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网络与信息》2001年精彩回放(论文文献综述)
王沛文[1](2021)在《NBA网络赛事转播服务质量水平研究》文中指出2016年,“十三五规划”鼓励提升交流互动,赛事参与等综合业态的服务水平。普华永道2020年体育行业分析报告中也指出,未来体育行业数字化将创造更多机遇,数字化在体育行业中的地位日益加强。在目前使用网络转播服务观看体育比赛的人群越来越多的情况下,探索影响体育赛事网络观赛服务质量的原因,实现体育赛事网络转播服务的服务水平提升和良性发展,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本研究基于服务质量评价理论,使用国外SERVQUAL服务质量评价模型为基础,通过一系列修订程序,制定出符合NBA网络赛事转播服务质量研究的评价指标,对NBA网络观赛人群进行实证分析,着重探寻NBA网络赛事转播服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给出相应的建议。在网络观赛群体大幅增长和互联网技术飞速的发展的今天,本研究期望能够补充关于体育赛事网络观赛相关理论研究的短板,完善未来研究网络观赛服务质量水平的路径。这项研究总共划分为五个组成部分。第一部分是对前言与其他相关学术文献的综述,主要介绍该研究的发展背景与其他研究的重要意义,并对体育赛事的服务质量、相关赛事的网络转播、体育赛事的服务质量等多个方面进行了全面的总结和述评;第二部分是进行该项研究所使用的方法,并给出调查问卷信效度的检验结果;第三部分的内容主要是对指标的确定,通过对SERVQUAL网络赛事服务质量评估模型编译和国内大型体育赛事服务质量评估指标内容进行分析,初步制作NBA网络赛事转播服务质量评估指标体系,随后根据专家反馈的结果对初设指标进行修正,最后根据预先评估的结果合理地分配各维度内的评价指标内容,最终确定适用于NBA网络赛事转播的服务质量水平评价指标;第四部分为NBA网络赛事的转播服务质量提供了实证分析,并且有针对性地对其得到的结果做了详尽的解释和阐述;第五部分给出了结论并提出建议。本研究结果显示,NBA网络赛事转播观赛样本群体具有年轻化、收入稳定、知识水平较高、稳定观赛、乐于分享等特点。同时观众对NBA网络转播服务质量水平中的可靠性、保证性、响应性、有形性四个维度的期望水平更高;观众的实际感知情况在有形性、保证性和可靠性方面表现更好,但预期和感知之间的差距较大。本研究建议以更宽广的服务视角对服务质量进行改进,例如拓宽沟通渠道、控制用户期望、打破使用壁垒、健全服务体系等方式。
耿杰[2](2020)在《体育赛事直播画面侵权的法律保护问题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融媒体时代的到来和国家从中央到地方相继出台的一系列促进体育赛事产业发展的利好政策共同促进了我国体育赛事直播市场的蓬勃与繁荣。互联网环境下,随着各种高精尖技术普及并应用到体育直播领域,体育爱好者享受“互联网+体育赛事直播”带来的文化娱乐体验,广大网络平台享受体育直播市场带来的巨大经济收益的同时,体育赛事网络盗版侵权以及法律保护不足已经对体育产业的健康有序发展造成了严重危害。体育赛事直播网络盗版侵权行为频频出现且愈演越烈,对权利人造成了难以弥补的经济损失。体育直播画面版权利益巨大,一些网络公司在利益的驱使下未经授权通过盗播链接、直播秀、P2P软件等形式盗播体育赛事直播画面,赚取非法利益,同时由于网络直播盗播的即时性及技术隐蔽性给相关权利人维权造成巨大的困难。反观我国的立法及司法实践对体育赛事直播画面的规制与保护存在诸多不足甚至是严重漏洞:一方面,我国现行着作权法律体系下对体育赛事直播画面性质认定存在明显法律空白,法学理论界对这一问题也存在加大争议,主要围绕独创性高低这个争议焦点,具体分为“作品说”、“录像制品说”及“汇编作品说”。另一方面,定性的不确定性直接导致法律适用存在诸多障碍:有少数学者认为通过《体育法》这一专门规定体育产业的法律对其进行规制,有部分学者认为通过《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条作为权利人之请求权基础,大多数学者认为权利人对体育赛事直播画面权利的主张属于私权范畴,以《着作权法》为法律保护路径是最佳的。但着作权法在调整体育赛事直播画面网络盗播侵权方面同样存在“力不从心”的问题:“信息网络传播权”不能规制“非交互式”网络盗播侵权;“广播权”不包括“有线直接播放”;“广播组织权”主体及权利范围均不涵盖网络传播。因此以这些财产权规制体育赛事直播画面网络盗播侵权行为都存在适用不当的问题。再一方面,在司法审判中,由于没有准确的法律规定可以适用,且不存在较为权威的指导性案例进行参照。在体育赛事直播画面盗播等侵害权利人权益的违法现象层出不穷的同时各地法院对相同类型的案件给出完全不同的判决结果,同案不能同判,违反“同案同判”这一基本的司法规则。例如:“凤凰网转播权纠纷案”的一审及二审法院给出了完全不同的审理结果,现该案正在进行再审的审理,导致一些案件不得不“中止审理”。面对体育赛事直播市场如此局面,体育直播产业相关权利人迫切要求着作权法对体育赛事直播画面进行具体规定并全面的保护,以达到维护其合法利益,净化体育产业发展环境之目的。通过对国内学界学说观点、司法实践的详细探讨,并且通过比较分析方法,对欧盟及英美、德日等国家对赛事直播画面的规制模式进行分析借鉴,以我国实际情况为基础,进行论证:一方面,对体育赛事直播画面予以版权化与我国的着作权法的本质相一致,符合利益平衡原则,全面保护了权利人利益的同时并不会对社会公众获取信息、后续创作人的创作产生不利影响。另一方面,体育赛事直播画面的录制、传播、固定于载体上可以几乎同时进行,其是存在固定在一定介质上的可能性的,因此其完全符合作品之固定性要求。再一方面,由于我国不论《着作权法》、《着作权法实施条例》,还是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都没有对体育赛事直播画面性质认定的关键问题——独创性标准进行规定,这给体育赛事直播画面版权化留下了解释的空间。首先,体育赛事画面的录制过程与电影类似,录制者需要对数十台摄像机采集到的体育活动画面进行具有独创性的编排、剪辑,运用蒙太奇的电影创作方式,并加入技术化的动画效果图、评论解说、采访、字幕等内容,向观众展现出具有故事性、富有艺术美感甚至是戏剧性的体育节目。其次,我国法律规定的电影作品与录像制品之区分标准之独创性可以理解为立法者并非是对电影作品较录像作品比普通作品更高的独创性要求,而是仅仅要求该智力成果符合普通作品之独创性便可以获得着作权保护,其他不能满足作品要求的便是录像制品。按照这种解释方法,体育赛事直播画面版权化便不存在任何障碍。对于独创性标准认定困难这个问题,因难以通过法律规定具体的判断标准,我国完全可以借鉴英美等国的做法,取消电影作品与录像制品的区别保护模式,统一规定为“视听作品”,以解决独创性认定标准模糊问题。对于赛事画面保护方式之选择的问题,通过借鉴吸收欧盟法,及《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条约》第8条的规定,整合“广播权”与“信息网络传播权”为“向公众传播权”,扩大调整范围,同时涵盖非交互式传播与有线传播方式,并为未来新型传播形式的出现预留空间;在着作权法修改完成之前最高法院出台指导案例,对于体育赛事直播画面之性质满足着作法之电影作品的要求,可以适用着作权法“兜底条款”进行保护,以及网络盗播等侵权行为的统一赔偿标准等司法问题具体阐释说明,统一各地法院判决的司法尺度,提高体育赛事直播画面的法律保护力度;最后立法司法工作完成之前法官应通过扩大解释的法律漏洞填补方法进行案件审判,达到更好维护权利人利益的目的。
郝明英[3](2020)在《网络直播节目着作权保护研究》文中提出网络技术的发展极大地改变了信息传播的方式,近年来有关网络直播方式的出现,对知识产权现有法律制度提出了挑战。如何应对网络传播技术发展带来的冲击,是本文要研究的主题。探讨网络直播技术发展中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完善,着作权是核心问题,本文以着作权法律关系的分析为研究视角进行系统论述。着作权法律关系包括了着作权保护的客体、着作权内容、着作权主体及归属等具体方面。通过网络直播节目着作权保护为切入点,系统分析与阐释着作权法中的一系列基本问题,一方面为网络直播节目着作权保护完善提供建议,另一方面也为网络着作权理论的剖析与完善提供基础。在具体研究过程中本文采用法历史学、法经济学、比较法学等视角,综合运用历史考察法、实证研究法、比较分析法、法律解释等研究方法对网络直播节目着作权保护问题进行研究。本文的撰写思路主要分为三方面,一是从法律关系本身分析网络直播节目的着作权保护;二是从现有法律制度规定角度解释网络直播节目着作权保护问题;三是从应然角度分析如何发展与完善我国相关法律制度,以加强网络直播节目的着作权保护。具体分为六章内容。第一章为基础理论分析,明确本文的研究对象及研究的必要性。本文的研究对象为网络直播节目,具体可分为体育赛事直播节目、综艺直播节目和游戏直播节目。网络直播节目是指基于互联网技术,对体育赛事、网络游戏、综艺节目等内容进行现场拍摄、制作并实时发布于网络的画面和声音的组合。对网络直播节目着作权保护进行研究,是网络直播产业发展的需求,也有助于促进着作权法在网络环境下的完善。第二章为实证分析,即从立法、司法角度分析网络直播节目的保护现状,并结合现状分析网络直播节目目前面临的知识产权保护困境。就网络直播节目面临的保护困境而言,主要为网络直播节目知识产权保护路径不清晰,目前包括了狭义着作权、邻接权、反不正当竞争等多个保护模式,在狭义着作权中还存在电影作品与类电作品、汇编作品、其他作品说等。其次,网络直播节目着作权保护存在多个问题,包括主体复杂、作品独创性定义及认定标准缺乏一致性、涉及作品类型认定标准模糊、权利救济规定混乱等。第三章主要从着作权保护客体角度分析网络直播节目,即分析作品定义及构成要件、独创性标准以及网络直播节目是否具有独创性问题的分析。本文认为独创性要求作品为独立创作,同时体现作者的选择与判断,判定某一智力成果的独创性,应以有无为标准,网络直播节目在创作中由作者独立创作,体现作者的个性与选择的,可认定其具有独创性。其次,分析目前相关作品类型的定义及构成要件,网络直播节目涉及的作品类型分析。