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论中国合作金融运行体系的自我设计──兼议农业大县农村合作银行的组建问题(论文文献综述)
王信[1](2014)在《我国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发展特征及政策效果研究》文中认为金融是现代经济体系的核心,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新型城镇化发展离不开农村金融的支持,统筹城乡发展战略的实施有赖于农村金融市场改革的推动。然而,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农村金融体制与金融机构发展虽历经三次大的变革和调整,但还是无法根本扭转大量农村资金外流的局面,农村地区(特别是经济落后的农村地区和乡镇层级)依然存在着金融服务供给不足等问题。在此背景下,中国银监会于2006年12月出台相关政策,大幅调整放宽了农村地区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市场准入门槛,鼓励和引导符合条件的境内外金融资本、产业资本和民间资本在农村地区投资设立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和农村资金互助社三类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期望通过大力发展扎根农村、服务于“三农”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实现农村资金的部分回流,充分利用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管理层次少、经营方式活的特点积极“支农”、“支小”和“支微”;同时,改善农村金融市场的现行竞争状况,提高经济和金融资源配置效率。自2007年以来,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政策推出已有6年多,村镇银行、小贷公司和农村资金互助社究竟发展情况如何?它们与其他农村金融机构相比,有何发展特征?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试点是否达到了预期政策效果和目标?这正是本文选题研究的意义之所在。本论文以我国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可持续发展为线索,首先从理论上探讨了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生存发展机理和理论依据,并结合我国统筹城乡发展背景下三农发展对金融服务的需求特征,探讨了我国农村金融机构发展的历史变迁及环境约束;然后,论文通过实地调查深入考察了我国三种类型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试点现状、发展特征及存在问题,找出影响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可持续发展的主要因素:与此同时,又运用试点发展的调查数据,运用统计分析和实证研究等方法对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支农、支小”政策效果及影响政策效果发挥的制度设计因素进行了深入探讨;在此基础上,论文研究和借鉴国外农村金融机构的发展模式及经验,结合我国金融实际和三农发展需要,研究提出了我国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可持续发展的市场定位、三种类型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发展模式和策略选择,以及相关配套改革措施。全文共包括六大部分,各章节主要研究内容及主要观点如下:第一章是“导论”。主要对论文的选题背景、研究目的和意义、基本研究思路和方法等进行了简要介绍和阐述。同时,本章还对国内外相关研究动态和主要观点进行了梳理,其中国外的研究动态主要从农村金融发展理论演变、农村金融服务创新等方面进行了归纳,国内研究动态主要从农村金融与农村经济增长的关系、农村金融发展的新范式转变、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发展的一般理论等方面进行了综述。总体来看,现有文献集中于传统农村金融体制存在问题及改革对策的研究,对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产生背景、发展环境、试点现状及问题研究的较多,而对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发展特征、政策效果及可持续发展方向的研究则较为欠缺。第二章是“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发展的一般分析”。本章主要对比研究了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与传统农村金融机构在准入条件、经营特点及功能作用等方面的不同特色,并分析了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产生的制度环境和理论依据。具体研究思路是,首先分析了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在整个农村金融体系中的地位,接着对三种类型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即村镇银行、小贷公司和农村资金互助社分别进行了界定;其次,结合我国农村金融制度变迁,探讨了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产生的背景和制度环境,提出发展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重要意义在于提高农村金融服务的覆盖率、增加农村市场的资金供给和改善农村金融市场竞争局面。最后,还探讨了支撑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发展的主要理论基础。研究认为,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产生和发展,不仅是我国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金融体系改革的现实需要,同时也有其产生的重要理论依据。这些理论依据包括金融抑制、金融深化与农业信贷补贴论、长尾理论、不完全竞争市场理论及农村金融可持续发展理论等。第三章是“城乡统筹背景下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试点现状与发展特征考察”。本章主要结合实地调查数据,首先对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近年来的总体发展格局进行了简要分析,然后,分别对三种组织形式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试点现状、发展特征、成效及问题等进行了深入探索。通过对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试点的区域分布分析发现,三种类型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中村镇银行发展速度最快,但分布明显偏向东部地区;有银监会批准的农村资金互助社发展缓慢,主要集中在中西部地区;小额贷款公司的数量分布在东中西部相对均衡,但在资本总额和贷款规模方面,东西差距巨大。论文以福建省为例分析了村镇银行和小贷公司的试点现状、运营特征,认为村镇银行具有管理模式上与主发起行趋同化、运营支行化、定价管理粗放化、设立地点以县城为主等特点,存在着公司治理弱化、筹资难度大、经营成本高、盈利水平低、贷款风险高等问题。从福建及其他地区的小贷公司试点看,小贷公司的兴起推动了农村金融组织体系的创新、拓宽了县域经济的资金来源,有效缓解了农村中小企业和“三农”融资难问题,一定程度上遏制了民间非法借贷的蔓延;但小贷公司也面临着法律地位不明确、融资杠杆率低、资金来源严重受限、专业管理人才不足、监管难度大等问题,论文还从法律定位、监管制度及发展方向三个方面对小贷公司的问题根源进行了深层次的制度分析。本章最后,在比较分析农村资金互助社三种运作模式(机构化运作管理模式、商业银行代管模式和政府主导模式)的基础上,运用来自四川、河南和山东三地调查资料,重点讨论了政府主导型村级资金互助社在设立原则、资金构成、组织架构等方面的运作特征。研究认为,资金互助社具有社员入股产权明晰,社区主导、自我管理,强调社区瞄准和封闭运作、贫困户与非贫困户帮扶机制等发展特征;在扶贫支农方面,资金互助社具有村镇银行、小贷公司不可比拟的优势,但目前也存在着法律地位不明确、治理结构不完善、项目运转缺乏可持续性等问题。第四章是“我国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政策效果分析”。本章首先研究了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政策的目标、政策传导过程和传导机理;在此基础上,论文对照银监会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三年规划目标,发现三类机构的数量规划目标只完成了60.7%,在地区分布目标上也没能实现向中西部地区倾斜、农业大县和贫困地区倾斜的预期。接着,论文运用来自三省的农户调查资料,采用描述性统计分析和多元回归实证模型等方法,重点对村级资金互助社的支农效果进行了较为全面深入地研究。研究发现,农户是否参加互助社、是否使用互助资金与农户收入增长变量显着相关;但非贫困户利用资金互助社的机会更多,意味着互助资金对贫困户的支持力度还不足;农村互助资金使用效果的好坏,与借款农户的自身素质(如户主受教育年限、健康状况等)有着密切关系。调查发现,农村资金互助社的运行效果除了扶贫支农方面的经济价值,还具有融洽成员关系、干群关系等方面的社会管理功能,对村级社会治理具有积极的正向效应。本章最后深入探讨了影响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政策效果的制度设计因素,认为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在商业金融或普惠金融的性质(或目标)抉择、小型微利或规模经济的规模选择,以及经营策略选择、监管体制选择等制度设计层面,存在着矛盾和冲突,严重影响了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政策效果的发挥和政策目标的实现。要实现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可持续发展,就不能回避或模糊处理这些制度设计层面的冲突。第五章是“国外农村金融机构的发展模式及经验”。主要介绍和分析了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农村金融机构的发展模式及经验,其中发达国家重点比较分析了美国、法国和日本的农村金融制度和农村金融机构发展特点及经验,发展中国家主要分析了印度和孟加拉国的农村金融制度特色和农村金融机构的发展经验。分析认为,国外经验的重要启示在于:农村金融体系具有相对独立性;农村金融体系的构建必须立足本国国情,不能盲目照搬;强调政府在农村金融机构发展中的作用发挥;合作金融在农村金融体系中具有特殊重要性;农村金融机构的稳定发展要有健全的法律法规作为基础和保障等。第六章“我国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可持续发展的模式选择及对策建议”,是全文研究的落脚点。针对三类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存在的共性和差异化问题,借鉴国外农村金融机构发展经验,首先对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未来发展方向及其在我国农村金融体系中的市场功能进行了总体定位;然后,根据村镇银行、小贷公司和农村资金互助社三者各自不同特征,提出它们未来发展的各自模式选择及经营策略;最后,还提出了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积极推进相关配套改革措施的具体建议。研究认为,在市场定位方面,要明确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是农村社区型小微金融机构和普惠性农村金融体系的生力军属性,坚持“支农、支小、支微”的服务原则和“特色化、能赚钱、可持续”的经营方针,并放宽准入条件、采取激励约束机制引进多元化资本投入,同时,构建中央和地方政府分级协同监管的农村金融监管体制。在可持续发展的模式选择方面,认为村镇银行未来发展可选择总分行制或控股公司制模式;小贷公司的未来发展路径既可选择成为专业化的贷款零售商,也可创造条件逐步改制为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可持续发展模式选择则应是多方合作、相融共生模式,包括资金互助社与商业银行联合发展模式、农村资金互助社的区域联合发展模式、农村资金互助社与农业专业合作社联合发展模式。除了模式选择,论文还提出了促进各种新型农村金融机构顾“支农、支小”政策目标和自身可持续发展需要的具体策略建议。最后,论文还从应对利率市场化挑战、财政和货币扶持政策、优化农村信用环境、建立存款保险和农业保险制度等视角,提出了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推进相关配套改革的系列政策建议,特别强调了农业保险对农村信贷风险的分担和转移功能,提出了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和农业保险机构合作、农村信贷产品与农业保险产品合作途径及意义。纵观全文研究,始终以可持续发展为线索,重点探讨了影响可持续发展模式选择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发展特征及政策效果问题。只有深入了解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运行特征及发展遇到的瓶颈,找出影响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支农政策效果发挥的各主要因子,才能创新性地提出兼顾支农政策需要和自身可持续发展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市场定位和发展模式。论文研究的主要特色及创新之处包括:一是对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政策效果进行了一定的创新性研究。论文较深入地探讨了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政策的目标、政策传导过程和传导机理,比较分析了村镇银行、小贷公司和农村资金互助社的“支小、支农”效果优劣,并通过对农村资金互助社的实证研究发现,农村资金互助社作为社区互助性金融组织,不仅对农户家庭增收扶贫具有显着的正向影响,还对村级社会治理具有积极的社会效应。最后还深入探讨了影响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政策效果的多方面制度设计因素,包括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发展目标冲突、规模选择冲突、策略冲突及监管冲突等,认为制度设计层面矛盾和冲突的存在,严重影响了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政策效果的发挥和政策目标的实现。要实现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可持续发展,不能回避或模糊处理这些制度设计层面的矛盾冲突。二是创新性地探讨了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市场定位、发展方向及发展模式选择。从我国城乡统筹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的实际出发,兼顾支农政策目标和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自身可持续发展的双重需要,论文提出了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乡村社区型小微金融和普惠型农村金融体系生力军的市场定位,认为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发展应该坚持“支农、支小、支微”服务方向和“特色化、能赚钱、可持续”的经营方针。在可持续发展的模式选择方面,认为村镇银行未来发展可选择总分行制或控股公司制模式,小贷公司则可选择成为专业化的贷款零售商或改制为村镇银行的发展路径,农村资金互助社则只有选择多方合作、相融共生的道路才能实现可持续发展。并且,在设计三类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可持续发展模式及经营策略时,始终坚持支农政策需要和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自身可持续发展二者兼顾。三是结合福建省的试点调查资料,较全面地考察了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历史、现状、特征及存在的问题,创新性地探讨了影响小额贷款公司可持续发展问题的深层次制度根源,并提出了小贷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多种模式选择及对策建议。论文从现行法律法规出发,深入讨论了小额贷款公司在法律上的模糊性质定位及对小贷公司经营的不利影响,分析了小贷公司未来两条发展路径的可行性及应具备的经营条件和制度环境,探讨了小贷公司现行的多头监管造成的有些管得太多、有些无人管的失序局面,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较全面的小贷公司发展策略及监管制度改革的建议。
胥刚[2](1995)在《论中国合作金融运行体系的自我设计──兼议农业大县农村合作银行的组建问题》文中指出论中国合作金融运行体系的自我设计──兼议农业大县农村合作银行的组建问题胥刚本文主要研究符合中国特色的中国合作金融运行体系的方案设计、运作机理以及相关政策配套问题,并在此基础上初步探讨农业大县农村合作银行的组建问题。一、构建中国合作金融运行体系的基本理...
