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问题和选择(论文文献综述)
邵静茹[1](2016)在《江苏省国税局税收征管改革问题研究》文中提出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对全面深化改革作出了重大战略部署。全面深化改革的重中之重是经济体制改革,经济体制改革的重中之重是财税改革,具体到税务部门,就是要大力推进税收征管改革,努力实现税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税收征管是税务机关发挥税收职能作用、支撑税收管理体系高效运行的客观载体,税收征管领域的改革,既可能触及管理体制的创新,也会触及管理制度和管理方式的变革,牵一发而动全身,分析当前税收征管改革中存在的问题,探讨应对策略,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本文首先对国内外学者关于税收征管问题的研究成果进行文献综述。在此基础上,回顾了建国以来税务系统历经五次大的税收征管改革,其指导理念、征管模式、机构职能设置等方面的具体内容。随后,本文立足于江苏国税2012年以来在推进税收管理改革方面的工作实践,对改革取得的成效及存在问题进行实证分析,并结合发达国家在法律制度设计、管理理念、机构设置、征管程序、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的先进做法,提出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若干建议。本文的研究认为,税务系统税收征管改革五次大的发展阶段,呈现出改革目标一致性、全国统一部署和各地多元化探索相结合以及重点关注组织机构优化和职能调整等三个共同特点,同时,通过对历次改革的外部环境变化、内部管理要素、改革诱因等情况分析,本文认为,受到当前依法治税、简政放权、税源深刻变化等客观因素影响,税务部门进一步改革税收征管的体制机制是必然选择。通过对江苏国税2012年以来征管改革的具体实践分析,本文发现,江苏国税本轮改革以实施逻辑扁平化为基本策略,即在保持机构基本不变的情况下,依托信息化和专业化分工,将原来“金字塔”式、多层级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转换为流程前后道环节之间的分工协作关系,达到减少中间管理层级,扩大管理半径的目的。在具体运作模式上,一方面优化整合管理资源,实现基础管理和专业化管理的有序分离,打破属地包干管理,实施分工、派工制;另一方面,成立大企业管理机构,实施全省大企业集中管理;建立以省、市、县三级进行划分的四种团队,即分析识别、情报管理、应对管理以及应对实施,以这种方法来对人力资源方面的灵活配置以及固化机构两者间存在的矛盾进行缓和,提升了风险管理各环节的运行质效。在对改革问题的分析中,本文认为,虽然江苏国税本轮改革在过程分工、纳税人分类及团队化运作等方面取得了突破,但是受到当前税收法律制度支撑的缺失影响,以纳税人自主申报为基础的现代化税收征管程序尚未建立起来,征纳双方权利义务的界定仍然不准确;征管资源的配置仍然存在问题,表现在管理层的比较优势发挥不明显,省级机关在大企业管理方面的主体作用不强,团队化运作与机构固化的矛盾仍然存在,管理内耗增加;受制于人力资源配置和专业化人才缺乏的影响,风险分析识别和应对的总体能力还有待提升,等等。文章最后通过对世界各国税收征管的共同趋势分析,对发达国家税收征管改革的成功经验借鉴,对进一步深化江苏国税税收征管改革提出了一些建议。一是加强税收征管法律制度建设的顶层设计,包括加快税收征管法修订进程、强化税收征管配套制度支撑、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及建立税收遵从管理职责清单制度;二是针对上一轮改革实体化、团队化的运作缺陷,提出在省以下国税机关构建两级税收业务管理体系的思路,并按照税收征管核心流程,对两级业务管理体系的职能分布和机构设置进行了设计;三是强化税收遵从管理,按照“纳税服务+税收执法=纳税遵从”的理念,提出构建“一体化”的纳税服务业务格局和“一条龙”的税收执法业务格局,切实解决在基础管理、内部分工、资源配置等方面问题;四是建立健全税收管理的支持保障体系,包括稳固强大的信息技术支持、活力高效的人力资源支撑、规范完备的行政后勤保障三个方面。通过对上一轮改革问题的全面回应和税收管理各环节的科学设计,全面深化江苏国税的征管改革。
陈明阳[2](2014)在《对深化我国税收征管改革的探讨 ——以厦门市为例》文中研究指明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纳税人数量快速增长,规模不断壮大,组织形式和经营方式也日益复杂多样,传统的税收征管模式难以适应税收征管目标的要求。顺应时代发展的需要,在前期专业化管理改革基础上,税务总局启动了新一轮的征管改革,基本思路是构建以明晰征纳双方权利和义务为前提,以风险管理为导向,以专业化管理为基础,以重点税源管理为着力点,以信息化为支撑的现代化税收征管体系。在国家税务总局税收征管改革基本思路的指导下,厦门市国税局开始了征管改革的有益探索,2013年10月试点在两个区局展开。至今,改革已进行了半年。及时评估改革的阶段性成果,分析不足,提出对策,对下步全面推开征管改革,有着现实的指导意义。本论文以税收遵从理论和新公共服务理论与服务型政府理念为指导,结合税收工作实践,以厦门市为例,对深化我国税收征管改革进行研究探讨。论文由以下五部分组成:第一章,导论。对论文选题的意义、国内外研究情况、论文思路及研究方法进行介绍。第二章,本轮税收征管改革的背景和基本思路。从我国经济、社会环境的变化、征管资源与纳税人的不协调以及信息技术的发展等方面梳理了本轮改革的背景,阐述了本轮改革的基本思路:构建以明晰征纳双方权利和义务为前提,以风险管理为导向,以专业化管理为基础,以重点税源管理为着力点,以信息化为支撑的现代化税收征管体系。第三章,新一轮税收征管改革实践的成效与问题。通过新一轮征管改革在厦门市国税局的实践,总结了新一轮征管改革取得的初步成效,主要体现在:税源专业化管理的理念逐步确立,税源管控能力明显加强,纳税服务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业务规范性进一步得到加强。同时,新一轮征管改革也面临一些问题,主要有:征纳双方权利义务关系不够明晰,纳税服务质量还不够优化,分类分级管理机制不够完善,信息化进展缓慢,机构设置未实现专业化、集约化,人力资源水平还不能满足改革的需要等等。第四章,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思考。在基层实践的基础上,分别从征管基本程序、纳税服务、专业化管理、信息化支撑体系、执法监督机制等五方面提出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思路。要在不断明晰征纳双方权利义务、不断优化推进纳税服务、不断提高人力资源水平的基础上,持续推行分类分级专业化管理、建立健全以信息管税为主导的信息化支撑体系、设立完善的专业化集约化的机构,使改革整体顺利推进。
陈思瑞[3](2019)在《论营改增后中国地方主体税种的应然选择》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曾几何时,我国在市场经济体制尚不健全、法治水平薄弱的情况下,取得了经济和社会高速发展的中国式奇迹。快速发展的关键因素之一,是调动了中央与地方发展的两个积极性。中央与地方政府之间、地方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的竞争,使各级政府各自招商引资、打造优良的投资环境,从而拉动经济快速发展。税收是国家赖以生存发展、政府赖以正常运转的经济命脉。中央与地方各级政府在筹集财政收入的同时,运用税收政策把控经济发展的方向盘。1994年分税制改革,是我国财政体制改革历史上的里程碑,以经济分权冲破行政分权的局限性,充分调动了地方各级政府的理财积极性,改变了央地政府之间传统的博弈关系,提高了中央政府提供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务的能力,为后续财税体制深化改革奠定了基本框架。2016年,营改增全面推行,长期担任地方主体税种的营业税退出历史舞台,引致地方主体税种缺失、地方税体系支离破碎的局面。在这样的背景下,如何选择和培育新的地方主体税种,打造健全的地方税体系,再次调动地方经济发展的积极性,成为当前深化财税体制中亟待解决的一个重大问题。营改增后,营业税消失,增值税五五分成的过渡期即将结束,本文在探索地方税存在的问题和原因之后,提出在当前阶段应摒弃以税收立法权或税收征管权作为地方税划分依据的观点。以税收收益权作为地方税的划分准,将地方享有收益权的税种都纳入地方税体系的考察范围之中。主体税种的税制结构的中心,在税种中占据着主导地位。健全地方税体系,必须先明确地方主体税种,确立地方主体税种的选择标准,构建层级清晰的税收体系。在归纳外国地方税体系的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本文认为,在微观层面,地方主体税种应当能够满足地方财政需求,保障地方财政自主权,并对地方政府行为形成正面的激励效果;在中观层面,地方主体税种应当兼顾中央宏观调控能力和地方区域调控能力,并反映地区居民的差异化公共受益程度;在宏观层面,地方主体税种应具备税收正义的价值取向,满足实质正义、程序正义和制度正义三个维度的要求。基于此,通过联动的立法改革,构建“消费税+资源税”的双主体税种结构,是营改增后地方主体税种的适当选择。
