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充分发挥审计监督职能 促进廉政建设──中共天津市宝坻县委书记赵光明同志谈加强审计工作(论文文献综述)
长弓[1](1997)在《充分发挥审计监督职能 促进廉政建设──中共天津市宝坻县委书记赵光明同志谈加强审计工作》文中指出充分发挥审计监督职能促进廉政建设──中共天津市宝坻县委书记赵光明同志谈加强审计工作本刊记者长弓审计作为国民经济的一个重要的宏观监督调控手段,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已经赋予它极其重要的地位,1995年开始实施的《审计法》又为审计工作提供了具体的法律依据...
李元勋[2](2019)在《中国农村村民自治研究》文中研究表明脱胎于“政社合一”人民公社体制的村民自治,是在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推进国家民主化进程的时代背景下萌发起来的,是一种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国家力量介入高位推动的中国特色的基层直接民主形式,是乡村治理的主体框架和核心内容及有效方式,是基层群众自治在农村的民主实践和伟大创举。改革开放之初,这种发韧于农村的由村民创造的民主改革实践,逐步在全国范围内得以推广。国家逐步通过立法形式对这种民主形式进行了制度化设计,形成了一套科学、完备的村民自治法律体系,使之上升为制度化的基层民主形式和在法制化、制度化的轨道上运行。同时又从法律层面上保障了亿万农民的合法权益,真正实现了村民当家作主。村民自治作为一种治理方式不可能一成不变,它是要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现实状况的变迁作出与时俱进的调整,因此在不同历史时期,村民自治的实现形式甚至文字表述都会发生某些变化。20世纪末至本世纪初实现了从村民自治向乡村治理话语体系的转变。进入21世纪后,随着新农村建设和农村社区建设的推进,十八大后要求探索基层协商民主的实践形式,特别是中共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的健全“自治、德治、法治”合一的乡村治理体系便成为重要的政策话语,实现了从自治到共治的转变。通过对改革开放40年来农村基层民主发展与具体实践的梳理和研究,总结概括出了农村基层民主发展的成效与基本经验。本论文共包括六个部分,由绪论和正文五章组成。绪论部分主要介绍了本论文的研究缘起及意义,核心概念的界定,相关文献综述,研究方法、重点、难点和可能创新之处,并梳理了本论文的理论渊源。第一章是村民自治的萌生。本章对村民自治产生前的乡村治理作了梳理与分析;对其产生的背景作了深度剖析,这些背景主要包括宽松的政治环境、包产到户的推行、社会结构和文化基础的变化等因素。梳理了村民自治兴起的过程,从建立第一个村委会到在全国的普及,村民自治组织在广大农村得以全面建立。第二章是村民自治的发展。本章对村民自治活动的发动和村民自治的发展作了论述,这一时期是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行)的颁布为起点的,主要是开始建章立制,推进村民自治达标示范活动,与村民自治相关的一些规章制度得以完善、村务公开的广泛开展和选举模式的创新。第三章是村民自治的深化。1998年《村组法》正式颁布实施,村民自治实践全面推行,进行了世纪之交“真枪实弹”的选举;在新农村建设战略提出背景下,村民自治面临新挑战,农村社区建设不断开展与推进,村民自治制度建设逐步规范和选举方式方法不断创新。第四章是村民自治的提升。在这一时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提出,以村民自治为主体框架和核心内容的乡村治理作为国家治理体系的基石和实践场域,开启了对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进程,开始了对村民自治有效实现形式的探索。中共十八大首次提出“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要求广大基层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基层民主协商,各地在这一精神的指导下开始了对基层民主协商的探索与实践。在进入新时代和社会主要矛盾变化的背景下,针对“三农”问题,党中央提出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决策,开启了对“三治合一”的乡村治理模式的探索和实践。第五章是村民自治的成效和历史经验。从总体上来看,农村基层民主建设经过40年的发展,成效显着,制度化、规范化不断加强,各项民主机制体制逐步完善,农民的各项民主权利基本得以实现。通过考察村民自治40年的进程得出了最基本的经验:就是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理有机结合,始终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尊重农民首创精神,与时俱进、不断探索,坚持问题导向,循序渐进推动制度革新,走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基层民主发展道路。
赵峰[3](2013)在《党委领导干部问责制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党委领导干部问责制,作为一种极具中国特色的政治制度安排,蕴含着深刻的权力制约与监督的政治理念,对于推动中国政治转型,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具有重要的意义。本文兼取宪法学与政治学的视角,通过对问责制基本理论的探讨,考察了西方国家官员问责制的有益经验和我国党委领导干部问责制的发展历程,分析我国党委领导干部问责制面临的主要困境,探求应对策略,构建适应中国党委领导干部权力运行实际、符合现行政治体制和法律框架的问责理论体系,力求对促进党委领导干部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有所启发。除导论外,论文共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党委领导干部问责制的基本理论。问责制是关于问责的一系列制度安排,也就是关于谁来问责、问谁的责、问什么责、怎样问责等一系列问题的制度体系和运作机制。问责具有应答性和惩罚性两个根本特质。根据不同的标准,对问责可以作不同的分类。所谓党委领导干部问责制,是指在中国共产党各级党委担任领导职务的人员对自身和主管范围的人员或事务出现不当行为或状况,造成特定后果时,应当根据权力影响的范围,向党内有关组织或者向党外的政治和社会组织、公众等作出交代、解释、说明并承担相关责任的制度。党委领导干部问责制在当代中国有着深厚的经济、政治、社会、文化根源。党委领导干部问责应当遵循依法问责原则、平等问责原则、正当程序原则和权责一致原则。其责任体系大致包括政治责任、纪律责任、法律责任和道德责任四种类型。其实践意义主要体现在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发展民主政治、防治权力腐败、改善政治生态、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第二部分,西方国家官员问责制的考察与启示。综观当代西方各法治国家,无不通过完备的问责制度,加强对执政党、政府及其领导者的监督、制约。从民主思想的发展看,西方国家官员问责制的建立既与17世纪兴起的社会契约论、分权制衡论、人民主权论、代议制政府理论等息息相关,也与20世纪公共行政理论的发展密不可分。西方国家官员问责制的主要类型包括代议机关问责、政府内部问责、司法问责、政党问责和选民问责等。西方国家官员问责制具有法制化程度较高、问责主体多元化和全方位、问责范围广泛、责任形式丰富等特点。西方国家官员问责制实践对我国的启示是:第一,建立问责制必须从本国国情出发;第二,坚持依法问责,建立健全一整套关于问责的法律制度;第三,充分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和参与权,这是保持问责活力的必要条件;第四,培养深入人心的责任文化,这是问责常态化的重要基础。第三部分,我国党委领导干部问责的历史回顾与现实考察。党委领导干部问责在中国的兴起,既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民主政治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中国共产党人的一贯主张。从毛泽东到胡锦涛,中共领导人关于问责的思想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不断发展创新。他们都高度重视党委领导干部的问责工作,注重问责主体的多元化,努力发展全方位的问责体系。同时,越来越倾向于问责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党委领导干部问责制的基本框架由党内同体问责和党外异体问责两个方面构成。