张乐柱[3](2004)在《农村合作金融制度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本文通过纵向探讨与横向比较对合作金融进行了系统考察,在以下几个方面取得了突破: 第一,合作思想基点问题的探讨。许多学者在探讨中国合作金融问题时,发现在指导思想上存在较大差异,也即“基点”不同,这种不同在什么地方?为什么出现这样的不同?其制度环境是怎样的?它们存在的偶然性与必然性是什么?通过对这些问题的探讨,我们发现:股份制、股份合作制、合作制、合伙制等都是社会化地运用社会资源发展生产力的手段,西方合作指导思想与中国合作的指导思想(即马列的合作思想)共同的基点是针对社会弱者的社会化地运用有限社会资源发展生产力的方法。第二,合作金融运行机理(内部运行规律)研究。产权(股权)决定企业的定位和性质,企业的定位和性质又决定了其经营目标和发展方向,经营目标和发展方向又决定了企业经营方式和模式的选择。企业的产权(股权)必然受经济环境的影响,随经济发达程度的不同而变异。合作金融之合作,与其他合作形式不同,它是一个经营特殊商品——货币的联合企业。因此,其合作是资本基础上劳动的联合,它是劳动与资本两方面的共同联合与合作,其发展的过程必然是资本联合与劳动联合博奕过程,并且两种联合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必然出现不平衡博奕——在经济欠发达时,寻求互助和服务的劳动联合占主体地位,这时,合作金融组织的运行特征充分体现“合作”特色,人文关爱、友情互助色彩明显;随着经济实力的增强和向发达经济形态的过渡,弱势群体相应缩小(期间伴随着农村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寻求互助的资金运用减少,寻求投资获利动机的资本联合的影响增大,合作制原则随之调整,在确保合作原则的前提下充分体现投资者的利益,股权结构必然分化,进而实现多元化。在此基础上,合作金融的经营目标必然多元化。这一规律从根本上解释了现代合作金融的发展方向——有限合作下的商业化经营。第三,对中国合作金融机构——农村信用社改革之路的探讨。廓清了多年以来有关农村信用社改革与发展中争论不休的许多问题——合作制与“三性”的回归、经营方式与多元化目标、发展方向与模式选择等等。首先根据农村信用社的实际情况,分析了其发展的阶段性,首次提出了农村信用社发展的阶段性理论,不同阶段具有不同的产权关系,由此决定不同的经营目标定位。第一次提出了农村信用社的转轨形态理论,系统分析了农村信用社模式选择与经济发达程度的相关性,提出了应根据不同的形态 I<WP=8>农村合作金融制度研究与发展阶段,结合当地经济发达程度,设定相应的发展模式和运行机制,股份制商业化是农村信用社的发展方向。在对农村信用社产权分析与论证的基础上,经过实地调研,结合实际提出了切实可行的农村信用社发展模式、运行机制和管理体制等制度设计,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改革建议,对于农村信用社的改革和发展,对于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指导意义。第四,中国合作金融“变异”实质的再审视。计划经济条件下的农村信用社是集体经济而非合作经济。因为在计划经济时期,农户以及其他经济组织既不存在独立的市场经济主体所具有的权利和生存空间,也根本不存在利用市场来配置资源的交易环境。农村信用社产权是“集体化”而非“集合化”产权,集合化是指个体产权的集合,个体产权仍然是被尊重的并且是可以获益的,集合产权为个体产权服务;而集体化是指集合并统为一体,不再划分你我,不存在个体产权独立的权益,股金是形成集体的手段。另一方面,农村信用社,作为国家金融的基层机构,作为国家计划配置资源工具的一部分,其积淀自然是(或者说主要是)国家财富的盈余,在不存在市场环境的情况下,整个机构与人员都在国家系统之内,也就不存在“社员股金盈余积累”的结果,何况社员股金占比极小。所以,资产的积累等大多是国家财政或其他政策支持的结果,政府必然主导其制度变迁。因而中国合作金融“变异”既有合作思想指导上的差异,也是历史发展的必然逻辑,更是政府强制性制度变迁的结果。第五,市场经济条件下合作金融的重塑。当前构建农村合作金融可以通过两条路径:其一,重塑农村信用社的合作性。对农村信用社的股权设置为社员资格股和投资股,资格股主要面向弱势群体——农户、个体工商户等募集,凭资格股获得农村信用社的优先、优惠服务。投资股主要面向种养业大户、个体民营业主和企业法人募集,是为获取投资收益并承担相应风险的股金。股权的设置保证了民主管理制度的实行,进而体现并保护社员的利益,并实现对社员的利润返还,形成利益共同体。其二,培育新型的农村合作金融组织。主要是指让民间金融合法化,充分发挥其作用,更好地满足农村经济的融资需求。在催生新的合作金融组织方面,政府应当用诱致性的经济手段发挥导引作用,但最为现实的选择是新生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行业性、专业性合作组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个体工商户等的资金联合。需要强调的一点,新生的合作金融组织必须按照“合作制”原则,充分体现互助功能。此外,在运用市场营销学的细分原则确定合作金融的市场定位;探寻合作金融运行环境与制度变异的相
王永龙[4](2004)在《中国农业转型发展的金融支持研究》文中提出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金融成为经济的核心,决定着经济发展的速度和效率,当金融因素的作用受到限制时,经济增长必然遭遇资本投资不足和金融资源低效配置的约束。农业金融是以信用手段动员、配置和管理涉农金融资本运行的活动,是农业经济增长与发展的核心。以市场化和产业化为导向的农业转型发展,要求广泛而有效率的信用活动和金融运行,以保障持续增加的资本投入和金融资源的有效配置。但毫无疑问的是,我国现阶段的农业仍具有显着“产融弱质性”,面临严峻的资本形成不足、发展资金短缺的困境。这必然形成对我国农业可持续协调发展的严重制约。农业金融支持对改善农业弱质肩负着无可替代的重任,成为推进我国农业可持续协调发展的战略性机制途径。 本文以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的基本原理为指导,借鉴西方发展经济学、金融经济学理论的合理因素,从我国农业转型发展的金融基础、产融互动和农业金融效率等三个角度,运用逻辑演绎与归纳推理相结合、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宏观分析与微观分析相结合以及制度分析方法,论述了我国农业转型发展进程中金融支持的内生逻辑和现实依据,提出了农业金融支持体系建构的原则、机理与对象选择,着重探讨了三类不同农业金融支持机制的运行原理及其支持效应,并以金融支持效应为核心,论述了我国农业金融支持的制度供给及其效率。最后指出:我国农业的弱质性决定了农业转型发展进程中完全市场机制的不完全适应性,农业金融支持不仅仅具有经济职能,同时具有鲜明的社会功能和政策取向。充分发挥农业金融支持效应,必须从完善农业金融体系与结构、改进农业金融治理机制和激励机制、制定并协调农业金融政策等三个方面进行深化。
于海[5](2002)在《金融制度比较与中国农业金融制度发展问题研究》文中研究指明中国农业金融组织制度是中国金融制度的一个重要组织部分,而中国的农业经济发展又在国民经济发展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因而深入研究中国农业金融组织制度,具有重要的双重意义。一方面通过中国农业金融组织制度的研究,可以为整体中国金融制度改革提供素材,提供可资借鉴的经验;另一方面通过对中国农业金融组织制度改革的研究,可以深入了解这一领域的研究成果,吸收国内外学者和实务工作者的研究精华,进一步丰富自己的学识。本人正是从这一目的出发,才进行3年的农业金融组织制度改革的研究。从宏观层次来分析,研究中国农业金融制度,具有更为重要的意义。中国农业、农村经济发展问题,是关系到中国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问题,构成了中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没有农业经济的发展,就没有国民经济的全面发展。尤其是在中国这样一个幅原辽阔,人口80%在乡村地区的农业大国,中国农业金融的良好发展将对农业发展起到重大的支持作用。因为农业金融在农业生产过程中处于中介地位,农业金融机构可以筹集和分配资金,以支持农业经济发展。无论是对农业传统产业还是新兴乡镇产业,不同的经济组织形式都需要由农业金融组织机构对其提供资金支持。而且农业金融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对中国金融体制改革也关系极大,对中国金融体制改革具有深远影响。从基本思路和逻辑结构来分析,本文是从金融制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问题出发,研究和分析国外有代表性国家的金融制度的特征、功能以及在金融业中发挥的作用;而在金融组织制度的分析中,依据政策性金融、商业性金融、合作性金融分别进行论述,最后,则对中国农业金融组织制度进行综合论述。在论文中,体现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国外与国内金融实践相结合,具体与抽象研究相结合,静态分析与动态分析相结合的特点。从主要内容及观点来分析,必须明确,欧美等发达国家以及部分发展中国家(如印度),在农业金融制度的选择上,已经为我们提供了很好的借鉴。中国改革和完善农业金融组织制度是更为必要的。为此,必须进一步完善中国的农业政策性金融组织制度,完善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的各项制度功能,全面而深刻地分析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在发展中面临的问题,从而提出应对的具体措施。再进一步分析,政策性金融机构与金融资源配置的宏观效益、长期目标相联系,具有以贯彻国家产业政策为主的特点。中国是典型的农业大国,结合于中国国情,为支持发展农业,中国应借鉴国外设立和发展农业政策性金融机构的有益作法,从而完善农业政策性金融组织制度。而目前,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在组建以后的几年中,在支持农业发展、支持农副产品收购等方面,取得了一定业绩,但在制度建设的许多方面也存在着问题。如农业发展银行在组织机构上还需要进一步完善,资金来源上和负债结构严重不合理;而在资产运用中也同样存在诸多问题,如负债与资产的综合协调机制不健全,信贷资产质量低下,资产运转缓慢。这些问题必须得到逐步解决,否则将严重制约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发展。因而完善农业发展银行的业务运行机制,应是着重解决的问题。解决农业发展银行资金来源问题,应主要依靠国家财政来解决问题,建立财政借款制度,建立资本金补充制度。在强化资产管理方面,应进一步完善农副产品收购资金管理制度,确保收购资金封闭运行,<WP=3>优化农业政策性信贷质量,提高经营效益,并进一步拓宽农业发展银行资产运用范围,同时更为重要的是,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必须通过制度建设,促进内部资金运行的良性循环。现代商业银行是各国金融体系的主体。商业银行制度是有关支配商业信贷交易活动的规则、惯例和组织安排,是信贷交易活动赖以进行的社会形式。中国农业银行在现阶段是以经营农村商业性信贷业务为主的国有商业银行,而我国的农业银行与发达国家的商业银行相比,最根本的区别是产权制度差异。西方国家商业银行基本上都是采取股份有限公司制度,产权实现了法人所有权制度。现阶段中国农业银行表现出“政资不分”、“政企不分”的有缺陷的产权制度,表现出中国农业银行根本不能按现代企业制度进行经营。因而对中国农业银行进行制度改革和创新,是势在必然。中国农业银行进行改革,必须遵循稳步实施、循序渐进的原则,在现有既定的框架下实行动态调整,主要是进行经营机制创新,调整资产业务、负债业务结构,向符合现代企业制度特征的商业银行方向发展。合作金融作为合作经济的一种,在西方国家有了近200年的发展历史。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中国的合作金融事业也已经历了50年的发展历程。经过50多年的制度变迁和发展,中国的农业合作金融组织制度已发生变迁,逐步演化为商业性金融机构。所以对中国农业合作金融组织今后的走向如何分析,成为理论界和政府和银行实业部门关心的问题。个人认为,对中国农业合作金融组织改革的取向,不在于是否一定坚持传统意义上的“合作制”,而在于是否能作到坚持对“三农”有利。因而对中国农业合作金融组织改革,应坚持服务“三农”的原则,对传统的合作原则应有所“异化”,同时鉴于中国乡村地区幅原辽阔、差异较大的状况,在改革方式上?
