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温州、义乌等地发展个体私营经济的借鉴与启示(论文文献综述)
彭涵[1](2021)在《习近平关于民营经济重要论述研究》文中认为
钱家潍,周俊,陈勇[2](2020)在《浙江经济转型与县市域总规转变的回顾及实证——浙江省经济发展中县市域总规的作用研究初探》文中研究表明回顾浙江经济转型与县市域总规编制内容转变,初步探讨两者之间作用关系。首先,从空间视角审视经济学界关于浙江经济转型的现有研究,包括产业升级、城镇化演进、经济制度变迁等方面,进而探讨县市域总规从"协调部门管治"到"空间组织引领"、从"全域空间管控"到"赋权激励发展"、从"县域城乡一体"到"推进区域协同"等特色转变。其次,构建关系假说,并为验证作推论准备;之后,选取基础条件类似但规划有所差异的两县市进行比较研究,通过类似"控制变量"的对照分析,揭示县市域总规对经济转型的作用机制。最后,总结实证经验,讨论相关规划工作应对经济转型可取的探索方向。
邢伟[3](2020)在《“农村所有权人集体”制度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当前,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中普遍存在以下问题:集体资产股权流转过程中权利边界模糊、交叉,影响部分权能实现;所有权缺位、虚化、弱化,行使主体不明确,造成集体资产流失;部分权能流转范围受限,流转市场不完整,有偿退出难,抵押担保难;农村宅基地、承包地“三权分置”中权属杂糅,财产性权能流动性低,财产性权益难以充分实现,与改革目标相违背;农村集体经营性资源资产产权范围不明,行权主体缺位,管理机制不畅,导致合作制性质不明,股份制作用发挥不畅;农村集体公益性资源资产界定不明、权属缺失,公益性功能发挥不充分,存在管理空白。以上这些问题在不同地区不同程度普遍存在,严重制约着改革进程,阻碍着产权各要素权能的充分实现,影响着农村发展效果和治理效能。本文共分八个部分,第一部分导论,重点阐释本文选题背景与意义、理论综述、研究框架与内容、研究方法以及创新点与不足。第二部分“中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变迁”,以农村集体所有制为基础,论述农村所有权、承包权(资格权)、经营权(使用权)、经营性资源资产产权、公益性资源资产产权等相关概念,结合建国后各个时期农村产权制度过程进行深入剖析。第三部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存在的问题”,依托河北省部分地区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现状,结合全国各地改革情况,深入剖析产权制度改革中存在的现实困境与问题。第四部分“‘农村所有权人集体’制度设计”,探索建立“农村所有权人集体”,分别负责行使农村承包地、宅基地、公益性资源资产和经营性资源资产的所有权人权能。第五部分“‘农村所有权人集体’实施主体”,构建与新时代乡村治理模式相适应的“农村集体产权行权模式”。第六部分“科斯定理视角下农村所有权人集体成本-效益分析”,用法经济学方法对“农村所有权人集体”进行全面剖析。第七部分“完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思考”,以期实现细化各项权能、明晰产权归属、严格产权保护、顺畅产权流转目标。第八部分“结论”,回答了在导论部分提出的、本文致力于研究和解决的问题。本文在研究过程中,注重以土地为主要内容的农村所有资源资产进行了系统梳理,根据不同资源资产的形态、功能、使用方式以及产权构成、行权模式,将其划分为承包地、宅基地、集体经营性资源资产和集体公益性资源资产四种类型。在坚持农村集体制度不变、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底线不变、农村所有权人集体固定不变基础上,剥离土地承包权、宅基地资格权、经营性资源资产股东权、公益性资源资产管理权中所包含的身份性权能,在分权基础上将包含身份属性的权能(成员权)统一归位于所有权,形成所有权权利组织体,即“农村所有权人集体”。根据不同资源资产性质及其权能构成,分别搭建由不同成员组成的“农村承包权人集体”“农村资格权人集体”“农村股东成员集体”和“农村全体农户集体”,分别行使农村承包地、宅基地、经营性资源资产和公益性资源资产的所有权权能和身份权权能。以此为基础,重新构建“农村集体产权行权模式”。在农村集体所有权现行模式向“农村所有权人集体”转换过程中,严把“目标层+准则层+决策层”三大环节,统筹宏观设计与微观运行,找寻出一条可以最大限度明晰产权界限、充分发挥产权权能、实现要素市场化配置的运行体系,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提升农业农村现代化的乡村治理效能。
刘志永[4](2020)在《转型期地区经济增长的“双主体”:地方政府与企业家》文中研究指明中国改革开放史就是一部具有鲜明转型期特征的“企业家”发展史。肇始于“农民企业家”的改革开放历程,在证明“企业家”之于中国经济增长的“国王”的同时,其成长和发挥作用的复杂性也昭示了中国的特殊性——肯定“企业家”作用时并不能忽视政府及其官员作用。至少在地区层面上,单纯从企业家角度根本无法解释“中国奇迹”中地区发展不均衡突出的现象。地区间不均衡原因,站在现实而非理论的角度,与其说是企业家及其精神的禀赋差异,不如说是地方政府与企业家的“耦合”差异所致。更重要的是,随着市场化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和逐步迈入工业化的后期阶段,转型期所固有的经济、社会和文化等多重转型叠加而来的矛盾日益凸显,如何处理理论上“政府与市场”及其表现在实践上“官员企业家与市场企业家”关系成为了中国在改革“深水区”时期必须解决的关键性问题。囿于研究范式,把市场经济看作是抽象的一般的西方经济学显然无法回答这些问题。同时,中国转型期的复杂性为经济学意义上的“政府与市场”关系提供了一个不一样的研究素材。不同于西方经济学,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是把市场经济置于特定社会历史中来进行分析。基于中国特色治理结构和社会主义初级历史阶段,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提出的“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为深化改革指明了方向,也由此在处理“政府与市场”关系上取得了重大突破,但在实践层面上特别在地区层面如何“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进而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实践上还不尽清晰,这不仅关系着地区间能否实现均衡发展,更关系着中国经济能否继续前行等重大问题。理论来自于实践又高于实践。基于对这些问题的思考和对地区改革实践的观察,本文采用演绎归纳、历史研究和实证分析等方法,在借鉴主流经济学优秀成果的同时,沿着马克思政治经济学的范式对转型背景下地区经济增长过程中的企业家和政府及其官员进行了分析,并在此基础上尝试提出转型背景下地区经济增长中的“双主体”理论框架,分析转型期地区经济增长中的政府(官员)与市场(企业家)的博弈关系,以及“双主体”耦合机制与地区经济可持续增长的关系,进而提出一些政策及建议。中国“企业家”发展中交织着无处不在的政府“烙印”。循着中国改革脉络,发现实践中政府与企业家关系绝不仅仅是经济关系使然,而是中国治理体系和初级阶段政治、经济和社会等交织关系在改革中的延展,其复杂关系主要在于渐进式改革进程中的地方政府及其官员有了“准市场主体”的地位。在本文提出“社会网络人”假设下,地方官员如同企业家在市场经济中谋取利益一样,为了获取其政治利益和财务利益而具有了“企业家”的属性,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主体”作用,进而和市场企业家一起推动着地区市场化进程和经济增长。“双主体”机制是转型期间地区经济增长中的必然选择。实践表明,在宏观层面上肯定企业家是中国经济增长“主体”的同时,政府及其官员在地区层面经济增长中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主体”作用。不同于其他相关文献的地方官员“为了增长而竞争”逻辑,本文认为在政治治理体系、地区禀赋结构和“社会网络人”约束下的地方官员的“为了竞争而增长”是“双主体”机制的现实基石。政府(官员)和企业家“耦合”决定着地区经济增长。地区经济增长的路径、速度、绩效和可持续增长等取决于两者的“耦合度”,而且地区间禀赋结构及其演化不同致使着“双主体”耦合及其形式具有较大的差异性。以地方政府在“耦合”中行为迥异的温州政府和苏南政府为典型性样本和地区科技创新系统动态演化博弈模型,证实了“双主体”模式的有效性以及地方政府在其中的“能动性”作用。同时,本文从中央层面“把激励做对”来保证地方官员“做对的事情”的纵向机制和通过“中间组织”规制地方政府“做对的事情”和“防止做坏事”的横向机制上,提出了“双主体”稳定运行的激励约束机制。“双主体”耦合是一个动态演进过程。随着改革的进一步深入和文化禀赋与市场经济的进一步相容,政府与市场(官员与企业家)形成各自行为上的充分自觉,催生出遏制政府随意干涉市场或者“越界”的市场力量和克服市场失灵等的规制力量,该模式最终会朝着“政府公共服务性引导+企业家主导型经济”的耦合方式演进。值得注意的是,尽管地区间禀赋结构及其演化的不同会导致地区间在朝着最终模式演进的速度、路径等存在差异,但无论如何,政府的“主体”地位不会消失,转变的只是政府职能——“因时因势因地”与企业家耦合的“能动性”行为。“双主体”下“政府与市场”边界是多维性的。