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民主法制建设 促进农村市场经济发展(论文文献综述)
胡建华[1](2014)在《农村民主管理制度:法理分析与法治保障 ——基于法治国家建设视野下社会演进型路径与政府主导型路径协同发展的分析视角》文中研究表明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建设中国特色民主政治制度,是中国共产党坚定不移的奋斗目标。我国现代化建设的主要目标之一在于实现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与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建设是个系统工程,其中心内容是要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从各层次、各领域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这就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及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以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为根本,以全面增强党和国家的活力,着力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为目标,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全面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这就要求必须重视各层次民主制度的建立健全,确保人民群众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及民主监督“四个民主”的依法实现,充分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及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切实保证人民群众广泛权利和自由的依法实现和享有。于此背景下,农村民主管理制度不仅是我国广大农民政治参与的重要制度形式,也是我国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发展所面临的的重要理论与实践问题,更是法治中国建设进程里中国社会主义现代法治国家在农村基层的实践发展所面临的重要理论与实践问题。论文以马克思主义政治学及马克思主义法学基本原理为指导,从当代中国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发展的社会现实出发,运用规范分析法、历史分析法、文献分析法、比较分析法及多学科交叉法等多种研究方法,从整体上将农村民主管理制度放置在中国社会主义现代法治国家建设视野下围绕其法理分析与法治保障等问题进行了较为全面、系统性的研究。中国社会主义现代法治国家的建设,其路径主要有自上而下的政府推进型和自下而上的社会演进型。政府推进型的主要特点是政府在法治国家建设中居于领导者和主要的推动者地位,法治主要凭借政府所控制的本土政治资源根据政府的目标进行指导设计和建构。社会演进型的主要特点是指法治国家的建设是在与政府相对应的民间社会生活中自然孕育和发展演变而形成的,是社会法治自然生发形成的结果。①两种路径各有特点,政府推进型认为法治国家秩序建设是一种理性的秩序建构,由于中国法治传统的缺乏,主张通过理想制度的借鉴和政府的强制力推动法治国家秩序的建构,排斥社会传统资源的积极作用。而社会演进型则认为法治国家秩序的构建不是理性建构的秩序而是一种自然生发发展的秩序,其实现的基础须从社会传统中去为法治的制度性变迁和理性建构寻求基础,而不是理想制度的借鉴和政府的强力推动。对此本文认为,上述两种法治国家建设路径各有优劣,应辩证的分析与看待,政府推进型路径强调法治建设是国家必须凭借国家权力进行建设的职责,不重视民间传统社会的作用和中国法治建设的社会传统文化基础,选择这样的路径,难免导致国家法治建设与民间社会自治的冲突和摩擦,增加法治建设的难度和效度。社会演进型则单纯地强调国家法治建设的自发性和自然性,轻视国家和制度在法治建设中的作用,仅依据这条路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建设进程必将艰难而漫长。对此,怎么办?本文认为结合中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面临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应高度重视法治国家建设路径选择的多元化,不宜走单一化的路径。结合中国法治建设的现实基础,应充分考虑到中国的民问传统社会发育和中国国家权力在法治国家建设进程中的优势的发挥,走自上而下的政府推进型和自下而上的社会演进型互相结合、共同协调发展的符合中国国情的法治建设路径。通过国家法治建设的路径多元化,充分发挥国家和社会民众两方面的积极性,上下联动,在合力形成中共同促进法治国家的建设进程。由此,在自下而上的社会演进型路径中对农村民主管理制度进行法理分析具有非常重要的理论研究价值与深刻的现实意义。基于马克思主义法学基本原理,从法理分析的视角对农村民主管理制度概念、价值理念、生发基础及其法治运行的困境等基本理论与实践问题进行了比较系统的分析,这不仅是回应目前学术理论界与实务界对此问题持续关注和不断深入研究的一种努力尝试,也是本文得以展开研究的逻辑起点与前提条件。论文对农村民主管理制度的概念进行了探析,并将其与相关概念进行了比较辨析。在全面解构概念的基础上对农村民主管理制度的价值理念进行深度的剖析,论文认为农村民主管理制度的价值理念主要表现在基层民主自治性、基层制度性、基层治理模式性及农民活动方式性等方面,这是对农村民主管理相关理论与实践问题展开研究的制度价值基础。同时,农村民主管理制度在社会演进型路径中的长期发展过程中有其经济、政治、文化及伦理等方面的生发基础。由于国家现有乡村关系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语义的模糊性导致了农村民主管理制度法治化轨道上的运行与发展面临外部、内部困境的制约与束缚。导致农村民主管理制度法治运行困境的原因也是多方面的,通过其与来自自上而下的政府主导型的法治国家建设路径的理性安排制度的矛盾与冲突,从法理学的角度分析,主要体现为;社会对国家的抵制与融合;自治权对行政权的消解与平衡;权利对权力的制约与平衡。通过对自下而上社会演进型路路径中农村民主管理制度的法理分析,从自上而下的政府主导型路径中加强对农村民主管理制度的法治保障就显得非常必要,这也是农村民主管理制度在现代法治国家建设视域下基于社会演进型路径与政府主导型路径协同发展基础上实现其对法治国家建设推动功能与作用发挥的题中应有之义。在国家政府的主导下,农村民主管理制度的法治保障是个系统工程,须从宏观进路与微观的具体路径两个方面进行建构。从宏观进路层面看,我们认为农村民主管理制度法治保障首先必须建构起由经济、政治、文化、制度及环境等动力机制要素所构成的一个全面系统的动力机制系统,其次需要明确由以人为本原则、权利保障原则、法治均衡原则、民主参与原则及服务社会原则等因素共同组成农村民主管理制度法治保障的基本原则。在此基础上,着力完善与农村民主管理法律制度创设有机衔接、融合与高效运行的动态的农村民主管理制度法治保障机制。在农村民主管理制度法治保障的微观方略中,我们认为应遵循对制度实施法治保障的一般规律,重点应从立法、执法及司法保障等方面着手,切实解决农村民主管理制度法治化建设进程中所面临的难点与难题,从而构建起比较全面、系统的农村民主管理制度法治保障的完整框架。本文立足于学界有关农村民主管理已有研究的基础上,在现代法治国家建设视野下,尝试对农村民主管理制度在社会演进型路径中的法理分析与政府主导型路径中的法治保障等问题进行比较系统性、全面性的分析研究,这不仅是政治学科研究的重要领域,而且还是法学、历史学及社会学等相关学科领域研究的重要内容。本文研究关注的着力点是如何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进程中实现农村民主管理制度在国家与农村社会之间和谐互动关系的构建,笔者力图通过该研究能够为建设中国特色的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一定的智识基础。在理论上具有一定的探索性与创新性,本论文进一步完善与深化了农村民主管理制度基本理论的研究,拓展了对农村民主管理制度实施保障的范围研究领域,在重点突出、综合系统、全面协调的中国特色基层民主政治法治化建设道路进程中,为我国各地推进农村民主管理改革提供了普适性的可资借鉴参考的法治对策的基本思路。诚然,囿于作者专业知识和学术水平的限制,论文中的有些论点与分析论述尚存在不足,个别地方也没有充分展开,这有待在今后的研究中进一步深入探讨。
张慧瑶[2](2019)在《新中国成立七十年(1949-2019)农村基层治理法制化研究》文中提出农村地区的平稳有序发展和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息息相关。法律作为维持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是最稳定、最有效的保障力量。农村基层治理法制在乡村振兴的重大战略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它不仅是农村经济平稳增长的制度保障和缓和农村矛盾的制度途径,而且是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一环。法制是法治的基础,法制化也是法治化建设的必由之路。只有在农村基层治理法律体系上进行了完善,才会使得农村法治有了既定制度的依靠。然而,我国农村基层治理因其受到经济发展滞后、农民法律意识不足等因素影响,其法制化程度严重滞后于农村治理需要与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需要。社会主要矛盾的发展变化给农村基层治理提出了新的要求,农村基层治理法制建设是一个探索、研究、实践的过程,需要长期、大量的投入,只是单纯依靠政府是无法实现农村基层治理的可持续发展。因此,需要更为多元、有效的力量来推动基层治理的法制化发展。本研究共分为九章,第一章为导论,主要引入研究缘起,述评当前国内外对基层治理法制的演技现状,明晰研究基点;第二章是研究理论基础部分,在介绍当前中国农村基层治理的概念、主要特点的基础上,阐述了目前中国农村基层治理法制化的重点,分析统治、管理与治理的联系与区别,接从六方面介绍了本研究借鉴的法学基础理论;第三章是历史梳理部分,依据不同经济历史条件将农村基层治理法制建设划分为不同的时间节点,主要阐述农村基层治理现状、治理目标、价值理念、和特定历史时期所取得的成效;第四章是规律总结部分,对农村基层治理法制发展的影响因素进行定性分析,归结出我国农村在法制治理进程中遵循的一般规律和经验,为后续的研究内容铺垫基础;第五章是现状分析部分,着重从基层治理法律制度、基层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干群关系等方面探究目前中国农村基层治理法制建设面对的难点与困境;第六章是国内外典型国家和地区借鉴部分,通过对其他国家和我国典型地区的特色基层治理模式比较分析,总结出我国新时代农村基层治理法制建设的经验借鉴;第七章是农村基层治理法制化发展预景部分,在遵循宪法和加强党的领导下,从法律规则、法治环境、法律主体、法制背景等四个方面,阐述“乡村振兴”战略下农村基层治理法制化的发展重点与趋势探究;第八章是农村基层治理法制化的重点制度与重点立法设计部分,通过分析农村基层治理法制化的价值取向,在基本原则的引导下,从重点制度与重点立法设计两方面出发系统化对农村基层治理法制建设提出完善意见;第九章是结语部分,主要论述了研究的主要结论和对未来发展的展望。本研究通过从整体上梳理新中国成立以来农村基层治理法制化多年来的演变历程,从宏观和微观角度双向分析当前农村基层社会治理特点,涵盖了治理主体、治理对象、治理行为、治理关系、治理规则等多层次,将其作为农村基层治理法制化发展的理论基础。对农村基层治理法制发展的影响因素进行定性分析,归结出我国农村在法制治理进程中遵循的一般规律和经验。同时,在选取美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加坡等典型国家农村基层治理的发展模式和我国农村地区进行比较探讨,吸收其有益经验。在此基础上,提出新时代农村基层治理法制化的发展目标、发展重点,针对农村基层法制化的发展提出其经济法价值取向和法律制度原则,从自治、法治、德治三者协同的角度对具体法律制度完善提出修改意见。立足于时代需要和社区发展,制定一部作为保障和完善各社区成员权益的社区发展法——《农村社区发展促进法》,对社区的性质、作用和职能,社区管理机构的产生和设置及各自的职责权限划分,通过立法保证农村社区建设顺利开展,实现农村社区建设与管理的法律化、规范化。