本文认为与网络直播节目相关的作品类型为电影作品与类电作品以及邻接权中的录像制品,二者区分并不明显,这些作品类型的本质在于其由一系列连续动态画面组成。在着作权法第三次修改中,建议将电影作品和录像制品统一定义为视听作品,删除制作手段、传播方式的限定,避免产生着作权与邻接权独创性高低的划分。第四章从着作权保护内容角度分析网络直播节目,即分析网络直播节目涉及的权利类型,明确各项权利控制的行为,进而分析网络直播节目的着作权保护可以归入何种权利类型。目前主要存在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兜底权利、广播组织权的讨论。我国着作权法中有关广播权的规定主要来自于《伯尔尼公约》,不能控制初始为有限传播的行为,广播权无法控制网络直播行为。信息网络传播权控制的是交互式传播行为方式,而网络直播节目的传播特点是具有单向性,信息网络传播权无法控制网络直播行为。广播组织权是广播组织对其广播节目信号所享有的权利,根据现有法律规定,其保护范围尚不能延伸至网络环境,亦无法对网络直播节目的传播提供保护。运用“其他权利”保护网络直播节目也仅仅是权宜之计,由于法律并未明确何种权利可以纳入兜底权利范畴,适用兜底权利会带来司法判决的不确定性,应十分谨慎。第五章从着作权保护主体及权利归属角度分析网络直播节目。网络直播节目涉及的利益相关方包括了节目的制作者、创作者、传播者、表演者以及节目中单个作品的作者。分析网络直播节目着作权归属,需要结合我国法律制度的规定,综合考虑上述利息相关方发挥的作用。根据我国现行着作权法,网络直播节目的制作者应享有作品的着作权;根据着作权法第三次修改过程中的送审稿,网络直播节目的着作权归属应优先从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财产权由制片者享有。第六章为完善网络直播节目着作权保护的建议。在上述五章分析内容的基础上,明确网络直播节目知识产权保护应坚持的基本原则,以促进版权产业发展为重点考量因素,坚持技术中立、利益平衡原则,坚持法律制度的确定性。并从实然和应然两个角度分析网络直播节目着作权保护的完善建议,从实然角度完善网络直播节目着作权司法保护,明确电影作品和类电作品独创性判断在于一系列连续动态画面是否具有独创性,并合理解释涉及传播的着作权内容。从应然角度完善网络直播节目着作权立法,一是完善作品的定义,明确作品独创性的标准。二是完善视听作品的定义及构成要件。三是明确视听作品的归属。四是完善有关传播权的定义及内容。
宋红岩[4](2020)在《微媒介与人的数字化生存方式重构》文中认为微媒介是当下最具影响力和颠覆性的媒介形式,它使人们的生活更加便捷化、智能化,同时也使人们更依赖媒介,它全方位重构着人们的生活,并将人类的生存方式带入到数字化生存的新阶段。今天身处微媒介迅猛发展的时代,同时切身感受着微媒介强大影响力的我们,不能不以理性的姿态,去探究微媒介对我们的生存方式到底带来了哪些影响和改变?我们只有直面所身处时代的媒介变革及其对我们产生的影响,才能更好的透视社会、反观自身,同时看清微媒介如何改变了我们的生存方式,并带给我们哪些利与弊。本论文围绕微媒介对人的数字化生存方式重构展开探讨,试图从微媒介对人的主体重构、微媒介对生产方式、消费方式、话语权方式、感知方式、审美方式等角度深入分析微媒介的变革力量和颠覆性的影响。第一章从媒介的演变历程和微媒介的崛起入手,主要介绍了媒介的变革历史及其对人类生存方式的不同影响。继而对微媒介的界定、形态、产生的逻辑背景以及本文探讨的微媒介对人的生存方式重构的几个维度进行界定和概述。第二章主要围绕微媒介对人的主体重构进行分析,探讨了微媒介如何重塑电子媒介人,分别从哲学主体性构建、传播学的主体延伸、文化学的文化身份等层面的主体“自我”实现进行分析。继而探讨微媒介在重构主体的过程中,也包含着对主体的“非我”异化和对主体人格重塑的过程。第三章主要着眼于微媒介对生产方式的重构展开,微媒介时代的生产方式产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本论文从微媒介对物质生产方式的变革和文化生产方式的变革两方面进行分析。在当下数字化、信息化、网络化的生产时代,对物质生产方式的变革主要表现在生产方式的智能化、集成化和柔性化。微媒介同样对文化生产方式产生了颠覆性的影响,使得当代的文化生产方式迥异于传统的文化生产,产生参与性、互动性、生产与消费一体化、草根性、共享性等特点,同时大数据的产生使得文化生产的个性化、定制化成为可能。第四章主要从微媒介对人的消费方式的颠覆与变革入手,着眼于当前消费主义的新趋势和新特点,重点论述电子经济、电商平台与网络购物等新消费方式的出现对人们生活和社会经济的颠覆性影响,探讨数字化经济在给人们带来全新消费方式的同时,也对实体经济产生冲击,同时让人们陷入过度消费的文化陷阱之中。第五章从微媒介对话语权力的重构入手,分析微媒介的出现对话语权力变迁的影响。微媒介的普及和广泛运用使得“微”政治应运而生,同时新型的社会控制方式也随之产生,权力和非权力在博弈之间寻求着微妙的平衡。微媒介的兴起,使得网络舆情越来越成为不容忽视的声音,媒介的赋权作用在微媒介时代更加明显,同时微媒介的独特性也使得大众在某种程度上复归“沉默的螺旋”。第六章围绕微媒介对人的感知方式和审美方式的重构展开论述。不同的媒介作用于人的不同感知方式,也会对人的审美方式产生不同的影响,微媒介使人的感知方式产生媒介化、他者化、去时空化、感知偏向视觉化等特点;同时微媒介也使审美方式产生交互性、虚拟化、奇观化等特点,也出现审美泛化、审美体验浅表化和审美认知错位等审美困境。
张雷[5](2020)在《媒体融合背景下人民日报人物报道栏目创新研究》文中提出一个人的挺立,依靠的是脊梁;一个民族的崛起,支撑的是精神。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不但需要遍地林立的物质大厦,更需要建造巍峨耸立的精神大厦。人是精神的载体,人物报道是传播和塑造社会主流价值观、引导主流舆论的利器,也是建造当代中华民族精神大厦的重要载体。作为中国共产党中央机关报,作为中国人民的“第一大报”,70多年来,一代代人民日报的新闻工作者,秉承党中央机关报的历史使命,书写着党领导下的中国人民战斗、生活、建设、发展的当代史,描绘着新中国精神大厦的图谱,形成了独特的人物报道传统。2014年8月18日,《关于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经由中央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这个指导意见的通过,标志着“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被上升为国家战略,并有了系统的顶层设计。在党中央领导下,打响了一场以传统主流媒体为主体、夺取移动互联网时代主流舆论阵地的攻坚战。作为党中央机关报、主流媒体排头兵和主力军,人民日报抓住媒体融合的时代机遇,坚持“一手抓技术,一手抓内容”,在依托“中央厨房”构建全媒体传播格局的同时,不断提高优质内容生产能力,把人物报道这一传统优势和长处发挥到了极致,人物报道的栏目创新也进入了新的活跃期。根据本研究所做的全样本统计,2014年8月至2019年4月,人民日报共刊发人物报道9000多篇,月均150余篇,其中三分之二以上为栏目稿,涉及栏目387个,新开设栏目197个,人物报道由以往的“多栏目”格局演化为“多栏目集群”的新格局。以人物的精神为“特殊材料”,以栏目建设为主体,人民日报在其版面、网页、移动新媒体上构建起一种类似当今“摩天大楼”所普遍采用的“巨型框架+核心筒+加强桁架”结构,映射出“中华民族精神大厦”的生动镜像。2014年之后,人民日报典型人物报道栏目格局发生变化:首先是典型报道栏目多样化、立体化、系统化:重大典型报道以“时代楷模”宣传为核心,“时代先锋”、“先锋足印”、“最美基层干部”、“为了民族复兴·英雄烈士谱”四大栏目“鼎足之势”,各类中小型典型报道栏目不断推陈出新。这四大栏目与“时代楷模”以及众多中小型典型报道栏目结合在一起,就构筑起了一座精神大厦的“核心筒”。2013年之前,人民日报已经出现多个大型常设普通人故事栏目,并形成了“人生境界”、“劳动者之歌”、“身边的感动”、“暖流”等多个栏目“接力”的局面。2014年之后,人民日报以“普通人”为报道对象的栏目由过去的“接力”,发展到“栏目集群”,“新春走基层”、“点赞中国”、“故事·百姓影像”、“守望”、“行进中国·精彩故事”、“发现身边”等新栏目与“劳动者之歌”齐头并进,交相辉映,形成了一种类似超高层建筑上围绕在“核心筒”周围的“巨型框架”结构。在人民日报四大类栏目集群当中,还有一类数量较大的“主题人物报道栏目集群”,基本上都是为了适应阶段性主题宣传而设置。这些人物报道栏目均为战役性主题报道的重要组成部分,仅仅围绕特定主题,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讲故事,通过人的故事来鼓舞人心、凝聚人心、激励人心,形成了人民日报建设民族精神大厦的“加强桁架”。人民日报上的人物报道,走过了70多年的光辉历程,书写了一代代中华儿女的生动故事,树立了一个个光辉的典型、榜样、楷模。在媒体融合的时代背景之下,借助最新的“中央厨房”全媒体运行平台,人民日报的人物报道也探索出一条“用全媒体手段讲述人物故事”的新路径,开创出一个个全新的全媒体人物报道栏目,构筑起中华民族精神大厦最具创新色彩、时代特色的“塔尖”。人民日报人物报道栏目创新的实践,为构建当代中华民族精神的大厦提供了宝贵的参照,也启发了更多的思考:任何一座高楼大厦,要想巍然耸立,矗立不倒,必须打好坚实深厚的基础。当代中华民族的精神大厦,深深植根于中华儿女的内心深处,巍然耸立在党心民心的基础之上。党心和民心,是这座大厦的基础和生命力所在。筑牢当代中华民族精神大厦的基础,需要从三个方面着手:一是不忘初心锤炼党魂,使精神大厦的“核心筒”根深蒂固;二是扎根人民凝聚民心,使精神大厦的“巨型框架”牢不可破;三是守正创新做强媒体,使精神大厦的“建筑师”坚强有力。
