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日本有人美化“二战”罪行原因浅析(论文文献综述)
蒲芳[1](2019)在《国家同意原则视角下的侵略罪管辖权问题研究》文中研究指明侵略罪管辖权问题,是国际法上一个非常敏感和重要的问题。自古以来,侵略是国家获得领土和资源的重要方式。由于侵略战争会给全世界人民带来深重的灾难,在现代国际法中,严格禁止采用侵略手段扩张领土或掠夺资源。侵略是国家行为,侵略国应当承担相应的国家责任,但是侵略行为的策划、组织、指挥实施活动往往是由国家领导人完成的。国家领导人在明知侵略行为属于国际罪行的情况下仍然发动侵略战争,理应承担个人刑事责任。从战争结束后,战败国进行割地和赔款到分别追究侵略国的国家责任和发动侵略战争的侵略国领导人的国际刑事责任是近代国际法向现代国际法转变的一个重要标志。在追究侵略罪刑事责任的过程中,侵略罪管辖权问题非常重要。国家同意原则是指非经主权国家同意,任何国际组织或他国不得对国家行使管辖权的国际法原则。国家同意原则源于国家主权平等之原则。1970年联大以决议形式通过了《关于各国依联合国宪章建立友好关系及合作之国际法原则之宣言》规定了“国家主权平等之原则”这一各国普遍认可的国际法基本原则。基于国家主权平等之原则,主权国家享有对国际组织或他国的司法管辖豁免,国家同意原则可以看做国家管辖豁免的例外。国家主权平等之原则是保证国家之间具有平等国际地位的重要原则,广泛适用于国际关系的各个方面。因而国家同意原则不仅适用于国际组织对国家行为的管辖,也适用于一国法院对他国行为的管辖。对侵略罪行使管辖权需要首先认定侵略行为的存在,这相当于需要管辖主权国家。未经主权国家同意而对其管辖,必然违背国家管辖豁免原则。只有在被管辖国家明确同意的情况下,平等主权国家之间不得行使管辖权的例外方可成立。纽伦堡国际军事法庭审判和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审判的基础是战败国无条件投降,承认了同盟国对战犯的司法管辖权。对此,日本右翼学者歪曲历史史实,一直鼓吹“远东国际军事法庭是胜者的审判,以事后法对战败国日本的行为进行了审判……同盟国不具有管辖权”。另一方面,长期以来,中国学术界对这一问题研究的学者大多都回避了管辖权和事后法的质疑,而直接从同盟国审判的正义性、公正性方面来试图说明同盟国是有管辖权的。使得这一管辖权的法律依据没有很有力地阐述清楚。事实上,同盟国审判的正义性和公正性是政治学的解释,而管辖权和事后法的法律依据是国际法的概念,二者不能混同。截至2015年9月3日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纪念日当天,人民法院报社推出了大型纪念特刊《正义的审判》,全面展示二战后国内外审理日本战犯的全貌。这份由70个版面组成的特刊,被专家誉为迄今为止国内外首次最系统、最全面、覆盖范围最广的对审判日本战犯的集中报道。特刊邀请了具有代表性的学术专家,然而,从他们撰稿的内容来看,大多数学者仍然承袭长期以来的思维,直接从同盟国审判的正义性、公正性方面来试图说明同盟国是有管辖权。虽然有个别学者谈话的标题是“谈东京审判管辖权”1,但是,其内容,依然回避管辖权和事后法的质疑,而直接从同盟国审判的正义性、公正性方面来试图说明同盟国是有管辖权的。甚至将东京审判的正义性与“反和平罪”具有划时代意义的事后法视为或等同于管辖权。主权国家是独立的,因而是平等的。国家主权平等原则是国际法产生和发展的基础。平等者之间不享有管辖权,由此产生了(外国)国家主权豁免原则。该原则是指未经外国国家的同意,一国不受另一国的司法管辖。国家的公权力行为以及国家元首、政府首脑和外交部长享有司法豁免权。日本国无条件投降、同意接受同盟国审判战犯是管辖权的基础。实际上,日本战犯辩护律师清濑一郎抗辩的是,日本国同意的范围仅限于同盟国审判战争罪而不包括侵略罪,侵略罪是事后法的适用违反程序正义。对于这些谬论,中国国际法学者已有深入研究2,在此不做展开。尽管如此,长期以来,研究东京审判问题的中国学者多习惯于使用政治话语来反驳日本右翼学者对东京审判的法律方面的质疑。为此,本博士论文以《国家同意原则视角下的侵略罪管辖权问题研究》的题目作为研究侵略罪的管辖权问题的基础、起源和发展。目前在国际法理论上,对侵略罪存在三种管辖模式:安理会设立特别刑事法庭管辖、国内法院依照其本国法管辖以及国际刑事法院管辖。安理会为维持国际和平与安全,享有采取《联合国宪章》第四十一条规定不涉及使用武力的方法解决国际争端的权利。广义而言,该权利使安理会可以设立特别刑事法庭管辖侵略罪。安理会管辖侵略罪模式符合国家同意原则,理论上可行且有一定实践基础。国内法院管辖侵略罪模式明显违反国家同意原则,除一国法院管辖其本国国民所犯的侵略罪外,一般不应予以认可。在国际刑事法院管辖侵略罪模式中,存在国际刑事法院与安理会“分权”的法律瑕疵。这一模式的部分内容违反国家同意原则,且主要国家均对其持反对态度,故而该模式亦不可行。由安理会主导管辖侵略罪有必要性和可行性。其国际法基础在于,安理会根据《联合国宪章》承担维持国际和平与安全的重要职权,享有广泛的权利,长期坚持通过各国平等协商的政治途径解决国家争端。因此应当遵循国家同意原则,对侵略罪管辖权行使机制进行重构。机制重构的重点在于坚持安理会的主导地位,充分维护安理会的权威,可以考虑将国际刑事法院作为联合国的一个专门机构,并严格禁止国内法院依据本国法对侵略罪行使保护性管辖权和普遍管辖权。本文以国家同意原则为视角,围绕侵略罪管辖权问题展开论述。第一章为侵略罪管辖权的理论基础——国家同意原则。本章主要讨论国家同意原则的法理基础,以“从罗马移走黄金案”为起点介绍其历史演进,进而讨论国家同意原则的新发展和面临的新问题。自“从罗马移走黄金案”后,国际法院在东帝汶案中再次适用了国家同意原则。除诉讼案件外,国际同意原则对国际法院的咨询管辖权也产生了重大影响。争端当事国的同意不会阻碍国际法院咨询管辖权的建立,但会影响法院决定是否发表咨询意见的自由裁量权。国际法院还明确指出国家同意原则是一项国际法基本原则,具有广泛的适用范畴。国家同意原则适用于解决侵略罪管辖权问题。虽然近年来国家同意原则面临着新问题,例如在国际法学界或实务界出现了要求对国家同意原则进行限制的观点,但这些观点主要涉及国际贸易、投资、国际海洋领土争端、国际人权保护等领域,且这些观点目前在理论上仍有争议。对侵略罪管辖权的行使而言,仍应严格遵循国家同意原则。第二章为侵略罪管辖权的历史发展。本章从二战前管辖侵略罪的历史沿革出发,对二战后纽伦堡审判和东京审判中的破坏和平罪(侵略罪)管辖权问题进行分析,厘清了侵略罪管辖权发展的历史脉络。一战前,国际社会已经开始认识到限制侵略行为的重要性。一战结束后对德国皇帝发动侵略战争的责任进行追究的尝试,是国际法上追究个人国际刑事责任的开端。二战后纽伦堡审判和东京审判的实践,是对国家同意原则的充分贯彻。本章还特别对少数日本右翼学者否认东京审判经过了日本政府的同意、否定东京审判管辖权的合法性等错误观点进行了严厉批判。自东京审判之后,少数日本右翼学者美化侵略战争,抹黑、否认东京审判,企图在日本重新唤起法西斯主义。他们罔顾历史,公然否定远东国际军事法庭管辖权的合法性。事实上,远东国际军事法庭依据《波茨坦公告》、《日本投降书》以及盟军最高统帅麦克阿瑟的命令而具有管辖权,其管辖权是经过日本政府明确同意的。在后来的《旧金山和约》中,日本国会再次确认了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全部判决的合法性。远东国际军事法庭的管辖权合理合法、完全符合国家同意原则,不容日本右翼学者篡改历史、肆意抹黑。第三章为国家同意原则与国内法院侵略罪管辖权。本章分析了国内法院管辖侵略罪的法理依据,指出了国内法院对侵略罪行使保护性管辖权和普遍管辖权,存在违背国家同意原则并侵犯他国主权的问题。本章运用实证研究方法,分析论证了二战后中国军事法庭对日本战犯的审判遵循国家同意原则,而当前十余个国家在国内立法中设置侵略罪,其管辖权包括保护性管辖权和普遍管辖权,严重违反国家同意原则。本章还指出,国内法院运用保护性管辖权和普遍管辖权管辖他国国民的侵略罪,存在严重的法理缺陷。