“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意涵不完全在于政府的“大小”或者“强弱”,也不是空泛的“有为”“无为”,更不是僵化的“谁主谁次”“谁动谁从”,而是政府(官员)与市场企业家的“因时因势因地”的动态耦合。因此,地区层面上的政府与市场“边界”是一个动态性多维度的意涵,包含着文化维度下“亲清”政商关系和制度维度下的“法无授权不可为”“法无禁止即可为”政企关系等在内的边界。实现地区经济增长是地区层面“双主体”架构的目的。在“双主体”下从地方政府与中央政府、地方政府与地区企业家两个维度入手,提出了通过“双主体”耦合实现地区可持续增长的政策及建议。一是政府直接介入地区经济活动的产业政策,认为以“中央定规划、部委出政策、地方来执行、事后看绩效”为特征的“多层级”产业政策体制在工业化起步和成长阶段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在进入创新引领阶段时其不适应性凸显,建议在发展重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上从“多层级”向“两层级”体制转变;同时,从地方官员的视角提出了地区产业政策有效性的程序化、组织化和法治化等的边界。二是地方政府间接介入地区经济的企业家政策,在前述分析企业家发挥作用需要的“硬环境”和“软环境”的基础上,从宏观层面的产权保护、市场化进程、政府行为法治化、金融体制改革等制度,中观层面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微观层面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及文化层面的“亲清”政商关系、“友好”社会环境和“有效”诚信体系等方面,提出一些具体的政策及建议,以期实现“双主体”下的良好契合关系,进而实现地区的可持续经济增长。
叶海江[5](2020)在《温州市农村居民增收路径研究》文中指出“三农”问题由来已久,其核心是农村居民收入问题。2004年以来,中央一号文件连续17年聚焦“三农”,说明“三农”问题的艰巨性和复杂性,也突显了“三农”工作在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重要地位。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持续加大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力度,农业农村发展取得历史性成就,农村居民收入水平有了显着的提高。但“三农”问题仍然存在,解决好“三农”问题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全局。温州作为浙江省第三大中心城市和人口第二大城市,近年来以“打造全面小康社会标杆城市”为奋斗目标,主动适应和积极把握新常态,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呈现良好态势,农村居民收入实现较快增长,收入水平提档跨级。但对比分析发现,温州农村居民收入总量排名仍处于全省中下游水平,增收瓶颈与压力依然不小,如何引导和有效促进农村居民增收迫在眉睫。本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以经济统计学为理论基础,充分利用政府统计部门数据,全面分析党的十八大以来温州农村居民收入增长状况,有针对性地提出促进农村居民增收的路径建议。本文主要研究三大部分:第一部分是研究基础即第一章绪论,主要介绍研究的背景、意义、内容、技术方法和文献综述等。第二部分是温州农村居民增收状况,由第二章、第三章、第四章组成,主要分析和阐述党的十八以来,温州农村居民增收的总体情况、瓶颈与压力、制约因素等。第三部分是温州农村居民增收的路径探索和对策建议,由第五章、第六章、第七章组成,主要探讨分析浙江省先进地区农村居民成功增收的实践经验和温州实现农村居民增收的政策建议,并形成研究结论。
张昕萌[6](2020)在《C市“个转企”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文中研究表明从1980年12月11日第一个个体工商户诞生于温州,中国个体工商户群体经历了改革开放40年的蓬勃发展,已成为全国数量最大的市场主体。截至2019年12月末,C市共有各类市场主体总数83万户,其中个体工商户61.8万户,占市场主体总量的四分之三。个体经济的发展在带动就业、促进第三产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随着我国商事制度改革不断深入,经济社会飞速发展,法律制度进一步健全,个体工商户群体的发展逐渐暴露出一系列问题,不仅制约了自身的健康发展,还不利于维护市场经济的公平正义。在这种形势下,“个转企”政策应运而生,成为C市优化经济结构,实现社会经济健康发展的必经之路。本文在深入研究国内较早开展“个转企”、“小微企业升级”的浙江省、江苏省和辽宁省等先进省份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采用文献法、统计分析法、调查研究法等方式,借鉴国内相关领域内学者的研究成果,同时参考工商系统同行的优秀经验,对C市在“个转企”过程中采取的措施和取得的成果进行了梳理,归纳出C市在“个转企”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政策设计存在缺陷制约了C市“个转企”发展。二是政策执行不力使“个转企”进程受阻。三是各方参与度不高直接导致了“个转企”转企率低。针对上述问题,本文从政府决策部门、一线执行人员、个体经营者角度深入剖析成因,最终从法制、行政、社会等角度提出以下六方面对策:一是加强顶层设计,完善法制保障。二是摸清底数,建立完整的“个转企”培育库。三是构建部门联动体系,促进行政审批提速。四是加强一线人员培训,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五是加强动员宣传,培养经营者转型意识。六是开展有针对性的后续扶持,延长企业生命周期。本文在公共管理框架内研究C市“个转企”问题,得出的结论可以为C市顺利实现经济结构转型升级起到智囊作用,同时也可以对其他正在开展“个转企”工作的省市起到借鉴作用。
何婷婷[7](2020)在《新时代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优化研究 ——基于温州市高轩村调研》文中研究表明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实现之年,是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收官之年。可以预见,全面建成小康后,“三农”领域存在不少短板,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关键是要深化农村改革,激活农村要素市场,这也是促使农民收益增长的主要途径。其中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优化农村集体资产管理,首先需要明晰产权归属,完善各项权能,赋予农民更多的财产权利,这是新时代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增加农民的收入的主要渠道。近些年来,随着农村改革的深化,农村集体产权改革正在全国范围内的全面推进。温州市是农村改革试验区,农村集体产权改革实践,引起学术界广泛关注。本硕士论文以温州市高轩村为例,总结温州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经验做法的同时,对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系统思考。其经验做法归纳起来可以概括为:突出抓组织领导,广泛发动、迅速启动;突出抓清产核资,摸清家底、明晰产权;突出抓成员核定,明确标准;突出抓严格程序,依法依规、公平公正;突出抓督导考核、严实推进;突出抓群众满意,民主决策、以人为本;突出抓改革成效,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存在问题主要是:集体经济组织特别法人的法律属性有待进一步界定;内部治理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产权结构配置模式有待进一步完善;股权的管理方式有等待进一步开放。针对这些问题,本文提出了如下政策建议: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单行立法,确定法律上的权属关系;健全内部治理机制,探索引入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完善产权结构配置,渐进式取消集体股;以建立股权退出机制为契机,建设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健全投融资机制,促进股份流转、抵押担保等权能的实现。