高培勇[4](2015)在《论完善税收制度的新阶段》文中认为随着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推进,完善税收制度的方向定位发生了根本性变化。由"适应市场经济体制"到"匹配国家治理体系",由"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税收制度基本框架"到"建立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匹配的现代税收制度"是这一变化的基本线索。从现代国家治理与现代税收制度之间的关系出发,本文在系统评估现行税收制度格局功能和作用"漏项"的基础上,围绕以增加自然人直接税为主要着力点,以现代税收征管机制转换为配套措施两个方面政策主张,全面分析了建立现代税收制度的全新思维和操作路线。
游丽君[5](2016)在《大数据背景下深化我国税收征管改革的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21世纪是大数据时代。大数据时代的到来,于税收征管而言,既是机遇也是挑战。挑战方面,大数据加剧了征纳双方的信息不对称。机遇而言,大数据是挖掘潜在知识、发现隐藏规律的宝贵资源。我国于1994年开始实施分税制改革,之后多次变革税收征管模式,每一次变革都推动了我国税收信息化的发展——相继推行了金税工程一期、二期、三期建设。中国税务系统信息化建设经过二十几年的发展,各个系统各自积累了大量的税务数据,这些历史数据和业务数据及税务申报数据,既可能是税务系统的宝贵资源也可能是沉重负担。因此,如何充分有效地利用这些数据为税务管理服务,使之成为宝贵资源而不是负担,是我国税务机关计算机应用的一个新课题。本文将大数据引入税收征管信息化,以大数据的视角审视分析我国现行税收征管存在的问题,并从思维、法律、制度和技术四个方面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通过借鉴国际上运用大数据促进税收征管信息化的经验,对大数据技术在我国税收征管中的应用进行模拟,分别选取某区税务局系统数据和财经网站披露的上市企业数据,逐一模拟实验各种数据挖掘技术在涉税信息采集、税源分类分级管理、纳税评估和稽查选案中的应用。最后针对问题基于经验借鉴和模拟应用分析的基础上深入全面的研究解决问题的对策。本文基于大数据时代背景,分析现行税收征管存在的问题并针对问题逐一提出对策。在宏观层面,明确要积极有效应对大数据带来的新挑战,必然要将大数据思维和大数据技术融入工作中,这也必将对原有的机构设置、征管流程、人才队伍管理等方面提出新的挑战。于是,本文水到渠成地提出构建大数据时代“四轮驱动”的税收征管体制应对新挑战。于微观层面,针对大数据视角下我国税收征管在涉税数据采集、分析和应用方面存在的问题,结合时代要求和借鉴国际经验,并在模拟应用的基础上,详细阐述了如何将大数据技术应用于税收征管工作。
于俊[6](2019)在《国家治理视角下的当代中国税收制度改革研究》文中提出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税收制度是一国制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税收制度改革是个源远流长、历久弥新的课题,从古至今,税收制度改革以制度促经济、以经济稳政治、以政治助发展,在人类社会发展史上占据了重要的地位、发挥了突出的作用、留下了深刻的印迹,从一个侧面反映了统治阶级治国理政的战略考量。税收制度兼具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双重色彩,税收制度改革是通过税收制度架构设计和组成要素的边际变化来调整治理格局、增进社会福利的过程。国家治理呼唤深化税收制度改革,税收制度改革助推国家治理优化。当今世界,不论是何种性质的国家、抑或是何种发展程度的国家,在国家治理中都非常重视税收制度改革,这其中既有共性、也有个性,既有成功的经验、也有失败的教训,如何吸收和借鉴他人在税收制度改革中取得的有益成果,适时推进本国的税收制度改革,成为各国经济社会发展中面对的一个理论和实践课题。鉴于税收制度改革的庞杂性、专业性和技术性,目前学术界对于税收制度改革的研究主要集中在税制结构、税种设置、税收政策等较为传统单一的领域内。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下,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视角开展税收制度改革研究,可以将税收制度改革由微观的、具体的工作层面提升到宏观的、战略的层面,拓展税收制度改革研究的内涵和外延,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税收制度,顺应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要求,实现税收治理体系及治理能力现代化。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在争取无产阶级自身解放的斗争中,对税收问题进行了分析论述,提供了这个问题的基本立场、观点和方法。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税收具体实践相结合,不断推进马克思主义财税思想的中国化。在当代中国,新时代赋予税收制度改革研究的新思维、新要求、新使命,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视角探讨税收制度改革,能够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从高速度增长阶段转入到高质量发展阶段、更好地化解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彰显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理论、制度和文化“四个自信”。新中国成立以来,税收制度及其调整、改革始终伴随着共和国的历史发展进程:改革开放前,税收制度及其调整以税收集权化匹配计划经济化、以集中统一税收体制匹配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体制;改革开放后,税收制度及其改革以税收公共化匹配经济市场化、以公共税收体制匹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税收制度及其改革以税收现代化匹配国家治理现代化、以现代税收制度匹配现代国家治理体系及治理能力,这是我国税收制度变革发展的一项基本经验。历经七十年发展,我国税收制度日臻完善,但也还存在结构布局、法律层级等方面的不足,这些瓶颈制约着税收制度进一步的深化改革,只有从新时代税收文明现代化的高度统筹布局税收制度改革,才能打破瓶颈,建立起与国家治理战略相匹配的税收制度体系。党的领导是我国税收制度改革最本质的特征和最根本的属性,是贯穿当代中国税收制度改革研究始终的一根红线。在宏观、中观、微观三个层面研究中自觉融入马克思主义原理观点和党的方针政策,能够集中体现党对税收制度改革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税收制度的优势。新时代的税收制度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与“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相融洽相助益,总体布局重塑了税收制度改革的灵魂,税收制度改革强劲了总体布局的血脉。自觉成为经济发展的“助推器”、政治发展的“稳定器”、文化发展的“催化剂”、生态文明发展的“净化剂”、社会发展的“粘合剂”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加速器”,是新时代中国税收制度改革的宏观抱负和历史使命。新时代的税收制度改革既要遵循自身发展规律、也要嵌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才能确保税收制度改革运行在正确的轨道上,避免走僵化封闭的老路和改旗易帜的邪路。恪守税收制度改革的家国情怀、激励国家社会公民多元治理主体同频共振,遵循市场规则、力求治理资源配置效率最大化,注重统筹兼顾、发挥制度集成聚变效应,尊重契约伦理、扞卫税收权利义务生态,维护央地关系、调动两个积极性,是新时代中国税收制度改革的中观价值和基本原则。新时代的税收制度改革需要仰望星空、更要脚踏实地,一分部署、九分落实是税收制度改革应有的姿态。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下施行税收法治方略,在“五大发展”理念指导下放大税收乘数效应,在公平正义精神感召下释放税收正能量,在绿水青山愿景引领下促进绿色税收发展,在多元共治价值追寻下创新税收治理方式,为各国治理中的税收制度改革贡献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是新时代中国税收制度改革的微观努力和路径探索。