王文莉[6](2004)在《中国农村合作金融产权改革与制度创新研究》文中认为目前,我国农村经济正发展成为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格局。实行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承包制的广大农户,村办、乡(镇)办企业及大量的经济联合体和合作经济组织等是农村经济的主体。这些农户和经济组织要发展生产,扩大经营,就需要资金支持,需要金融服务,而这些分散的、零星的小商品生产者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要得到国家银行的支持是很困难的。它们要进入经济发达的大市场,要抵御它们因自身规模小而可能出现的高风险,增强自身在大市场中的竞争力,就需要通过合作这种形式,特别是通过信用合作,获得资金的支持。因此,要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实现农村经济小康发展目标,必须进行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建立和完善以合作金融为基础,商业性金融、政策性金融分工协作的农村金融体系。但是,作为正式制度安排的农村合作金融组织—农村信用合作社(这也是本论文研究的主要对象)经过50 多年的发展,现行制度形式难以满足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而且,在行政主导型农村合作金融发展模式下,反映这种经济形式本质特征的“三性”原则—组织上的群众性、管理上的民主性、经营上的灵活性,以及服务于农村、农业、农民的根本宗旨,事实上是贯彻不力的。基于这种情况,在农村经济和金融理论界,出现了要求变革农村合作金融制度安排、进行制度创新的强烈呼声。也有人以现行制度安排的种种弊端为根据,竭力否定合作制原则,使农村合作金融的生存和发展面临着极大的挑战。本论文运用产权经济学和新制度经济学理论,从合作金融的基本原则出发,对农村合作金融存在的客观基础,农村合作金融的发展历程、现实困境及制度缺陷进行了分析,借鉴国外农村合作金融演进的成功经验,进一步探索和分析了中国农村经济主体对金融服务的需求,以及农村合作金融现实供给中存在的矛盾及异化原因,结合我国农村信用合作社产权制度的特点,提出进行农村合作金融产权制度、组织体系、经营方式、管理体制和外部环境改革创新的路径及相应的对策建议。本论文研究的结构及内容如下: 第一章导论阐明了论文的选题背景、研究的目的和意义、研究的思路和方法,总结与评述了国内外研究动态以及论文可能的创新之处。第二章农村合作金融的基础理论本章从合作经济与合作金融理论入手,通过对农村合作金融产权理论及制度变迁理论的研究,提出合作金融具有成本优势;合作金融可以满足农村金融需求;合作金融能够适应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我国农村金融改革就
杨贵桥[7](2015)在《农民资金互助社法律制度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我国是农业人口大国,当前最大的法律问题依然农民权利问题。因为,农民作为我国最大的劳动者群体,多年来一直处于经济剩余分配序列中的最末端,这是资本主导下经济剩余以市场机制进行积累与分配的必然结果。因此,当前的“三农”困局,其核心是经济剩余的积累与分配问题。作为农业合作化的重要组织形式,农民资金互助社是对金融资源市场配置机制的矫正。不过,农民资金互助社绝不是商业金融市场机制排斥“三农”的直接衍生物,而是农业合作化条件下以农民为主导的一种新的金融资源配置方式,是农业商品生产基础上产生的一种新的信用形式——互助信用,从而是农业剩余积累的一种新机制。自2008年爆发世界性金融危机以来,我国主要靠商业金融支持发展起来的工商业体系逐渐进入生产相对过剩阶段,几十年高增长的工业资本积累模式逐渐凸显困境,农村经济关系随之面临一场深刻变革,与此相应的金融法律制度也将由此出现重大调整。本文在劳动价值论基础上,从资本、身份、契约、金融异化等维度对农民资金互助社得以产生、演变的基本脉络和法律困境进行分析与研判,并结合调研,对我国农民资金互助社法律制度的完善提出了自己的构想。本文认为,农民资金互助社法律制度源于互助资金资本化,因为互助资金资本化产生了社员之间基于剩余索取权的利益冲突,民间法调整失灵,因而需要引入国家立法予以规制。而从法理上讲,互助是身份之上的契约,身份与契约的对立统一是农民资金互助社法律制度的内在机制,也是农民资金互助社法律制度以资金互助权为核心的原因所在。而资金互助权的具体状况及其实现程度,又最终取决于农业经营方式。当前,立法面临的首要问题是如何解决农民组织化成本较高的难题,因为高组织化成本是农民资金互助社内部治理机制难以运行、资金互助严重异化的关键因素。由此,农民资金互助社存在两个基本趋势,即合作金融趋势抑或异化了的商业金融趋势。目前,多数农民资助互助社实际上是以“资金互助”为名的商业性吸存放贷公司。这导致农民资金互助社法律制度存在诸多困境,而此种困境与农业的家庭分散经营方式密切相关。因而,在法律制度设计上,应该在尊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经营权基础上优先发展村级农民资金互助社,利用村庄既有治理机制,降低农民组织化成本,构建我国多元化的农民资金互助社基层主体制度。同时,从市场准入、法人产权、内部治理、风险防范以及政府监管等方面完善相应立法。除此,农民资金互助社必然成为资本主导下的一场实质上排斥农民的商业金融运动,甚至演变为非法集资工具或高利贷组织,从而存在被取缔的可能。除导论外,全文共分五章。第一章是农民资金互助社法律制度的理论基础。本章主要阐释农民资金互助社的内涵、性质及其法律制度的基本构成、生成基础等问题。在法律性质上,农民资金互助社应定性为互益性法人。相应地,农民资金互助社法律制度是以资金互助权为核心的,因而其构成可以从资金互助权的基本内容、实现机制等角度进行解构。在经济根源上,农民资金互助社法律制度与农业自身特点、家庭经营方式以及商业金融对“三农”的排斥相关,更与农业合作化紧密相联。同时,从身份与契约的关系以及金融风险的防范与治理阐释了农民资金互助社法律制度产生的法理基础,认为“身份之上的契约”是农民资金互助社法律制度的内在机制,也是其以资金互助权为核心的根本原因。第二章是农民资金互助社法律制度的域外考察。从比较分析的角度,介绍了域外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或地区农民资金互助组织及其法律制度的演变,揭示了域外农民资金互助组织及其法律制度的主要特点、一般规律、新趋向以及对我国的启示。第三章是我国农民资金互助社及其法律制度的历史发展。本章从纵向角度梳理了我国农民资金互助社发展的历史脉络,揭示了我国农民资金互助社及其法律制度演变的基本规律,重点考察了农村合作基金会的经验与教训,介绍了农民资金互助社以及法律制度演进的十年历程,特别推介了“赫堂经验”。第四章是我国农民资金互助社法律制度的现实困境。本章结合调研,从实证的角度,考察了当前我国农民资金互助社的发展现状及面临的法律困境,分别从法律性质、内部治理、信用机制、风险防范以及政府监管等方面予以分析,认为金融本位主义、商业金融本位主义、监管本位主义以及市场放任主义是导致农民资金互助社法律制度陷入困境的重要原因。第五章是我国农民资金互助社法律制度的完善。本章以上述四章为基础,对第四章涉及到的法律制度困境进行了回应,从建立农民资金互助社主体制度、重构法人产权制度、完善内部治理结构、构建互助融资法律制度、健全风险防范法律制度以及完善监管法律制度等方面对我国农民资金互助社法律制度提出了建设性的完善框架。其中,特别论述了三点主张:一是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经营权为基础,重点发展村级农民资金互助社,并鼓励村集体参股设立村级农民资金互助社;二是构建国家农业合作银行制度,为国家信用支持农民资金互助社发展提供制度平台;三是允许设人力资源股,借鉴乡村治理以及公司治理制度中的激励机制,促进农民资金互助社的良性发展。最后对全文主要观点、可能的创新点及研究不足进行了简短总结,并对农民资金互助社及其法律制度的发展进行了展望。
郎波[8](2013)在《农村金融与担保机制研究 ——基于专业农牧担保的实证分析》文中认为农村金融是世界难题,主要困扰来自于农村金融成本高、风险大、收益低的特点和商业化运作要求实现可持续之间的矛盾。为此,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一直都在积极探索适合各国特点的本土化农村金融服务模式。尽管各个国家通过扩张农村金融网点、建立政策银行、提供财政补贴、进行利率管制、发放政策性贷款等一系列方式,试图为农村经济发展提供普惠金融服务,并且也确实取得了积极成效,但是总体来看,农村金融抑制仍然十分严重,金融对“三农”排斥现象并未得到根本解决,农村金融供给不足仍然是困扰“三农”发展主要的问题。我国作为一个农业大国,农村金融更是中国的难题,受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影响,金融服务尤其是信贷服务的缺乏已经成为了制约农村经济发展的瓶颈,在全球金融危机影响逐渐加深的宏观经济环境下,对我国农村经济的影响也正逐渐显现出来,大量的农民工失业返乡,对于创业资金的需求更加凸显了农村金融供给不足的矛盾。而我国扩大内需、实现外需型经济结果的转型,其落脚点,还是要在我国庞大的农村市场,因此,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能否解决“三农”问题,已经成为了中国经济战略转型能否实现的关键。不可否认,农民贷款难有客观原因。一方面,农民数量大,高度分散,经营规模小;农业生产季节性强,周期长,受自然环境影响大;农民收入水平远低于城市,缺乏合格的抵押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相对落后,交通通讯条件差,信用环境欠佳,等等,这些因素决定了对农民的信贷服务往往具有高成本、低收益和高风险的特点。另一方面,农民贷款难也与缺乏相应的制度安排有很大关系。现有的制度安排既没有落实金融机构服务农民的义务和责任,也没有形成有利于金融机构服务农民的政策环境。因此,各家金融机构直接服务农民的积极性受到很大影响,即使是以服务农民为主的金融机构,为增强盈利能力也在不断提高客户层次。农村金融有效供给不足,已被公认为制约“三农”发展的一大瓶烦。笔者认为,在贷款市场上,银行和农户存在着严重的信息不对称问题。为了缓解银农信息不对称所导致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针对农村普遍缺乏抵押品的现状1,如何发展抵押品替代机制,通过产业链支持,提高投资者的可保证收入,增强单个农户的融资可得性和有效性,是农村融资机制设计的关键。借助现代农村转型中的组织化资源,通过农民自组织(合作化)以及他组织(中介化),利用农村各类金融资本(或新型金融机构)和新型农村经济组织在资本提供、监督或技术咨询和担保上的优势,可以设计出有效的融资监督结构来改善农民融资条件,尤其是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利用其产业链优势设立的专业农牧担保公司是农村有效融资监督结构和帮助农户持续增产的突破口。本文从新希望专业农牧担保公司多年的实践出发,以真实宝贵的一线数据为研究基础,分析论证了在有专业农牧担保公司做担保授信的关系型贷款技术融资模式2下,银行通过担保公司,产业链龙头公司获得定性信息,而这种信息本身在组织内部和组织间无法传递,是银行难以获得的“软信息”3,从而解决银农信息不对称,农户融资难、农业产业无法获得金融支持发展等综合性问题。本文主要内容如下:第一部分为文章的导论部分,主要包括文章的研究背景、研究对象与研究方法、研究思路与内容结构安排、主要贡献与创新以及论文不足之处及其他有待于进一步研究的问题。第二部分研究了国内外农村金融体系模式,文章首先分析了国外农村金融体系的模式,其中主要包括美国-复合信用型农村金融制度、德国-合作金融组织模式、法国-国家控制式的金融模式、日本-合作金融和政府金融并存的模式、印度-挂钩制度和政府参与的模式和孟加拉-农村微型金融组织;其次分析我国农村金融体系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目前我国农村金融体系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我国农村金融组织体系、市场体系、监管体系及其他面临的风险;最后文章总结了从国外农村金融体系中的借鉴经验,一是支农政策的基本目标要明确,二是要加大政策性金融的建设力度,三是要发挥农村合作金融左右,四是要有完善的农村金融法律制度,五是要建立健全的农业保险制度,六是要制定相关政策鼓励和完善我国农村金融的金融产品体系。第三部分解析了中国农村转型阶段:农村新型经济组织与融资结构。