党内同体问责包括党的纪律检查机关问责和巡视问责。党外异体问责包括人大问责、人民政协问责、参政党问责、审计问责和社会问责。党委领导干部问责制的规范体系包括宪法,法律与司法解释,中共中央文件和地方性规定。第四部分,我国党委领导干部问责制存在问题的实证分析。从问责主体上看,同体问责和异体问责的发展严重失衡,同体问责的公正性存疑;异体问责先天发育不良。从问责对象上看,党委权力边界模糊导致责任难以分清。表现为党强政弱,给责任转嫁提供了可乘之机;集体决策机制不完善导致责任畸重畸轻;“下级服从上级”导致责任体系扭曲。从问责事项上看,覆盖范围亟待拓展。表现为“有错”问责多,“无为”问责少;具体落实问责多,抽象决策问责少;事后应急问责多,事前事中常态问责少。从问责立法看,现有的问责规定欠缺可操作性、公正性和统一性。表现为用语细化不足;责任承担方式具有强烈的自我保护主义色彩;执行中反差巨大。从问责程序上看,问责启动机制不健全,过程和结果透明度不够。表现为依申请启动问责的程序不明确,依职权启动问责的程序不健全,问责的过程和结果缺乏透明度。从影响的持久力看,不规范复出泛滥,软化了问责制的刚性。第五部分,我国党委领导干部问责制的完善路径。一是加快党委领导干部问责立法,实现问责的法制化;二是深化政治体制改革,明确权责归属。包括改革权力结构模式,明确党委权能与政府权能的界限;完善集体领导制度,明确集体责任与个人责任的界限;改善上下层级关系,明确上级责任和下级责任的界限。三是构建内外并重、上下联动的问责机制。包括创新人大问责、司法问责、审计问责、人民政协和民主党派问责、人民群众和新闻媒体问责等异体问责机制;改进党的权力机关问责、巡视问责、党的纪律检查机关问责、党内民主问责等同体问责机制。四是科学设定问责事由的范围。包括报告未获通过、决策失误、执行不力、监督不力、滥用职权和违反社会主义道德。五是规范启动、调查、听取意见、决定和救济等问责程序。六是健全道德责任、政治责任和法律责任体系,并从实体和程序两个方面对被问责党委领导干部的复出作出规制。
陈海英[4](2015)在《新时期我国反腐倡廉机制的完善与创新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腐败被称为“政治之癌”,不管古代近代还是当代、不管中国还是外国、社会主义制度还是资本主义制度,腐败都是一个难以克服的顽疾。当前腐败已经成为全球性的普遍问题,腐败与反腐败都成了各国政府普遍关注的社会现象,也是倍受人们关注的一个研究课题,能否有效地防治腐败成为衡量政党执政能力的重要标志。中国共产党90多年的发展历史,是与腐败不懈斗争的历史。特别是在改革发展的新时期,随着经济转轨和社会转型,腐败现象日益滋生和蔓延并呈现出了新的特点,反腐败斗争形势更加严峻,对中国共产党提高执政能力、巩固执政地位、永葆先进性提出了严峻挑战。面对日益严峻的反腐败斗争形势,迫切需要把防治腐败工作放在突出重要的位置,找到科学、有效的办法。新世纪、新阶段,是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形成阶段,制度反腐是新形势下党的反腐倡廉建设的现实选择。本文综合运用政治学、经济学、法学等相关知识,采用理论研究与实证研究相结合的方法,通过深入分析新时期腐败现象的表现、发生的深层次原因和现有反腐倡廉机制存在的不足,历史地考察中国共产党防治腐败思想和实践的发展,强调完善反腐倡廉机制的必要性和紧迫性。针对新时期中国腐败问题的现状,借鉴国(境)外反腐倡廉机制的经验,提出了完善预防、监督、惩戒、保障等机制的一系列对策措施。本论文共分六部分:导论。主要介绍研究的缘由、研究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研究思路和框架、研究方法和创新点。第一章反腐倡廉机制概述。首先对腐败、廉政、机制、反腐倡廉机制等概念进行界定,明确提出:反腐倡廉机制指为了防止和遏制腐败行为,在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运用各种方式和手段,调动社会各方面的因素,促使各个权力主体和其他社会利益群体和个体,形成相互制约、相互调节的协调关系,共同遵循廉洁勤政的法律制度规范的作用原理和作用过程。腐败造成了政府公信力下降、国有资产大量流失、人民群众利益严重受损、影响社会的公平公正、破坏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动摇党的执政合法性、危及国家政治稳定,危害极大,完善的反腐倡廉机制对于推进民主法制建设、优化资源配置、规范社会秩序、促进政治清明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第二章反腐倡廉机制的相关理论与中国实践。一方面,西方国家的政治原罪理论、主权在民理论、权力制衡理论、自由主义和新自由主义理论、道德教育理论等廉政理论成为当代中国构建反腐倡廉机制的理论渊源;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建立廉价政府、树立公仆意识、发扬党内民主、重视党内外监督、反对官僚主义、加强干部队伍的管理、健全法制等思想构成当代中国构建反腐倡廉机制的理论基础,由此寻找完善反腐倡廉机制的理论依据。另一方面,梳理中国历史上的廉政制度和中国共产党对廉政制度建设的探索,为下文发现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提供实践依据。第三章新时期我国反腐倡廉机制的缺陷及原因分析。新时期我国的反腐倡廉机制不断完善,积累了一些成功的经验,但随着实践的发展,反映出来的问题也非常严重。本章梳理了新时期我国反腐倡廉机制的缺陷:制度体系不完善、权力运行机制不规范、干部的任用和公务员管理机制不健全、监督机制不完善、预防机制不到位、保障机制不完备、惩处机制软弱、社会廉政文化建设机制薄弱等等,并从主、客观方面分析了存在问题的原因。反腐倡廉机制不完善已经导致某些权力失控、反腐制度执行不力、商业贿赂成为社会公害、潜规则大行其道、假公济私,“黑金”泛滥等严重后果。反腐倡廉机制如果不能及时得以完善和创新,将会使腐败现象滋生蔓延乃至于形成蝴蝶效应。完善反腐机制,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这一“中国梦”的需要,是加强中国共产党自身建设、巩固执政地位的客观要求,是落实“惩防体系”的重要举措,是反对腐败、实现廉洁政治的必然要求,是应对复杂的国内、国际形势的需要。本章重点分析新时期我国反腐机制的缺陷,剖析现象产生的原因及危害,从而强调新时期完善反腐倡廉机制的必要性和紧迫性。第四章相关国家和地区反腐倡廉机制及启示。本章列举了有代表性的几个发达国家、以巴西为代表的发展中国家、中国香港等国家和地区廉政建设的经验,其中透明行政机制、较完善的财产申报和金融实名制度、遏制商业贿赂的机制、现代公务员选用机制、防止利益冲突的制度机制、有效的利益保障机制、独立的反腐机构,刚性的反腐败立法、严格的惩戒机制、多渠道的监督机制等非常值得借鉴,对我国反腐倡廉机制建设有重要的启发和借鉴意义。第五章新时期我国反腐倡廉机制完善与创新的路径。新时期腐败呈现复合型、要职型、隐蔽型、资本积累型、“智能”型等特点,党中央的反腐思路也在不断变化:从“反对腐败”到“惩防并举”、从“三大建设”到“五大建设”,反腐呈现全方位一体化、更加重视党内程序的制度化、规范化、更加重视网络监督并且形成了快速反应机制,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坚持反腐无禁区。为此,新时期我国反腐倡廉机制的完善与创新以完善反腐倡廉制度,有效地遏制腐败为现实目标,以促进社会公平公正,推进社会和谐进程为价值目标,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指导下,坚持以人为本、整体性、民主性、科学性、实践性、前瞻性、可操作性、继承与创新相结合等原则,强化防控,完善预防腐败机制;扩大参与,完善监督腐败机制;惩防并举,完善惩戒腐败机制;深化改革,完善反腐倡廉保障机制;创新思路,完善反腐倡廉工作机制,全面推进反腐倡廉机制的完善与创新。