王一棠[7](2020)在《中国税收征管制度创新研究》文中研究表明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增长,税收收入也不断增加。在纷繁复杂的经济环境下,经济活动的形式越来越丰富,也给税收工作带来了一定的挑战,当前我国税收工作处于瓶颈时期,一方面民众的收入增多,经济活动更加多样化。同时,随着税收总量逐步增大,税收工作所面对的经济多样性也在逐步趋于复杂化;另一方面,由于税收政策不够完善,产生了税收扭曲效应,并且影响不断扩大,不公平问题日益突出,所以我国的税收征管制度亟需切合税收政策调整,同时进行适时调整与革新。本文围绕着中国税收征管制度创新这一主题,梳理了税收征管模式、税收管理措施、税收征管效率、税收征管成本与税源控制等国内外文献,构建以制度经济学为基础的研究框架,从中国税收征管制度的形成、特点以及制度变迁等方面进行了研究,并借鉴国外经验和基于实际,提出中国税收征管制度创新对策建议。本文在对税收征管的内涵、变迁及其现状分析的基础上,基于现有的相关研究,运用DEA-Malmquist方法,从三个方面展开对中国税收征管制度效率的检验:(1)从时间角度检验全国及各省区在“十一五”和“十二五”期间的税收征管效率;(2)从空间角度验证我国31个省级行政地区税收征管效率的地区异质性;(3)研究分析我国国、地税合并改革前后全国及各省级行政地区的税收征管效率。研究结论:第一,从时间维度看,“十一五”和“十二五”两个期间内,全国税收征管效率呈上升趋势,税收征管资源投入的利用效率得到了提高。然而,全国各省区税收征管效率均值在“十一五”和“十二五”两个阶段均处于DEA无效状态。因此,需加强现有的税收征管技术以及税收征管投入资源的配置,以提高征管效率。第二,从空间维度来看,“十一五阶段”全国近38%的地区税收征管纯技术效率较低,但依靠较高的征管资源投入维持总体的技术效率。“十二五”阶段中,很多地区提升了税收征管的纯技术效率,跃升至更高类别中。第三,从动态的视角分析,全国各省区税收征管的全要素生产率变化幅度不大。通过DEA-Malmquist分析发现,全要素生产率指数呈现出波动的状态,其中技术效率的变化上下波动趋势明显,主要原因是受到税收征管规模效率波动变化的影响。第四,以国、地税合并为时间分割点,对比国、地税合并前后的税收征管效率。研究得出:自国、地税合并之后,税收征管效率均有略微提升,但提升幅度不大,可能是因为研究时间段仅半年,间隔较短,国、地税合并对我国税收征管有着积极的意义。基于上述实证结果,本文结合国外税收制度的经验,即分析了美国、英国、日本的税收征管制度,提出了国外税收征管制度对我国税收征管制度创新的启示,即限制现金交易和建立税务、社保、银行一体化信息管理制度。并对中国税收征管制度的路径进行系统分析,通过中国税收征管制度路径选择的依据、障碍和渠道三方面的因素,分析其路径选择的举措:一是提升数据采集与应用能力,获取更加全面系统的涉税信息和数据,深化对大数据的处理与应用能力;二是加大执法力度,通过完善法律法规加大税收管理力度,促进纳税人税法遵从度的提升,努力实现税务工作的目标;三是建立健全信息资源和数据共享平台,增加风险识别、信息对比和纳税评估的衔接环节,建立以“大数据”为基础的风险导向型税收征管模式;四是重构税收风险控制流程,对征管流程整体框架和具体环节进行规范,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最终,本文提出对中国税收征管制度的创新建议。从税收法制化、机构设置、加快推进税务系统“放管服”、改善代征社保费模式、调试和优化纳税人心理、优化税务机构人员管理等几个角度提出了可行性建议。
杨志勇[8](2020)在《面向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中国税制改革》文中研究表明深化税制改革,是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三大任务之一。面向未来,中国应该推行与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税制改革。深化税制改革必须走出六大认识误区:将逐步提高直接税比重等同于建立以直接税收入为主的税制结构;认为税制改革可以替代国家治理体系改革;迈向急于求成、徒有其表的所谓现代税制;过高估计税收作用;将发达经济体的税制当成改革目标;以为存在一劳永逸的理想税制改革方案。深化税制改革必须应对四大挑战:国家治理风险的挑战;技术进步、新业态不断涌现的挑战;全球化的挑战;税收理论缺乏的挑战。深化税制改革,需要树立起税制改革的现代理念。当下,减税降费背景下的税制改革的逻辑是以大税种减税为重点,全面减税,尽可能不出台增税的改革措施。深化税制改革需要有明确的战略指引,改革时机的选择至关重要。对深化税制改革可能带来的风险,应有充分的防范措施,以消除改革的阻力,推动税制改革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
刘娟[9](2019)在《税收公平视域下我国个人所得税课税模式改革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个人所得税是以个人在一定时期内所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作为课税对象的税种。1在西方,素有“罗宾汉税”之称的个人所得税肇始于英国,随后美、德、法等国家纷纷效仿。19世纪末20世纪初,个人所得税逐步发展成为欧美国家的主体税种。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全球个人所得税课税模式日趋复杂,逐步从分类所得课税模式向综合所得课税模式或分类综合所得课税模式的演变。与此同时,人们对个人所得税制的关注重点也开始从如何实现税收效率逐渐转移到如何选择更能体现税收公平正义价值的课税模式上来。我国开征个人所得税的时间相对较晚,但课税模式的改革问题历来是我国政府关注的重点。2018年8月31日,我国完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个人所得税法》)的第七次修订,将分类综合所得课税模式作为本轮个人所得税改革的重中之重。但仅仅从立法形式上对课税模式进行改革,显然是一种狭义的形式意义上的改革。要实现课税模式实质意义上的改革,理应将课税模式的改革作广义的理解,并将其视为一个长期而艰巨的系统工程。客观而言,就此次修法的具体内容来看,仍存在诸多问题。故而,在税收公平原则的指导下,探寻适合于分类综合所得课税模式的改革路径,俨然已成为新时代推进分类综合所得课税模式顺利实现的关键问题。我国《个人所得税法》自1980年正式颁布以来,在相当长的时间内一直沿用分类所得课税模式。但时至今日,随着经济的纵深发展,居民的生活水平和收入水平不断提高,随之而来的贫富差距过大、税负分配不公、税收流失严重等现象却日益凸显。归根结底,这与我国个人所得税长期以来实行的分类所得课税模式不无关联。此次修订《个人所得税法》,对个人所得税课税模式进行了首次改革,实现了过去20多年一直想解决但却没能及时解决的问题。可见,实行分类综合所得课税模式是适应新时代社会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是对传统分类所得课税模式的弊病进行理性地纠偏,是国家深化个人所得税税制改革和实现现代税制的必然选择。此次修法旨在体现个人所得税制的公平与正义价值,充分发挥个人所得税缩小贫富差距的调节功能。因而,以税收公平为研究视角,在检视我国个人所得税改革前后课税模式公平价值的基础上,打开思想的藩篱,对我国此番个人所得税课税模式的改革进行通盘考虑,试图从实现分类综合所得课税模式的法律逻辑路径、税制要素路径、配套改革路径着手,注重个人所得税立法的顶层设计与具体制度设计,以提升个人所得税税制的公平性和合理性,并在此基础上,以期抛砖引玉,为推进我国分类综合所得课税模式的顺利实现提供有益的见解。
