息相关。当前,中国海洋经济总量已连续多年占国内生产总值的9%以上,中国对外贸易运输量的90%通过海上运输完成,多数原油进口需要依赖海运,中国业已在海洋渔业、海运业以及造船业等领域位居世界第一,在全球海洋上拥有广泛的战略利益。从国家安全的角度,相较于陆地边界局势的基本安定,中国近年来的外部安全威胁主要来自于海洋疆土。中国面临着来自美国及其军事盟国、有海洋争端的邻国等构筑的战略围堵态势,国家的海上战略空间长期受到外部力量的压制。作为全球性贸易大国,尽管中国一直都在参与地区海洋秩序的塑造以及融入全球海洋秩序的进程,然而赢得走向海洋的机会却并不等于“赢得海洋”。可以说,建设海洋强国已经成为中国保障国家综合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拓展国家战略利益和塑造新型海洋秩序的必然需求。与此同时,中国的海洋强国战略无论是在政策和研究领域都还处于起步阶段,相关设计在战略评估、目标确定和手段选择上多少存在着结构性的缺陷。有鉴于此,本文将选择“海洋强国战略”作为研究对象,力图为海洋强国战略提供一种创新性的解读模式与设计框架。本文的第一章主要介绍论文对海洋强国研究的理论分析框架。本章将首先总结并归纳研究所需要涉及的核心概念,并将在国内外既有研究的基础上,以“中西互通、古今互鉴”为原则,结合海洋时代的整体性趋势和阶段性变化,综合考虑海洋强国战略的普遍性和特殊性,尝试在基础研究层面为海洋强国战略构建可行的分析框架:海洋强国战略分析的主体是涉海大国,其核心问题是国家与海洋之间的关系,即国家摄取海洋战略价值的能力与意愿之间的互动。同时,涉海大国的国内基础必然要受到所处客观环境的影响,而客观环境所包含的历史趋势、地缘结构和秩序进程之间的结构,既可能对国内基础形成积极塑造,也可能对其产生消极限制。为了解决可能出现的问题,国家便依据其国内基础,设计并实施相应的海洋强国战略。随后,本文还将就分析框架中的四个核心要素——海洋的战略价值、海洋强国战略的客观环境、海洋强国战略的国内基础以及海洋强国战略的基本框架分别进行专门阐述,进而为中国海洋强国战略的设计实施提供一定的理论创新。本文的第二章主要介绍西方海洋强国战略的发展历程。本章旨在对新航路开辟以来的西方海洋强国发展进行分阶段的历史梳理,并从中挑选出具有代表性的国家海洋战略进行重点分析,从而在追溯西方海洋强国演进逻辑的过程中,寻找到海洋与大国兴衰的内在联系,并发掘出西方历史经验对于当代中国的指导意义。其中,本章节将以1415年的休达之战为时间起点,以刚刚结束的2015年为结点,对西方海洋强国战略进行必要的历史考察。基于全球化的深入程度、国际关系史的阶段分野和西方海洋强国的战略选择,笔者拟将西方海洋强国战略的发展大致分为以下四个阶段:开拓时代(1415-1648年)、殖民时代(1648-1845年)、争霸时代(1845-1945年)和“威慑—合作”时代(1945-2015年)。与此同时,本文将从不同时期中挑选出个别国家作为海洋强国战略的典型案例,进而更有针对性地寻找到西方海洋强国战略的发展历程。本文认为以全球海洋秩序的运转为基础,通过考察核心主导者和强力挑战者在海洋领域的互动,无疑更有利于归纳出西方海洋强国历史的普遍性和特殊性逻辑。本文的第三章主要介绍中国的海洋强国思想与相关实践。中国的海洋强国思想并非新近萌生的国家理念,而是两千年来特定历史逻辑的产物。尽管内陆传统长期在中国居于主流地位,但是陆地文明和海洋文明作为两个并行不悖的发展趋势,不存在有些学者所主张的主导和支配关系。在此基础上,中国的海洋强国探索的历史也呈现出周期性演进的趋势,而国家意愿和能力的互动关系则是一种可能的解释。对中国而言,由于海洋强国历史的普遍性逻辑以及经济、政治、军事和文化层面的特殊性逻辑,因此没有如欧洲一样在能力和意愿相匹配的三次峰值上实现向海洋强国的转型。以上述核心观点作为历史梳理和分析的框架,本文从古代的缘起、近代的萌芽和当代的探索三个阶段对中国的海洋强国思想及其战略实践进行了历史梳理,并总结出其中蕴含的历史特点和演进逻辑,即由浅显认知向系统论述演进、由“重陆轻海”向“陆海统筹”演进、由“趋利”向“避害”再向“趋利避害”演进、由探索海洋强国之“术”向塑造海洋强国之“道”演进。本文的第四章主要介绍中国海洋强国的战略设计。本章将以海洋战略价值及其对中国崛起的意义作为出发点,结合中国海洋强国战略的客观环境和国内基础尝试就中国海洋强国的战略设计提出理念性和框架性的建议:(1)海洋强国战略在海洋实力的巩固与提升、海洋利益的维护与拓展以及海洋秩序的融入与塑造三个方面的基本目标;(2)海洋强国战略的主导理念,即以和平主义为宗旨、以防御现实主义为核心、以经济主义为首务、以地区主义为重点和以合作主义为通途。(3)海洋强国战略在政治、经济、安全和文化四个层面上的核心内容;(4)海洋强国战略的四项实施原则,即国内与国际的统筹、陆地与海洋的统筹、发展与安全的统筹、合作与竞争的统筹;(5)海洋强国战略在中观层面可以侧重考虑的五种联动模式,即中央与地方的联动、政府与民间的联动、战略与战略的联动、部门与部门的联动、产业与产业的联动
杨发祥[9](2004)在《当代中国计划生育史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计划生育是当代中国历史上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事件。改革开放以后,计划生育成为我国的基本国策之一。开展计划生育历史的研究,对中国人口的现代化及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无疑具有重大的理论与现实意义。 除导言和结语外,本文共分九章。 导言部分阐述了选题的缘起和意义、研究现状,简单介绍了基本文献资料,交代了本文涉及的相关概念、研究方法和研究创新。 第一章主要介绍了中国计划生育的历史渊源。包括中国古代的计划生育思想、近代以来的国内外计划生育思想及活动。 第二至第六章分阶段阐述了中国计划生育的发展历程。1949年以来,我国计划生育大体经历了五个较长的发展阶段。第一阶段(1949-1961年),是我国计划生育的提出与论争时期。其中,1949-1953年,是计划生育工作的缺失与提出阶段;1954-1957年,计划生育政策出台与初步开展阶段;1958-1961年,计划生育步入发展的歧路阶段。第二阶段(1962-1970年),是我国计划生育的再起与停顿时期。1962-1965年,是计划生育的提出及其在部分市、县的试点阶段;1966-1970年,计划生育陷于停顿阶段。第三阶段(1971-1978年),是计划生育的勃兴与普及时期。以[71]51号文件的发表为标志,中国计划生育进入实质性的发展时期。第四阶段(1979-1991年),是计划生育的开拓与发展时期。1979-1984年,是计划生育的深入开展和政策调适阶段。1985-1991年,是计划生育规范化与制度化时期。第五阶段(1992年以来),是计划生育的新形势和新探索时期。1992年以后,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目标的确立,我国步入体制转型时期,计划生育工作适应新形势发展,迎接新的挑战,进行新的调适,逐步摸索出了一套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计划生育工作运行机制,成功地探索出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综合治理人口问题的道路。 第七章主要阐述了计划生育在运作实践中相关政策、运作机制及实际效果的地方差异,城乡之间、汉族和少数民族之间、流动人口与常住人口之间、军事单位与非军事单位之间、涉外婚姻与本土婚姻之间等呈现出多层次特征。我国计划生育今后工作的重点和难点仍在农村和流动人口上,这是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关键。在本章中,还阐述了我国计划生育的法制化道路。包括“计划生育”被写入宪法和相关基本法律中,计划生育地方性法规和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作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颁布和实施等。 第八章主要阐述计划生育的推行带来的社会变迁,包括计划生育对妇女、儿童、老人及家庭规模、功能和结构类型的影响,计划生育与我国经济发展、生态环境和人口自身可持续发展的相互关系,计划生育与城乡生育观念的转变以及新型生育文化的生长等。 第九章主要阐述计划生育的国际比较、中外交往及国际评价,从而更好地认识中国的计划生育政策及其实施效果与国际环境。 结语主要阐述了中国计划生育的跨世纪回顾与反思,包括中国计划生育的发展轨迹、计划生育的特点与影响、成功经验与存在的问题等,并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发展规律和几种可供选择的方案,对我国人口与计划生育发展趋势进行了战略性前瞻与预测。