国内法院管辖侵略罪存在诸多问题。一是一国法院管辖本国国民的侵略罪不违背国家同意原则,但这样做的结果相当于侵略国承认本国先前的行为构成侵略,除追究被告人的侵略罪外还可能导致本国承担侵略的国家责任。二是一国法院基于属地管辖权而管辖他国国民所犯的侵略罪,至少应当有一个连接点,而且必须获得侵略国同意,这种情况十分少见。三是一国法院基于国内法中的保护性管辖权或普遍管辖权而管辖他国国民的侵略罪,这相当于将本国司法机关置于他国主权之上,必将在国际社会引起激烈的冲突和对抗。虽然已有多国出台此类立法,但截至目前仍未见司法实践案例出现。第四章为国家同意原则与国际刑事法院侵略罪管辖权。本章主要采用规范分析的研究方法,分析《罗马规约》修正后造成的侵略罪管辖权机制不当问题。《罗马规约》于2010年修正后,部分内容违背了国家同意原则,在国家侵略行为的认定上构成国际刑事法院与安理会“分权”,实际上对安理会主导政治解决国际争端的雅尔塔体系造成了破坏。当前国际刑事法院的侵略罪管辖权已经被激活,近年来有部分国家正在积极修改国内立法,以“履行罗马规约义务”为借口对侵略罪设定保护性管辖权甚至普遍管辖权,情况堪忧。《罗马规约》为国际刑事法院对侵略罪行使管辖权规定了非常复杂的管辖机制,依据启动方式的不同,对缔约国和非缔约国规定了不同的管辖程序。对于适用缔约国提交情势和检察官自行开始调查两种启动方式的程序,《罗马规约》设置了需要安理会作出侵略行为的认定和安理会未在六个月内作出认定时,检察官需获得预审部门授权才能开始调查的先后两种不同管辖过滤机制。对于安理会提交侵略情势的启动方式,国际刑事法院的管辖程序相对简单。《罗马规约》赋予安理会提交情势和做出中止调查、起诉的权利。根据《罗马规约》的规定,某些情况下可能会需要由国际刑事法院做出国家存在侵略行为的认定,从而发生国际刑事法院未经主权国家同意而管辖其国家行为的情形。《罗马规约》的上述规定违反国家同意原则,存在严重的法律缺陷。根据《联合国宪章》第三十九条,对国家侵略行为作出认定,应当是安理会的权利。联合国宪章规定的安理会“侵略行为认定权”具有排他性,是不容国际刑事法院“分权”的。《罗马规约侵略罪修正案》关于国际刑事法院可以对国家侵略行为作出认定的规定,必然破坏安理会政治解决国家争端的雅尔塔体系的稳定性,进而造成更多国际矛盾和纷争。第五章为在安理会主导下行使侵略罪管辖权的必要性和可能性。本章根据对《联合国宪章》的分析,进一步明确安理会享有的国家侵略行为认定权具有排他性。这一排他性是《联合国宪章》第三十九条的隐含性规定,也是安理会主导行使侵略罪管辖权的条约法依据。本章还分析了安理会主导行使侵略罪管辖权的必要性和可能性。安理会对侵略行为的认定权是排他性权利。应当通过维护安理会的这一权利,来维护安理会促进国际和平与安全的核心地位。由安理会主导的雅尔塔体系,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建立起来的行之有效的国际关系平衡体系。安理会的行为代表了会员国,由安理会主导管辖侵略罪符合国家同意原则。在必要的情况下,安理会有权采取设立特别国际刑事法庭的方式管辖侵略罪。安理会还有权采取将侵略情势提交给国际刑事法院等国际组织的方式,由该国际组织管辖侵略罪、解决国家间争端。第六章为安理会主导行使侵略罪管辖权的机制创新。本章从维护安理会的权威、重构侵略罪管辖权机制、我国的对策三个方面进行论述。本章以《联合国宪章》等国际公约为条约法依据,以遵循国家同意原则为前提,总结出三个基本观点,并由此提出了三大机制创新。由安理会主导、排除国内法院的保护性管辖和普遍管辖、国际刑事法院作为联合国的专门机构行使管辖权,是三大机制创新的核心要素。本章的基本要点是:其一,明确联合国安理会拥有决定一国是否存在“侵略行为”的排他性认定权。其二,非经主权国家同意,他国国内法院不得对该国强行行使侵略罪管辖权。其三,可以考虑在安理会的主导下,将国际刑事法院作为联合国的专门机构对侵略罪行使管辖权,国际刑事法院应当具有必要的司法独立性。这三个基本观点从国家同意原则出发,解决了侵略罪管辖权行使中应当维护安理会权威的问题。进而在侵略罪管辖权问题上,厘清了安理会、国际刑事法院及各国国内法院的相互关系,明确了彼此的权利边界。本研究提出了三大机制创新。一是以安理会主导管辖侵略罪为基础,将国际刑事法院作为联合国的专门机构,在安理会的主导下行使管辖权。二是由于国内法院依据国内法管辖他国国民的侵略罪将严重违反国家同意原则,因此禁止在国内立法中规定对侵略罪的保护性管辖权和普遍管辖权。如果有国家强行进行上述国内立法,应当在国际法层面上不予承认,并通过安理会采取措施进行制止。三是将国际刑事法院作为联合国的专门机构对侵略罪行使管辖权。此外,本研究还建议在国际条约法层面修改《联合国宪章》第三十九条,明确安理会享有对国家侵略行为的排他性认定权。另建议修改《罗马规约》及其他相关国际条约,以促进本研究建议的三大机制的实施。
郝乐[2](2016)在《日本军国主义电影叙事策略研究》文中提出日本军国主义曾在历史上给全人类带来了巨大的灾难,尤其对中国人民更是带来了深入骨髓的伤害,其思想遗毒也遗留至今。近年来日本政府的一系列举动可以说否认着自身的战争罪行,不论是修改历史教科书还是参拜靖国神社或是其他行为,无一不说明了日本军国主义的顽固;而同样在日本军国主义电影中观众也能发现其日本军国主义的思想体系,与对待战争的态度,而通过研究日本军国主义电影,可以从中找到许多文化层面的重要原因。一直以来,人们都需要通过历史来定位今天,而如何认识历史则成为了人们认识当今社会的重要“工具”,而长期以来,如何认识历史、看待战争问题则成为了影响中日关系的重要因素。对战争以及战争历史的态度,受制于一定的战争史观,而价值观则一直影响和制约着战争史观,从价值观上审视日本的“战争史观”,有助于从深层次上来发现与揭示日本军国主义在战争和战争历史认识上的价值误区,并发现其成因。而最为赤裸裸表现其价值误区与“战争史观”的就是从带有教化功能的“日本军国主义”电影中来寻找答案,从中来寻找“日本军国主义电影”所表现出的战争价值标准,与“战争史观”的转变,发现其对历史的误读。在众多的日本二战题材影片中,日本都是以“受害者”的形象出现在银幕之中,并用其特有的“受害者视角”来向我们呈现他们眼中的战争,而这样的呈现却是对历史的一种不敬,对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的被侵害国的不敬。本文立足于以客观的角度去对日本军国主义电影进行审视,并以一个客观的身份去重新审视第二次世界大战给日本民众带去的灾难与伤痛。并以此为出发点,对日本军国主义电影中的人物角色进行深刻的解析,从而理性的对电影做出相对公正的评判;同时,本文也将通过日本的民族文化与民族心理以及叙事策略分析来分析探讨日本军国主义电影所表达出来的战争立场与文化态度,并通过对具体影片进行分析从而剥开日本军国主义思想的真面目。
李向格[3](2019)在《“大和战舰”的话语修辞衍变与日本国民记忆构建》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大和战舰是日本帝国海军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秘密建造的巨型战舰,1941年建成服役,1945年日本战败前被美军战机击沉。战后,“大和战舰”被历史文本、文学文本以及各种艺术媒介多方讲述,在战后七十余年里,形成了关于“大和战舰”的话语系列。本论文重点考察了日本战后“大和战舰”话语修辞的衍变历程。首先还原历史叙述中的大和战舰,其次,呈现不同历史时期的“大和战舰”话语方式,对以大和战舰为主题的跨越小说、漫画、动画片、电影等多种媒介的文本进行梳理和解读。通过细查这些貌似盘根错节的互文性文本修辞,发现其间的话语范式,分析这些话语范式对日本人的情感倾向与国民记忆的影响,进而揭示在这一反复讲述的过程中潜藏于话语构建背后的日本人的战争历史认知。本论文由五章组成。第一章,还原作为历史事件的“大和战舰”。由“日本近代海军建设”、“大和战舰参战始末”两部分构成。该部分通过对日本近代海军史的回顾,追寻大和战舰相关的历史真相。