赵静[8](2020)在《企业家群体形成的时空分布特征及原因研究》文中指出企业家作为重要的市场微观主体,对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基础性作用开始日益受到社会关注。李克强总理早在2014年的夏季达沃斯论坛上就提出了“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号召,希望通过双创行为来激发民族的创业精神和创新基因,促进社会和谐发展与公平正义。现实经济运行中我们所观察到的事实也的确印证了这样一种观点:一个经济高速增长的国家或地区,在很大程度上依存于一批充满活力的企业及富有创造力的企业家群体。通过研究国内外企业家群体的时空分布,可以发现,从分布时间来看,企业家群体的出现是离散而非连续的;从分布空间来看,某一特定时期企业家群体在地域上的分布呈现出明显的非均匀性。企业家群体的分布缘何呈现出这种时间上的非连续性和空间上的非均匀性?企业家群体形成的背后存在怎样的深层次原因?是否可以归纳和总结出一些具有普适性的影响因素,以便对当代企业家群体的培育壮大提供有益参考?对这些问题的解答也正是本文研究的意义所在。本文分析内容共八章。第一章交代了研究背景和意义,并对全文的研究方法、研究思路、结构安排和可能的创新之处进行了介绍。第二章梳理分析了企业家理论的相关文献。第三章、第四章基于国内外大量的文献研究和案例梳理,分析了企业家群体形成的时间非连续性和空间非均匀性特征及原因。并选取了不同时空背景下企业家群体崛起演进的典型阶段进行详细阐述,从宏观视角出发探讨了企业家群体形成的主要原因。第五章引入企业家行为理论,构建了个体企业家行为选择模型,分析了个体企业家创业决策过程及影响因素,考察了微观层面企业家形成的影响因素。在此基础上阐述了个体企业家到群体企业家的形成机理。第六章构建了企业家群体形成的影响因素模型,利用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的历史数据进行了实证检验。第七章从空间异质性视角出发,分别基于地理距离权重矩阵和经济距离权重矩阵构建了空间面板模型,深入考察了我国省域企业家群体分布的空间相关性、空间效应及影响因素。第八章对全文进行了总结,结合新形势下我国企业家发展面临的现实难题提出了相应的政策建议,并对下一步的研究工作提出了展望。通过较为系统的分析,本文主要得到了如下结论:第一,通过对国内外历史上企业家群体崛起演进典型时期的分析,本文发现,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技术革命、市场变化、地理发现、政府政策和战争等因素在一定程度上都可以对这种时间分布的非连续性特征进行诠释。同时,通过对特定时期不同国家或地区企业家群体崛起典型案例的分析,本文认为,不同区域企业家创业精神、地方政府政策、地区金融资源、区域地理位置和交通完善状况等因素可以对企业家群体空间分布的非均匀性特征作出解释。此外,通过案例分析还得出了几个具有启发性的观点:企业家群体的形成和发展具有路径依赖性;制度环境和企业家创业活动之间的良性耦合非常重要;较高的社会流动性有助于企业家群体的产生和发展。第二,本文认为,个体企业家创业决策过程可以分为企业家捕捉市场机会和企业家实现市场机会两个阶段,并进一步细化为企业家识别市场机会、评价市场机会、掌握市场机会和应对不确定性四个重要环节。这一创业决策过程中企业家创业活动将受到企业家个人创业能力、外部市场环境、政府政策变化、信息供给状况四个主要因素的影响。区域内群体企业家的形成更多是基于创新——模仿的的“扩散模型”,领头企业家通过成功的创新活动产生了示范带动效应,随之引起了潜在企业家的跟随模仿,进而在区域内产生了扩散效应。第三,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企业家群体形成与企业家创业能力、外部市场环境、信息供给状况以及政府政策扶持等之间存在长期稳定的均衡关系。外部市场环境和信息供给状况对我国企业家群体形成具有较大的促进作用。相比之下,政府政策支持力度的作用效果较弱。这一结论暗示了未来加大创业政策扶持力度,或将在一定程度上提升我国企业家的创业活动状况。第四,基于空间异质性视角的实证研究发现,我国省域企业家群体分布的空间溢出效应十分显着,企业家活动活跃的地区对邻近地区的企业家形成具有明显的溢出和带动效应。区域金融发展水平、经济发展水平、技术创新水平和外商直接投资对区域企业家群体形成在一定程度上均具有促进作用,但相对而言技术创新水平和外商直接投资的作用力度较弱。第五,结合新形势下我国企业家发展面临的现实难题,本文提出了消除区域之间市场壁垒、加快技术创新成果的产业化应用、提升金融资源服务实体经济的水平和效率、完善企业家创业扶持政策、加大欠发达地区互联网资源的投入、重视企业家接班人培养等几方面的政策建议,以期为国家或地区层面企业家群体的培养提供一些借鉴。本文的创新之处在于:一是研究视角与立足点的创新。本文将企业家群体的时空分布特征作为研究的切入点,并首次提出了企业家群体时间分布的非连续性特征和空间分布的非均匀性特征。二是创新性地构建了个体企业家的行为选择模型,探讨了个体企业家及群体企业家的形成机理。本文引入不确定性,以个体企业家创业行为选择为切入点,构建了企业家行为选择模型,考察了微观层面企业家创业决策过程及影响因素,并拓展性分析了从个体企业家到群体企业家的传导机制。三是基于空间溢出视角分析了我国省域企业家群体的空间相关性和空间溢出效应。细化并分别构建了地理距离权重矩阵和经济距离权重矩阵,并探讨了这两类空间权重矩阵下我国企业家群体分布的空间效应大小。四是首次将以互联网发展为代表的信息供给指标引入实证分析中,探讨了互联网发展对企业家群体形成是否会产生某些影响。
李其成[9](2019)在《中央和地方金融监管权配置问题研究》文中研究指明中央与地方金融监管权配置问题的核心是金融监管权在中央和地方政府之间是否需要以及应该如何配置。中国金融行业的发展,尤其是金融混业经营、金融创新以及地方金融业的繁荣,对中国现有中央集权垂直式的监管权力配置模式提出了巨大挑战,现有监管模式已经不能适应金融业的剧烈变化。当前各国都在着力加强对金融整体性风险的防范,如何对新型金融活动进行有效监管是亟需解决的问题。中国过去对于金融监管体制的研究都相对集中在中央一级政府部门间金融监管权的配置上,对地方政府能否享有以及如何享有金融监管权问题的研究相对缺乏。面对市场的新变化,地方政府实际已广泛参与到了地方金融监管之上,承担着属地风险处置责任和维稳第一责任。但不同地方金融监管模式差异较大,尚未形成成熟统一的模式,且地方政府金融监管权在定位、正当性、内容等重要问题上仍有待进一步研究。研究地方政府及其部门能否享有以及如何行使金融监管权,应首先明确金融监管权的性质、地位、特征等问题。金融监管权的根本属性是公权力,并呈现多元性与多重性特征,这决定了其行使需要合理配置。在权力的配置过程中,中央政府部门之间的权力配置以权力的“功能性”理论为基础,而监管权力在中央和地方政府之间的配置则以“结构性”理论为理论基础。在“结构性”理论下,我国金融市场、权力结构、政府职能等因素共同决定并创生了中国进行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迫切内在需求,其中地方金融业的发展状况是第一大动因,地方政府的金融竞争是直接动力,维护金融安全是根本目的,而国家权力结构改革是其政治背景。我国现有监管模式的形成有其特殊的历史和国情条件。地方政府金融监管权的配置状况及其得失,对现有配置模式的建构和完善有重要意义。作为国家公权力之一的金融监管权,是国家权力体系中的一部分,服从并深受国家权力央地分配的制约。具体到金融领域,其历程可总结为:从金融中央集权到有限的地方竞争——中央逐渐削弱地方政府对金融行业的影响力——为应对全球局势而进一步向中央集中——金融领域市场化改革之路确立。当前,坚决走市场化道路,应是最大的国情,亟需金融监管权配置模式改革与之适应。中国当前监管模式为中央“一行两会”为主体、多头分工式的中央一级金融监管,中央监管权在地方通过地方派出机构履行职能,权力主要集中于中央一级,存在协调不力、监管真空、限制创新、制约发展等突出问题,亟需向地方政府配置权力,让地方政府参与监管,弥补中央政府监管的不足。当前地方政府通过中央政府及其部门政策、文件等方式获得一定的金融监管权,是一种实用主义做法,虽无法律、法规明确、具体的授权,但有模糊的事实上的监管权力。国家最新政策明确了地方政府金融监管的属地风险处置责任和维稳第一责任,呈现了双层监管的发展趋势。中国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模式发展至今,已经明显不能适应市场化的需求,存在诸多的困境。地方政府缺乏法定的金融监管权,对于金融监管事务的参与,均是通过中央行政管理部门的个别授权,或地方政府的主动承担,缺乏制度化、体系化的权力配置。这种监管权集中于中央一级的配置模式,不论是应对传统金融模式及其创新,还是应对发展迅猛的互联网金融和金融科技,都力不从心。其中最关键的缺陷在于地方金融监管权的合法性危机,导致监管对象覆盖不足、制度弹性缺失、地方立法权缺位、责任不明等问题。就央地分权而言,世界上现存在分权型多层监管模式以及单层监管两种模式,前者以美国和加拿大为典型,后者是大多数国家采用的监管模式。美国和加拿大存在联邦政府和地方政府两级金融监管机构,各自在金融监管的事务中发挥了关键作用。英、德、日等国均为非典型的金融监管央地分权模式,仍以中央政府监管为主。总体而言,其他国家或地区金融监管央地分权模式之于中国的启示,在于其权力配置方式和依据的法治化。相比较而言,中国地方政府并非完全不存在金融监管权,但在中国现有配置模式中,除个别地区通过地方法规形式予以确定之外,均是行政式的、实用主义的配置模式,缺乏法治化的特征。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启示还在于其无论何种央地配置模式,并不存在优劣之分,只有与国情合适与否。央地分层的监管体制与中央集权式的监管体制,受到联邦制或单一制国家形式的极大影响,但是二者并非一一对应,最终决定其模式的,是一国的金融市场及金融制度赖以存在的整个国情。地方政府金融监管权实用主义配置的现实,已经显着表明向其配置权力的必要性。而地方政府金融监管权配置的制度化,应该在重新厘清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动因、目标、价值及原则的基础上,将地方政府金融监管权的首要价值定位于维护地方金融市场的安全稳定;其次要有利于提升金融监管的效率;最后,还应有利于实现地方经济民主。而地方金融监管权配置的目标,则是实现金融监管权理论上的结构化、制度上的法治化和实践中的高效率。为此,地方金融监管权配置应当以合理分权、依法分权和权责对等为主要原则,坚持法治化的根本路径。中国当前最根本症结并非地方政府金融监管权有无的问题,而在于法治化的缺失。考虑到地方金融市场的特殊性,依据法律的相关规定,应当充分发挥各地方权力机构的作用,通过地方立法进行地方金融监管权的配置。金融监管权主体、对象、内容的配置,应把握以下原则:主体上,要坚持地方监管机构的独立化、专业化和责任化,并建立地方统筹监管、中央指导的央地监管机构关系;内容上,必须厘清地方金融市场与政府监管之间、地方监管与中央监管之间的两个界限。此外,任何规范的有效运行都离不开其所在的制度体系,金融监管权的科学化央地配置,应当以完善的顶层权力配置为依托,改严格分业式监管为统筹式监管、完善中央与地方经济权力配置的关系、完善金融机构破产制度、国家救助制度和存款保险制度等,从而培育强大而稳健的市场机制,从根本上减少市场失灵。