贾国雄[10](2010)在《中国计划经济体制的形成与变迁研究》文中研究表明本文是关于中国经济体制变迁的研究。在20世纪中国经济体制的世纪演进过程中,计划经济体制的选择与转型无疑是最为关键的一环。本文把计划经济体制的形成与变迁作为研究对象,目的是希望对计划经济体制的形成、变迁与转型做一个全景式的探讨,从而发现新中国60年来经济体制变迁的内在规律。本文使用新制度经济学的制度变迁理论,从国家(政府)和成本这两个核心概念出发,围绕计划经济体制怎样形成和怎样变迁这样两个有逻辑联系的问题展开,经过理论分析和史实佐证,得出了一系列有新意的观点。全文共有9个部分,除去开头的导言和结尾的结论两个部分,主要内容共有7章,各章的要点如下:第1章,计划经济从理论模式到现实体制。主要分析了马克思和恩格斯设想的未来社会有计划、按比例发展的经济模式(我们称之为计划经济理论模式)与计划经济现实体制的各自特征,探讨了计划经济现实体制的理论源头。该章的基本观点是:计划经济现实体制实际上是一种国家主导型经济的极端模式,计划经济现实体制显性的和主要的理论基础来自马克思和恩格斯的有计划、按比例发展经济的思想,而李斯特等人倡导的国家干预主义也对计划经济现实体制有重要影响,可以看作是计划经济现实体制的一个隐性理论源头。第2章,国家效用与制度成本:计划经济体制形成与变迁的分析框架。本章首先对中国新制度经济学的制度变迁理论作了一个梳理,然后利用制度变迁理论构建了一个分析和解释计划经济体制形成与变迁的框架。本章的主要观点是:计划经济体制的形成是国家在不发达的市场经济条件下强制推动制度变迁的结果。资源全球化时代国际暴力竞争所造成的强大外部压力不断强化着落后国家的政府在社会经济生活中的地位,在外部压力之下,国家(统治者)在选择经济制度的时候自然而然的把实现国家安全作为最优先考虑的价值目标(也即最优先的效用),国家主导型经济的极端模式——计划经济现实体制是实现国家这一优先效用最有效的制度安排。强大政府的传统以及市场经济不发达的现实使得工业落后的俄罗斯、中国等国家构建计划经济体制的成本相对低廉,这也成为计划经济体制在落后国家得以形成的根源。当计划经济体制建成以后,体制的运行成本和维护成本产生。由于计划经济现实体制未能充分考虑到民众(制度的接受者)的效用实现问题,所以,民众对计划经济体制表现出不满意,计划经济体制也就表现出非均衡性。随着计划经济体制运行与维护成本的不断增加,制度变迁的需求就会出现。由于维护计划经济体制的成本过高,所以,改革计划经济体制,进而选择市场经济体制来代替计划经济体制就有可能给制度的决定者和制度的接受者双方都带来制度净效益,于是,制度的转型也就有了发生的可能。第3章,中国计划经济体制的形成。本章首先分析了外部压力对近代中国政治经济精英们经济思想的影响,接着分析了近代中国经济体制的演变路径和计划经济体制产权基础的形成过程。本章形成的主要观点是:资源全球化引发的国际竞争的压力以及中国国内相对较低的计划经济体制构建成本影响了中国近代政治经济精英们对中国经济制度安排的考量,形成了有利于计划经济体制形成的意识形态氛围。在中国近代经济体制的演进过程中,匡家(政府)在经济生活中的地位不断得到强化,使得建立计划经济体制的各项条件逐渐完备。而苏联已经建立和运行计划经济体制的经验又降低了制度设计成本。新中国成立后的农村合作化运动与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运动最终形成了计划经济体制的产权基础,中国的计划经济体制初步建立。第4章,计划经济控制系统的建立。主要是分析和介绍中国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三大控制系统——人民公社制度、单位制度和二元户籍制度。本章的基本观点是:生产资料公共产权的建立形成了计划经济体制的产权基础,完成了国家对生产资料的控制。新中国成立以后,新政权又在农村创建了人民公社制度,实现了国家对农民的组织与控制;在城市创建了单位制度,实现了对城市居民的组织与控制;最后还通过城乡分治的二元户籍制度把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的结合固化下来。人民公社制度、单位制度和二元户籍制度这三大控制系统的建立使得中国计划经济体制变成了一个可以运行的体制。第5章,计划经济体制运行成本与运行效率。主要分析了中国计划经济体制运行成本与运行效率的变化情况。本章的基本观点是:当计划经济体制开始运行的时候,计划经济体制的运行成本也就跟着产生,由于受到体制运行条件的影响,中国计划经济体制的运行成本呈现出由低走高的变化趋势。体制的运行成本决定着体制的运行效率。中国计划经济体制的运行效率由于受到运行成本变化趋势的影响,总体呈现出短期高效而长期低效的态势。第6章,计划经济体制变革要求的出现与早期变迁。本章主要是通过探讨计划经济体制的离散问题以及国家为解决体制离散问题对该体制进行的维护与调整。本章的主要观点是:计划经济体制是国家推动的强制性制度变迁的结果,其目的是由国家把民众的生产剩余强制配置到需要优先发展的重工业和国防工业部门中去,从而尽可能快速的实现建立强大国家的目的。计划经济体制的国家效用取向决定着该体制的接受者——民众的效用无法很好的实现,所以,计划经济体制一经建立,民众就有了变革计划经济体制的需求,这也决定了计划经济体制是一种非均衡的制度。民众变革计划经济体制的要求未能立即推动体制转型的发生,但造成了计划经济体制出现离散趋势。由于体制的国家效用尚未得到满足,所以,为了消除体制的离散趋势,国家采取了一系列巩固和强化计划经济体制的措施,但这些措施加重了制度的不均衡性,给计划经济体制的运行带采了巨大的社会成本。为了降低体制的运行成本,国家又被迫对计划经济体制做了一些调整,在有限范围内保留和吸纳了一些非公有制因素,非公有制因素的存在使得中国计划经济体制下长期存在一些“计划外”的因素,这在一定程度的缓解了计划经济体制运行造成的高昂的社会成本问题,但却增加了国家对计划经济体制的维护成本。第7章,计划经济体制的转型,本章探讨了中国计划经济体制转型要求的提出与转型的条件,分析了中国计划经济体制转的方向与内容,总结了中国计划经济体制转型的特点。本章的主要观点是:当中国的重工业和国防工业体系基本建立以后,统治者最优先的效用——安全效用因为综合国力的提高而基本得到满足,而原来处于次级地位的效用——获得民众的认同成为国家统治者效用层次中新的最优先考虑的效用。于是,国家有了提供新的制度安排来实现新的优先效用的动机,国家对于计划经济体制的转型愿望出现。而全球化新阶段的到来改变了中国的国际环境,减轻了国家所受到的外部压力。内外在条件的变化一方面增加了计划经济体制的运行成本,另一方面相应降低了市场经济体制的运行成本,这就为计划经济体制转型的启动提供了契机。中国计划经济体制的特征以及该体制早期变迁产生的一些影响最终决定了中国计划经济体制转型的内容和特征。转型之后的中国经济体制由原来国家控制一切资源的这种极端模式逐渐过渡到国家宏观调控下的市场经济体制。通过对以上观点的综合,我们得出的最终结论是这样的:计划经济体制在中国的形成与变迁历程体现了“两个必然”,一方面,计划经济体制作为历史的选择与存在,是当时历史条件下的一种必然选择;另一方面,计划经济体制发生变迁与转型,也是中国社会生产力发展和国际环境发生变化的必然要求。总之,计划经济体制的选择与转型都是适应了社会生产力发展要求的必然结果。当然,与这一结论相关的一些问题还需要进一步的研究。
二、关于计划工作转轨的几点思考(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关于计划工作转轨的几点思考(论文提纲范文)
(1)我国新时期中学英语课程改革与发展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对象、内容和目的 |
1.1.1 研究对象 |
1.1.2 研究内容 |
1.1.3 研究目的 |
1.2 研究意义 |
1.2.1 研究的理论意义 |
1.2.2 研究的现实意义 |
1.3 研究理论和视角 |
1.3.1 研究理论 |
1.3.2 研究视角 |
1.4 研究方法和基本框架 |
1.4.1 研究方法 |
1.4.2 基本框架 |