阳斌[3](2019)在《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乡村治理研究》文中研究表明推动国家治理现代化已成为党、国家和社会的共识,乡村治理作为国家治理的微观组成部分,其精神内涵与国家治理现代化保持共性。乡村治理在治理价值上强调多元、合作、参与、法治、规范等多维追求,在治理目标上追求乡村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的现代化。乡村治理体系现代化意味着对传统的、行政主导的一元式权威治理模式进行变革,主张在乡村治理过程中建立一个多元主体协商、合作、互补的治理体系,这一体系不仅包含基层党组织和基层政府等核心公共权威组织,也包含事实上参与乡村治理过程的内生或外来的村民自治组织、社会组织、市场组织、民间权威及广大人民群众等主体与力量,实现不同治理要素的良性互动,发挥多维主体在乡村治理中的综合效用,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形成更具包容性的乡村建设合力。乡村治理能力现代化则主要强调基层公共权威组织按照法治、透明、回应、责任、有效、廉洁、公正等价值追求进行改造与重塑,建立更为宽松的乡村治理外部环境,在开放与协商中实现乡村治理的民主性建设任务,以促成国家治理现代化目标完成。本文采用历史唯物主义与辩证唯物主义相结合的研究方法,将乡村治理纳入现代国家建构的历史视野中考察。中国的社会性质决定共产党在成立之初就开始肩负现代国家建构的历史重任,“民族国家”与“民主国家”双重建设目标成为中国共产党矢志不渝的追求。对此,中国共产党围绕“耕者有其田”进行了漫长的革命探索,社会主义改造完成后,“政社合一”的国家整合治理模式逐渐形成,农村以整体的力量支持国家经济的复苏与发展,但“人民公社”的管控模式使农村发展逐渐失去生机与活力。在此背景下,中国共产党开始对建国后社会主义建设进行深刻的反思,在总结历史经验的基础上,拉开了轰轰烈烈的改革开放序幕,将解放生产力与发展生产力作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根本任务,并以农村为突破点进行了全面的改革。在改革开放初期,中国共产党于1982至1986连续5年发布的中央“一号文件”都涉及农村农业发展,在农村经济领域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改革,使长久束缚于土地的各种乡村资源逐渐激活,农村社会释放出巨大的经济潜力;在农村政治领域进行“乡政村治”治理探索,将党的领导与村民自治紧密结合,不断促进基层民主与基层治理向前发展,使广大农村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并形成了一系列乡村治理思想。进入新世纪之后,特别是自2004年以来,党中央更是连续16年以“一号文件”的形式强调,必须把农村农业农民问题的有效解决作为新时期全党的工作重点,可见,中国共产党在新的历史时期将乡村治理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40余年的改革开放促使农村各方面事业取得突飞猛进的发展,但治理成效的背后也面临诸多治理困境。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发展模式,使我国农村不可逆转的走向了现代化道路,农村生产要素市场化流动速度加快,农民参与分享城市收益的路径越来越广阔,农村与城市的联系更加紧密,随着农村改革的深入推进,越来越多的村外主体参与到乡村治理过程之中,使得乡村治理的主体、客体及环境等方面开始发生变化,农村原有的利益格局开始处于变化与流动之中,全国绝大多数村庄在发展过程中出现不同程度的衰败,农村基层治理出现诸多治理困境。从系统论的角度来看,新时代乡村治理困境主要表现为乡村治理主体乏力,难以产生乡村治理合力;乡村治理资源消减,难以有效提供乡村治理的基础平台;基层公共权威组织治理手段策略化选择,难以回应乡村公共需求;乡村治理绩效徘徊不前,老百姓获得感不强;乡村利益格局持续分化,农村非均衡发展严重等。乡村治理困境的产生与“大国家、小社会”的社会形态紧密相关。从国家建构的现实运作逻辑看,以中国共产党为核心的公共权威是推动乡村治理向前发展的动力引擎,但乡村社会内生活力的激发方式与程度明显不够,乡村社会的自治空间相对比较狭窄,而且,基层公共权威组织在乡村治理过程中面临人、财、物缺失的现实难题,严重影响其治理水平,在诸多自上而下的考评体制中,基层公共组织的理性选择方式则是“策略化选择”与“非正式运转”,这势必导致基层治理过程中民主化程度偏低,进而影响基层公共组织的治理能力提升。随着农村社会经济结构的变迁,乡村治理过程中的群体分化已经产生,精英群体与普众群体在乡村治理中的行为表现及价值追求开始差异化呈现,乡村精英寻求经济利益最大化,普通大众对土地更加眷恋。务工群体与务农群体参与乡村治理的态度也存在明显的区别,务工群体整体表现为对乡村社会事务的默然冷对,留守务农群体整体表现为对乡村公共事务的坚守。同时,中国农村场域发展的不平衡性也严重影响乡村治理的整体推进,城郊农村在城市文明与乡村惯性的碰撞中滋生出诸多新问题需要智慧回应,远郊农村的特色农业发展需要走“一村一品”之路。因此,乡村转型进一步加剧了乡村治理的内生复杂性,探寻新时代乡村治理困境产生的缘由需要从宏观的视角对其加以综合认识。新时代乡村治理需要以马恩经典理论为指导,加快乡村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既要从马恩经典理论中汲取营养,又要解决探索过程中的具体问题,这既是一个理论依其自身规定性的逻辑展开过程,又是一个理论付诸于实践的社会运动过程。马克思主义运用唯物史观科学地揭示了人类社会发展的基本规律,其关于乡村治理的相关思想,对于全面分析当代中国农村改革出现的各种新情况,探索新时代乡村治理转型的科学道路,促进小康社会的全面建成等具有重大的启迪意义。本文在考察马恩关于农业在国民经济中基础地位、调整农村生产关系促进农村社会生产力发展、农业规模化促进现代农业发展、促进城乡融合发展等思想,列宁斯大林关于农业基础地位、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进行农村土地制度改革、通过合作化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利用市场机制促进城乡协调发展等思想的基础之上,积极建构未来乡村治理的复合框架结构,力促乡村治理现代化。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之下,我国正处于“民主国家”建构进程中,民主化建设已成为构建现代国家的必经环节。因此,乡村治理现代化目标的实现需要加强基层公共权威主体的规范性建设,通过厘清基层公共组织的角色与定位,实现权责对应,不断提升乡村治理能力,通过重新调整国家与社会的关系,破除基层治理传统行政模式的单维弊端,不断健全乡村治理体系。积极构建“政党领导、政府主导、农民主体、市场参与、社会协同”多元主体协商共治的乡村治理联动机制,形成乡村治理合力,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实现不同治理要素的良性互动,发挥多维主体在乡村治理中的综合效用,在开放与协商中实现治理过程的民主性建设目标。
李曦[4](2019)在《新中国(1949-2019)农业立法演进规律与发展趋势研究》文中提出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年来,中国社会经历了从经济到制度的翻天覆地的变化。在中华文明的漫长历史中,七十年的时间挥手即逝,但是在中国发展的历史进程中,这段时间却是举足轻重的。新中国成立以来的七十年,无论是取得的经济社会成就,还是其进行的巨大变革,都是举世瞩目的。农民阶层,作为中国最大的社会群体,其智慧与力量在新中国的变革发展进程中起到了中坚作用。这一群体的发展变迁历史与新中国的变迁发展历史息息相关。三农问题,研究农业立法问题不仅是一项理论梳理研究,更是对我国的立法实践有着指导意义。本文通过对新中国成立以来农业领域立法进程的梳理,试图探寻农业立法的演进规律,找出现今农业立法的问题所在,进一步探寻农业立法的立法重点与发展趋势。本研究共分为十一章,第一章为导论主要讨论问题的由来,评述国内外研究现状,说明研究思路与方法;第二章为新中国农业立法概况,概述中国农业立法的概念、相关理论、作用、体系以及其“一中心四要素”的分类方式;第三章为新中国农村治理立法演进规律与发展趋势,梳理了农村治理立法的发展脉络,探讨了农村多元治理立法的规制困境,展望了其走向“自治法治德治”的发展趋势;第四章为新中国农业土地立法演进规律与发展趋势,梳理了新中国成立七十年土地立法的历史进程,并讨论了土地立法的发展脉络与趋势;第五章为新中国农业金融立法演进规律与发展趋势,梳理了农业金融立法的发展历程,分析其演进规律,展望其发展趋势;第六章为新中国农业科技立法演进规律与发展趋势,梳理了农业立法中推动农村科技发展、保障农村产业产品安全的科技类立法,分析了科技类立法的发展规律,并展望了其发展趋势;第七章为新中国农业生态立法演进规律与发展趋势,梳理了农业生态立法的发展脉络,展望了其生态补偿立法化、多元主体生态责任立法化与重视软法治理的发展趋势;第八章为新中国成立以来农业立法的规律和问题,指出了农业立法的时代特点,厘清了农业立法发展的共性规律,同时指出了农业立法地方立法虚化、权利义务错位、原则性强规则性差的问题;第九章为新时代中农业立法的发展趋势,分别论述了农业立法领域法治化、社区化、信息化、绿色化以及国际化的发展趋势;第十章则重点论述了新时代下农业立法的重点制度安排,对下一步农业立法的价值取向、原则制度进行了分析展望,并进一步探讨了《乡村振兴促进法》的立法构想。第十一章为结语部分,主要阐述了研究的主要结论以及未来的研究展望。本研究创新性的提出“一中心四要素”的分类方式,对农业立法的发展进程进行类型化分析梳理,并基于此梳理在把握各类型农业立法发展规律的同时找出我国农业立法的共性特征及规律,进一步展望农业立法法治化、社区化、信息化、绿色化、国际化的趋势,为新时代农业立法的制度设计寻找方向,提出新时代农业立法自由有序发展的基础价值、实质公平正义的核心价值、保障农民权益的终极价值、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功用价值以及绿色生态保障的发展价值,并在提出新时代农业立法的原则与制度后重点设计了《乡村振兴促进法》这一立法构想,探讨了《乡村振兴促进法》的立法思想、规范设计、与其他制度关系的安排,并与最终尝试拟定了《乡村振兴促进法》草案稿,为国家农业立法与政策制度提供有益参考。
《中国乡镇行政管理研究》课题组[5](1998)在《中国乡镇行政管理研究》文中研究指明总论乡镇政权是国家最基层的权力机关,是贯彻党的方针政策的落脚点。加强乡镇政权行政管理研究,是充分发挥乡镇政权及村社组织职能,深化农村改革,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保证。一、深化乡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乡镇管理体制的形成中华人民共和国的...
李攀[6](2019)在《新中国农村供销合作社研究(1949-2002)》文中研究说明近代意义上的合作运动源于西方,却与中国传统文化有千丝万缕的联系。19世纪初,英、法空想社会主义者首先提出合作社的思想,并进行了实践探索。从1844年英国罗虚代尔消费合作社成立至今,合作社的发展历经一个半世纪。在这一长期历史过程中,马克思、恩格斯、列宁等无产阶级革命导师对合作社理论进行了深入研究,提出了许多重要思想和论断,成为指导合作社发展的科学指南。二十世纪初叶,在民族危机日益加深之时,合作思想作为一种“救世”学说被引入中国,中华大地上各种政治势力、各类社会团体出于各自目的,曾试办过不同类型的合作社,在理论和实践中取得了一定进展。中国共产党与合作社渊源颇深,中共自诞生伊始就把发展合作社作为解决中国社会问题,特别是农村问题的重要举措。1922年9月,毛泽东参与创办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第一个合作社——安源路矿工人消费合作社,从此合作社的种子开始在各个革命根据地生根发芽,其中,中央苏区的消费合作社、陕甘宁边区的南区合作社是其典型代表,也是供销合作社的雏形。1950年7月,组建成立中华全国合作社联合总社,统一领导全国的供销、消费、手工业等合作社具体业务。1954年7月,中华全国合作社联合总社更名为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的成立,标志着我国合作事业进入新的发展时期。从那时起,60多年来,供销合作社走过了很不平凡的历程,创造了光辉的业绩,也经受了不少挫折。供销合作社因农而生、因农而兴,它扎根农村、贴近农民,为农业的恢复和发展,为农业社会主义改造的完成,为引导亿万农民走社会主义道路发挥了重要作用。由于“左”的观念的影响,供销合作社的所有制性质曾发生过多次改变,经营管理机构也屡遭撤并,和国营商业“三分三合”,尽管如此,其为农业生产服务、为群众服务的办社宗旨始终没有变化,即便在“文化大革命”这样全局性“左”的错误的影响下,供销合作社广大干部职工依然坚守岗位,为稳定农业、发展生产做了大量工作。进入改革开放新时期,供销合作系统进行了改革,一度取得了不少成效,但由于市场环境的影响和体制机制的制约,农村供销合作社在二十世纪90年代遭遇经营困境,一度陷入举步维艰的境地。