许彬杰[10](2019)在《征管改革对税收征管效能影响研究 ——以H省W县为例》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税收征管是税务机关的基础性工作,为了保证税收职能的实现,组织和考核税收活动,提高征管效率,支撑税收管理体系高效运行,就需要基于征管改革。在2018年3月十三届全国人大会议上,国务院的机构改革方案指出了国地税机构合并,一次次的征管改革,目的都是为了提升税收征管效能,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满足人民的物质文化需要。但是在征管改革中还存在着一些不利于提升税收征管效能的问题需要解决,因此为了实现改革预期,实现税收征管效能的提升,有必要结合实例来研究征管改革对税收征管效能影响。本文首先以国地税合作合并作为大背景,以征管改革中的问题为导向,以纳税人为主体,把征管改革对税收征管效能的影响作为研究主题,运用文献研究法、问卷调查法、案例分析法等方法,梳理了国内外研究的相关文献,理清了相关基本概念理论基础和我国征管模式的相关改革历程。总结了影响税收征管效能的税收征管模式、组织机构、纳税服务、税收征管手段等因素,以H省W县作为案例地,通过问卷调查等方法分析了税收征管工作改革的实践情况和成效,实证了征管改革对税收征管效能的影响,深入分析了征管改革中与税收征管效能方面有关的主要问题和产生问题的原因,提出提升税收征管效能的解决对策。主要结论有:目前H省W县征管改革工作中在人员配置、信息化发展、纳税服务以及干部业务水平等方面还存在诸多不足,影响税收征管效能的提升,通过结合部分发达国家关于现代税收征管体制、税收征管手段、机构设置方面的先进做法以及理论分析、实地调查研究,最后对H省W县改革中不利于提升税收征管效能的问题提出行之有效的解决方案,为探索如何进一步推进税收征管现代化,提升税收征管效能提供建议。
二、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问题和选择(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问题和选择(论文提纲范文)
(1)江苏省国税局税收征管改革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选题背景与研究意义 |
一、选题的背景 |
二、研究的现实意义 |
第二节 相关文献综述 |
一、国外研究现状 |
二、国内研究现状 |
第三节 研究的对象及方法 |
一、研究对象 |
二、具体研究方法 |
第四节 研究创新与不足 |
一、本文主要创新之处 |
二、本文不足之处 |
第二章 我国税收征管改革的回顾与思考 |
第一节 税收征管改革的历史演进 |
一、税务专管员模式(1950年—1991年) |
二、征收、管理、稽查三分离模式(1991年—2003年) |
三、强化管理模式(2004年—2008年) |
四、税源专业化管理模式(2009年—2012年) |
五、全面征管改革模式(2012年—现在) |
第二节 历次征管改革的总结与思考 |
一、历次改革的特点总结 |
二、历次改革的分析思考 |
三、继续深化改革的着力点 |
第三章 江苏国税征管改革具体实践及问题分析 |
第一节 江苏国税推进征管改革主要做法 |
一、改革的策略选择和目标界定 |
二、对税源管理职责进行科学分类 |
三、基础管理方式的转变及流程设计 |
四、推进以实体化和团队化为重点的风险管理 |
第二节 江苏国税本轮征管改革取得的成效 |
一、基础管理机构和专业化管理机构职能转型到位 |
二、重点税源集约化与团队运作专业化取得突破 |
三、风险管理各环节能力显着提升 |
第三节 江苏国税本轮征管改革的问题分析 |
一、税收法制建设存在缺失,征纳双方权责界定仍不明晰 |
二、分级管理体制还需要完善,征管资源配置效率不高 |
三、基础管理方式还不够完善,专业化分工协作不到位 |
四、数据情报的支撑不够有力,风险分析和应对的水平有待提升 |
五、人力资源的盘活与优化配置不合理,专业化人才缺乏 |
第四章 税收征管改革的国际借鉴 |
第一节 发达国家通行的税收法律体系、战略定位和管理理念 |
第二节 征管机构设置方面国际借鉴 |
一、扁平化+实体化的一级管理体系 |
二、层级制下的“扁平化+实体化” |
第三节 税收征管程序方面的国际借鉴 |
第四节 信息化建设方面的国际借鉴 |
第五章 深化江苏国税税收征管改革的建议 |
第一节 加强税收征管法律制度建设的顶层设计 |
一、加快税收征管法修订进程 |
二、强化税收征管配套制度支撑 |
三、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
四、建立税收遵从管理职责清单制度 |
第二节 构建扁平化、实体化的税收业务组织体系 |
一、两级业务管理体系的职能分布 |
二、两级业务管理体系的机构设计 |
第三节 强化税收遵从管理的能力建设 |
一、建立“一体化”的纳税服务业务格局 |
二、建立“一条龙”的税收执法业务格局 |
第四节 建立健全税收管理的支持保障体系 |
一、稳固强大的信息技术支持 |
二、活力高效的人力资源支撑 |
三、规范完备的行政后勤保障 |
参考文献 |
后记 |
(2)对深化我国税收征管改革的探讨 ——以厦门市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一、选题背景及意义 |
(一) 选题背景 |
(二) 课题研究的意义 |
二、文献综述 |
(一) 税收征管理论的历史发展脉络 |
(二) 影响我国征管制度制定的主要理论 |
(三) 近年来国外税收征管理论的研究情况 |
(四) 我国税收征管理论的探索及评价 |
三、研究思路及文章结构 |
四、研究方法及缺陷 |
第二章 我国新一轮税收征管改革的背景和基本思路 |
一、新一轮税收征管改革的背景 |
(一) 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是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迫切需要 |
(二) 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是顺应现代信息革命发展潮流的迫切需要 |
(三) 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是适应税源状况的迫切需要 |
(四) 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是完善我国现行税收征管方式的迫切需要 |
二、新一轮税收征管改革的基本思路 |
(一) 新一轮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总体要求 |
(二) 新一轮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目标和基本原则 |
第三章 新一轮税收征管改革实践的成效与问题 |
一、新一轮征管改革在厦门的实践 |
(一) 科学划分税源,实行分类管理 |
(二) 调整税源管理职责,创新管理员制度 |
(三) 树立风险管理理念,全面推行风险管理 |
(四) 设立专业机构,强化纳税评估 |
(五) 简并涉税流程,优化纳税服务 |
(六) 加快信息化建设,落实信息管税 |
(七) 完善配套制度,建立改革保障 |
二、新一轮税收征管改革在厦门取得的初步成效 |
(一) 税源专业化管理的理念逐步确立 |
(二) 税源管控能力明显加强 |
(三) 纳税服务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 |
(四) 业务规范性进一步得到加强 |
三、深化征管改革面临的主要问题 |
(一) 征纳双方权利义务尚未真正明晰 |
(二) 纳税服务对征管的先导性、基础性作用还未能充分发挥 |
(三) 分类分级管理机制不够完善,风险管理的水平较低 |
(四) 税收信息化进展缓慢 |
(五) 机构、人员配置还不能适应专业化、集约化的要求 |
(六) 人员素质跟不上改革的要求 |
第四章 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思考 |
一、加快顶层设计的进程 |
二、明晰征纳双方权利义务关系 |
(一) 修改税收征管法 |
(二) 改进考核评价体系 |
(三) 大力推进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
三、不断提高纳税服务水平 |
(一) 建立纳税服务需求收集分析机制 |
(二) 进一步优化办税方式 |
(三) 提高涉税咨询服务质量 |
(四) 持续推进涉税风险服务措施 |
四、推行以风险管理为导向的分类分级专业化管理 |
(一) 完善税源分类分级管理 |
(二) 拓展涉税信息获取渠道 |
(三) 加强税收风险分析监控 |
