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临汾市财政壮大地方财力的实践(论文文献综述)
姚振中[1](2021)在《山西省城市韧性评价及提升路径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城市作为一个复杂的经济-社会-生态复合系统,既面临着灾害风险、公共突发事件、经济衰退、城市病等冲击,又受到人口数量和素质、产业结构、环境承载力等制约。城市韧性注重从动态和发展的角度,积极采取措施,应对城市面临的各种扰动和冲击。因此运用科学的方法对城市韧性进行定量评价,探究其影响因素,并探索出城市韧性的提升路径,有着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本文以山西省11个地级市为研究对象,运用熵值法和耦合协调度模型对2006-2018年山西省城市韧性进行测算和分析。然后通过障碍度模型识别出关键影响因素,探索出山西省城市韧性的提升路径。结果表明:(1)2006-2018年,山西省城市韧性水平有了明显提升,韧性值从2006年的0.1578上升到2018年的0.7702,年均增长率为14.12%,从低韧性发展为较高韧性水平。其中,各子系统韧性变化不尽相同,社会韧性提升最快,年均增长率为40.73%。经济系统和社会系统韧性在时间变化上保持着较高的一致性,在研究期内也呈现出上升趋势。生态系统韧性呈波动状态,仅有小幅升高,从0.1155上升到0.1607。2011年是城市韧性结构调整的一个重要转折点,此前,生态系统韧性高于经济和社会系统,之后,经济和社会系统的贡献率逐渐提升并超过生态系统,成为城市韧性的主要助力。(2)山西省城市韧性提升效率存在明显的空间差异,按提升效率高低依次排列为晋中地区、晋北地区、晋南地区,晋中市提升最快,运城市相对较慢,分别提升了0.7018和0.4645。在经济系统韧性提升上,晋中地区>晋南地区>晋北地区,晋城市提升最多,临汾市提升最小。在社会系统方面,晋中地区>晋南地区>晋北地区,朔州市提升最少。在生态系统韧性方面,晋中地区和晋北地区相当,晋南地区提升较慢,其中晋城市相较于2006年出现了下降。(3)根据耦合协调度结果,山西省城市韧性发展整体上从严重失调过渡到濒临失调,耦合协调度从0.168上升到0.496。到2018年,各区域耦合协调度从高到低依次为晋中地区、晋南地区、晋北地区,晋中市最高,朔州市最低,耦合协调度值分别为0.516和0.479。在城市韧性发展过程中,子系统的耦合协调度分布趋向均匀,向着高质量协同发展转变。(4)根据障碍度诊断,到2018年,山西省城市韧性的主要障碍因素为实际用水量、全社会用电量、污水排放量、生活垃圾清运量,主要集中在资源压力和环境压力方面,其障碍度之和达到70.14%。在经济系统中,固定资产投资和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第三产业占GDP比重成为主要障碍因素,而供、排水基础设施建设在很大程度上制约着社会韧性的发展。基于以上结论,本文从经济、社会、生态三个方面论述了山西省城市韧性的提升路径: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完善基础设施建设,缓减资源环境压力,推动各系统协调发展。
董晓霞[2](2021)在《山西省文化产业效率及影响因素研究》文中指出在知识经济的新时代背景下,文化产业与社会经济发展协同效应愈发明显,文化产业逐渐成为国家支柱型产业。山西省拥有丰富的文化资源,深厚的文化底蕴,但是相较于其他文化大省并不具备文化竞争力,整体发展水平仍然较低,差距较大。要改变山西省文化产业目前的瓶颈状态,就应重视文化资源的有效配置,提升文化产业效率,实现文化产业的高质量转型发展。因此,本文对山西省文化产业效率及其影响因素进行研究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本文主要研究两个问题:一是山西省文化产业效率的测度;二是效率影响因素的研究。首先本文以2008-2015年山西省10个地级市(因数据获取原因略去吕梁市)为研究对象,构建投入产出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利用DEA-BCC模型和Malmquist模型分别从静态和动态两个角度进行测算。然后利用Tobit回归模型,分析经济水平、产业结构、科技水平、市场需求、相关产业、教育水平、开放水平和政府行为八类影响因素对山西省文化产业效率的影响,并利用相对重要性分析对影响因素进行排序说明。最后根据实证结果提出山西省文化产业效率提升的政策建议。研究结果表明:(1)山西省虽然纯技术效率达到最佳有效状态,但是整体上综合效率较低,规模效率处于较低水平是主要原因。其中太原市和晋中市的综合效率水平为1.000,处于最佳生产前沿面上,其余地级市综合效率值均小于1,还存在一定程度的改进空间。(2)2008-2015年山西省文化产业年均全要素生产率为0.938,虽然未达到有效状态,但是呈现微小上升趋势,各地级市的全要素生产率差异很小,整体情况发展较好,其中技术效率提升明显,但是技术进步缓慢。(3)影响因素结果表明山西省文化产业效率影响因素中,经济水平、科技水平、产业结构、互联网产业、旅游产业、居民文化消费水平、教育水平都在不同水平下显着,且影响程度为正;政府行为影响程度为负。最后基于文化产业效率的测度和效率影响因素实证结果,结合山西省文化产业发展现状,提出了以下政策建议:优化产业结构,推动产业融合;拓宽消费路径,引导用户创新;推进科技创新,加大研发投入;完善政策体系,营造文化氛围;扩大开放水平,提升教育质量。
王洋[3](2020)在《金元时期山西社会的四个面向 ——以碑刻史料为中心(1127-1368)》文中研究表明金元时期是中国社会变革的重要阶段,也是山西区域社会发生激荡转折的时期。本研究主要考察的时段是1127年至1368年,这段时间内,山西处于金、元二少数民族政权的统治之下。研究以金元时期的山西社会为考察范围,以山西金元时期留存的850通碑刻资料为基础资料,将碑刻中所反映的释道宗教、祠神信仰、水利营建、宗族发展四个面向为主要研究对象。本文是一项关于地域社会史的研究,除碑刻资料外,同时运用史志、文集、家谱等资料,并注重田野调查,通过“自下而上”的视角以及“长时段”的研究方法,考察以上四个面向中所体现金元时期山西基层民众面对社会剧变时的复杂心态,以及在适应社会变化的过程中体现的能动性。文章旨在将基层民众从战乱和王朝更替下面目模糊的“黔首”,还原为充满主动性的行为主体,以人文关怀的角度对社会变革下的民众行为进行解读,并最终探讨山西社会在金元时期社会整合过程中发生的嬗变过程和对后世的深远影响。文章分为九章,按照时间顺序,设置了“金”与“元”的时间分野,第一章以“金代山西宗教与社会”为研究对象,宋代以来,山西的佛教信仰氛围相当浓厚,而北宋徽宗在民间弘扬道教的举措也令道教具备了一定信众基础。金代之前已存在的大中型寺院通过经营庙产、收徒授业、弘扬教义等途径获得发展空间。在宗教管理制度方面,金代与前代不同的一点是开发了民间购买寺观名额的通道,在此政策影响下,基层民众具备了在村中开设合法寺观的条件,地方精英与僧道的交流、博弈也变得频繁起来,不少具有经济实力和道德威望的僧道积极参与社会公共事务,一些新创的寺观成为村民共享的公共空间。第二章探讨了金代灾害频发的社会条件与民间创开水利的热潮。金元时期处在历史上气候波动较大的寒冷期之间,受气候影响,旱灾成为山西地区生产发展的最大障碍。国家与地方精英的赈灾活动虽能纾解部分困难,但也会出现有时力有不逮的情况。为改善生存环境,提高生产效率,除对前代水利工程善加利用外,金代山西水利开发的一个鲜明特征是民渠的大量开创和水泉的逐步利用。随着水利工程的开发,民间关于水权的纷争也随着出现,民众通过输财、论工、家族继承、道义因素等不同条件厘定用水权力。同时,通过对不同水案进行个案研究可以发现,用水秩序中反映的国家话语与民间传统逐渐达成了微妙的平衡,官方通过地方精英对水利系统进行间接管理的制度逐渐形成。第三章论述了金代祠神信仰与山西社会的关系,由于灾害频发,被认为能够护佑地方风调雨顺的祠神成为民众寄予希望的另一途经。北宋熙宁年间曾进行过对民间祠神的大规模封赐,山西州县官员通过奏请封赐的方式为一部分地方祠神争取到了官方颁发的封号、庙额。由于金代未再度大规模封赐祠神,因此获得赐封的神灵群体基本维持北宋末的格局。在金代对祠神的管理中,地方官员、儒士与地方精英按照儒家经典,对一部分无额祠神进行了维护和再度诠释。通过对长子县上方村汤王庙的个案解读,可以形象地观察民间组织的内部结构、祈雨仪轨以及民众对异地设立“行祠”的看法。另外,由于经济利益的吸引,僧道也逐步参与到祠神祭祀中来。第四章探讨金代宗族的发展情况,由于靖康之变后的社会动荡,原先地方大族拥有的纸质谱牒很难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一些地区以石质碑幢作为载体,记录家族世系等信息。北方以先茔为中心的宗族活动也有一定发展,国家鼓励累世聚居,并为七十以上老人赐官,从一定程度上刺激了民众宗族意识的不断完善。