90年代中期,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得以重建,供销合作系统在深化改革的过程中重新焕发了生机与活力。2014年,习近平总书记对供销合作社工作做出重要指示,强调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要继续办好供销合作社,加快打造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这一重要指示为供销合作社的改革发展提供了行动指南。回顾历史是为了总结经验,引领未来。本文试图对新中国成立以来农村供销合作社的发展历史进行梳理,研究在各个历史时期,中共决策层对农村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认识过程、决策过程,考察政策在基层的实施效果,探究供销合作社发展变化的深层次原因,总结历史经验,以期为正在进行的供销合作社体制机制改革提供镜鉴和参考。绪论部分主要介绍了研究的缘起和意义、研究综述、核心概念的界定、研究方法、研究的创新之处及研究重难点等基本情况。第一章,回顾合作社思想的历史渊源和发展演进过程,重点对马克思主义合作社思想的形成发展过程进行梳理。对建国前中共领导合作社的历史进行归纳,勾勒出供销合作社萌生、发展的历史脉络和轨迹。第二章,主要研究在新中国建立初期,党和国家重点发展供销合作社的政治——经济动因。梳理供销合作社发展方针的演化、确立过程。研究供销合作社超常规发展的内在动因和具体过程。第三章,主要研究过渡时期总路线提出之后,供销合作社落实“为农业生产服务”方针的做法举措及成效。探讨供销合作社领导农村私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的具体过程。第四章,探究“大跃进”期间,供销合作社所有制性质的变化过程及原因。研究人民公社化运动兴起之后,供销合作社被“下放”为人民公社“供销部”的实际影响。研究中央恢复农村供销合作社的决策过程和实际效果。第五章,研究文革对供销合作社造成的严重损失。探讨文革时期农村供销合作社为稳定农业生产起到的重要作用。第六章,研究探讨二十世纪80年代供销合作社深化改革的具体过程和实际效果。对二十世纪80年代供销合作社的改革进行总体评价。第七章,探究农村供销合作社在二十世纪90年代陷入经营困境的具体原因。研究供销合作系统摆脱困境的历史过程。第八章,对农村供销合作社的历史进行总体评价。总结党领导供销合作社发展的主要经验。
杨灿[7](2014)在《新农村法治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文中指出2005年以来,党和国家大力推进新农村建设,投入大量财力、物力与人力,全面投入到新农村建设的伟大事业中。新农村建设是一个大系统,新农村法治是其中一个子系统。新农村法治建设是构建社会主义新农村,实现和谐社会的主要内容。农村发展的滞后性严重制约了农村法治化的实现,不利于当前的城乡一体化战略的实现。党的第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建设法治中国,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当前,法治建设的大力推进为新农村建设提供法治保障,促进新农村建设的发展。本文具体从几个方面来思考和探讨新农村法治建设的问题。第一部分、绪论。结合实际,引出问题,对国内外的农村法治建设进行叙述,了解新农村法治建设的研究现状。同时阐述本文的主要思路和研究方法。第二部分、新农村法治建设的重要性。这一部分主要针对目前国家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叙述了新农村法治建设对当前中国农村社会发展的重要性,为本文的深入研究提供了理论前提和奠定了理论基础。第三部分、当前新农村法治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新农村法治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有:农村法制不完善、农民法律意识淡薄、农村法治不规范、农村执法机制不健全等问题。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也很复杂,有农村法制建设重视不够、农村经济发展滞后影响法治发展、封建文化残余的影响、市场经济发展带来的农村法治失衡、教育文化发展落后影响法治发展等原因。第四部分、进一步加强农村法治建设的对策。这部分是文章要解决的中心问题。围绕着新农村法治建设中的种种问题,经过深入的分析和研究,提出一些推进新农村法治建设发展的对策和措施,以期能够实现文章的研究价值,为问题的解决找到可供实行的思路和途径。
朱余斌[8](2017)在《建国以来乡村治理体制的演变与发展研究》文中指出"农村兴,天下兴。"作为一个传统的农业大国,在今后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我国仍将有相当比重的人口居住、生活在乡村,乡村社会的繁荣稳定与否事关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全局。乡村问题千头万绪,其中最突出的问题之一应当是乡村治理体制问题。乡村治理体制,也称为乡村治理模式或乡村治理结构,一般是指乡村治理主体在各自权力、职责范围基础上的行为模式以及相互之间的关系。乡村治理体制合理与否直接关乎乡村治理的成效,而乡村治理的效果不仅关系到农民的生活和命运,也与国家的稳定与发展紧密相连。作为一个文明古国,中国在很长的历史时期居于世界领先地位的成功经验之一,在于历朝历代都十分重视乡村治理,形成了以"县政绅治"为主要内容和特色的乡村治理体制。建国以来,我国不同历史时期乡村经济社会发展状况,也与同时期乡村治理体制的结构与特点密切相关。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了推进和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战略目标。治理概念第一次正式载入党中央的文件中,标志着党对治国理政规律和趋势认识和把握上的进一步深化,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一项最新成果。治理理论的基本要义在于承认国家与市场、国家与社会相对分离的基础上,强调多元治理主体通过互动、协商建立合作伙伴关系,共同管理社会公共事务,实现社会"善治"的目标。科学合理的国家治理体制是国家治理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是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必备条件。乡村治理体制作为国家治理体制不可或缺的有机组成部分,乡村社会的稳定与发展能力与乡村治理体制的安排密切相关,有效的乡村治理体制是国家和社会稳定的基石。因此,构建科学合理的乡村治理体制,对于实现乡村乃至整个国家治理现代化来说具有基础性意义。但是,现行的乡村治理体制本身还存在着党政不分、乡镇基层政权"悬浮化"和"谋利化"、村民自治组织过度行政化、"乡政"与"村治"之间的过度博弈和不协调、社会组织发育不健全等诸多问题,与治理理念和乡村治理现代化的应然要求之间还存在较大差距。在新型城镇化和国家治理现代化战略目标提出和实施的新时期,乡村治理体制变革的趋势和取向何在?科学合理的乡村治理体制如何建构?这些时代主题问题,需要我们作出有效回应。我们既要充分汲取人类共同文明成果的营养,也要在中国历史发展脉络中寻找基因,以我国乡村治理中遇到的问题为导向,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制度框架内建构科学合理的乡村治理体制,突显中国特色、中国风格和中国气派。上个世纪九十年代以来我国学术研究史上的一个重要坐标就是"国家——社会"关系研究视角的兴起。这一理论范式在极短的时间内就以极强的影响力迅速羼入各学科并形成一股新的学术思潮。"国家——社会"关系研究视角为社会科学的研究提供了一种比较有效的分析和解释的理论工具,但从西方社会引入的"国家——社会"关系研究范式是建立在市场机制比较健全以及竞争性政党制度的社会基础之上。因此,运用"国家——社会"关系范式研究中国问题时,需要充分结合中国的具体国情,实现"国家——社会"关系范式研究的中国化。本文以治理理论为基础,以中国化的"国家——社会"关系为研究范式,对建国以来乡村治理体制的变迁进行研究,试图找出内在的趋势与规律,并充分结合中国的具体国情,为新时期乡村治理体制的创新和完善提供建议。具体而言,不同于西方语境下将国家等同于政府,本文将国家分为党和政府两个层面予以考察。中国共产党在我国的执政地位是历史形成的,作为革命和建设的核心力量,它往往是顶层制度设计者和推动者,在建国以来我国乡村治理体制的形成和变革中发挥着核心作用。乡村治理的成效和乡村治理体制的变革与市场作用的发挥密切相关,本文将市场的定位与作用这一变量纳入到乡村治理体制的形成和变革的研究中。结合中国的具体国情,论文将西方语境下的"社会",细化、中国化为乡村正式社会组织、民间组织、农民、乡村精英等社会主体要素分别予以详尽考察。中国作为一个传统的农业大国,农民在总人口中所占比重较高。随着新型城镇化的推进,农民的数量将会逐渐减少。但在未来相当长时期内,仍然会有相当数量农民的存在。农民不仅仅是乡村治理的对象,作为乡村社会的真正主人,他们更应该成为乡村治理的有效主体。本文将农民这一乡村社会重要构成要素独列出来予以考察,他们参与乡村治理的意愿和能力,直接关系到乡村治理成效乃至新时期乡村社会"善治"目标能否实现。基于中国传统乡村治理之道的经验借鉴以及在当代乡村治理中实际重要作用发挥方面的考量,在新时期乡村治理体制创新路径研究中,本文还将乡村精英这一重要的乡村社会构成要素单列出来予以更加深入细致的考察。论文通过探讨政党(中国共产党)、政府、农民、市场、社会组织等多元乡村治理主体要素,在建国以来我国乡村治理体制变迁中的定位、作用发挥和相互关系以及相应的历史经验教训,为新时期我国乡村治理体制的变革与完善提供借鉴。论文通过研究认为,建国以来我国乡村治理体制的变迁,主要是由相应历史时期经济、政治和社会发展需要决定的,并受不同的时代特征、风俗习惯等诸多因素的影响。从主体的视域来看,建国以来我国乡村治理体制的历史嬗变主要受四个方面因素的影响和制约:党和国家的战略理念和制度设计、市场的地位和作用的场域、广大农民的主体地位和自主意识、社会组织的发育程度和作用空间。"莲发藕生,必定有根"。乡村治理体制的创新设计"不是在一张白纸上绘图,而是在乡村社会既有格局基础上,通过对现有治理困境的深度反思和审视来寻找灵感和答案"。据此,论文通过研究认为,在新型城镇化和国家治理现代化战略目标提出和实施的新时期,我们应在现有的"乡政村治"模式基础上进行变革与创新,积极构建"政党领导、政府主导、农民主体、市场引导、全社会参与"多元主体协商共治的乡村治理体制,保证政党、国家、市场、农民、社会组织等不同治理主体要素之间结构的合理化,实现它们之间的良性互动,发挥它们各自在乡村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助推乡村治理现代化目标之达至。
彭澎[9](2012)在《经济社会转型期农村基层治理变革之宪政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农村经济社会转型是一个自发的基于市场化改革而产生的社会宏观变迁,它的剧烈变动最终都体现和反射到农村社会的日常生活之中。日趋活跃的市场经济推动着农村社会主体的分化、利益的多元化、结构的分层化,利益成为人们关注、追求和维护的重点,而正是对利益的愈加认清和重视,就愈加需要对利益的表达渠道和机制进行调整和规范,特别是随着市场化发展而日渐觉醒的村民的民主意识、法治理念、权利思维、平等观念的不断增强,使得村民以前所未有的热情关注和参与农村社会政治事务,农村现有的基层治理模式和乡村民主政治体制面临着变革和调整的重任。现代经济学研究表明,经济的转型需要政治的扶住,即政治需要同步转型以形成同经济转轨的互补性效应。从某种程度上说,农村的经济社会转型是一个涵盖基层治理和农村政治在内的系统改革过程,在市场化导引下产生的系统中任何一个环节发展的滞后或者停顿都会给整个社会的转型带来不确定性结果,甚至带来转型的失败。这体现了农村经济社会转型的艰巨性和复杂性,也揭示了基层治理变革和乡村民主政治转型的必要性和必然性。作为农村治理模式和乡村民主政治体制的村民自治,成为了农村经济社会转型系统的有机构成,它的变革既是农村市场化改革发展的配套举措,更是农村经济社会转型不可或缺的系统环节。基层的治理变革既需要对农村基层社会的经济政治资源进行调整和组合,更需要在宪政理念的主导下进行自治制度的革新。基层治理的宪政化建设是农村经济社会转型期基层治理变革的方向,它立足于农村现实的社会背景,将宪政的理念、精神、价值和机理导入农村基层的宏观治理结构中,通过理顺乡村社会的权力结构,正确看待和处理国家与乡村、国家与农民之间的关系,建构农村基层的宪政治理模式,实现乡村的宪政治理秩序,发展和培育乡村的公民社会,从而实现农村基层的宪政社会化,以转变乡村的民主政治体制,实现基层政治文明和政治现代化发展,从下至上构建一种中国宪政建设的发展路径。基层治理的宪政化建设始终坚守二个理念:第一,坚持以基层治理的宪政化建设和农村政治转型来促进农村市场化的成长与发展,以顺应转型期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将基层治理的宪政化建设与农村市场化改革进路匹配和关联起来,形成互动局面。第二,坚持用宪政理念、价值和机理来改造和重塑农村基层治理的制度体制与运行机制,构建起符合宪政要求的基层权力运行结构、乡村治理框架和民主政治体制,彰显基层治理变革的宪政精神。第三,坚持以基层治理的宪政化建设来提升农村社会的组织化水平,发展和培育农村公民社会,增强乡村社会的政治权利表达和接受能力及其对农村民主政治发展的实践意义,合理配置和平衡农村社会的经济发展资源,推进农村社会根本性的和谐稳定,进而实现农村政治文明和政治现代化发展。对于农村经济社会转型期基层治理变革和乡村民主政治发展而言,基层治理的宪政化建设代表着一种方向,成为一种趋势,可以拓展中国基层农民的自主自治性政治空间,指引着基层政治文明和政治现代化的发展方向,代表着一种中国式宪政建设道路。同时,也为中国农村问题的学术研究提供一种全新的方法论,一种新颖的理论学说,突破传统的研究路径,形成一种新的分析框架和研究视野,提升农村问题理论研究的整体性水平,引领着农村政治发展的研究方向。