孙佳路[6](2020)在《《看电影》趣味研究》文中提出《看电影》是20世纪90年代中国社会及大众文化转型时期的产物。它是在中国市场经济体制下,期刊业开始市场化进程的过程中,以市场为导向,以趣味为策略,由文学类期刊成功进行变身的通俗娱乐类电影期刊。曾打着“中国影迷第1刊”口号的《看电影》,坚持以电影为灵魂,以受众为中心,以客观体现电影工业现状为己任。同时,在面对网络媒介的强力冲击和大众阅读方式发生改变的情况下,《看电影》能够审时度势,整合媒介资源,多次进行改版,成为21世纪以来发展较为迅速的通俗娱乐类电影期刊之一。它的迅猛发展,一方面体现了营销团队的经营管理能力和战略决策能力;另一方面也体现了其适应大众审美文化变迁的趣味传播。本文以《看电影》为研究对象,在市场经济、文化转型与媒介融合的大背景下,对期刊的发展历程、出版形态和文本进行梳理和阐释。并在综合吸收大众传播学、社会学、美学、电影学等学科理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分析《看电影》趣味的生成、发展和演变的背景、过程与原因。力图揭示社会和文化转型时期我国大众娱乐期刊的发展策略和大众审美趣味与媒介发展的关系。论文主体分为五章:第一章从历史的角度对中国电影期刊的发展历程和《看电影》的创刊时机、出版形态、改版状况进行阐述。电影作为第七艺术,其艺术形态,创作手段,表现主题在很大程度上受当时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技术等方面的影响。中国电影期刊是伴随着中国电影的发展而发展的,它既是中国电影发展史的记录者,又是中国电影发展史的见证者。它一方面展示着电影的时代特征,另一方面也书写着社会的文化变迁。通过对中国电影期刊发展史的爬梳,阐述不同时期中国电影业的发展形态,意趣风尚及电影期刊对不同时期社会文化思潮的助推,为当代电影期刊的研究提供依据。与此同时,引出于20世纪90年代末社会文化转型时期成功改版的《看电影》。通过对《看电影》创刊背景及发展历程的梳理,分析其迅速脱颖而出,占领大部分读者市场的原因,以及其如何在信息变革时期、阅读方式发生改变的大环境下,抓住时代特征,进行生存策略的演化。为接下来的趣味研究做好铺垫。第二章分别从静态和动态的视角,讨论《看电影》趣味的生成、演变及与趣味群体间的关系。通过分析其趣味生成和传播的内在逻辑,进一步考察趣味与文化语境之间的关系,探究其媒介发展的策略。20世纪90年代,传统媒介由大众传播向分众化传播转型。这种改变使得传播媒介与受众之间形成了以趣味为核心的互动模式。因此,对《看电影》趣味的生成研究,要将其还原到具体的社会文化背景之中,分析促使其趣味生成的外部动力因素和内在传播逻辑。这种动因和逻辑既是现实的,又是空间历史的。在这些因素的共同作用下,《看电影》采取了受众定位策略,锁定自己的目标受众群体,并通过对目标受众群体和趣味群体进行趣味层面的互动,引导和型塑,来建构富有时代性审美风尚的趣味文化。随着媒介传播形态的改变,传统媒介趣味与受众趣味趋向异化。作为媒介和文化商品的《看电影》在时代的变革中,所呈现和传播的趣味也相应地发生了改变与创新,这亦是一种生存策略的体现。第三章以当代视觉传播和文化消费为视角,以期刊封面为主要研究对象,分别从期刊封面的设计、图片的审美趣味、版式中的电影味三个方面,讨论《看电影》作为文化商品的趣味呈现。在大众文化审美形态由日常生活审美化向审美日常生活化过渡的视觉文化消费时代。对于大众期刊,文字逐渐被图像僭越。“读图时代”到来,期刊的外在符号系统,即期刊的封面、版式设计成为适应视觉消费的主要手段。电影期刊相较于其他类型期刊,有着得天独厚的图片资源。《看电影》的封面从创刊之初就极具视觉冲击力,当然这也成为其快速占领读者市场的重要原因之一。在《看电影》封面和版式设计变迁的过程中,既体现了期刊作为文化商品的时尚趣味,又体现出了期刊的定位和审美趣味的变迁。第四章以期刊创刊时的社会文化转型为背景,大众审美形态为前提,以期刊的内在传播符号——栏目为研究对象,探讨《看电影》作为媒介的趣味呈现。分析期刊随电影发展和文化变迁所折射出的媒介趣味。在媒介快速发展时期,被当代传播媒介型塑的趣味群体普遍具有娱乐性、大众性、时尚性的消费特征。通俗娱乐类电影期刊恰好反映出大众的这些趣味特征。因此,将《看电影》放在宏观的、大众的电影信息分类范围中,通过对栏目名称的演变,经典栏目的个案分析,能更好地阐释《看电影》的大众媒介属性。进而探寻《看电影》在报道开放式的电影资讯时所呈现出的基于媒介形态的趣味策略。即它是如何在大众和娱乐的基础之上提炼出高级娱乐,提升媒介价值,以区别于其他同类电影期刊。第五章从趣味文化意蕴的视点出发,并通过对《看电影》正刊经典栏目和增刊《午夜场》的文本分析,阐释其迷影文化旨趣,论述《看电影》迷影场域的打造和对受众迷影文化的导向。美国批评家苏珊·桑塔格在纪念电影诞生一百周年,发表的文章中提到因“迷影”的消失将导致电影的衰亡,致使这个诞生于电影艺术萌芽时期的词汇,又重新出现在大众视野。从而引发部分学者对迷影文化的正面讨论,使得在电影发展史叙事中,被忽略的影迷群体再次被关注。在迷影文化史叙述中,电影期刊曾作为早期迷影文化的主要推手之一。电影期刊是迷影文化的体现。因此,《看电影》从文化内涵上说是迷影的。同时,以受众为核心的《看电影》也是中国唯一本以影迷对电影的迷恋程度而进行分众化出版的电影期刊。通过《看电影》正刊中的迷影元素,增刊《午夜场》的迷影导向,共同助推迷影文化。
张强[7](2020)在《智慧体育场馆建设与应用研究》文中认为智慧体育场馆作为体育产业与信息产业相契合的新形态,伴随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创新突破,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的进一步发展,智慧社会、智慧城市和智慧体育的深度融合,推动形成以人为本的公共体育服务发展理念与模式,成为体育产业发展的新动能、体育消费新的增长点和推动体育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抓手,也呼应着场馆服务业提供更多高品质、多元化、个性化服务的现实需求。基于上述分析,我们提出研究假设:在国家加快推进体育强国建设、大力发展体育产业和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的宏观背景下,我国体育场馆如何在政府财力有限和现有设施工艺薄弱的状态下,构建新时代智慧体育场馆的发展机制,提升其建设标准化、运营数字化、应用人本化水平,实现人与运动、场馆智慧互连。本研究不仅能加深社会各界对智慧体育场馆治理的理解,对于加快全民健身智慧化发展,推动智慧体育场馆建设,解决长期困扰场馆运营的根本性痛点,满足消费受众的体验新需求和辅助智慧城市建设等都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和研究意义。本文借鉴利益相关者理论、整体性治理理论、体验经济理论、可持续发展理论,运用文献资料、问卷调查、专家访谈、实地调查等方法,梳理了发达国家智慧体育场馆的特点并与我国进行了比较分析,阐释了智慧体育场馆的内涵,提出了智慧体育场馆的三层系统模型,探讨了不同类型智慧体育场馆的建设内容,提出了五种实现智慧体育场馆运营的模式,设计了四类场景营销的类型,通过构建智慧体育场馆的指标体系,对我国东部和中部地区6个省份部分体育场馆进行了评价分析研究,最后提出促进智慧体育场馆发展的建议。主要研究结论如下:(1)智慧体育场馆是一个以人为本的协同体。从体育场馆发展历程来看,智慧体育场馆是随着信息技术的进步和智能设施的应用形成的先进发展理念,是体育场馆信息化发展的高级阶段。较之互联网+场馆、智能体育场馆,智慧体育场馆运用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和5G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体现了其鲜明的特征。智慧体育场馆利用新技术实现人与场馆的感知互联,通过具有认知、判断、应对的智能方式深度整合资源和促进公众运动参与,在体育场馆各个环节实现高效便捷的创新应用,优化体育场馆资源配置。智慧体育场馆本身是一个完整的服务系统,其服务体验通过智能化的方式在场馆情境中产生良好的耦合效应,推动场馆全面升级服务形态。从协同管理来看,智慧体育场馆是一个综合性的概念,智慧体育场馆是以新技术为基础,以追求服务、资源、技术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和全面协调,以信息化、智能化等为典型特征,通过整合体育场馆及相关资源推进服务应用创新,从而实现场馆服务功能的升级优化。(2)研究构建了智慧体育场馆系统框架,在理论研究层面拓展和完善了智慧体育场馆的价值探索。本文分析了利益相关者理论、整体性治理理论、体验经济理论和可持续发展理论与智慧体育场馆的关联,辨析了智慧体育场馆相关概念的区别与联系,界定了智慧体育场馆的定义,阐释了智慧体育场馆的特征、功能与价值、发展目标和关键要素。创新性地提出了智慧体育场馆系统架构,具体由技术层、资源层和应用层共同构成,其中技术层位于系统的底层,包括作为场地基础设施的技术支撑、智能硬件和数据库等;资源层处于系统的中间层,包括智慧运营、资源集成和智慧社会等;应用层处于系统的最顶层,包括新型营销系统、智慧服务和统一应有等。(3)坚持分类指导,统筹设计不同类型智慧体育场馆的发展路径。研究认为根据场馆的规模、区位条件和运营特点有所不同,大型智慧体育场馆应建设为城市“地标性”休闲娱乐中心;中小型智慧体育场馆应建设为“区域性”全民健身热力区;全民健身型智慧体育场馆应建设为“节点式”运动健康服务点。从错位发展、技术创新、应用导向、加强合作以及治理转变等角度提出建设策略。以更好地指导我国智慧体育场馆建设,促进智慧体育场馆可持续健康发展。(4)智慧体育场馆运营模式多样,其本质是为了提高场馆公共服务能力、引入市场机制,促进体育产业向现代服务业转型。研究认为智慧体育场馆在提高运营能力,优化人力资本、降低能耗成本、实现快速复制等方面优势明显。智慧体育场馆运营包括政府投资运营、企业投资运营、政府特许企业运营、政府主导成立专门机构和场馆协会纽带模式五种模式。智慧体育场馆运营并非一劳永逸,要注意正确认识体育场馆的信息化、加强场馆内部及周边业态联系、分析挖掘场馆数据价值、重视场馆网络运行安全和加强复合型人才引进及培养等问题。提出政府加强财政投入、转变观念推动场馆智慧运营、尽快酝酿场馆智慧运营方案、合理选择智慧场馆运营模式、妥善抉择供应链合作伙伴等发展策略。(5)根据不同的体育消费需求打造智慧体育场馆场景营销。为尽快摆脱体育场馆收入渠道单一,依赖政府拨款的局面,场馆运营机构需要主动求变,充分利用新技术和跨界思维进行场景营销互换和体育消费链接。研究根据体育场馆与体育产业寻求深度变革的发展目标、用户多样化的消费需求,提炼出注重情绪释放的娱乐型场景、强调寓教于乐的教育型场景、倡导空间差异化的审美型场景和满足精神调剂的移情型场景四类智慧营销的体验场景,以推动体育场馆智慧服务体系和整体功能提档升级。(6)构建智慧体育场馆指标体系,分析评价智慧体育场馆的发展诉求。本文通过初步构建指标结构,经过两轮专家意见咨询,形成了 4个一级指标13个二级指标47个三级指标组成的智慧体育场馆指标体系,设计了“智慧体育场馆建设与应用研究调查”问卷,以江苏、上海、浙江、广东、湖北、江西6个省份60座体育场馆作为调查对象,从供给侧了解体育场馆的建设期望和诉求,通过IPA分析明确智慧体育场馆应优先改进的项目,提出推广智慧体育场馆的策略。通过以上研究,提出以下建议:(1)加强顶层设计,明确政府职责,制定切实可行的国家顶层设计与战略发展规划。(2)强化政策引领,形成政策体系,研制出台《关于促进智慧体育场馆发展的指导意见》,加强制定专项激励政策,制定奖励、补贴和扶持政策。(3)加大资金投入,促进市场合作,建议将智慧体育场馆改造分期、分段进行分解,适当让渡部分经营权益吸引企业参与场馆智慧化改造与运营。(4)研制相关标准,针对不同类型智慧体育场馆科学编制建设指南以及数据接口标准等规范。(5)因地制宜建设,促进长效运营,划分智慧体育场馆功能版块,有规划、有重点、有策略的确保建设体系、步骤的完整性。(6)盘活人力资源,“引智借脑”从创意、营销等行业选聘人才,“自我造血”对场馆从业人员进行再教育与轮训。