第二章,战后“大和战舰”话语修辞之“初现”(1945-1973)。由“占领期的‘大和战舰’话语修辞”、“‘战记’热潮中的‘大和战舰’话语修辞”以及“儿童世界中的‘大和战舰’话语修辞”三部分构成。将小说、电影等媒介中的“大和战舰”话语讲述出现时间限定在1945-1973年,在这一时期的不同话语范畴中呈现的是“大和战舰”的“本来面目”,即历史中的大和战舰。其中,特别值得关注的是大和战舰的幸存者以及参与大和战舰的设计者对“大和战舰”这一“历史事件”进行二次构建,形成了两种表述形态:悲情英雄主义的“大和”和代表先进技术的“大和”。“大和战舰”的书写由文本走向荧幕,其影响力也随之扩大。“大和战舰”的悲剧性结尾随着电影的热映被更多人了解的同时,荧幕上的“威武”的大和战舰也成为“国民热血沸腾的材料”。第三章,“大和战舰”话语修辞的“衍生”(1974-2000)。由“科幻动画中的‘大和战舰’话语修辞”、“假想战记中的‘大和战舰’话语修辞”以及“围绕《大和战舰的末日》的争论”三部分构成。将“大和战舰”话语讲述出现时间限定在1974-2000年,划分标准是自《宇宙战舰大和号》系列出现伊始,“大和战舰”脱离现实,走向科幻化的道路。这一时期的“大和战舰”逐渐脱离历史文脉,或化身“宇宙战舰”遨游太空,或“穿越”历史重述战争,在早期的“大和战舰”话语基础上不断“衍生”。第一部以大和战舰为题材的小说《大和战舰的末日》历经数次改稿,但其最初版本直到1980年代初才重见于世,围绕改稿问题的争论及其历史动因也是这一时期的研究要点。第四章,新世纪“大和战舰”话语修辞的“扭曲”(2001-2019)。由“博物馆叙事中的‘大和战舰’”、“电影《男人们的大和/YAMATO》”、“动画电影《在这世界的角落》”以及“‘亚文化’中的‘大和战舰’”四个部分构成。将“大和战舰”话语讲述出现时间限定在2005年以后,划分标准是进入新世纪后多种媒介特别是博物馆媒介等的介入令“大和战舰”话语修辞愈发多元、表达的价值观愈发扭曲。这一时期随着报纸、期刊杂志、广播、影视、网络、游戏等媒体的强势介入,“大和战舰”反复被重写成小说、电影、电视、动漫、漫画和游戏,在这一“热潮”中,“大和战舰”话语衍变愈发多元与复杂。第五章,“大和战舰”的话语修辞与历史认知构建。由“‘大和战舰’话语作为‘集体文本’”、“‘大和战舰’话语的叙事策略”以及“‘大和战舰’的记忆功能与历史认知构建”三部分构成。将围绕“大和战舰”的话语修辞视为“集体文本”,分析其叙事选择与叙事原则,从集体记忆的存储与重构功能出发,解读在其反复讲述中呈现的日本国民战争认知的生成与变迁。大和战舰在文化层面上具有特定的象征意义,被文化符码化后转化为潜在的文学想象,与文学创作互为影响,同时多媒介的强势介入推动了其形象的衍变。通过对“大和战舰”话语修辞衍变的解读,寻觅日本战争文学、战争记忆的历史轨迹。七十余年来在作家与读者、评论者的积极参与下,“大和战舰”物语不断被再生产和转化,被赋予“神风大和”、“昭和时代的平家物语”、“技术大和”、“战后败北的文学”、“具有世界普遍性价值观的大和”等多元意义属性,进而成为日本民族文化记忆的一部分,为民众“自然”接受。“记忆”立足“现在”再造“过去”,并以此为基础面向未来,“遗忘”与“回忆”均源自当今行动主体面向未来的志向,因此,“国民记忆”的存在方式对于一个国家未来的政治选择有着重要的意义。“大和战舰”的话语修辞衍变过程为我们展示了“大和战舰”内化为日本国民记忆的漫长过程,然而,潜伏于其中的帝国民族主义的无意识能量无疑是巨大和恐怖的,时常为战后扭曲的战争观念与错误的历史认知推波助澜。
管建强[4](2015)在《远东国际军事法庭享有管辖权的新论证》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日本右翼势力以及保守派长期以来一直借管辖权问题抹黑远东军事法庭对日本战犯的审判,鼓吹法庭审判违背了法律不能溯及既往的原则,违反正义原则。虽然法庭对此类主张进行过驳斥、国内也有学者撰文发表批判过这类观点,但是反驳的理由大多比较原则、笼统,有的甚至还从抽象的自然正义的角度进行争辩。本文从历史史实之实证的角度揭露了日本右翼虚构战争罪惩罚性规范的存在,以此来否定侵略罪的适用;论证了无论是战争罪的禁止性规范还是破坏和平罪的禁止性规范,它们都蕴含着惩罚性;阐述了国际法的效力是来自当事国的共同意志。同盟国与战败国之间依据既有的禁止性规范、创造性地对破坏世界和平的战犯进行惩治,恰恰符合了国际法的基本特征。
罗超[5](2017)在《美国内战记忆的建构与南北和解(1865-1918) ——兼与东西德的二战集体记忆比较》文中提出美国内战后,南部经历了短暂温和的“约翰逊重建”,它实质上是林肯重建政策的延续。在“林肯之死”与“孟菲斯骚乱”后,一场持续时间较长的激进重建随之而来。作为“去南部邦联化”的国会重建,它加剧了南部民众对代表黑人利益的共和党政权的抵制,使得本在襁褓中的“失去事业”(Lost Cause)迅速发展,为建立种族隔离制度铺平道路。南部的集体记忆形成分为两阶段。第一阶段从1865年到1898年。其中,第一阶段又可以划分成两时期,第一时期从1865至1884年,称为南部内战记忆的分裂期,从“南部重葬运动”的兴起到罗伯特·李塑像在新奥尔良的落成。第二时期从1884至1898年,称为实现南部内战记忆统一的时期,以“南部邦联老兵联合会”与“南部邦联女儿联合会”的建立为终点。第二阶段是从1898年到1914年,即是“失去事业”要义被北方民众广泛接受的阶段。南部白人社会精英虽在1877年完成了“政治救赎”,但至1884年前,他们的集体记忆依旧是分裂的。南部城镇的纪念与扫墓活动虽繁多,但在组织过程中,均存在各自为政,领导不统一且目标混乱的问题。为募集活动经费,满足会员的诉求,扩大其影响力,纪念组织、妇女团体与老兵协会常常口诛笔伐,内讧不断。至1870年代末,南部白人的集体记忆依旧凌乱,具有低调悲伤、去政治化的特征。不同于1860年代的“仇恨记忆期”,1870年代是老兵记忆的“休眠期”,很多老兵忙于生计,无暇内战记忆的讨论,尽管存在少数前高级军官整理战地记忆的情况。从1880年代开始,随着商业文化与煽情思想在美国流行,南北老兵开始举行各种战场旧址重聚活动。同时,在《世纪》等期刊的推动下,美国社会掀起了一股内战记忆民主化与商业化的浪潮。此外,南部在战后废除了奴隶制,但无法改变单一农作物的经济模式。这种情况使南部更依赖于北方的工业资本主义。在“新南部建设”中的很多问题就是这种经济矛盾性的缩影。然而,这种地区差异却有利于南部白人的集体记忆朝着继往开来,服务全美工业建设大局的方向转变。直至美西战争前,南部勉强实现了集体记忆的统一,但在与北部老兵在实现“文化和解”的道路上举步维艰,尽管北方年轻一代已不同程度地接受了“失去事业”的要义。随着美西战争的爆发,参军潮与爱国主义思想加速了和解进程。1913年,为共同纪念葛底斯堡战役爆发50周年,南北老兵举行了一场盛大的内战纪念活动,通过威尔逊总统的“葛底斯堡演说”将南北和解的进程推向顶峰。随着《一个国家的诞生》的上映,北方老兵从文化上最终承认了南部奋斗已久的“失去事业”。这一切的实现都是以抹去非裔美国人的内战记忆为代价。随着一战的爆发,非裔美国人再次获得千载难逢的觉醒契机。通过与法属非洲士兵的并肩作战与思想交流,非裔美国人渐渐恢复了自我认知与被抹去的战争集体记忆。一战后,非裔美国人走向了民权斗争的国际化之路。当然,这条国际化道路是漫长而艰险的。
王秋彬[6](2015)在《国际社会对日本历史问题的认知与策略》文中研究说明世界反法西斯战争已经结束70年了,但围绕战争历史,东北亚地区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打得正酣,东北亚国家间关系因此不断恶化。其症结在于,日本不能直面侵略历史,严重伤害战争受害国的民族感情。由此,本属于东北亚区域内部矛盾的历史问题争端已经超越了区域范畴,引起了国际社会的高度关注。国际社会关注点长期以来主要集中于慰安妇问题,并未触及日本的历史观。日本之所以在历史问题上敢冒天下之大不韪挑战全世界,在很大程度上可归因于国际社会对日本侵略历史缺乏全面关注与深入了解,以及长期在此问题上的漠视与纵容。为了伸张历史正义,国际社会应当就此问题展开合作,揭示和传递真相,以史为鉴,避免重蹈覆辙,维护二战后确立的世界和平秩序。