管文行[10](2019)在《乡村振兴背景下农村治理主体结构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农村治理作为国家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不同历史发展阶段具有不同的治理主体构成。进入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代,乡村振兴对农村治理提出了新要求。中国共产党十九大报告指出,要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不容置疑,经过近四十年的发展,农村村民自治实施之初所依赖的经济和社会条件已经逐渐消解。农村治理已经溢出农村社会场域,单纯依靠农村社会自主性调节不能解决治理过程中的全部问题,特别是在振兴乡村的大背景下,以村“两委”为主要治理主体的二元结构已经不能承担起全部农村治理的重任,需要加强和创新农村社会治理,向以农村基层党组织为核心多元治理主体共同参与的农村治理主体结构发展。毫无疑问,农村治理主体多元化势必为农村发展注入新的动力,然而,也在某种程度上可能造成了农村治理的无序化与治理有效性的降低。农村治理主体结构是否稳定与个体化的农民和公益性社会组织关联性不大,关键取决于主要农村治理主体——农村基层党组织、乡镇政府、村民自治组织和市场性治理主体之间的主要关系能否理顺。农村治理主体结构是国家控制与农村自主调试之间相互博弈的结果,而在农村微观场域中,不同属性的农村治理主体参与动机不同,其中,利益是影响农村治理主体结构的关键要素。乡村振兴要求改变农村治理主体结构存在的内外环境,对农村治理主体结构提出新的结构性要求和功能性诉求,但是,同时也暴露出农村治理结构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农村治理主体结构的构成主体较为单一,很多农村地区仍然是以村“两委”为主要构成主体,甚至是“空心村”,乡镇政府角色缺位、市场性治理主体缺失,并没有形成多元治理主体协同共治的治理局面,难以承担起乡村振兴的艰巨任务;二是农村治理主体结构的主体间关系存在问题,其中,突出表现为农村基层党组织理论上的核心地位与现实存在落差、乡镇政府在治理中角色缺位、村民自治组织角色越位以及主体地位弱化等问题,市场性治理主体挤压农村基层党组织、乡镇政府和村民自治组织的活动空间等问题。农村治理作为国家治理体系的基础性构成,任何时候都不可能脱离于整个国家的控制而实行完全的独立自治,而国家也始终以通过各种途径或方式保持着对农村社会的控制与渗透。也正是基于这一原因,国家成为了农村治理主体结构主体缺失的重要外部诱因,即中国共产党组织建设与农村社会的“割裂”削弱了农村基层党组织在农村治理中的领导核心地位,国家控制与农村社会自主性之间张力失衡造成农村自治空间被压缩,挤压了农村多元治理主体的自治空间,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巨大差距更是直接造成了农村治理主体的不完整,甚至是“空心村”的大量出现。但是,除了国家宏观层面的原因外,造成农村治理主体间关系问题的原因在于农村场域内,相应制度供给的缺失、结构运行机制的不完善和农村治理主体间力量的失衡。农村治理主体结构的优化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从国家和农村社会两个方面同时采取措施共同推进。从国家宏观思路方面而言,首先,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对其他治理主体的组织化嵌入,通过组织化嵌入确保党组织在农村治理主体结构中的核心方位以及对其他治理主体的领导关系;其次,妥善处理国家控制与农村社的会自我调适,赋予农村治理主体结构应有的活动空间;再次,努力缩小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差距,为不同社会治理主体参与农村治理创造必要的条件。从农村层面的微观对策来看,农村治理主体结构的优化首先要加强作为具体行动者的农村治理主体自身建设,从理论上明确具有不同属性和利益诉求的治理主体在结构中的位置和角色;其次,完善相关制度建设,用制度规范农村治理主体间的行为选择,理顺不同治理主体间的关系;再次,健全农村治理主体间的利益整合机制、监督机制与协同机制,提高农村治理主体结构的稳定性;此外,文化对农村治理主体的行为选择起着潜在的引领与规范作用,优化农村治理主体结构还应加强农村文化建设。
二、加强民主法制建设 促进农村市场经济发展(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加强民主法制建设 促进农村市场经济发展(论文提纲范文)
(1)农村民主管理制度:法理分析与法治保障 ——基于法治国家建设视野下社会演进型路径与政府主导型路径协同发展的分析视角(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一、选题背景与意义 |
二、研究综述与评析 |
(一) 国外有关中国农村民主管理的相关理论研究述评 |
(二) 国内关于农村民主管理的理论研究述评 |
三、分析思路与方法 |
(一) 分析思路 |
(二) 研究方法 |
四、基本框架与内容 |
(一) 基本框架 |
(二) 研究内容 |
第二章 农村民主管理制度的概念解构 |
一、概念解构的意义 |
(一) 有利于更准确地规范基层政府的公共权力 |
(二) 有利于更全面地保障村民的合法权益 |
(三) 有利于更扎实地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的基本政策 |
(四) 有利于更有效地促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
二、农村民主管理制度的概念界定 |
(一) 对现有农村民主管理制度概念分析的相关学说的评析 |
(二) 农村民主管理制度概念的界定 |
三、与相关概念的联系与区别 |
(一) 农村民主管理制度与村民自治 |
(二) 农村民主管理制度与城市居民自治 |
(三) 农村民主管理制度与地方自治 |
(四) 农村民主管理制度与社会自治 |
(五) 农村民主管理制度与乡镇治理机制 |
(六) 农村民主管理制度与农村依法治理机制 |
(七) 农村民主管理制度与农村社会组织机制 |
四、概念的性质与特征 |
(一) 农村民主管理制度的性质 |
(二) 农村民主管理制度的基本特征 |
第三章 农村民主管理制度的价值理念 |
一、基层民主自治理念 |
(一) 民主理念 |
(二) 自由理念 |
(三) 平等理念 |
(四) 权利理念 |
二、基层制度性理念 |
(一) 农村民主管理制度是农村的基层政治制度 |
(二) 农村民主管理制度是农村的基层民主制度 |
(三) 农村民主管理制度是农村的社会管理制度 |
(四) 农村民主管理制度是农村的农民组织制度 |
三、基层治理模式性理念 |
四、农民活动方式性理念 |
第四章 农村民主管理制度的生发基础 |
一、经济基础:农村市场经济的发展 |
(一) 农村市场经济与农村民主管理制度的关系逻辑 |
(二) 农村市场经济与农村民主管理制度共生的历史演进 |
(三) 农村市场经济与农村民主管理制度历史发展的启示 |
(四) 农村市场经济发展的困境 |
(五) 基于农村市场经济滞后性发展的农村民主管理制度面临的困境 |
(六) 实现农村市场经济与农村民主管理制度的和谐共生发展 |
二、政治基础:协商民主理论的孕育 |
(一) 普适性:协商民主的要义 |
(二) 契合性:协商民主与我国农村基层民主的融合 |
(三) 本土化:我国农村协商民主的现实基础与生长 |
(四) 从“协商”到“民主”:完善我国农村基层民主的路径选择 |
三、文化基础:“和合文化”的回归 |
(一) 文化与政治制度之间的相互关系 |
(二) 和合文化的基本内涵及其与农村民主管理制度的契合 |
(三) 和合文化的功能及其对农村基层民主管理制度的促进 |
四、伦理基础:农民道德修养的进步 |
(一) 农民伦理道德建设对农村民主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及良性运行的重要意义 |
(二) 我国农民伦理道德建设的历史分析 |
(三) 农村民主管理制度视域下农民道德建设的现状分析 |
(四) 农村民主管理制度视域下完善农民道德建设的路径思考 |
第五章 农村民主管理制度法治运行的困境分析 |
一、外部困境 |
(一) “两务”关系导致农村民主管理制度法治化运行目标环境不明 |
(二) “两导”关系导致农村民主管理制度法治化运行体制环境不畅 |
(三) “两心”地位不定导致农村民主管理制度法治化运行自治环境缺失 |
(四) “两权”相互冲突导致农村民主管理制度法治化运行法理环境模糊 |
二、内部困境 |
(一) 民主选举缺乏严格的法治主体 |
(二) 民主决策缺乏适格的法治载体 |
(三) 民主管理缺乏规范的法治内容 |
(四) 民主监督缺乏全面的法治客体 |
三、困境的原因审视 |
(一) 重视农村民主管理制度施行中民主外部运行的手段性和方法性,忽视农村内部民主管理过程中农民民主权利意识的培养和民主权利的保障 |
(二) 重视农村民主管理制度在政治层面的实践和运行,忽视在法治层面的施行和保障 |
(三) 重视农村民主管理制度实施中国家基层公共权力传输的单方性,忽视国家基层公共权力与农民民主权利“沟通与协商”的平衡性 |
(四) 重视农村民主管理制度实施中制度运行的单一性,忽视与相关制度并行实施的协调性与统一性 |
第六章 农村民主管理制度法治保障的宏观进路 |
一、动力机制 |
(一) 经济动力机制 |
(二) 政治动力机制 |
(三) 文化动力机制 |
(四) 制度动力机制 |
(五) 环境动力机制 |
二、基本原则 |
(一) 以人为本原则 |
(二) 权利保障原则 |
(三) 法治均衡原则 |
(四) 民主参与原则 |
(五) 服务社会原则 |
三、农村民主管理制度宏观法治保障机制的建构 |
(一) 建立健全农民权利保障法治意识的培育机制 |
(二) 建立健全农村民主管理外部法治保障机制 |
(三) 建立健全农村民主选举法治保障机制 |
(四) 建立健全农村民主管理内部法治保障机制 |
(五) 建立健全农村民主管理制度运行法治保障机制 |
第七章 农村民主管理制度法治保障的具体路径 |
一、立法保障 |
(一) 宪法层面的立法保障 |
(二) 基本法律层面的立法保障 |
(三) 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层面的立法保障 |
(四) 地方性法规、规章层面的立法保障 |
(五) 农村基层规章制度层面的立法保障 |
二 执法保障 |
(一) 农村民主管理制度执法保障的涵义 |
(二) 农村民主管理制度执法保障的特征 |
(三) 农村民主管理制度执法保障的基本原则 |
(四) 农村民主管理制度执法的主要依据和主要领域 |
(五) 农村民主管理制度执法体系框架 |
(六) 农村民主管理制度执法保障所面临的主要问题 |
(七) 完善农村民主管理制度执法保障的主要措施 |
三、司法保障 |
(一) 农村民主管理制度司法保障的涵义 |
(二) 加强农村民主管理制度司法保障的必要性 |
(三) 农村民主管理制度司法保障的特征 |
(四) 农村民主管理制度司法保障存在的主要问题 |
(五) 农村民主管理制度司法保障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
(六) 完善农村民主管理制度司法保障的措施 |
第八章 结语:共识、歧见与后续研究的方向与重点 |
一、对我国农村民主管理实践及其制度发展的评价 |
二、关于农村民主管理制度建设的基本定位 |
三、关于农村民主管理制度建设中需处理的几对矛盾 |
四、关于农村民主管理制度建设的具体措施 |
五、关于农村民主管理制度建设的其它理论问题 |
参考文献 |
在校期间发表的论文、科研成果等 |
后记 |
(2)新中国成立七十年(1949-2019)农村基层治理法制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1.1 研究缘起 |
1.1.1 问题的提出 |
1.1.2 研究目的和意义 |
1.2 研究综述 |
1.2.1 国内研究现状综述 |
1.2.2 国外研究综述 |
1.2.3 国内外研究述评 |
1.3 研究设计与分析进路 |
1.3.1 研究方法 |
1.3.2 研究路线 |