陈莹[8](2020)在《中美男子篮球职业联赛线上观众满意度比较研究》文中研究说明线上观众满意度是指通过网络媒体观看或体验职业篮球联赛表演而获得心理满意状态的赛事体验评价。本研究在满意度理论和ACSI模型的基础上,通过文献资料法、德尔菲法和层次分析法,构建出由5个一级指标、11个二级指标和39个三级指标组成的职业篮球联赛线上观众满意度评价指标体系;并运用所建立的评价指标体系,采用模糊综合评价法分别对CBA和NBA线上观众的满意程度做出总体与分类评估,通过对比两大职业篮球联赛的各项指标得分,分析我国职业篮球联赛赛事直播运营中存在的不足与差距,目的是为了吸引更多的线上观众观看CBA直播,为我国篮球赛事产业的经济增长提供理论依据,最后得出以下结论:(1)不同地域、性别、年龄、学历、月收入和职业群体对职业篮球联赛的需求不同。(2)线上观众对NBA的总体满意度评价比CBA高,其中“赛事感知价值”、“观众忠诚”和“观众满意”是影响评价结果的主要因素。(3)观众期望中,NBA比CBA更能满足线上观众的期望,主要表现在“竞技水平高”和“明星球员精彩表现”两方面。(4)赛事感知价值中,NBA因其自身比赛的悬念性和观赏性,能比CBA吸引更多的线上观众投入时间和花费金钱观看直播。(5)线上直播感知质量中,线上观众对CBA直播的实际感受与NBA不相上下,但在观看NBA时主观感受更强烈,线上观众能感受到更多的乐趣。(6)观众满意中,NBA比CBA更能得到线上观众的满意评价,其中“比赛质量的满意”是影响线上观众对NBA和CBA评价结果的主要因素。(7)观众忠诚中,NBA比CBA更能获得线上观众的忠诚,相较于CBA,线上观众更愿意向朋友推荐NBA。提出以下建议:(1)直播平台提供个性化服务以满足不同人群需求;(2)因地制宜、取长补短,求同存异、发展特色直播;(3)创新人才培养模式,重视后备人才培养;(4)平衡球队竞赛水平,提高悬念性和观赏性;(5)满足线上观众观赛需求,优化直播服务;(6)完善裁判员管理体制,加强裁判员管理;(7)塑造良好的品牌形象,培养线上观众的忠诚度。
谷伟[9](2019)在《晚期资本主义社会公共政治的重塑 ——乔纳森·弗兰岑悲剧现实主义小说的文化政治策略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在当代美国文坛,乔纳森·弗兰岑是堪与唐·德里罗、E.L.多克特罗等前辈文坛巨匠相比肩的年轻一代小说家。作为悲剧现实主义文学的倡导者,弗兰岑在创作中借助人物动荡的生存体验来折射宏观社会文化危机,培植穿透虚幻表象洞悉复杂现实的认知潜能。中后期代表作《纠正》《自由》与《纯洁》引爆了读者的抢购狂潮,获得批评界的高度关注。然而,三部小说在捕捉公众集体想象的同时,也遭到一些学者的批评,认为弗兰岑政治意识的锐度在减弱。这些批评声音所固守的是后现代主义立场,默认小说的能动性在于激进的形式实验,认为复归描摹家庭生活的现实主义就是向霸权投诚。而且,多数批评局限于单一小说文本,既无法立体呈现弗兰岑的创作全貌,亦使小说值得挖掘的文化政治维度无法获得充分讨论。据此,论文聚焦《纠正》《自由》与《纯洁》三部作品,细致分析弗兰岑对当代公共政治危机不同侧面的表征,挖掘其对重振公共领域的反思,勾勒弗兰岑中后期创作的主旨脉络,揭示其强烈的文化焦虑和时代关注,全面呈现其深层的文化政治意识,展现悲剧现实主义的核心理念。论文从文化研究的跨学科视野入手,在对小说进行贴合文本语境的具体阐释中,借鉴诸多当代理论家的思想锋芒,包括弗雷德里克·詹姆逊的认知图绘理论、大卫·哈维的空间正义理论、劳伦·勃朗特的情感依恋思想、贝尔纳·斯蒂格勒的技术哲思、哈特与奈格里的诸众理论等,透过理论洞见来赋予论文更为深入的剖析视角。论文全篇共分五个部分,包括绪论、主体三章与结语。第一章(绪论)勾勒了弗兰岑的创作生涯,梳理了国内外研究现状,探究了各时期的学界评论重心,归纳了对悲剧现实主义小说文化政治维度的理解缺憾。在对悲剧现实主义进行认知图绘的基础上,绪论指出论文旨在捕捉弗兰岑文学创作的总体脉络,聚焦其对晚期资本主义社会公共政治的反思,随后概述了论文的结构框架。第二章从《纠正》对技术消费主义的批判入手,分析了晚期资本主义超空间中公共政治的衰微困境与重振策略。本章重点讨论了生物精神病学诊疗机制的物质主义逻辑,指出其摧毁了主体的内在世界,进而破坏了认知定位能力与共同体视野。《纠正》中的兰伯特夫妇及其三个子女的生命都以不同方式被吸纳到技术消费主义的霸权宰制中。弗兰岑通过再现兰伯特一家摆脱技术消费幻象的挣扎历程,指出抵抗霸权需要重拾历史意识,恢复生命存在的故事时间深度;重塑认知定位,洞悉个体动荡苦难与集体福祉保障的瓦解密切相关;重构社群意识,构筑他者关爱的“情感空间”,形塑扞卫集体福祉的至善共同体。第三章从《自由》对美国政治势力的全谱分析入手,探究了新自由主义霸权下的公共政治危机。《自由》以帕蒂与沃尔特夫妇、好友理查德、儿子乔伊等人物的爱恨离合为主轴展开叙述。小说中诸多人物受到新自由主义霸权的深刻影响:或如沃尔特等自由主义者投身“士绅化”等基于身份政治的文化抗争,却因白人精英身份,落入多重结构困境;或如理查德等文化左派诉诸朋克亚文化的对抗实践,却囿于激进颠覆的边缘立场,日益孤立大众;或如帕蒂与儿子乔伊受到右翼势力的情感操控,执着依恋物欲自由观,无视日常生活的苦难。藉由再现人物的霸权抗争,弗兰岑指出重振公共政治需要重塑认知图绘,洞悉新自由主义摧毁集体福祉的扩张逻辑,把握多元资本权力关系的聚合点;重拾历史意识,回溯美国自由共识中的非理性威胁,顺势把握自由信仰的另类策略;重整扞卫共同性的诸众联盟,摒弃无效的激进边缘立场,藉由爱来构筑共同体意识,进而统合奇异多元的诸众力量。第四章从《纯洁》对生命权力的反思入手,探究了数字资本霸权的公共政治危机。小说藉由女孩碧普找寻生父的历程,逐步揭开碧普父母与以阿桑奇为原型的网络揭秘英雄安德烈亚斯·沃夫的复杂纠葛,再现了资本主义藉由数字技术重构意识感知与精细调控人口的生命宰制。此外,小说分别从伦理与心理机制溯源,揭示出数字网络生命宰制与资本权力扩张的伴生关系,探究了数字网络对公共领域的巨大破坏力:一方面透过建构虚拟安全幻象,数字网络摧毁了个体基于他者认同的社会人格身份,消解了复杂现实和深度交流;另一方面透过操控物性持存工业体系,数字网络宰制了传承世代经验象征符码的前个体储备,破坏了“个性化”进程,在摧毁主体独一心理结构的同时,消弭了多元包容的至善共同体。通过对碧普走出虚拟安全幻象的曲折探索,弗兰岑指出重振公共政治需要重塑历史意识,洞悉技术理性架空人类的启蒙辩证法逻辑,把握数字资本瓦解国家政治架构的趋势;重构认知定位,建立认知数字资本权力的微缩模型,揭示权力运作的对立框架来悬置权力机制;重建社群意识,推动大众透过思辨来洞悉数字资本宰制生命的危机,进而直面社会现实和人际交往,敞开创造新世界的行动潜能。第五章(结语)探究了悲剧现实主义小说的能动性,指出弗兰岑意图重塑卢卡奇论及的“总体性”意识。在《纠正》《自由》与《纯洁》中,弗兰岑从多维度把脉诊断了晚期资本主义社会危机的复杂症候,在不同时期聚焦了公共政治危机的不同重心,持续调整和完善认知图绘、历史意识与社群连接的行动策略,旨在总体把握资本系统的错综现实,寻求重振公共政治的良方。
李金兆[10](2019)在《信息化社会的戏曲传承 ——以川剧为例的“互联网+戏曲”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本论文核心主题是“信息社会视域下戏曲文化的数字化传承与发展”,在以川剧戏曲文化本体传承为例的研究基础上,将数字化、大数据、云计算、新媒体、互联网等信息化主流关键技术与川剧的保护传承相融合,实现了戏剧戏曲学、文化传播学、计算机与信息技术科学多学科融合研究的突破。研究梳理分析了川剧数字化研究的文献,对国内外有关戏曲传承数字化和川剧传承数字化的研究进行了大量的查阅、比对、跟踪、分析,同时引入大数据挖掘方法对中国传统戏曲在互联网传播进行了全样本的数据爬取和比对分析;在论述戏曲文化发展与人类社会进化的关系上,研究了信息社会的主要技术元素对戏曲传承与发展的影响;综述分析了川剧在信息化社会生态下生存、传承、发展的现状,并对川剧传承与发展中存的观念自闭、政策失衡、人才断代、传播无序、创新不足等问题进行了剖析;研究了信息化社会生态下承担川剧戏曲文化传承发展的主体人群,指出年轻化的川剧受众者的主体文化特质和需求;引入云存储、云备份、云容灾、云安全概念,论证设计了川剧整体数字化保护的主要领域、主要路径、主要方法、技术路线和顶层架构;论证设计了川剧戏曲文化整体数字化云共享的主要内容和基本方法;论证设计了川剧戏曲文化实现云传播的矩阵体系和传承发展方向。研究过程中,本论文提出了若干重要观点,一是以公众参与社会治理的方式和文化传播方式、传播内容、传播技术的关系出发,通过研究分析社会进化中的人性解放和赋权方式,将人类社会发展进程主要划分为农业文明社会、工业文明社会和信息文明社会三个文明进化阶段;二是信息文明社会互联网和信息技术作为一种新的权力来源,激活了社会中无数的“相对无权者”,推动了公众参与社会治理文化转向社会化、融合化和去中心化;三是农业文明、工业文明、信息文明三个社会文明进化阶段对戏曲文化发展的影响呈“V”字型关系,信息技术为戏曲传承发展带来了新的契机;四是云保护是实现川剧戏曲文化数字化传承与发展的基础,云共享是实现川剧戏曲文化数字化传承与发展的核心,云传播是实现川剧戏曲文化数字化传承与发展的生态;五是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互联网将成为主战场,戏曲依托于互联网为代表的数字技术进行创作、生产、传播,将极大地提升我国的文化竞争力。通过以上研究,本论文得出三项主要结论:一是推进川剧戏曲文化整体数字化是实现川剧传承发展的必然选择,二是推进川剧戏曲文化整体数字化传承发展是科学和切实可行的。三是推进“互联网+戏曲”研究与规划应上升成为国家文化战略。本论文建构了支撑川剧戏曲文化整体数字化传承发展的“云保护、云共享、云传播”基本理论框架,研究论证了“云保护、云共享、云传播”三个理论概念和构架体系设计是一种既递进又同步的关系,指出了“云保护、云共享、云传播”理论与设计体系是实现川剧戏曲文化整体数字化传承发展的重要支撑,推演了中国传统戏曲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的“互联网+戏曲”之路,为中国戏曲文化整体推进数字化传承发展进程提供了跨学科融合研究样本和实体设计借鉴。