此外,本文还注意到山西社会中宗族与宗教之间具有的密切联系。第五章详述蒙元时期山西社会的变革,首先是世侯的崛起,蒙元时期各州县地方武装与原金代官员等通过投降、依附蒙古,获得了当地军政权力,由于权力能够在家族内部继承,因此称为称为“世侯”。对于蒙元时期经历战乱的山西地区,世侯为巩固自己的势力范围,发展生产,招辑流亡,具有一定积极作用。其次是僧道政治、经济地位的抬升,由于邱处机、海云等着名僧道的社会活动,蒙古统治者允许僧道蠲免赋税。以兴建纯阳万寿宫与刊刻“玄都宝藏”两大活动为主,全真教在山西地区迅速扩张。佛教则通过三次僧道辩论,争取蒙古统治者的支持,对全真教进行全面抑制。再次是儒士地位的相对下降,由于蒙元长达八十多年未行科举,因此儒士不得不寻求为吏、为学官等新的入仕的渠道,并在社会事务中强调自身权威,科举停废客观上为儒士深入地方社会提供了条件。第六章主要研究元代山西宗族建设的情况,山西世侯通过“根脚”和自身才干延续了家族仕途,他们是宗族活动实践的主要力量。在这一时期,世侯、平民、儒士等具有不同文化背景家族积极采用“先茔碑”与“世系图”来记录家族发展情况,经幢与墓塔作为先茔碑的补充,在元代也一直被沿用。先茔碑的创作以平实为主,儒士在其中发挥了指导作用,谱牒中并不排斥女性与出家的族人,一些世侯与地方精英还创建了“家佛堂”作为祭祖场所,“守坟寺”这一形式在元代也得到了发展。综合来看,山西这一时期的宗族活动具有鲜明的地域特征。第七章论述元代的水利与社会关系,元代是山西水利建设取得重大成果的时期,民间水利管理体系在前代基础上作用愈加突出,以渠长为代表的地方精英在水利管理、人力组织、水规制定等方面的参与程度亦不断加深。目前所见的一些地区,官方在推广“自下而上”用水经验与巩固渠长权威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在洪洞等水利规约较为完善的地区,共同的水神祭祀与使水户的身份认同关联起来,渠长的权力不仅包括在现实生活中监督渠务、分配水权,在水神祭祀体系中确立权威,进行资源竞争也是重要的一环。我们看到,通过神权、传说等方式巩固水权的行为,被证实是卓有成效的。此外,僧道等新晋社会精英对水权的把握,也是本章研究的重点之一。第八章主要讨论元代祠神信仰与社会的关系,与金代相比,元代对祠神信仰的管理较为松散,无封号的祠神在社会中获得了宽松的发展空间。元代的地方儒士重视地方的文化传统和民众的实际利益,他们成为地方祠神信仰正当性的辩护者。由于元代自然环境多自然灾害,地方官员、儒士、精英与民众集中在民间神祠之中,希望通过祷告达到消灾弭祸,风调雨顺的目的。地方神祠中出现的乱象与国家管理紊乱有关。但是,元末农民起义,战乱频发,严苛的社会氛围令官员与民众过分倚重民间神祠的灵验效应,是否符合“正祀”的要求则降至次要位置。另一方面,以姜善信、广胜寺僧人为代表的宗教人员广泛地参与地方祠庙的修缮活动,并参与祠神祭祀,以争取社会精英的合作。第九章研究元代山西宗教折衷求变,积极向社会发展的原因和影响,“至元焚经”之后,全真教对道教的管理范围限于淮河以北,地方宫观的职能也由协调扩张转为以经营庙产为主。以五台山为中心的山西佛教则得到了元朝统治者的政治、经济等多方支持。本文注意到,在世祖之后,山西不少寺观均将庙产立碑,这一活动反映了释道二教在基层社会的生存压力。通过以泽州道士苗道一为个案的探究,我们可以发现元代宗教的发展环境与蒙元之初相比有着很大区别,作为全真掌教,苗道一的成就局限在宗教方面,而甚少涉足社会事务。而地方社会中的僧道们则积极适应以村社为中心的地域社会新格局,积极参与社会公共事务,并致力营造良好的社会形象。
张志君[4](2020)在《临汾市政府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政策效果分析》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民营经济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改革开放以来,民营经济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不替代的重要作用。近年来,从中央到地方相继出台了各项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民营企业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不断做强做优、稳步发展。临汾市政府也不断出台政策措施,从营商环境、减税降费、投资融资、法制保障等方面大力支持民营经济发展,但这些政策措施的落实效果如何,仍有待研究。本文以临汾市民营经济发展政策落实情况为研究对象,阅读国内有关民营经济政策效果的研究着作、期刊,查阅临汾市统计年鉴等数据,对比政策实施前后临汾市民营经济发展相关数据,通过问卷调查、访谈等研究方法,对临汾市民营经济政策效果传导路径进行分析,研究临汾市支持民营经济政策的落实情况和企业的满意度。研究得出,临汾市民营经济发展整体向好,民营企业家对出台的民营经济政策措施满意度较高,增强了企业发展信心,但仍存在政策宣传普及面不够广泛、政策执行力不够强等问题。同时,总结了调研和访谈中民营企业反应的问题和困难,并提出切实可行的对策建议。本文的分析研究理论上为民营经济政策效果研究提供了基层证据,实践上有利于进一步增强政策效果,为进一步优化民营经济政策提供依据。
葛莉[5](2020)在《县域文旅产业融合发展的影响因素研究 ——以襄汾县为例》文中认为文旅融合发展是文化旅游产业相互影响、渗透与结合的结果,将文化元素与内涵融入旅游中,以文化提升旅游产品内涵,以旅游促进文化发展和传播。既是市场需求,也是实现全域旅游的重要途径。文旅产业市场影响理论及文旅融合发展影响因素的研究,越来越被青睐,研究文献日益增多,为全域旅游的开展提供着经验借鉴与理论支撑。襄汾现有文物保护单位1019处,文化遗存几乎囊括了中华文明发展的各个阶段,又有“丁村人”、帝尧都城等唯一资源,资源禀赋突出,结构合理。古建、仿古家具、青铜铸造、砖雕陶器等传统产业发展良好;非遗、节庆、名人以及展览设施等资源丰富。但资源整体利用率低,哪些因素影响着襄汾县文旅产业融合发展,是本文的研究重点。本文主要运用了文献研究法、实地调研法和案例分析法三种,系统梳理了襄汾县文化产业资源、旅游产业资源情况以及文旅融合产业发展现状,从文旅融合项目规划、建设、招商引资和发展成效四个方面剖析了当地文化与旅游产业发展现状,再从政策与政治因素、管理与开发机制、财政收入与投资、文化旅游特色与旅游品牌、旅游人才和产业结构与环境等六个方面对影响襄汾县文化旅游融合发展的因素进行了分析,总结出影响当地文旅融合发展的因素有文旅产业规划不明确、县域发展理念不契合、管理开发机制落后、文旅产业投入少、融资投资渠道不畅、资源开发及旅游品牌建设滞后、旅游人才队伍缺乏、产业结构调整较慢以及旅游环境较差等。本文在分析总结了浙江良渚遗址公园和洪洞县旅游发展成功经验的基础上,采用SWOT分析法,从客观上分析了襄汾县文旅融合产业发展的内部优势与劣势、外部机遇与竞争,结合影响当地文旅发展的主要因素,提出了相对的开发策略:优化产业发展理念,高战略发展文旅融合,高水平规划全域旅游发展,长期坚持推进产业发展政策与规划,全力打造“帝尧之都˙最初中国”文旅品牌,高质量完成陶寺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建设,主动融入“黄河文化、根祖文化”,全力发展研学旅游,打造契合当地文化旅游资源特色的精品旅游线路,加强文创产品研发,加大人才队伍建设,拓展融资引资渠道,大力发展“旅游+”,建立健全公共旅游基础配套设施和旅游服务体系,改善旅游环境,逐步实现全域旅游。
邓弟蛟[6](2020)在《中国宗祠剧场及其演剧活动调查研究(上)》文中研究指明祠堂是我国传统建筑中最为普遍的一种建筑类别,蕴含有珍贵的历史信息和文化信息,体现了中华民族的血缘伦理、宗族观念、祖先崇拜、建筑艺术和典章制度。而传统剧场作为古代民众的公共娱乐场所,又蕴含丰富的社会文化、美学精神、礼乐思想和道德理念。总体而言,中国宗祠剧场产生于明代,至清代趋于繁荣,民国时期走向衰落。明代宗祠剧场的产生,与夏言奏请嘉靖皇帝放宽对民间祭祖限制的奏疏密切相关,该奏疏对民间宗祠的建设以及宗族的发展起了较大的推动作用,是明代宗祠剧场产生的外在原因。此外,一方面,戏曲艺术本身的发展,推动了传统剧场在建筑形制上的进一步完善,而宗祠中“内神”与“外神”的共同祭祀,使的宗祠建筑更具庙宇建筑特性,因此民众在宗祠的建筑形制上,对庙宇剧场建筑形制加以借鉴。另一方面,明代家乐盛行,使得观众更青睐于私有化的观演场所,是明代宗祠剧场产生的内在原因。现存的三十六座明代宗祠剧场中,戏台建筑不饰雕刻,质朴大方。从宗祠剧场的修建来看,明代中后期,民众剧场观念淡泊,许多宗祠戏台为后期补修。从现存宗祠剧场的分布来看,江西地区占现存明代宗祠剧场的一半之多,这与明代弋阳腔的流行有很大关系。清代宗祠剧场走向繁荣,主要是由于清代中后期“花部”崛起,为宗祠剧场的发展提供了新的机遇。同时,统治阶级认识到戏曲的教化作用,默许甚至主导在宗祠里面修建戏台,实行高台教化。