1.4 研究的创新点和存在的难点 |
1.4.1 研究的创新之处 |
1.4.2 研究存在的难点 |
第二章 中国农村基层治理基础理论 |
2.1 中国农村基层治理法制化的相关概念 |
2.1.1 中国农村基层治理法制化概念分析 |
2.1.2 中国农村基层治理法制化特点 |
2.2 中国农村基层治理法制化的重点分析 |
2.2.1 二元要素为主走向五元要素并重 |
2.2.2 重视农村基层经济法律制度的治理作用 |
2.2.3 由行政法领域向经济法领域的制度重心迁移 |
2.3 中国农村基层治理的法学理论基础 |
2.3.1 实质公平理论 |
2.3.2 社区发展权理论 |
2.3.3 生存权与发展权平等理论 |
2.3.4 农民权益保障理论 |
2.3.5 利益与利益机制理论 |
2.3.6 资源相互依赖理论 |
2.4 治理理论 |
2.4.1 统治、管理与治理 |
2.4.2 多中心治理理论 |
2.4.3 社会中间层主体理论 |
第三章 新中国成立以来农村基层治理法制化演变历程 |
3.1 建国初期(1949-1966 年):具备少量法律规则的行政命令式管理 |
3.1.1 农村基层治理法制建设概述 |
3.1.2 农村基层治理法制建设的目标和价值理念 |
3.1.3 农村基层治理法制建设取得成效 |
3.2 文革时期(1966-1976 年):缺乏法律规制的运动管理 |
3.2.1 农村基层治理概述 |
3.2.2 农村基层治理评价 |
3.3 恢复发展时期(1977-1989 年):逐步建立的基层治理法律规则 |
3.3.1 农村基层治理法制建设概述 |
3.3.2 农村基层治理法制建设的目标和价值理念 |
3.3.3 农村基层治理法制建设取得成效 |
3.3.4 农村基层治理法制建设的经验教训 |
3.4 转型发展时期(1989-2000 年):行政法体系下的基层法制发展 |
3.4.1 农村基层治理法制建设概述 |
3.4.2 农村基层治理法制建设的目标和价值理念 |
3.4.3 农村基层治理法制建设取得成效 |
3.4.4 农村基层治理法制建设的经验教训 |
3.5 稳定发展时期(2000-2012 年):经济法介入中的治理法律体系完善 |
3.5.1 农村基层治理法制建设概述 |
3.5.2 农村基层治理法制建设的目标和价值理念 |
3.5.3 农村基层治理法制建设取得成效 |
3.5.4 农村基层治理法制建设的经验教训 |
3.6 新时代(2012 年至今):经济法框架下的基层治理五元规制 |
3.6.1 农村基层治理法制建设概述 |
3.6.2 农村基层治理法制建设的目标和价值理念 |
3.6.3 农村基层治理法制建设取得成效 |
第四章 新中国成立以来农村基层治理法制化的影响因素及演变规律 |
4.1 新中国成立以来农村基层治理法制化的影响因素 |
4.1.1 金融要素的支持 |
4.1.2 技术要素的影响 |
4.1.3 政策要素的倾斜 |
4.1.4 土地要素的影响 |
4.1.5 农民组织化程度的推动 |
4.2 新中国成立以来农村基层治理法制化的演变规律 |
4.2.1 立法理念从―以农为本“到―以民为本” |
4.2.2 法律主体从单项权威到多元共治 |
4.2.3 治理方式从政府包办到自治、法治、德治协同 |
4.2.4 法制化效果从―以城带乡“到―城乡一体化” |
4.3 新中国成立以来农村基层治理法制化的经验总结 |
4.3.1 重视法律在农村基层治理中的保障作用 |
4.3.2 重视村民自治在农村基层治理中的内生力量发挥 |
4.3.3 重视基层党组织在农村基层治理中的堡垒作用 |
第五章 农村基层治理法制化的现状分析 |
5.1 当前中国农村基层治理法制化的现状描述 |
5.1.1 国家层面对农村基层经济治理制度的逐步重视 |
5.1.2 社会层面对农村社区组织化法律制度的逐步发展 |
5.1.3 个人层面对农民权益的法治保障 |
5.2 农村基层治理法制化的问题分析 |
5.2.1 “治理缺位”:农村基层治理法制化的新危机 |
5.2.2 “权能弱化”和“信任流失”:农村基层治理法制化的新困境 |
5.2.3 基层治理转型中传统理念与实践模式的双重阻滞 |
5.3 服务导向下农村基层治理法制化困境的原因分析 |
5.3.1 压力型体制:农村基层治理法制化的深层因素 |
5.3.2 法制悬浮:农村基层治理法制化的制度因素 |
5.3.3 村民自治梗阻:农村基层治理法制化的决定因素 |
第六章 国内外典型国家和地区农村基层治理法制化经验借鉴 |
6.1 国外典型国家农村基层治理制度介绍 |
6.1.1 美国:“城乡共生型”乡村小城镇 |
6.1.2 日本:“地方自治”建设现代乡村 |
6.1.3 韩国:“多元协作供给”的乡村治理 |
6.1.4 澳大利亚:“上下互动”的社区自助式治理 |
6.1.5 新加坡:政府主导的社区组织治理 |
6.2 国内典型地区农村基层治理经验 |
6.2.1 江西省分宜县“党建+”乡村治理经验 |
6.2.2 广东珠海幸福村居建设经验 |
6.2.3 湖北省秭归县“幸福村落”治理经验 |
6.2.4 浙江省诸暨市新时代“枫桥经验” |
6.3 国内外典型国家及地区乡村治理的经验借鉴 |
第七章 农村基层治理法制化发展重点与趋势 |
7.1 农村基层治理法制化发展目标 |
7.2 农村基层治理法制化发展重点 |
7.2.1 重视农村经济法律制度的发展健全 |
7.2.2 重视治理依据的法律向转型 |
7.2.3 重视治理法制环境的市场化转变 |
7.2.4 重视农村多元纠纷的法治化解 |
7.3 农村基层治理法制化发展趋势 |
7.3.1 法律规则体系化 |
7.3.2 法律主体多元化 |
7.3.3 法治环境社区化 |
7.3.4 法制背景市场化 |
第八章 农村基层治理法制化的重点制度与重点立法设计 |
8.1 农村基层治理法制化的经济法价值取向 |
8.1.1 注重实质公平正义 |
8.1.2 限制公权,保护农民权益 |
8.1.3 自由价值 |
8.1.4 绿色价值 |
8.2 农村基层治理法制化的基本原则 |
8.2.1 农民权益保障原则 |
8.2.2 规制适度原则 |
8.2.3 共建共治共享原则 |
8.2.4 最小限制和最大促进原则 |
8.3 农村基层治理法制的重点制度构建 |
8.3.1 稳定和发展农村基本经济法律制度 |
8.3.2 完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自治制度 |
8.3.3 完善社会中间层组织治理的法律引导制度 |
8.3.4 建立健全乡规民约的软法规制制度 |
8.4 乡村治理法制化重点立法设计——《农村社区发展促进法》 |
8.4.1 农村基层治理法制化的立法选择 |
8.4.2 制定《农村社区发展促进法》的宗旨与目标 |
8.4.3 制定《农村社区发展促进法》的总体思路 |
8.4.4 制定《农村社区发展促进法》的立法框架拟定 |
8.4.5 《农村社区发展促进法》法律草案建议稿 |
第九章 结语 |
9.1 研究结论 |
9.2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1 研究生在读期间学术成果与获奖情况 |
附录2 研究生在读期间参与研究的课题 |
致谢 |
(3)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乡村治理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及研究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文献研究综述 |
1.2.1 国内文献研究综述 |
1.2.2 国外关于乡村治理的研究 |
1.3 研究的基本思路、重难点和创新点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重点和难点 |
1.3.3 研究创新点 |
1.3.4 研究方法 |
1.4 相关概念界定 |
1.4.1 治理 |
1.4.2 乡村治理 |
第2章 马克思主义关于乡村治理的理论渊源 |
2.1 马克思、恩格斯关于乡村治理的相关思想 |
2.1.1 关于农业在国民经济中基础地位的思想 |
2.1.2 关于调整农村生产关系促进农村社会生产力发展的思想 |
2.1.3 关于农业规模化促进现代农业发展的思想 |
2.1.4 关于促进城乡融合发展的思想 |
2.2 列宁、斯大林关于乡村治理的相关思想 |
2.2.1 关于农业基础地位的思想 |
2.2.2 关于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进行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思想 |
2.2.3 关于通过合作化促进现代农业发展的思想 |
2.2.4 关于利用市场机制促进城乡协调发展的思想 |
第3章 中国共产党乡村治理思想的探索发展 |
3.1 中国共产党成立至改革开放前的乡村建设思想 |
3.1.1 以“耕者有其田”为目标的乡村探索思想 |
3.1.2 “政社合一”背景下的乡村治理整合思想 |
3.2 改革开放后中国共产党乡村治理思想 |
3.2.1 邓小平农村农业改革与发展的相关思想 |
3.2.2 “三个代表”引领下的农村建设思想 |
3.2.3 科学发展观指导下的新农村建设相关思想 |
3.2.4 习近平乡村振兴相关思想 |
3.3 中国共产党加强乡村治理取得的成效 |
3.3.1 乡村治理领导地位得以巩固 |
3.3.2 乡村治理依靠力量得以凝聚 |
3.3.3 乡村治理物质基础得以夯实 |
3.3.4 乡村治理外部条件得以保障 |
3.3.5 乡村治理建设热情得以激发 |
第4章 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乡村治理困境分析 |
4.1 乡村治理主体的乏力共生 |
4.1.1 村内外居民参与乡村治理的融合困境 |
4.1.2 村干部亲“政务”疏“村务”的身份冲突 |
4.1.3 基层政权参与乡村治理的角色错位 |
4.2 乡村治理资源的张力运转 |
4.2.1 乡村治理财力整体匮乏 |
4.2.2 乡村治理项目非专项运行 |
4.2.3 乡村土地资源非集约利用 |
4.3 乡村治理手段的策略化选择 |
4.3.1 乡镇掌控基层民主意图时有突显 |
4.3.2 乡村治理文牍主义偶有蔓延 |
4.3.3 乡村干部维稳追求单维可控 |
4.4 乡村治理绩效的离散趋向 |
4.4.1 乡村公共产品自主供给低效 |
4.4.2 乡村公共文化原子化呈现 |
4.4.3 乡村共同体凝聚力下降 |
4.5 乡村利益格局的持续分化 |
4.5.1 村民利益分配非均衡发展 |
4.5.2 乡村利益主体持续动态博弈 |
第5章 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乡村治理困境之缘由阐释 |
5.1 现代国家建构视阈下的乡村治理张力缘由 |
5.1.1 现代国家建构背景下的整合与释放 |
5.1.2 冲突与博弈:乡村治理的国家建构张力 |
5.1.3 缺失与紧张:基层政权的“非正式运转”逻辑 |
5.2 社会分化视阈下的乡村治理群体分层影响 |
5.2.1 改革开放后乡村治理群体的非充分发展 |
5.2.2 精英与能人:乡村治理过程中的理性小农 |
5.2.3 普众与老弱:乡村治理过程中的边缘群体 |
5.3 社会化小农视阈下的乡村治理态度影响维度 |
5.3.1 社会交互进程中的小农货币约束 |
5.3.2 进城与务工:乡村公共事务无暇关注 |
5.3.3 留守与务农:乡村振兴的中坚守望 |
5.4 城市化进程中的乡村治理场域影响维度 |
5.4.1 中国城乡融合发展历程 |
5.4.2 近郊农村:城市冲击与乡村惯性的张力场域 |
5.4.3 远郊农村:传统种植与特色农业的本色使命 |
第6章 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乡村治理体制创新路径 |
6.1 新时代乡村治理体系的框架建构 |
6.1.1 确立乡村治理的振兴愿景 |
6.1.2 探索乡村治理的自治路径 |
6.1.3 健全乡村治理的法治保障 |
6.1.4 挖掘乡村治理的德治内核 |
6.2 基层党组织统领乡村治理的地位强化 |
6.2.1 让基层党组织成为乡村经济建设的引领者 |
6.2.2 让基层党组织成为农村政治发展的推动者 |
6.2.3 让基层党组织成为乡村和谐社会的护航者 |
6.2.4 让基层党组织成为美丽乡村的建设者 |
6.2.5 让基层党组织成为农村文化建设的促进者 |
6.3 基层政府主导乡村治理的职能完善 |
6.3.1 基层政府职能的时代型塑 |
6.3.2 基层政府治理能力的高效提升 |
6.3.3 “乡政”与“村治”指导关系的理顺 |
6.4 市场组织参与乡村治理的资源延伸 |
6.4.1 农村资源要素的市场蝶变 |
6.4.2 市场力量参与乡村治理的平台搭建 |
6.4.3 积极构建市场导向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 |
6.5 民间社会组织协同乡村治理的活力释放 |
6.5.1 民间社会组织与基层权威系统的双维均衡 |
6.5.2 民间社会规范与正统制度体系的治理包容 |
6.5.3 民间社会组织促进乡村治理的空间延展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在校期间科研成果 |
(4)新中国(1949-2019)农业立法演进规律与发展趋势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1.1 研究问题的由来 |