二、《网络与信息》2001年精彩回放(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网络与信息》2001年精彩回放(论文提纲范文)
(1)NBA网络赛事转播服务质量水平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前言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1.2.1 理论意义 |
1.2.2 现实意义 |
2.文献综述 |
2.1 关于服务质量的相关研究综述 |
2.1.1 服务质量概念研究 |
2.1.2 服务质量评价指标研究 |
2.1.3 服务质量评价模型研究 |
2.1.4 服务质量的消费者满意度研究 |
2.2 关于体育赛事网络转播的相关研究综述 |
2.2.1 体育赛事网络转播发展历程研究 |
2.2.2 体育赛事网络转播发展策略研究 |
2.2.3 体育赛事网络转播付费制度研究 |
2.2.4 体育赛事网络转播法律层面研究 |
2.3 关于体育赛事服务质量的相关研究综述 |
2.3.1 体育赛事服务质量影响因素研究 |
2.3.2 体育赛事志愿者服务质量研究 |
2.4 研究述评 |
3.研究对象与研究方法 |
3.1 研究对象 |
3.2 研究方法 |
3.2.1 专家问询法 |
3.2.2 问卷调查法 |
3.2.3 数理统计法 |
3.3 问卷信效度分析 |
3.3.1 信度分析 |
3.3.2 效度分析 |
4.NBA网络赛事转播服务质量评价体系的构建 |
4.1 评价指标选取的理论基础及原则 |
4.1.1 NBA网络赛事转播服务质量评价指标的要素 |
4.1.2 NBA网络赛事转播服务质量评价指标的选取原则 |
4.1.3 构建NBA网络赛事转播服务质量评价指标的目标要求 |
4.1.4 评价指标的相关解释及说明 |
4.2 NBA网络赛事转播服务质量评价指标的构建 |
4.2.1 NBA网络赛事转播服务质量评价指标的构建步骤 |
4.2.2 NBA网络赛事转播服务质量评价指标的确定 |
5.NBA网络赛事转播服务质量结果分析 |
5.1 NBA网络赛事转播观众的人口学特征分析 |
5.2 NBA网络赛事转播服务质量描述性分析 |
5.2.1 观众预期服务质量描述性分析 |
5.2.2 观众感知服务质量描述性分析 |
5.3 NBA网络赛事转播服务质量差距分析 |
5.3.1 观众预期和感知服务质量各题目的差距分析 |
5.3.2 观众预期和感知服务质量各维度的差距分析 |
5.4 NBA网络赛事转播服务质量分析小结 |
6.结论及建议 |
6.1 结论 |
6.2 建议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2)体育赛事直播画面侵权的法律保护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前言 |
(一) 研究背景 |
(二) 研究意义 |
(三)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国内研究综述 |
2、国外研究综述 |
3、研究评析 |
(四) 研究方法与创新之处 |
1、研究方法 |
2、创新之处 |
一、体育赛事直播画面概念界定及被侵权的原因分析 |
(一) 体育赛事直播画面的概念及与相关概念辨析 |
1、体育赛事 |
2、体育赛事直播画面 |
3、体育赛事直播信号 |
(二) 我国体育赛事直播画面被侵权的原因分析 |
1、体育赛事直播画面版权的价格高昂性及稀缺性 |
2、体育赛事直播画面侵权的维护困难 |
3、用户付费习惯的养成困难 |
二、我国体育赛事直播画面的司法及立法保护现状 |
(一) 我国体育赛事直播画面的司法保护现状 |
1、“同案不同判”的司法困境 |
2、“同案不同判”的原因分析 |
(二) 体育赛事直播画面定性的法律漏洞及学理争议 |
1、我国现行法律对体育赛事直播画面的定性存在漏洞 |
2、体育赛事直播画面定性的学理争议 |
(三) 我国现行法律对体育赛事直播画面保护存在不足 |
1、通过《体育法》保护存在不足 |
2、通过《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存在不足 |
3、通过《着作权法》保护存在不足 |
三、国外的体育赛事直播画面保护现状及对我国的借鉴意义 |
(一) 域外对体育赛事直播画面的法律保护 |
1、欧盟对体育赛事直播画面的多元保护模式 |
2、美国及英国对体育赛事直播画面的版权保护 |
3、德国及日本对体育赛事直播画面的邻接权保护 |
(二) 对我国体育赛事直播画面保护的借鉴意义 |
四、体育赛事直播画面的着作权法保护路径 |
(一) 体育赛事直播画面着作权保护的可能性 |
1、体育赛事直播画面版权化与着作权法本质相一致 |
2、体育赛事直播画面满足“可固定性”要求 |
3、体育赛事直播画面满足“独创性”要求 |
4、体育赛事直播画面着作权保护符合利益平衡原则 |
(二) 体育赛事直播画面法律保护的建议 |
1、体育赛事直播画面属于视听作品 |
2、整合“广播权”与“信息网络传播权” |
3、最高法院发布指导性案例对司法审判进行指导 |
4、法官通过广义解释进行漏洞填补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
(3)网络直播节目着作权保护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第一章 网络直播节目着作权保护基础理论 |
第一节 网络直播与网络直播节目的演变 |
一、网络直播技术的发展及特点 |
二、网络直播节目的生成及特点 |
第二节 网络直播节目着作权保护的必要性 |
一、网络直播节目着作权保护是产业发展的需求 |
二、网络直播节目着作权保护有助于促进法律体系完善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网络直播节目着作权保护实证分析 |
第一节 网络直播节目着作权立法保护现状 |
一、网络直播节目着作权相关规定 |
二、网络直播节目相关法规规章 |
三、网络直播节目相关规范性文件 |
第二节 网络直播节目着作权司法保护现状 |
一、体育赛事直播节目着作权司法保护现状 |
二、综艺直播节目着作权司法保护现状 |
三、游戏直播节目着作权司法保护现状 |
第三节 网络直播节目面临的着作权保护困境 |
一、网络直播节目知识产权保护路径不清晰 |
二、网络直播节目着作权保护现存问题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网络直播节目着作权保护客体 |
第一节 作品的定义及独创性标准分析 |
一、作品的定义及其构成要件 |
二、独创性标准的界定 |
三、网络直播节目的独创性分析 |
第二节 视听作品的定义及网络直播节目作品类型分析 |
一、相关作品类型概念解析及有关国家规定 |
二、网络直播节目与现有作品类型之间的联系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网络直播节目着作权保护内容 |
第一节 传播权相关内容及比较分析 |
一、广播权 |
二、信息网络传播权 |
三、广播组织权 |
第二节 网络直播节目涉及权利内容 |
一、广播权与网络直播节目 |
二、信息网络传播权与网络直播节目 |
三、“其他权利”与网络直播节目 |
四、广播组织权与网络直播节目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网络直播节目着作权归属 |
第一节 视听作品着作权归属分析 |
一、有关国家视听作品着作权归属的比较 |
二、我国视听作品着作权归属的立法选择 |
第二节 网络直播节目着作权归属分析 |
一、网络直播节目涉及利益相关方及其作用 |
二、我国网络直播节目着作权归属相关规定 |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完善网络直播节目着作权保护的建议 |
第一节 网络直播节目着作权保护的基本原则 |
一、以促进版权产业发展为重点考量因素 |
二、坚持技术中立原则 |
三、坚持利益平衡原则 |
四、保持法律制度的确定性 |
第二节 网络直播节目着作权司法保护完善建议 |
一、网络直播节目着作权保护采用的法律解释方法 |
二、司法解释下网络直播节目着作权保护完善建议 |
第三节 网络直播节目着作权立法保护完善建议 |
一、关于作品定义的完善建议 |
二、关于作品类型的完善建议 |
三、有关权利归属的完善建议 |
四、有关传播权的完善建议 |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目录 |
致谢 |
(4)微媒介与人的数字化生存方式重构(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的缘起 |
二、研究综述 |
(一)国外研究综述 |