文章首先对我国农村经济组织的发展、农业产业化主要经营组织形式-“公司+农户”模式、农村经济组织作用和当前我国农村新型经济组织存在的缺陷进行了阐述;其次文章论述了当前我国农村金融的主要供给模式、农村经济合作组织促进融资方面的特点以及影响农村金融信贷供给的主要因素;最后文章提出了一种新的农村经济合作组织与融资结构,考虑事后道德风险和由监督者提供担保时的融资结构。第四部分分析了我国农村金融破题:担保品与监督(中介)功能的实现。文章首先介绍了一些基本概念及逻辑关系,主要包括信息不对称理论简介以及信息不对称在金融领域主要表现、担保品概念以及我国农村主要抵押品资产及其现状和监督及其类型;其次文章分析了最低抵押品要求和基于三种基本监督方式下的融资;最后文章阐述了不同监督方式向的融资与融资条件。第五部分为文章的主要部分-基于监督机制下的担保中介模式的实证研究。首先文章对研究背景进行了回顾,其主要包括对相关研究文献的回顾以及我国农业担保公司的产生和发展;其次文章对龙头企业担保融资模式的效率进行了分析,主要是从无担保和有担保的两种情况来分析说明的;再次是文章的实证部分,分析了基于担保授信的农户供应链融资实证分析,主要包括相关理论及假说、供应链治理下的博弈分析和担保授信模式下农户信用水平检验;最后介绍了在产业链背景下农牧担保公司的相关案例,主要分析了新希望农牧担保公司-“八位一体”模式和通威担保模式。第六部分为相关政策讨论。本文认为一是要健全我国农村信用体系,二是引导国家完善农业补贴的方向和对象,实现补贴的价值和意义,三是要完善我国农村信用环境,四是要完善农村土地政策,推动农村土地资源进入资本市场,五是要加强农业担保公司担保能力建设,六是要提高风险管理能力,健全风险控制和分散机制。第七部分是主要结论及政策含义,最后为参考文献。通过对相关问题的研究分析,本文得出了以下结论:(1)借助现代农村转型中的组织化资源,通过农民自组织(合作化)以及他组织(中介化),利用农村各类金融资本(或新型金融机构)和新型农村经济组织在资本提供、监督或技术咨询和担保上的优势,可以设计出有效的融资监督结构来解决银农信息不对称的技术难题,将原来本应由银行生产制造的信息渠道及手段,改由担保公司和产业链龙头企业提供,从而解决因农户无法提供抵质押等硬担保措施而可能产生的道德风险问题。以农业龙头公司利用其产业链优势设立的专业农牧担保公司是农村有效融资监督结构的突破口。(2)从融资效率来看,在有龙头企业作担保时可以使得银行的信贷交易规模扩大,提高银行利润,而且能够解决贷款过程中出现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降低项目成本和催还贷款困难等,同时有助于扩大龙头企业生产规模,降低农户合作经济门槛,从而能让龙头企业和农户获得更多期望利润。(3)基于产业链背景下的供应链融资能够将上下游的交易关系所产生的动态信用转化为银行信用,由此可以提高主体信用等级。尽管农户会受到自身条件限制存在融资困难,但在供应链网络背景下可以通过授信准入、信用捆绑等授信管理机制以及相关的负债履约机制等将主体之间的动态信用转化为银行信用,从而提高信用评级,达到授信额度提高的目标。(4)在有专业农牧担保公司担保授信农户供应链融资模式明显提高了农户的授信水平。与无担保的授信模式相比,在有担保授信的情况下,借款主体的授信额度和信用能力都有显着性的提高,同时信用风险下降显着。本文在结合理论研究与实证分析的基础上,对破解我国农村金融短板进行了研究,从理论和实证的角度分析验证了基于产业链背景下担保授信融资模式的可行性以及应用效果,本文可能在下述几个方面对相关研究作出了贡献:(1)从选题上来看,目前国内关于产业链背景下担保融资研究文献较少,特别是对于龙头企业所设专业担保公司的研究更是很少涉及。文章从新希望集团在农牧担保方面的实践出发,以农业龙头公司利用其产业链优势设立的专业农牧担保公司作为农村有效融资监督结构的突破口,提供了崭新的渠道为银行提供其难以获得的信息,从而为解决农村“授信难,贷款难”问题提供一个新的视角。(2)目前国内对于龙头企业担保融资研究较少,而随着龙头企业在产业链中越来越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国家开始不断重视。2012年国家农业部在原温总理的指示下,联系七部委专门下发了如何支持农业龙头企业,提升农业产业化升级发展的文件,因此客观上要求学术界加大对相关问题的研究。本文的研究在一定程度上丰富了龙头企业担保融资的相关理论,在政策上也能在一定程度上引起政府对产业链背景下担保融资相关问题的重视。(3)从研究思路上看,文章认为借助现代农村转型中的组织化资源,通过新型农村经济组织在资本提供、监督或技术咨询和担保上的优势,设计出有效的融资监督结构来改善农民融资条件。因此,文章以农业龙头公司利用其产业链优势设立的专业农牧担保公司出发,通过理论分析和实证研究,并结合相关案例分析论证了农业龙头企业所设的专业农牧担保公司有助于破解农村金融短板问题。(4)文章认为在产业链背景下的供应链视角可以有效解决农户借贷中的激励相容问题,在产业链背景下,供应链的网络治理机制能够代替农户的自我约束,同时也可以把产业链中的交易伙伴的动态信用转化成银行信用,再加之有担保公司参与的情况下,从而能够显着地增加银行信贷配给并降低贷款风险。(5)从文章所选取资料来看,相关数据资料皆来自于新希望集团农牧担保公司的第一手资料,而问卷调查数据来自于专业农牧担保公司及银行等的相关人员,数据有效性和可靠性都能够得到保证。
马忠富[9](2000)在《中国农村合作金融发展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中国农村信用社经过五十年的发展,发生了明显的异化,现行组织形式难以满足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政府主导下的信用社改革未能有效解决存在问题, 需要从产权制度和组织制度等方面对信用社进行彻底的改造,按照农村经济发展的要求,对其进行不同形式的制度创新,建立农村合作金融发展新框架和支持体系。本文的研究范围是正式制度安排的农村信用合作社,非正式制度安排的农村合作基金会和合会及部分具有互助性质的民间金融组织。在对前人研究评述的基础上,本文运用新制度经济学理论深入研究了中国合作金融异化原因、农村合作金融的需求、合作金融的制度特征、合作金融改革成本、产权制度和组织制度创新、合作金融发展框架和支持体系等,提出了独特的理论创新见解。 合作金融是商品经济条件下劳动群众为改善自己的生产条件,按照合作制原则,自愿入股联合,实行民主管理,获得服务和利益的一种集体所有与个人所有相结合的特殊的资金融通形式。其组织形式包括信用合作社、合作银行、合作企业设立的各种融资组织。中国传统的合会及部分民间自由借贷具有互助性质的,不能视为现代意义的合作金融。合作社是市场经济的产物,但它与一股盈利组织的经营目的、利润分配、管理模式及服务对象等方面有明显不同之处。经过长时期的演变,已经形成公认的合作制七项原则,自愿入社、民主管理、限制股金分红、盈余按交易额分配等特征已成为合作社区别于其它经济组织的标志。当代合作社虽然在根本问题上仍然坚持遵循合作制基本原则,但其宗旨和原则已经出现异化,盈利倾向加重,民主管理削弱,出现雇工经营,竞争意识增强,大大提高了合作社的经营效率和竞争力。合作金融遵循合作制原则,与股份制金融有明显的区别。以雷发巽社区合作和舒尔茨股份合作为代表的两个各具特色的信用合作纲领对世界信用合作运动产生了重大影响。随着发达国家对合作金融的资金扶持政策和优惠政策减少,农业生产资金需求减少,来自商业银行的竞争加剧和合作银行规模的扩大,信用合作也出现股份合作逐步取代互助合作,盈利倾向加重,民主管理削弱,互助精神淡化,限制股金退股,增加按股分红比重等异化现象。目前,国外农村合作金融组织已经形成德国式单元金字塔体制、法国式半官半民体制、美国式多元复合体制和日本式寓于农业合作组织体制等多种模式,并形成比较完善的运行机制。发展中国农村合作金融需要借鉴国外合作金融的成功发展经验。 中国农村金融组织机构、经营业务和管理方式发生了多次变化,使农村金融呈现出机构多样性、市场发育渐进性、经营高风险性和货币政策紧缩性的特征。新中国农村合作金融经过普及发展、管理体制反复、改革发展利飞速发展四个阶段,机构网点普及,资金实力雄厚,支农作用显着,为中国经济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由于经济组织的二元性导致的制度缺陷、金融政策缺陷、中国传统文化缺陷和信息不对称等导致了农村信用社的异化。首先,其组织形式已基本背离了社员入股的初衷。农村信用社的社员原始股金在其资产中占比极小,部分信用社甚至已经没有社员股金;历年积累的所有权不明晰将影响信用社的进一步发展。其次,社员民主管理从内容到形式上已基本不存在,信用社已演变成完全由信用社内部及其上级联合社所控制的独立于社员之外的金融组织,内部人控制现象严重。再次,主要为入股社员服务的宗旨体现不明显。为此, 适应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农村信用社进行了典型的政府主导型改革,经过酝酿、试点和实施三个阶段,改变了“既是集体合作金融组织又是国家银行基层机构”的旧体制,开展了按合作制原则规范工作。本文认为,信用社管理体制改革取得了成绩,积累了经验,但仍然存在未能构建彻底的股权结构、未能健全权责明确的法人治理体制、未能建立有效的行业管理体制和政策支持体系等问题,制约了农村合作金融的发展。 制度外合作金融主翌包括I助合作性质的K间借贷和徘f合作基金会。It间借贷的制度需求源Q经济的巾场深化,制度供给则是个人、企业或政府为满足囱乌日标的策略选托巾于农村经济的高速发展和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滞后,农村居*迅油壮人的金融需求得不到满足,民间惜贷规模发展迅速。其利率基本由市场决定,表现出地区差异大的特点。由于存在农村金融抑制,民间借贷常以高利贷的形式出现,使政府对其持否定的态度。[t间借贷的规范管理,需从加强农村资金供给和依法打击高利贷等多方入手进行。农村合作基金会足农村实行家庭承包制后出现的一种具有互助合作性质的资金融通组织,具有杜区性。内部性和服务性的基本特征,为农村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也促进了农村金融的改革进程。但由于对基金会性质、业务范围等定位缺乏制度规定,许多基金会出现什制官办化、业务金融化、贷款非农化、资金风险化、管理监督无序化的问题,既影响了农村正常金融秩序,也侵占了农民的上当权益,导致政府对其清理整顿。因此,蛮彻底消除基金会
何松龄[10](2020)在《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研究》文中研究表明相比于中国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历史实践而言,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改革是明显滞后而又存在诸多问题的。在七十年的制度变迁过程中,政府通过一系列以“暂行规定”、“指导意见”为载体的制度供给行为初步建立起了我国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制度体系,但这一体系并没能真正为农村金融机构的发展塑造出一套行之有效的产权安排。受此影响,农村金融机构“脱农离小”的现象依然突出,农村金融机构组织治理长期混乱,农村金融机构支农功能无法得到有效发挥。究其根源,是中国农村金融机构产权改革过程中出现的严重制度供给抑制问题。一方面,健全农村金融支农体系迫切需要有效的农村金融机构产权作为支撑;而另一方面,当下的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制度供给在实践中又难以真正地对这一迫切需求做出有效的回应。中国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制度供给与健全农村支农金融组织的产权制度需求之间仍然存在着严重的制度供需失衡。有鉴于此,本研究从中国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异化出发,以“理论框架—实证分析—对策研究”三层结构为研究框架,系统解读“什么是农村金融机构产权?”、“中国农村金融机构产权存在何种问题,症结何在?”以及“如何推动中国农村金融机构产权改革与创新?”的三重问题。全文除绪论外共有七章,具体内容如下:第一章“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理论基础”。沿着“产权——金融产权——金融机构产权——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进路,本章对现有研究成果进行了回顾和总结,并在此基础之上结合中国农村金融发展的现实情况引入企业产权理论与制度金融理论作为理论支撑,为研究农村金融机构产权提供跨学科的分析框架。本章认为现有研究将农村金融机构产权机械地解读为“农村地区的金融机构的产权”,缺乏对农村金融机构产权本质的把握,存在一定的误区。受制于此,中国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改革并没能取得预期的效果,到底什么是农村金融机构产权,还有待研究的重新解答。