滕越洋[10](2019)在《地方国企高管晋升机制研究》文中认为40年改革开放辛路历程使中国面貌焕然一新,中国综合国力迅速提升,国际地位逐步确立,人民生活不断改善。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新一届领导班子提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新旧动能转换”等发展理念,致力于提升质量效益,“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也为中国发展绘制了更加宏伟的蓝图。作为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制度基础、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的重要力量以及构建和谐社会、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支柱,国有企业在我国政治、经济、社会等领域均发挥着重要作用。中国40年改革开放历程也是40年国有企业改革的探索过程,国企改革先后经历了放权让利、承包制、股份制改革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国有经济扩张和国有企业实质性改革缓滞期以及十八大以来的混合所有制改革等阶段。国企改革打破国有企业计划运行体制、引入市场机制,国有企业现代企业制度得以确立。2018年10月,全国国有企业改革座谈会将“完善治理、强化激励、突出主业、提高效率”确立为国企改革的新十六字方针,“完善治理”再一次成为国企改革的重大政策导向,在新十六字方针中处于首要位置。国企改革的关键是人事制度,而人事制度的核心在于国企领导人员管理。国企“去行政化”的市场化改革伴随国企领导人经营自主权的不断扩大,国企领导人对国企运营的重要性日益提升。国企领导人权力放大为市场化条件下的国有企业运营增加环境适应性与灵活性,与此同时,国企领导人“道德风险”、“逆向选择”等问题亦更为突出。尽管国企“去行政化”改革不断推进,国企高管仍处于“内部劳动力市场”中,政治锁住效应使晋升在国企高管个人效用函数中举足轻重。那么,晋升规则设计和晋升激励便成为引导管理层合理运用权力、制约权力寻租的重要手段。国企高管晋升机制研究可以帮助我们更准确的把握国企高管晋升问题,包括晋升状况、晋升渠道以及晋升外部性等。从而,该研究有助于我们针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对症下药”,即通过更加有效的晋升激励设计引导管理层实现企业价值和社会收益最大化,减少晋升负外部性,将权力放入“制度的笼子”。相比于中央企业,地方国企规模较小,行业分布广泛且战略意义相对较低,垄断性较弱,行业内市场份额、创新水平与资金实力往往处于劣势。但是,地方国有企业在国企体系中仍占据重要地位,在拉动地方经济、促进地区就业、优化地方财政等方面同样发挥不可或缺的作用。作为国企体系重要构成部分以及地区发展的重大引擎,地方国有企业却鲜有获得应有的重视与关注,地方国企高管晋升问题研究更是凤毛麟角。中央企业与地方国有企业在监管独立性、约束激励机制、企业运营目标以及政府干预程度等方面均存在差异,导致国企高管晋升机制相应出现差异化。不同于中央企业相对明确的业绩晋升导向,地方国企所处的特殊政治生态环境和监管环境使地方国企高管晋升问题更加复杂化,地方国企高管晋升问题研究更具挑战性、更有研究价值。本文将研究对象定位于地方国有企业,基于制度变迁视角和调任现实视角初步把握国企高管晋升状况,在此的基础上从多个视角探究地方国企高管晋升机制,解决“地方国企高管如何晋升”问题。此后,本文拓展地方国企高管晋升问题研究,将国企高管晋升应用于现实问题解决之中,探索晋升问题研究的另一面——“地方国企高管晋升影响”。本文立足于2009年、2015年两次“限薪令”的颁布,考察薪酬激励与晋升激励的替代性,为薪酬激励下降背景下如何激励国企高管努力经营、降低代理成本提供智力支持。第一章为导论部分,本部分基于现实背景分析提出地方国企高管晋升机制研究的必要性。紧接着介绍了本文的研究意义与研究方法、研究框架以及研究内容安排,最后对本文的主要创新点和不足进行评述。第二章为文献综述部分,涵盖公司治理理论、地方政府官员晋升的政治锦标赛研究、国企高管晋升机制研究以及研究总结与评述四部分。首先,本章就公司治理概念体系、代表性公司治理模式(含中国)以及中国国有企业治理进行论述。其次,本章就官员政治锦标赛理论进行分析,涵盖政治锦标赛的提出、政治锦标赛的内容(含义及特征、前提条件和主要威胁、锦标赛指标以及优劣势)、针对政治锦标赛理论的批判三部分。再次,本文对现有国企高管晋升机制研究进行综述,将已有文献分为“国企高管晋升因素研究”和“国企高管晋升的影响”两部分,前者集中于解决“国企高管如何晋升”问题,后者集中于分析国企高管晋升对企业的影响。最后,在总结和评述部分,本文认为国企高管晋升问题是官员晋升问题的延展;中国羸弱的国企监管环境致使针对国企高管的监管机制经常失效,激励特别是晋升激励成为制约高管权力的重要方式;类似于政府官员晋升的政治锦标赛,国企高管晋升同样存在“准政治锦标赛”;现有国企高管晋升问题的研究较少关注于地方国企高管,多集中于静态机制研究、多关注于显性晋升因素,政府官员与国企高管晋升的研究屈指可数,以文化视角探究国企高管晋升的研究更是寥若星辰,在研究范式上亦较少考察不同晋升因素间存在的交互影响。基于此,本文的研究价值、研究重心与创新点得以明确。第三章为国企领导人员管理体制历史变迁与职位变动现状部分,致力于明晰国企领导人员管理制度演变和调任现实,从而初步把握地方国企高管晋升状况并为此后章节研究开展奠定基础。本章简要论述了新中国成立后国企领导人员管理体制的变革历程,将其划分为改革开放之前、改革开放后的探索、股份制改革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国资委成立以及党的十八大之后5个阶段。而后,本章对2009~2017年国企高管晋升事实进行刻画,从晋升方向、调任年份、行业分布以及其他统计特征等视角进行分析。第四至六章集中于解决“地方国企高管如何晋升”问题,第四章针对已有地方政府官员行为与地方国企高管晋升研究的缺失以及静态晋升机制研究的缺陷,以动态视角探究地方官员政绩压力如何影响地方国企高管晋升机制;第五章从文化视角出发,首创性的将“本地人”这一文化概念应用于地方国企高管晋升机制研究;第六章打破现有研究多关注于显性晋升因素的局限,将“同乡关系”作为国企高管与政府官员不可观测的私人关系的代理变量,研究“同乡关系”对地方国企高管晋升的影响。第七章关注高管晋升机制研究的另一面——“地方国企高管晋升影响”,集中于解决高管薪酬激励不足背景下的高管激励问题,该研究的另一个意义在于,对第四到六章地方国企高管晋升机制研究的重要前提——晋升激励比较于薪酬激励是重要的——进行检验。第四章首先提出“准政治锦标赛”的概念,并将政府官员政治锦标赛应用于地方国企高管“准政治锦标赛”研究,基于地方官员政绩压力视角探究了地方国企高管动态化晋升机制。研究发现:随着地方官员政绩压力增大,政治资源对地方国企高管晋升前景的影响呈“正U”型,而企业承担政策性负担将持续改善国企高管晋升前景;企业业绩对国企高管晋升的影响存在门槛效应;当企业业绩高于门槛值时,地方官员政绩压力引致企业业绩对高管晋升产生负向或不显着的影响;当企业业绩低于门槛值时,企业业绩随地方官员政绩压力增大将持续改善高管晋升前景。一方面,地方政府参与政治锦标赛并承担政绩压力有助于打破地方国企高管的关系晋升路径,减少官员权力寻租行为,引导地方国企高管将工作重心放在企业经营上,晋升机制实现优化。另一方面,过重的政绩压力则引发地方官员向国有企业伸出“掠夺之手”,甚至以牺牲企业发展利益为代价实现个人晋升利益,地方国企高管出于晋升利益考虑倾向于表现出政治迎合行为。此时,无论官员晋升还是高管晋升都对国企发展具有一定负外部性。第五章探讨本地人与地方国企高管晋升关系,对本地人任职国企高管是否具有晋升优势进行研究,并进一步实施机制探析。研究发现:相比外地人,本地人任职国有企业高管更具晋升优势;从区域异质性看,本地高管晋升优势在东、中部地区更明显;相比外地人,由本地人任职高管的国有企业具有较好的业绩表现并承担较多的政策性负担;受“业绩噪音”影响,同样业绩条件下本地高管比外地高管更易于凭借业绩获得晋升;本地高管比外地高管更易于通过承担政策性负担获得晋升。就本地人任职国企高管的效果来看,一方面,由本地人任职高管的国有企业具有更好的企业业绩表现,这意味着本地人任职国企高管对于国企经营具有积极意义;另一方面,由本地人任职高管的国有企业往往承担更多政策性负担,这也意味着本地高管在更好的经营企业的同时也会通过承担政府性职能迎合上级政府需要,一定程度上阻碍国企发展。第六章探讨同乡关系与地方国企高管晋升关系。作为重要的地缘关系之一,“同乡关系”在我国传统文化中被广泛提及,本章探究地方政府官员(省长、省委书记)与地方国企高管的同乡关系是否有利于地方国企高管的晋升。