1.2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2.1 国外研究现状综述 |
1.2.2 国内研究现状综述 |
1.2.3 国内外研究述评 |
1.3 选题的目的与意义 |
1.3.1 选题目的 |
1.3.2 选题意义 |
1.4 方法与路线 |
1.4.1 研究方法 |
1.4.2 路线 |
1.5 创新点与难点 |
1.5.1 研究的创新之处 |
1.5.2 研究难点 |
第二章 新中国农业立法概况及现状 |
2.1 农业立法的概况与相关理论 |
2.1.1 新中国农业立法的概念分析 |
2.1.2 新中国农业立法的相关理论分析 |
2.2 农业立法的作用与类型分析 |
2.2.1 新中国农业立法的作用 |
2.2.2 新中国农业立法的分类:“一中心四要素” |
第三章 新中国农村治理立法演进规律与发展趋势 |
3.1 新中国农村治理立法概述 |
3.2 一元→二元→多元:农村治理立法发展的历史脉络 |
3.2.1 一元到多元:多主体参与乡村治理的法律轨迹 |
3.2.2 多维治理结构下多主体参与乡村治理的效果评价 |
3.3 农村多元治理立法的规制困境 |
3.3.1 治理主体多元:开发性治理中社区自治与政府管理的博弈 |
3.3.2 治理关系多维:市场机制下个体利益与公共利益的抵牾 |
3.3.3 治理环境多样:法治语境下乡村治理文化与法律规则的冲突 |
3.4 农村多元治理软性立法的介入趋势 |
3.4.1 自治:乡村治理中硬法规则的介入与遵循 |
3.4.2 法治:法律权威下软法治理的规则与理由 |
3.4.3 德治:农村市场经济发展中的法价值转变 |
第四章 新中国农业土地立法演进规律与发展趋势 |
4.1 新中国农业土地立法的概述 |
4.2 新中国农业土地立法的演进脉络 |
4.2.1 农村土地私有化时期土地立法的梳理(1949-1957 年) |
4.2.2 农业不稳定发展时期土地立法的梳理(1958-1978 年) |
4.2.3 农业平稳发展时期土地立法的梳理(1979-1999 年) |
4.2.4 农业加速发展时期土地立法的梳理(2000-2011 年) |
4.2.5 农业现代化发展新时代土地立法的梳理(2012 年至今) |
4.3 我国农业土地立法规律与发展趋势 |
4.3.1 我国农业土地立法的演变规律 |
4.3.2 我国农业土地立法的发展趋势 |
第五章 新中国农业金融立法演进规律与发展趋势 |
5.1 新中国农业金融立法概述 |
5.2 新中国农业金融立法的演进脉络 |
5.2.1 计划时期农村金融法律制度的历史发展(1949 年-1978 年) |
5.2.2 渐变恢复的农业金融立法(1978 年-1992 年) |
5.2.3 整合与探索的农业金融立法时期(1993 年-2003 年) |
5.2.4 转型与创新农业金融立法时期(2003 年至今) |
5.3 农业金融立法演进规律与趋势 |
5.3.1 农业金融立法演进规律 |
5.3.2 农业金融立法发展趋势 |
第六章 新中国农业科技立法演进规律与发展趋势 |
6.1 新中国农业科技立法概述 |
6.2 新中国农业科技立法的演进脉络 |
6.2.1 农业科技立法的起步阶段(1949-1984) |
6.2.2 农业科技立法的发展阶段(1985-1996) |
6.2.3 农业科技立法的完善阶段(1996-2005) |
6.2.4 农业科技立法的新发展阶段(2006 至今) |
6.3 农业科技安全立法演进规律与发展趋势 |
第七章 新中国农业生态立法演进规律与发展趋势 |
7.1 新中国农业生态立法概述 |
7.2 新中国农业生态立法的演进脉络 |
7.2.1 农村生态法制建设初期(1973-1988) |
7.2.2 农业生态立法发展时期(1989-2004) |
7.2.3 农业生态立法科学发展时期(2005-2014) |
7.2.4 生态文明建设时期(2015-至今) |
7.3 农业生态立法演进规律与发展趋势 |
7.3.1 农业生态立法演进规律 |
7.3.2 农业生态立法发展趋势 |
第八章 新中国成立以来农业立法的规律与问题 |
8.1 新中国农业立法的阶段性特点分析 |
8.1.1 改革开放前农业立法特点 |
8.1.2 改革开放后农业立法特点 |
8.2 新中国农业立法的发展规律分析 |
8.2.1 长期坚持党在农村发展中的领导作用 |
8.2.2 逐渐重视农业政策对农业立法的导向作用 |
8.2.3 逐渐重视农民实践在农业立法中的促进作用 |
8.3 我国农业立法的制度囿限分析 |
8.3.1 法律体系:地方立法虚化 |
8.3.2 法律内容:权利义务错位 |
8.3.3 法律效果:原则性强,规范性差 |
第九章 新时代中农业立法的发展趋势 |
9.1 法治化:农业立法的宪法遵循范畴 |
9.1.1 基层治理法治化 |
9.1.2 农业基本法体系化 |
9.1.3 纠纷解决方式多元化 |
9.2 社区化:农业立法“利益和谐”的内生增长机制 |
9.2.1 土地权益:利益代表机制的立法表达 |
9.2.2 软法弥合:利益协调机制的社区化发展 |
9.3 信息化:互联网+背景下农业立法的技术性匹配 |
9.4 绿色化:农业立法生态文明的协调可持续发展 |
9.4.1 兼顾农村自然系统与社会系统的协调发展 |
9.4.2 优化对农业资源的公平发展运用 |
9.4.3 绿色发展:乡村振兴法的立法趋势 |
9.5 国际化:农业立法制度的国际视野变迁 |
第十章 新时代中农业立法的制度安排 |
10.1 新时代农业立法的经济法价值取向选择 |
10.1.1 基础价值:自由有序发展 |
10.1.2 核心价值:实质公平正义 |
10.1.3 终极价值:保障农民权益 |
10.1.4 功用价值:城乡一体化发展 |
10.1.5 发展价值:绿色生态保障 |
10.2 新时代农业立法的基本原则架构 |
10.2.1 实质公平与效率共进原则 |
10.2.2 坚持农民主体地位的原则 |
10.2.3 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原则 |
10.2.4 依法用权与权责统一原则 |
10.2.5 最小限制、最大促进原则 |
10.3 新时代农业立法的重点制度安排 |
10.3.1 经济法律主体制度 |
10.3.2 农村市场规制制度 |
10.3.3 农业产业促进制度 |
10.3.4 农村土地制度 |
10.3.5 农村基层纠纷调处制度 |
10.3.6 城乡资源要素联通制度 |
10.4 新时代农业重点立法设计——《乡村振兴促进法》 |
10.4.1 制定《乡村振兴促进法》的指导思想 |
10.4.2 《乡村振兴促进法》与农业法等其他涉农法律的关系 |
10.4.3 《乡村振兴促进法》应当规范的主要内容 |
10.4.4 起草《乡村振兴促进法》的具体建议 |
10.4.5 《乡村振兴促进法》法律草案建议稿 |
第十一章 结语 |
11.1 研究结论 |
11.2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1 研究生在读期间学术成果与获奖情况 |
附录2 研究生在读期间参与研究的课题 |
致谢 |
(5)中国乡镇行政管理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总论 |
一、深化乡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
(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乡镇管理体制的形成 |
1. |
2.人民公社时期的政社合一体制。 |
3.现行乡 (镇) 体制 |
(二) 我国乡镇行政效能的现状分析 |
1.乡镇政府在农村社会经济发展管理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 |
2.乡 (镇) 政府行政效能的制约因素 |
(三) 深化乡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思路 |
1.大刀阔斧裁减冗员全面推行乡镇机关精兵简政 |
2.实行乡镇党委政治领导下的党政分开。依法加强乡镇政府机构的职能 |
(1) 从认识上明确乡镇党委对政府的领导是政治领导。 |
(2) 理顺党政关系的两种过渡模式。 |
3.改革乡镇“条块分割体制实现乡镇政府的权力归位 |
二、继续转变乡镇政府职能推动农村两个根本转变 |
(一) 我国乡镇行政职能的历史变迁 |
1.农村社会结构的巨变 |
2、农村所有制结构的变革 |
3.农民的分化呈现多元化 |
4.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长期稳定 |
(二) 继续转变乡镇政府职能的客观必然 |
1.经济体制的转变要求政府职能转变 |
2.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要求转变政府职能 |
3.农村现代化的客观进程要求转变政府职能 |
4.农村社会结构的变化要求转变政府职能 |
(三) 市场经济条件下乡镇政府职能定位 |
1.政府在农村经济和社会管理上的职能定位 |
2.乡镇政府的职能定位 |
(四) 乡镇转变职能的基本内容 |
1.实行政企分开 |
2.经济调控。 |
(1) 乡镇财政调控。 |
(2) 乡镇金融调控。 |
(3) 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 |
三、加强村级管理方式研究——从行政机构到自治组织 |
(一) 我国村级管理现状及依据 |
1、我国村级管理概况。 |
(1) 村级自治形式。 |
(2) 行政管理形式。 |
(3) 混合管理形式。 |
2.现实依据 |
(1) 村级自治形式: |
(2) 行政管理形式。 |
(3) 混合管理形式。 |
(二) 目前村级组织的运行状况和改革设想 |
1.目前的村级组织实质上仍是一级非完全性的行政机构 |
2.乡村之间因为职责上的矛盾而产生了体制变形 |
3.自治职责不明加剧了村级组织管理功能的弱化和农民的分散发展 |
4.集体经济的薄弱和自治意识的淡薄制约着农村自治建设 |
(三) 把村务公开作为推进村民自治的突破口 |
1.村务公开是村民自治的内容。 |
2.村民自治是村务公开的前提。 |
3.村务公开是村民自治的需要。 |
4.村民自治是村务公开的保障。 |
(四) 强化村规民约完善基层民主制度 |
四、加强乡镇行政管理素养, 提高乡镇行政管理水平 |
(一) 乡镇行政管理的思想基础建设 |
1、加强乡镇公务行为自律机制建设 |
(1) 思想道德建设 |
(2) 行政道德建设 |
(3) 行政道德修养 |
(4) 行政科学素养 |
(二) 乡镇行政执行的特点与要求 |
1.乡镇行政执行的特点: |
2.乡镇行政执行中的问题。 |
3.乡镇行政执行的要求 |
4.乡镇行政执行与创办示范基地 |
(三) 探索乡镇行政管理工作的科学方法 |
五、科学评价乡镇行政效能, 实现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 |
(一) 建立科学的行政效能评价指标体系 |
1.评价的指标体系 |
2.评价标准的误区 |
(二) 在评价乡镇行政效能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
1.注意近期与远期的一致性。 |
2.注意局部与全局的统一性。 |
3.正确看待组织与个人的工作成果与绩效。 |
4.注意分析原因与结果。 |
5.正确看待潜在绩效和显着绩效。 |
6.上级评价与下级评价并重。 |
(三) 实现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持续发展 |
1.全面搞好乡镇精神文明建设 |
(1) 明确职责, 要把搞好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作为自己的重要职责。 |
(2) 结合实际, 认真贯彻“重在建设”的精神文明建设的指导方针。 |
(3) 以人为本, 发挥农民群众在精神文明建设中的主体作用 |
2.推进农业和农村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 |
(1) 从指导思想上确立可持续发展的方略 |
(2) 理顺可持续农业发展的政策法律环境 |
(3) 围绕可持续发展进行一次农业科技革命 |
(4) 按可持续发展思路整体开发、改善、保护整个国土资源 |
(5) 加强可持续农业与农村发展10项建设 |
乡镇行政管理历史沿革和基本特点 |
一、乡镇行政管理的历史沿革 |
(一) 中国封建社会的乡制 |
1、秦汉的“乡亭制”。 |
2、魏晋南北朝之乡制。 |
3、隋唐的乡里行政组织。 |
4、 |
5、明代的乡制, 明朝是我国封建专制主义高度发展的朝代。 |
6、清朝之乡制。 |
(二) 国民党统治时期的乡镇行政制度 |
(三)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革命根据地的乡镇建制 |
1、土地革命时期根据地“议行合一”的乡苏维埃 (1927—1937) |
2.抗日战争时期各根据地的乡镇建制 (1937—1945) |
3.解放战争时期的乡镇建制。 |
(四)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乡镇建制 |
1.建国至人民公社化前的乡镇建制。 |