(四) 强化纳税评估 |
五、建立健全以信息管税为主导的信息化支撑体系 |
(一) 加强全员培训,提高信息技术的应用能力 |
(二) 加强税收信息化管理,实现系统资源的整合利用 |
(三) 强化涉税信息的规范采集和有效获取,深化涉税信息分析应用 |
(四) 加强技术与业务融合,提高税收精细化管理水平 |
六、持续优化调整组织架构 |
(一) 根据业务类别设置专业业务机构 |
(二) 推行市局、区局的实体化 |
(三) 整合相关行政和业务职能部门 |
七、不断提高人员素质 |
(一) 科学招录培养新人 |
(二) 探索分途发展机制 |
(三) 全面推行绩效管理 |
(四) 改进教育培训机制 |
参考文献 |
致谢 |
(3)论营改增后中国地方主体税种的应然选择(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和意义 |
(一) 研究背景 |
(二) 研究意义 |
二、相关研究资料综述 |
(一) 国外相关研究综述 |
(二) 国内相关研究综述 |
三、研究思路、方法和创新之处 |
(一) 研究思路 |
(二) 研究方法 |
(三) 创新与不足 |
第一章 地方主体税种选择的理论基础 |
第一节 地方主体税种的基本概念 |
一、地方税的概念及涵义 |
二、地方税相关概念辨析 |
三、地方主体税种的概念及涵义 |
第二节 公共财政理论 |
一、公共财政理论的兴起与发展 |
二、公共财政理论的基本内涵 |
三、公共财政理论对于地方税收支的意义 |
第三节 财政分权理论 |
一、财政分权理论的兴起与发展 |
二、财政分权理论的基本内涵 |
三、财政分权理论对于地方税权的意义 |
第四节 税收正义理论 |
一、税收正义理论的兴起与发展 |
二、税收正义理论的基本内涵 |
三、税收正义理论对于地方税的意义 |
第二章 营改增后中国地方税体系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 |
第一节 地方税收不符合地方公共财政需求 |
一、税收收入在地方财政中占比过低 |
二、非税收入在地方财政中占比过高 |
三、地方财政高度依赖于中央转移支付 |
第二节 地方税权难以适应财政分权的需求 |
一、地方税立法权缺失 |
二、地方税征管权日趋萎缩 |
三、税收收益权划分愈发不合理 |
第三节 地方税制有违税收正义价值 |
一、地方税制不符合税收实质正义要求 |
二、地方税制不符合税收程序正义要求 |
三、地方税制不符合税收制度正义要求 |
第四节 我国地方税体系问题溯因 |
一、市场与政府界限不清晰 |
二、分税制以集权作为初衷 |
三、地方税制设计有违正义 |
第三章 外国地方主体税种立法经验及其借鉴 |
第一节 发达国家地方主体税种的设置 |
一、发达国家政府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 |
二、发达国家政府间税权划分 |
三、发达国家地方主体税种设置 |
第二节 发展中国家地方主体税种的设置 |
一、发展中国家政府间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 |
二、发展中国家政府间税权划分 |
三、发展中国家地方主体税种设置 |
第三节 外国地方主体税种选择的比较分析 |
一、外国政府间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的比较分析 |
二、外国政府间税权划分比较分析 |
三、外国地方主体税种设置的比较分析 |
第四节 外国立法经验对我国地方主体税种选择的借鉴 |
一、科学合理的政府间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 |
二、稳定适度的政府间税权配置 |
三、明确合理的地方主体税种 |
第四章 地方主体税种选择的逻辑思路和选择标准 |
第一节 地方主体税种选择的逻辑思路 |
一、地方主体税种选择的逻辑前提 |
二、关于地方主体税种的备选税种 |
第二节 微观层面:地方主体税种选择的财政标准 |
一、地方主体税种对地方财政自主权的保障意义 |
二、地方主体税种对地方政府财政收入的稳定作用 |
三、地方主体税种对地方政府行为的激励导向 |
第三节 中观层面:地方主体税种选择的经济标准 |
一、地方主体税种应当与宏观经济发展方向相契合 |
二、地方主体税种应当与区域发展特色相一致 |
三、地方主体税种应当与居民公共受益相匹配 |
第四节 宏观层面:地方主体税种选择的价值标准 |
一、地方主体税种的选择应当具备实质正义 |
二、地方主体税种的选择应当具备程序正义 |
三、地方主体税种的选择应当具备制度正义 |
第五章 地方主体税种部分备选税种的利弊分析 |
第一节 增值税作为地方备选主体税种的利弊分析 |
一、增值税方案的财政能力考量 |
二、增值税方案的经济意义检视 |
三、增值税方案的税收正义价值探究 |
第二节 企业所得税作为地方备选主体税种的利弊分析 |
一、企业所得税方案的财政能力考量 |
二、企业所得税方案的经济意义检视 |
三、企业所得税方案的税收正义价值分析 |
第三节 个人所得税作为地方备选主体税种的利弊分析 |
一、个人所得税方案的财政能力考量 |
二、个人所得税方案的经济意义检视 |
三、个人所得税方案税收正义价值探究 |
第四节 房地产税作为地方备选主体税种的利弊分析 |
一、房地产税方案的财政能力考量 |
二、房地产税方案的经济意义检视 |
三、房地产税方案税收正义价值探究 |
第六章 我国地方主体税种立法改革的设想 |
第一节 双主体税种结构之消费税方案 |
一、消费税方案具备财政意义 |
二、消费税方案满足经济标准 |
三、消费税方案符合税收正义价值 |
第二节 双主体税种结构之资源税方案 |
一、资源税方案具备财政意义 |
二、资源税方案满足经济标准 |
三、资源税方案符合税收正义价值 |
第三节 地方主体税种的立法改革路径 |
一、双主体税种模式的立法改革总体思路 |
二、消费税作为地方主体税种的立法改革 |
三、资源税作为地方主体税种的立法改革 |
第四节 地方主体税种立法改革的配套措施 |
一、明确政府职能并简化政府层级 |
二、适当下放税收立法权 |
三、税收立法权下放的配套条件 |
四、稳步推进地方辅助税种立法改革 |
结语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附表 |
(4)论完善税收制度的新阶段(论文提纲范文)
一、引言 |
二、比较分析:新一轮税制改革的重要变化和突出特点 |
1. 由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到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 |
2. 由经济范畴和经济制度安排到国家治理要素和综合性制度安排 |
3. 由关注属性特征、体制性质对接到强化时代特征、现代文明对接 |
三、全新标准:现行税制格局的功能和作用“漏项” |
1. 现代税收制度的全新功能和作用 |
2. 现行税制格局的病理分析 |
3. 现行税制格局面临的诸多挑战 |
4. 实际是现代税收功能和作用的失衡 |
四、补足“漏项”:从增加自然人直接税入手 |
1. 以“稳定税负”为约束条件 |
2. 以增加自然人直接税为主线索 |
3. 逐步减少间接税比重:以“营改增”为主要渠道 |
4. 逐步提高直接税比重:以个人所得税和房地产税为主要载体 |
五、配套措施:税收征管机制的革命性转换 |
1. 失衡的现行税收征管机制格局 |
2. 非破解征管难题不能前行 |
3. 向现代税收征管机制转换 |
六、结语 |
(5)大数据背景下深化我国税收征管改革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引言 |
1.1 选题背景及研究目的 |
1.2 文献综述 |
1.2.1 国外研究文献综述 |
1.2.2 国内研究文献综述 |
1.2.3 文献研究评价 |
1.3 论文主要内容 |
1.4 创新之处与研究不足 |
第2章 基础理论研究 |
2.1 信息不对称理论 |
2.2 大数据技术 |
2.2.1 数据仓库技术 |
2.2.2 数据挖掘技术 |
2.3 流程再造理论 |
第3章 大数据背景下我国税收征管存在的问题 |
3.1 大数据背景下税收征管工作缺乏大数据思维 |
3.2 大数据背景下税收法律体系不健全 |
3.3 当前税收征管制度落后于大数据的要求 |
3.3.1 征管查流程与大数据集中分析不相适应 |
3.3.2 金字塔式科层制组织难以发挥信息管税的效用 |
3.3.3 信息化人才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 |
3.4 大数据背景下税收征管技术存在的不足 |
3.4.1 大数据背景下税源监控的不足 |
3.4.2 大数据背景下纳税评估存在的问题 |
3.4.3 大数据背景下现行稽查选案的缺点 |
第4章 大数据应用于税收信息征管的国际经验借鉴 |