第二章“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概念框架”。遵循“功能——结构”的范式,本章重新界定了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概念与特征,并在此基础之上从宏观与微观的双重层面对农村金融机构产权进行解构。本章认为农村金融机构产权是在优化农村金融资源配置,满足农业、农村发展的金融需求的功能约束下,由农村金融机构产权主体基于一定农村金融资源而享有的权利的总称。较之于一般的企业或金融机构产权,农村金融机构产权在功能、主体、客体以及模式上有着明显的特征。在宏观维度上农村金融机构产权指向农村金融机构的所有制形式,是农村金融机构生存与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的法律形态;微观维度的农村金融机构产权则是农村金融机构运行的具体规则,反映农村金融机构产权主体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二者共同塑造了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整体结构,决定了农村金融机构的支农效率。第三章“农村金融机构产权演化的历程、逻辑与经验”。本章从分析中国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演化语境入手,系统梳理了中国农村金融机构产权七十年的演化历程,并在此基础之上深刻阐释其内在的深层逻辑与改革经验。本章认为中国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演化形成了以政府主导的自上而下的强制性制度变迁、以所有权改革为主导的演进模式以及顶层设计缺位下的试错性改革思维的三重逻辑。三者共同构成了中国农村金融机构产权异化的历史逻辑根源。在演化的过程中,我国形成了坚持推进市场化改革、坚持渐进性的改革方式、坚持存量改革与增量改革的协同推进以及坚持以实际问题为到导向的改革经验。第四章“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异化”。本章从对农村金融机构产权制度安排现状的梳理和总结入手,系统分析了中国农村金融机构产权在宏观与微观层面上的异化表现。本章认为在宏观层面上,中国农村金融机构产权呈现出结构性的国有资本垄断与产权目标营利化的异化现象;在微观层面上,中国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异化主要表现为产权主体虚置、内部人控制、外部人控制、产权关系倒挂、产权约束机制失效。当下的中国农村金融机构产权严重偏离了既定的制度供给目标,直接制约了我国农村金融机构支农功能的实现。第五章“农村金融机构产权异化的归因”。在前文的基础上,本章主要从制度供给的层面对中国农村金融机构产权异化的成因进行分析和论证。本章认为中国农村金融机构产权异化是农村金融产权改革过程中制度供给缺位、错位、越位的共同结果。其根源在于缺乏法律制度的保障、缺乏对农村金融需求的准确把握、缺乏统一的制度供给目标三者共同导致的制度供给抑制的长期积累。第六章“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历史经验借鉴”。以历史为视角,本章对域外国家农村金融机构产权实践的历史经验进行了系统梳理和总结。本章认为推动我国农村金融机构产权改革与创新需要在总结自身经验教训的基础之上,充分借鉴域外国家实践的历史经验,重视法律制度在农村金融机构产权发展过程中的根本性作用,在制度设计中坚持合作制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主导地位,明确国家作为产权主体在农村金融机构发展过程中的扶持性作用,强调农村金融机构体系中的产权联结。第七章“农村金融机构产权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与制度创新”。在前文的基础之上,本章就如何推动我国农村金融机构产权改革与创新进行了深入的探讨。本章认为破解我国农村金融机构产权异化的关键在于从供给侧层面推动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结构性改革与制度创新。推动农村金融机构产权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应当以我国农村金融的现实需求为指引,明确改革的核心目标,树立优化配置、支农本位、独立自主的基本原则,明确法制化的基本路径,坚持合作制的改革方向。在此基础之上,以制度创新完善农村金融机构产权是农村金融机构支农功能实现的必然要求,应当从构建以农业经营主体为主的农村金融机构产权主体制度、建立有序的农村金融机构国有股权退出制度、完善农村金融机构组织治理制度、推动省联社管理体制改革以及推动合作制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法律重构五个方面予以落实。
二、论中国合作金融运行体系的自我设计──兼议农业大县农村合作银行的组建问题(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论中国合作金融运行体系的自我设计──兼议农业大县农村合作银行的组建问题(论文提纲范文)
(1)我国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发展特征及政策效果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图表索引 |
1 导论 |
1.1 选题背景及研究目的和意义 |
1.1.1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金融机构的发展历程 |
1.1.2 城乡统筹发展与新农村建设对金融服务需求特点 |
1.1.3 研究目的和意义 |
1.2 国内外相关研究动态 |
1.2.1 国外相关研究动态 |
1.2.2 国内相关研究动态 |
1.3 论文的基本思路和主要研究内容 |
1.4 论文可能的创新之处 |
2 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发展的一般分析 |
2.1 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与传统农村金融机构的关系 |
2.1.1 我国农村金融机构体系发展路径的定位选择 |
2.1.2 村镇银行的界定 |
2.1.3 小额贷款公司的界定 |
2.1.4 农村资金互助社的界定 |
2.2 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发展的背景及试点实践分析 |
2.2.1 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产生的背景 |
2.2.2 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准入政策的出台 |
2.2.3 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发展的实践分析 |
2.3 新型农村金融机构重要性与经济功能的理论分析 |
2.3.1 发展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重要意义 |
2.3.2 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发展的主要经济功能 |
2.4 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发展的理论依据 |
2.4.1 金融抑制、金融深化与农业信贷补贴论 |
2.4.2 长尾理论 |
2.4.3 不完全竞争市场理论 |
2.4.4 农村金融可持续发展理论 |
2.5 本章小结 |
3 城乡统筹背景下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试点现状与发展特征考察 |
3.1 城乡统筹背景下我国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总体发展格局 |
3.1.1 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区域分布比较 |
3.1.2 影响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区域分布的主要因素 |
3.2 我国村镇银行的发展现状与特征考察 |
3.2.1 我国村镇银行的发展历程 |
3.2.2 村镇银行的主要特征分析 |
3.2.3 我国村镇银行试点发展的调查分析 |
3.2.4 我国村镇银行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
3.3 我国农村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现状与特征考察 |
3.3.1 小额贷款公司的产生及发展历程 |
3.3.2 小额贷款公司的主要特征 |
3.3.3 小额贷款公司试点情况的调查分析 |
3.3.4 小额贷款公司发展面临的制约因素分析 |
3.3.5 小额贷款公司发展问题的深层次思考 |
3.4 我国农村资金互助社的发展现状与特征考察 |
3.4.1 我国农村资金互助社的产生及发展历程 |
3.4.2 我国农村资金互助社的主要特征 |
3.4.3 我国农村资金互助社试点发展的调查分析 |
3.4.4 我国农村资金互助社发展的成效及存在问题分析 |
3.5 本章小结 |
4 我国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政策效果分析 |
4.1 我国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发展规划的政策目标分析 |
4.1.1 我国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政策规划目标 |
4.1.2 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政策传导过程及规划政策效果分析 |
4.1.3 政策传导中的问题及制约因素分析 |
4.2 我国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支农效应的实证研究 |
4.2.1 数据来源与样本的描述性统计分析 |
4.2.2 互助资金对农民增收效果的实证分析 |
4.2.3 农村资金互助社对村级社会治理的影响效应分析 |
4.3 影响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政策效果的制度设计因素分析 |
4.3.1 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性质冲突:商业金融or普惠金融? |
4.3.2 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规模冲突:小型微利or规模经济? |
4.3.3 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经营策略冲突:水平竞争or垂直合作? |
4.3.4 监管冲突:降低准入门槛or严格的审慎监管? |
4.4 利率市场化进程对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影响分析 |
4.4.1 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进程 |
4.4.2 利率市场化对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影响分析 |
4.4.3 农村金融市场中利率市场化的制约因素分析 |
4.5 本章小结 |
5 国外农村金融机构的发展模式及经验 |
5.1 发达国家农村金融机构的发展模式及经验 |
5.1.1 美国的农村金融机构发展模式及经验借鉴 |
5.1.2 法国农村金融机构的发展模式及经验借鉴 |
5.1.3 日本农村金融机构发展模式及经验 |
5.2 发展中国家农村金融机构的发展模式及经验 |
5.2.1 印度农村金融机构发展模式及经验 |
5.2.2 孟加拉国农村金融机构发展模式及经验 |
5.3 国外农村金融机构发展对我国的启示 |
5.4 本章小结 |
6 我国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可持续发展的模式选择及对策建议 |
6.1 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市场定位及宏观政策调整 |