朱晓琳[7](2014)在《德日二战历史教育比较研究》文中指出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以后,德国和日本作为二战法西斯纳粹战败国,都受到了一定程度的惩罚。但从当前社会现状来看,以德国政府为首的德意志民族彻底反省战争罪责,公开承认错误并积极主动向邻国、向世界人民道歉,承担起战后责任,尤其是青年一代在诚恳的态度下培养起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实现欧洲一体化。相反,以日本政府为首的日本人以一种“认输不认罪”的态度三番五次向亚洲各国人民发出挑战信号,挑衅亚洲人们的忍耐力,其年轻一代更是因篡改或残缺的历史教育而对二战史一知半解。基于两国此类截然相反的态度,学界对其产生的原因不断分析,并将原因集中于两国不同的历史背景、民族文化、宗教信仰及教育教学方式等几个方面。本文正是以学界提出的各种观点为依据,结合当前国际社会现状、德日两国历史背景以及对二战历史的不同态度表现,总结发现他们形成如此大差距的一个突出原因就是两国“二战历史教育”的不同,从而肯定历史教育的重要性;紧接着以此历史教育为切入点,也就是本文的创新点,从两国历史教育的内容、方式方法、官方行为影响等方面对比研究,从差异中得出历史教育所发挥的不同作用;然后,进一步论证得出在不同二战历史教育大背景下,对两国国内、国际关系,尤其是对国内青少年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产生的深刻影响;最后,总结历史教育在一国的形成、发展过程中的确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正因如此,在很大程度上也决定了一国年轻一代的历史观以及国家民族未来的命运。
高凡夫[8](2006)在《追索正义与尊严的艰难诉求 ——中国民间对日索赔研究》文中认为兴起于20世纪80年代末的中国民间对日索赔运动,是在国内外形势变化的情况下发生,有着充分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日本侵华战争给中国民众造成的巨大人员、财产损失和严重的精神创伤,是索赔兴起的根本原因;战后国际人道主义法的进步和改革开放后中国民众权利意识增强,是索赔兴起的重要前提。在早期索赔运动发展过程中,知识分子发挥了重要作用。在欧美国家妥善处理战争赔偿问题的启发下,角色回归后的中国知识分子,首先提出并发起了民间索赔。他们在探索构建民间索赔理论的同时,积极推动了索赔运动的开展,并最终使之成为社会广泛关注和参与的群众运动。中国民间对日索赔诉讼,是民间索赔运动的一个重要阶段,也是运动的主要表现形式。索赔诉讼是战争受害者自觉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利的重要方式,也是日本政府和企业无视受害者权益、拒不履行赔偿责任的情况下,受害者采取的正义和必要的行动。对日诉讼有劳工诉讼、慰安妇诉讼和细菌战受害诉讼等类型,根本目的就是追究日本军国主义的战争罪责,为受害者讨回公道和尊严。尽管目前的诉讼胜少败多,但诉讼的积极意义不可低估。日本政府和法院对受害者的诉讼设置了重重法律障碍,使得中国民间对日索赔诉讼举步维艰。同时,诉讼活动本身也存在着各种问题和困难,但诉讼要真正取得进展,还在于日本政府的诚意。民间对日诉讼凝聚了各方面的社会力量,形成了原告、志愿者、社会活动家、律师和专家学者等参与者群体。不同的群体团结合作、密切配合,在诉讼中各自发挥着自身优势和作用,积极推动着索赔活动的进展。正确的历史认识是中日友好关系的政治基础,由历史问题和战争遗留问题而引发的中国民间对日索赔运动,已经成为影响中日关系的一个重要因素。中国政府对这一运动的立场和态度,呈现出宏观和具体相矛盾的两个侧面;中国民众则积极支持和参与了这一运动。日本政府和企业对中国战争受害者采取的是拒绝赔偿的顽固立场,日本右翼势力更是极力阻挠和破坏;日本法院尽管表现出了相对的独立性,也能够作出一些有利于中国战争受害者的判决,但大多数判决却令人失望;日本市民运动与和平团体,则积极支持和参与了中国战争受害者正义行动,众多富有正义感和良知的日本民众的支持和参与,不仅给受害者以极大的精神鼓舞,也是索赔活动深入开展的重要推动力量。中国民间对日索赔运动的顺利开展,给中日关系带来的不是负面影响,而是促进了中日关系朝着良性方向发展。民间赔偿问题的解决,不仅是恢复人类正义和尊严的需要,也是日本重塑国际形象的重要条件。日本方面只有妥善解决战争受害者的赔偿问题,才能取得国际社会的信任,也就才能真正走向“正常国家”。
邵靖[9](2013)在《中国现代城市雕塑的发展研究》文中研究说明本文以中国现代城市雕塑作为主要研究对象,着重分析了我国现代城市雕塑在各个不同历史时期的发展历程。现代城市雕塑作为一个舶来品,是从19世纪末才从西方国家引入中国的,论文按照“殖民时期——民国时期——建国初期和文革时期——改革开放”这一历史脉络进行分析,对中国大陆上的城市雕塑进行了基本历史梳理,并对各个时期主要的作品进行了案例分析的基础上,探讨了中国的城雕在各个时期受不同的文化历史背景、社会因素和意识形态的影响,形成其不同的特点及其内在联系,对中国不同时期的雕塑教育和几代雕塑家的发展及特点也进行了深入的分析。本文由绪论、正文三章和最后的结论三大部分组成:绪论部分对论文的研究对象、研究方法、研究缘起、研究现状和研究的重点难点进行了剖析。第一章重点写了殖民统治时期的殖民者建立的城市雕塑和民国时期第一代雕塑家所创作的城市雕塑。殖民统治的强行开埠、西方思想的引入及新文化运动、美术革命、新兴艺术学校与社团对中国现代雕塑的兴起都是直接或间接的影响,殖民者在租界地的公共空间、公共建筑、公共花园及私家花园中都开始兴建现代城市雕塑。民国时期的雕塑家们都是经历了艰苦的留学之路后归国的,他们为民国时期的现代雕塑教育和雕塑事业都做出了卓绝的贡献。第二章主要论述了新中国解放初期和文革时期的城市雕塑发展历史。美协的成立、“百花齐放、百家争鸣”、“两结合”的方针对此时的雕塑界有着诸多的影响,而在与苏联关系僵化之前,新中国几乎所有领域都深受苏联的影响,雕塑教育和雕塑创作也不例外。此时最大的城市雕塑项目就是建造人民英雄纪念碑,之后的十大建筑雕塑和“文革”期间毛泽东像的遍地开花揭示了这一时期的城市雕塑完全笼罩在政治的阴影之中,城市雕塑彰显其独有的艺术特色。第三章结合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的大背景,阐述了改革开放后中国现代城市雕塑发展的历史。这一时期的城市雕塑呈现出百花齐放的多元化,从千篇一律的不锈钢抽象雕塑,到各种风格的百花齐放,全国城市雕塑艺术委员的成立为繁荣的中国城市雕塑发展指明了方向,各种国际雕塑创作营、国际城市雕塑大赛此起彼伏,使得雕塑公园开始兴旺起来,其中以名人雕塑园居多,但是经过近三十年的建设,雕塑公园的发展起起落落,雕塑公园的后续管理令人堪忧。结语部分对全文进行了归纳总结,对不同时期的中国城市雕塑发展特点进行了论述。对中国现代城市雕塑的现状进行了分析,鱼龙混杂的城市雕塑建设现象使许多雕塑家开始对中国城市雕塑的发展不断深入探讨,对中国传统雕塑进行反思,将传统融入现代城市雕塑之中,力求使得中国城市雕塑有更良好和合理的发展趋势。