(二)国内研究综述 |
三、本文的研究思路 |
第一章 媒介演变的历程与微媒介的崛起 |
一、媒介演变的历程 |
(一)口传媒介 |
(二)文字印刷媒介 |
(三)电子媒介 |
(四)网络媒介 |
二、微媒介的产生与发展 |
(一)微媒介的界定 |
(二)微媒介的主要形态 |
(三)微媒介兴起的逻辑背景 |
三、微媒介与人的数字化生存方式研究维度 |
(一)生存方式内涵 |
(二)媒介演变与人的生存方式变革关系 |
(三)微媒介与人的数字化生存方式研究维度 |
第二章 主体重构:微媒介重塑电子媒介人 |
一、电子媒介人的崛起 |
(一)生存场域媒介化背景 |
(二)电子媒介人概念的提出与界定 |
(三)电子媒介人的三种形态 |
二、电子媒介人的主体性建构 |
(一)主体功能的延伸性与解放性 |
(二)主体交往的媒介性与虚拟性 |
(三)主体身份的多重性与易变性 |
三、电子媒介人的主体异化图景 |
(一)电子媒介人的“非我”异化 |
(二)电子媒介人的人格重塑 |
第三章 文化生产方式重构:微媒介与文化生产方式的数字化转型 |
一、文化生产方式转型的背景 |
(一)传统产业的数字化转型 |
(二)传统产业数字化转型的特征 |
二、文化生产方式的数字化转型 |
(一)文化生产的碎微化 |
(二)文化生产的参与性与互动性 |
(三)文化生产与消费的共生性与共享性 |
(四)大数据与文化生产的新内容革命 |
三、“微文化”时代的文化反思与批判 |
(一)“微文化”的阅读与“反阅读” |
(二)文化的平面化与去深度化 |
(三)文化的泛娱乐化与商业逻辑 |
第四章 消费方式重构:微媒介与电子消费方式构建 |
一、微媒介与消费方式转型背景 |
(一)电子商务的崛起 |
(二)消费理念的转变 |
(三)网络消费分层的出现 |
二、电商平台与“线上经济” |
(一)购物模式的变迁 |
(二)电商直播与网络购物 |
(三)过度消费的文化陷阱 |
三、电子移动支付与数字经济 |
(一)货币支付方式的发展历程 |
(二)电子移动支付与消费行为影响机制 |
(三)知识付费经济与文化教育消费新趋势 |
第五章 话语权力重构:微媒介与社会话语权力变迁 |
一、“微”政治的出现 |
(一)“微”政治的内涵 |
(二)微媒介与政务公开化 |
(三)微媒介与公权力透明化 |
二、无处不在的“凝视”:新型社会控制方式 |
(一)全景敞视机制 |
(二)非权力与反权力监督 |
(三)后真相时代与“无影灯效应” |
三、网络舆情与媒介赋权 |
(一)网络舆情与大众信任危机 |
(二)乌合之众与“羊群效应” |
(三)“沉默的螺旋”的回归 |
第六章 审美方式重构:微媒介与审美方式的新拓展 |
一、微媒介与人的感知方式重构 |
(一)感知方式的演变历程 |
(二)感知方式的延伸与拓展 |
二、微媒介重构人的审美方式 |
(一)审美过程的交互性 |
(二)审美体验的虚拟化 |
(三)审美效果的奇观化 |
三、微媒介时代的审美困境 |
(一)审美泛化 |
(二)审美体验浅表化 |
(三)审美认知错位 |
结语 |
主要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所发表的学术论文 |
致谢 |
(5)媒体融合背景下人民日报人物报道栏目创新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选题背景与文献综述 |
1.1 媒体融合是一场巩固主流舆论阵地的攻坚战 |
1.1.1 媒体融合的背景:主流媒体面临空前挑战 |
1.1.2 媒体融合的手段:打造新型主流媒体 |
1.1.3 媒体融合的目的:传播和塑造主流价值观 |
1.2 人民日报具有独特而重要的地位和作用 |
1.2.1 独特地位:党中央机关报的使命与担当 |
1.2.2 重要作用:从主流媒体到新型主流媒体 |
1.2.3 具体实践:用主流新闻塑造传播主流价值观 |
1.3 人物报道对传播塑造主流价值观具有重要作用 |
1.3.1 人物报道溯源:东方纪传体史书与西方人物传记 |
1.3.2 中国特色人物报道:马克思主义新闻观的体现 |
1.3.3 西方特色人物报道:现代传播学的借鉴 |
1.4 栏目创新是一项意义深远的系统工程 |
1.4.1 栏目:也是一种系统化的框架结构 |
1.4.2 人民日报的栏目创新:正处在新的活跃期 |
1.4.3 人物报道栏目创新研究:尚待深耕的“沃土” |
1.5 本研究目的、意义、方法和结构 |
1.5.1 本研究选题的目的 |
1.5.2 本研究选题的意义 |
1.5.3 本研究的基本方法 |
1.5.4 本研究的逻辑结构 |
第二章 媒体融合阶段人民日报人物报道的多维分析 |
2.1 文本分析:对9462篇人物报道的量化分析 |
2.1.1 人物报道日均发稿量在5篇以上 |
2.1.2 人物报道发稿的主阵地在要闻版 |
2.1.3 人物报道的主旋律是核心价值观 |
2.1.4 人物报道是人民日报的核心优势 |
2.2 栏目分析:人物报道栏目创新空前活跃 |
2.2.1 栏目众多:涉及人物报道的栏目多达387个 |
2.2.2 创新活跃:新开设人物报道栏目多达197个 |
2.2.3 结构有序:人物报道栏目呈现四大集群现象 |
2.3 模式分析:媒体融合催生人物报道新模式 |
2.3.1 “扫一扫”背后:媒体融合带来新闻模式之变 |
2.3.2 人物报道新体验:“扫描二维码体验更丰富” |
2.3.3 人物报道新映像:“看人民映像品百味人生” |
2.3.4 人物报道新呈现:“扫一扫与人物面对面” |
2.4 理论分析:社会文化空间的重构与精神交往升级 |
2.4.1 文化空间重构呼唤精神交往升级 |
2.4.2 人类精神交往具有“多层次性”特征 |
2.4.3 高层次精神交往追求人与人的默契、心与心的和谐 |
2.4.4 高层次精神交往的价值在于构建心灵相通的意义世界 |
2.4.5 人民日报人物报道的精神交往意义 |
第三章 人民日报人物报道栏目创新历程:久久为功的铸魂工程 |
3.1 纸媒体阶段:树立重大典型,报道新人新事 |
3.1.1 典型人物报道的三次高潮(1949—1989) |
3.1.2 典型人物报道的栏目化趋势(1990-1996) |
3.1.3 “新人新事”类栏目的演化(1951—1996) |
3.2 报网互动阶段:弘扬时代先锋,讲述百姓故事(1997—2013) |
3.2.1 报网互动开启典型报道“新模式” |
3.2.2 “时代先锋”栏目成为典型报道“顶梁柱” |
3.2.3 普通人物报道栏目成为“新常态” |
3.3 媒体融合阶段:讴歌时代楷模,构建精神大厦(2014——2019) |
3.3.1 典型报道栏目集群:矗立起精神大厦的“核心筒” |
3.3.2 普通人报道栏目集群:编织起精神大厦的“巨型框架” |
3.3.3 主题人物报道栏目集群:构造出精神大厦的“加强桁架” |
3.3.4 全媒体人物报道栏目集群:突出为精神大厦的“塔尖” |
第四章 人民日报典型人物报道栏目集群:精神大厦的“核心筒” |
4.1 时代楷模报道:铸就“核心筒”的“中心柱” |
4.1.1 “时代楷模”的来龙去脉 |
4.1.2 “时代楷模”的“全媒体交响” |
4.1.3 人民日报上的“时代楷模” |
4.2 四大典型报道栏目:“核心筒”的“四大支柱” |
4.2.1 “时代先锋”栏目:先锋模范的典型事迹 |
4.2.2 “先锋足印”:践行核心价值观 |
4.2.3 “最美基层干部”:扎根基层的颂歌 |
4.2.4 “为了民族复兴·英雄烈士谱”:永恒的英烈精神 |
4.3 中小型典型报道栏目群:“核心筒”的有机结构 |
4.3.1 多姿多彩的“典型风采” |
4.3.2 别出心裁的“典型呈现” |
4.3.3 各式各样的“典型故事” |
4.4 人民日报典型人物报道栏目创新理论分析:为国家立心,为时代铸魂 |
4.4.1 典型人物:体现“榜样的力量” |
4.4.2 典型人物报道:体现党报的担当 |
4.4.3 栏目创新:为典型人物报道开辟新空间 |
第五章 人民日报普通人物报道栏目集群:精神大厦的“巨型框架” |
5.1 大型栏目:“巨型框架”的“巨型柱” |
5.1.1 “走转改”系列:歌颂基层一线的普通劳动者 |
5.1.2 “微故事”系列:微小故事里的伟大进程 |
5.1.3 “影像”系列:镜头里的百姓故事 |
5.1.4 “青春派”:青春飞扬的新一代 |
5.2 中小型栏目群:“巨型框架”的“二级柱” |
5.2.1 “发现”系列:挖掘生活深处的精神之美 |
5.2.2 “生活”系列:老百姓的美好新生活 |
5.2.3 “法治”系列:见证法治进程 |
5.2.4 “青春”系列:新生代的故事 |
5.3 人民日报普通人报道栏目创新理论分析:“以人民为中心”的马克思主义新闻观实践 |
5.3.1 用“新人新事”反映“新时代新风尚” |
5.3.2 讲述普通人身边的感人故事 |
5.3.3 构筑中华民族精神大厦的“巨型框架” |
第六章 人民日报主题人物报道栏目集群:精神大厦的“加强桁架” |
6.1 新时代主题人物报道栏目群:四大“腰桁架” |
6.1.1 中国梦系列栏目:用“中国梦”凝聚人心 |
6.1.2 新时代系列栏目:演奏新时代交响 |
6.1.3 脱贫攻坚系列栏目:脱贫攻坚的故事 |
6.1.4 中国故事系列栏目:讲好新时代中国故事 |
6.2 纪念性栏目群:四大“伸臂桁架” |
6.2.1 抗战主题系列人物栏目:传承抗战精神 |
6.2.2 长征主题系列栏目:重温长征精神 |
6.2.3 改革开放系列栏目:坚定改革开放的脚步 |
6.2.4 新中国成立70周年系列栏目:掀起爱国主义的高潮 |
6.3 人民日报主题人物报道栏目创新理论分析:智媒时代尤需“以情动人” |
6.3.1 重大主题报道的“技术含量”不断提高 |
6.3.2 不断提高重大主题报道的“人气指数” |
6.3.3 “以情动人”是重大主题报道的最高境界 |
第七章 人民日报全媒体人物报道栏目集群:精神大厦的“塔尖” |
7.1 在媒体融合大潮中开创人物报道新栏目 |
7.1.1 “点赞中国”:第一个大型全媒体互动人物报道栏目 |
7.1.2 “工匠绝活”栏目:用绝活表现“绝活” |
7.1.3 “暖闻热评”栏目:用评论传播“人物” |
7.1.4 “中国有我”栏目:用故事为奋斗者喝彩 |
7.2 在“中央厨房”支撑下讲述全国两会“融故事” |
7.2.1 “融·两会”栏目:中央厨房的新呈现新体验 |
7.2.2 “融两会”栏目:不一样的故事,不一样的讲述 |
7.2.3 “我当融记者”栏目:人民日报记者的“融故事” |