第2章 文献综述 |
2.1 相关研究状况介绍 |
2.1.1 和本研究有直接关联的着作 |
2.1.2 和本研究有关的着作 |
2.1.3 硕博论文类 |
2.1.4 报刊发表的论文类 |
2.2 研究成果综合分析 |
2.2.1 研究时限一般到20世纪80年代 |
2.2.2 涉及到中学英语课程方面的内容较少 |
2.2.3 缺乏从课程论的角度进行的研究 |
2.2.4 缺乏专题性的研究 |
第3章 新时期我国中学英语课程理论的发展 |
3.1 中学英语课程内涵的拓展 |
3.1.1 从"教学内容"到"过程体系"——论课程概念内涵的变化 |
3.1.2 从"狭义"的英语课程到"广义"的英语课程 |
3.1.3 对英语课程要素认识的发展 |
3.2 中学英语教学大纲(英语课程标准)理论的发展 |
3.2.1 从"英语教学大纲"到"英语课程标准" |
3.2.2 新时期我国中学英语教学大纲(含课程标准)的类型分析 |
3.3 中学英语教材理论的发展 |
3.3.1 从狭义的"教科书"到广义的"教学材料" |
3.3.2 英语教材的功能从"学科内容"到"学习刺激物" |
3.4 中学英语教学法理论的发展 |
3.4.1 英语教学法发展概述 |
3.4.2 外语教学法概念中的层次性 |
3.4.3 新时期我国中学英语教学法的类型分析 |
3.5 中学英语教学评价理论的发展 |
3.5.1 教育评价、课程评价和教学评价概念辨析 |
3.5.2 从"分离式"英语测试到"交际性"英语测试 |
第4章 我国新时期中学英语课程的发展轨迹 |
4.1 中学英语课程逐步恢复阶段(1978年——1985年) |
4.1.1 社会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的变革为中学英语课程的恢复提供了可能 |
4.1.2 1978年、1982年两次外语教育工作座谈会和外语教学专业委员会的成立促进了中学英语课程的逐步恢复和初步发展 |
4.1.3 中学英语课程逐步恢复阶段的特征 |
4.2 中学英语课程稳步发展阶段(1986——2000年) |
4.2.1 社会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的发展促进了中学英语课程的稳步发展 |
4.2.2 全国中学外语教学改革座谈会的召开和外语教学专业委员会的学术活动为中学英语课程的稳步发展提供了具体方案和学术支持 |
4.2.3 中学英语课程稳步发展阶段所取得的成就及其特征 |
4.3 中学英语课程深化改革阶段(2001——2008年) |
4.3.1 中学英语课程发展面临新的挑战 |
4.3.2 国家《英语课程标准》的颁布开始了中学英语新课程改革的历程 |
4.3.3 中学英语课程深化改革阶段的特点 |
第5章 新时期中学英语课程基本要素的具体实践及分析 |
5.1 我国新时期中学英语教学大纲(课程标准)的发展研究 |
5.1.1 我国新时期中学英语教学大纲的发展历程 |
5.1.2 历次中学英语教学大纲(课程标准)的比较研究 |
5.1.3 新时期我国中学英语教学大纲(课程标准)发展中的问题及对策 |
5.2 新时期我国中学英语教材发展研究 |
5.2.1 新时期我国中学英语教材的编写历程 |
5.2.2 新时期我国中学英语教材编排思想的发展分析 |
5.2.3 新时期中学英语教材发展中的问题及对策 |
5.3 新时期我国中学英语教学法的发展研究 |
5.3.1 新时期中学英语教学法的发展历程 |
5.3.2 我国新时期中学英语教学法发展中的理论争鸣及分析 |
5.3.3 中学英语教学法发展中引进与消化、继承与发扬的问题 |
5.3.4 现代外语教学的发展趋势及对我国中学英语课程改革的影响 |
5.4 我国新时期中学英语教学评价的发展及分析 |
5.4.1 我国新时期中学英语教学评价的发展历程 |
5.4.2 新时期中学英语教学评价发展中的问题及分析 |
5.4.3 新时期中学英语教学评价改革的建议 |
第6章 对我国新时期中学英语课程改革与发展的几点思考 |
6.1 用科学的理论指导中学英语课程的改革和发展 |
6.1.1 充分吸收、借鉴西方语言教学改革的经验 |
6.1.2 主动顺应21世纪英语教学发展的趋势 |
6.1.3 努力构建中国特色的中学英语课程理论体系 |
6.2 中学英语课程改革中出现的问题与改革对策 |
6.2.1 对中学英语教学"费时低效"问题的分析与改革对策 |
6.2.2 正确认识和处理"英语过热"现象 |
6.2.3 正确认识与引导中学英语课程"回归"现象 |
6.3 正确定位我国中学英语课程 |
6.3.1 理论界对我国英语课程定位问题的争论 |
6.3.2 "外语"与"二语"及相关概念的辩析 |
6.3.3 我国中学英语教学应该定位为外语教学 |
6.4 英语课程改革要重视英语教师专业化发展 |
6.4.1 教师是课程实施的关键 |
6.4.2 新课程改革中教师的重新定位 |
6.4.3 中学英语教师专业化发展的含义和内容 |
6.4.4 中学英语教师专业发展的途径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在校期间发表的相关论文和参加的课题研究 |
(2)中央和地方金融监管权配置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意义 |
二、研究综述 |
三、研究路径 |
第一章 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理论基础 |
第一节 金融监管权理论基础 |
一、金融监管的公权力属性 |
二、金融监管的正当性理论 |
第二节 金融监管权的多元与多重 |
一、金融监管权主体的多元化 |
二、金融监管对象的全覆盖 |
三、金融监管内容的系统化 |
第三节 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结构化”性质 |
一、国家权力的央地配置 |
二、“结构化”视角下的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 |
第四节 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动因 |
一、地方金融业的发展状况是根本动因 |
二、地方政府金融发展的竞争需要是直接动因 |
三、维护金融安全是终极动因 |
四、国家权力结构改革是重要动因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我国央地金融监管权配置的变迁和现状 |
第一节 中央金融监管权模式的历史变迁 |
一、1949-1979:中央银行“大一统”时代 |
二、1979-1992:中央银行体制的建立与地方监督保障 |
三、1992-2003:分业监管与地方干预 |
四、2003-至今:分业监管与金融监管协调 |
第二节 我国地方金融监管权的历史考察 |
一、1949 年以来我国权力央地关系的发展 |
二、我国金融监管央地关系的变迁 |
第三节 我国央地金融监管权配置的现状分析 |
一、中央金融监管权配置现实 |
二、金融监管权集中配置于中央的弊端 |
三、地方金融监管权的配置现实 |
四、央地双层监管的显着趋势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我国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困境 |
第一节 地方金融监管的多重困境 |
一、应对传统金融的困境 |
二、地方金融监管法律依据普遍缺失 |
三、地方监管机构定位不清 |
四、应对互联网金融冲击的困境 |
第二节 金融监管权配置的合法性危机 |
一、金融立法现状 |
二、现行金融立法存在的问题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金融监管央地配置域外模式借鉴 |
第一节 分权型多层监管模式 |
一、美国的分权型双层金融监管权配置 |
二、加拿大分权型双层金融监管权配置 |
三、美国、加拿大分权型多层监管体制特征 |
第二节 集中型单层监管模式 |
一、英国金融监管权集权型单层配置模式 |
二、德国依托地方银行的地方监管模式 |
三、日本中央政府部门行政授权地方监管模式 |
四、欧盟合作性金融监管模式 |
五、主要发达国家和地区单层监管模式的特征 |
第三节 域外金融监管的比较分析及其对中国的启示 |
一、域外金融监管权配置的制度化 |