2.人民公社时期的政社合一体制 (1958—1983) 。 |
3.现行乡镇体制 (1983至今) |
二、乡镇行政管理的基本特点 |
1.管理对象的直接性。 |
2.管理渠道的终端性。 |
3.管理内容的聚集性。 |
4.管理方式的具体性。 |
农村社会变迁与乡镇政府职能转变 |
一、农村社会变迁与乡镇政府职能的相关性 |
(一) 制度变迁对农村社会结构的影响 |
(二) 农村社会变迁的主要表现及其关联 |
三、政府在农村社会变迁中的作用 |
二、向市场经济转轨过程中继续转变乡镇政府职能的经济和社会基础 |
(一) 经济体制的转变要求政府职能 |
(二) 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要求转变政府职能 |
(三) 农村现代化的客观进程要求转变政府职能 |
(四) 农村社会结构的变化要求转变政府职能 |
三、市场经济条件下乡镇政府职能定位 |
(一) 政府在农村经济和社会管理上的职能定位 |
1.保护产权。 |
2.提供公共产品。 |
3.保护资源与环境。 |
4.稳定和管理市场。 |
5.收入再分配。 |
(二) 乡镇政府的职能定位 |
1.执行职能。 |
2.建设职能。 |
3.服务职能。 |
4.协调职能。 |
5.监督职能。 |
6.治安职能。 |
四、继续转变乡镇政府职能的对策研究 |
(一) 转变乡镇政府职能应理顺四种关系 |
1.正确处理党政关系, 加强乡镇政府的行政管理职能。 |
2.理顺政企关系, 加强政府对企业的宏观管理。 |
3.依法整合乡村关系, 有效发挥乡镇政府职能。 |
4.合理解决县乡关系, 健全和完善乡镇政府职能。 |
(二) 转变乡镇政府职能应解决两对矛盾 |
1.职能扩张与财政制约的矛盾。 |
2.职能转变与行政环境的矛盾。 |
乡镇行政决策执行与控制 |
一、乡镇行政运行机制 |
(一) 行政运行机制的含义 |
(二) 行政运行机制的内容 |
1.行政运行的权力调整机制。 |
2.行政运行协调机制。 |
3.行政运行激励机制。 |
4.行政运行适应机制。 |
5.行政运行的约束机制。 |
(三) 乡镇行政运行机制要素简析 |
1.乡镇行政运行主体要素。 |
2.乡镇行政运行动力要素。 |
3.行政运行控制要素。 |
4.行政运行程序要素。 |
5.行政运行保障要素。 |
二、乡镇行政决策 |
(一) 乡镇行政决策的范围 |
(二) 乡镇行政决策的特点 |
(三) 乡镇公共决策过程 |
(四) 乡镇日常决策的主要方法 |
(五) 乡镇决策的主要问题 |
(六) 乡镇行政决策面临的矛盾 |
三、乡镇行政执行 |
(一) 乡镇行政执行的特点 |
(二) 乡镇行政执行中的问题、原因与对策 |
(三) 乡镇行政执行的要求 |
(四) 乡镇行政执行与创办示范基地 |
四、乡镇行政控制 |
五、乡镇管理体制改革与行政运行 |
(一) 乡镇与县级条块关系 |
(二) 乡镇党政关系 |
(三) 乡镇政企关系 |
(四) 乡镇行政管理与村级自治的关系 |
(五) 解决县乡条块矛盾的设想 |
(六) 乡镇行政体制改革的依据 |
1.一个理论依据。 |
2.实践依据。 |
(6)新中国农村供销合作社研究(1949-2002)(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的缘起与意义 |
二、已有研究成果评述 |
三、核心概念的界定 |
四、研究的创新点及难点 |
五、研究方法 |
第一章 供销合作社的理论和实践渊源 |
一、马列经典作家关于合作社的重要论述 |
(一)马克思、恩格斯关于合作社的有关论述 |
(二)列宁的合作社理论和实践 |
二、近代中国合作运动的理论和实践 |
(一)合作思想在我国的广泛传播 |
(二)新中国成立前中共领导的合作社运动 |
第二章 农村供销合作社的兴起与扩张(1949-1952) |
一、发展农村供销合作社的政治—经济动因 |
(一)政治动因:引导农民走合作化道路 |
(二)经济动因:城乡物资交流的迫切需要 |
(三)重要因素:为工业化提供有效支撑 |
二、供销合作理论的建构与政策体系的形成 |
(一)供销合作理论的初步建构 |
(二)政策举措的密集出台 |
三、“放手发展供销合作社” |
(一)整顿老社 |
(二)发展新社 |
第三章 农村供销合作社的规范发展与功能提升(1953-1956) |
一、过渡时期总路线与供销合作社的新使命 |
(一)过渡时期总路线的提出 |
(二)供销合作社新任务的提出 |
二、基层组织体系的完善和规范管理的加强 |
(一)加强组织建设 |
(二)强化民主管理 |
(三)健全管理制度 |
三、“为农业生产服务”方针的全面贯彻 |
(一)供应生产资料 |
(二)扶持农村副业生产 |
(三)新仓经验与“结合合同”的普遍推行 |
(四)开展生产救灾 |
四、对农村私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
(一)改造背景和改造形式 |
(二)对农村民族资本主义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
(三)对农村小商小贩的社会主义改造 |
第四章 大跃进时期农村供销合作社的“下放”与 “恢复”(1957-1965) |
一、农村基层供销社下放“人民公社” |
(一)县以上机构合并及所有制性质的改变 |
(二)农村基层社“下放”人民公社 |
二、大跃进狂飙中的“大购大销”风潮 |
三、“多重压力”下农村供销合作社的恢复 |
(一)恢复供销合作社的决策过程 |
(二)供销合作系统的重建 |
四、农村供销合作社的继续发展 |
(一)“轻装上阵”——开展“三清”运动 |
(二)“强化服务功能”——开展改善经营管理运动 |
(三)“拓展服务网点”——大力发展代购代销店 |
第五章 农村供销合作社的徘徊与曲折发展(1966-1976) |
一、对供销合作社的“大批判”及后果 |
(一)“大批判”引发思想混乱 |
(二)供销合作社的组织撤并和性质变化 |
(三)“贫下中农管理农村商业”的普遍推行 |
二、在“文革”中的曲折发展 |
(一)供销合作社的再次恢复 |
(二)为稳定农业生产发挥关键作用 |
第六章 农村供销合作社的改革与发展(1977-1991) |
一、农业政策的调整与供销合作社改革的有关争论 |
(一)农业政策的调整与农村市场的变化 |
(二)改革大潮中供销合作社改革方向的有关争论 |
二、二十世纪80年代供销合作社经营管理体制改革历程 |
(一)恢复“三性”,启动供销合作社改革(1979-1983) |
(二)实行“五个突破”,变“官办”为“民办”(1984-1985) |
(三)抓好“六个发展”,建立综合服务体系(1986-1991) |
三、二十世纪80年代农村供销合作社改革的总体评价 |
第七章 农村供销合作社的“脱困”与“新生”(1992-2002) |
一、农村供销合作社陷入经营困境 |
(一)二十世纪90年代初期农村供销社陷入经营困境 |
(二)农村供销合作社陷入困境的多维分析 |
二、全行业扭亏为盈目标的实现 |
(一)《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改革的决定》指明方向路径 |
(二)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的恢复为“脱困”提供组织保障 |
(三)党和政府的大力扶持为脱困提供政策保障 |
三、农村供销合作社的创新发展 |
第八章 农村供销合作社的历史作用和基本经验 |
一、农村供销合作社的历史作用 |
二、农村供销合作社发展演进的基本经验 |
参考文献 |
致谢 |
(7)新农村法治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一、绪论 |
(一) 选题缘起 |
(二) 文献综述 |
1、国外相关研究 |
2、国内相关研究 |
(三) 研究的思路、重难点和创新点 |
1、研究思路 |
2、研究重难点 |
3、研究的创新点 |
(四) 研究的主要方法 |
二、新农村法治建设的重要性 |
(一) 新农村法治建设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 |
1、法治是农村市场健康发展的保障 |
2、农业产业的特殊性需要法律的特殊保护 |
3、农村法治是农业现代化发展的必然要求 |
(二) 新农村社会发展与稳定需要加强法治建设 |
1、农村民主政治的发展需要法治作为保障 |
2、维护农民的基本权益离不开农村法治 |
三、当前新农村法治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
(一) 农村法治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
1、农村立法存在缺失 |
2、农村法治主体缺位 |
3、农村执法难问题比较严重 |
(二) 农村法治建设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
1、农村法治发展面临经济条件的制约 |
2、农村法治建设缺乏文化土壤 |
3、农村执法资源不足与农村人口大量外流 |
四、进一步加强农村法治建设的对策 |
(一) 加强和完善农村立法,构建新农村法治建设制度保障 |
1、加强和完善新农村经济立法 |
2、加强和完善新农村政治立法 |
3、加强和完善新农村社会立法 |
(二) 加强法治宣传与培训,提高农村基层干部和群众民主法治意识 |
1、广泛开展送法下乡活动,提高农村基层干部和群众法律修养 |
2、加强法治培训,强化农村基层干部与群众权利意识 |
3、加强守法教育,提高农村基层干部与群众守法意识 |
(三) 规范农村执法司法机制,提高农村执法司法公平与效率 |
1、规范农村行政制度,促进依法行政 |
2、健全农村司法机制,确保公正司法 |
3、拓宽农民维权渠道,降低维权成本 |
(四) 深化农村经济改革,为农村法治化营造经济环境 |
1、加快推进农村市场经济建设 |
2、促进农村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
3、打破城乡二元经济体制,消除农村法治发展经济壁垒 |
(五) 大力发展农村文化教育,营造农村法治氛围 |
1、加强学校法制教育,摆脱封建文化的束缚 |
2、切实加强农村民主政治,增强农村社会主体法律信仰 |
3、发展农村社会文化事业,构建新农村法治文化体系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在校期间科研状况 |
(8)建国以来乡村治理体制的演变与发展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选题缘起 |
(一) 选题的背景 |
(二) 选题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
二、研究综述 |
(一) 关于治理和善治理论方面的研究 |
(二) 关于发达国家乡村治理模式与经验借鉴方面的研究 |
(三) 关于建国以来我国乡村治理体制演变阶段划分方面的研究 |
(四) 关于建国以来不同时期乡村治理体制治理绩效评价的研究 |
(五) 关于建国以来乡村治理体制演变与发展趋势的研究 |
(六) 关于我国乡村治理体制创新的现实障碍和可行路径方面的研究 |
(七) 评述 |
三、研究目标和方法 |
(一) 研究目标、研究内容和拟解决的关键问题 |
(二) 研究方法 |
(三) 本论文的特色与创新之处 |
第一章 建国初期乡村治理体制 |
第一节 土地改革运动 |
一、土地改革运动的兴起 |
二、土地改革运动的历史评价与启示 |
第二节 农业合作化运动 |
一、农业合作化运动的由来与背景 |
二、农业合作化运动的发展阶段 |
三、农业合作化运动的历史评价与启示 |
第三节 建国初期乡村治理体制评析 |
一、中国共产党在乡村治理体制中领导地位的确立与强化 |
二、乡村基层国家政权组织体系的建立与初步完善 |
三、市场存在和运作的空间不断地被压缩和挤压 |
四、农民主体地位的逐渐丧失 |
五、社会组织的地位与作用逐渐边缘化 |
第二章 人民公社制度 |
第一节 人民公社制度的确立与发展阶段 |
一、人民公社制度设想的提出 |
二、人民公社制度的确立 |
三、人民公社的发展阶段 |
第二节 人民公社制度的历史评价 |
一、人民公社制度的正面评价 |
二、人民公社制度的弊端 |
第三节 "政社合一"人民公社制的生成基础与特征 |
一、"政社合一"人民公社制的生成基础 |
二、"政社合一"人民公社制度特征 |
第三章 "乡政村治"体制创立发展期 |
第一节 "乡政村治"体制的确立 |
一、"乡政村治"体制产生的背景 |
二、"乡政村治"体制的确立 |
第二节 "乡政村治"体制的发展 |
一、撤并乡村及乡镇机构改革 |
二、农村税费改革 |
三、城乡统筹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
四、农村社区建设 |
第三节 "乡政村治"体制确立与发展阶段取得的主要治理绩效 |
一、"乡政村治"制度体系逐步完善 |
二、重构了国家与社会关系,释放出基层活力 |
三、加强了乡村基层政权建设,乡镇政府职能实现了初步转变 |
四、增强了村民的民主意识和法治观念,有助于乡村工作中难点问题的解决 |
五、有力助推了乡村地区经济社会的发展 |
第四节 "乡政村治"体制确立与发展期的特点 |
一、中国共产党在乡村治理体制中的领导地位进一步巩固 |
二、乡镇政府开始由"汲取型"向"悬浮型"蜕变 |
三、"村治"的地位与作用日益凸显,但整体水平不高而且发展不平衡 |