4.1 国外将大数据应用于税收征管信息化建设的经验 |
4.1.1 美国税收征管信息化分析 |
4.1.2 意大利税收征管信息化分析 |
4.1.3 澳大利亚税收征管信息化分析 |
4.2 国外将大数据应用于税收征管信息化对我国的启示 |
4.2.1 以大数据思维治理税收征管 |
4.2.2 税收征管信息化法律法规健全 |
4.2.3 先进的大数据税收征管制度 |
4.2.4 充分利用大数据技术等信息技术 |
第5章 大数据技术在我国税收征管中的模拟应用 |
5.1 数据挖掘技术在涉税信息采集中的应用 |
5.1.1 应用挖掘技术实现主动采集数据 |
5.1.2 SQL语句查询提取数据 |
5.2 K-means聚类在税源管理中的应用 |
5.2.1 关于数据收集的说明 |
5.2.2 指标选取 |
5.2.3 模型运行评价 |
5.2.4 应用总结 |
5.3 C4.5 决策树在纳税评估中的应用 |
5.3.1 简捷纳税评估模型的设计思想 |
5.3.2 税负率阀值的确定依据 |
5.3.3 税负率阙值计算及验证 |
5.3.4 规则总结和模型解释 |
5.4 基于数据仓库的税务稽查选案 |
5.4.1 同行业税负分析 |
5.4.2 决策树分析 |
5.4.3 联机分析 |
第6章 构建大数据背景下“四轮驱动”的税收征管模式 |
6.1 树立税收征管的大数据思维 |
6.2 健全大数据背景下税收征管的法律法规 |
6.3 建立大数据背景下先进的税收征管制度 |
6.3.1 构建“以数据为核心”的税收征管流程 |
6.3.2 建立大数据背景下的新型税务组织 |
6.3.3 完善大数据背景下信息化人才队伍建设制度 |
6.4 创新大数据技术在税收征管中的应用 |
6.4.1 数据挖掘技术在税源监控中的应用 |
6.4.2 C4.5 决策树在纳税评估中的应用 |
6.4.3 基于数据仓库的稽查选案 |
第7章 结束语 |
7.1 总结 |
7.2 展望 |
致谢 |
参考文献 |
在学期间科研成果情况 |
(6)国家治理视角下的当代中国税收制度改革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选题的来源和意义 |
二、国内外的研究现状述评 |
三、研究的主要内容和基本观点 |
四、研究的思路和方法 |
五、研究的重点难点和创新之处 |
六、研究的不足之处 |
第一章 国家治理与税收制度 |
第一节 国家治理 |
一、国家治理对国家统治和国家管理的历史性超越 |
二、国家治理体系和能力中的税收因素 |
三、国家治理现代化是当今世界各国共同的任务 |
第二节 税收及其制度 |
一、财政与税收 |
二、税收制度的内涵与发展 |
三、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税收的论述 |
第三节 国家治理与税收制度的互动 |
一、具有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双重色彩的税收制度 |
二、国家治理呼唤深化税收制度改革 |
三、税收制度助推国家治理成就新高度 |
第二章 国外税收制度改革的治理经验与启示 |
第一节 发达国家的税收制度改革 |
一、税收制度促进面向现代国家转型 |
二、相机抉择的税收制度结构化改革 |
三、税收制度改革强国富民的新担当 |
第二节 发展中国家的税收制度改革 |
一、税收制度助力稳固民族独立成果 |
二、发展中国家的发展中税收制度改革 |
三、税收制度改革擦亮新兴市场国家的发展成色 |
第三节 国外社会主义国家的税收制度改革 |
一、苏联东欧国家不成功的税收制度改革 |
二、越南革新开放下的税收制度改革 |
三、古巴“模式更新”下的税收制度改革 |
第三章 当代中国税收制度的确立、改革和问题 |
第一节 改革开放前税收制度的建立、调整和评价 |
一、新旧税收制度的转换 |
二、改革开放前的税收制度调整 |
三、对改革开放前税收制度改革的评价 |
第二节 改革开放新时期的税收制度改革 |
一、税收制度现代化进程的开启 |
二、涉外税制和“利改税”的出台 |
三、分税制和“营改增”的深远影响 |
四、市场经济条件下央地税收的合作与博弈 |
第三节 现行税收制度存在的问题 |
一、结构布局不够完善 |
二、税收法律级次较低 |
三、地方税收体系失衡 |
四、税收征管效率较低 |
第四章 国家治理视角下新时代中国税收制度改革的使命 |
第一节 深化经济体制改革治理的“助推器” |
一、促进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 |
二、提升政府对经济主体进行调节的能力 |
三、拓展公共资源的多元协同治理 |
第二节 深化政治体制改革治理的“稳定器” |
一、从经济体制改革深入到政治体制改革 |
二、从依法治税实践推及到依法治国战略 |
三、从税收技术发展关涉到民主权利保障 |
第三节 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治理的“催化剂” |
一、协同保障人民群众文化权益 |
二、丰富发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
三、推动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 |
第四节 深化社会体制改革治理的“粘合剂” |
一、推动形成稳定的橄榄型社会结构 |
二、推动建成全面的多层次社保体系 |
三、推动创建融通的大格局社会治理 |
第五节 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治理的“净化剂” |
一、克服生产的“异化”及自然的“异化” |
二、放大生态文明建设的正外部性 |
三、绿色税收制度拓宽绿色发展道路 |
第六节 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加速器” |
一、促进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 |
二、促进“一带一路”国际合作 |
三、促进全球治理体系改革和建设 |
第五章 国家治理视角下新时代中国税收制度改革的基本原则 |
第一节 恪守家国情怀的价值 |
一、以人为本 |
二、增进人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
三、助力民族复兴之梦 |
第二节 发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优势 |
一、把握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 |
二、把握好公平与效率的关系 |
三、把握好坚守与开创的关系 |
第三节 坚持统筹兼顾的根本方法 |
一、统筹顶层设计与基层探索 |
二、统筹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 |
三、统筹立足当前与着眼长远 |
第四节 遵从权利义务相统一的契约伦理 |
一、维护税务相对人的权益 |
二、建设纳税社会信用体系 |
三、提供税收事先裁定服务 |
第五节 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 |
一、明确中央和地方的职权 |
二、健全地方税体系 |
三、增强税收预算科学性 |
第六章 国家治理视角下新时代中国税收制度改革的对策 |
第一节 全面落实税收法治方略 |
一、大力推进税收立法进程 |
二、严格规范税收执法行为 |
三、完善提供税收司法保障 |
四、创新开展税收法治宣教 |
第二节 充分发挥税收乘数效应 |
一、进一步优化税收制度结构 |
二、进一步稳定宏观税负水平 |
三、进一步深化税收种类改革 |
四、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改革 |
第三节 有力彰显税收公平正义 |
一、聚合力打赢脱贫攻坚战 |
二、情系民生降低基尼系数 |
三、大力扶持民营企业成长 |
四、积极鼓励慈善事业发展 |
第四节 加速提升税收绿色指数 |
一、激活绿色税收制度机制 |
二、健全完善环境保护税法 |
三、增强现有税种绿色程度 |
第五节 多元构建税收综合治理 |
一、推动建立税收保障制度 |
二、发挥涉税中介服务力量 |
三、打造经世济用税收智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个人简历、在学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7)中国税收征管制度创新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导论 |
1.1 研究背景与选题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选题意义 |