二、监管权力央地配置模式的决定因素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制度建构 |
第一节 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宏观设计 |
一、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价值取向 |
二、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配置目标 |
三、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主要原则 |
第二节 地方金融监管权配置的法治化路径 |
一、通过法律制度配置监管权力 |
二、充分发挥地方立法权的作用 |
第三节 地方金融监管权主体配置 |
一、监管机构配置的基本原则 |
二、中央指导下的地方统筹监管模式 |
第四节 地方金融监管权内容配置 |
一、厘清地方监管与中央监管之间的界限 |
二、厘清地方金融市场与政府监管之间的界限 |
三、地方金融监管权配置内容 |
第五节 配套制度设计 |
一、中央从严格分业走向行业统筹 |
二、完善中央与地方经济权力配置关系 |
三、创造地方金融监管权实现的条件 |
本章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3)立法评估:评估什么和如何评估(下)——以中国立法评估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四、评估《社会保险法》对职工、企业和农民的影响 |
(一) 制约《社会保险法》的三个重要约束条件 |
1.户籍制度和依附于户籍制度的社会福利约束 |
2.财政城乡分治及不同所有制分治约束 |
3.经济发展不平衡约束 |
(二) 《社会保险法》与国务院规范性文件设计的四种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
(三) 《社会保险法》对职工和企业的影响 |
1.《社会保险法》对职工的影响 |
2.《社会保险法》对企业的影响 |
(四) 《社会保险法》与国务院建立新农保和城镇保制度 |
第一, 新农保和城镇保低水平起步, 基础养老金待遇比较低。 |
第二, 个人选择的缴费档次越高, 个人账户的养老金替代率就越高。 |
第三, 城乡居民实行统一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
第四, 统一城乡缴费档次, 没有统一城乡基础养老金补助标准。 |
第五, 一省之内制度多样。 |
第六, 缴费机制设计不同。 |
五、总结和立法建议 |
(4)中国共产党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历程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节 选题缘起及研究意义 |
一 选题缘起 |
二 研究意义 |
第二节 研究综述与研究思路 |
一 研究综述 |
二 研究思路 |
第三节 研究内容及研究方法 |
一 研究内容 |
二 研究方法 |
第四节 研究创新及存在不足 |
一 研究创新 |
二 存在不足 |
第一章 相关概念界定及辨析 |
第一节 价值观 |
一 价值的内涵及外延 |
二 价值观的内涵与特性 |
第二节 社会核心价值观 |
一 核心价值观 |
二 社会核心价值观 |
第三节 社会主义价值观 |
一 社会主义的多维解读 |
二 社会主义的价值观 |
三 社会主义价值观 |
第四节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
一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 |
二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
第二章 中国共产党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思想渊源 |
第一节 空想社会主义者关于未来社会的价值预设 |
一 空想社会主义者价值预设中蕴含的社会主义价值思想 |
二 空想社会主义者传播及实现社会主义价值思想的途径 |
三 空想社会主义者价值预设的进步性与局限性分析 |
第二节 马克思、恩格斯关于科学社会主义的全面论述 |
一 马克思、恩格斯关于科学社会主义的规律性揭示 |
二 马克思、恩格斯关于科学社会主义的价值性认识 |
三 马克思、恩格斯关于科学社会主义实践的思考 |
第三节 列宁、斯大林关于社会主义建设的思想及实践 |
一 列宁、斯大林关于社会主义建设的重要思想 |
二 列宁、斯大林在社会主义实践中弘扬社会主义价值 |
三 列宁、斯大林弘扬社会主义价值存在着历史局限性 |
第三章 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准备 |
第一节 中国共产党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积极贡献 |
一 中国共产党的成立、发展及壮大 |
二 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党的价值观的构建 |
三 党在领导中国革命实践中努力践行党的价值观 |
第二节 中国共产党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础前提 |
一 中国共产党由局部执政转变为全国范围执政 |
二 生产资料私有制社会主义改造的顺利完成 |
三 马克思主义在教育文化事业指导思想地位的确立 |
第四章 建设时期中国共产党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探索 |
第一节 构建社会主义价值观的社会现实 |
一 社会主义建设取得巨大成就 |
二 人民群众建设社会主义的积极性空前高涨 |
三 “建设导向”与“革命导向”相互交织 |
第二节 关于社会主义价值观的理论探索 |
一 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 |
二 “四个现代化”、独立自主、共同富裕 |
三 积极培育“大公无私”的时代精神 |
第三节 关于社会主义价值观的实践探索 |
一 发展生产力与人民群众利益并重 |
二 独立自主进行社会主义建设 |
三 发挥人民群众建设社会主义的自觉能动性 |
四 重视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 |
第五章 新时期中国共产党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发展 |
第一节 中国共产党在新时期持续探索社会主义核心价值 |
一 邓小平关于社会主义本质的价值性认识 |
二 江泽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价值蕴含 |
三 胡锦涛关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思想的深化 |
第二节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提出 |
一 提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深刻背景 |
二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主要理论内涵 |
第三节 广泛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 |
一 建设高素质的宣传工作队伍 |
二 加强党员干部的理论学习教育 |
三 发挥主流媒体弘扬主旋律的作用 |
四 积极利用互联网优势 |
五 借助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 |
第四节 大力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 |
一 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 |
二 积极推进和谐社会建设 |
三 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 |