研究发现:地方国企高管与政府官员的同乡关系有利于地方国企高管获得晋升;相比于高管所在国企业绩表现较好的情境,同乡关系对地方国企高管晋升的推动作用更多地体现于高管所在国企业绩表现较差的情境中;相比于市县属国有企业,地方国企高管与省长、省委书记的同乡关系对地方国企高管晋升的推动作用在省属国有企业更为明显。同乡关系对国企高管晋升的影响条件依赖于业绩门槛,业绩门槛效应提醒监管机构须特别关注业绩较差的国企中具有同乡关系的高管在晋升中是否存在政府官员庇护和寻租行为。另外,同乡关系对国企高管晋升的推动作用主要存在于高管任职国企处于同乡官员直接管辖范围内的情境中,这也弱化了同乡关系的作用范围,减少同乡关系对国企高管晋升机制的扭曲和破坏。第七章针对两次“限薪令”实施下国企高管薪酬激励不足的问题,对晋升激励能否成为薪酬激励的有效替代方式进行探究。研究结果显示,整体而言晋升激励可以成为薪酬激励有效的替代性激励方式,但激励替代具有异质性。具体来说,政治晋升激励比非政治晋升激励具有更强的替代性;相比于CEO,晋升激励对薪酬激励的替代性对董事长而言更加明显;相比于东部地区,晋升激励对薪酬激励的替代性在中、西部地区更加明显;相比于市县属国企,晋升激励对薪酬激励的替代性在省属国企更加明显;相比于不在股东单位任职的高管,晋升激励对薪酬激励的替代性对任职于股东单位的高管更加有效。进一步的讨论发现,激励替代性对薪酬水平较高的国企高管而言效果明显,对薪酬水平较低的国企高管而言则效果有限;相比于调任前薪酬水平,调任后薪酬水平的提升(下降)会放大(弱化)晋升激励对薪酬激励的替代性效果。“限薪令”背景下,晋升激励设计不可一刀切。在激励替代相对明显的情景中,上级部门可以强化国企高管晋升激励;在激励替代相对较差的情景中,上级部门不能仅依赖于晋升激励,更需要寻找其他替代性激励。第八章为研究结论、政策建议与研究展望部分,对已有研究的结论与启示进行论述,发现政策含义并指出今后的研究思路。本文的创新之处主要体现于以下三个方面:第一,创新性地将国企高管晋升机制概括为“准政治锦标赛”,实现研究视角创新的同时扩展已有晋升因素的研究范围。基于对国企高管晋升体制和晋升现实的把握,本文拓展已有的官员政治锦标赛理论,创新性地把国企高管晋升机制概括为“准政治锦标赛”;将政府官员引入国企高管晋升研究,扩展现有外部环境层面晋升因素的研究范围;首次将“本地人”这一地域概念应用于国企高管晋升机制研究;打破现有显性晋升因素的研究框架,将“同乡关系”这一隐性晋升因素纳入国企高管晋升研究中。第二,在研究方法上,打破晋升因素分而研究的范式,强调对晋升因素间交叉影响并共同作用于高管晋升的研究。传统研究范式片面寻求各晋升因素对国企高管晋升的影响,较少考虑晋升因素间的交互影响而直接将回归结果赋予经济学含义,无法发现晋升因素间存在的内在联系及其对高管晋升产生的整体影响。本文打破晋升因素分而研究的现状,强调对晋升因素间交叉影响、共同作用于高管晋升的研究,从而对晋升因素的影响机制有更加清晰的把握。第三,使用真实晋升数据考察晋升激励与薪酬激励替代问题,通过内生性问题的有效解决打破研究困境,并对不同情境下的激励替代效果实施异质性分析。区别于已有研究中通过构造晋升期望衡量晋升激励强度,本文使用真实的国企高管晋升数据进行激励替代性研究,结论准确性与可信度更高;以往研究受制于高管薪酬与晋升的内生性问题而无法将两者纳入同一分析框架,本文有效解决内生性问题,从而实现同一框架下的研究;本文进行充足的异质性研究与机制探析,并实施了进一步的延伸讨论,研究结论更加全面、机理更加清晰,丰富了国企治理的理论成果与实践经验。
二、温州、义乌等地发展个体私营经济的借鉴与启示(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温州、义乌等地发展个体私营经济的借鉴与启示(论文提纲范文)
(2)浙江经济转型与县市域总规转变的回顾及实证——浙江省经济发展中县市域总规的作用研究初探(论文提纲范文)
1 引言:聚焦“转变”之间的联系 |
2 空间视角下的浙江经济转型 |
2.1 从“块状经济”发达到服务业与高新产业引领 |
2.2 从小城镇繁荣到都市区崛起 |
2.3 从“放水养鱼”到政府主动服务 |
3 浙江县市域总规编制特色转变 |
3.1 从“协调部门管治”到“空间组织引领” |
3.2 从“全域空间管控”到“赋权激励发展” |
3.3 从“县域城乡一体”到“推进区域协同” |
3.4 “转变之间”作用关系假说 |
3.4.1 简要讨论 |
3.4.2 假说构建 |
3.4.3 验证准备 |
4 实证探讨:基于温州瑞安与乐清的比较研究 |
4.1 基础条件 |
4.2 规划差异 |
4.3 转型对比 |
4.4 解释推论 |
5 结语 |
(3)“农村所有权人集体”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选题意义 |
二、理论综述 |
三、研究框架与内容 |
四、研究方法与重点、难点 |
五、主要创新点与不足 |
第一章 中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变迁 |
第一节 农村土地产权制度的相关理论 |
一、农村土地产权制度 |
二、法与经济学视角下中国农村土地产权构成 |
三、中国农村土地产权权能分析 |
四、国外土地产权构成及权能分析 |
第二节 1949 年以来中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变迁概况 |
一、第一阶段(1949 年—1956 年):合作化运动时期 |
二、第二阶段(1956 年—1978 年):人民公社时期 |
三、第三阶段(1978 年—2012 年):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时期 |
四、第四阶段(2013 年至今):“三权分置”改革实施期 |
第三节 中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变迁的博弈分析 |
一、演化博弈理论与中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变迁 |
二、对各个阶段产权变革的演化博弈分析 |
第二章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存在的问题——以河北省部分地区产权制度改革实践为样本 |
第一节 河北省个别地区农村土地产权改革基本情况 |
一、邢台市农村土地产权改革基本现状 |
二、定州市农村土地产权改革基本现状 |
第二节 农村集体产权改革中存在的困境与问题 |
一、农村集体资产难核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难确定、集体资产股权难设定 |
二、农村集体资产股权流转难、抵押担保难和有偿退出难 |
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权能规则不完善 |
四、农村宅基地、承包地“三权分置”中权属杂糅 |
五、农村集体公益性资源资产界定不明、权属不清 |
六、农村集体经营性资源资产范围不明、改革不畅 |
第三节 农村集体产权改革中产生问题的主要原因 |
一、乡村治理机制不完善,影响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进程 |
二、统分结合经营体制长期失衡,制约集体产权改革进程 |
三、法律法规不健全,影响集体产权改革进程 |
第三章 “农村所有权人集体”制度设计 |
第一节 “农村所有权人集体”的概念界定 |
一、“农村所有权人集体”的内涵与外延 |
二、“农村所有权人集体”的性质与特征 |
第二节 “农村所有权人集体”的治理作用 |
一、明晰产权结构、释放产权权能 |
二、实化农村所有权 |
三、推进乡村振兴 |
四、优化乡村治理机制 |
第三节 “农村所有权人集体”的治理路径 |
一、提升农村各治理主体间的协调性 |
二、提升农村治理主体及体系的科学性 |
三、提升农村治理主体及体系的保障性 |
四、提升农村治理主体及体系的合法性 |
第四节 农村产权现行模式向“农村所有权人集体”的转换路径 |
一、“农村所有权人集体”模型架构的静态设计 |
二、“农村所有权人集体”架构的动态运行 |
第四章 “农村所有权人集体”实施主体 |
第一节 “农村所有权人集体”四大行权主体 |
一、“农村承包权人集体”——承包地所有权 |
二、“农村资格权人集体”——宅基地所有权 |
三、“农村股东成员集体”——农村集体经营性资源资产所有权 |
四、“农村全体农户集体”——农村集体公益性资源资产所有权 |
第二节 “农村所有权人集体”行权模式 |
第三节 “农村集体产权行权模式”架构 |
第四节 “农村所有权人集体”实施主体的治理问题分析 |
第五章 科斯定理视角下“农村所有权人集体”架构的成本效益分析 |
第一节 科斯定理及成本—效益分析 |
第二节 科斯定理视角下“农村所有权人集体”运行审视 |
一、“农村所有权人集体”的决策事项与程序 |
二、“农村所有权人集体”的科斯定理审视 |
第三节 “农村所有权人集体”架构的成本——效益分析 |
一、“农村所有权人集体”成本—效益分析的前提 |
二、“农村所有权人集体”成本—效益分析的关键 |
三、“农村所有权人集体”模型成本效益SWOT分析 |
第四节 经济绩效管理视角下的“农村集体产权行权模式” |
一、绩效管理与“农村集体产权行权模式” |
二、“农村集体产权行权模式”绩效管理剖析 |
第六章 完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思考 |
第一节 产权归属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化 |
一、构建流程规范、账实清晰、公开公正的清产核资大格局 |
二、构建设置科学、动静结合、权能完整的股权管理模式 |
三、构建主体明确、范围清晰、分配合理、渠道科学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体系 |
第二节 产权流转与农村集体产权的市场化 |