此外,随着清朝政权的巩固,社会经济进一步发展,也为宗祠剧场的修建提供了经济保障。总体而言,清代宗祠剧场呈现出南方多、北方少的分布特点。这一方面与宗祠数量本身就存在南方多、北方少的实际情况相关,另一方面,则是南北方的民众在神灵信仰上存在较大差别。南方以家族祖先崇拜为主,而北方则以公众神灵崇拜为主。清代宗祠剧场的发展,不仅表现为宗祠剧场的数量有所增加,还包括戏台建筑地域性特征明显,尤其是“晴雨台”的出现,使戏曲演出活动不再受到天气的影响。而“雨厅”的修建,是继“看楼”之后,民众对观演场所改革后的结果,意味着宗祠剧场中的演剧活动,由“娱神”向“娱人”方向转变。其次,清代宗祠剧场建筑形制还呈现出多样化的特点,表现出民众审美能力的提升和建筑技术的完善。至民国时期,宗祠剧场走向衰落,不仅宗祠剧场的开始数量减少,宗祠中演剧活动的规模和频率也有所下降,同时剧场的建筑形制也没有明显的改进和突破。其原因主要是由于近代化生产方式的出现,在一定程度上打击了宗族存在和发展的经济基础,族田走向衰落。同时,随着新文化运动的开展,宗族管理制度受到了严厉的批判。加上民国时期战乱不断,宗祠失去了政府和法律有效的保护,没收和异化祠堂的现象严重,宗祠剧场的功能明显削弱。在建筑形制方面,传统宗祠剧场在选址上崇尚“风水”,其选址往往蕴含天人合一、刚柔相济的哲学思想。在平面布局上,根据宗祠剧场中戏台与宗祠其他建筑的关系,可以分为“分离式”和“一体式”两种布局形式。在纵向布局上,宗祠剧场中轴线上由南往北依次为大门、戏台、享堂和寝堂,东西两侧为看楼。戏台台基略低于享堂,享堂台基略低于寝堂,而看楼二层则与戏台表演区基本处于同一平面。这种一层高于一层的纵向布局,既体现了对祖先的尊敬和崇拜,又反映了民众对观演关系的改进。宗祠剧场的演剧活动主要包括祭祀演剧、修祠续谱演剧、人生仪礼演剧、科举中榜演剧和罚戏等五种类型。其演出的剧目主要有庆贺戏、历史戏、公案戏、爱情戏、生活戏等。其中,历史戏和公案戏尤为民众喜爱,但庆贺戏则是宗祠剧场演剧的特色所在。从演剧目的上看,宗祠剧场的演剧活动具有教化民众、娱乐族人以及祭祀祖先等多重目的。从演出规模上看,宗祠剧场的戏曲演出活动,规模较大,具有持续性的特点。此外,从演剧时间上看,宗祠剧场的演剧活动明显受到农事活动的制约。与宗祠剧场中族人热衷于观看戏曲演出的情况不同,在一些族谱族规中,对于禁止家族妇女“烧香看戏”、族人职业选择中的“优伶”禁忌等,都作了明确规定。同时,有的族谱对于“夜戏”的演出活动也加以禁止。与前两条戏曲“禁忌”所不同的是,“夜戏”演出虽然被官方训令和族规所禁止,但“夜戏”演出的剧目则常见于宗祠剧场的舞台题记中,呈现出官方与民间、族规与现实互相博弈的特征。
罗静[7](2020)在《革命理念的传输与建构 ——抗战时期的山西学校教育》文中研究指明抗战时期,中国共产党在华北地区建立的晋察冀(晋东北)、晋绥(晋西北)、晋冀鲁豫革命根据地(晋东南)包含山西的大部分地区。在动荡的政治背景、贫瘠的经济基础下发展学校教育面临着巨大的挑战,但中共以此为契机,采取了得当的教育方针政策,不仅培养了大量革命人才和干部,而且实现了对中国农村社会整体价值观念的改造和重塑。本文以抗日战争时期山西各革命根据地的学校教育档案及文献资料为基础,考察抗战时期中国共产党在山西开展学校教育的制度运作及其微观实践,总结其所展现出的模式与特征,揭示出学校教育传递中共政治意识与价值观念的过程及其对于社会变迁的影响。具体而言,抗战时期中共在山西根据地学校教育的历史发展脉络是围绕教育“正规化”展开的。在教育基础薄弱的地区摸索学校教育发展路径,必然面临着教育与生产、与战争之间的矛盾,因此学校教育逐渐摸索出非正规化的教育策略与模式。在教学内容上,体现出以抗战为中心的革命性及学以致用的实用性;在教学形式上,体现出教育与生产相结合的实践性及配合战时游击教育的灵活性;在教育政策上,体现出实现教育大众化的普及性特征。通过学校教育,中共价值观念在边区社会得以建构,一方面通过大众化的教育普及将内涵着中共意识形态的文化传输至基层社会,另一方面通过对民众心理和公共意识、政权认同等方面的塑造与构建,为乡村民众参与集体行动提供了统一的认知框架。这些认知框架在建构强大的社会关系网络和革命实践中得到强化,内化为民众自身的政治观念,并在集体行动中逐渐形成对中共政权和权威的认同。战时学校教育体现为“价值的教育”,群众路线的教育内化使中共的价值观念有了系统而有效的传输路径,成为推动社会发展的教育动力。中共在学校教育中寻求与边区民众生计相适应的方针策略,重新界定乡村社会文化和关系网络,将新的信息和价值通过学校引入乡村社会,试图去影响、引导乃至改造社会民众,从而赢得其对中共抗战的支持和认同。正是这种结构化、制度化的教育框架构建起中共的话语体系,成为引发社会变迁的内在动力。
罗吉[8](2020)在《农村“长尾”公共服务供需失衡及其矫正机制研究》文中提出近年来,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具有社会保障作用的基本公共服务逐渐得以满足,人民对于公共服务(产品)的需求在种类、数量、质量、自由选择程度上提出了新的要求。特别是对于农村地区来说,其本身所具有的地域广博、资源与人口分布分散、受地形、气候和自然环境影响大、发展水平相对落后等特点,导致其居民对于公共服务的需求更为碎片化、小众化与原子化。这在很大程度上从技术水平、经济效益、社会福利层面对这些农村公共服务的供给提出了新的挑战,导致大规模集中式的公共服务需求相对较少,而更多体现为难以实现规模效应的零散需求。正是由于农村公共服务的这些特征,农村公共服务普遍存在利用率低、投入成本高、规模效应小,社会效益优于经济效益等固有缺陷。围绕如何更好地满足农村多元化与小众化的公共需求,首先应根据农村公共服务的特点对其进行分类,然后再根据不同回应主体的比较优势对其进行分工与合作,分析农村公共服务的供需失衡情况,并探索怎样建立一个完备而尽善其职的农村公共服务供需失衡矫正机制。一是农村公共服务应该怎样进行分类,二是农村公共服务的供给是否以及应该怎样进行分工,三是我国农村公共服务的供需失衡是否存在矫正机制。本文以长尾理论、机制设计理论、资源依赖理论等为理论基础,通过对我国农村公共服务供需匹配情况进行实证研究和基本判断,探究供给主体效率影响供需失衡的机制。本文针对这种失衡提出以不同回应主体分工为基础的满足激励相容和信息效率的农村“长尾”公共需求失衡矫正机制,并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通过将农村公共需求置于“嵌入”的经济社会制度与发展进程中,分析其未来的趋势及其回应完善路径。本文的主要内容有,以农村“长尾”公共服务、农村“长尾”公共服务供需失衡、矫正机制等核心概念为研究起点,首先分析农村“长尾”公共服务供需失衡的现状和特征。然后基于不同需求回应主体在治理效率上的差异,分析这种农村“长尾”公共服务供需失衡的总体性原因(包括需求的离散化、政府财政限制、政府理性选择偏差、社会组织发育不成熟、供给“市场”缺失等),特别是针对有代表性的农村公共服务领域(例如教育、养老、医疗等)进行实证研究分析其供需失衡的差异性影响因素,揭示出影响农村“长尾”公共服务供需失衡的内在机理和基本路径。再次,本文通过构建农村“长尾”公共服务供需失衡指数等指标体系,对这种失衡的严重性程度进行实证测算。以此为基础,本文进而提出构建农村“长尾”公共服务供需失衡的矫正机制设计,对不同供给主体进行合理有序分工。最后,本文提出农村“长尾”公共服务供需均衡“互联网+社会组织”模式,对这种网络化平台进行理论构建和实践运营机制阐述。本文主要创新在于,首先,本文创造性地将“长尾理论”运用于农村公共服务,对农村公共服务中具有不同特点和性质的需求进行“头部”和“长尾”分类与区分。在此基础上,本文针对不同类型的需求特征进行数理证明与实证分析,从而在一定程度上拓展长尾理论幂律分布的运用前沿,也为农村公共服务的异质性分类提供了新的理论视角。在此基础上,本文利用长尾需求的聚合对农村公共服务的回应主体进行规模经济与范围经济可行性分析,基于长尾需求的差异性(多样性)偏好、回应主体的福利水平和供给不同公共物品的外溢性大小构建“长尾均衡”与“头部均衡”比较静态和动态均衡模型。其次,在农村“长尾”公共服务供需均衡模型的基础上,本文选取教育、医疗、养老等领域进行专项实证研究,分析影响农村“长尾”公共服务动态失衡的经济与社会因素,并检验这种失衡是否存在时序与空间上的自我矫正机制。另外,考虑到“长尾公共需求”与“头部公共需求”的相互影响,本文构建似不相关模型(SUR)对“头部”与“长尾”的互动与耦合进行深入分析,从而在理论上更好地完善农村公共服务“长尾需求”理论体系。此外,本文通过比较政府和社会组织在回应农村公共服务需求上的分工、各自特点和优势,对基于异质性偏好农村公共服务的长尾分工机制进行主体匹配度回应与分析。基于机制设计理论构建满足信息效率与激励相容的矫正机制,本文构建“互联网+社会组织”模式,实证研究其在供给农村“长尾”公共服务中的比较优势与运营机理,为不同类型社会组织在新时期我国新农村建设与“乡村振兴”伟大目标中所发挥的作用提出新的理论视角与解决方案,以及未来其在多元主体协同治理中新的发展趋势与动向。