杨浩[5](2019)在《精准扶贫领域中村干部腐败问题研究》文中指出随着精准扶贫工作的深入推进,脱贫攻坚取得了决定性进展,贫困人口大幅减少,贫困发生率持续下降;但另一方面,由于大量扶贫资金、项目、物资不断向农村集中,位于精准扶贫神经末梢的村干部手中可分配的资源随之增多,精准扶贫领域村干部腐败和不正之风呈现高发态势。扶贫领域的村干部腐败和作风问题涉及金额一般不大,但是却直接侵害困难群众切身利益,造成的社会影响极其恶劣,如果任凭其蔓延,势必透支着群众对政府的信任,会销蚀党的执政根基。因此,党中央始终高度重视扶贫领域的腐败治理,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强调“向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亮剑,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中纪委书记赵乐际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工作报告中指出,要“以‘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为契机,强力纠治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弄虚作假等突出问题,惩治在扶贫项目中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挪用等违纪违法行为”。以上都表明了党中央将持续加大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的整治力度,切实维护困难群众的切身利益。本文聚焦于精准扶贫这一特定领域和村干部这一特殊群体深入研究精准扶贫领域村干部的腐败问题,主要研究内容分为五个部分,具体如下:第一部分为绪论。主要阐述本研究的背景、理论及现实意义、国内外研究综述和论文的理论基础,以及研究的内容、方法、创新点。第二部分为精准扶贫领域中村干部腐败相关概念阐述。主要对精准扶贫概念的提出和核心内容进行阐述,对精准扶贫领域中村干部腐败行为进行界定,以及介绍精准扶贫领域中村干部出现腐败的主要风险点。第三部分为精准扶贫领域中村干部腐败问题的现状。根据中纪委统计数据,分析当前扶贫领域村干部腐败的总体态势,同时以7个省级行政区纪委通报的359起扶贫领域村干部腐败案例为样本,对该领域村干部腐败的主要类型和特征进行总结归纳。第四部分为精准扶贫领域中村干部腐败问题的原因分析。结合对宜昌市L区的实地调查数据,借助中国特色反腐败理论体系、权力制衡理论、社会交换理论等理论工具,从村干部自身、内外监督机制、扶贫资金管理和激励奖惩机制四个方面入手,认真探究腐败的深层次原因。第五部分为精准扶贫领域中村干部腐败问题的治理对策。充分借鉴全国各地在治理扶贫领域村干部腐败的有效做法,围绕事前、事中、事后三个阶段,通过增强村干部自身综合素质,完善激励保障制度、畅通有效的监督机制、加大腐败惩罚力度等途径来让村干部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本研究在理论层面,将会有助于补充和完善精准扶贫领域关于腐败的理论研究,同时为研究村民自治提供新的学术视角;在实践领域,希望可以为党委、政府在治理精准扶贫领域村干部腐败问题上,提供具有实践意义的对策建议。
王欣媛[6](2014)在《1949-1956年中国共产党反贪污问题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新中国的建立标着中国共产党成为全国执政党,肩负起领导国家建设的重要使命。在领导国家建设的过程中,由于环境的变化,一些党员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没有经受住考验,陷入了贪污的泥坑,在人民群众中产生了恶劣的影响。为了彻底肃清贪污现象、巩固新生的人民政权,从1949年10月到1956年8月,中国共产党审时度势地领导了反贪污斗争,有力地打击了贪污行为,严惩了贪污分子,净化了社会风气,巩固了党的执政地位,为今天党开展反贪污工作提供了宝贵的历史经验。本论文以马克思主义为理论指导,从史论结合的角度,对1949—1956年中国共产党反贪污的过程进行梳理和回顾。在进行梳理和回顾的时候,特将1949—1956年分为1949.10—1951.11、1951.12—1952.10和1952.11—1956.8等三个阶段,对各个阶段中国共产党反贪污问题进行深入的分析和研究。通过研究分析这三个阶段中国共产党反贪污的过程、方法、特点,总结这一时期反贪污的特点和规律。同时,总结在这三个阶段中,中国共产党在反贪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吸取经验教训,得出反贪污的启示。本论文的主体部分包括5个章节:第一章是对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反贪污情况进行历史回顾,归纳总结这一时期中国共产党反贪污的方式和特点。建党初期,中国共产党通过监督财政收支情况、设立监察员、建立审计制度等方式,从源头堵塞贪污的发生。到了中央苏区时期,虽然革命根据地的条件十分恶劣,中国共产党依然把反贪污斗争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在苏区,中国共产党颁布了惩治贪污的条例,充分利用报刊杂志,初步建立了工农检察部,还建立了检查制度、会计制度和审计制度,同时开展群众检举贪污分子运动,这些在检举贪污、监督财政支出方面都发挥了重要作用。到了抗日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结合抗战的背景,在各个抗日根据地颁布了惩治贪污条例,并重视建立和完善财务制度和供给制度、通过实行干部管理制度,调动干部反贪污的积极性。解放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在接管城市中,加强了城市驻军纪律和财政工作,并在各个解放区颁布惩治贪污条例,为治理贪污问题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依据。第二章是对1949.10—1951.11中国共产党反贪污情况进行梳理和分析。首先描述了这一时期贪污的情况,然后分析了贪污产生的主要原因。同时,厘清了推动中国共产党开展反贪污斗争的主客观因素,包括国家统一财政收支、纪检监察机构的建立、各级宣传机构的建立健全、人民司法工作的开展等四个方面。在此基础上,总结了中国共产党反贪污的方式:通过整风运动、报纸公开宣传、开展反贪污思想教育、发挥群众的监督和检举并根据贪污分子的情节予以严惩。最后,在肯定这一时期中国共产党反贪污取得的成效的同时,指出了反贪污中存在的问题,如对贪污分子没有进行适当的处理、干部对贪污分子实行包庇等。第三章是对1951.12—1952.10中国共产党反贪污情况进行概括和分析。首先论述了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群众开展反贪污斗争的具体过程,选择艺术宣传、口头宣传和文字宣传等三种反贪污斗争方式,肯定了这三种方式对取得反贪污斗争胜利所起到的积极作用。然后概括了中国共产党通过开展民主建设工作,巩固了反贪污斗争的胜利果实。同时,指出了党在反贪污斗争中所犯的错误,并分析了产生错误的原因。第四章是对1952.11—1956.8中国共产党反贪污情况进行论述和分析。首先指出“三反”运动后,各地出现的贪污情况。在此基础上,分析了贪污产生的原因,接着阐述了中国共产党通过开展反贪污学习运动、建立各项工作制度、推进民主法制建设等方式,与贪污现象进行坚决斗争的历史过程。最后,总结了反贪污斗争中存在的问题。第五章是对1949—1956年中国共产党反贪污问题的历史评价,包括总结这一时期反贪污斗争的历史意义和对今天党开展反贪污工作提出现实途径。中国共产党通过反贪污斗争,严惩了贪污现象,在群众中树立了威信,巩固了执政地位,还积累了反贪污斗争中的宝贵经验。在借鉴1949—1956年中国共产党反贪污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当前的实际情况,为党在新的形势下开展反贪污工作提出具体思路,即坚持预防与惩治相结合的原则,建立“宣传教育、制度监管、惩戒治理”三位一体的长效机制,保证反贪污工作的顺利开展。论文的主要研究结论是:1949—1956年中国共产党开展的反贪污斗争是成功的,主要结果是净化了社会风气,赢得了人民群众的拥护,巩固了新生的人民政权,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了重要的保障。同时,反贪污斗争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其中的历史经验和教训值得深度挖掘。今天,中国共产党在反贪污工作中,要坚持预防和惩治相结合的原则,建立“宣传教育、制度监管、惩戒治理”三道坚固的防线,推动中国共产党反贪污工作的顺利进行。
许翾[7](2018)在《中国共产党组织部运行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在中国共产党的职能机构中,组织部的工作范围最广,角色最重要,地位最稳定,堪称党的职能机构中的“第一部”。组织部是中国共产党组织形态的集中体现,反映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活动方式,是研究中国共产党的一个有意义的视角。本文接受制度主义和行动者理论视角的启发,研究组织部的产生、发展、运行、特征以及在各种关系中的行动策略,试图理解和分析组织部的突出地位是如何形成与维系的。研究发现,组织部的胜出取决于两个方面的“强”因素。第一,中国共产党高度组织化类型,特别是长期党指挥枪、党领导政并通过干部实现的体制,使组织部成为唯一兼具组织和动员这两者功能的部门,长期处在结构优势位置;第二,组织部具有积极的部际竞争策略和能力,使组织部保持优势地位。前者主要表现为政党规范对组织部的强有力支持,后者是组织部积极的能动行动。制度环境为组织部的优势地位提供了框架和结构意义上的支持,组织部在过程中的能动行动回应了制度压力,其效果强化了制度环境。这个“双强模式”构成了对组织部的分析理路和研究框架。在强制度支持和强能动行动之下,组织部在面向党员、干部、人才的行动中,比较成功地运用了肯定性激励的策略,建立了庞大的人才队伍,客观上巩固了组织部的地位;组织部在工作过程中形成命令—服从机制、协调—配合机制、反馈—调节机制以及三者的结合,主动强化了程序化、规范化的制度,得以处理复杂的组织问题;组织部妥善处理对上级的关系,保持适当的独立性,以维护部门威信;组织部通过娴熟的政治话语和政治修辞的表达,塑造了部门的鲜明形象,消解了在公众中产生负面印象的危险。此外,组织部还特别注意捕捉党在各个时期面对新挑战的需要,作出灵活的调适,同时不断地扩展工作职能和范围,形成纵深的工作链条,具有很强的自我发展、自我维持能力。组织部保持中心地位是党发挥组织优势的必然要求。组织部面临着多元社会对部门权威的挑战、腐败滋生对部门地位的挑战、刚性制度对部门韧性的挑战等诸多问题,尤其是选人用人不当将成为组织部保持“第一部”的最大隐忧。为此,组织部应平衡好组织动员和保护激励这两个功能,要利用制度规范强化严格的选人程序,重点防止干部产生的源头出现腐败;要重视三个“之家”的建设,细腻而灵活地开展对人的工作,发挥组织部的最大特点和优势;要协调各部门工作,形成组织工作合力;要进一步公开、透明、创新,取得社会支持和公众信任。