四、农民的独立性、自主性、现代性增强,农民阶层分化 |
五、市场"无形之手"在乡村治理中发挥着更加积极重要的作用 |
六、乡村社会组织发展较快,空间拓展,作用初现 |
第四章 新时期"乡政村治"模式下乡村治理的现实困境 |
第一节 新型城镇化和国家治理现代化战略的提出与实施 |
一、新型城镇化战略的提出与实施 |
二、国家治理现代化战略的提出与实施 |
三、新型城镇化与国家治理现代化战略之间的互动 |
第二节 新时期"乡政村治"模式下乡村治理的现实困境 |
一、传统价值体系加速衰落 |
二、"乡政村治"规范化制度供给短缺,存在制度缝隙 |
三、乡镇基层政权治理能力弱化,难以履行乡村治理的职能 |
四、村民自治整体水平不高,村民自治组织承担村级治理之责"力不从心" |
五、"乡政"与"村治"之间的博弈 |
六、乡村社会人才大量流失,但农民对市民化转移选择谨慎 |
七、市场在乡村治理中的引导作用没有充分发挥 |
八、乡村民间社会组织发育程度低,缺乏自治能力 |
第五章 新时期我国乡村治理体制的创新 |
第一节 新时期我国乡村治理体制创新的基础 |
一、我国乡村治理体制的变迁历程 |
二、新时期我国乡村治理体制创新的基础 |
第二节 建国以来我国乡村治理体制的成长逻辑 |
一、党和国家的战略理念和制度设计 |
二、市场的地位和作用的场域 |
三、农民的主体地位和自主意识 |
四、社会组织的发育程度和作用空间 |
第三节 新时期我国乡村治理体制的创新指向 |
一、构建"政府主导,多元合作"型乡村治理体制的必然性分析 |
二、构建"政府主导,多元合作"型乡村治理体制的意义 |
第四节 新时期我国乡村治理体制创新的路径选择 |
一、加强乡村文化、价值观和理念建设,重塑村民精神家园 |
二、加强和完善党在乡村治理体制中的领导 |
三、构建"以人为本"服务型基层政府 |
四、强化基层自治组织创新,增强村级自治组织的治理能力 |
五、进一步明确乡政与村治的边界,实现二者的有机衔接 |
六、切实发挥农民在乡村治理中的主体作用,推动农民的现代转型 |
七、创新体制机制,吸引"新乡贤"回流,充分发挥乡村精英作用 |
八、充分发挥市场在乡村治理中的引导作用 |
九、鼓励农村民间组织的发展,提高农村的组织化程度 |
结语:我国乡村治理体制变迁的启示与趋势 |
参考文献 |
后记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科研成果 |
(9)经济社会转型期农村基层治理变革之宪政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与研究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现状 |
1.2.1 国内学者对中国农村问题的研究 |
1.2.2 国外学者对中国农村问题的研究 |
1.3 研究方法与创新点 |
1.3.1 研究方法 |
1.3.2 研究创新点 |
1.4 结构安排 |
第2章 经济社会转型期农村基层治理变革之宪政视野 |
2.1 基层群众性自治的制度特征 |
2.1.1 特殊的乡村治理体制结构 |
2.1.2 特质的基层多维制度概念 |
2.1.3 特性的乡土社会治理模式 |
2.1.4 特色的农村民主政治制度 |
2.2 宪政的价值本质 |
2.2.1 宪政是规范政治 |
2.2.2 宪政是限权政治 |
2.2.3 宪政是民主政治 |
2.2.4 宪政是法治政治 |
2.2.5 宪政是人权政治 |
2.2.6 宪政是宪法政治 |
2.2.7 宪政是开放政治 |
2.3 基层治理宪政化建设的基本内涵 |
2.3.1 农村政治现代化发展的宪政标识 |
2.3.2 乡村治理权威形成的宪政路径 |
2.3.3 农村基层治理变革的宪政模式 |
第3章 经济社会转型期农村基层治理变革之宪政基础 |
3.1 农村社会转型与治理变革的发展逻辑 |
3.1.1 农村经济社会转型的理论分析 |
3.1.2 农村社会转型与治理变革的历史变迁 |
3.2 基层治理宪政化建设的经济基础 |
3.2.1 乡村社会的经济结构改变 |
3.2.2 乡村社会走向开放和流动 |
3.2.3 乡村走上市场化发展道路 |
3.3 基层治理宪政化建设的社会基础 |
3.3.1 乡村新的社会分层 |
3.3.2 外出务工群体的出现 |
3.3.3 贫富差距的加剧 |
3.4 基层治理宪政化建设的政治基础 |
3.4.1 政治体制自治化 |
3.4.2 政治思维理性化 |
3.4.3 政治行为自主化 |
3.4.4 政治参与制度化 |
3.5 基层治理宪政化建设的人文基础 |
3.5.1 农民政治态度变革 |
3.5.2 农民政治地位变革 |
3.5.3 农民政治精神变革 |
3.5.4 农民政治观念变革 |
第4章 经济社会转型期农村基层治理变革之宪政内涵 |
4.1 基层治理宪政化建设的动因缘由 |
4.1.1 维护农村社会秩序 |
4.1.2 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
4.1.3 实现农村政治文明 |
4.1.4 建设农村公民社会 |
4.2 基层治理宪政化建设的价值内涵 |
4.2.1 公平正义 |
4.2.2 主体独立 |
4.2.3 政治自由 |
4.2.4 农村法治 |
4.2.5 以人为本 |
4.3 基层治理宪政化建设的制度本质 |
4.3.1 不同于西方的中国宪政生成机制 |
4.3.2 中国宪政的建设发展道路 |
第5章 经济社会转型期农村基层治理变革之宪政结构 |
5.1 构建基层治理宪政结构的主导因素 |
5.1.1 利益变动 |
5.1.2 权力变迁 |
5.1.3 结构转变 |
5.2 基层治理宪政结构的横向权力维度 |
5.2.1 党村关系的宪政困境 |
5.2.2 党村关系的宪政回归 |
5.3 基层治理宪政结构的纵向权力维度 |
5.3.1 乡村关系的宪政困境 |
5.3.2 乡村关系的宪政回归 |
5.4 基层治理宪政结构的社会权力维度 |
5.4.1 村集体经济组织和群团组织权力 |
5.4.2 宗族家族权力 |
5.4.3 农村基层个体精英权力 |
5.4.4 农村社会权力 |
第6章 经济社会转型期农村基层治理变革之宪政路径 |
6.1 基层治理宪政化建设的根本定位 |
6.1.1 展示宪政的基本权利精神 |
6.1.2 宣扬宪政的人民主权精神 |
6.1.3 体现宪政的自由平等精神 |
6.1.4 彰显宪政的自主自治精神 |
6.1.5 铸就基层的民主宪政精神 |
6.2 基层治理宪政化建设的基本内容 |
6.2.1 遵循宪政化的基层治理方法 |
6.2.2 坚守宪政化的基层治理立场 |
6.2.3 形构宪政化的基层治理思维 |
6.2.4 构建宪政化的基层治理模式 |
6.2.5 导入宪政化的基层治理文化 |
6.2.6 遵守宪政化的基层治理原则 |
6.2.7 搭建宪政化的基层治理秩序 |
6.2.8 塑造宪政化的基层治理农民 |
6.2.9 培育宪政化的基层治理组织 |
6.3 基层治理宪政化建设的发展方向 |
6.3.1 普及基层宪政价值观 |
6.3.2 推导基层法治社会化 |
6.3.3 实现基层宪政化治理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附录A 攻读学位期间所发表的学术论文 |
(10)乡村振兴背景下农村治理主体结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英文摘要 |
引言 |
一、选题缘由与研究意义 |
(一)选题缘由 |
(二)研究意义 |
二、文献综述 |
(一)国内研究现状 |
(二)国外研究现状 |
(三)研究评述 |
三、研究目标与重点难点 |
(一)研究目标 |
(二)重点与难点 |
四、研究方法 |
(一)系统分析法 |
(二)历史分析法 |
(三)案例分析法 |
(四)逻辑归纳法 |
五、可能的创新与不足 |
(一)可能的创新 |
(二)不足之处 |
第一章 农村治理主体结构研究的核心概念、理论基础与分析框架 |
一、农村治理主体结构研究的核心概念 |
(一)农村治理 |
(二)农村治理主体 |
(三)农村治理主体结构 |
二、农村治理主体结构研究的理论基础 |
(一)结构功能理论 |
(二)协同治理理论 |
(三)多中心治理理论 |
三、农村治理主体结构研究的分析框架 |
(一)“国家——社会”分析框架 |
(二)“行动者——结构”分析框架 |
第二章 新中国成立以来农村治理主体结构的演进历程与启示 |
一、新中国成立以来农村治理主体结构的演进历程 |
(一)人民公社的形成到解体(1949—1978) |
(二)人民公社解体到村“两委”二元结构初步形成(1978—1987) |
(三)村“两委”二元结构建立到多元治理主体共同参与(1988—2012) |
(四)以农村基层党组织为核心多元主体协同治理初步形成(2013—2019) |
二、新中国成立以来农村治理主体结构演进的典型特点 |
(一)结构主体构成日益多元化 |
(二)结构主体间互动日趋协同 |
(三)结构主体间关系日益复杂 |
(四)结构的功能越来越多样化 |
三、新中国成立以来农村治理主体结构演进的启示 |
(一)坚持党组织在结构中的领导核心地位 |
(二)坚持公平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 |
(三)坚持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治理理念 |
(四)坚持结构调整与系统内外环境的变化相适应 |
第三章 乡村振兴背景下农村治理主体结构的基本要求 |
一、乡村振兴背景下农村治理主体结构中行动者的位置与角色 |
(一)政治性行动者——农村基层党组织 |
(二)行政性行动者——乡镇政府 |
(三)社会性行动者——村民自治委员会 |
(四)市场性行动者——企业等经济组织 |
二、乡村振兴背景下农村治理主体的结构性要求 |
(一)治理主体位置与角色的合理 |
(二)结构主体权力的制约与平衡 |
(三)结构主体治理过程中的协同 |
(四)结构主体间权责关系的一致 |
三、乡村振兴背景下农村治理主体结构的功能性诉求 |
(一)农村治理主体结构的经济适应功能 |
(二)农村治理主体结构的目标达成功能 |
(三)农村治理主体结构的整合功能 |
(四)农村治理主体结构的维持功能 |
第四章 乡村振兴背景下农村治理主体结构存在的问题与生成逻辑 |
一、乡村振兴背景下农村治理主体结构存在的主要问题 |
(一)农村基层党组织核心地位与现实存在落差 |
(二)乡镇政府在治理结构中存在角色缺位与越位 |
(三)农村村民自治委员会主体地位存在弱化 |
(四)市场性治理主体侵占其他治理主体的活动空间 |
二、乡村振兴背景下农村治理主体结构问题的宏观诱因 |
(一)中国共产党组织建设与农村社会的“割裂” |
(二)国家控制与农村社会自主性间的张力失衡 |
(三)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差距造成治理主体缺失 |
三、乡村振兴背景下农村治理主体结构问题的微观原因 |
(一)制度供给滞后使治理主体偏离既定的位置与角色 |
(二)结构运行机制不完善导致主体间矛盾冲突不断 |
(三)治理主体间治理权力失衡冲击了结构的稳定性 |
第五章 乡村振兴背景下农村治理主体结构优化的思路与对策 |
一、乡村振兴背景下农村治理主体结构优化的宏观思路 |
(一)加强党组织对农村治理的结构性嵌入 |
(二)平衡国家控制与农村自主性之间的关系 |
(三)加快城乡融合发展优化治理主体结构的外部环境 |
二、乡村振兴背景下农村治理主体结构优化的微观对策 |
(一)明确治理主体在结构中的位置与角色 |
(二)完善治理主体结构的制度建设 |
(三)健全治理主体结构运行的相关机制 |
(四)加强农村文化建设发挥文化引领作用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在校期间公开发表论文及着作情况 |
四、加强民主法制建设 促进农村市场经济发展(论文参考文献)
- [1]农村民主管理制度:法理分析与法治保障 ——基于法治国家建设视野下社会演进型路径与政府主导型路径协同发展的分析视角[D]. 胡建华. 华中师范大学, 2014(08)
- [2]新中国成立七十年(1949-2019)农村基层治理法制化研究[D]. 张慧瑶. 华中农业大学, 2019
- [3]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乡村治理研究[D]. 阳斌. 西南交通大学, 2019(03)
- [4]新中国(1949-2019)农业立法演进规律与发展趋势研究[D]. 李曦. 华中农业大学, 2019
- [5]中国乡镇行政管理研究[J]. 《中国乡镇行政管理研究》课题组. 地方政府管理, 1998(S2)
- [6]新中国农村供销合作社研究(1949-2002)[D]. 李攀. 中共中央党校, 2019(01)
- [7]新农村法治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D]. 杨灿. 西南大学, 2014(10)
- [8]建国以来乡村治理体制的演变与发展研究[D]. 朱余斌. 上海社会科学院, 2017(08)
- [9]经济社会转型期农村基层治理变革之宪政研究[D]. 彭澎. 湖南大学, 2012(05)
- [10]乡村振兴背景下农村治理主体结构研究[D]. 管文行. 东北师范大学, 2019(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