6.1.1 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市场功能定位 |
6.1.2 放宽准入条件,采取激励约束机制引进多元化资本投入 |
6.1.3 构建中央和地方政府分级协同监管的农村金融监管体制 |
6.2 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可持续发展的模式及策略选择 |
6.2.1 村镇银行可持续发展的模式及策略选择 |
6.2.2 小额贷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模式及策略选择 |
6.2.3 农村资金互助社可持续发展的模式及策略选择 |
6.3 积极应对利率市场化的策略选择 |
6.3.1 进一步明确市场定位,培育良好的目标客户群 |
6.3.2 创新经营理念和发展方式 |
6.3.3 调整优化业务结构,增强金融创新能力 |
6.3.4 不断提高风险管理能力和定价能力 |
6.3.5 充分利用网络信息技术资源,提升金融支农服务水平 |
6.4 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积极推进相关配套改革 |
6.4.1 加大对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财政、货币政策扶持力度 |
6.4.2 优化农村信用环境,加强农村信用体系的建设 |
6.4.3 尽快推出存款保险制度,改善小微金融存款环境 |
6.4.4 大力发展农业保险,建立农业信贷风险分担和转移机制 |
6.5 本章小结 |
参考文献 |
附录 (1-6) |
致谢 |
在读期间科研成果目录 |
(3)农村合作金融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引 言 |
1.1 问题的提出--选题的目的和意义 |
1.2 国内外相关研究现状分析及简要评述 |
1.3 研究思路 |
1.4 本研究内容的安排与主要创新点 |
1.5 研究所涉及的中国合作金融组织的范围界定与说明 |
2 产权与制度的有关理论 |
2.1 关于产权的不同定义及其解释 |
2.2 制度选择的主要基准是交易费用 |
2.3 市场经济存在环境分析 |
3 合作思想基点问题的探讨 |
3.1 合作思想史概述 |
3.2 合作思想基点的透视 |
4 合作金融发展史的回顾 |
4.1 传统合作金融的组织形式 |
4.2 现代合作金融的诞生与产生的基本条件分析 |
4.3 合作金融原则发展变化历程的回顾 |
5 各国合作金融的发展及对中国的启示 |
5.1 德国合作金融的发展 |
5.2 美国的合作金融概况 |
5.3 日本合作金融概况 |
5.4 独具特色的法国合作金融 |
5.5 国际农村合作金融发展经验及其启示 |
6 中国合作金融发展历程回顾及异变分析 |
6.1 我国现代合作社的起源 |
6.2 新中国农村信用合作社发展历程回顾 |
6.3 新中国农村信用合作社异变及原因分析 |
7 农村信用社所有制性质以及产权问题的再探讨 |
7.1 “合作制”问题 |
7.2 产权问题 |
7.3 农村信用社所有制性质的重新定位 |
8 转轨时期农村合作金融--农村信用社发展模式的选择 |
8.1 农村信用社的性质与其发展模式的选择 |
8.2 农村信用社发展模式的争议 |
8.3 农村信用社发展模式的比较 |
8.4 农村信用社自身改革三种模式的比较与制度分析 |
9 农村信用社的内部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 |
9.1 农村信用社的内部管理体制 |
9.2 农村信用社经营机制 |
9.3 深化农村信用社内部经营机制改革 |
10 重塑农村信用社的合作性,培育新的农村合作金融组织 |
10.1 新时代呼唤合作金融 |
10.2 重塑农村信用社的合作性 |
10.3 培育新的农村合作金融组织 |
11 当前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的主要内容 |
11.1 改革农村信用社产权制度,因地制宜选择不同发展模式 |
11.2 落实扶持政策,化解不良资产及金融风险 |
12 研究结论与遗留问题 |
12.1 研究结论概要 |
12.2 尚待进一步研究的几个问题 |
主要参考文献 |
致 谢 |
在读博士期间取得的主要学术成就 |
(4)中国农业转型发展的金融支持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导论 |
第一节 问题的提出与选题依据及意义 |
第二节 本文选题的研究角度与研究方法 |
第三节 本文的体系结构与主题阐述 |
第一章 农业金融支持的理论基础与分析框架 |
第一节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农业发展理论 |
第二节 发展经济学的农业发展理论 |
第三节 西方经济学的金融发展理论 |
第四节 农业金融支持的分析框架 |
第二章 农业转型发展过程描述与初始条件 |
第一节 我国农业转型发展的界定与过程描述 |
第二节 我国农业转型发展的初始条件 |
第三节 我国农业转型发展的模式选择 |
第三章 农业资本形成与农业投资效率 |
第一节 农业资本形成是农业转型发展的必要条件 |
第二节 我国现阶段农业资本形成面临的新问题 |
第三节 提高农业资本形成率是农业金融支持的内在要求 |
第四节 我国农业投资的“供-求抑制”分析 |
第四章 农业金融动员与金融资源配置 |
第一节 金融剩余及金融剩余动员 |
第二节 我国农业金融资源状况及影响因素分析 |
第三节 我国农业金融资源配置及其效率分析 |
第五章 农业金融支持机理与建构 |
第一节 我国农业金融支持基本原则 |
第二节 我国农业金融支持机理分析 |
第三节 我国农业金融支持建构 |
第四节 我国农业金融支持的激励兼容 |
第六章 农业金融支持机制(Ⅰ):合作金融支持 |
第一节 我国农村合作金融支持的经济社会基础 |
第二节 农村合作金融的产权分析与治理改进 |
第三节 农村合作金融的体制缺陷及其改革 |
第四节 合作金融小额信贷机制与支持效应分析 |
第七章 农业金融支持机制(Ⅱ):政策性金融支持 |
第一节 农业政策性金融支持的经济基础与定位 |
第二节 农业政策性金融支持的运行机制 |
第三节 农业政策性金融支持转型 |
第四节 农业政策性金融支持效应案例分析 |
第八章 农业金融支持机制(Ⅲ):商业性金融支持 |
第一节 农业商业性金融支持的主体建构 |
第二节 农业银行商业化及其金融支持效应分析 |
第三节 增强农行农业金融支持的制度与对策 |
第九章 农业金融支持制度供给与效率分析 |
第一节 我国农业金融支持制度供给模式 |
第二节 我国农业金融支持制度供给的结构描述 |
第三节 我国农业金融支持制度效率分析 |
第四节 我国农业金融支持制度效率的案例分析 |
本文结论 |
参考文献 |
后记与致谢 |
(5)金融制度比较与中国农业金融制度发展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导言 |
第一章 金融制度与农业经济发展的基本问题 |
第一节 金融制度的基本问题 |
一、 金融制度的基本概念 |
二、 金融制度的分类 |
三、 金融制度的功能 |
四、 衡量金融制度优劣的标准 |
第二节 金融制度发展的现实特征 |
一、 西方现代金融制度的主要特征 |
二、 发展中国家金融制度的主要特征 |
第三节 农业金融制度与农业经济增长 |
一、 金融制度与经济增长的关系 |
二、 农业金融经营管理活动的自身特点 |
三、 农业金融制度与农业经济发展的关系 |
第四节 国外农业金融制度类型与组织体系 |
一、 国外农业金融组织制度的类型 |
二、 国外农业金融组织制度体系 |
第二章 政策性金融制度与中国的农业政策性金融 |
第一节 政策性金融制度的基本问题 |
一、 政策性金融制度的性质 |
二、 政策性金融组织的职能 |
三、 政策性金融组织的行为特征 |
四、 农业政策性金融制度的作用 |
五、 农业政策性金融组织制度 |
第二节 代表性国家农业政策性金融制度 |
一、 美国的农业政策性金融制度 |
二、 德国的农业政策性金融制度 |
三、 印度的农业政策性金融制度 |
第三节 中国的农业政策性金融制度 |
一、 建立和完善中国农业政策性金融制度的重要性 |
二、 中国农业政策性金融(农业发展银行)的组织制度变迁 |
第四节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经营管理制度建设中的主要问题 |
一、 初期的单一“代理制”和目前的全面“自营制”都是存在缺陷的制度安排 |
二、 资金来源制度负债制度结构不合理 |
三、 资产运用与管理制度存在诸多问题 |
四、 区域经济发展非均衡,对农业发展银行制度建设构成不利因素 |
第五节 完善中国农业政策性金融制度的措施 |
一、 完善经营组织制度 |
二、 依据制度建设,解决资金来源问题 |
三、 强化资产管理制度,拓展资产运作范围 |
四、 进行区域发展制度调整 |
五、 引进和移植现代商业银行经营管理制度 |
六、 处理好外部组织关系 |
第三章 商业性金融制度与中国的商业性农业金融 |
第一节 商业性金融制度的基本问题 |
一、 商业银行的性质 |
二、 商业银行的职能 |
三、 商业银行制度与国有商业银行制度 |
四、 “分业式”与“综合式”商业银行制度 |
五、 商业银行的外部组织制度 |
第二节 中国的商业性农业金融制度 |
一、 中国农业银行组织制度变迁 |
二、 现阶段中国农业银行(国有商业银行)制度的基本特征 |
第三节 中国农业银行经营管理制度建设中的问题 |
一、 与其它商业银行共同面对的共性问题 |
二、 中国农业银行面临的个性问题 |
第四节 中国农业银行商业化的制度改革 |
一、 中国农业银行作为国有商业银行产权制度的改革 |
二、 改革管理制度与转换经营机制 |
三、 调整经营方向,促进农村和城镇地区业务共同发展 |
四、 进行农业信贷结构调整 |
五、 依靠完善制度,强化组织资金 |
六、 按现代银行制度要求,实行多元化经营 |
七、 以科技为支持系统,促进农业银行制度完善与发展 |
八、 强化金融产品创新 |
九、 理顺外部组织关系,为农业银行制度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 |
第四章 合作性金融制度与中国的农村合作性金融 |
第一节 合作金融制度的基本问题 |
一、 合作、合作经济与合作金融 |
二、 合作金融的产权、管理与分配制度 |
三、 合作金融制度原则的异化 |
第二节 国外合作金融体系中代表性的组织制度 |
一、 四种具有代表性的合作金融组织制度类型 |
二、 德国合作银行制度的发展特点 |
第三节 中国农村合作金融制度的发展 |
一、 中国农村信用合作社的制度变迁 |
二、 中国农村信用合作社制度变迁的原因 |
三、 中国农村信用合作社的制度特征及分析 |
四、 如何看待中国农村信用社制度发展中的商业化行为 |
第四节 农村合作金融在中国农村存在的制度需求 |
一、 宏观层次上存在的制度需求 |
二、 在微观层次上同样存在的制度需求 |
第五节 中国农村合作金融制度的改革 |
一、 改革的基本思想 |
二、 对目前几种农村信用社制度改革设想方案的分析 |
三、 实行“因地制宜、分类实施”的制度改革方案 |
四、 为中国农村合作金融制度改革和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
第六节 国外及中国的农村制度外民间金融 |
一、 制度外民间金融的主要形式 |
二、 制度外民间金融存在的原因 |
三、 中国农村合作基金会的存在与法律上的消亡 |
四、 如何对待制度外民间金融 |
第五章 中国农业金融组织体系的综合发展 |
第一节 金融组织体系改革中的相关基本问题 |
一、 金融组织体系在金融制度变迁中的地位 |
二、 中国金融组织制度变迁的现实决定 |
三、 中国农村金融组织制度的变革特征 |
第二节 代表性国家的农业金融组织体系特点及启示 |
一、 代表性国家农业金融组织特点 |
二、 代表性国家农业金融组织体系的启示 |
第三节 发展和完善中国农业金融组织体系的重要性 |
一、 中国的农业金融在农业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
二、 现阶段中国农业经济发展的背景要求,对农业金融组织体系须进一步完善 |
第四节 中国农业暨农村金融组织制度的发展研究 |
一、 农村金融组织体系的发展设想 |
二、 中国农村金融组织制度发展的基本原则 |
三、 中国复合信用式农村金融组织体系的构成 |
(6)中国农村合作金融产权改革与制度创新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第一章 导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的目的与意义 |
1.2.1 研究的目的 |
1.2.2 研究的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动态综述 |
1.3.1 国外研究动态 |
1.3.2 国内研究动态 |