一、基础——由“确权确地”向“确权确股不确地”转变 |
二、关键——由“政府干预”向“市场运作”转变 |
三、核心——由“单一形式”向“协调联动”转变 |
四、支撑——由“重流转轻保障”向“流转保障并重”转变 |
五、突破——由“权能杂糅”向“赋权明责”转变 |
第三节 产权保护与农村集体产权的法治化 |
一、制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 |
二、完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确认的相关规定 |
三、成立独立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机构 |
第四节 智慧产权与农村集体产权的科技化 |
一、区块链技术作为关键支撑 |
二、构建“区块链+农村土地确权及流转”模型体系 |
第五节 信息披露与农村集体产权的公开化 |
一、农村集体产权信息披露原则 |
二、农村集体产权信息披露内容、标准与方式 |
三、农村集体产权信息披露风险 |
四、农村集体产权信息披露结果保障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期间的学术成果 |
致谢 |
(4)转型期地区经济增长的“双主体”:地方政府与企业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导论 |
1.1 研究背景及问题提出 |
1.2 研究意义 |
1.3 文献综述 |
1.4 论文的研究内容及方法 |
1.5 可能的创新 |
第2章 概念界定及理论基础 |
2.1 概念界定 |
2.2 理论基础 |
2.3 本章小结 |
第3章 政府、企业家与中国改革进程:基于历史演进的分析 |
3.1 改革的启动期和企业家萌芽(1978年12 月-1992年10 月) |
3.2 改革的推进期和企业家成长(1992年10 月-2002年10 月) |
3.3 改革的深化期和企业家发展(2002年10 月-2013年11 月) |
3.4 改革的攻坚期和企业家“主体”确立(2012年11 月..至今) |
3.5 本章小结 |
第4章 企业家与中国经济增长:中国数据的实证分析 |
4.1 宏观视角的企业家作用:基于三期滞后动态模型的SYS-GMM分析 |
4.2 微观视角的企业家作用:基于知识扩散维度的SEM分析 |
4.3 政府的作用:实证模型隐含的启示 |
4.4 本章小结 |
第5章 地方政府与区域经济增长:基于企业家理论的视角 |
5.1 渐进式改革下政府的“有形之手” |
5.2 “政治集权和经济分权”治理体系下的地方政府 |
5.3 转型期地方政府的“人格化”:官员企业家 |
5.4 地方政府及其官员与经济增长困境 |
5.5 本章小结 |
第6章 地区经济增长中“双主体”:一个新的分析框架 |
6.1 “双主体”的时空辐辏:中国改革实践与理论困境 |
6.2 “双主体”耦合:经济增长中的合意行动 |
6.3 “双主体”的演化博弈:基于创新的视角 |
6.4 “双主体”的稳定均衡:激励约束机制 |
6.5 本章小结 |
第7章 “双主体”模式检验:以苏南和温州地方政府为样本 |
7.1 市场化准备阶段(1978-1992):政府“控制人”+企业家“萌芽” |
7.2 市场化初级阶段(1992-2002):政府“经济人”+企业家“侍从” |
7.3 市场化发展阶段(2002-2013):政府“协调人”+企业家“主角” |
7.4 市场化深化阶段(2013- ):政府“公共人”+企业家“主导” |
7.5 本章小结 |
第8章 “双主体”模式与地区经济增长 |
8.1 中央-地方产业体制:战略性产业的“多层级”向“两层级”转变 |
8.2 地方政府的产业政策 |
8.3 地方政府的“企业家”政策 |
8.4 本章小结 |
第9章 结论与研究展望 |
9.1 主要内容及结论 |
9.2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布的论文和其他科研情况 |
(5)温州市农村居民增收路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内容与框架 |
1.3 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 |
1.3.1 研究方法 |
1.3.2 技术路线 |
1.4 研究综述 |
1.4.1 国外研究综述 |
1.4.2 国内研究综述 |
1.5 基本概念界定 |
1.5.1 农村居民 |
1.5.2 农村居民收入 |
1.6 论文创新之处 |
2 温州农村居民收入增长状况 |
2.1 收入水平略高于全省平均 |
2.2 城乡收入相对差距不断缩小 |
2.3 收入结构呈现多元化 |
2.4 低收入农户收入增长较快 |
3 温州农村居民增收遇到的瓶颈 |
3.1 收入总量水平偏低,仍处全省靠后位次 |
3.2 实际增速慢于GDP,增长质量仍然偏弱 |
3.3 城乡收入相对差距逐步缩小,但绝对差距拉大 |
3.4 县域间收入相对差距缩小,但水平差距仍扩大 |
3.5 收入结构性不足,与先进地区仍有差距 |
4 制约温州农村居民增收的主要因素 |
4.1 宏观经济环境变化影响 |
4.2 改革开放先发优势弱化 |
4.3 转型升级面临短期阵痛 |
4.4 区域位置优势相对偏弱 |
4.5 农业资源禀赋相对不足 |
4.6 城乡之间仍然存在差距 |
5 浙江农村居民成功增收的实践经验探析 |
5.1 收入水平最高地区实践经验 |
5.1.1 统筹城乡发展,提升农村居民保障水平 |
5.1.2 大力发展经济,助力农村居民持续增收 |
5.1.3 发展特色农业,带动农村居民增收致富 |
5.2 收入增速最高地区实践经验 |
5.2.1 在持续有力的政策扶持中实现农村居民增收 |
5.2.2 在别出心裁的新型业态中点燃发展强劲引擎 |
5.2.3 在精耕细作的农业挖潜中促进产业价值提升 |
5.3 经济发达县(市、区)实践经验 |
5.3.1 发挥民营经济优势,提升农村居民工资性收入水平 |
5.3.2 落实支农惠农政策,提升农村居民经营净收入水平 |
5.3.3 深化农村体制改革,提升农村居民财产净收入水平 |
5.3.4 点面结合整体推动,提升农村居民转移净收入水平 |
6 促进温州农村居民增收的路径选择及对策建议 |
6.1 坚持综合施策,夯实农村居民可持续增收基础 |
6.1.1 提升经济增长效益 |
6.1.2 提升统筹发展水平 |
6.1.3 提升乡村振兴成效 |
6.2 支持就业创业,构建工资性收入稳步增长机制 |
6.2.1 促进农民就业增收 |
6.2.2 实施创业扶持工程 |
6.2.3 发展乡村休闲旅游业 |
6.3 做优现代农业,培育经营净收入快速增长机制 |
6.3.1 优化农业产业结构 |
6.3.2 推进“互联网+”农业行动 |
6.3.3 培养新型职业农民 |
6.4 深化改革创新,探索财产净收入有效增长机制 |
6.4.1 推进土地制度改革 |
6.4.2 推进股份合作经营 |
6.4.3 提升农民理财水平 |
6.5 完善保障体系,形成转移净收入长效增长机制 |
6.5.1 优化农村社会保障 |
6.5.2 落实“三农”扶持政策 |
6.5.3 纵深推进对口帮扶 |
7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6)C市“个转企”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英文摘要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
(一) 研究背景 |
(二) 研究意义 |
二、文献综述 |
(一) 个体工商户对我国经济社会的重要影响研究 |
(二) “个转企”过程中的法律适用研究 |
(三) “个转企”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研究 |
(四) “个转企”相关对策研究 |
(五) 各地发展“个转企”过程中取得的成绩研究 |
三、研究思路与方法 |
(一)研究思路 |
(二) 研究方法 |
(三) 研究的创新之处 |
第一章 相关概念和理论基础 |
一、核心概念 |
(一) 个体工商户的概念及法律特征 |
(二) 企业的概念及分类 |
(三) “个转企”的概念 |
二、理论基础 |
(一) 行为经济学相关理论 |
(二) 新公共服务理论 |
(三) “经济人”假设 |
第二章 C市“个转企”发展概况 |
一、C市“个转企”的基础条件 |
(一) C市基本经济情况 |
(二) C市个体经济发展状况 |
二、C市“个转企”运行的基本情况 |
(一) C市“个转企”政策实施的必要性 |
(二) C市“个转企”采取的主要措施 |
(三) C市“个转企”政策实施取得的成果 |
第三章 C市“个转企”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
一、政策设计存在缺陷,制约了“个转企”发展 |
(一)“个转企”缺乏法律层面的支持 |
(二) 考核目标设定不合理、机制不健全 |
(三) 转企对象选择过于片面机械 |
二、政策执行混乱使“个转企”受阻 |
(一) 主导部门选择错误 |
(二) 办理流程手续繁琐 |
(三) 部门协同力弱,对新办企业不认可 |
(四) 政府部门常态化扶持不到位 |
三、各方参与度不高导致转企率低 |
(一) 执行者工作量大且缺乏系统培训 |
(二) 经营者信心不足 |
(三) 决策者制定的政策惠及面窄、奖补金额不明确 |
第四章 国内其他省市“个转企”经验借鉴 |
一、浙江省“个转企”的经验 |
(一) 明确“个转企”推广对象特征 |
(二) 采用“拉—压—助”政策手段 |
(三) 借鉴和推广“桐乡经验” |
二、江苏省“个转企”的经验 |
(一) 打破“个转企”的思想障碍 |
(二) 比较分析“个转企”后的优势 |
(三) 解决个体工商户空转现象 |