朱杰[9](2019)在《城市运营逻辑下的总体规划实施评估误区与体系重构》文中提出文章首先从法理和实践层面对十年来我国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的主要问题进行了剖析。认为法理上存在目标导向性模糊、内容针对性不强等问题;实践中则步入重指标、方案比对,轻实施过程评价和城市运营评估的误区。其次,从政府运营视角对总规实施评估体系进行了重构。优化后的评估框架包含规划事权、政府决策和城市经营等三大维度,能够充分反映"规划—决策—项目"实施的全过程。研究认为规划体系分解和政府决策落实是影响规划实施的直接因素,而城市财力的稳定性则对城市分期建设和蓝图实现起决定作用。最后,以临汾为实证研究,并从评估对总规的动态维护角度提出了相关建议。
曹书[10](2019)在《资源型城市横向补偿法律机制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随着我国现代经济体系改革的日益深化,在为国民经济发展做出特殊贡献的过程中,资源型城市国家能源、资源安全保障义务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权利间的矛盾冲突愈演愈烈,通过利益补偿机制化解该项“非对称性矛盾”已然成为区域协调发展紧迫的现实需求。为此,国家通过资源税改革及中央财政专项拨付等方式为资源型城市提供了纵向补偿,形成了补偿机制“纵多横少”的格局。但是财税体系的纵向补偿因周期性与有限性无法独力扭转资源型城市颓势,还须为资源型城市脱困振兴提供长效性横向补偿机制。2018年11月1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关于建立更加有效的区域协调发展新机制的意见》,在“健全区际利益补偿机制”当中将“健全资源输出地与输入地之间利益补偿机制”予以重点强调,指出“围绕煤炭、石油及其他矿产等重要资源,坚持市场导向和政府调控相结合,加快完善资源开采、生态治理等外部成本内部化的资源价格形成机制,鼓励资源输入地通过共建园区、产业合作、飞地经济等形式支持输出地发展接续产业和替代产业,加快建立支持资源型地区经济转型长效机制。”可见,作为资源输出地的资源型城市获得作为资源输入地的非资源型城市横向利益补偿之正当性已经得到国家认可,资源型城市要避免矿竭城衰的悲剧,必须构建切实可行的横向补偿机制,引导非资源型城市利益回流,让资源红利反哺当地。但在当前,资源型城市横向补偿问题仍停留在战略与指导思想层面,其具体机制的构建问题亟待学界破题。横向补偿研究的滞后主要表现于补偿主体、补偿客体、补偿权利义务关系、补偿原则、补偿标准、具体补偿方式等要素尚未制度化、权利化与法律化,一套科学合理的横向补偿法律机制能够为资源型城市的横向补偿提供理论基础与权利依据,以权利结构为指引设计横向补偿技术性措施,并在确权入法中引导和鼓励作为资源输出地的资源型城市与作为资源输入地的非资源型城市间建立约束性横向补偿关系,落实横向补偿效应,从而推动资源型城市利益横向补偿向权利化、法律化及常态化的补偿路径倾斜。截至目前,法学界对资源型城市横向补偿法律机制的理论研究还很少,无法为操作层面提供有效支撑。本文对资源型城市横向补偿的法律机制展开研究,其目的即是为了从经济法学角度填补这个法律机制短板。因此,该项研究具备一定的理论价值、现实迫切性与实践指导意义。本文主文部分共分为六章,形成递进与总分的逻辑结构。首先以资源型城市补偿机制的演变为开端,指出横向补偿机制对资源型城市的重要意义;随后分析资源型城市横向补偿法律机制的核心构成;紧接着探讨资源型城市横向补偿法律机制的补偿技术;在前三章所述内容的基础上,对资源型城市横向补偿具体方式展开论证,包括横向补偿基金的规则设计、横向补偿PPP项目的引导与规制及对口合作的横向补偿路径三种类型。具体要点如下:第一章——“资源型城市补偿机制的演变”。本章主要讨论资源型城市与非资源型城市损益间的因果律、资源型城市纵向补偿的不足、横向补偿机制的价值与缺陷,以及横向补偿法律机制的作用。首先,界定资源型城市的基本内涵与外延。尽管人们对“资源型城市”一词早已熟知,但其具体内涵与外延却在随情势变更而不断变动,对其作出限定实有必要。同时,经济发展停滞、社会保障落后及生态环境恶化构成了我国资源型城市的发展障碍。因此,本文在深入探讨资源型城市横向补偿法律机制之前,有必要将资源型城市的基本范畴与所面临的主要问题阐述清楚;其次,明确横向补偿机制的应有之义。补偿机制在各学科及同一学科不同领域均有广泛且深入的研究与应用,并衍生出众多的研究范畴。究竟是哪一学科最早将补偿机制作为一种专业术语加以使用,现已无从考证,但近些年在法学领域对补偿机制的研究持续升温却是不争的事实。法学的初期研究领域主要在于国家合法行为对公民损失的行政补偿机制,而后开始转向生态补偿机制的各要素研究。随着研究的深入,补偿机制开始分化为政府补偿与市场补偿、纵向补偿与横向补偿等机制类型,各自的内涵与外延也在不断丰富、发展与演进。故此,在本文深入研究横向补偿法律机制之前,对横向补偿机制的限定也十分必要;再次,提出资源型城市与非资源型城市损益间的因果律,找准现有横向补偿机制的症结,为法律机制研究提供价值依据。从现实国情角度看,对资源的大量开发与过度开采,导致资源型城市的迅速崛起,为国民经济做出了巨大贡献,但因资源的有限性与不可再生性,长期开发后的资源型城市也必将面临资源储备量递减甚至枯竭,资源型城市也随之衰落,并引发了产业升级转型、下岗就业与再就业、社会保障不足、生态环境修复等一系列问题,这些问题仅靠资源型城市自身是无法承受的,也不该让其独立承担,亟待外部大量的资金、资本及其他带有活力的生产要素投入。相较而言,非资源型城市的经济社会发展程度要远高于资源型城市,这些城市在资金、资本及优质生产要素方面具有显着的比较优势,是改革发展成果的实际享有者。因此,本章揭示出资源型城市发展滞后与非资源型城市“受益板块”的高速发展之间存在显着关联性,提出“两类城市的损益之间具有因果关系”的观点,并在梳理我国资源型城市的补偿机制之后,发现横向补偿机制的症结所在,为后续法律机制的构建指明了方向。第二章——“资源型城市横向补偿法律机制的构成”。本章主要讨论横向补偿机制的权利化意义、横向补偿权存在的必要性、生成的可行性,以及横向补偿权的基本内涵、生成逻辑与权利结构等问题。首先,明确由横向补偿机制向法律机制蜕变的路径。法律机制是有关权利与义务的规范工具,法学领域业已关注法律机制在资源型城市补偿实践中的重要作用。然而,对法律机制的含义、机制向法律机制转化的路径以及权利作为法律机制核心的认识等方面仍未深入,只谈法律机制之形,不谈法律机制之魂,造成机制与法律机制混为一谈。因此,在探讨资源型城市横向补偿法律机制的具体措施之前,应率先对机制向法律机制转化路径予以界定,并对横向补偿权的内容进行深入研究,以描述出该法律机制权利化的具体形态;其次,证明横向补偿权存在的必要性与生成的可行性。资源型城市的补偿权最早出现于因资源开采引发生态环境问题所进行的补偿实践,但资源型城市能源资源安全、生态安全等多重保障义务对传统补偿权提出了挑战。考察横向补偿权存在的必要性与生成的可行性,有助于更准确的理顺新型补偿权的内在法律逻辑,指导资源型城市横向补偿具体举措的设计;再次,揭示横向补偿权的内涵、生成逻辑与权利结构。由于资源型城市的横向补偿属于现有行政区域关系的横向化,主要以横向补偿权为核心的法律机制来完成,故而将横向补偿权称为该法律机制的核心构成。此外,与传统生态补偿权不同,资源型城市横向补偿权涉及的利益相关者众多且错综复杂,因此在阐述横向补偿权基本内涵与权利结构的基础上,应在不同类型利益关系中界定权利主体与义务主体。第三章——“资源型城市横向补偿法律机制的补偿技术”。本章主要讨论横向补偿的原则、横向补偿方式的总体设计及横向补偿标准的设定三方面。首先,在进行资源型城市横向补偿时,具体的横向补偿措施与补偿标准应当依据一定的原则设定。资源型城市的横向补偿须遵循区域利益协调、社会福利增加、多元主体参与及比较优势互补四大原则。其中,区域利益协调原则为资源型城市横向补偿机制设计的基本原则,社会福利增加原则为横向补偿措施的评价原则,多元主体参与及比较优势互补则为横向补偿行为的适用原则;其次,总体设计横向补偿方式。基于前述分析,资源型城市确实存在“资金、公共事业与生产要素跨区域补偿”之客观需要,且该横向补偿客观需要具有显着的层次性。⑴资源型城市公共事业横向补偿因主要围绕民生改善,可被界定为满足生存需要的补偿,即生存性补偿方式,其在横向补偿方式体系中处于基础地位;⑵对资源型城市资源价值、生态保护、公共事业及经济可持续的资金横向补偿虽可对资源型城市系统生存与发展各方面予以全面补偿,但无法做到按需补偿,是在保障资源型城市基本生存条件的基础上为其提供发展机会的适当补偿,即兼具生存性与发展性的适当补偿方式;⑶资源型城市经济可持续需要新兴产业的培育和接续产业的选择,关键在于劳动力、土地、资本、信息、科技及企业家才能等优质生产要素的引入,非资源型城市在良性资产充裕度和优质生产要素活跃度等方面均具有显着的比较优势,这些优质生产要素的跨区域补偿属于发展性补偿方式。本文认为,基金、公私合作PPP模式及对口合作三种制度的功能性与资源型城市横向补偿的客观需要具有一致性。