1.4 研究思路与方法 |
1.5 论文的可能创新之处 |
第二章 农村合作金融的基础理论 |
2.1 合作经济与合作金融理论 |
2.1.1 合作经济的涵义及原则 |
2.1.2 合作金融的涵义 |
2.1.3 合作金融原则及其发展异化 |
2.2 农村合作金融理论 |
2.2.1 农村合作金融产权理论 |
2.2.2 农村合作金融制度变迁理论 |
2.3 合作金融与农村经济发展 |
2.3.1 合作金融具有成本优势 |
2.3.2 合作金融可以满足农村金融需求 |
2.3.3 合作金融能够适应农村经济发展需要 |
第三章 农村合作金融模式与制度的国际比较 |
3.1 国外农村合作金融的主要模式 |
3.1.1 单一型模式 |
3.1.2 政府与民间相结合模式 |
3.1.3 多元复合型模式 |
3.1.4 与农村合作组织一体化模式 |
3.2 国外农村合作金融制度比较 |
3.2.1 业务范围 |
3.2.2 民主管理 |
3.2.3 组织体制 |
3.2.4 行业协会 |
3.2.5 审计监督 |
3.3 借鉴与启示 |
3.3.1 农村合作金融应坚持合作制原则 |
3.3.2 自下而上成立合作银行体系 |
3.3.3 不断完善农村合作金融的服务功能和手段 |
3.3.4 促进农村合作金融的立法 |
3.3.5 加强政府对农村合作金融的政策扶持 |
第四章 中国农村合作金融的发展历程、现实困境及原因 |
4.1 中国农村合作金融的发展历程及现状 |
4.1.1 农村合作金融发展阶段及其特征 |
4.1.2 农村合作金融的发展现状 |
4.2 农村合作金融发展的经验、教训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
4.2.1 农村合作金融发展的经验教训 |
4.2.2 农村合作金融存在的主要问题 |
4.3 农村合作金融发展困境的深层次原因 |
4.3.1 背离合作制原则 |
4.3.2 制度设计存在重大缺陷 |
4.3.3 合作金融法律和政策不完备 |
4.3.4 外部发展环境不宽松 |
第五章 中国农村合作金融的供求分析 |
5.1 现阶段农村经济发展及资金需求的特点 |
5.1.1 农村经济发展的趋势及特点 |
5.1.2 农村资金需求的特点 |
5.2 农村合作金融的需求分析 |
5.2.1 农户的合作金融需求分析 |
5.2.2 农村中小企业的合作金融需求分析 |
5.3 农村合作金融的供给分析 |
5.3.1 农村信用社 |
5.3.2 农村合作基金会 |
5.3.3 民间借贷 |
第六章 中国农村合作金融产权改革 |
6.1 现行农村合作金融产权制度的经济绩效 |
6.1.1 现行农村合作金融产权制度的正面效应 |
6.1.2 现行农村合作金融产权制度的负面影响 |
6.2 现行农村合作金融产权改革的主要模式 |
6.2.1 合作制 |
6.2.2 股份制 |
6.2.3 股份合作制 |
6.3 农村合作金融产权改革方案设计 |
6.3.1 农村合作金融产权改革的基本原则 |
6.3.2 农村合作金融产权改革方案设计 |
第七章 中国农村合作金融制度创新 |
7.1 农村合作金融制度创新的目标和制度环境 |
7.1.1 创新的目标 |
7.1.2 创新的制度环境 |
7.2 组织体系创新 |
7.2.1 农村合作金融组织体系创新的总体思路 |
7.2.2 农村合作金融组织体系创新 |
7.3 经营方式及管理体制创新 |
7.3.1 经营方式创新:非商业化经营和商业化经营有机结合 |
7.3.2 管理体制创新:央行监管和行业自律融为一体 |
第八章 中国农村合作金融产权改革与制度创新的配套措施 |
8.1 积极稳健的宏观调控与农村经济发展政策 |
8.2 群众的积极参与 |
8.3 政府的适度支持 |
8.4 加快合作金融立法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作者简介 |
(7)农民资金互助社法律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选题背景及其意义 |
二、国内外相关研究综述 |
(一)关于合作金融组织的研究 |
(二)关于农民资金互助社的研究 |
(三)相关研究的不足 |
三、研究立场及研究方法 |
(一)研究立场 |
(二)研究方法 |
第一章 农民资金互助社法律制度的理论基础 |
一、农民资金互助社的一般性考证 |
(一)农民资金互助社的内涵 |
(二)农民资金互助社的分类 |
(三)农民资金互助社的法律性质 |
(四)农民资金互助社的功能 |
(五)农民资金互助社的基本特征 |
(六)农民资金互助社在农村金融组织体系中的定位 |
二、以资金互助权为核心的农民资金互助社法律制度构成 |
(一)资金互助权 |
(二)资金互助权若干维度与相应法律制度 |
(三)资金互助权类型与相应法律制度 |
(四)资金互助权实现与相应法律制度 |
三、农民资金互助社法律制度的经济基础 |
(一)农业生产的制约因素 |
(二)农业资源由市场配置的局限 |
(三)商业金融对农业的排斥 |
(四)农业生产社会化 |
(五)资金互助 |
四、农民资金互助社法律制度的法理基础 |
(一)互助是身份之上的契约 |
(二)互助资金资本化及其法律规制 |
(三)金融异化与法律制度的形成 |
五、农民资金互助社法律制度的价值基础 |
(一)自由价值 |
(二)秩序价值 |
(三)效率价值 |
(四)公平价值 |
第二章 农民资金互助社法律制度的域外考察 |
一、欧美典型国家农民资金互助组织及其法律制度 |
(一)德国 |
(二)法国 |
(三)美国 |
二、东亚典型国家或地区农民资金互助组织及其法律制度 |
(一)日本 |
(二)我国台湾省 |
三、南亚典型国家农民资金互助组织及其法律制度 |
(一)印度 |
(二)孟加拉 |
四、非洲农民资金互助组织的发展 |
五、域外农民资金互助组织法律制度演变的新趋势 |
(一)放宽服务对象的身份限制 |
(二)允许经营商业金融业务 |
(三)民主管理和自治原则被消弱 |
(四)分配呈现由资本主导的倾向 |
六、域外农民资金互助组织法律制度对我国的启示 |
(一)法律制度要与农业发展状况相适应 |
(二)以合作制和服务社员为立法宗旨 |
(三)以明确政府责任为立法重点 |
(四)以构建互助信用机制为立法主线 |
第三章 我国农民资金互助社及其法律制度的历史发展 |
一、1949年前农民资金互助组织及其法律制度 |
(一)我国悠久的民间资金互助传统 |
(二)国民党推动的农民资金互助组织及其法律制度 |
(三)共产党领导的农民资金互助组织及其法律制度 |
二、1949年后农民资金互助组织及其法律制度的变迁 |
(一)改革开放前农民资金互助组织及其法律制度 |
(二)改革开放后农村信用社的发展及其法律制度 |
(三)农村合作基金会及其法律制度 |
(四)钱会的发展及其法律规制 |
三、2004年至今农民资金互助社及其法律制度的历史变迁 |
(一)三个发展阶段 |
(二)相关法律制度的演变 |
四、历史经验总结 |
(一)法律制度要以尊重农民自治为前提 |
(二)以构建契合于村社共同体的信用机制为立法核心 |
(三)以明晰政府权力边界为立法主线 |
(四)以保障合作性质为立法目标 |
第四章 我国农民资金互助社法律制度的现实困境 |
一、对F县农民资金互助社的调研 |
(一)F县农民资金互助社发展概况 |
(二)F县农民资金互助社的运营方式 |
(三)F县农民资金互助社存在的主要问题 |
二、当前我国农民资金互助社立法概况 |
(一)基本法律 |
(二)部门法规 |
(三)地方性规范 |
三、农民资金互助社法律制度的困境 |
(一)“营利”与否的性质认定困境 |
(二)多重制度约束下的融资困境 |
(三)“三会一层”形同虚设的内部治理困境 |
(四)经营风险的内部控制及管理困境 |
(五)立法滞后背景下的监管困境 |
四、法律制度陷入困境的若干原因 |
(一)金融本位主义 |
(二)商业金融本位主义 |
(三)监管本位主义 |
(四)市场放任主义 |
第五章 农民资金互助社法律制度的完善 |
一、法律制度要体现的基本原则 |
(一)自愿参与原则 |
(二)民主管理原则 |
(三)产业导向原则 |
(四)谋求社员共同利益原则 |
(五)特别保护农民社员原则 |
(六)法律救济与道德救援相结合原则 |
二、完善农民资金互助社主体法律制度 |
(一)构建多元化的农民资金互助社基层主体制度 |
(二)构建农民资金互助社联合主体制度 |
(三)探索建立国家农业合作银行法律制度 |
(四)完善区域性或全国性行业协会制度 |
三、完善农民资金互助社法人产权制度 |
(一)财政资金以股权形式构成法人产权 |
(二)村集体入股重塑法人产权 |
(三)准许设立人力资源股 |
(四)实行差别股权制 |
(五)完善公积金制度 |
四、完善农民资金互助社内部治理结构 |
(一)农民资金互助社内部治理的高成本 |
(二)严格实行“一人一票” |
(三)理事会人员任职应以从业相关为条件 |
(四)优化监事会人员构成 |
五、构建农民资金互助社融资法律制度 |
(一)明确政策性金融机构的支农贷款责任 |
(二)放宽商业融资限制条件 |
(三)构建互助融资法律制度 |
六、健全金融风险防范法律制度 |
(一)贷款保证制度 |
(二)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制度 |
(三)社员信用评级制度 |
(四)信贷决策制度 |
(五)贷款回收责任制度 |
七、完善政府监管法律制度 |
(一)明确监管主体 |
(二)健全监管机制 |
(三)降低市场准入门槛 |
(四)拓宽市场准入渠道 |
(五)建立外部审计监督制度 |
结论 |
(一)基本观点 |
(二)主要创新点 |
(三)研究不足 |
(四)展望 |
参考文献 |
后记 |
攻读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 |
(8)农村金融与担保机制研究 ——基于专业农牧担保的实证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导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对象与研究方法 |
1.2.1 文献综述 |
1.2.2 研究对象 |
1.2.3 研究方法 |
1.3 研究思路与内容结构安排 |
1.3.1 研究思路 |
1.3.2 内容结构安排 |
1.4 主要贡献与创新 |
1.5 论文不足之处及有待于进一步研究的问题 |
2. 国内外农村金融体系模式 |
2.1 国外农村金融体系的模式 |
2.1.1 美国——复合信用型农村金融制度 |
2.1.2 德国——合作金融组织模式 |
2.1.3 法国——国家控制式的金融模式 |
2.1.4 日本——合作金融和政府金融并存 |
2.1.5 印度—挂钩制度和政府参与的模式 |
2.1.6 孟加拉——农村微型金融组织 |
2.2 我国农村金融体系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
2.2.1 历史沿革 |
2.2.2 我国农村金融体系总体概述 |
2.2.3 我国农村金融组织体系存在的缺陷 |
2.2.4 我国农村金融市场体系存在的缺陷 |
2.2.5 我国金融监管体系存在的缺陷 |
2.2.6 农村金融的风险 |
2.3 国外农村金融体系的借鉴经验 |
2.3.1 支农政策的基本目标明确 |
2.3.2 加大政策性金融的建设力度 |
2.3.3 发挥农村合作金融作用 |
2.3.4 完善的农村金融法律制度 |
2.3.5 建立健全的农业保险制度 |
2.3.6 制定相关政策鼓励和完善农村金融的金融产品体系 |
3. 解析中国农村转型阶段:农村新型经济组织与融资结构 |
3.1 农村经济组织概述 |
3.1.1 农村经济组织的发展 |
3.1.2 农业产业化主要经营组织形式——公司+农户模式 |
3.1.3 农村经济组织作用 |
3.1.4 当前农村新型经济组织存在的缺陷 |
3.2 目前我国的农村金融主要供给模式及特点 |
3.2.1 主要供给模式 |
3.2.2 农村经济合作组织促进融资方面的特点 |
3.2.3 当前农村经济合作组织金融信贷供给的主要影响因素 |
3.3 一种新的农村经济合作组织与融资结构 |
3.3.1 监督、提议与融资结构比较 |
3.3.2 考虑事后道德风险时的融资结构 |
3.3.3 由监督者提供担保时的融资结构 |
4. 我国农村金融破题:担保品与监督(中介)功能的实现 |
4.1 引言:基本概念及逻辑关系 |
4.1.1 信息不对称理论简介以及信息不对称在金融领域主要表现 |
4.1.2 担保品概念以及我国农村主要抵押品资产及其现状 |
4.1.3 监督机制及其类型 |
4.2 最低抵押担保品要求和基于监督方式下的融资机制 |
4.2.1 最低抵押品要求(投资者无监督时的情况) |
4.2.2 三种基本监督方式下的融资 |
4.2.3 监督中存在代理问题和合谋问题 |
4.3 不同监督方式下的组织化与融资条件 |
5. 基于监督机制下的担保中介模式实证研究 |
5.1 研究背景 |
5.1.1 文献回顾 |
5.1.2 农业担保公司的产生和发展 |
5.2 龙头企业担保模式效率分析 |
5.2.1 假设及运作模式 |
5.2.2 无担保时的融资效率分析 |
5.2.3 有担保时的融资效率分析 |