四 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
五 做好意识形态引领工作 |
第六章 新时代中国共产党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升华 |
第一节 “三个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明确表达 |
一 中国共产党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积极凝练与表达 |
二 党的十八大明确表达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内容 |
三 “三个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基本内容的学理阐释 |
第二节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宣传教育 |
一 融入国民教育全过程 |
二 营造良好舆论生态和社会氛围 |
三 进行积极的话语转换 |
四 利用互联网和新媒体 |
五 利用传统节日和纪念庆典活动 |
第三节 全面开展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实践活动 |
一 党员干部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
二 带领人民群众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
三 引导公众人物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
四 开展涵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活动 |
五 注重在家庭中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
六 利用党的基层组织和社会组织开展践行活动 |
第四节 建立健全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体制机制 |
一 健全组织领导体制 |
二 建立政策与物质保障机制 |
三 完善法律与规章制度 |
四 建立长效学习机制 |
五 制定监督评价机制 |
六 畅通反馈机制 |
结语中国共产党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当代启示 |
一 以马克思主义理论为指导 |
二 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
三 突出人民群众价值主体地位 |
四 凸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 |
参考文献 |
个人简历、在学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及科研成果 |
致谢 |
(5)我国检察机关办案组织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研究对象的提出 |
二、研究现状 |
三、研究方法和创新之处 |
四、文章框架和主要内容 |
第一章 检察机关办案组织概述 |
第一节 组织 |
一、组织的概念及评述 |
二、组织要素 |
三、组织结构 |
第二节 检察组织 |
一、检察组织的概念和特征 |
二、检察组织结构的概念及形态 |
三、检察组织类型 |
第三节 检察机关办案组织 |
一、检察机关办案组织的概念、特征和分类 |
二、检察机关办案组织的要素 |
三、检察机关办案组织的类型 |
四、办案组织的结构要素 |
第二章 检察机关办案组织的历史发展 |
第一节 清末检察机关的办案组织 |
一、办案组织的制度设置 |
二、各地办案组织的探索和实践 |
第二节 民国时期检察机关的办案组织 |
一、北洋政府时期办案组织的制度设置 |
二、南京政府时期办案组织的探索和实践 |
第三节 革命根据地检察机关的办案组织 |
一、陕甘宁边区办案组织的制度设置 |
二、其他革命根据地办案组织的探索和实践 |
第四节 建国初期检察机关的办案组织 |
一、办案组织的制度设置 |
二、办案组织的异化 |
第五节 检察机关恢复重建后的办案组织 |
一、办案组织的制度设置 |
二、办案组织的实践与探索 |
三、恢复重建时期办案组织建设的评价 |
第三章 检察机关办案组织之比较 |
第一节 域外检察机关的办案组织 |
一、法国检察机关办案组织 |
二、德国检察机关办案组织 |
三、日本检察机关办案组织 |
四、美国检察机关办案组织 |
五、台湾地区检察机关办案组织 |
第二节 我国法院的审判组织 |
一、我国法院的审判组织形式 |
二、审判组织的改革 |
第三节 启示与借鉴 |
一、域外检察机关办案组织的启示与借鉴 |
二、我国审判组织改革探索的启示和借鉴 |
第四章 我国检察机关办案组织改革的实证分析 |
第一节 主诉(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改革下的办案组织 |
一、审查起诉部门主诉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改革下的办案组织 |
二、职务犯罪侦查部门主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改革下的办案组织 |
三、民事行政检察部门主诉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改革下的办案组织 |
四、主诉(主办)检察官制度下办案组织的实际运行 |
第二节 各地主任(主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改革下的办案组织 |
一、模式分析 |
二、评价 |
第三节 司法责任制试点改革下的办案组织探索 |
一、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改革下的办案组织建设 |
二、上海市检察机关司法责任制改革下的办案组织建设 |
三、广东省检察机关司法责任制改革下的办案组织建设 |
四、吉林省检察机关司法责任制改革下的办案组织建设 |
五、湖北省检察机关司法责任制改革下的办案组织建设 |
六、评价 |
第五章 检察机关办案组织的理论基础 |
第一节 组织理论与检察机关办案组织建设 |
一、组织结构理论 |
二、组织环境理论 |
三、组织文化理论 |
四、组织变革理论 |
第二节 检察理论与检察机关办案组织 |
一、检察权复合性与办案组织 |
二、检察一体与办案组织 |
三、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与办案组织 |
四、客观公正原则与办案组织 |
第六章 我国检察机关办案组织建设的基本构想 |
第一节 办案组织建设的基本原则 |
一、坚持从国情出发 |
二、遵循检察权运行的基本规律 |
三、遵循组织运行的基本规律 |
第二节 办案组织构建的基本方向 |
一、由科层制向扁平化转变 |
二、办案组织由行政性向适度司法化转变 |
三、办案组织由以副检察长为中心向以检察官为中心转变 |
第三节 办案组织要素的重构 |
一、办案组织的主体要素重构 |
二、办案组织的权力要素重构 |
三、办案组织的结构要素重构 |
四、办案组织运行机制重构 |
第四节 办案组织与内设业务机构 |
一、办案组织与内设业务机构的关联性 |
二、比较研究分析检察机关内设业务机构设置与办案组织 |
三、办案组织与内设业务机构的设置 |
第五节 办案组织重构的路径 |
一、积极开展前期摸底调研 |
二、积极凝聚改革共识做好改革前期准备 |
三、拟定方案选择试点实施渐进式推进 |
四、固化成果,修改完善相关法律和检察工作规则 |
参考文献 |
一、中文译着 |
二、中文着作 |
三、中文论文 |
攻博期间发表的科研成果 |
(6)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缘由 |
1.1.1 城镇化发展给新机制改革带来新的挑战 |
1.1.2 农村义务教育的可持续发展呼唤必须深化改革 |
1.1.3 研究者的个人旨趣 |
1.2 研究意义 |
