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怀中之罪与制度之痛

王怀中之罪与制度之痛

一、王怀忠之罪与体制之痛(论文文献综述)

徐浩[1](2019)在《中国政治情境中的弹性行政研究(1949-2019)》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年来,中国经济持续快速增长。尤为世人所瞩目的是,中国在保持经济高速发展的同时,还保持了政治和社会的持续稳定。中国奇迹成为中外学者持续关注的重大议题。论文从行政改革的一个环节——运行机制角度,以政府的行政执行为切入点,梳理1949—2019年行政执行的形态特征、转换机理与变化趋势,为在中国政治情境下探寻中国奇迹提供一个新的视角——弹性行政。弹性行政,指为实现一定行政目标,行政主、客体以非强制手段,单方或共同对既有政策法规、决策部署的变通执行,或对新政策法规的创制。与弹性行政相对应的是刚性行政,即为实现一定行政目标,行政主、客体以自上而下的强制性、命令性的执行手段,严格执行政策法规、决策部署。弹性行政与刚性行政并非截然二分,亦非有此无彼,在一定时期,基于不同的政治、经济和文化情境,二者的显示度有高有低。在毛泽东时期,适应全能式政府需求,行政执行以刚性为主。这一时期的刚性行政源自三个动力:政治忠诚的激励机制、政治动员的运行机制、行政主体的“向上负责制”。这一时期刚性行政的效度正负相依。一方面,刚性行政保证了国家决策部署的有效执行,另一方面,刚性行政的确立更多地源于意识形态的引领、组织的强制力、领袖的超级权威,常常导致不可控的负外部性,或者说导致一种另类的弹性行政,如过度执行、虚假执行、目标置换和行政自主性丧失等。改革初期,面对文革带来的全面危机,推进改革,成为中国自救、脱贫的应然要求。改革从经济入手,经济改革又引发政治改革。行政改革是政治改革的突破口,政府通过简政放权给新路的探索者留下行政自由裁量空间,弹性行政出现躁动。从体制机制因素看,弹性行政的躁动源于“政出一孔”和执行主体多样化的矛盾、层级结构下的执行偏离、基于制度缺陷的刚性缺失、权力交换的潜在需求。此外,政府追求发展的内在动力因素,包括不同主体对利益的追求、对行政效能的追求以及“政绩优先”的推动等,也进一步催生了弹性行政。基于改革探索的弹性行政大致分为两类:中央政府授权试点和地方政府自行探索。市场化推进时期,弹性行政快速扩张。一方面,中央政府为推进市场化改革,进一步“放权让利”,但相关制度建设相对滞后,国家能力有所衰减;另一方面,市场快速发展,但机制并不健全,市场对政府的反制能力相对较弱,从而导致了政府尤其是地方政府弹性行政的扩张。这一时期的弹性行政主要有纵向的央地博弈、地方合谋,横向的区域竞争、地方保护,以及权力失范下的过度弹性行政。博弈和竞争类弹性行政激发了地方的发展动能,但也带来了分散主义、恶性竞争等问题。随着弹性行政的蔓延,其负面效应日益凸显,包括导致制度弱化、行政效能低下、经济异常波动、滋生行政腐败、降低政府公信力等。针对上述负面效应,十八大以来,中央多措并举,对弹性行政进行了矫正。治标方面,主要是加强政治巡视、铁腕反腐、强化政务督查、推动政策落实审计;治本方面,从从严治党和依法行政两个路径来强化刚性行政,以制度建设、法治建设的刚性挤压弹性行政的自由裁量空间。弹性行政特别是各种过度弹性行政大幅收缩,刚性行政开始回归。这一时期刚性行政的刚性,主要源于制度约束。弹性行政这一貌似不合理的现象在很大程度上构成了国家治理的一个部分。弹性行政的形成和发展,除了深受中国政治情境——帝制时代的行政遗产、古老大国的衰败与振兴、共产党人谋民族复兴的强烈诉求的影响,其躁动、扩张、收缩,还直接受到当代政府治理环境的制约,包括意识形态的变化、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政府职能的转变、经济体制的变化、经济全球化和网络社会发展的影响。既有的行政实践表明,弹性行政是特定组织环境中基于目标导向的带有亚制度化特征的非正式行为。它在客观上推动了社会转型,取得了明显的行政绩效,但也引发了对国家整体权威的分割和交易,并带来一系列严重的社会、经济问题。在当代中国政治情境中,弹性行政有其“临界点”,即坚守政治路线、维护中央权威、服务全局利益,以之为标准,中央政府随时可以纠正、叫停弹性行政。总体来看,弹性行政是在特定阶段的一种政治策略,一种过渡性行政行为方式,其发展方向是法治行政。强化法治行政,并不是简单地摒弃、杜绝弹性行政。一方面,要进一步压缩弹性行政的自由裁量空间,坚决减少不必要的弹性行政;另一方面,要避免机械追求行政执行的极端刚性,防止过于严苛的行政要求使懒政由个别现象变成普遍现象。因此,应允许保留适度的行政弹性,以保障政府灵活回应复杂社会、风险社会的需求,此外,还要通过容错纠错、激励担当等制度设计,鼓励政府官员大胆实施基于公共利益的改革探索、先行先试的弹性行政。