三种制度与具体补偿领域相结合,能够形成横向补偿基金、横向补偿PPP项目和短缺生产要素的对口合作三大横向补偿方式。三大横向补偿方式只有紧急结合,形成合力,方能全方位保障资源型城市的资源有效输出、经济可持续发展、民生改善及生态保护等多元任务的落实;再次,设定横向补偿标准。在将经济学外部性理论确定为横向补偿标准的理论依据后,本文深入探讨了横向补偿标准的量化方法、量化障碍与创新路径。第四章——“横向补偿基金的规则设计”。本章主要讨论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中的资金不足问题、可持续发展准备金的应对思路与缺陷,以及横向补偿基金的修正路径。首先,指出补偿资金不足与补偿需求充裕的矛盾。“资金不足”是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进程中亟待解决的首要问题。资源型城市的资源价格与价值剪刀差、生态环境的恢复与建设、产业升级与转型及民生福祉的提升均需要大量资金的注入,但资源型城市现有的地方财政收入及中央财政纵向补偿规模与上述事权并不匹配,资金缺口很大,亟需另觅补偿资金来源;其次,归纳可持续发展准备金的应对思路与缺陷。如前所述,资金缺乏是资源城市面临的共同问题,绝非某类资源型城市所独有。就此而言,中央财政专项划拨对资源枯竭型城市的补偿实质上是一种应急措施。早在首批资源枯竭型城市评选之前(2007年),国家就着手设计能够全覆盖各类资源型城市的基础性、长效性的资金补偿筹措机制——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准备金,并由国家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准备金管理试行办法》,希望在2015年中央财力性转移支付结束之季由准备金制度接力,继续对资源型城市转型提供资金保障。但时至今日,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准备金制度仍未出台,中央财政对资源枯竭型城市的补偿也已疲态尽显。那么,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准备金在理论上如何设计的?是否在实践中已有试点?相关指引迟迟无法出台的原因为何?存在哪些缺陷?上述疑问均须作出准确解答;再次,总结横向补偿基金的修正路径。横向补偿基金具有多元的资金来源、分散的资金用途与多变的资金管理三大典型特征,将有效弥补可持续发展准备金的缺陷。横向补偿基金与可持续发展准备金既有相同点,又存在显着的差异。二者的相同点体现于资金用途的分散性,即所提取的资金均被用于资源型产业的升级、接续与转型、战略新兴产业的培育、生态环境治理、民生福祉的改善等资源型城市系统问题的解决,而非专门用于某方面问题的风险处置,这是横向补偿基金与可持续发展准备金之间形成合作关系的基础。二者的不同点在于:⑴资金来源方面。可持续发展准备金源于当地资源型企业,准备金的多寡与企业的资源开采数量正相关;横向补偿基金则由原始资金与积累资金组成。其中,原始资金来源于非资源型城市政府横向财政转移支付、非资源型地区资源使用权市场交易额的提成及经国务院批准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积累资金为原始资金的投资收益,原始资金与积累资金所形成的基金由中央政府集中用于资源型城市系统建设。⑵资金使用方面。总体而言,可持续发展准备金所负担的任务过重,有些任务并非仅凭资金支持即可解决,还须其他方式配套进行。同时,可持续发展准备金对政府与市场在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中的分工作出了明确划分,但分配给资源型企业的负担过重,政府应承担的责任过轻;横向补偿基金在使用上须明确补偿基金的专用性与适当性,并须强调“哪些问题应该由政府承担、哪些方面要由市场实现”,充分考量政府与市场能力范围的前提下实现其责权利的平衡。⑶资金管理方面。可持续发展准备金不具备增值功能,横向补偿基金则应在保证基金资产安全性、流动性的前提下,通过投融资市场实现基金资产的保值与增值。总之,正是基于可持续发展准备金与横向补偿基金的异同关系,二者方能相互补充,形成合力,共同保障资源型城市的可持续发展资金的充裕。第五章——“横向补偿PPP项目的引导与规制”。本章主要讨论PPP模式的横向补偿品质、横向补偿PPP项目的评审对象及横向补偿PPP项目的锁定期制度。首先,挖掘PPP模式的横向补偿品质。在资源型城市横向补偿中,不仅可以通过设立横向补偿基金实现对资源型城市的资金补偿,还可以由非资源型城市优质社会资本方与资源型城市政府间通过PPP项目实现资本补偿,以大幅度提升资源型城市公共基础设施的质量与公共服务的效率。“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是PPP模式的精髓,这一精髓决定PPP模式具有横向补偿的品质;其次,设计横向补偿PPP项目的评审对象。资源型城市能够运用PPP模式在与非资源型城市公私合作中实现资本的跨区域补偿,横向补偿PPP项目可以成为资源型城市横向补偿的主要方式。与一般PPP项目相比较,横向补偿PPP项目更加强调公私合作对资源型城市的补偿效果,这种补偿效果的落实须依赖横向补偿PPP项目评审对象的合理设计,主要包括适用范围及相应合作类型、实施主体、采购方式、特定融资方式及评估方式五个方面;再次,规范与重构横向补偿PPP项目的锁定期制度。作为横向补偿PPP项目的先行者,国有资本应起到样板作用。但是,横向补偿PPP行业有效市场的形成更须充分激发民营资本的参与热情,PPP制度优势才能得以发挥。同时,也应清醒的意识到,由于资源型城市营商环境的恶化、机制体系的陈旧及支付与消费观念的落后,致使非资源型城市民营资本对该区域的PPP项目必将保持更加谨慎的态度。民企的谨慎态度主要源于因股权变更限制所导致的横向补偿PPP项目投资回报周期长和资本运营效率偏低问题。作为平衡政府与民企对股权变更限制与自由的重要工具,我国PPP模式锁定期制度应发挥消除民企参与横向补偿PPP项目的顾虑,确保横向补偿PPP行业形成有效的市场环境。第六章——“对口合作的横向补偿路径”。本章主要讨论对口合作的源流与横向补偿效应、对口合作的横向补偿思路与缺陷,以及对口合作的横向补偿法制化路径。首先,梳理对口合作的源流,抽象其横向补偿效应。在横向补偿中,资源型城市与非资源型城市不仅可以通过资金、PPP项目方式对横向补偿权予以具体化,还可以结成对口关系,以对口合作机制促成二者间的横向补偿关系。对口合作源于对口支援,但并非仅限于对口支援的适用范畴,将对口合作机制引入资源型城市与非资源型城市的结对关系中,能够起到横向补偿资源型城市的效应。其次,指出对口合作的横向补偿思路及缺陷。对口合作横向补偿应然效果以“飞地经济”为理论基础,但其应然状态转化为实然状态还须配备可行性路径。当前,资源型城市与非资源型城市间对口合作主要以中央积极参与和地方主动对接为主要推动力,但存在“领导力与执行力”不足的风险;再次,设计对口合作的横向补偿法制化路径。法制化能够为资源型省市与非资源型省市政府间对口合作提供稳定的领导力与执行力。法制建设的内在逻辑品质是从实践经验出发,发现规范对象的内在规律性、存在使命与本来面目,不仅要回答“是什么”,还须回答“为什么”的问题,只有实然与应然的结合才能够理解法制建设对于资源型省市与非资源型省市协调发展战略不可替代的现实意义。对口合作横向补偿效应的法制化是其“领导力与执行力”的长效来源,但地方立法对“对口关系”方互补共赢的规范力度不足,无法胜任该法制化要求,唯有跨区域经济法制建设才能满足对口合作横向补偿效应法制化的客观需要。为此,须在地方协同立法的基础上,加强国家层面的综合性立法与专门性立法,以便真正落实资源型城市与非资源型城市间的对口合作横向补偿的实效性。
二、临汾市财政壮大地方财力的实践(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临汾市财政壮大地方财力的实践(论文提纲范文)
(1)山西省城市韧性评价及提升路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目的与意义 |
1.2 相关研究进展 |
1.2.1 内涵研究 |
1.2.2 测度与评估 |
1.2.3 韧性提升策略 |
1.2.4 文献述评 |
1.3 研究内容与方法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4 创新点 |
1.5 技术路线 |
1.6 本章小结 |
第2章 理论基础 |
2.1 韧性理论 |
2.2 “人-地”复合系统 |
2.3 环境库兹涅兹曲线 |
2.4 可持续发展理论 |
2.5 本章小结 |
第3章 研究区概况和模型构建 |
3.1 研究区概况 |
3.2 山西城市韧性指标体系建构 |
3.2.1 城市韧性指标体系构建原则 |
3.2.2 城市韧性指标体系建构框架 |
3.3 模型方法 |
3.3.1 熵值法 |
3.3.2 耦合协调度模型 |