胡心言[10](2020)在《西欧二战题材电影研究》文中指出德、法、意、英四国的二战题材电影通过其叙事模式、人物塑造、影像风格等内部话语与战后西欧社会文化思潮和意识形态语境等外部话语之间的深度交互,参与了二战相关的国族叙事建构、创伤记忆疗愈和罪责反思进程。四国二战题材电影的数量悬殊、成就高下以及美学形态的诸多差异,均源于不同国家的“记忆任务”的轻、重、缓、急之别。“记忆任务”越重的国家,其二战题材电影的总体艺术成就相对越高,对本国主流电影思潮的建构和电影审美取向的转向都产生了深远影响。相较之下,记忆任务较轻的国家,其二战题材电影取材较为单一、批判性弱,则相对游离于本国主流电影史之外。西欧二战题材电影作为历史叙事文本,在不断流变的当下社会现实中构建二战记忆,在意识形态主导的国族神话、大众集体意识以及电影作者的艺术表达三种主体力量角力中将二战历史叙述为群体共享的二战记忆。西欧二战题材电影经历了三个不同历史阶段:在“压抑阶段”,国族叙事以抵抗主义神话遮蔽个体记忆,集体的刻意遗忘与电影作者的刻意记忆之间呈现紧张的博弈关系。在“内化阶段”,一部分通过自传式叙事将战争中的各色群体和多方事实呈现在银幕上,另一部分则从代际关系入手声讨被遮掩的战争罪责,寻求新的身份认同,但他们事实上都注重灵活调整叙事技巧,以调试社会大众的接受情绪,将真实的创伤记忆内化于西欧民众的历史与生活。“记忆”与“遗忘”在这一阶段是相互协作的关系。在“弥散阶段”,欧洲一体化进程促使二战创伤记忆每每成为各国之间建立情感和获得认同的起点,西欧二战题材电影再度被流行文化所捕获,呈现出类型化倾向。而另一方面,电影中的犹太大屠杀话语不断兼并当今第三世界国家苦难话语,对二战苦难的记忆间接导致了对其他国家具体苦难的遗忘。二战记忆的弥散现象证明西欧文化真正克服了二战创伤,也预示着二战记忆已然成为继人文主义、理性主义神话之后的新欧洲神话。西欧二战电影叙事的伦理困境是:传统的正邪对立的二元道德评判体系无法推动罪责反思进程,故无法实现创伤疗愈功能。对此,依托西欧伦理学、社会学、文艺美学的长足发展,西欧二战题材电影逐步建立了一个立体化、开放化、历时性的道德评判体系:对于平庸之恶的发现,将罪责审判问题转化为负罪者与自我、与体制的对话和反思;对身体主体性的认识激发了广泛的女性主义社会实践,而西欧二战题材电影中的女性作为战争中立者所遭遇的间接伤害,将战争罪责中的“我”与“他”缝合为休戚与共的“我们”。存在主义哲学所提出的自由观和死亡观,将战争罪责的直接后果者——无辜者的死亡,转化为人在向死而生的恒常宿命中如何坚守和选择的哲学命题。经过了伦理的审判、身体的缝合和存在的超越,西欧二战题材电影被从绝对的二元道德评价体系中解脱出来,西欧二战创伤记忆由一种民族之间的具体的仇恨记忆,转化为具有人文关怀、反思意识和审美价值的文化记忆。西欧二战电影的两个历时性框架:创伤建构体系内的“压抑-内化-弥散”,罪责反思体系内的“罪责审判-创伤表征-人文超越”,为中国二战影片提供了坐标参照。比照之下,中国二战反思的越位和游离两种错置现象,不仅缘于公正迟到所引发的二次创伤,更缘于民族主体性的缺席所导致的内在反思的无力。因此,建立内省的民族文化主体以疗愈民族创伤,书写建构性的历史记忆以确立民族身份,是中国二战电影乃至中国民族电影的必经之途。
二、日本有人美化“二战”罪行原因浅析(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日本有人美化“二战”罪行原因浅析(论文提纲范文)
(1)国家同意原则视角下的侵略罪管辖权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言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研究价值及意义 |
三、文献综述 |
四、主要研究方法 |
五、论文结构 |
六、论文主要创新及不足 |
第一章 侵略罪管辖权的理论基础——国家同意原则 |
第一节 国家同意原则前提下国家间司法管辖的问题梳理 |
一、国家同意原则前提下国家间司法管辖的法理基础 |
二、国家同意原则的确立 |
三、国家同意原则的新发展 |
第二节 侵略罪管辖权行使中国家同意原则的适用与限制 |
一、侵略罪管辖权行使中国家同意原则的适用 |
二、侵略罪管辖权行使中对国家同意原则的限制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侵略罪管辖权的历史发展 |
第一节 二战前限制侵略的历史 |
一、一战前国际社会限制侵略战争的努力 |
二、国联时期追究德皇侵略战争责任的尝试 |
第二节 两大国际军事法庭对“破坏和平罪”行使管辖权的实践 |
一、两大军事法庭对“破坏和平罪”的创设 |
二、两大军事法庭对“破坏和平罪”管辖权的行使 |
三、对日本右翼学者否定东京审判管辖权错误观点的批判 |
第三节 侵略罪管辖权发展的新阶段 |
一、1974 年联合国大会对侵略的定义 |
二、国际刑事法院对侵略罪行使管辖权的努力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国家同意原则与国内法院侵略罪管辖权 |
第一节 国内法院管辖侵略罪的法理基础 |
一、国家同意原则对国内法院管辖侵略罪的适用 |
二、国内法院对侵略罪的管辖依据 |
三、国内法院对侵略罪不能享有普遍管辖权 |
第二节 国内法院管辖侵略罪的立法分析 |
一、二战后有关侵略罪管辖权的国内立法 |
二、《侵略罪修正案》通过后有关侵略罪管辖权的国内立法 |
第三节 国内法院管辖侵略罪的实践 |
一、中国军事法庭对日本战犯的审判实践 |
二、二十一世纪国内法院管辖侵略罪的实践 |
第四节 国内法院行使侵略罪管辖权存在的问题 |
一、国内法院强行行使侵略罪管辖权违背国家同意原则 |
二、安理会五大国一致原则受到冲击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国家同意原则与国际刑事法院侵略罪管辖权 |
第一节 《侵略罪修正案》生效程序的争议及其法理分析 |
一、《罗马规约》有关修正案生效程序的规定 |
二、侵略罪特别工作组对修正案生效程序的讨论 |
三、“单一批准制”与“双重批准制”的争论 |
四、对《侵略罪修正案》生效程序争议的法理分析 |
第二节 一般启动方式下国际刑事法院对侵略罪的管辖权 |
一、一般启动方式下的程序“启动” |
二、一般启动方式下的管辖过滤机制 |
三、国际刑事法院对国家侵略行为的认定 |
四、缔约国选择退出制度 |
第三节 安理会提交情势启动国际刑事法院对侵略罪的管辖权 |
一、安理会提交情势的法律依据 |
二、安理会提交情势的条件 |
三、国际刑事法院对安理会提交情势的处理 |
第四节 国际刑事法院对侵略罪行使管辖权存在的问题 |
一、破坏世界稳定格局,影响安理会权威 |
二、超越国际组织职能,认定侵略行为缺乏法理依据 |
三、违背国家同意原则,主要国家均不支持 |
四、特殊情况下行使侵略罪管辖权出现逻辑悖论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在安理会主导下行使侵略罪管辖权的必要性和可能性 |
第一节 安理会主导管辖侵略罪的职权 |
一、安理会认定国家侵略行为的表现形式 |
二、安理会主导管辖侵略罪的“隐含权利” |
第二节 安理会主导管辖侵略罪的必要性 |
一、安理会对侵略行为做出认定影响巨大 |
二、国内法院管辖他国侵略罪违背国家管辖豁免 |
三、国际刑事法院对侵略罪的管辖权难以独立行使 |
第三节 安理会主导管辖侵略罪的可能性 |
一、安理会对侵略行为具有排他性认定权 |
二、安理会有权设立特别国际刑事法庭 |
三、国际刑事法院履行职能需要安理会支持 |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安理会主导下行使侵略罪管辖权的机制创新 |
第一节 安理会主导侵略罪管辖权行使的“基本观点” |
一、基本观点1 |
二、基本观点2 |
三、基本观点3 |
第二节 安理会主导侵略罪管辖权的机制构建 |
一、安理会主导机制 |
二、国内法院管辖排除机制 |
三、国际刑事法院司法独立机制 |
第三节 我国应对侵略罪管辖权发展的策略建议 |
一、坚持安理会在维护世界和平与安全方面的排他性作用 |
二、发挥自身优势体现大国担当 |
本章小结 |
研究结论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后记 |
(2)日本军国主义电影叙事策略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第一节 选题缘起 |
第二节 研究现状与文献综述 |
一、关于日本文化方面 |
二、关于日本电影史方面 |
三、关于日本电影批评方面 |