5.2.4 结论 |
5.3 基于担保授信的农户供应链融资实证分析 |
5.3.1 相关理论及假说 |
5.3.2 供应链治理下的博弈分析 |
5.3.3 担保授信模式下农户信用水平检验 |
5.4 相关案例分析 |
5.4.1 新希望农牧担保公司——“八位一体”模式 |
5.4.2 通威担保模式 |
6. 相关政策讨论 |
6.1 健全我国农村信用担保体系 |
6.1.1 目前我国关于农村信贷担保机构的相关文件 |
6.1.2 建立我国农村信用担保体系 |
6.1.3 改变补贴方式,加大对农村金融机构扶持力度 |
6.2 完善我国农村信用环境 |
6.2.1 加快征信立法进程,提供征信法律保障 |
6.2.2 加强我国农村信用环境建设 |
6.3 完善农村土地政策,推动土地资源进入资本市场 |
6.3.1 明晰农村土地产权职能,确认农村土地经营权物权属性 |
6.3.2 建立农村产权交易市场,为土地融资提供良好融资环境 |
6.3.3 积极推动土地资源进入资本市场 |
6.4 加强农业担保公司担保能力建设 |
6.4.1 扩大担保公司资金规模,提高可担保金额 |
6.4.2 加强反担保方式的创新,扩大反担保资产范畴 |
6.4.3 加强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建设 |
6.5 加大农业生产经营体制创新,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 |
6.5.1 进一步提高农户集约经营水平 |
6.5.2 大力发展新型农民合作组织 |
6.5.3 培育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
6.6 提高风险管理能力,健全风险控制和分散机制 |
6.6.1 逐步完善担保公司担保风险内部控制制度 |
6.6.2 健全担保风险转移机制 |
7. 主要结论及政策含义 |
7.1 主要结论 |
7.2 政策含义 |
参考文献 |
后记 |
在读期间科研成果目录 |
(9)中国农村合作金融发展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绪 论 |
0·1 研究范围 |
0·2 对前人研究的评述 |
0·3 论文框架 |
0·4 分析结论与观点概述 |
第一章 农村合作金融基本原理与国际经验 |
1·1 农村合作金融理论渊源 |
1·1·1 合作理论概述 |
1·1·2 现代合作原则的演变 |
1·1·3 合作金融思想的发展与演变 |
1·2 国外农村合作金融发展制度与经验考察 |
1·2·1 德国合作银行和荷兰拉博银行系统 |
1·2·2 法国农业信贷互助银行系统 |
1·2·3 美国农业信用合作体系 |
1·2·4 农村合作银行的亚洲模式 |
1·2·5 国外合作金融组织运行机制 |
1·2·6 商业金融与合作金融比较分析 |
1·2·7 借鉴与启示 |
第二章 中国农村金融与农村合作金融 |
2·1 中国农村金融发展概述 |
2·1·1 农村金融机构变迁 |
2·1·2 农村金融经营业务变迁 |
2·1·3 农村金融经营管理方式变迁 |
2·1·4 农村金融基本特征 |
2·2 中国农村合作金融发展与评价 |
2·2·1 发展历史考察 |
2·2·2 改革过程简要回顾 |
2·2·3 评价 |
第三章 农村制度外合作金融 |
3·1 农村民间借贷 |
3·1·1 组织形式 |
3·1·2 存在原因分折 |
3·1·3 资金来源与用途 |
3·1·4 利率形成机制 |
3·1·5 管理 |
3·2 农村合作基金会 |
3·2·1 产生原因 |
3·2·2 作用 |
3·2·3 特征 |
3·2·4 存在问题 |
第四章 中国农村合作金融需求分析 |
4·1 农村资金流向考察 |
4·2 农户金融需求分析 |
4·3 乡村中小企业金融需求分析 |
4·4 地方政府金融行为分析 |
4·5 金融抑制与需求的矛盾 |
第五章 中国农村合作金融制度分析 |
5·1 制度、制度变迁与信用社制度 |
5·1·1 制度 |
5·1·2 信用社制度 |
5·1·3 制度变迁 |
5·2 信用社产权制度分析 |
5·2·1 产权理论 |
5·2·2 管理制度与分配制度分析 |
5·2·3 制度绩效分析 |
5·3 中国农村合作金融异化原因分析 |
5·3·1 经济组织制度缺陷 |
5·3·2 金融政策缺陷 |
5·3·3 文化缺陷 |
5·3·4 信息不对称 |
第六章 中国农村合作金融制度创新及发展框架 |
6·1 中国农村合作金融改革成本分析 |
6·1·1 制度成本 |
6·1·2 政策成本 |
6·1·3 实施成本 |
6·2 中国农村合作金融的制度创新 |
6·2·1 产权制度的创新 |
6·2·2 组织制度的创新 |
6·3 中国农村合作金融的发展框架 |
6·3·1 基本框架 |
6·3·2 运行机制 |
第七章 中国农村合作金融发展环境的改革与创新 |
7·1 积极稳健的宏观调控与农村经济发展政策 |
7·2 群众的积极参与 |
7·3 政府的适度支持 |
7·4 加快合作金融立法 |
7·5 中央银行加强监管与扶持 |
7·6 尽快建立行业自律管理组织 |
(10)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章 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理论基础 |
第一节 国内外研究综述 |
一、产权:一个比较视角的认知 |
二、金融产权:产权理论在金融领域的延伸 |
三、金融机构产权:金融机构发展的制度基础 |
四、农村金融机构产权:亟待深入的关键领域 |
第二节 理论借鉴 |
一、企业产权理论 |
二、制度金融理论 |
第二章 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概念框架 |
第一节 农村金融机构的演进与本相 |
一、农村金融机构的演进 |
二、农村金融机构的本相 |
第二节 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概念与特征 |
一、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概念 |
二、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特征 |
第三节 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结构 |
一、宏观维度的农村金融机构产权 |
二、微观维度的农村金融机构产权 |
第三章 农村金融机构产权演化的历程、逻辑与经验 |
第一节 农村金融机构产权演化的语境 |
一、从亲缘信用向契约信用的农村信用转型 |
二、工业化、城市化背景下的“三农”落后 |
三、新时代乡村振兴战略的现实要求 |
第二节 农村金融机构产权演化的历程 |
一、计划经济时期的中国农村金融机构产权演化 |
二、改革开放时期的中国农村金融机构产权演化 |
第三节 农村金融机构产权演化的历史逻辑 |
一、政府主导的自上而下的强制性制度变迁 |
二、以所有权改革为主的演进模式 |
三、顶层设计缺位下的试错性改革思维 |
第四节 农村金融机构产权演化的历史经验 |
一、农村金融机构产权演化的基本成效 |
二、农村金融机构产权演化的经验总结 |
第四章 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异化 |
第一节 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现状分析 |
一、政策性农村金融机构的产权安排 |
二、商业性农村金融机构的产权安排 |
三、合作性农村金融机构的产权安排 |
第二节 农村金融机构产权异化的表现 |
一、宏观维度的农村金融机构产权异化 |
二、微观维度的农村金融机构产权异化 |
第五章 农村金融机构产权异化的归因 |
第一节 农村金融机构产权异化的制度成因 |
一、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供给缺位 |
二、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供给错位 |
三、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供给越位 |
第二节 农村金融机构产权供给异化的深层机理 |
一、农村金融机构产权供给中的法制缺失 |
二、农村金融机构产权供给中的供需失衡 |
三、农村金融机构产权供给中的目标冲突 |
第六章 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历史经验借鉴 |
第一节 发达国家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历史演进 |
一、美国的农村金融机构产权 |
二、法国的农村金融机构产权 |
三、日本的农村金融机构产权 |
四、韩国的农村金融机构产权 |
第二节 发展中国家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历史演进 |
一、巴西的农村金融机构产权 |
二、印度的农村金融机构产权 |
三、孟加拉国的农村金融机构产权 |
第三节 域外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历史经验借鉴 |
一、重视法律制度的根本性作用 |
二、坚持合作制的基础性地位 |
三、重视国家的扶持性作用 |
四、优化机构间的产权联结 |
第七章 农村金融机构产权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与制度创新 |
第一节 农村金融机构产权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总体框架 |
一、农村金融机构产权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需求指引 |
二、农村金融机构产权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核心目标 |
三、农村金融机构产权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基本原则 |
四、农村金融机构产权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基本路径 |
五、农村金融机构产权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基本方向 |
第二节 农村金融机构产权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制度创新 |
一、构建以农业经营主体为主的农村金融机构产权主体制度 |
二、建立有序的农村金融机构国有股权退出制度 |
三、完善农村金融机构组织治理制度 |
四、深化省联社管理体制改革 |
五、推动合作制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法律重构 |
参考文献 |
后记 |
攻读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 |
四、论中国合作金融运行体系的自我设计──兼议农业大县农村合作银行的组建问题(论文参考文献)
- [1]我国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发展特征及政策效果研究[D]. 王信. 西南财经大学, 2014(12)
- [2]论中国合作金融运行体系的自我设计──兼议农业大县农村合作银行的组建问题[J]. 胥刚. 农村金融研究, 1995(01)
- [3]农村合作金融制度研究[D]. 张乐柱. 山东农业大学, 2004(01)
- [4]中国农业转型发展的金融支持研究[D]. 王永龙. 福建师范大学, 2004(04)
- [5]金融制度比较与中国农业金融制度发展问题研究[D]. 于海. 西南财经大学, 2002(02)
- [6]中国农村合作金融产权改革与制度创新研究[D]. 王文莉.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2004(11)
- [7]农民资金互助社法律制度研究[D]. 杨贵桥. 西南政法大学, 2015(08)
- [8]农村金融与担保机制研究 ——基于专业农牧担保的实证分析[D]. 郎波. 西南财经大学, 2013(01)
- [9]中国农村合作金融发展研究[D]. 马忠富.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 2000(01)
- [10]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研究[D]. 何松龄. 西南政法大学, 20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