7.3 在媒体融合时代讲好“总书记”的“微故事” |
7.3.1 “我和总书记面对面”栏目:“大主题”的“全媒体呈现” |
7.3.2 “总书记的深情牵挂”栏目:脱贫攻坚最前沿的故事 |
7.3.3 总书记的“微镜头”:“大人物”的“微视角” |
第八章 结论与启示:筑牢当代中华民族精神大厦的基础 |
8.1 铸党魂:强化精神大厦的“核心筒” |
8.1.1 活力的源泉:党的主题教育活动接力 |
8.1.2 永远的初心:“不忘初心,牢记使命” |
8.1.3 榜样的力量:用英烈先锋教育全党 |
8.2 聚民心:优化精神大厦的“巨型框架” |
8.2.1 人民是历史的主体,民心是最大的政治 |
8.2.2 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聚民心” |
8.2.3 生动具体地表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
8.3 砺铁军:锤炼精神大厦的“铸魂人” |
8.3.1 新闻工作者也是“铸魂人” |
8.3.2 用马克思主义新闻观武装新闻工作者 |
8.3.3 担当起“建设中华民族精神大厦”的历史重任 |
8.3.4 书写好当代中国人民的奋斗史、生活史、心灵史 |
参考文献 |
致谢:一个新闻记者的心路 |
个人简介 |
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6)《看电影》趣味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的机缘及其价值 |
二、研究基础 |
(一)关于趣味 |
(二)关于媒介趣味 |
(三)关于电影趣味 |
三、关于《看电影》的趣味研究 |
四、关于《看电影》的研究现状与研究方法 |
(一)关于电影期刊的研究 |
(二)关于《看电影》的研究 |
(三)研究方法 |
第一章 中国电影期刊与《看电影》 |
第一节 当期刊遇上电影:中国电影期刊概说 |
一、中国电影期刊的诞生:1920——1930年代 |
二、中国电影期刊的曲折成长:1940年代 |
三、新中国电影期刊的复兴:1950——1980年代 |
四、新时期电影期刊的革新:1990年以来 |
第二节 《看电影》的前世今生 |
一、历史的时代机遇:创刊背景 |
二、电影的二维书写:《看电影》的发展历程 |
第二章 内外交互的趣味共振与嬗变 |
第一节 浸入趣味的光影空间 |
一、《看电影》的趣味之源 |
二、《看电影》的趣味生成 |
第二节 “使用与满足”理论中的趣味互动 |
一、电影期刊与受众的审美互动 |
二、《看电影》与受众的趣味共振 |
第三节 大众审美视野中的趣味流变与创新 |
一、趣味的流变 |
二、趣味的创新 |
第三章 视觉消费视域下的商品趣味 |
第一节 《看电影》封面的商品视觉呈现 |
一、封面商品属性的视觉传播 |
二、《看电影》封面的视觉表征 |
三、《看电影》封面的消费符号象征性 |
第二节 《看电影》封面图片的审美趣味 |
一、封面图片的时尚趣味 |
二、封面图片的电影趣味 |
第三节 《看电影》版设中的趣味带入 |
一、“看”出来的电影即视感 |
二、富于情绪的色彩变迁 |
第四章 大众传播语境下的媒介趣味 |
第一节 基于大众传播的栏目构建 |
一、《看电影》的栏目概况 |
二、经典栏目的审美倾向 |
第二节 基于媒介形态的趣味表达 |
一、以前沿资讯凸显大众趣味 |
二、以多元风格打造娱乐趣味 |
三、以独家报道提升媒介价值 |
第五章 当代审美文化形态下的“迷影”趣味 |
第一节 区隔与导向的迷影文化 |
一、区隔:“影迷”——“大众”——“迷影”的定位 |
二、导向:助推迷影文化 |
第二节 打造“迷影”旨趣——《看电影·午夜场》 |
一、策划纸上“白日梦” |
二、精英式的品味表达 |
三、表现“迷”认知的年度总结 |
结论 |
引用和参考文献 |
附录1 《看电影》出版形态进化表(1999—2019) |
附录2 《看电影》栏目进化表(1999—2019) |
附录3 《看电影》封面影片与内地总票房汇总列表(2000—2019) |
后记 |
在学期间公开发表论文及着作情况 |
(7)智慧体育场馆建设与应用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导论 |
1.1 研究背景与选题依据 |
1.2 研究意义与研究目的 |
1.3 国内外文献综述 |
1.3.1 国内智慧体育场馆研究现状 |
1.3.2 国外智慧体育场馆研究现状 |
1.3.3 国内外研究述评 |
1.4 研究的框架结构与创新之处 |
1.4.1 研究的框架结构 |
1.4.2 创新之处 |
1.5 研究对象、方法与技术路线 |
1.5.1 研究对象 |
1.5.2 研究方法 |
1.5.3 技术路线 |
2 相关概念界定及理论基础 |
2.1 相关概念界定 |
2.1.1 体育场馆相关概念 |
2.1.2 体育场馆信息化 |
2.1.3 互联网+场馆 |
2.1.4 智能体育场馆 |
2.1.5 智慧体育场馆 |
2.1.6 场景营销 |
2.2 理论基础 |
2.2.1 利益相关者理论 |
2.2.2 整体性治理理论 |
2.2.3 体验经济理论 |
2.2.4 可持续发展理论 |
3 中外智慧体育场馆发展比较分析研究 |
3.1 我国智慧体育场馆发展的现状 |
3.1.1 我国智慧体育场馆发展的总体情况 |
3.1.2 我国智慧体育场馆发展的现实困境 |
3.1.3 我国智慧体育场馆发展的制约因素 |
3.2 我国智慧体育场馆的发展趋势探析 |
3.3 国外智慧体育场馆的发展经验借鉴 |
3.3.1 美国智慧体育场馆发展经验分析 |
3.3.2 英国智慧体育场馆发展经验分析 |
3.3.3 荷兰智慧体育场馆发展经验分析 |
3.3.4 日本智慧体育场馆发展经验分析 |
3.4 中外智慧体育场馆发展的比较分析 |
3.4.1 智慧体育场馆的主导方式比较 |
3.4.2 智慧体育场馆的发展对象比较 |
3.4.3 智慧体育场馆的设施改造比较 |
3.4.4 智慧体育场馆的发展目标比较 |
3.4.5 智慧体育场馆的验收评估比较 |
3.5 国外智慧体育场馆发展的启示 |
4 智慧体育场馆系统构建研究 |
4.1 智慧体育场馆的内涵 |
4.1.1 智慧体育场馆的特征 |
4.1.2 智慧体育场馆的功能与价值 |
4.2 智慧体育场馆的发展目标 |
4.3 智慧体育场馆的关键要素 |
4.3.1 服务主体要素 |
4.3.2 服务本体要素 |
4.3.3 服务客体要素 |
4.3.4 信息空间要素 |
4.3.5 技术应用要素 |
4.4 智慧体育场馆系统的基本架构 |
4.4.1 智慧体育场馆系统的理论机理 |
4.4.2 智慧体育场馆系统的基本架构 |
4.5 智慧体育场馆的动力机制 |
4.5.1 内部动力 |
4.5.2 外部动力 |
4.5.3 动力机制 |
5 智慧体育场馆建设分析研究 |
5.1 大型智慧体育场馆建设分析 |
5.1.1 建设目标 |
5.1.2 建设思路 |
5.1.3 关注重点 |
5.1.4 建设内容 |
5.2 中小型智慧体育场馆建设分析 |
5.2.1 建设目标 |
5.2.2 建设思路 |
5.2.3 关注重点 |
5.2.4 建设内容 |
5.3 全民健身型智慧体育场馆建设分析 |
5.3.1 建设目标 |
5.3.2 建设思路 |
5.3.3 关注重点 |
5.3.4 建设内容 |
5.4 推进智慧体育场馆建设的策略 |
6 智慧体育场馆运营分析研究 |
6.1 智慧体育场馆运营的本质 |
6.2 智慧体育场馆运营的优势 |
6.3 智慧体育场馆的运营实现路径 |
6.3.1 政府投资运营模式 |
6.3.2 企业投资运营模式 |
6.3.3 政府特许企业运营模式 |
6.3.4 政府主导成立专门机构模式 |
6.3.5 场馆协会纽带模式 |
6.4 智慧体育场馆运营应注意的问题 |
6.4.1 正确认识体育场馆信息化 |
6.4.2 场馆智慧运营需在规划阶段考虑 |
6.4.3 注意加强场馆内部及周边业态联系 |
6.4.4 充分挖掘和分析场馆数据价值 |
6.4.5 重视场馆网络运行安全保障 |
6.4.6 加强技术与管理型人才引进及培养 |
6.5 智慧体育场馆运营的典型案例分析——以浙江黄龙体育中心为例 |
6.5.1 黄龙体育中心的基本情况 |
6.5.2 黄龙体育中心智慧化改革的背景 |
6.5.3 黄龙体育中心智慧运营的特点 |
6.5.4 黄龙体育中心智慧运营的启示 |
6.6 推进智慧体育场馆运营的策略 |
7 智慧体育场馆场景营销分析研究 |
7.1 体育场馆服务营销现状 |
7.1.1 场馆营销意识亟待加强 |
7.1.2 用户营销需求把握不准 |
7.1.3 场馆营销模式较为单一 |
7.1.4 服务营销品牌特色不强 |
7.1.5 市场营销保障机制不足 |
7.2 信息技术对场馆营销的影响 |
7.2.1 智能终端改变体育消费习惯 |
7.2.2 移动网络改善场馆交易方式 |
7.2.3 在线推送延伸刺激多元消费 |
7.3 智慧体育场馆场景营销的作用 |
7.3.1 场景营销连接用户消费轨迹 |
7.3.2 信息技术助力识别潜在市场 |
7.3.3 用户获得沉浸式体验效果 |
7.3.4 实现多维度场景消费创新 |
7.4 智慧体育场馆的场景营销路径 |
7.4.1 注重场景营销体验的本质 |
7.4.2 跨界思维的创新模式选择 |
7.4.3 场馆场景营销的主要类型 |
7.5 智慧体育场馆的场景营销策略 |
8 智慧体育场馆指标体系构建与评价分析研究 |
8.1 智慧体育场馆指标体系构建 |
8.1.1 智慧体育场馆指标体系构建的内涵 |
8.1.2 智慧体育场馆指标体系的构建思路 |
8.1.3 智慧体育场馆指标体系构建的基本原则 |
8.1.4 智慧体育场馆指标体系的结构框架 |
8.1.5 智慧体育场馆指标体系的构建过程 |
8.1.6 智慧体育场馆指标体系的确立 |
8.2 智慧体育场馆评价分析研究 |
8.2.1 “重要性”评价结果 |
8.2.2 “表现性”评价结果 |
8.2.3 IPA分析评价结果与讨论 |
8.2.4 总结 |
8.3 推广智慧体育场馆的策略 |
9 研究结论、建议及展望 |
9.1 结论 |
9.2 建议 |
9.3 研究的局限及展望 |
9.3.1 研究的局限 |
9.3.2 研究的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附录1 智慧体育场馆初选指标体系专家咨询表 |