马忠鹏[8](2019)在《政治生态视域下“微腐败”治理研究》文中指出随着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发展及向基层不断推进,查处的“微腐败”不仅数量繁多、形式多样,而且腐败程度不亚于大腐败,“微腐败”成为党风廉政建设背景下引起普遍关注的现象。“微腐败”往往集中于民生资金管理、惠农政策补贴、征地拆迁补偿、危房改造补助等直接与基层民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领域,因而相对于大腐败,基层群众对“微腐败”往往更加感受强烈和深恶痛绝。因此,对“微腐败”的研究需要一种更具系统性、科学性、针对性的理论阐释。政治生态理论力图用一种系统性、生态性、整体性的视角来研究政治现象和政治问题,从而透过这些现象和问题来探求政治生态化发展的规律,寻求政治生态化发展的路径。它认为,任何政治系统都是一个生态系统,在这个生态系统中,不仅其内部诸要素处于不断的交互影响的状态,而且它与外部的环境也处于相互影响的状态。也就是说,政治生态建设包括两方面的意涵,一是政治系统内部要素的功能协调,二是政治系统内部要素与外部环境的交流与互动。所以,具体而言,要实现政治系统的生态化发展,就必须正确处理好政党与国家、权力与责任、政府与市场、国家与社会之间的关系。从政治生态理论看,“微腐败”本质上是一种政治生态恶化的表现,即政治系统的内部要素功能紊乱,同时内部要素与外部环境缺乏交流与互动,从而导致政治生态链的断裂。在当代中国,政治生态链断裂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一是市场经济体制的不完善阻碍了现代公民意识的觉醒;二是集权体制的羁绊助推了权力的外溢;三是传统文化残余阻碍现代民主法治建设。可以说,“微腐败”的产生与社会转型的性质及具体制度特征具有不可分割的联系。一方面,我国是一个全能型强政府根深蒂固的国家,从帝制时代一直到今天,政府一直是处于凌驾于市场、社会和个人之上的独尊地位,主导着国家的一切;另一方面,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正在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变,因此国家与社会、政府与市场、官员与民众的关系正处于一种变动与重构的时期。所以,治理“微腐败”的关键就在于转变基层治理模式,构建公共权力与公民权利之间的生态联结,加强公共权力的责任约束,积极培育现代公民文化,从而实现政治管理体制、社会管理体制、经济管理体制的变革,理顺国家与社会、政府与市场、官员与民众的关系,最终实现基层政治生态的净化。
天津市宝坻县审计局[9](1997)在《团结奋进 扎实工作努力开创审计工作新局面》文中研究说明团结奋进 扎实工作努力开创审计工作新局面天津市宝坻县审计局过去一年中,我局在认真贯彻执行《审计法》的基础上,通过各级领导的帮助和支持,发扬了团结奋进、自加压力、争创一流、敢为人先的精神。加大了工作力度、扩大了审计覆盖面,强化了依法审计,取得了一定成绩...
楚文凯[10](2007)在《社会转型期预防腐败问题研究》文中指出有效预防腐败是我们党执政能力的重要标志,是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途径,也是新世纪新阶段反腐倡廉理论研究的一个重大课题。中国社会进入转型时期,经济体制、政治体制、社会结构、社会意识等方面发生了深刻变化,在各项改革当中,一些深层次矛盾给腐败现象的滋生蔓延提供了土壤和条件,对中国共产党提高执政能力、巩固执政地位、永葆先进性提出严峻挑战。面对反腐败斗争依然严峻的形势,迫切需要把预防腐败放在反腐倡廉工作突出重要的位置,找到科学、有效的预防腐败的办法。本文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通过深入分析社会转型期腐败现象发生的深层次原因和腐败行为发生、预防机理,历史地考察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预防腐败思想和实践的发展,对比分析国(境)外预防腐败的经验做法,论证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对于预防腐败的重大意义,围绕规范权力的运行提出了思想预防、制度预防、技术预防等一系列对策措施。本论文共分八章。第一章腐败概念的界定。本章综合考察有关腐败概念的研究成果,提出腐败概念的四个要素,即腐败行为主体、腐败行为方式、腐败行为目的、腐败行为后果。认为,从广义上说,腐败是公共权力行使者利用公共权力谋取私利并严重损害公共利益的行为。从狭义上说,腐败是国家权力行使者利用国家权力谋取私利并严重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的行为。对腐败概念泛化的实质和危害以及腐败概念与其他反腐倡廉理论术语的区别和联系进行了深入的分析。第二章社会转型期腐败的表现。本章用实证的方法对我国社会转型期腐败现象高发特征进行分析。一是对比分析国内外情况,提出腐败现象高发是社会转型国家的一个共同特征。二是归纳社会转型期腐败现象的主要特点,即腐败已渗透到各个领域;恶性腐败案件不断出现;腐败行为的发生与三类人员密切相关;腐败犯罪呈现国际化趋势。三是总结了社会转型期腐败现象发生的基本规律,即国家权力介入资源配置越深,腐败现象发生的机率越高;越是政府投资的热点部位,腐败现象发生的机率越高;部门和个人的权力越集中,腐败现象发生的机率越高。第三章社会转型期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原因。本章以社会转型期发生的制度变迁为背景和线索,探讨分析了腐败现象发生的深层次原因。一是提出,随着我国基本经济制度的变化,追求物质利益成为一种社会风尚,党员干部利益观念显着增强,一些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面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和物质利益的诱惑,理想信念发生动摇,心理发生严重失衡,使得党风廉政教育面临诸多困难。二是提出,我国正处于从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变过程中,整个社会一直处于市场机制与原有计划经济体制同时发挥作用的状态:一方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基本上建立;另一方面,政府过度干预经济事务甚至微观经济活动的现象依然突出。正是由于市场机制不完善,法律制度存在许多漏洞,才使得腐败现象大量滋生。三是提出,在我们党执政并将长期执政的条件下,国家权力受到腐蚀的可能性无时不在、无处不在;权力过分集中是长期以来我国政治体制改革没有解决的一个问题;我国权力运行机制存在着权责不明、制约不够、监督乏力等缺陷。第四章预防腐败的机理和方法分析。本章从微观的层面对腐败现象发生和预防机理进行分析,指出,产生腐败意图、出现腐败机会和产生腐败动机是导致腐败行为发生的三个重要环节,在这三个环节上联合或者单独采取预防措施,均可以割断腐败动机产生的链条,起到预防腐败的作用。另外,还提出,要树立系统预防和改革创新的思想,综合运用思想预防、制度预防、技术预防多种方法增强预防腐败的整体效果。第五章国(境)外预防腐败的主要做法及启示。本章列举了国(境)外有关思想预防、制度预防、技术预防好的做法,并与我国改革开放以来预防腐败的实践进行对比分析,指出了我国在预防腐败工作中的一些薄弱环节。第六章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预防腐败思想和实践的发展。本章对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预防腐败思想的发展进行了分析。另外,还历史地考察了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预防腐败工作的发展历程,提出,把反腐败视角从治理转到预防,进一步增强反腐败工作的预见性和主动性,体现了我们党对反腐倡廉规律认识的进一步深化,标志着反腐败斗争已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第七章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有效预防腐败的根本举措。本章对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对有效预防腐败的重大意义进行了分析。一是提出,建立国家廉政体系是当今世界反腐败斗争的发展趋势。二是对我国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主要特点进行分析。三是提出,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能够建立一套使党员干部不愿腐败、不能腐败、不敢腐败的长效机制。第八章严格规范权力运行是预防腐败工作的重点。本章分别从思想预防、制度预防和技术预防的角度,提出一系列深化预防腐败工作的对策措施。一是通过加强教育为规范权力运行打牢思想基础;二是建立健全规范权力运行的制度机制;三是大力加强预防腐败技术性设施建设。