第三节 概念的界定 |
一、武士道 |
二、日本军国主义 |
三、日本军国主义电影 |
第四节 研究方法及其创新 |
第一章 日本尚武精神武士道与日本军国主义的关系 |
第一节 作为日本军国主义思想本源的武士道 |
一、武士道与武士道的由来 |
二、武士道的发展与嬗变 |
第二节 日本军国主义的产生、发展与嬗变 |
一、日本军国主义思想与制度的由来 |
二、日本军国主义的发展与嬗变 |
第三节 武士道演变为战争之道 |
一、武士道变成军之道 |
二、军之道转变为战争之道 |
第二章 日本二战题材电影的发展与转变 |
第一节 日本二战题材电影的发展历程 |
一、战时日本二战题材电影的发展历程 |
(一) 早期日本二战题材电影 |
(二) 中期日本二战题材电影 |
(三) 后期日本二战题材电影 |
二、战后日本二战题材电影的发展历程 |
第二节 日本二战题材电影的转变 |
一、日本二战题材影片创作观念的转变 |
(一) 战时日本二战题材电影创作观念的转变 |
(二) 战后日本二战题材电影创作观念的转变 |
二、人物形象塑造的转变 |
(一) 战时日本二战题材影片人物形象塑造的转变 |
(二) 战后日本二战题材影片人物形象塑造的转变 |
第三章 日本军国主义电影叙事策略的表征 |
第一节 日本军国主义电影的人性解读 |
一、荒诞的死亡华尔兹 |
(一) 英勇却又“无奈”的个体死亡 |
(二) 壮烈激荡的集体死亡 |
二、兽性的人格 |
三、试图完成的情感证明 |
(一)生命与国家使命的对话 |
(二) 失落人性的回归 |
第二节 绝望战争中的“日本精神” |
一、悲壮的传奇——海军电影 |
二、无奈的大义——神风电影 |
第三节 日本军国主义电影的独特视角 |
一、苦难的受害者视角 |
(一) 在战火中水生火热的平民视角 |
(二) 狂热而又失落的士兵视角 |
(三) 受害者的局限视角 |
二、无法消散的“蘑菇云” |
(一)“原爆梦魇”的再现 |
(二) 原爆灾难后的选择性失忆 |
第四节 模糊了“对手”的战争 |
一、“缺位”的“敌方” |
二、“局部”时间段里的战争 |
第四章 日本军国主义电影叙事策略的意图 |
第一节 历史真相的歪曲 |
第二节 扭曲价值观的植入 |
第三节 战争历史观的重塑 |
第四节 把电影转变为为右翼势力服务的工具 |
结语 关于日本战后军国主义电影的文化态度与战争观 |
参考文献 |
附录:主要参考影片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和研究成果 |
致谢 |
(3)“大和战舰”的话语修辞衍变与日本国民记忆构建(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问题提出 |
二、研究现状 |
(一)“大和战舰”相关的中国学界研究现状 |
(二)“大和战舰”相关的日本学界研究现状 |
(三)日本战争历史认知相关的中国学界研究现状 |
(四)日本战争历史认知相关的日本学界研究现状 |
三、研究思路 |
第一章 作为历史真相的“大和战舰” |
第一节 日本近代海军建设 |
一、从闭关锁国到“黑船事件” |
二、近代海军的创建 |
三、对外扩张 |
第二节 大和战舰参战始末 |
一、“大舰巨炮主义”与“舰队决战思想”的确立 |
二、大和战舰的设计与建造 |
三、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的大和战舰 |
小结 |
第二章 “大和战舰”话语修辞叙述范式之“初现”(1945-1973) |
第一节 占领期的“大和战舰”话语修辞 |
一、“悲情大和”话语讲述之缘起 |
二、“技术大和”话语讲述之缘起 |
第二节 “战记”热潮中的“大和战舰”话语修辞 |
一、“战记”热潮中的“大和战舰” |
二、作为“技术立国之基础”的大和赞美论 |
三、“海军史观”之抬头 |
四、大荧幕中的非主角的“大和战舰” |
第三节 儿童世界中的“大和战舰”话语修辞 |
一、“自发特攻”的“大和战舰” |
二、“大和战舰”科幻物语之初作 |
三、儿童世界中“战记读物”热潮的批判与退潮 |
小结 |
第三章 “大和战舰”话语修辞之“衍生”(1974-2000) |
第一节 科幻动画中的“大和战舰”话语修辞 |
一、电视媒介中的“大和战舰” |
二、“技术大和”话语之强化 |
三、“正义大和”形象之构建 |
四、“悲剧大和”之重现与质疑 |
五、重回战争电影主角 |
第二节 假想战记中的“大和战舰”话语修辞 |
一、回归战场重新“开战”的“大和战舰” |
二、穿越未来时空的“超级战舰大和” |
第三节 围绕《大和战舰的末日》的争论 |
一、文稿结尾部分之还原 |
二、江藤淳之“批判” |
三、加藤典洋之“辩白” |
小结 |
第四章 新世纪“大和战舰”话语修辞之“扭曲”(2001-2019) |
第一节 博物馆叙事中的“大和战舰” |
一、博物馆成立始末 |
二、博物馆展品所构建的历史记忆 |
三、炫耀与受难并存的话语态度 |
第二节 电影《男人们的大和/YAMATO》:重构历史记忆 |
一、以“记忆传承”为目的的情节设置 |
二、被构建的片面的“受害者”记忆 |
三、“为守护而战”的战争逻辑传承 |
第三节 动画电影《在这世界的角落》:在“日常”与“战争”之间 |
一、战争中的日常 |
二、日常中的战争 |
三、通过日常描写表现战争的可能性 |
第四节 “亚文化”中的“大和战舰” |
一、“重新起航”的“宇宙大和战舰号” |
二、假想战记中反复“战斗”的“大和战舰” |
三、拟人化的“大和战舰” |
小结 |
第五章 “大和战舰”话语修辞与历史认知构建 |
第一节 作为“集体文本”的“大和战舰”话语 |
一、何谓“集体文本” |
二、大和战舰言说何以成为日本的“集体文本” |
第二节 “大和战舰”话语的叙事策略 |
一、“大和战舰”话语的文化原型 |
二、“大和”的科幻化言说——全球化语境下的宇宙“卫士” |
三、“大和”的技术化言说——日本人之“魂”的象征 |
第三节 “大和战舰”话语的历史构建功能 |
一、集体记忆的存储与建构 |
二、“大和战舰”的话语修辞与历史认知构建 |
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后记 |
在学期间公开发表论文及着作情况 |
(5)美国内战记忆的建构与南北和解(1865-1918) ——兼与东西德的二战集体记忆比较(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提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国内外研究状况 |
1. 国内学术研究状况 |
2. 美国学界的研究现状 |
二、研究资料 |
三、研究目的与意义 |
第一章 战争死亡与扫墓日(1865-1869) |
第一节 战争形态与士兵死伤 |
一、北方的军事制度缺陷 |
二、武器装备因素 |
三、宗教复兴运动 |
四、现代性、内战与伤亡感知 |
第二节 北方的国家公墓与纪念仪式 |
一、国家阵亡将士日的缘起 |
二、“国家重葬” |
三、战俘问题的政治化 |
四、北方的纪念内战仪式 |
第三节 南部的民间重葬运动与纪念亡灵 |
一、战败与海外逃亡 |
二、忠诚奉献的南部妇女 |
三、南部的“民间重葬运动” |
小结 |
第二章 “第一次失去事业”与南部救赎(1870-1884) |
第一节 第一次“失去事业”运动与“北弗吉尼亚军团老兵联合会” |
一、北弗吉尼亚军团老兵联合会的建立 |
二、“北弗吉尼亚军团老兵联合会”的自辩体系 |
三、“北弗吉尼亚军团老兵联合会”的缺陷 |
第二节 70年代的内战记忆与遗忘 |
一、1874年的杰克逊塑像落成典礼 |
二、普莱尔演说与记忆较量 |
三、“霍尔姆斯记忆模式”与“士兵至上” |
第三节 内战记忆与南部政治救赎 |
一、“自由派共和党运动”与1873年经济危机 |
二、独立战争100周年纪念与1877年政治妥协案 |
第四节 战争经历与70年代的老兵记忆 |
一、内战士兵记忆的多样性 |
二、白人老兵集体记忆的初步形成 |
小结 |