三、辽宁省“个转企”的经验 |
(一) 开辟绿色通道,加快“个转企”办理步伐 |
(二) 协调配套关系,促进大小企业共同发展 |
第五章 多策并举推进C市“个转企”发展 |
一、加强顶层设计,完善法治保障 |
二、摸清底数,建立完整的“个转企”培育库 |
三、构建部门联动体系,促进行政审批提速 |
四、加强一线人员培训、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
五、加强动员宣传,培养经营者转型意识 |
六、开展有针对性的后续扶持,延长企业生命周期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7)新时代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优化研究 ——基于温州市高轩村调研(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目的及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3.1 国内研究综述 |
1.3.2 国外研究综述 |
1.4 研究内容 |
1.4.1 研究目标 |
1.4.2 研究思路 |
1.4.3 研究方法 |
1.4.4 技术路线 |
1.5 本文的创新之处及不足之处 |
1.5.1 创新之处 |
1.5.2 不足之处 |
2 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相关概念界定及理论基础 |
2.1 相关概念界定 |
2.1.1 农村集体资产 |
2.1.2 确权登记 |
2.1.3 三权分置 |
2.1.4 产权 |
2.2 相关理论基础 |
2.2.1 制度优化理论 |
2.2.2 权力制衡理论 |
3 新时代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必要性及其主要优化模式研究 |
3.1 新时代 |
3.2 新时代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的必要性 |
3.3 农村集体资产优化模式研究 |
3.3.1 “瓜分”式改革 |
3.3.2 合作制 |
3.3.3 股份制 |
3.3.4 股份合作制 |
4 温州市高轩村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优化实践 |
4.1 温州市高轩村基本概况 |
4.2 温州市高轩村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优化原因 |
4.2.1 外部环境分析 |
4.2.2 内部环境分析 |
4.3 温州市高轩村股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优化的具体实践 |
4.3.1 组织领导,广泛发动,做好群众思想工作 |
4.3.2 集体资产的清产核资 |
4.3.3 确定成员资格身份 |
4.3.4 股份的量化 |
4.4 温州市高轩村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优化中的困境分析 |
4.4.1 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的困境 |
4.4.2 成员身份资格核定的困境 |
4.4.3 股权如何配置困境 |
4.5 温州市高轩村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优化成效分析 |
4.5.1 制度成效 |
4.5.2 经济成效 |
4.5.3 社会成效 |
4.6 比较分析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优化的典型案例 |
4.6.1 集体资产的清产核资 |
4.6.2 成员身份的界定 |
4.6.3 集体股的配置 |
4.6.4 股权的管理方式 |
4.6.5 集体资产的治理模式 |
5 温州市高轩村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优化的问题、对策及启示 |
5.1 温州市高轩村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优化存在的问题剖析 |
5.1.1 法人地位不明确 |
5.1.2 治理机制不健全 |
5.1.3 职能存在交叉 |
5.1.4 股权流转、抵押担保条件不成熟 |
5.2 温州市高轩村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优化的对策研究 |
5.2.1 明确法人属性 |
5.2.2 健全内部治理机制 |
5.2.3 探索职能分离途径 |
5.2.4 完善股份流转、抵押担保机制 |
5.3 温州市高轩村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优化的启示 |
6 研究结论和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8)企业家群体形成的时空分布特征及原因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和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方法、研究思路与结构安排 |
1.2.1 研究方法 |
1.2.2 研究思路 |
1.2.3 结构安排 |
1.3 可能的创新之处 |
第2章 关于企业家理论的文献综述 |
2.1 企业家的内涵、素质、职能 |
2.2 企业家与经济增长的关系 |
2.3 企业家产生的影响因素 |
2.3.1 与企业家自身特质相关的影响因素 |
2.3.2 与企业家外部环境相关的影响因素 |
2.4 研究述评 |
第3章 企业家群体的时间分布特征研究 |
3.1 国外历史上的企业家群体 |
3.1.1 工业革命时期的企业家群体 |
3.1.2 “一战”前的企业家群体 |
3.1.3 “二战”后的企业家群体 |
3.2 中国历史上的企业家群体 |
3.2.1 明清时期的企业家群体 |
3.2.2 辛亥革命后的企业家群体 |
3.2.3 改革开放后的企业家群体 |
3.3 企业家群体形成的时间非连续性及原因 |
3.4 本章小结 |
第4章 企业家群体的空间分布特征研究 |
4.1 第二次工业技术革命时期的德国、日本与中国 |
4.2 改革开放以来的温州、台州与芜湖 |
4.3 企业家群体空间分布的非均匀性及原因 |
4.4 本章小结 |
第5章 基于行为选择模型的企业家个体及群体形成机理 |
5.1 企业家行为理论 |
5.1.1 企业家行为选择相关文献 |
5.1.2 不确定性与企业家行为 |
5.1.3 互联网、信息供给与企业家行为 |
5.2 个体企业家创业行为选择模型 |
5.2.1 企业家捕捉市场机会过程 |
5.2.2 企业家实现市场机会过程 |
5.2.3 验证企业家创业行为选择模型的案例分析 |
5.3 企业家群体形成的路径分析:创新——模仿过程 |
5.3.1 领头企业家的创新及示范效应 |
5.3.2 潜在企业家的模仿及扩散效应 |
5.4 本章小结 |
第6章 中国企业家群体形成原因的实证检验 |
6.1 理论分析和模型构建 |
6.1.1 理论分析 |
6.1.2 模型构建 |
6.2 指标选取和变量描述 |
6.2.1 指标选取 |
6.2.2 变量描述 |
6.3 实证检验和结果分析 |
6.3.1 模型设定 |
6.3.2 平稳性单位根检验 |
6.3.3 协整检验 |
6.3.4 误差修正模型VECM检验 |
6.4 结论与政策含义 |
第7章 中国企业家群体形成原因的空间计量分析——基于区域市场环境的视角 |
7.1 空间计量方法简述 |
7.1.1 空间相关性与异质性 |
7.1.2 空间权重矩阵的设定 |
7.1.3 空间相关性的测度 |
7.1.4 空间计量模型的种类 |
7.2 我国企业家群体分布的空间相关性 |
7.2.1 我国企业家群体分布的总体特征 |
7.2.2 我国企业家群体分布的空间格局 |
7.2.3 我国企业家群体分布的空间相关性 |
7.3 我国企业家群体分布的空间效应计量 |
7.3.1 空间计量模型的设定 |
7.3.2 指标选取和数据来源 |
7.3.3 计量结果分析 |
7.4 结论和政策意义 |
第8章 结论、建议与展望 |
8.1 研究结论 |
8.2 政策建议 |
8.3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主要科研成果 |
致谢 |
(9)中央和地方金融监管权配置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意义 |
二、研究综述 |
三、研究路径 |
第一章 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理论基础 |
第一节 金融监管权理论基础 |
一、金融监管的公权力属性 |
二、金融监管的正当性理论 |
第二节 金融监管权的多元与多重 |
一、金融监管权主体的多元化 |
二、金融监管对象的全覆盖 |
三、金融监管内容的系统化 |
第三节 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结构化”性质 |
一、国家权力的央地配置 |
二、“结构化”视角下的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 |
第四节 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动因 |
一、地方金融业的发展状况是根本动因 |
二、地方政府金融发展的竞争需要是直接动因 |
三、维护金融安全是终极动因 |