二、充分发挥审计监督职能 促进廉政建设──中共天津市宝坻县委书记赵光明同志谈加强审计工作(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充分发挥审计监督职能 促进廉政建设──中共天津市宝坻县委书记赵光明同志谈加强审计工作(论文提纲范文)
(2)中国农村村民自治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缘起及研究价值 |
二、概念界定 |
三、相关研究综述 |
四、研究方法 |
五、研究的重点、难点和可能创新之处 |
六、本研究的理论基础 |
第一章 村民自治的萌生 |
一、1949-1978 年乡村治理的简要回顾 |
(一)农民协会和乡—村政权组织 |
(二)合作化时期的乡村治理 |
(三)人民公社体制下的乡村治理 |
二、村民自治产生的背景 |
(一)宽松的政治环境 |
(二)包产到户的推行 |
(三)农村管理出现组织真空与公共权力缺位 |
(四)社会结构和文化基础的变化 |
三、村民自治组织的逐步建立 |
(一)人民公社体制改革与第一个村委会的成立 |
(二)由点到面建立村民委员会 |
(三)民主选举的初步探索:“海选” |
第二章 村民自治的发展 |
一、村民自治制度化的初步探索 |
(一)《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行)》的颁布 |
(二)“莱西会议”促进村级组织的健全 |
(三)初步建章立制 |
(四)民主选举的进一步探索 |
二、开展村民自治达标示范活动 |
(一)推进达标示范活动的急迫性 |
(二)开展达标示范活动的进程 |
(三)村民自治达标示范活动的成效 |
三、村民自治制度化的推进 |
(一)村民代表会议制度的完善 |
(二)村务公开的广泛开展 |
(三)选举模式的创新 |
第三章 村民自治的深化 |
一、村民自治的全面实践 |
(一)《村组法》正式颁布实施 |
(二)世纪之交“真枪实弹”的选举 |
(三)依法罢免民选村官 |
(四)民主选举中暴露的问题 |
二、制度化建设的逐步完善 |
(一)从国家到地方对制度的逐步规范 |
(二)民主选举的进一步规范与超越 |
(三)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推进与创新 |
三、新农村建设战略下的村民自治实践 |
(一)新农村建设背景下村民自治的挑战 |
(二)农村社区建设的开展 |
(三)农村社区建设的实践成效 |
第四章 村民自治的提升 |
一、基层协商民主的探索 |
(一)乡村治理现代化对协商民主的诉求 |
(二)基层协商民主理论的提出 |
(三)基层协商民主的实践 |
二、探索村民自治有效实现形式 |
(一)探索村民自治有效实现形式的背景 |
(二)村民自治有效实现形式的实践 |
(三)探索村民自治有效实现形式的成效 |
三、“自治、德治、法治”合一的乡村治理探索 |
(一)治理有效提出的背景 |
(二)打造共治共享的乡村治理格局 |
(三)“三治合一”治理模式的实践 |
第五章 村民自治的成效与历史经验 |
一、村民自治的成效 |
(一)丰富了社会主义民主形式、推动着中国政治发展 |
(二)村民自治的法制保障不断完善 |
(三)民主实践不断规范 |
(四)村民民主参与意识、法制观念增强 |
二、村民自治的历史经验 |
(一)党的领导是村民自治发展最根本的政治保障 |
(二)依法治理是村民自治发展的法理基础 |
(三)充分尊重农民首创精神和主体地位 |
(四)顺应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是村民自治发展的动力 |
(五)推进村民自治始终坚持循序渐进的原则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博士期间学术成果 |
(3)党委领导干部问责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目录 |
第一章 导论 |
第一节 研究目的和意义 |
第二节 文献综述 |
一、国外参考文献 |
二、国内参考文献 |
第三节 研究方法 |
一、实证调查方法 |
二、文献分析方法 |
三、比较研究方法 |
四、历史研究方法 |
第四节 创新之处与难点问题 |
第二章 党委领导干部问责制的基本理论 |
第一节 问责与问责制 |
一、问、责的语义分析 |
二、问责的概念及内在特质 |
三、问责的分类 |
四、问责的地位与功能 |
第二节 党委领导干部问责制的概念界定 |
第三节 党委领导干部问责制的现实基础 |
一、经济基础:市场经济 |
二、政治基础:民主法治 |
三、社会基础:公民社会 |
四、文化基础:权责统一 |
第四节 党委领导干部问责制的基本原则 |
一、依法问责原则 |
二、平等问责原则 |
三、正当程序原则 |
四、相当性原则 |
第五节 党委领导干部问责制的责任体系 |
一、关于领导责任 |
二、关于政治责任 |
三、党委领导干部问责制的责任构成 |
第六节 党委领导干部问责制的重要意义 |
一、提高执政能力 |
二、发展民主政治 |
三、防治权力腐败 |
四、改善政治生态 |
五、促进社会和谐 |
第三章 西方国家官员问责制考察与启示 |
第一节 西方国家问责制的理论来源 |
一、17至19世纪的民主理论与问责思想 |
二、20世纪以来的公共行政理论与公共选择理论 |
第二节 西方国家的问责机制 |
一、代议机关问责 |
二、政府内部问责 |
三、司法问责 |
四、政党问责 |
五、选民问责 |
第三节 两方国家官员问责制的主要特点及启示 |
一、西方国家官员问责制的主要特点 |
二、西方国家问责制的启示 |
第四章 我国党委领导干部问责的历史回顾与现实考察 |
第一节 执政党领袖关于党委领导干部问责言论述评 |
一、1949—1976:毛泽东对问责制的探索 |
二、1978—1989:邓小平的问责思想 |
三、1989—2002:江泽民的问责思想 |
四、2002—2012:胡锦涛的问责思想 |
第二节 我国党委领导干部问责制的基本框架 |
一、党内问责 |
二、党外问责 |
第三节 党委领导干部问责制的规范分析 |
一、党委领导干部问责制的“法律渊源” |
二、党委领导干部问责制的官方文本发展轨迹 |
三、对《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制暂行规定》的解读 |
四、关于党委领导干部问责的地方性规定 |
第五章 我国党委领导干部问责制存在问题透视 |
第一节 从问责主体上看,同体问责和异体问责的发展严重失衡 |
一、同体问责的公正性存疑 |
二、异体问责先天发育不良 |
第二节 从问责对象上看,权力边界模糊导致责任主体的权责失衡 |
一、党强政弱,给责任转嫁提供了可乘之机 |
二、集体决策机制不完善导致责任畸重畸轻 |
三、“下级服从上级”导致责任体系扭曲 |
第三节 从问责事项上看,覆盖范围亟待拓展 |
一、“有错”问责多,“无为”问责少 |
二、具体落实问责多,抽象决策问责少 |
三、事后应急问责多,事前事中常态问责少 |
第四节 从问责立法,可操作性、公正性和统一性欠缺 |
一、立法用语细化不足,缺乏可操作性 |
二、立法价值取向错位,具有“官本位”倾向 |
三、立法尺度不统一,执行中反差巨大 |
第五节 从问责程序上看,问责启动机制不健全,透明度差 |
一、依申请启动问责的程序尚属空白 |
二、依职权启动问责的程序不健全 |
三、问责的过程和结果缺乏透明度 |
第六节 从实际效果看,不规范复出泛滥,消解了问责制的权威 |
第六章 我国党委领导干部问责制的完善路径 |
第一节 加快问责立法 |
一、立法构架 |
二、问责法的地位 |
第二节 深化政治体制改革,明确权责归属 |
一、改革权力结构模式,明确党委权能与政府权能的界限 |
二、完善集体领导制度,明确集体责任与个人责任的界限 |
三、改善上下层级关系,明确上级责任和下级责任的界限 |
第三节 构建内外并重、上下联动的问责机制 |
一、创新党外问责机制 |
二、改进党内问责 |