第三章 新民族身份在南北地区的确立 |
第一节 罗伯特·李纪念碑与南部记忆统一的开始 |
第二节 内战记忆的民主化与碎片化 |
第三节 内战记忆的商品化与南北老兵的重聚 |
第四节 跨越代际的记忆产物—19世纪晚期的美国内战文学 |
一、南部煽情内战文学流派 |
二、内战写实文学流派 |
三、进步叙事内战文学流派 |
小结 |
第四章 未实现和解的民族重聚与黑人内战记忆的分裂 |
第一节 南部内战纪念组织的平民化 |
一、“南部邦联老兵联合会”(United Confederate Veterans) |
二、南部邦联女儿联合会(United Daughters of the Confederacy) |
第二节 第二次“失去事业”的辩护体系及其大众化 |
一、“第二次失去事业”的辩护体系 |
二、“第二次失去事业”的大众化 |
第三节 南北事业的对立与地区和解的局限性 |
一、南部圣贤:罗伯特·李与“石墙杰克逊” |
二、戴维斯的葬礼与“查塔诺加国家军事公园”的揭幕式 |
三、“记忆消毒”的产物:普通的阵亡士兵塑像 |
四、针锋相对的“纯洁教科书运动” |
五、“女士纪念协会”的偏执 |
第四节 非裔美国人的内战记忆 |
一、路易斯维尔非裔美国人大会 |
二、未完成的非裔美国人之集体内战记忆 |
小结 |
第五章 大众文化、美西战争与南北和解的实现(1898-1915) |
第一节 南北和解的外在推力---美西战争 |
第二节 南北和解的内部拉力---1913年内战纪念活动 |
第三节 南北和解的伤痕---黑人他者化形象的确立 |
第四节 关于美国内战记忆建构的思考 |
小结 |
第六章 一战与恢复自我认知的非裔美国人(1917-1918) |
第一节 黑人族群的参战之争 |
第二节 民主幻象—法兰西 |
第三节 战场交流与自我认知的复苏 |
第四节 非裔美国人的一战遗产与战争记忆 |
小结 |
第七章 纳粹士兵与二战记忆 |
第一节 未完成的去纳粹化 |
第二节 战俘经历、社会保障和去集体罪责化 |
一、纳粹战俘的经历 |
二、纳粹老兵与救济金法案 |
三、50年代的精神创伤评价机制 |
第三节 西德的“克服过去”与东德的“消毒记忆” |
小结 |
结语 两种集体记忆的对比与跨时空影响 |
1. 对比可行性 |
2. 集体记忆路径与主体性的差异 |
3. 集体记忆文化差异性与相似性 |
4. 美国南部老兵与纳粹老兵之集体记忆比较 |
5. 两种非同时代集体记忆的产物:非裔美国人公民权运动的国际化 |
参考文献 |
后记 |
(6)国际社会对日本历史问题的认知与策略(论文提纲范文)
一、日本历史问题: 从东亚走向世界 |
二、国际社会对日本历史问题的认知 |
三、国际合作应对日本历史问题的必要性 |
结语 |
(7)德日二战历史教育比较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导论 |
1.1 选题目的及意义 |
1.1.1 选题的目的 |
1.1.2 选题的意义 |
1.2 研究现状 |
1.2.1 关于德国历史教育问题的研究述评 |
1.2.2 关于日本历史教育的研究述评 |
1.2.3 关于德日历史教育问题的研究述评 |
2 历史教育的功能 |
2.1 历史及其主要功能 |
2.1.1 “以史为鉴,可以知兴替” |
2.1.2 “以史为鉴,读史使人聪慧” |
2.1.3 “以史为鉴,防患于未然” |
2.1.4 “以史为鉴,支撑信念” |
2.2 历史教育及其主要功能 |
2.2.1 以思想政治教育为目的的历史教育 |
2.2.2 以培养创新精神为核心的历史教育 |
2.2.3 以提高个人修养为内容的历史教育 |
3 德日二战历史教育比较分析 |
3.1 德日二战历史教育形成的背景分析 |
3.1.1 客观环境分析 |
3.1.2 二战大历史背景分析 |
3.2 德日二战历史教育比较 |
3.2.1 德国二战历史教育 |
3.2.2 日本二战历史教育 |
3.3 德日二战历史教育差异 |
4 德日二战历史教育影响比较 |
4.1 德国二战历史教育的影响 |
4.1.1 对青少年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影响 |
4.1.2 德国二战历史教育对本国政治、经济和民众的影响 |
4.1.3 德国二战历史教育对国际关系的影响 |
4.2 日本二战历史教育的影响 |
4.2.1 对日本青少年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产生的影响 |
4.2.2 日本二战历史教育对国内关系的影响 |
4.2.3 日本二战历史教育对国际关系的影响 |
4.3 德日二战历史教育影响总结 |
5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目录 |
(8)追索正义与尊严的艰难诉求 ——中国民间对日索赔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提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论文选题的缘起和意义 |
二、选题的研究思路、方法、主要观点和重点难点 |
三、本选题的研究现状 |
四、本文结构与资料来源 |
第一章 中国民间对日索赔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
第一节 日本侵华期间的战争犯罪 |
一、日军侵华暴行的表现与特征 |
二、日本长期侵华对中国的严重危害 |
第二节 中国民间对日索赔的法理依据 |
一、人道主义理念与原则: 现代国际法关于战争赔偿理论的进步 |
二、战后民间赔偿的兴起: 中国民间对日索赔有理有据 |
第二章 中国民间对日索赔的早期进程 |
第一节 中国民间对日索赔兴起的背景 |
一、建国后对日索赔的长期搁置 |
二、知识分子角色的回归 |
三、国家放弃赔偿对中国民间对日索赔的影响 |
四、欧美和亚洲地区战争赔偿处理的启示 |
第二节 中国民间对日索赔理论的探索 |
一、中国民间对日索赔的基本问题 |
二、从中国大陆对日索赔第一信看早期民间索赔思想 |
三、对中国民间对日索赔理论形成的几点认识 |
第三节 早期中国民间对日索赔活动 |
一、中国民间对日索赔运动的兴起 |
二、早期索赔活动的参与者与推动力量 |
三、早期索赔活动方式 |
四、早期索赔的分期及其特征 |
第三章 中国民间对日索赔诉讼 |
第一节 对日诉讼的现状 |
一、中国民间对日诉讼兴起的原因 |
二、中国民间对日索赔诉讼的类型 |
第二节 诉讼的目的、性质和意义 |
一、诉讼的目的 |
二、索赔的性质 |
三、索赔的意义 |
第三节 对诉讼结果的认识 |
一、对日诉讼,败中有胜 |
二、屡败仍需屡战 |
三、对日诉讼:澄清历史,拒绝遗忘 |
第四节 诉讼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
一、诉讼存在的问题 |
二、解决问题的对策 |
第五节 诉讼的主要法律障碍分析 |
一、“个人请求权” |
二、“国家无答责” |
三、“时效” |
第四章 中国民间对日诉讼参与者群体 |
第一节 作为原告的战争受害者群体 |
一、原告群体特征 |
二、原告在诉讼中的地位和作用 |
第二节 志愿者对索赔活动的贡献 |
一、寻找受害者 |
二、受害事实的调查与取证 |
三、帮助和照顾受害者 |
第三节 社会活动家与索赔诉讼 |
一、林伯耀与中国民间索赔第一案 |
二、童增与对日索赔诉讼 |
三、王选与细菌战诉讼 |
第四节 律师在诉讼中的地位和作用 |
一、中国原告的中方代理人和辅佐人 |
二、协助日本律师调查取证 |
第五节 专家学者: 为诉讼提供事实与法律依据 |
一、历史学者 |
二、法律学者 |
第五章 中国民间对日索赔与中日关系 |
第一节 中国政府和民众与对日索赔 |
一、中国政府的立场和态度 |
二、中国民众的积极参与和支持 |
第二节 日本方面的立场和态度 |
一、日本政府 |
二、日本法院 |
三、加害企业 |
四、日本右翼势力的阻挠和破坏 |