四、国家权力结构改革是重要动因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我国央地金融监管权配置的变迁和现状 |
第一节 中央金融监管权模式的历史变迁 |
一、1949-1979:中央银行“大一统”时代 |
二、1979-1992:中央银行体制的建立与地方监督保障 |
三、1992-2003:分业监管与地方干预 |
四、2003-至今:分业监管与金融监管协调 |
第二节 我国地方金融监管权的历史考察 |
一、1949 年以来我国权力央地关系的发展 |
二、我国金融监管央地关系的变迁 |
第三节 我国央地金融监管权配置的现状分析 |
一、中央金融监管权配置现实 |
二、金融监管权集中配置于中央的弊端 |
三、地方金融监管权的配置现实 |
四、央地双层监管的显着趋势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我国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困境 |
第一节 地方金融监管的多重困境 |
一、应对传统金融的困境 |
二、地方金融监管法律依据普遍缺失 |
三、地方监管机构定位不清 |
四、应对互联网金融冲击的困境 |
第二节 金融监管权配置的合法性危机 |
一、金融立法现状 |
二、现行金融立法存在的问题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金融监管央地配置域外模式借鉴 |
第一节 分权型多层监管模式 |
一、美国的分权型双层金融监管权配置 |
二、加拿大分权型双层金融监管权配置 |
三、美国、加拿大分权型多层监管体制特征 |
第二节 集中型单层监管模式 |
一、英国金融监管权集权型单层配置模式 |
二、德国依托地方银行的地方监管模式 |
三、日本中央政府部门行政授权地方监管模式 |
四、欧盟合作性金融监管模式 |
五、主要发达国家和地区单层监管模式的特征 |
第三节 域外金融监管的比较分析及其对中国的启示 |
一、域外金融监管权配置的制度化 |
二、监管权力央地配置模式的决定因素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制度建构 |
第一节 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宏观设计 |
一、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价值取向 |
二、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配置目标 |
三、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主要原则 |
第二节 地方金融监管权配置的法治化路径 |
一、通过法律制度配置监管权力 |
二、充分发挥地方立法权的作用 |
第三节 地方金融监管权主体配置 |
一、监管机构配置的基本原则 |
二、中央指导下的地方统筹监管模式 |
第四节 地方金融监管权内容配置 |
一、厘清地方监管与中央监管之间的界限 |
二、厘清地方金融市场与政府监管之间的界限 |
三、地方金融监管权配置内容 |
第五节 配套制度设计 |
一、中央从严格分业走向行业统筹 |
二、完善中央与地方经济权力配置关系 |
三、创造地方金融监管权实现的条件 |
本章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10)地方国企高管晋升机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1.1 选题背景 |
1.1.1 国企高管晋升研究的重要性 |
1.1.2 地方国企在国企中占据重要地位 |
1.1.3 地方国企高管晋升机制研究的必要性 |
1.2 研究意义及研究方法 |
1.2.1 研究意义 |
1.2.2 研究方法 |
1.3 研究框架 |
1.4 研究内容安排 |
1.5 主要创新点和不足 |
1.5.1 主要创新点 |
1.5.2 不足 |
第二章 文献综述 |
2.1 公司治理理论 |
2.1.1 公司治理概念体系 |
2.1.2 公司治理模式 |
2.1.3 中国国有企业治理 |
2.2 地方政府官员晋升的政治锦标赛研究 |
2.2.1 政治锦标赛的提出 |
2.2.2 政治锦标赛的内容 |
2.2.3 政治锦标赛理论的批判 |
2.3 国企高管晋升机制研究 |
2.3.1 国企高管晋升因素研究 |
2.3.2 国企高管晋升的影响 |
2.4 研究总结与评述 |
2.4.1 国企高管晋升研究是官员晋升问题的延展 |
2.4.2 中国国企治理与国企高管晋升激励 |
2.4.3 国企高管晋升机制与“准政治锦标赛” |
2.4.4 国企高管晋升机制研究评述 |
第三章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体制历史变迁与职位变动现状 |
3.1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体制历史变迁 |
3.2 地方国企高管职位变动现状 |
3.2.1 数据来源和职位调动界定 |
3.2.2 地方国企高管调任方向分布 |
3.2.3 地方国企高管调任年份分布 |
3.2.4 地方国企高管调任行业分布 |
3.2.5 地方国企高管调任情况其他统计 |
第四章 国企高管“准政治锦标赛”研究:基于地方官员政绩压力视角 |
4.1 引言 |
4.2 “准政治锦标赛”概念的提出 |
4.3 制度背景与理论分析 |
4.3.1 政府官员政治锦标赛与国企高管“准政治锦标赛”的关系 |
4.3.2 国企高管晋升规则动态调整与国企高管晋升机制 |
4.4 模型建立和实证结果 |
4.4.1 数据来源和相关界定 |
4.4.2 变量选择 |
4.4.3 模型设计与数据描述 |
4.4.4 实证结果与分析 |
4.4.5 稳健性检验 |
4.5 进一步的讨论——基于中介效应模型的机制验证 |
4.6 小结 |
第五章 国企高管晋升: 本地人还是外地人占优? |
5.1 引言 |
5.2 制度背景与理论分析 |
5.2.1 本地人、企业业绩与晋升 |
5.2.2 本地人、政策性负担与晋升 |
5.2.3 政策性负担、企业业绩与晋升 |
5.2.4 本地人与晋升 |
5.3 研究设计和模型构建 |
5.3.1 样本选择与数据来源 |
5.3.2 变量选取 |
5.3.3 模型设计与数据描述 |
5.4 实证结果与分析 |
5.4.1 基准结果——高管晋升前景差异化分析 |
5.4.2 高管晋升差异化的机制分析 |
5.4.3 倾向得分匹配(PSM)分析 |
5.4.4 稳健性检验 |
5.5 小结 |
第六章 同乡关系有利于晋升吗? |
6.1 引言 |
6.2 制度背景与理论分析 |
6.3 研究设计和模型构建 |
6.3.1 样本选择与数据来源 |
6.3.2 变量选取 |
6.3.3 模型设计与数据描述 |
6.4 实证结果与分析 |
6.4.1 基准结果——高管晋升前景差异化分析 |
6.4.2 晋升机制异质性分析——不同情境的效果差异 |
6.4.3 稳健性检验 |
6.5 小结 |
第七章 晋升激励是薪酬激励有效的替代方式吗? |
7.1 引言 |
7.2 制度背景与理论分析 |
7.2.1 国企高管限薪 |
7.2.2 高管晋升、公司绩效与高管薪酬 |
7.3 研究设计和模型构建 |
7.3.1 样本选择与数据来源 |
7.3.2 变量选取 |
7.3.3 模型设计与数据描述 |
7.4 实证结果与分析 |
7.4.1 基准结果与分析 |
7.4.2 激励替代异质性 |
7.4.3 稳健性检验 |
7.5 进一步的讨论 |
7.5.1 高管薪酬水平对激励替代性的影响——分位数回归 |
7.5.2 将高管调任后的薪酬水平纳入分析框架 |
7.6 小结 |
第八章 研究结论、政策建议与研究展望 |
8.1 研究结论和启示 |
8.2 政策建议 |
8.3 研究展望 |
附录 |
附录1: Vincenty地球表面两点距离的计算公式(反解公式) |
附录2: 卡尺内一对四匹配结果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情况 |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
四、温州、义乌等地发展个体私营经济的借鉴与启示(论文参考文献)
- [1]习近平关于民营经济重要论述研究[D]. 彭涵. 东北师范大学, 2021
- [2]浙江经济转型与县市域总规转变的回顾及实证——浙江省经济发展中县市域总规的作用研究初探[J]. 钱家潍,周俊,陈勇. 城市规划, 2020(S1)
- [3]“农村所有权人集体”制度研究[D]. 邢伟. 中国政法大学, 2020(08)
- [4]转型期地区经济增长的“双主体”:地方政府与企业家[D]. 刘志永. 山西财经大学, 2020(12)
- [5]温州市农村居民增收路径研究[D]. 叶海江. 江西农业大学, 2020(07)
- [6]C市“个转企”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D]. 张昕萌. 中共吉林省委党校(吉林省行政学院), 2020(12)
- [7]新时代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优化研究 ——基于温州市高轩村调研[D]. 何婷婷. 江西农业大学, 2020(07)
- [8]企业家群体形成的时空分布特征及原因研究[D]. 赵静. 浙江工商大学, 2020(02)
- [9]中央和地方金融监管权配置问题研究[D]. 李其成. 江西财经大学, 2019(07)
- [10]地方国企高管晋升机制研究[D]. 滕越洋. 山东大学, 201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