第四节 科学设定问责事由的范围 |
一、党委常委会工作报告未获通过 |
二、决策失误 |
三、执行不力 |
四、监管不力 |
五、滥用职权 |
六、违反社会主义道德 |
第五节 规范问责程序 |
一、启动程序 |
二、调查程序 |
三、听取意见程序(回应程序) |
四、决定程序 |
五、问责的修正与救济程序 |
六、复出程序 |
第六节 健全责任追究体系 |
一、道德责任 |
二、政治责任 |
三、法律责任 |
参考文献 |
一、经典着作与文献资料 |
二、学术着作 |
三、论文 |
四、外文资料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及研究成果 |
致谢 |
(4)新时期我国反腐倡廉机制的完善与创新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第1章 反腐倡廉机制概述 |
1.1 腐败 |
1.1.1 腐败的概念 |
1.1.2 腐败的种类 |
1.1.3 腐败的根源 |
1.1.4 腐败的危害 |
1.2 廉政 |
1.2.1 廉政的概念 |
1.2.2 廉政的内涵 |
1.2.3 廉政的特征 |
1.3 机制 |
1.3.1 机制的概念 |
1.3.2 机制的特征 |
1.3.3 机制的种类 |
1.4 反腐倡廉机制 |
1.4.1 反腐倡廉机制的概念 |
1.4.2 反腐倡廉机制的内涵 |
1.4.3 反腐倡廉机制的作用 |
第2章 反腐倡廉机制的相关理论与中国实践 |
2.1 反腐倡廉机制的理论渊源 |
2.1.1 政治原罪理论 |
2.1.2 主权在民理论 |
2.1.3 法治主义思想 |
2.1.4 分权制衡原则 |
2.1.5 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理论 |
2.1.6 自由主义理论 |
2.1.7 道德教育理论 |
2.2 我国反腐倡廉机制建设的理论基础 |
2.2.1 马克思、恩格斯的廉政思想 |
2.2.2 列宁的廉政思想 |
2.3 反腐倡廉机制的中国实践 |
2.3.1 中国古代至清末的反腐倡廉机制及现实启示 |
2.3.2 中华民国时期的反腐倡廉机制及启示 |
2.3.3 中国共产党反腐倡廉机制建设的实践与经验 |
第3章 新时期我国反腐倡廉机制的缺陷及原因 |
3.1 新时期我国反腐倡廉机制缺陷的主要表现 |
3.1.1 制度机制不完善 |
3.1.2 权力运行机制不规范 |
3.1.3 干部任用和公务员管理机制不健全 |
3.1.4 监督机制不完善 |
3.1.5 预防机制不到位 |
3.1.6 保障机制不完备 |
3.1.7 惩处机制软弱 |
3.1.8 社会廉政文化建设机制薄弱 |
3.2 新时期我国反腐倡廉机制缺陷的原因分析 |
3.2.1 社会原因 |
3.2.2 文化原因 |
3.2.3 主观原因 |
3.3 新时期我国完善反腐倡廉机制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
3.3.1 完善反腐倡廉机制的必要性 |
3.3.2 完善反腐倡廉机制的紧迫性 |
第4章 相关国家和地区反腐倡廉机制及启示 |
4.1 发达国家的反腐倡廉机制 |
4.1.1 健全的信息公开、透明行政机制 |
4.1.2 完善的财产申报和金融实名制度 |
4.1.3 有效的利益保障机制 |
4.1.4 成熟的防止利益冲突机制 |
4.1.5 有效的遏制商业贿赂机制 |
4.1.6 完善的现代公务员选用机制 |
4.1.7 严格的惩戒机制 |
4.1.8 多渠道的监督机制 |
4.1.9 独立、权威的反腐败机构 |
4.1.10 刚性的反腐败立法 |
4.2 发展中国家的反腐倡廉机制—以巴西为例 |
4.2.1 独立的、权威性的反腐败机构 |
4.2.2 较为完善的信息公开制度 |
4.3 我国香港地区的反腐倡廉机制 |
4.3.1 强有力的反贪机构——廉政公署 |
4.3.2 完善的反腐败制度体系 |
4.3.3 完备的公务员制度 |
4.4 相关国家和地区反腐倡廉机制的启示 |
4.4.1 建立“阳光体制”, 实现政治清明 |
4.4.2 健全有效的监督机制,强化对权力的监督制约 |
4.4.3 确立独立权威的腐败调查机制 |
4.4.4 健全科学的反腐败制度体系 |
4.4.5 建立严格的公务员管理机制 |
4.4.6 建立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机制 |
4.4.7 扬长避短 |
第5章 新时期我国反腐倡廉机制的完善与创新 |
5.1 新时期我国腐败与反腐败的新特点 |
5.1.1 新时期腐败的新特点 |
5.1.2 新时期党中央反腐思路的新变化 |
5.2 新时期我国反腐倡廉机制创新的目标和原则 |
5.2.1 我国反腐倡廉机制创新的目标 |
5.2.2 我国反腐倡廉机制创新的原则 |
5.3 新时期我国反腐倡廉机制完善与创新的路径 |
5.3.1 强化防控,完善预防腐败机制 |
5.3.2 扩大参与,完善监督腐败机制 |
5.3.3 惩防并举,完善惩戒腐败机制 |
5.3.4 深化改革,完善反腐倡廉保障机制 |
5.3.5 创新思路,完善反腐倡廉工作机制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 |
(5)精准扶贫领域中村干部腐败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的背景及意义 |
(一)选题背景 |
(二)选题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综述 |
(一)国内研究现状 |
(二)国外研究现状 |
三、理论基础 |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反腐败理论体系 |
(二)权力制衡理论 |
(三)现代社会交换理论 |
四、研究内容、方法及创新之处 |
(一)研究内容 |
(二)研究方法 |
(三)创新之处 |
第一章 精准扶贫领域中村干部腐败相关概念阐述 |
第一节 精准扶贫的概念和内容 |
一、精准扶贫概念的提出 |
二、精准扶贫的核心内容 |
第二节 精准扶贫领域村干部腐败的界定和风险点 |
一、精准扶贫领域村干部腐败的界定 |
二、精准扶贫领域村干部腐败的风险点 |
第二章 精准扶贫领域中村干部腐败问题的现状 |
第一节 全国精准扶贫领域村干部腐败的总体态势 |
一、精准扶贫领域村干部腐败的总体形势 |
二、精准扶贫领域村干部腐败的总体表现 |
第二节 精准扶贫领域村干部腐败的案例分析 |
一、样本案例的选取说明 |
二、腐败案例的主要类型 |
第三节 精准扶贫领域村干部腐败的主要特征 |
一、从腐败对象看,“一把手”是高危群体 |
二、从涉及领域看,范围很广但相对集中 |
三、从作案形式看,“窝案串案”现象突出 |
四、从涉案金额看,以“微腐败”为主 |
五、从案件影响看,危害性很大 |
六、从处罚形式看,以党纪轻处分为主 |
第三章 精准扶贫领域村干部腐败的原因分析 |
第一节 村干部自身素质不过硬 |
一、政治素质不强,官僚主义严重 |
二、思想素质不足,小农意识浓厚 |
三、文化素质不高、法纪观念淡薄 |
第二节 内外监督机制不顺畅 |
一、上级监督弱化 |
二、同级监督软化 |
三、民主监督空化 |
四、群众监督虚化 |
第三节 扶贫资金管理不规范 |
一、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不规范 |
二、行业扶贫资金管理不到位 |
三、扶贫资金公开公示不透明 |
第四节 激励惩罚机制不健全 |
一、激励保障机制不完善 |
二、扶贫腐败惩罚机制不严厉 |
第四章 精准扶贫领域村干部腐败问题的治理对策 |
第一节 注重事前预防,形成不想腐的环境氛围 |
一、深化政治理论教育,加强村干部党性修养 |
二、破除传统落后思想,树立村干部“大农”意识 |
三、加大政策法规学习,提升村干部文化水平 |
四、完善激励保障制度,提高村干部待遇标准 |
第二节 加强事中监管,夯实不能腐的制度防线 |
一、畅通村干部监督机制 |
二、完善扶贫资金监管制度 |
第三节 严格事后惩处,强化不敢腐的威慑效果 |
一、加大扶贫领域腐败的处罚力度 |
二、开展扶贫腐败高发领域专项整治 |
三、加大扶贫领域腐败的通报曝光力度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附录 |
(6)1949-1956年中国共产党反贪污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 选题意义 |
(一)选题由来 |
(二)选题价值 |
二、 有关概念的界定以及相关说明 |
(一)对贪污的界定 |
(二)有关折算方面的说明 |
(三)正文中其他内容的说明 |
三、 本课题的研究现状 |
(一)关于反贪污过程的研究 |
(二)关于反贪污成效的研究 |
(三)关于反贪污过程中存在问题的研究 |
(四)关于“三反”运动后党开展的新的反贪污的研究 |
四、 论文的创新点和难点 |
(一)学术创新 |
(二)研究难点 |
五、 论文思路和研究方法 |
(一)论文的思路 |
(二)论文的研究方法 |
第一章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反贪污情况 |