附录2 智慧体育场馆指标体系 |
附录3 智慧体育场馆建设及应用研究调查问卷 |
附录4 问卷效度专家评价表 |
附录5 智慧体育场馆建设及应用研究—专家访谈提纲 |
附录6 智慧体育场馆建设及应用研究场馆—运营机构访谈提纲 |
附录7 访谈人员名录 |
附录8 专家成员构成表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 |
致谢 |
(8)中美男子篮球职业联赛线上观众满意度比较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1.1 体育竞赛表演产业融合发展的需要 |
1.1.2 反映线上观众心声和想法的需要 |
1.2 研究目的与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研究对象和方法 |
1.3.1 研究对象 |
1.3.2 研究方法 |
1.4 研究思路及技术路线图 |
1.4.1 研究思路 |
1.4.2 技术路线图 |
1.5 研究内容及创新点 |
1.5.1 研究内容 |
1.5.2 创新点 |
第2章 概念界定与研究综述 |
2.1 概念界定 |
2.1.1 观众满意度 |
2.1.2 体育赛事观众满意度 |
2.1.3 线上观众 |
2.1.4 线上观众满意度 |
2.1.5 职业篮球联赛线上观众满意度 |
2.2 国内外相关研究综述 |
2.2.1 顾客满意度的相关研究 |
2.2.2 体育赛事观众满意度的相关研究 |
2.2.3 职业篮球联赛观众满意度的相关研究 |
2.2.4 线上观众满意度的相关研究 |
第3章 职业篮球联赛线上观众满意度评价指标体系构建的理论基础 |
3.1 评价指标体系构建的理论依据 |
3.2 评价指标体系构建应遵循的原则 |
3.2.1 科学性原则 |
3.2.2 全面性原则 |
3.2.3 可操作性原则 |
3.2.4 代表性原则 |
3.2.5 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原则 |
3.3 评价指标体系维度的构建理论 |
3.3.1 观众期望 |
3.3.2 赛事感知价值 |
3.3.3 线上直播感知质量 |
3.3.4 观众满意 |
3.3.5 观众抱怨 |
3.3.6 观众忠诚 |
第4章 职业篮球联赛线上观众满意度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 |
4.1 初步建立评价指标体系 |
4.2 筛选评价指标 |
4.2.1 第一轮专家调查结果与分析 |
4.2.2 第二轮专家调查结果与分析 |
4.3 构建评价指标体系 |
4.3.1 建立各级指标层次结构模型 |
4.3.2 构建评价体系两两相互比较判断矩阵 |
4.3.3 各层次指标权重和一致性判断 |
第5章 CBA和 NBA线上观众满意度比较分析 |
5.1 问卷设计及预调查 |
5.1.1 调查问卷的设计 |
5.1.2 预调查 |
5.2 描述性统计分析 |
5.2.1 所属地域 |
5.2.2 年龄 |
5.2.3 性别 |
5.2.4 学历 |
5.2.5 家庭月收入 |
5.2.6 职业 |
5.3 模糊综合评价结果 |
5.3.1 建立模糊综合评价的因素集、评语集和权重集 |
5.3.2 构建模糊综合评价的隶属矩阵 |
5.3.3 各层次模糊综合评价结果 |
5.3.4 综合评价结果 |
5.4 讨论与分析 |
5.4.1 满意度总体对比分析 |
5.4.2 观众期望对比分析 |
5.4.3 赛事感知价值对比分析 |
5.4.4 线上直播感知质量对比分析 |
5.4.5 观众满意对比分析 |
5.4.6 观众忠诚对比分析 |
第6章 结论与建议 |
6.1 结论 |
6.2 建议 |
6.2.1 直播平台提供个性化服务以满足不同人群需求 |
6.2.2 因地制宜、取长补短,求同存异、发展特色直播 |
6.2.3 创新人才培养模式,重视后备人才培养 |
6.2.4 平衡球队竞赛水平,提高悬念性和观赏性 |
6.2.5 满足线上观众观赛需求,优化直播服务 |
6.2.6 完善裁判员管理体制,加强裁判员管理 |
6.2.7 塑造良好的品牌形象,培养线上观众的忠诚度 |
攻读学位期间获得与学位论文相关的成果目录 |
致谢 |
参考文献 |
附录1 职业篮球联赛线上观众满意度评价指标体系 专家问卷调查(第一轮) |
附录2 职业篮球联赛线上观众满意度评价指标体系专家问卷调查(第二轮) |
附录3 职业篮球联赛线上观众满意度评价指标体系 专家问卷调查(第三轮) |
附录4 中美男子篮球职业联赛线上观众满意度情况调查 |
(9)晚期资本主义社会公共政治的重塑 ——乔纳森·弗兰岑悲剧现实主义小说的文化政治策略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缩写说明 |
第一章 绪论 |
1.1 创作生涯与作品简介 |
1.2 国内外弗兰岑研究综述 |
1.3 弗兰岑的悲剧现实主义文学观 |
1.4 研究思路 |
1.5 结构框架 |
第二章 《纠正》:技术消费主义霸权的救赎 |
2.1 深度模式消亡与认知定位困境 |
2.1.1 生物精神病学的物质主义逻辑 |
2.1.2 心理时间的外在空间化:精神分裂感 |
2.1.3 生物精神病学诊疗的技术消费资本逻辑 |
2.1.4 晚期资本主义超空间的认知困境 |
2.2 主体死亡与共同体意识崩解 |
2.2.1 主体之死的原因:心灵维度的抹杀 |
2.2.2 临床抑郁症的羞耻感机制溯源 |
2.2.3 技术消费主义的霸权宰制 |
2.3 对技术消费主义霸权的抵抗 |
2.3.1 恢复生命存在的故事时间 |
2.3.2 重塑认知图绘 |
2.3.3 铸就共同体的“情感空间” |
2.4 小结 |
第三章 《自由》:左翼自由派公共政治的重塑 |
3.1 自由主义共识的溃败 |
3.1.1 自由主义与身份政治的联盟历程 |
3.1.2 士绅化进程:自由派多元文化抗争的伦理与现实冲突 |
3.1.3 边缘与底层的夹击:自由派多元文化抗争的龃龉困境 |
3.2 文化左派边缘抵抗策略的溃败 |
3.2.1 颠覆性与真实性的文化实践 |
3.2.2 颠覆性与真实性的内爆崩解 |
3.2.3 后现代主义文化左派的现实危机 |
3.3 右翼新自由主义社会霸权的宰制 |
3.3.1 情感结构与自由观的文化变迁 |
3.3.2 新自由主义对个人主义的吸纳 |
3.3.3 新自由主义对消极自由观的吸纳 |
3.3.4 情感依恋:情感结构宰制的深层运作 |
3.4 左翼自由派的公共政治重塑 |
3.4.1 形塑多元资本权力的伦理认知图绘 |
3.4.2 重构自由共识的历史维度 |
3.4.3 激活扞卫共同性的诸众联盟 |
3.5 小结 |
第四章 《纯洁》:数字时代生命权力的抵抗 |
4.1 数字时代生命权力的新趋势 |
4.1.1 生命权力在身体规训界面的拓张 |
4.1.2 生命权力在群体调节界面的拓张 |
4.2 公共领域衰微的溯源 |
4.2.1 公共领域衰微的外在伦理溯源 |
4.2.2 公共领域衰微的深层心理机制 |
4.3 数字网络霸权的救赎 |
4.3.1 开启对数字网络技术的历时反思 |
4.3.2 建构对数字资本权力的认知模型 |
4.3.3 再创爱的平等共同体 |
4.4 小结 |
第五章 结语 |
5.1 “总体性”意识的重构 |
5.2 文化政治策略的能动探索 |
致谢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历 |
(10)信息化社会的戏曲传承 ——以川剧为例的“互联网+戏曲”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背景及研究意义 |
二、川剧数字化研究综述 |
三、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 |
四、主要观点与创新之处 |
第一章 信息化与戏曲传承 |
第一节 社会进化与戏曲发展的关系 |
第二节 信息技术对戏曲传承的影响 |
第三节 戏曲APP传播能力量化分析 |
第二章 川剧传承研究设计 |
第一节 川剧文化传承现状与存在问题 |
第二节 川剧互联网传播的大数据分析 |
第三节 川剧数字化传承发展路径设计 |
第三章 川剧传承的云保护 |
第一节 川剧传承的数字化记录 |
第二节 川剧传承的数据云存储 |
第三节 川剧传承的数据云容灾 |
第四章 川剧传承的云共享 |
第一节 川剧传承数字化云平台共享 |
第二节 川剧传承数字化元数据开放 |
第三节 川剧传承数字化软应用开放 |
第五章 川剧传承的云传播 |
第一节 川剧传承的数字化教学 |
第二节 川剧传承的网络化传播 |
第三节 川剧传承的个性化分享 |
第六章 余论:“互联网+戏曲”的发展前景 |
结论 |
参考文献 |
在学期间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四、《网络与信息》2001年精彩回放(论文参考文献)
- [1]NBA网络赛事转播服务质量水平研究[D]. 王沛文. 江西财经大学, 2021(10)
- [2]体育赛事直播画面侵权的法律保护问题研究[D]. 耿杰. 山东大学, 2020(10)
- [3]网络直播节目着作权保护研究[D]. 郝明英. 中国政法大学, 2020(08)
- [4]微媒介与人的数字化生存方式重构[D]. 宋红岩. 哈尔滨师范大学, 2020(12)
- [5]媒体融合背景下人民日报人物报道栏目创新研究[D]. 张雷. 河北大学, 2020(02)
- [6]《看电影》趣味研究[D]. 孙佳路. 东北师范大学, 2020(07)
- [7]智慧体育场馆建设与应用研究[D]. 张强. 苏州大学, 2020(06)
- [8]中美男子篮球职业联赛线上观众满意度比较研究[D]. 陈莹. 武汉理工大学, 2020(09)
- [9]晚期资本主义社会公共政治的重塑 ——乔纳森·弗兰岑悲剧现实主义小说的文化政治策略研究[D]. 谷伟. 战略支援部队信息工程大学, 2019(02)
- [10]信息化社会的戏曲传承 ——以川剧为例的“互联网+戏曲”研究[D]. 李金兆. 山西师范大学, 201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