3.3.3 障碍度模型 |
3.4 数据来源与处理 |
3.4.1 数据来源 |
3.4.2 数据处理 |
3.5 本章小结 |
第4章 山西省城市韧性评估分析 |
4.1 山西省城市韧性演化分析 |
4.1.1 山西省整体韧性演化分析 |
4.1.2 分区域(市)城市韧性演化分析 |
4.2 山西省城市韧性耦合协调度分析 |
4.2.1 山西省子系统韧性耦合协调度分析 |
4.2.2 分区域(市)子系统韧性耦合协调度分析 |
4.3 本章小结 |
第5章 山西省城市韧性提升路径研究 |
5.1 山西省城市韧性障碍因素诊断 |
5.1.1 山西省准则层障碍度分析 |
5.1.2 山西省主要障碍因素分析 |
5.1.3 各地市准则层障碍度分析 |
5.1.4 各地市主要障碍因素分析 |
5.2 城市韧性提升对策 |
5.2.1 经济韧性提升路径 |
5.2.2 社会韧性提升路径 |
5.2.3 生态韧性提升路径 |
5.3 本章小结 |
第6章 结论与展望 |
6.1 主要结论 |
6.2 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博/硕士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和其它科研情况 |
一、发表的论文 |
二、主持和参与的课题 |
(2)山西省文化产业效率及影响因素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文化产业 |
1.2.2 文化产业效率 |
1.2.3 文化产业效率影响因素 |
1.3 研究内容与方法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4 研究思路与创新点 |
1.4.1 研究思路 |
1.4.2 创新点 |
第2章 相关概念及理论分析 |
2.1 文化产业相关理论 |
2.1.1 文化产业的定义 |
2.1.2 文化产业的分类 |
2.1.3 文化产业的特征 |
2.2 产业效率相关理论 |
2.2.1 产业效率的含义 |
2.2.2 产业效率的测算原理及方法 |
2.3 小结 |
第3章 山西省文化产业发展现状分析 |
3.1 山西省文化产业发展现状 |
3.1.1 文化产业规模 |
3.1.2 文化产业结构 |
3.1.3 文化产业资源 |
3.1.4 文化产业政策 |
3.2 山西省文化产业存在问题 |
3.2.1 产业规模不足,效率低下 |
3.2.2 产业结构失衡,格局单一 |
3.2.3 文化缺乏创新,消费不足 |
3.3 小结 |
第4章 山西省文化产业效率分析 |
4.1 效率测算模型 |
4.1.1 DEA-BCC模型 |
4.1.2 Malmquist指数模型 |
4.2 评价指标体系构建 |
4.2.1 投入产出指标的选取 |
4.2.2 样本选择与数据来源 |
4.3 效率测算与分析 |
4.3.1 基于DEA-BCC模型的文化产业效率 |
4.3.2 基于Malmquist指数的文化产业效率 |
4.4 小结 |
第5章 山西省文化产业效率影响因素分析 |
5.1 指标选取与数据来源 |
5.1.1 指标选择 |
5.1.2 数据来源 |
5.1.3 数据统计性分析 |
5.2 模型选择与构建 |
5.3 实证结果分析 |
5.3.1 Tobit结果分析 |
5.3.2 相对重要性分析 |
5.4 小结 |
第6章 政策建议 |
6.1 优化产业结构,推动产业融合 |
6.2 拓宽消费路径,引导用户创新 |
6.3 推进科技创新,加大研发投入 |
6.4 完善政策体系,营造文化氛围 |
6.5 扩大开放水平,提升教育质量 |
6.6 小结 |
结论和展望 |
1、结论 |
2、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和其它科研情况 |
(3)金元时期山西社会的四个面向 ——以碑刻史料为中心(1127-1368)(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节 选题缘由及意义 |
第二节 国内外研究现状 |
第三节 研究区域、材料和思路 |
第一章 其兴也勃:金代山西宗教发展的特征 |
第一节 入金以来山西地区的宗教生态 |
第二节 金代基层社会购买名额敕牒的热潮 |
第三节 金代山西地区释道二教的经济状况与社会影响 |
小结 |
第二章 秩序初建:金代山西民间水利建设的背景与过程 |
第一节 金代山西的自然环境与主要灾害 |
第二节 国家与地方精英的赈灾活动 |
第三节 金代山西的水利建设与水权分配 |
第四节 金代水案分析 |
小结 |
第三章 祠赛祈报:金代山西民间祠神信仰与社会活动 |
第一节 金代山西民间祠神信仰格局 |
第二节 “载在祀典”:金代政府对神祠的管理政策与民间应对方式 |
第三节 官员的作为与态度 |
第四节 金代民间神祠的组织与祈祷——以潞州长子县上方村“圣王庙”为中心的考察 |
第五节 释道二教与祠神信仰的结合 |
小结 |
第四章 碑幢存谱:金代山西社会中的宗族实践 |
第一节 金代民间敬宗收族的路径 |
第二节 以先茔为中心的收族活动 |
第三节 孝亲聚族:金代民间宗族情况 |
小结 |
第五章 蒙元征服:金元易代对山西社会的影响 |
第一节 山西世侯的崛起 |
第二节 释道二教地位的提升 |
第三节 科举停废与儒士地位 |
小结 |
第六章 先茔图碑:元代山西的宗族建设 |
第一节 “迁转法”颁布后的世侯家族仕宦情况 |
第二节 元代先茔碑创建的时间分野与家族类别 |
第三节 今见山西元代谱系之特征 |
第四节 以“尊祖敬宗”为中心的茔地建设 |
第五节 义与利:元代宗族建设的双重属性 |
第六节 祠堂与佛堂:宗族祭祀的宗教影响 |
小结 |
第七章 承前启后:元代的水利与水规 |
第一节 蒙元及元代官方在水利建设中的作用 |
第二节 民间水利规约的继续完善 |
第三节 僧道等精英的水权 |
小结 |
第八章 以社为先:元代祠神祭祀中的多方角力 |
第一节 元代对祠神信仰的管理 |
第二节 蒙元前期多重社会精英对祠神信仰的重塑 |
第三节 地方精英对传统信仰的维护 |
第四节 村社——祠神祭祀的主体 |
第五节 元代官员参与祠神祭祀的方式 |
小结 |
第九章 折衷求变:元代山西社会中的宗教发展 |
第一节 祖荫难庇:“至元焚经”后全真教面临的主要问题 |
第二节 泽州道士苗道一与全真教的“中兴”尝试 |
第三节 元代山西佛教的发展 |
第四节 “难持胜果”:元代中后期僧道生存空间的逐步压缩 |
第五节 僧道的应对方式 |
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个人简况及联系方式 |
(4)临汾市政府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政策效果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的背景及目的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目的 |
1.1.3 研究意义 |
1.2 研究评述 |
1.2.1 研究综述 |
1.2.2 研究评述 |
1.3 研究的主要内容和方法 |
1.3.1 研究的主要内容 |
1.3.2 研究的主要方法 |
1.3.3 研究的思路与框架 |
2 临汾市民营经济政策类型研究 |
2.1 优化环境方面 |
2.2 融资投资方面 |
2.3 减轻民营企业负担方面 |
2.4 维护合法权益方面 |
2.5 支持民营企业科技创新方面 |
2.6 其他方面 |
3 临汾市民营经济政策效果初步分析 |
3.1 临汾市民营经济发展数据分析 |
3.1.1 临汾市民营经济实现增加值及占GDP份额变化情况 |
3.1.2 临汾市民营经济结构变化情况 |
3.1.3 临汾市民营企业税收变化情况 |
3.1.4 临汾市民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变化情况 |
3.1.5 临汾市民营科技企业变化情况 |
3.2 临汾市与其他地区民营经济发展情况对比分析 |
3.2.1 临汾市与长治市民营经济发展情况对比分析 |
3.2.2 临汾市与南通市民营经济发展情况对比分析 |
3.2.3 临汾市与其他地市民营经济发展情况对比分析总结 |
4 临汾市民营经济政策效果传导路径调查分析 |
4.1 调查设计及调查对象特征分析 |
4.1.1 调查设计 |
4.1.2 调查对象特征分析 |
4.2 调查数据分析 |
4.2.1 问卷调查数据分析 |
4.2.2 访谈情况 |
4.3 调查结果分析 |
4.3.1 问卷调查结果分析 |
4.3.2 访谈结果分析 |
4.3.3 政策效果的总体评价及存在的问题 |
5 提升民营经济政策效果的建议 |
5.1 优化环境方面 |
5.2 优化政策方面 |
5.3 资金扶持方面 |
5.4 科技创新方面 |
5.5 评估机制和监管方面 |
6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意见》落实情况调查问卷 |