1.2 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 |
1.2.1 研究内容 |
1.2.2 研究方法 |
1.3 研究文献综述与评析 |
1.3.1 税收征管模式研究 |
1.3.2 税收管理措施研究 |
1.3.3 税收征管效率研究 |
1.3.4 税收征管成本与税源控管研究 |
1.3.5 研究文献评析 |
1.4 研究框架结构 |
1.5 可能创新与不足之处 |
1.5.1 可能创新 |
1.5.2 不足之处 |
第2章 税收征管制度的概念、内涵与效率 |
2.1 税收征管的概念 |
2.1.1 税收征管的概念 |
2.1.2 税收征管、税收管理和税务管理的概念辨析 |
2.2 税收征管制度的内涵 |
2.2.1 税收征管制度的构成 |
2.2.2 税收征管制度的特征与功能 |
2.2.3 税收征管制度的供给与需求 |
2.3 税收征管制度的成本与收益 |
2.4 税收征管制度的效率 |
第3章 中国税收征管制度分析 |
3.1 中国税收征管制度的变迁 |
3.1.1 税收征管制度变迁动因 |
3.1.2 相关法律条文变迁 |
3.1.3 征管制度模式变迁 |
3.1.4 税源管理制度变迁 |
3.1.5 大企业税收管理制度变迁 |
3.1.6 纳税服务制度和税务稽查制度变迁 |
3.1.7 发票管理制度变迁 |
3.1.8 非正式税收征管制度及实施机制变迁 |
3.2 中国税收征管体制的改革 |
3.2.1 第一阶段:征、管、查“三分离” |
3.2.2 第二阶段:纳税申报制度 |
3.2.3 第三阶段:税收征管制度完善 |
3.2.4 第四阶段:国、地税合并 |
3.2.5 第五阶段:信息技术助力 |
3.3 中国税收征管制度的现状 |
3.3.1 税收征管法律体系现状 |
3.3.2 税收征管机构设置状况 |
3.3.3 税收征管人员构成状况 |
3.3.4 税收征管收入现状 |
3.4 中国税收征管制度的缺陷 |
3.4.1 税收法律法规不健全 |
3.4.2 税务机关与纳税人权责不明确 |
3.4.3 纳税服务体系不完善 |
3.4.4 税收监控缺失 |
3.4.5 纳税评估体系缺失 |
第4章 中国税收征管制度效率实证分析 |
4.1 研究方法梳理 |
4.2 研究方法选择 |
4.2.1 DEA模型 |
4.2.2 Malmquist指数模型 |
4.3 中国税收征管效率的测度分析 |
4.3.1 指标设置原则 |
4.3.2 指标选取 |
4.3.3 数据来源及说明 |
4.4 基于DEA-MALMQUIST指数的税收征管效率分析 |
4.4.1 年际时间差异分析 |
4.4.2 各地区异质性分析 |
4.4.3 国、地税合并前后差异分析 |
4.5 实证总结 |
第5章 国外税收征管制度及其借鉴 |
5.1 国外税收征管制度 |
5.1.1 美国税收征管制度 |
5.1.2 英国税收征管制度 |
5.1.3 日本税收征管制度 |
5.2 国外税收征管制度的借鉴 |
5.2.1 限制现金交易 |
5.2.2 建立一体化信息管理制度 |
第6章 中国税收征管制度优化的路径选择 |
6.1 中国税收征管制度路径选择的依据 |
6.2 中国税收征管制度路径选择的障碍 |
6.2.1 “互联网+税务”存在的问题 |
6.2.2 “金税三期工程”存在的问题 |
6.3 中国税收征管制度路径选择的渠道 |
6.4 中国税收征管制度路径选择的举措 |
第7章 中国税收征管制度的创新建议 |
7.1 完善税收征管法律制度 |
7.1.1 制定税收基本法 |
7.1.2 延伸《税收征管法》的边界 |
7.1.3 优化税法体系和税收计划 |
7.1.4 细化地方性法律法规 |
7.2 完善税收机构设置 |
7.2.1 建立专门数据风险监控部门 |
7.2.2 建立专门登记管理和档案中心 |
7.3 加快推进税务系统“放管服” |
7.3.1 建立与其他部门协调制度 |
7.3.2 开通全国税收信息共享渠道 |
7.3.3 优化整合国地税合并后的税务征管系统 |
7.3.4 构建中国特色的税务代理体系 |
7.4 改革社保费代征制度 |
7.5 调适和优化纳税人心理 |
7.5.1 鼓励纳税人自主纳税 |
7.5.2 提升纳税人纳税意识 |
7.6 优化税务人员管理 |
7.6.1 妥善安排干部,建立激励机制 |
7.6.2 提高税务人员素质 |
7.6.3 转变税务人员服务理念 |
第8章 结论与展望 |
8.1 研究结论 |
8.2 未来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及在学期间所取得的科研成果 |
致谢 |
(8)面向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中国税制改革(论文提纲范文)
一、关于税制改革理论研究的评述 |
二、深化税制改革的六大认识误区 |
(一)误区之一:将逐步提高直接税比重等同于建立以直接税收入为主的税制结构 |
(二)误区之二:认为税制改革可以替代国家治理体系改革 |
(三)误区之三:迈向急于求成、徒有其表的所谓现代税制 |
(四)误区之四:过高估计税收作用 |
(五)误区之五:将发达经济体的税制当成改革目标 |
(六)误区之六:以为存在一劳永逸的理想税制改革方案 |
三、深化税制改革的四大挑战 |
(一)挑战之一:国家治理风险的挑战 |
(二)挑战之二:技术进步、新业态不断涌现的挑战 |
(三)挑战之三:全球化令税制改革考虑更多的国际因素 |
(四)挑战之四:税收理论不能充分支撑税制改革 |
四、面向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税制改革 |
(一)深化税制改革需要面向高水平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
(二)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需要树立起税制改革的现代理念 |
(三)减税降费背景下的税制改革逻辑 |
五、结语 |
(9)税收公平视域下我国个人所得税课税模式改革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和研究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一)我国个人所得税课税模式改革的缘由 |
(二)我国个人所得税课税模式改革的实质 |
(三)我国个人所得税课税模式改革的愿景 |
二、研究意义 |
(一)理论意义 |
(二)实践意义 |
(三)社会意义 |
第二节 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一、国外研究现状 |
(一)主张实行分类所得课税模式的研究现状 |
(二)主张实行综合所得课税模式的研究现状 |
(三)主张实行分类综合所得课税模式的研究现状 |
二、国内研究现状 |
(一)个人所得税课税模式利弊的研究现状 |
(二)个人所得税课税模式影响因素的研究现状 |
(三)个人所得税课税模式选择的研究现状 |
第三节 研究思路、研究方法及创新之处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三、创新之处 |
第二章 个人所得税课税模式改革的基本原则 |
第一节 个人所得税课税模式改革的首要原则:税收法定原则 |
一、税收法定原则的溯源 |
二、税收法定原则的涵义 |
三、税收法定原则的作用 |
第二节 个人所得税课税模式改革的核心原则:税收公平原则 |
一、税收公平原则的溯源 |
二、税收公平原则的涵义 |
三、税收公平原则的作用 |
第三节 个人所得税课税模式改革的辅助原则:税收效率原则 |
一、税收效率原则的溯源 |
二、税收效率原则的涵义 |
三、税收效率原则的作用 |
第三章 个人所得税课税模式的划分与比较 |
第一节 个人所得税课税模式的类型及其特点 |
一、分类所得课税模式的概念、内涵及特点 |
(一)分类所得课税模式的概念 |
(二)分类所得课税模式的内涵 |
(三)分类所得课税模式的特点 |
二、综合所得课税模式的概念、内涵及特点 |
(一)综合所得课税模式的概念 |
(二)综合所得课税模式的内涵 |
(三)综合所得课税模式的特点 |
三、分类综合所得课税模式的概念、内涵及特点 |
(一)分类综合所得课税模式的概念 |
(二)分类综合所得课税模式的内涵 |
(三)分类综合所得课税模式的特点 |
第二节 个人所得税课税模式划分的理论依据 |
一、区别定性说 |
二、支付能力说 |
三、二元课税说 |
第三节 个人所得税课税模式的公平价值与效率价值比较 |
一、分类所得课税模式的公平价值与效率价值比较 |
二、综合所得课税模式的公平价值与效率价值比较 |
三、分类综合所得课税模式的公平价值与效率价值比较 |
第四章 我国个人所得税课税模式公平价值的评判 |
第一节 我国个人所得税课税模式的发展历程 |
一、 “三税并存”时期(1978 年-1993 年) |