第一节 建党初期和大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反贪污情况 |
一、 颁布《坚决清洗贪污腐败分子》通告,杜绝贪污现象 |
二、 设立监察员,组织监督清查财务开支 |
三、 建立审计制度,对经费进行保管与监督 |
第二节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反贪污情况 |
一、 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苏维埃政权建设 |
二、 建立苏维埃工农检察部,在反贪污中发挥监督作用 |
三、 在苏区开展群众检举贪污分子运动 |
四、 开展廉政教育,增强苏区干部抵抗贪污的能力 |
五、 利用苏区各个报刊,宣传苏区反贪污斗争的情况 |
第三节 抗日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反贪污情况 |
一、 各抗日根据地制定和颁布贪污惩治条例和法规、发挥法律的监督作用18 |
二、 在陕甘宁边区实行干部管理制度,调动干部的反贪污积极性 |
三、 建立和完善各个抗日根据地的财务制度和供给制度,结合财经问题进行整风 |
第四节 解放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反贪污情况 |
一、 加强城市驻军纪律,强调杜绝贪污现象 |
二、 加强各个解放区的财政工作,发挥监察机构的作用 |
三、 根据各个解放区的情况,制定和颁布惩治贪污条例,对贪污分子依法治罪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反贪污的初始阶段:1949.10—1951.1131 |
第一节 1949.10—1951.11 党领导反贪污斗争的客观条件 |
一、 国家财政收支得到了统一 |
二、 各级纪检监察机构的建立与健全 |
三、 各级宣传机构的组建 |
四、 人民司法工作的初步建立 |
第二节 1949.10—1951.11 贪污的情况 |
一、 贪污的情况 |
二、 贪污的特点 |
第三节 贪污产生的原因 |
一、 随着干部队伍的扩大,忽视了对干部的思想教育 |
二、 缺乏严格的财经制度为贪污的发生创造了机会 |
三、 领导方面存在的官僚主义为贪污的发生提供了温床 |
第四节 反贪污的方式 |
一、 开展整风运动 |
二、 通过报纸公开宣传 |
三、 开展反贪污思想教育活动 |
四、 发挥群众的监督和检举 |
五、 根据贪污情节情况,对贪污分子予以惩治 |
第五节 反贪污初始阶段中存在的问题 |
一、 有些干部包庇贪污分子 |
二、 有些干部对反贪污的态度不正确 |
三、 有些单位对贪污分子处理不当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反贪污的大规模开展:1951.12—1952.1059 |
第一节 “三反”运动标志着反贪污的大规模开展 |
一、 中共中央坚定了开展群众反贪污斗争的决心 |
二、 明确开展群众反贪污斗争的重要性 |
三、 确定反贪污的目的,制定反贪污的政策 |
第二节 利用多种宣传方式,推动反贪污斗争的开展 |
一、 艺术宣传 |
二、 口头宣传 |
三、 文字宣传 |
第三节 反贪污大规模开展中存在的问题 |
一、 按照领导人的主观意志,机械地制定“打虎”预算 |
二、 缺乏调查研究,盲目地确定贪污分子 |
三、 反贪污的方式方法不合理 |
四、 其他方面的问题 |
第四节 明确处理贪污分子的方针,进行追赃定案 |
一、 确定对贪污分子的处理方针 |
二、 发动群众大力追赃 |
三、 对贪污分子定案处理 |
第五节 开展民主建设工作 |
一、 交代与资产阶级的关系,批判资产阶级思想 |
二、 全国开展司法改革运动 |
三、 开展整党审干运动,配合建党工作 |
四、 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反贪污的发展阶段:1952.11—1956.8121 |
第一节 反贪污斗争大规模开展后贪污的新情况 |
一、 贪污的新情况 |
二、 贪污新情况的特点 |
第二节 反贪污斗争大规模开展后新的贪污情况出现的原因 |
一、 领导干部存在着严重的麻痹思想和官僚主义作风 |
二、 有些工作单位的财经制度不健全 |
三、 国家机关、企业和合作社的组织队伍不纯 |
第三节 进一步加强反贪污斗争的基础 |
一、 实行工资改革、推行工资制,有利于推动反贪污斗争 |
二、 加强财政监督,建立健全财经制度,实现从源头杜绝贪污 |
三、 对干部实行审查和管理,为反贪污斗争提供组织上的保证 |
四、 加强检察工作,完善司法程序,为反贪污斗争提供法律依据 |
五、 建立健全各项监察机构,在反贪污斗争中发挥监督作用 |
第四节 反贪污的方式方法 |
一、 开展反贪污学习运动,提高群众的政治觉悟 |
二、 组织开展各种会议,对处理贪污问题进行讨论 |
三、 人民群众来信来访,积极揭发和检举贪污现象 |
四、 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对财务工作进行定期检查 |
第五节 反贪污发展阶段的结果 |
一、 对反贪污大规模开展时期的贪污案件做了重新处理 |
二、 严惩了贪污分子,追回了国家资财 |
三、 在反贪污斗争中暴露了一些问题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对 1949—1956 年中国共产党反贪污的认识 |
第一节 1949—1956 年党领导反贪污斗争的历史经验 |
一、 继承和发扬了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反贪污的历史传统 |
二、 作为执政党,中国共产党必须坚决地严惩贪污现象,及时同贪污现象作斗争 |
三、 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是反贪污斗争取得成效的重要动力 |
四、 及时调整反贪污斗争策略,为以后的反贪污斗争提供有力的借鉴 |
第二节 1949—1956 年党领导反贪污斗争的现实启示 |
一、 坚持预防与惩治相结合,不断建立和完善反贪污的各项规章制度 |
二、 通过多种途径,加强反贪污的宣传教育 |
三、 大力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提高反贪污的有效性 |
本章小结 |
参考文献 |
后记 |
博士在读期间科研成果 |
(7)中国共产党组织部运行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摘要 |
Abstract |
1. 导论 |
1.1 选题及其意义 |
1.1.1 组织部是中国共产党“第一部” |
1.1.2 组织部的国际比较 |
1.1.3 组织部为什么能成为“第一部”? |
1.1.4 选题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中央组织部对自身的工作研究 |
1.2.2 国内学者的相关研究 |
1.2.3 关于组织部的研究 |
1.3 问题与研究方法 |
1.4 创新点与不足 |
2. 建党时期的中央组织部 |
2.1 中央组织部成立的主要目的 |
2.1.1 组织群众的需要 |
2.1.2 发展壮大党员队伍的需要 |
2.1.3 指导工农运动的需要 |
2.1.4 国共合作的因素 |
2.2 早期中央组织部的主要工作 |
2.2.1 筹备党的“四大” |
2.2.2 提出组织工作思路 |
2.2.3 促进中央集权 |
2.2.4 制定交通办法 |
2.2.5 统计党员和组织情况 |
2.2.6 指导各地活动,分配人才 |
2.3 中央组织部的主要特征 |
2.3.1 与吏部相比 |
2.3.2 与苏共组织部相比 |
2.3.3 与后来的组织部相比 |
3. 组织部的发展和演变 |
3.1 1924-1949年的组织部 |
3.1.1 初期的探索与周折(1924-1928) |
3.1.2 工作起色(1928—1937) |
3.1.3 趋向成熟(1937-1949) |
3.2 1949—1978年的组织部 |
3.2.1 建国初期的工作(1949—1954) |
3.2.2 工作对象的拓展(1954—1966) |
3.2.3 “文革”时期的组织部(1966—1977) |
3.3 改革开放时期的组织部 |
3.3.1 落实干部政策(1977—1989) |
3.3.2 大规模地教育和培训干部(1989—2002) |
3.3.3 聚天下英才(2002-2012) |
4. 政治动员与有效组织 |
4.1 组织部面向干部的行动 |
4.1.1 对干部的认识 |
4.1.2 干部的选任 |
4.1.3 组织部的干部工作策略 |
4.2 组织部面向党员的行动 |
4.2.1 对工人、农民和知识分子的动员 |
4.2.2 以党支部为基础的组织扩展 |
4.2.3 “先进分子”标准与思想政治教育 |
4.2.4 对党员的激励 |
5. 内部协调和运行机制 |
5.1 组织部职权分配和工作体系 |
5.1.1 中组部主要的职能机构 |
5.1.2 组织部门工作体系 |
5.2 主要工作准则 |
5.2.1 讲政治 |
5.2.2 服从纪律 |
5.3 决策和运行 |