周丽萍[2](2019)在《贪污受贿罪缓免刑的适用偏差与匡正》文中研究指明贪污受贿犯罪历来是我国刑法打击的重点,贪污受贿犯罪分子能否得到法律的严惩,不仅关乎国家政治稳定和社会的长治久安,而且关乎党和政府的形象。近年来随着我国反腐深度的不断推进,司法机关查办的贪污受贿案件数量和案件质量较以往都有了较大的提高,但是从法院判决的情况来看,贪污受贿犯罪者被判处实刑的相对较少,适用缓免刑的相对较多。贪污受贿罪缓免刑适用率较高主要表现在与同期普通刑事案件判决相比,适用缓免刑偏高,与往期同类职务犯罪案件判决相比,缓免刑适用率也较高,这种现象的出现会破坏司法的公平公正,也会削弱打击职务犯罪的力度,进而与当下严惩腐败的要求不相适应。缘何偏差,其直接原因是立法上的滞后和不足,导致司法实践的僵硬。追根溯源是刑事政策把握不精准、检察监督制度的缺位以及传统法律文化的不利影响等多方面因素。针对贪污受贿罪缓免刑适用的偏差,应该从调整和优化刑事政策、加强立法完善以及深化量刑改革等方面着手,多管齐下予以匡正,从而实现对贪污受贿犯罪公正且有力的惩处。

冯志峰[3](2018)在《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运行与制约机制研究》文中研究指明中国政治组织体系主要分为中央政权、地方政权和基层政权,由中央、省、市、县、乡五个层级组成。相对于中央政权和基层政权而言,地方政权包括省市县三级,成为我国政权系统承上启下、协调各方、高效运转、强本固基的关键枢纽,对维护党中央权威、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凝聚党心民心、决胜全面小康、不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中国共产党的组织体系分为中央组织、地方组织和基层组织三个层级。地方党委组织承上启下、统揽大局、协调各方、强本固基,既是中央精神的执行者和建议者,又是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者与领导者,承载着领导地方党的组织建设,履行落实“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职责,成为加强地方治理能力建设条块结合的交汇点,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键力量。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运行与制约机制的科学与否,直接影响到党的执政基础。地方党委书记角色定位、职位属性与运行特性,内在地反映了地方党委组织的执政规律,蕴含着党组织权力运行与制约之道。遵循其行为之内在逻辑,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运行规律可提炼为“弹性定律”,鲜明地体现出独特的“二重”性,表现为“双刃剑”的作用,既能够实现有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也有可能引发权力腐败、危害人民利益,销蚀党的执政基础。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腐败在内外不良因素的交互作用下,总体呈现出“十大特征”,体现为“多面人”角色,其演化逻辑可归纳为“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腐败强化跃迁定律”,作为地方主导改革的改革者反而成为改革阻力制造者。为扎实有效地“改革改革者”,破除权力制约“悖论”,就必须统筹“个人修养教化、体制机制转化、社会风气净化”,构建科学系统、务实管用、操作简便的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运行与制约机制。为此,必须立足于中外权力制约理论基础之上,深刻把握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运行“弹性定律”诱致成因,认真分析其生成逻辑,精准提炼地方党委书记权力制约之道,努力促进“文本规定”与“实践运行”的有机融合,将“自我律动法”与“一制九转法”深度融入到地方党委书记权力制约机制之中,努力实现权力高效运行与有效制约的动态平衡,着力提高地方党委书记执政本领,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坚强的领导核心、组织保证和力量保障,为人民群众创造美好生活。

周呈思[4](2015)在《《人民日报》报道高官贪腐案的角色演变》文中认为作为中共中央机关报的《人民日报》在高官贪腐案报道中扮演什么角色?其演变轨迹是怎样的?《人民日报》作为中共中央机关报在高官贪腐案的报道中应该扮演什么角色?它作为中国政治舆论领导者应如何实现在高官贪腐案的报道中的媒体角色的新建构?论文基于社会学的角色理论,通过分析《人民日报》自改革开放以来的高官贪腐案报道实例,描述其实现角色功能的运作特征,梳理其角色演变轨迹,评议其在我国媒介群体对高官贪腐案报道的集团性行为中发挥的无可替代的功能和在国家政治生活中承担的社会责任,揭示影响其功能发挥和责任担当的相关历史情境和诸多影响因素。作者以人民日报图文数据库中搜索到的对改革开放以来97个完成司法审判程序的省部级以上高官的贪腐案件的960篇报道为实证研究的例证材料,对改革开放以来《人民日报》对高官贪腐案的报道历程进行了系统梳理,将其演变轨迹划分为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1978年到2001年,第二个阶段是2002年到2011年,第三个阶段是2012年至今。论文指出,《人民日报》报道高官贪腐案时呈现出的媒体角色有与时俱进的演进。适应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和经济转型,它对三种传统角色(政治动员的工具、官方的新闻发布者、党和政府形象的塑造者)的实现方式发生着渐进性量变,并适时以新的角色形态(事实披露者和公共批评者)出现在公众面前。论文剖析了《人民日报》报道省部级以上高级官员贪腐案的运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引致这些问题的原因,从战略发展的高度审视其高官贪腐案报道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独特作用。论文指出,“全面依法治国”是党和政府的治国理政思路,无论是改革还是反腐,都要在法治的框架下进行,作为中共中央机关报的《人民日报》,在对高官贪腐案的报道中,作为民意表达者、事实披露者、公共批评者的角色功能应更加凸显。论文还为《人民日报》如何通过报道省部级以上高级官员贪腐案,发挥中共中央机关报的政治舆论领导作用提出了建设性的新思路。