二、 “分类统一”时期(1993 年-2018 年) |
三、 “小综合+多扣除”时期(2018 年-至今) |
第二节 我国个人所得税课税模式各时期的主要特征 |
一、“三税并存”时期课税模式的特点 |
二、“分类统一”时期课税模式的特点 |
三、“小综合+多扣除”时期课税模式的特点 |
第三节 我国个人所得税课税模式公平价值的缺失 |
一、纳税单位公平价值的缺失 |
二、税基公平价值的缺失 |
三、税率公平价值的缺失 |
四、费用扣除公平价值的缺失 |
五、征管方式公平价值的缺失 |
六、税收优惠公平价值的缺失 |
第五章 个人所得税课税模式的国际比较 |
第一节 国外个人所得税课税模式的发展历程 |
一、个人所得税课税模式的第一次转型 |
二、个人所得税课税模式的第二次转型 |
第二节 国外个人所得税不同课税模式的特色 |
一、分类所得课税模式的特色 |
(一)黎巴嫩课税模式的特色 |
(二)也门课税模式的特色 |
二、综合所得课税模式的特色 |
(一)美国课税模式的特色 |
(二)德国课税模式的特色 |
三、分类综合所得课税模式的特色 |
(一)英国课税模式的特色 |
(二)日本课税模式的特色 |
第三节 国外个人所得税不同课税模式的启示 |
一、分类所得课税模式的启示 |
(一)纳税主体分为居民和非居民 |
(二)依据分类所得进行课税 |
(三)采用比例税率和累进税率 |
(四)费用扣除项目有限 |
(五)税收抵免范围较窄 |
(六)采取源泉扣缴和自行申报制度 |
二、综合所得课税模式的启示 |
(一)纳税主体分为居民和非居民 |
(二)依据综合所得进行课税 |
(三)采用超额累进税率 |
(四)费用扣除项目宽泛 |
(五)税收抵免范围广泛 |
(六)采取代扣代缴和自行申报制度 |
三、分类综合所得课税模式的启示 |
(一)纳税主体分为居民和非居民 |
(二)依据分类所得和综合所得分别课税 |
(三)采用比例税率和累进税率 |
(四)费用扣除项目较多 |
(五)税收抵免范围较广 |
(六)采取源泉扣缴和自行申报制度 |
第六章 推进我国分类综合所得课税模式实现的路径探索 |
第一节 推进分类综合所得课税模式实现的构想 |
一、明确分类综合所得课税模式的目标 |
(一)满足社会和经济的发展需求 |
(二)体现个人所得税的公平价值 |
(三)切实减轻纳税人的税收负担 |
二、实行分类综合所得课税模式的必要性 |
(一)分类综合所得课税模式是实现税收公平的有效手段 |
(二)分类综合所得课税模式是我国个税改革的政策导向 |
(三)分类综合所得课税模式是当前经济发展的最佳模式 |
三、实行分类综合所得课税模式的可行性 |
(一)经济层面的可行性 |
(二)法律层面的可行性 |
(三)征管层面的可行性 |
四、实施分类综合所得课税模式的步骤 |
(一)初始阶段的步骤 |
(二)巩固阶段的步骤 |
(三)提升阶段的步骤 |
第二节 实现分类综合所得课税模式的法律逻辑路径 |
一、尽快制定《税收基本法》以夯实税制改革的法律基础 |
二、深入细化《个人所得税法》以推进个税改革的顺利进行 |
三、加强完善《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促进个税改革的公平正义 |
第三节 实现分类综合所得课税模式的税制要素路径 |
一、重新界定个税纳税单位范畴 |
二、适时扩大综合所得计征范围 |
三、优化调整个人所得税率结构 |
四、合理规范费用扣除申报制度 |
五、改革完善个税征收管理方式 |
六、规范健全个税税收优惠政策 |
第四节 实现分类综合所得课税模式的配套改革路径 |
一、设立个人财产登记制度 |
二、实行纳税申报激励制度 |
三、加强税务稽查处罚机制 |
四、搭建协税护税网络平台 |
五、积极推行税务代理制度 |
六、切实完善税收救济制度 |
结语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附件 |
(10)征管改革对税收征管效能影响研究 ——以H省W县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和研究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研究方法、研究内容和技术路线 |
一、研究方法 |
二、研究内容 |
三、技术路线 |
第三节 基本概念与理论基础 |
一、基本概念 |
二、理论基础 |
第四节 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一、国外研究现状 |
二、国内研究现状 |
三、国内外研究述评 |
第一章 我国征管改革进程及影响税收征管效能的因素 |
第一节 征管改革历史进程 |
一、“三位一体、国地税分设”模式 |
二、初级现代化征管和强化管理模式 |
三、“深化改革建立现代化税收征管体系”模式 |
四、合作模式 |
五、合并模式 |
第二节 影响税收征管效能的因素 |
一、税收征管模式对税收征管效能影响的分析 |
二、组织结构对税收征管效能影响的分析 |
三、纳税服务对税收征管效能影响的分析 |
四、税收征管手段对税收征管效能影响的分析 |
第二章 H省W县税务局征管改革情况及其对税收征管效能的影响 |
第一节 税收征管模式对W县税收征管效能影响 |
一、税收征管模式的改革情况 |
二、税收征管模式对W县税务局税收征管效能影响的分析 |
第二节 组织结构对W县税收征管效能影响的分析 |
一、组织结构的改革情况 |
二、组织结构对W县税收征管效能影响的分析 |
第三节 纳税服务对W县税收征管效能影响的分析 |
一、纳税服务的改革情况 |
二、纳税服务对W县税收征管效能影响的分析 |
第四节 税收征管手段对W县税收征管效能影响的分析 |
一、税收征管手段的改革情况 |
二、税收征管手段对W县税收征管效能影响的分析 |
第五节 征管改革对H省W县税务局税收征管效能影响 |
第三章 H省W县征管改革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
第一节 H省W县税务局征管改革存在的问题 |
一、组织机构问题 |
二、业务技能问题 |
三、纳税服务问题 |
四、税收征管手段问题 |
第二节 H省W县税务局征管改革的问题分析 |
一、组织结构问题的原因分析 |
二、业务技能问题的原因分析 |
三、纳税服务问题的原因分析 |
四、税收征管手段问题的原因分析 |
第四章 国内外通过征管改革提升税收征管效能的经验 |
第一节 国外经验 |
一、美国征管改革借鉴 |
二、新加坡征管改革借鉴 |
第二节 国内经验 |
一、河北沧州征管改革借鉴 |
二、贵州六盘水征管改革借鉴 |
第三节 国内外经验启示 |
一、国外启示 |
二、国内启示 |
第五章 征管体制改革背景下提升税收征管效能的对策 |
第一节 制定科学合理的人员配置方案 |
一、关于人员配置的“瘦身” |
二、关于人员配置的“健身” |
第二节 重点提升业务技能 |
一、搭建业务学习平台 |
二、提升业务学习意识 |
第三节 提高纳税服务水平 |
一、注重服务理念 |
二、强化管理,提升服务 |
第四节 加强税收征管信息化 |
一、深度推行“互联网+税务” |
二、打造涉税信息采集交换平台 |
第五节 完善税收征管的法律体系 |
一、健全税收征管法规 |
二、完善税收执法规范 |
第六章 结论与展望 |
第一节 结论与展望 |
第二节 可能的创新与不足 |
一、可能的创新 |
二、本文不足之处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个人简历 |
四、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问题和选择(论文参考文献)
- [1]江苏省国税局税收征管改革问题研究[D]. 邵静茹. 南京大学, 2016(10)
- [2]对深化我国税收征管改革的探讨 ——以厦门市为例[D]. 陈明阳. 厦门大学, 2014(09)
- [3]论营改增后中国地方主体税种的应然选择[D]. 陈思瑞. 华南理工大学, 2019(01)
- [4]论完善税收制度的新阶段[J]. 高培勇. 经济研究, 2015(02)
- [5]大数据背景下深化我国税收征管改革的研究[D]. 游丽君. 集美大学, 2016(04)
- [6]国家治理视角下的当代中国税收制度改革研究[D]. 于俊. 华侨大学, 2019(12)
- [7]中国税收征管制度创新研究[D]. 王一棠. 吉林大学, 2020(08)
- [8]面向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中国税制改革[J]. 杨志勇. 改革, 2020(07)
- [9]税收公平视域下我国个人所得税课税模式改革研究[D]. 刘娟. 华南理工大学, 2019(01)
- [10]征管改革对税收征管效能影响研究 ——以H省W县为例[D]. 许彬杰. 青海师范大学, 201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