五、日本市民运动与和平团体的积极支持和参与 |
第三节 中国民间对日索赔运动与中日关系 |
一、战争遗留问题在中日关系中的地位 |
二、中国民间对日索赔对中日关系的影响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附录1 一个普通公民就日本侵华战争赔偿问题给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一封公开信 |
附录2 日本侵华战争赔款问题 |
附录3 民意调查 |
附录4 中国要求日本受害赔偿刻不容缓 |
附录5 一万中国公民致日本国会公开信 |
附录6 战后日本补偿审判一览表 |
附录7 外国人战后赔偿法(草案) |
后记 |
(9)中国现代城市雕塑的发展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缘由 |
二、研究对象 |
三、研究现状 |
四、研究方法 |
第一章 萌芽起步期:——半殖民半封建及民国时期现代城市雕塑(十九世纪末至二十世纪中叶) |
第一节 时代背景 |
一、 政治背景 |
二、 文化背景 |
第二节 租界的现代城市雕塑 |
一、 公共空间中的城市雕塑 |
二、 欧式公共建筑上的雕塑作品 |
三、 公共花园雕塑 |
四、 私家花园中的雕塑 |
第三节 民国时期的雕塑留学生 |
一、 清末民初留学生概述 |
二、 学习雕塑的留学生概况 |
三、 留学生在国外的学习和生活 |
第四节 民国时期的现代雕塑教育 |
一、 土山湾的雕塑教育 |
二、 私立上海美术专科学校 |
三、 国立北平艺术专科学校 |
四、 国立杭州艺术专科学校 |
五、 广州市立美术学校 |
第五节 民国时期现代雕塑理论的传播 |
一、 美术团体 |
二、 美术期刊 |
三、 美术展览 |
第六节 民国时期的现代雕塑家 |
一、 蔡元培与现代雕塑家 |
二、 李金发 |
三、 江小鹣 |
四、 刘开渠 |
五、 滑田友 |
六、 张充仁 |
第七节 民国时期的城市雕塑作品 |
一、 孙中山雕像 |
二、 名人塑像 |
三、 抗战时期的纪念碑雕塑 |
第二章 曲折探索期:——解放初期和文革时期的现代城市雕塑(二十世纪中叶至二十世纪七十年代末) |
第一节 时代背景 |
一、 美协的成立 |
二、 向苏联学习 |
三、 “百花齐放、百家争鸣” |
四、 “两结合” |
五、 “大跃进” |
六、 文化大革命 |
第二节 向苏联学习雕塑 |
一、 20世纪60年代前的苏联艺术的发展史 |
二、 苏联艺术在中国的迅猛传播 |
第三节 解放初期和文革时期的雕塑教育 |
一、 苏联的雕塑教学体系 |
二、 苏联影响下的新中国的雕塑教育模式 |
三、 新中国解放初期和文革时期雕塑教育的发展历史 |
第四节 人民英雄纪念碑的建造 |
一、 人民英雄纪念碑的奠基和选址 |
二、 纪念碑的设计过程 |
三、 纪念碑浮雕的设计 |
第五节 东方红太阳升——毛泽东雕像 |
一、 不同时期的毛泽东雕像特点 |
二、 毛泽东雕像代表作品 |
三、 毛泽东对建其雕像的态度 |
第六节 解放初期与文革时期的城市雕塑 |
一、 解放初期和文革时期的雕塑发展 |
二、 十大建筑工程室外雕塑 |
三、 毛主席纪念堂室外雕塑 |
四、 城市纪念碑雕塑 |
五、 名人雕塑作品 |
六、 其他城市雕塑题材作品 |
第三章 繁荣发展期:——改革开放之后的中国现代城市雕塑(二十世纪七十年代末至二十一世纪初)第一节 时代背景 |
第一节 时代背景 |
一、 政治背景 |
二、 艺术背景 |
第二节 改革开放后雕塑发展 |
一、 70年代末至80年代末的现代雕塑 |
二、 90年代的中国现代雕塑 |
三、 21世纪的中国现代雕塑 |
第三节 雕塑公园的发展 |
一、 中国雕塑公园概论 |
二、 中国特色的雕塑公园 |
三、 中国雕塑公园典型案例分析 |
四、 中国雕塑公园发展策略 |
第四节 改革开放后的中国现代城市雕塑 |
一、 改革开放后中国现代城市雕塑简述 |
二、 改革开放后城市雕塑作品 |
第四章 中国现代城市雕塑设计的展望 |
第一节 中国现代城市雕塑的管理机制 |
一、 工作职能 |
二、 存在问题 |
三、 改变方法 |
第二节 中国现代城市雕塑存在问题及解决方法 |
一、 存在问题 |
二、 提升中国城市雕塑品质 |
第三节 中国现代城市雕塑设计与环境的融合 |
一、 城市雕塑与城市历史人文环境 |
二、 城市雕塑与城市空间环境 |
三、 城市雕塑与心理环境的艺术至境 |
结语 |
中国现代城市雕塑大事记 |
引用文献 |
攻读研究生期间发表论文 |
致谢 |
(10)西欧二战题材电影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选题缘由与研究对象 |
文献综述 |
立论依据 |
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研究意义 |
第一章 西欧二战题材电影的国族特征 |
第一节 德国 |
一、记忆任务:反思战争罪责 |
二、民族情结:回望“家园” |
第二节 法国 |
一、记忆任务:克服维希记忆 |
二、民族情结:确认历史连续性 |
第三节 意大利 |
一、记忆任务:坚守人民阵线 |
二、民族情结:抵制文化殖民 |
第四节 英国 |
一、记忆任务:温情和解 |
二、民族情结:游离其外 |
第二章 西欧二战题材电影的历史建构 |
第一节 “压抑阶段”(1945-1968) |
一、背景:神话的幻灭与新生 |
二、神话:抵抗主义叙事 |
三、反神话:废墟与幽灵 |
第二节 “内化阶段”(1968-1989) |
一、背景:“压抑性自恋” |
二、怀旧:回忆的钟摆 |
三、反怀旧:“代际电影”中的身份寻归 |
第三节 “弥散阶段”(1989-2015) |
一、背景:“即将关闭的记忆” |
二、流行:合拍片与负面奠基神话 |
三、反流行:创伤话语的弥合与兼并 |
第三章 西欧二战题材电影的反思策略 |
第一节 伦理的审判 |
一、平庸之恶:发现作恶主体 |
二、叙事表征:个体化叙事 |
三、负罪者:行恶的“我” |
第二节 身体的缝合 |
一、身体转向:通约集体罪责 |
二、叙事表征:女性主义叙事 |
三、中立者:女性身体的创伤译介 |
第三节 存在的超越 |
一、存在主义:实现自我超越 |
二、叙事表征:“含泪喜剧” |
三、抵抗者:自由,通向死亡 |
第四章 西欧二战题材电影的中国启示 |
第一节 症候:错置的反思 |
一、两种越位 |
二、一种游离 |
第二节 解决:由内而外的编码 |
一、反思性的文化主体 |
二、建构式的历史书写 |
结语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 |
致谢 |
四、日本有人美化“二战”罪行原因浅析(论文参考文献)
- [1]国家同意原则视角下的侵略罪管辖权问题研究[D]. 蒲芳. 华东政法大学, 2019(02)
- [2]日本军国主义电影叙事策略研究[D]. 郝乐. 云南师范大学, 2016(02)
- [3]“大和战舰”的话语修辞衍变与日本国民记忆构建[D]. 李向格. 东北师范大学, 2019(04)
- [4]远东国际军事法庭享有管辖权的新论证[J]. 管建强. 法学评论, 2015(04)
- [5]美国内战记忆的建构与南北和解(1865-1918) ——兼与东西德的二战集体记忆比较[D]. 罗超. 厦门大学, 2017(02)
- [6]国际社会对日本历史问题的认知与策略[J]. 王秋彬. 现代国际关系, 2015(08)
- [7]德日二战历史教育比较研究[D]. 朱晓琳. 青岛科技大学, 2014(04)
- [8]追索正义与尊严的艰难诉求 ——中国民间对日索赔研究[D]. 高凡夫. 上海师范大学, 2006(05)
- [9]中国现代城市雕塑的发展研究[D]. 邵靖. 苏州大学, 2013(11)
- [10]西欧二战题材电影研究[D]. 胡心言. 南京艺术学院, 20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