致谢 |
(5)县域文旅产业融合发展的影响因素研究 ——以襄汾县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选题背景与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2.3 研究现状述评 |
1.3 研究内容和方法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4 可能的创新与不足 |
1.4.1 创新之处 |
1.4.2 研究不足 |
2 概念界定和理论基础 |
2.1 相关概念界定 |
2.1.1 文化产业 |
2.1.2 旅游产业 |
2.1.3 文化旅游产业融合 |
2.2 研究理论基础 |
2.2.1 产业融合理论 |
2.2.2 文化旅游产业市场影响理论 |
2.3 本章小结 |
3 襄汾县文旅产业资源、融合发展现状及影响因素分析 |
3.1 文化与旅游产业资源禀赋现状 |
3.1.1 文化产业资源 |
3.1.2 旅游产业资源 |
3.2 文化与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现状 |
3.2.1 项目规划方面 |
3.2.2 项目建设方面 |
3.2.3 招商引资方面 |
3.2.4 发展成效分析 |
3.3 文旅产业融合发展的影响因素 |
3.3.1 政策与政治因素分析 |
3.3.2 发展理念与创新思维因素分析 |
3.3.3 管理与开发机制因素分析 |
3.3.4 财政收入与投资因素分析 |
3.3.5 文化旅游特色与旅游品牌因素分析 |
3.3.6 旅游人才因素分析 |
3.3.7 产业结构与环境因素分析 |
3.4 本章小结 |
4 文旅融合典型案例经验的分析与总结 |
4.1 浙江良渚遗址公园的典型经验分析 |
4.2 洪洞县文化旅游产业融合发展分析 |
4.3 经验启示 |
5 襄汾县文旅产业融合发展的策略分析 |
5.1 文旅产业融合发展的SWOT分析 |
5.1.1 内部优势分析 |
5.1.2 内部劣势分析 |
5.1.3 外部机遇分析 |
5.1.4 外部威胁分析 |
5.2 文旅产业融合发展的策略分析 |
5.3 本章小结 |
6 研究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6)中国宗祠剧场及其演剧活动调查研究(上)(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缘由及意义 |
二、研究概念的界定 |
三、国内外相关问题研究综述 |
四、论文的创新之处 |
第—章 中国宗祠的发展沿革 |
第一节 先秦以前的宗庙 |
第二节 从两汉墓祠到唐代家庙 |
第三节 从宋元家祠到明清祠堂 |
第二章 明代宗祠剧场的出现 |
第一节 明代宗族制与宗祠的普及 |
第二节 明代宗祠剧场的产生 |
第三节 明代宗祠剧场的特征 |
第三章 清代宗祠剧场的繁荣 |
第一节 清代宗族制与宗祠的兴盛 |
第二节 现存清代宗祠剧场 |
第三节 清代宗祠剧场的发展 |
第四章 民国宗祠剧场的衰落 |
第一节 民国宗族制度的变革 |
第二节 现存民国宗祠剧场 |
第三节 民国宗祠剧场式微缘由 |
第五章 宗祠剧场的建筑形制 |
第一节 宗祠选址与平面布局 |
第二节 宗祠剧场的建筑结构 |
第三节 宗祠剧场的装饰艺术 |
第六章 宗祠剧场的演剧活动 |
第一节 宗祠剧场的演出类型 |
第二节 宗祠剧场的演出内容与声腔 |
第三节 宗祠剧场的演出特点 |
第七章 族谱中的戏曲禁忌 |
第一节 禁止家族妇女“烧香看戏” |
第二节 族人职业选择中的“优伶”禁忌 |
第三节 明令禁止与屡禁不止的“夜戏”演出 |
第八章 家族戏班与庙宇剧场的互动——以修水县三元班为例 |
第一节 三帝殿及其神灵考述 |
第二节 庙宇剧场与家族戏班的互动 |
第三节 神养戏:三元班的生存策略 |
第九章 乡村宗族与地方社会的管理——以云阳县彭氏宗祠为个案考察 |
第一节 彭氏宗祠及彭氏家族 |
第二节 蓝大顺之乱 |
第三节 乡村宗族与地方社会的管理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 中国现存宗祠剧场 |
附录二 中国宗祠剧场碑刻摘录 |
附录三 中国宗祠剧场戏台题记摘录 |
附录四 族谱所载戏剧史料 |
在学期间研究成果 |
致谢 |
(7)革命理念的传输与建构 ——抗战时期的山西学校教育(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缘起 |
二、研究现状 |
(一)资料汇编 |
(二)教育通史及教育断代史 |
(三)教育专题研究 |
三、研究框架及方法 |
(一)研究架构 |
(二)研究方法 |
四、相关界定 |
(一)时间界定 |
(二)空间界定 |
(三)学校教育 |
第一章 艰难演进:学校教育的历史演变 |
一、白手起家:薄弱的教育基础(1937-1940) |
(一)文化荒地:炮火连绵的贫瘠之地 |
(二)夹缝求生:政权博弈下的根据地教育 |
(三)革故鼎新:新民主主义教育 |
(四)初见端倪:教育正规化 |
二、循序渐进:教育正规化的推进(1940-1942) |
(一)确定正规学制 |
(二)充实课程内容 |
(三)组织建制与管理制度 |
(四)小学教育义务、免费教育 |
三、战时需要:“游击教育”(1942-1943) |
(一)铁蹄蹂躏:教育正规化不合时宜 |
(二)坚守阵地:采用灵活机动的“游击教育” |
四、教育新貌:“摆脱旧型正规化”(1943-1945) |
(一)现实需要:教育与生产运动相结合 |
(二)时事教育:抗战救国与政治动员 |
(三)教育范例:模范英雄 |
(四)生根开花:教育成绩可观 |
第二章 治学之道:学校教育的模式与策略 |
一、革命性:以抗战救国为中心 |
(一)课程、教材以抗战为中心 |
(二)学校配合中心任务开展工作 |
(三)直接参与战争活动 |
二、实践性:教育与生产相结合 |
(一)生产组织形式由零散到统一 |
(二)教学形式与方法配合生产活动 |
(三)教学内容与生产劳动相适应 |
三、实用性:为用而学的学校教育 |
(一)各科教学强调实用性 |
(二)教日常生活实用知识 |
四、普及性:实现教育的大众化 |
(一)以政策保障平等 |
(二)以多种方法动员入学 |
(三)增加学校数量 |
(四)采用灵活的办学方式 |
(五)免费的教育政策 |
(六)民办公助 |
五、灵活性:应运而生的游击教育 |
(一)“居无定所”、“学无定制” |
(二)教学组织形式具灵活性 |
(三)教材的灵活性 |
第三章 集体启蒙:学校教育中价值观念的建构 |
一、文化“下沉”:新的教育取向 |
(一)知识与技能 |
(二)“劳动最光荣” |
二、身份塑造:统一认知框架 |
(一)国民意识 |
(二)政党认同 |
(三)国家认同 |
三、群体回应:教育的政治内化 |
(一)教员 |
(二)学生 |
(三)模范英雄 |
四、政治社会化:中共权威的内化 |
第四章 无声的革命:学校教育的意义 |
一、革命摇篮:培养抗战人才与干部 |
二、政治认同:边区政权合法性确立 |
(一)教化 |
(二)认同 |
三、权力巩固:革命根据地的夯实 |
结语 |
参考文献 |
研究成果 |
致谢 |
个人简况及联系方式 |
(8)农村“长尾”公共服务供需失衡及其矫正机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问题的提出 |
1.2 研究意义与目的 |
1.2.1 研究意义 |
1.2.2 研究目的 |
1.3 文献综述 |
1.3.1 农村公共服务(需求)的特点 |
1.3.2 农村公共服务的供给现状、特点与问题 |
1.3.3 农村公共服务的供需失衡/均衡研究 |
1.3.4 农村公共需求供给主体研究 |
1.3.5 社会组织的特点及在公共服务中的作用 |
1.3.6 现有研究的水平与发展趋势评述 |
1.4 研究思路与方法 |
1.4.1 研究思路 |
1.4.2 创新之处 |
1.4.3 研究方法 |
第二章 相关理论述评与核心概念界定 |
2.1 相关理论述评 |
2.1.1 “长尾”理论 |
2.1.2 机制设计理论 |
2.1.3 资源依赖理论/社会网络理论 |
2.2 核心概念与模型设定 |
2.2.1 农村“长尾”公共服务 |
2.2.2 农村“长尾”公共服务供需均衡与失衡 |
2.2.3 农村“长尾”公共服务供需失衡矫正机制 |
第三章 农村“长尾”公共服务的属性及其供需失衡的特征 |
3.1 农村“长尾”公共服务的需求侧属性 |
3.2 农村“长尾”公共服务的供给侧属性 |
3.2.1 服务类型视角下农村“长尾”公共服务的供给侧属性 |
3.2.2 财政支出视角下农村“长尾”公共服务的供给侧属性 |
3.2.3 社会组织视角下农村“长尾”公共服务的供给侧属性 |
3.3 农村“长尾”公共服务供需失衡的特征 |
3.3.1 农村“长尾”公共服务供需失衡的空间分布特征 |