5.3.1 组织网络 |
5.3.2 决策程序 |
5.3.3 调研机制 |
5.3.4 先行试验 |
5.3.5 执行过程的调节 |
6. 组织部处理对上关系策略 |
6.1 组织部的对上依附性 |
6.1.1 机构的撤销—领导机关对组织部进行控制的最严重表现 |
6.1.2 制度的规定—领导机关对组织部进行控制的基本保障 |
6.1.3 主导干部路线—领导机关对组织部进行控制的主要动机 |
6.1.4 强化中央集权—领导机关对组织部进行控制的一般结果 |
6.2 组织部的独立性 |
6.2.1 独立性的保持 |
6.2.2 确立独立性的挑战 |
7. 组织部的外部关系及部际竞争 |
7.1 主要联系机构 |
7.1.1 办公厅 |
7.1.2 宣传部 |
7.1.3 统战部 |
7.1.4 中纪委机关 |
7.2 主要协调事项 |
7.2.1 干部的选拔和培养 |
7.2.2 党内教育实践活动 |
7.2.3 人才工作 |
7.2.4 扶贫济困 |
7.3 协调工作特点 |
7.4 部际竞争 |
7.4.1 组织部职能的扩大 |
7.4.2 组织部所处的竞争地位 |
7.4.3 三个“之家”建设 |
8. 组织部的反污名化策略 |
8.1 模范部门 |
8.1.1 各方对组织部的期许 |
8.1.2 组织部建设模范部门的努力 |
8.2 声望制度 |
8.2.1 政治机关:巩固中心地位 |
8.2.2 规章制度:建立共识观念 |
8.2.3 组织部长:部门象征 |
8.3 走出神秘 |
8.3.1 组织部的秘密工作的传统 |
8.3.2 组织部走出神秘的努力 |
8.3.3 成效 |
9. 超越惯性的努力 |
9.1 人才行动:结构上的跨越 |
9.1.1 建国前后对知识分子工作的认识 |
9.1.2 改革开放以来的知识分子工作 |
9.2 “资本家”入党及组织建设创新 |
9.2.1 “不能吸收私营企业主入党” |
9.2.2 转变态度 |
9.2.3 试点吸收私营企业主入党 |
9.2.4 积极开展新社会阶层中的党建工作 |
10. 结语 |
10.1 组织部运行的“双强模式” |
10.2 新时期组织部地位和作用不断增强 |
10.3 组织部能动不足的隐忧 |
10.4 新的建设策略 |
参考文献 |
英文文献 |
中文文献 |
附录: 相关调研分析 |
作者简历 |
(8)政治生态视域下“微腐败”治理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一、选题缘由与研究意义 |
(一)选题缘由 |
(二)研究意义 |
二、文献梳理与研究述评 |
(一)国外研究现状 |
(二)国内研究现状 |
(三)研究述评 |
三、核心概念界定 |
(一)政治生态 |
(二)“微腐败” |
四、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五、研究的难点、不足和创新点 |
(一)研究的难点 |
(二)研究的不足 |
(三)研究的创新点 |
第二章 政治生态的理论概述 |
一、政治生态的基本要素 |
(一)政治系统的内部要素 |
(二)政治系统的外部环境 |
二、政治生态建设的原则 |
(一)系统性原则 |
(二)生态性原则 |
(三)整体性原则 |
三、中国政治生态建设需要处理的关系 |
(一)政党与国家的关系 |
(二)权力与责任的关系 |
(三)政府与市场的关系 |
(四)国家与社会的关系 |
第三章 “微腐败”的表现及生成机理 |
一、“微腐败”的表现 |
(一)换届选举,徇私舞弊 |
(二)滥用职权,谋取私利 |
(三)作风庸俗,腐化堕落 |
(四)拉帮结派,集体贪腐 |
二、“微腐败”的特征 |
(一)腐败主体职级不高,但贪腐机会较大 |
(二)腐败隐蔽性强,量多面广 |
(三)以人情和关系为掩护,社会容忍度较高 |
三、“微腐败”的危害 |
(一)“微腐败”的政治危害 |
(二)“微腐败”的经济危害 |
(三)“微腐败”的社会文化危害 |
四、“微腐败”的生成机理 |
(一)政治系统的内部要素互动失衡 |
(二)政治系统的内部要素与外部环境缺乏沟通 |
第四章 “微腐败”滋生的原因分析 |
一、市场经济体制的不完善阻碍现代公民意识的觉醒 |
(一)小农经济残存导致公民的原子化状态 |
(二)公民的自治意识和自治能力较弱 |
(三)公民意识的内生性不强 |
二、集权体制的羁绊助推权力的外溢 |
(一)民主集中制异化导致权力过分集中于“关键少数” |
(二)选人用人机制不健全导致公职人员权责意识淡薄 |
(三)全能型政府模式导致政府的过分干预行为 |
(四)监督机制不完善导致监督效果乏力 |
三、传统落后文化残余阻碍现代民主法治建设 |
(一)官本位思想导致民主意识孱弱 |
(二)人治传统导致法治理念淡薄 |
(三)规则意识缺乏导致潜规则盛行 |
第五章 “微腐败”的治理对策 |
一、转变基层治理模式 |
(一)深化政府职能转变 |
(二)构建多元参与的治理体系 |
二、加强基层公共权力与公民权利的生态联结 |
(一)巩固和完善民主集中制 |
(二)建立健全以民主选举为核心的选人用人机制 |
(三)不断完善以协商民主为核心的民主治理机制 |
三、完善基层公共权力的责任约束 |
(一)建立健全权力的责任机制 |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
四、积极培育现代公民文化 |
(一)深化市场经济体制改革为公民文化奠定物质基础 |
(二)培育公共领域为公民文化创造空间 |
(三)重视公民教育为公民文化提供动力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在学期间的科研成果 |
(10)社会转型期预防腐败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选题意义 |
二、研究现状 |
三、研究方法 |
四、研究重点和理论目标 |
第一章 腐败概念的界定 |
一、腐败的定义 |
二、腐败概念的四个要素 |
三、腐败概念泛化的实质和危害 |
四、腐败概念与其他反腐倡廉理论术语的区别和联系 |
第二章 社会转型期腐败的表现 |
一、腐败现象高发是社会转型国家的一个共同特征 |
二、社会转型期腐败现象的主要特点 |
三、社会转型期腐败现象发生的基本规律 |
第三章 社会转型期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原因 |
一、党员干部利益观念的增强与党风廉政教育面临的困难 |
二、市场化改革的渐进式发展与法律制度存在的漏洞 |
三、权力的易腐蚀性与权力运行机制存在的缺陷 |
第四章 预防腐败的机理和方法分析 |
一、预防腐败的内涵及相关问题 |
二、腐败行为的发生和预防机理分析 |
三、预防腐败的基本方法 |
第五章 国(境)外预防腐败的主要做法及启示 |
一、国(境)外思想预防的主要做法及启示 |
二、国(境)外制度预防的主要做法及启示 |
三、国(境)外技术预防的主要做法及启示 |
第六章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预防腐败思想和实践的发展 |
一、党的预防腐败思想的发展 |
二、改革开放以来预防腐败实践的探索和发展 |
第七章 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有效预防腐败的根本举措 |
一、建立国家廉政体系是当今世界反腐败斗争的发展趋势 |
二、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中国特色的国家廉政体系 |
三、防止绝大多数党员干部发生腐败行为是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根本目的 |
第八章 严格规范权力运行是预防腐败工作的重点 |
一、通过加强教育为规范权力运行打牢思想基础 |
二、建立健全规范权力运行的制度机制 |
三、大力加强预防腐败技术性设施建设 |
主要参考文献 |
后记 |
四、充分发挥审计监督职能 促进廉政建设──中共天津市宝坻县委书记赵光明同志谈加强审计工作(论文参考文献)
- [1]充分发挥审计监督职能 促进廉政建设──中共天津市宝坻县委书记赵光明同志谈加强审计工作[J]. 长弓. 审计理论与实践, 1997(01)
- [2]中国农村村民自治研究[D]. 李元勋. 中共中央党校, 2019(04)
- [3]党委领导干部问责制研究[D]. 赵峰. 南京师范大学, 2013(12)
- [4]新时期我国反腐倡廉机制的完善与创新研究[D]. 陈海英. 河北大学, 2015(10)
- [5]精准扶贫领域中村干部腐败问题研究[D]. 杨浩. 三峡大学, 2019(04)
- [6]1949-1956年中国共产党反贪污问题研究[D]. 王欣媛. 中共中央党校, 2014(10)
- [7]中国共产党组织部运行研究[D]. 许翾. 浙江大学, 2018(02)
- [8]政治生态视域下“微腐败”治理研究[D]. 马忠鹏. 西华师范大学, 2019(01)
- [9]团结奋进 扎实工作努力开创审计工作新局面[J]. 天津市宝坻县审计局. 审计理论与实践, 1997(04)
- [10]社会转型期预防腐败问题研究[D]. 楚文凯. 中共中央党校, 200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