1.3 文献综述 |
1.3.1 农村义务教育财政体制研究 |
1.3.2 新机制改革实施情况研究 |
1.3.3 对现有研究的评述 |
1.4 相关概念界定 |
1.4.1 农村 |
1.4.2 农村教育 |
1.4.3 机制 |
1.5 研究方法 |
1.5.1 资料收集阶段的方法 |
1.5.2 资料分析阶段的方法 |
1.6 样本基本特征 |
2. 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改革的理论依据 |
2.1 公共财政理论 |
2.1.1 公共财政理论的发展历程 |
2.1.2 公共财政的基本职能范围 |
2.1.3 有关公共财政理论的争议与共识 |
2.1.4 公共财政理论对义务教育投入的影响 |
2.2 财政分权理论 |
2.2.1 第一代财政分权理论 |
2.2.2 第二代财政分权理论 |
2.2.3 财政分权在公共产品供给方面的争议 |
2.2.4 中国式财政分权对义务教育投入的影响 |
3. 农村义务教育财政体制的历史演变 |
3.1 “地方负责、分级管理、以乡为主”的体制时期(1985-1993年) |
3.2 “地方负责、分级管理、以县为主、乡镇为辅”时期(1994-2000年) |
3.3 “地方负责、分级管理、以县为主”体制时期(2001-2005年) |
3.4 “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时期(2006年至今) |
4. 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改革的初步成效 |
4.1 政府财政投入主渠道功能凸显 |
4.1.1 地方各级财政关于免杂费和公用经费补助资金的分担情况 |
4.1.2 地方各级财政关于校舍维修改造资金的分担情况 |
4.1.3 地方各级财政关于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资金的分担情况 |
4.1.4 地方各级财政关于免费教科书资金的分担情况 |
4.1.5 地方各级财政关于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的分担情况 |
4.2 农村中小学校保运转水平得到提高 |
4.2.1 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投入总量及生均水平逐年提高 |
4.2.2 农村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拨付标准逐年提高 |
4.3 农民义务教育负担切实减轻 |
4.3.1 收费项目和收费额度显着减少 |
4.3.2 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及补助比例显着提高 |
4.3.3 “营养餐改善计划”取得显着成效 |
4.4 “校财局管”制度促进经费管理精细化 |
4.5 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得到保障 |
4.5.1 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水平逐年提高 |
4.5.2 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能够按时、足额发放 |
4.6 农村中小学校的办学条件有了较大改善 |
5. 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改革存在的问题 |
5.1 公用经费使用及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
5.1.1 公用经费补助标准偏低 |
5.1.2 农村小规模学校、农村寄宿制学校运转相对困难 |
5.1.3 公用经费仍存在被挤占现象 |
5.1.4 部分地区市直学校公用经费标准偏低 |
5.2 “免、补”政策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
5.2.1 教科书循环使用制度的质疑较大 |
5.2.2 贫困寄宿生补助比例、补助范围及发放方式不尽合理 |
5.2.3 学生辍学率居高不下 |
5.3 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保障机制存在的问题 |
5.3.1 教师工资福利整体水平偏低 |
5.3.2 教师工资福利待遇存在显着的地区差异 |
5.3.3 绩效工资制度实施效果不尽理想 |
5.4 校舍维修改造机制存在的问题 |
5.4.1 校舍维修改造资金缺口较大 |
5.4.2 专项转移支付方式存在不合理之处 |
5.4.3 地方政府自筹资金困难 |
6. 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改革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
6.1 公共财政投入总量不能满足农村义务教育发展需要 |
6.2 “分项目”承担主体存在错位现象 |
6.3 公用经费拨付方式缺乏科学性 |
6.4 诱致性变迁改革方式忽视了农村义务教育发展的自身规律 |
6.5 教育部门的“弱经费管理权”影响了资金使用效率 |
7. 结论与政策建议 |
7.1 基本结论 |
7.2 政策建议 |
7.2.1 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力度,推动农村义务教育均等化 |
7.2.2 以满足学校实际需求为本位,建立科学合理的拨款方式 |
7.2.3 构建“以省为主”的教师工资保障机制及“以县为主”的校舍维修机制 |
7.2.4 加强资金监管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攻读博士期间的科研成果 |
(7)国家土地所有权的行使(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第一节 研究缘起 |
第二节 文献综述 |
第三节 研究假设与框架 |
第一章 我国土地国有的形成和行使现状 |
第一节 我国城市土地国家所有的形成 |
一、城市土地国有规定的由来 |
二、城市土地国有后的遗留问题 |
第二节 现行国家土地所有权的行使现状 |
一、国家土地所有权的行使立法历程 |
二、国家土地所有权的客体范围 |
三、国家土地所有权的行使主体 |
四、国家土地所有权的行使方式 |
五、国家土地所有权的行使规则 |
第二章 现行国家土地所有权的行使存在的问题 |
第一节 土地国有的价值追求 |
一、土地是人类共同占有的社会财富 |
二、国家代表全民行使土地所有权 |
三、国家行使土地所有权无特殊利益 |
第二节 我国国家土地所有权行使的宪法要求 |
一、根本政治制度和法治国家的要求 |
二、消灭剥削的设置目的的要求 |
三、保障每个国民基本物质条件的要求 |
四、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要求 |
第三节 我国国家土地所有权的功能 |
一、土地国有的政治功能 |
二、土地国有的经济功能 |
三、土地国有的文化功能 |
四、土地国有的社会功能 |
五、土地国有的生态功能 |
第四节 国家土地所有权的行使原则 |
一、平等原则 |
二、分离原则 |
三、区分原则 |
四、效率原则 |
第五节 我国国家土地所有权的权利内容 |
一、建立中国特色国家土地所有权权能 |
二、我国国家土地所有权的权能 |
第六节 我国国家土地所有权的行使存在的差距 |
一、权利行使制度的滞后 |
二、权利行使的碎片化 |
三、权利行使依附行政权力 |
四、权利行使的理念落后 |
第三章 外国和地区公有土地所有权的行使 |
第一节 公有土地所有权的客体 |
一、公有土地所有权的设定范围 |
二、公有土地所有权客体的特点 |
第二节 公有土地所有权的行使主体 |
一、公有土地所有权的行使体制考察 |
二、公有土地所有权行使主体的特点 |
第三节 公有土地所有权的行使方式 |
一、公有土地所有权行使方式考察 |
二、公有土地所有权行使方式的特点 |
第四节 公有土地所有权的行使规则 |
一、公有土地所有权行使规则考察 |
二、公有土地所有权行使规则的特点 |
第五节 公有土地所有权行使的启示 |
一、公有土地所有权行使的法治化程度高 |