3.3.2 农村“长尾”公共服务供需失衡的时序分布特征 |
3.3.3 农村“长尾”公共服务供需失衡的满足成本特征 |
第四章 农村“长尾”公共服务供需失衡的原因与影响因素 |
4.1 农村“长尾”公共服务供需失衡的需求侧整体性原因 |
4.2 农村“长尾”公共服务供需失衡的供给侧整体性原因 |
4.2.1 政府财政限制 |
4.2.2 政府理性选择偏差 |
4.2.3 社会组织发育不成熟 |
4.2.4“长尾”供给“市场”缺失 |
4.3 农村“长尾”公共服务供需失衡的差异性原因:以农村特殊教育为例 |
4.4 农村“长尾”公共服务供需失衡的差异性原因:以农村特殊医疗为例 |
4.5 农村“长尾”公共服务供需失衡的差异化原因:以农村特殊养老为例 |
4.6 农村“长尾”公共服务供需失衡的差异性原因:以农村金融服务为例 |
4.7 小结 |
第五章 农村“长尾”公共服务供需失衡程度的测算 |
5.1 农村“长尾”公共服务供需失衡程度的测算方法 |
5.2 农村“长尾”公共服务供需失衡指数的测算:以农村特殊教育为例 |
5.3 农村“长尾”公共服务供需失衡指数的测算:以农村特殊医疗为例 |
5.4 农村“长尾”公共服务供需失衡程度的测算:以农村特殊养老为例 |
5.5 农村“长尾”公共服务供需失衡程度的测算:以农村金融服务为例 |
5.6 小结 |
第六章 农村“长尾”公共服务供需失衡的矫正机制设计 |
6.1 基本机制设定 |
6.1.1 承诺机制设计 |
6.1.2 政府监管机制 |
6.2 农村“长尾”公共服务供需激励相容与信息效率机制 |
6.3 农村“长尾”公共服务供需失衡矫正机制的区间设计 |
6.4 农村“长尾”公共服务格罗夫斯-克拉克矫正机制 |
6.5 农村“长尾”公共服务纳什均衡矫正机制 |
6.6 农村“长尾”公共服务供需失衡动态调整机制 |
6.7 农村“长尾”公共服务需求精准匹配机制 |
第七章 农村“长尾”公共服务供需失衡矫正机制的实践运用:“互联网+社会组织” |
7.1 农村“长尾”公共服务供需失衡矫正机制的网络外部性 |
7.2 农村“长尾”公共服务供需均衡“互联网+社会组织”模式 |
7.2.1 “互联网+”与网络经济的特征 |
7.2.2 农村“长尾”公共服务供需均衡“互联网+社会组织”实践机制 |
7.3 案例研究京东公益基金会互联网平台 |
结语 效率-公平互补的农村“长尾”公共服务供需均衡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论文情况 |
(9)城市运营逻辑下的总体规划实施评估误区与体系重构(论文提纲范文)
1 我国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实践的主要误区 |
1.1 法理层面 |
1.1.1 评估目标:导向性模糊,缺乏分类引导 |
1.1.2 评估内容:针对性不强,难以揭示规划实施的真实过程 |
1.2 实践层面 |
1.2.1 重视经济技术指标比对,轻视实施过程评价 |
1.2.2 重视空间方案实现度评价,忽视城市运营管理评估 |
2 城市运营视角下的总体规划实施评估逻辑框架 |
3 临汾的实证研究 |
3.1 规划事权维度:编制主体与审批主体对规划导向的矛盾 |
3.2 政府决策维度 |
3.2.1 转型战略思维得以延续,产业发展策略有所调整 |
3.2.2 重大项目空间落实效率较高,中心城区北部发展存在偏差 |
3.3 城市经营维度 |
3.3.1 城市财力稳定性逐年降低,依赖土地收入和资源型收入难以为继 |
3.3.2 融资方式市场化程度不足,以政府债券进行大规模融资的方式存在隐忧 |
3.3.3 财政支出以基础设施和民生工程为主,盈利能力一般 |
4 实施评估对总体规划动态维护的重要性再审视 |
4.1 协调总规修改刚性与城市建设弹性的矛盾 |
4.2 明确各级政府规划管控边界,统筹多主体发展 |
4.3 增强城市投融资可持续性评估,保障城市建设有序进行 |
5 结语 |
(10)资源型城市横向补偿法律机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言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研究价值及意义 |
三、文献综述 |
四、主要研究方法 |
五、论文结构 |
六、论文主要创新 |
第一章 资源型城市补偿机制的演变 |
第一节 资源型城市的范畴与问题 |
一、资源型城市的内涵 |
二、我国资源型城市的分布与类型 |
三、我国资源型城市的经济发展困境与成因分析 |
第二节 补偿机制的分析 |
一、补偿机制的语义分析 |
二、纵向补偿机制与横向补偿机制的区分 |
三、本文语境下资源型城市横向补偿机制的涵义与特征 |
第三节 我国资源型城市补偿机制辩考 |
一、纵向补偿机制的实效与资源型城市的补偿预期不契合 |
二、仅靠市场亦或自愿协商无法驱动横向补偿 |
三、横向补偿法律机制:对市场与自愿协商“不健全”的法律回应 |
第二章 资源型城市横向补偿法律机制核心构成 |
第一节 由机制到法律机制的蜕变 |
一、机制与法律机制的法理界分 |
二、权利化:资源型城市横向补偿法律机制生成的核心步骤 |
第二节 横向补偿权的证成 |
一、横向补偿权存在的必要性 |
二、横向补偿权生成的可行性 |
第三节 横向补偿权的内涵、生成逻辑与权利结构 |
一、横向补偿权的含义与特征 |
二、横向补偿权生成的宪法逻辑 |
三、横向补偿权的权利结构与类型 |
第三章 资源型城市横向补偿法律机制的补偿技术 |
第一节 横向补偿的原则 |
一、区域利益协调原则 |
二、发展成果共享原则 |
三、多元主体参与原则 |
四、比较优势互补原则 |
第二节 横向补偿方式的总体设计 |
一、横向补偿基金先行 |
二、横向补偿PPP项目筑巢引凤 |
三、生产要素的对口合作催动经济振兴 |
第三节 横向补偿标准的设定 |
一、确定横向补偿标准的理论依据 |
二、横向补偿标准的量化方法 |
三、横向补偿标准的量化障碍与创新路径 |
第四章 横向补偿基金的规则体系 |
第一节 补偿资金不足与补偿需求充裕的矛盾 |
第二节 可持续发展准备金的应对思路与缺陷 |
一、国内可持续发展准备金的理论与实践 |
二、我国可持续发展准备金的缺陷 |
第三节 横向补偿基金的修正路径 |
一、与横向补偿基金相关的立法规范及缺陷 |
二、横向补偿基金中原始资金的来源 |
三、横向补偿基金的用途 |
四、横向补偿基金的运营模式 |
第五章 横向补偿PPP项目的引导与规制 |
第一节 PPP模式的横向补偿品质 |
第二节 横向补偿PPP项目的评审对象 |
一、横向补偿PPP的项目范围、合作类型及具体方案 |
二、横向补偿PPP项目的实施主体 |
三、横向补偿PPP项目的采购方式 |
四、横向补偿PPP项目的评估方式 |
第三节 锁定期制度在横向补偿PPP项目中的重构 |
一、我国PPP锁定期制度的现实缺陷 |
二、锁定期制度在横向补偿PPP项目中的修正 |
第六章 对口合作的横向补偿路径 |
第一节 对口合作的源流及其横向补偿效应 |
一、由对口支援到对口合作的演进 |
二、资源型地区与非资源型地区间的对口合作 |
三、对口合作的横向补偿效应 |
第二节 对口合作的横向补偿思路及缺陷 |
一、对口合作横向补偿的理论基础 |
二、对口合作横向补偿的现实障碍与应对思路 |
三、基本思路的缺陷 |
第三节 对口合作的横向补偿法制化 |
一、省内经济法制的自足与对口区域间协同立法的空白 |
二、区域间协同立法的经验借鉴 |
三、国家层面立法的应有形态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后记 |
四、临汾市财政壮大地方财力的实践(论文参考文献)
- [1]山西省城市韧性评价及提升路径研究[D]. 姚振中. 山西财经大学, 2021(09)
- [2]山西省文化产业效率及影响因素研究[D]. 董晓霞. 山西财经大学, 2021(09)
- [3]金元时期山西社会的四个面向 ——以碑刻史料为中心(1127-1368)[D]. 王洋. 山西大学, 2020(03)
- [4]临汾市政府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政策效果分析[D]. 张志君. 山西师范大学, 2020(07)
- [5]县域文旅产业融合发展的影响因素研究 ——以襄汾县为例[D]. 葛莉. 山西师范大学, 2020(07)
- [6]中国宗祠剧场及其演剧活动调查研究(上)[D]. 邓弟蛟. 山西师范大学, 2020(09)
- [7]革命理念的传输与建构 ——抗战时期的山西学校教育[D]. 罗静. 山西大学, 2020(01)
- [8]农村“长尾”公共服务供需失衡及其矫正机制研究[D]. 罗吉. 广西大学, 2020(06)
- [9]城市运营逻辑下的总体规划实施评估误区与体系重构[J]. 朱杰. 现代城市研究, 2019(10)
- [10]资源型城市横向补偿法律机制研究[D]. 曹书. 华东政法大学, 201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