二、公有土地所有权行使实现多重目标 |
三、公有土地所有权行使的分类管制 |
四、公有土地所有权行使的公共面向 |
五、公有土地所有权的市场配置 |
第四章 国家土地所有权的客体 |
第一节 土地所有权与土地规划权的关系 |
一、土地规划权行使的限度 |
二、土地规划权与土地所有权的衔接 |
第二节 建立用途导向的国有土地分类 |
一、国家土地所有权用途设定的目标 |
二、建立公益和经营分离的土地分类制度 |
三、公益性和经营性用地的关系 |
四、公益性和经营性用地的比例控制 |
第三节 公益性用地的客体 |
一、公益性用地的特点 |
二、公益性用地的价值 |
三、公益性用地的范围 |
第四节 经营性用地的客体 |
一、经营性用地的特点 |
二、经营性用地的价值 |
三、经营性用地的范围 |
第五章 国家土地所有权的行使主体 |
第一节 国家土地所有权中国家的角色 |
一、国家的民事主体地位 |
二、国家民事主体的特殊性 |
第二节 建立分级代表的土地所有权模式 |
一、土地所有权代表方案探讨 |
二、分级代表的初步方案 |
第三节 建立分工协作的行使主体体系 |
一、确立国有土地的所有权代表 |
二、分级代表的主体 |
第四节 国家土地所有权权能的配置 |
一、设定权的配置 |
二、使用权的配置 |
三、收入权的配置 |
四、收回权的配置 |
第六章 国家土地所有权的行使方式 |
第一节 国家土地所有权的行使方式类型化 |
一、土地设定权行使方式 |
二、土地使用权行使方式 |
三、土地收入权行使方式 |
四、土地收回权行使方式 |
第二节 国家土地所有权行使方式的运用 |
一、行使方式的法制化 |
二、行使方式的民法化 |
三、规划条件设定方式 |
四、使用权设定方式 |
五、使用权人的确定 |
六、土地出让收入 |
七、土地增值回收 |
八、土地收回补偿 |
第七章 国家土地所有权的行使规则 |
第一节 公益性用地所有权的行使制度 |
一、公益性用地所有权行使的特点 |
二、公益性用地所有权的行使规则 |
三、公益性用地所有权行使的监督 |
第二节 经营性用地所有权的行使制度 |
一、经营性用地所有权的行使规则 |
二、经营性用地所有权行使的监督 |
余论《国有土地法》立法构想 |
第一节 《国有土地法》的立法技术 |
第二节 总则的规定 |
第三节 分则的规定 |
攻读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参考文献 |
(8)海洋强国战略研究 ——理论探索、历史逻辑和中国路径(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提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缘起与研究意义 |
一、研究缘起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国内外的研究现状分析 |
一、中文文献的总体定量分析 |
二、国内代表性研究成果评析 |
三、国外代表性研究成果略析 |
四、既有研究成果的不足与展望 |
第三节 论文的研究路径 |
一、研究目标 |
二、研究方法 |
三、创新点与难点 |
第四节 论文的结构内容 |
第一章 海洋强国战略的分析框架 |
第一节 海洋强国战略的相关概念 |
一、战略的内涵 |
二、海洋强国的概念 |
三、海洋(强国)战略的界定 |
第二节 海洋的战略价值 |
一、本体性价值 |
二、载体性价值 |
三、观念性价值 |
第三节 海洋强国战略的客观环境 |
一、历史趋势 |
二、地缘结构 |
三、秩序进程 |
第四节 海洋强国战略的国内基础 |
一、国家的海洋定位 |
二、国家的海洋实力 |
三、国家的海洋利益 |
四、国家的海洋观念 |
第五节 海洋强国战略的基本框架 |
一、海洋强国的战略观念(思想) |
二、海洋强国的战略目标 |
三、海洋强国的战略手段 |
四、海洋强国的战略评估 |
第六节 海洋强国战略的分析框架 |
第二章 西方海洋强国战略的历史逻辑 (1415-2015年) |
第一节 扩张时代(1415-1648年) |
一、葡萄牙——“大航海时代”的先锋 |
二、西班牙——“无敌战舰”与“新世界” |
三、荷兰——飞翔的“海上马车夫” |
第二节 殖民时代(1648-1845年) |
一、英国——“日不落”的荣光 |
二、法国——扎根大陆的“蓝百合” |
三、俄国——“为出海口而战” |
第三节 争霸时代(1845-1945年) |
一、美国——鹰,从海上腾飞 |
二、英国——帝国的余辉 |
三、日本——“脱亚入欧”的武士 |
四、德国——“剑与犁” |
第四节“威慑—合作”时代(1945-2015年) |
一、美国——飘扬七海的星条旗 |
二、苏联/俄罗斯——“红色海军”的兴衰 |
第五节 西方海洋强国战略的历史逻辑 |
一、西方海洋强国战略历史的普遍性逻辑 |
二、西方海洋强国战略历史的特殊性逻辑 |
第三章 中国海洋强国思想的历史逻辑 |
第一节 中国海洋强国历史的逻辑线索 |
一、中国海洋强国的历史线索 |
二、中国海洋强国历史的普遍性逻辑 |
三、中国海洋强国历史的特殊性逻辑 |
第二节 缘起:古代中国的海洋思想 |
一、古代中国海洋经略的第一周期 |
二、古代中国海洋经略的第二周期 |
三、古代中国海洋经略的第三周期 |
第三节 萌芽:近代中国的海洋强国思想 |
一、地主阶级的海洋强国思想与实践 |
二、资产阶级维新派与革命派的海洋强国思想 |
三、民国时期的海洋强国思想与实践 |
第四节 探索:当代中国的海洋强国思想 |
一、第一代领导集体的海洋强国思想与实践 |
二、第二代领导集体的海洋强国思想与实践 |
三、第三代领导集体的海洋强国思想与实践 |
四、2002-2012年中国海洋强国思想与实践 |
五、十八大以来的海洋强国思想与实践 |
第五节 中国海洋强国思想的演进与启示 |
第四章 中国海洋强国的战略评估与框架设计 |
第一节 海洋对于中国崛起的战略价值 |
一、本体性价值 |
二、载体性价值 |
三、观念性价值 |
第二节 中国海洋强国战略的客观环境 |
一、历史趋势 |
二、地缘结构 |
三、秩序进程 |
第三节 中国海洋强国战略的国家基础 |
一、中国的国家海洋定位 |
二、中国的国家海洋实力 |
三、中国的国家海洋利益 |
第四节 中国海洋强国战略的框架设计 |
一、中国海洋强国战略的基本目标 |
二、中国海洋强国战略的主导理念 |
三、中国海洋强国战略的核心内容 |
四、中国海洋强国战略的实施原则 |
五、中国海洋强国战略的联动模式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后记 |
(9)当代中国计划生育史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提要 |
ABSTRACT |
导言 |
第一节 选题缘起与意义 |
第二节 研究现状与文献资料 |
第三节 相关概念、研究方法与创新 |
第一章 中国计划生育的历史渊源 |
第一节 中国古代计划生育思想 |
一、 控制人口增长的思想 |
二、 提高人口质量的思想 |
三、 重视人口统计的思想 |
第二节 近代以来的计划生育思想 |
一、 晚清至五四的人口思想 |
二、 欧美节育之风与桑格夫人访华 |
三、 五四以后的节育理论与实践 |
第二章 计划生育的提出与论争(1949-1961年) |
第一节 现实与要求:计划生育提出的起点(1949-1953) |
一、 新中国成立之初计划生育的缺失 |
二、 计划生育呼之欲出 |
第二节 政策与宣传:计划生育起步的双翼(1954-1957) |
一、 计划生育政策的出台 |
二、 计划生育的初步开展 |
第三节 论争与批判:计划生育发展的歧路(1958-1961) |
一、 计划生育指导思想的反复 |
二、 计划生育实践的艰难行进 |
第三章 计划生育的再起与停顿(1962-1970年) |
第一节 计划生育的再度兴起(1962-1965) |
一、 计划生育工作环境的重启 |
二、 计划生育实践的举步 |
第二节 计划生育陷于停顿(1966-1970) |
一、 口头上:“要注意计划生育” |
二、 实际上:计划生育陷于停顿 |
第四章 计划生育的勃兴与普及(1971-1978年) |
第一节 计划生育体制初成 |
一、 生育政策的基本形成 |
二、 组织机构的恢复和成立 |
三、 计生药具的生产和管理 |
第二节 计划生育在城乡的全面推行 |
一、 计划生育的全面推行 |
二、 人口科学研究的复苏 |
第五章 计划生育的开拓与发展(1979-1991年) |
第一节 计划生育开始成为基本国策(1979-1984) |
一、 生育政策的导向与调适 |
二、 组织机构的日趋健全 |
三、 计划生育的深入开展 |
第二节 计划生育规范化与制度化(1985-1991) |
一、 计划生育体制走向完备 |
二、 制度化运作下计生工作的开展 |
第六章 计划生育的新形势与新探索(1992年至今) |
第一节 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生育政策与体制建设 |
一、 现行计划生育政策的稳定 |
二、 计生体制的进一步规范化 |
第二节 计划生育工作的新探索 |
一、 工作新内容:优质服务 |
二、 农村:村级自治 |
三、 城市:社区计划生育 |
四、 发展道路:综合治理 |
第七章 中国计划生育的地方差异与法制化道路 |
第一节 计划生育在运作实践上的差异 |
一、 农村计划生育工作的开展 |
二、 少数民族的计划生育工作 |
三、 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 |
四、 计划生育的其他差别 |
第二节 计划生育的法制化道路 |
一、 计划生育被写入宪法及相关法律 |
二、 计划生育行政法规与地方性法规 |
三、 国家《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出台 |
第八章 计划生育与社会变迁 |
第一节 计划生育与家庭 |
一、 计划生育与妇女 |
二、 计划生育与儿童 |
三、 计划生育与老人 |
四、 计划生育与家庭发展 |
第二节 计划生育与可持续发展 |
一、 计划生育与经济发展 |
二、 计划生育与生态环境 |
三、 计划生育与人口发展 |
第三节 计划生育与社会心态 |
一、 城镇生育观念的变迁和新型生育文化的初成 |
二、 农村生育观念中传统与现代的并存与消长 |
第九章 计划生育的国际比较、中外交往及国际评价 |
第一节 各国生育政策及生育现状比较 |
一、 生育政策比较 |
二、 生育现状比较 |
第二节 计划生育的中外交往与合作 |
一、 与国际组织的交往合作 |
二、 双边及多边国际交往与合作 |
三、 参与其它国际人口活动 |
第三节 中国计划生育的国际评价 |
一、 国际舆论 |
二、 国际人口奖 |
结语 |
第一节 跨世纪回顾与反思:得失分析 |
一、 中国计划生育的发展轨迹 |
二、 计划生育的特点与影响 |
三、 成功经验与存在的问题 |
第二节 战略性前瞻与预测:路在何方? |
参考文献 |
附录1: 1949-2002年全国人口出生率、死亡率、自增率、总和生育率、总人口一览表 |
附录2: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
后记 |
(10)中国计划经济体制的形成与变迁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0. 导论 |
0.1 问题的提出与选题意义 |
0.1.1 问题的提出 |
0.1.2 选题的意义 |
0.2 相关问题的理论回顾与研究现状 |
0.2.1 相关问题的理论回顾 |
0.2.2 国内相关问题的研究现状 |
0.3 研究思路、基本框架与主要内容 |
0.3.1 研究思路 |
0.3.2 基本框架 |
0.3.4 主要内容 |
0.4 研究的方法、创新及不足 |
0.4.1 研究的方法 |
0.4.2 可能的创新 |
0.4.3 存在的不足 |
1. 计划经济从理论模式到现实体制 |
1.1 马克思和恩格斯设想的计划经济理论模式 |
1.1.1 马克思和恩格斯有计划按比例发展经济的思想 |
1.1.2 马克思和恩格斯设想的计划经济理论模式的基本特征 |
1.2 计划经济现实体制:一个国家主导型经济的极端模式 |
1.2.1 计划经济现实体制的概况 |
1.2.2 计划经济现实体制的主要特征 |
1.3 计划经济现实体制与理论模式的差异及其理论探源 |
1.3.1 计划经济现实体制与理论模式的差异 |
1.3.2 计划经济现实体制的理论源头 |
2. 国家效用与制度成本:计划经济体制形成与变迁的一个分析框架 |
2.1 新制度经济学视野下的中国制度变迁理论 |
2.1.1 新制度经济学被引入中国制度变迁的分析 |
2.1.2 关于制度变迁原因的分析 |
2.1.3 关于制度变迁成本的分析 |
2.1.4 关于制度变迁方式的分析 |
2.2 外部压力与国家(政府)在经济运行中地位的变化 |
2.2.1 制度变迁理论中的国家与国家效用 |
2.2.2 全球化进程与国家竞争 |
2.2.3 竞争压力与国家(政府)在经济生活中地位的加强 |
2.3 制度成本对计划经济体制形成与变迁的影响 |
2.3.1 构建成本与计划经济体制的形成 |
2.3.2 计划与市场相互替代的机会成本分析 |
3. 中国计划经济体制的形成 |
3.1 外部压力与近代中国经济思想和体制的演变 |
3.1.1 近代中国的“大工厂”观念和“计划”经济思潮 |
3.1.2 近代中国经济体制的演变与政府地位的不断强化 |
3.3 公有产权建立——计划经济体制产权基础形成 |
3.3.1 农村土地产权关系的变化 |
3.3.2 城市私人企业产权关系的变化 |
4. 计划经济控制系统的建立与运行 |
4.1 国家组织和控制农民的基本方法——人民公社制度 |
4.1.1 国家强化对农民的组织与控制的必要性 |
4.1.2 人民公社制度的建立与运行 |
4.2 单位制度:国家对城市社会的组织与控制 |
4.2.1 单位制度的形成 |
4.2.2 单位的结构与性质 |
4.2.3 单位的主要制度特征 |
4.3 城乡分治的二元户籍制度 |
4.3.1 二元户籍制度形成的原因 |
4.3.2 二元户籍制度对于计划经济体制运行的意义 |
5. 计划经济体制运行的成本与效率 |
5.1 计划经济体制运行的主要成本 |
5.1.1 由于信息不对称产生的运行成本 |
5.1.2 由于激励和监督问题产生的社会成本 |
5.2 计划经济体制运行成本与效率的变化 |
5.2.1 计划经济体制运行成本的变化趋势 |
5.2.2 计划经济体制运行效率的变化趋势 |
6. 计划经济体制内的变革要求与早期变迁 |
6.1 制度变革要求与计划经济体制的离散趋势 |
6.1.1 制度接受者变革计划经济体制的需要 |
6.1.2 计划经济体制的离散趋势 |
6.2 国家对计划经济体制的维护与调整 |
6.2.1 巩固和维护计划经济体制的努力 |
6.2.2 对非公有制的有限吸纳与"计划外"因素的产生 |
7. 中国计划经济体制的转型 |
7.1 计划经济体制转型要求的产生与转型条件的出现 |
7.1.1 中国计划经济体制转型要求的提出 |
7.1.2 全球化新阶段的到来——体制转型的外部条件形成 |
7.1.3 中国计划经济体制的不完备导致了转型的较早启动 |
7.2 中国计划经济体制转型的方向与内容 |
7.2.1 中国计划经济体制转型的方向 |
7.2.2 中国计划经济体制转型的内容 |
7.3 中国计划经济体制转型的特征 |
结论 |
参考文献 |
后记 |
致谢 |
在读期间科研成果目录 |
四、关于计划工作转轨的几点思考(论文参考文献)
- [1]我国新时期中学英语课程改革与发展研究[D]. 伍家文. 西南大学, 2009(05)
- [2]中央和地方金融监管权配置问题研究[D]. 李其成. 江西财经大学, 2019(07)
- [3]立法评估:评估什么和如何评估(下)——以中国立法评估为例[J]. 席涛. 政法论坛, 2013(01)
- [4]中国共产党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历程研究[D]. 韩东云. 郑州大学, 2020(02)
- [5]我国检察机关办案组织研究[D]. 郑青. 武汉大学, 2015(01)
- [6]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研究[D]. 汪传艳. 华中师范大学, 2014(07)
- [7]国家土地所有权的行使[D]. 朱小平. 西南政法大学, 2015(08)
- [8]海洋强国战略研究 ——理论探索、历史逻辑和中国路径[D]. 刘笑阳. 中共中央党校, 2016(08)
- [9]当代中国计划生育史研究[D]. 杨发祥. 浙江大学, 2004(03)
- [10]中国计划经济体制的形成与变迁研究[D]. 贾国雄. 西南财经大学, 201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