孙超然[5](2015)在《论贪污罪、受贿罪中的“情节”——以高官贪腐案中裁判考量因素的实证分析为切入点》文中认为随着《刑法修正案(九)》的通过,贪污罪与受贿罪的定罪量刑因素从数额为主、情节作为加重量刑要素改为数额与情节并列作为定罪量刑要素。在此新的立法模式下,数额要素将发挥怎样不同的影响、哪些情节需要在司法裁判中予以重点关注,是亟需研究的问题。此次我国刑法修改之前的数额与情节的实证样态是一个可资借鉴的参考范本,其中高官贪腐案作为贪污罪和受贿罪中最具有代表性的一个类型,集中表征了数额与情节的运作态势,可以作为研究这个范本的样本。在贪污罪和贿赂罪中,案件的法律结构必然是定罪量刑的主要基准,但案件的社会结构也会对裁判产生重大影响且对量刑影响尤甚。是否存在其他违法犯罪、被请托行为的性质、对公民和国家的损害程度、退赃、悔罪表现等情节可予以重点关注。

赵秉志,彭新林[6](2012)在《我国当前惩治高官腐败犯罪的法理思考》文中研究表明腐败犯罪是当前困扰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现实问题之一。在腐败犯罪中,高官腐败犯罪具有代表性和典型性。在我国刑法目前对严重腐败犯罪配置死刑的情况下,对于罪行极其严重的腐败犯罪高官依法判处死刑包括立即执行,与当前限制、减少死刑适用的改革并不矛盾;对高官腐败犯罪案件实行异地审判,主要是为了排除干扰,确保案件审判公正。应实现对高官腐败犯罪案件异地审判的制度化,并增加对高官腐败犯罪案件属人管辖的内容;高官与特定关系人共同受贿是当前我国高官腐败犯罪的一个新动向,"两高"及时颁布司法解释将情妇等"特定关系人"纳入反腐败法治的视野,标志着我国反腐败法治的一大进步。

张景得[7](2009)在《四大巨贪狱中忏情录》文中研究表明胡长清:最风雅的死刑高官,傍大款养小蜜,写得一笔好字,被五花大绑枪决!李真:最年轻的死刑高官,驱赶省委常委,掌击封疆大吏,自称李莲英后裔!王怀忠:最狂妄的死刑高官,吹牛皮狂造假,跪求组织饶命,扬言摆平中纪委!成克杰:最无耻的死刑高官,伙同情妇受贿,先忏悔再翻供,年近七旬上刑场!

徐江善[8](2008)在《药监大鳄——郑筱萸腐败案始末》文中认为继胡长清、成克杰、王怀忠之后,郑筱萸是中国改革开放以来,因经济犯罪被判处死刑的第4位省部级以上高官。郑筱萸倒下了,留下轰隆一声巨响。这声巨响惊雷般的在人们心头滚过,同时给人们留下"执政之忧"的思考:执政之忧,不容回避;执政之忧,发人深省;执政之忧,生死存亡……

陈瑞华[9](2008)在《义务本位主义的刑事诉讼模式——论“坦白从宽、抗拒从严”政策的程序效应》文中提出作为一项刑事政策,"坦白从宽、抗拒从严"对嫌疑人、被告人供述犯罪事实具有明显的激励作用,对于那些拒不供认有罪、推翻供述或者"认罪态度不好"的被告人,则会产生一种从重处罚的效果。尽管这一政策在指导法院量刑方面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却对被告人供述的自愿性以及被告人的无罪辩护权具有否定作用。由此,中国刑事诉讼制度形成了一种"义务本位主义"的诉讼模式。根据这一模式,面对国家追诉机关的调查讯问,嫌疑人负有服从和配合的义务,以协助国家机关查明事实真相。在这种强调公民服从义务的政策影响下,所谓被告人供述的自愿性、保持沉默的权利、不受强迫自证其罪的特权、被告人与国家的平等对抗等自由主义哲学意义上的理念,并没有太多的存在空间。

陈瑞华[10](2007)在《刑事程序失灵问题的初步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刑事程序法在实施过程中普遍存在着被规避和架空的问题。这种程序失灵的问题已经成为刑事诉讼制度所面临的最大挑战。造成刑事程序失灵的原因,主要是法律没有确立有效的程序性制裁和程序性裁判机制,某些法律程序的设计所带来的诉讼成本的投入超出了司法制度的最高承受力,办案人员为避免不利的考核结果而不得不主动规避某些法律程序,一些程序设计因为受到相互冲突的法律传统的影响而出现了自相矛盾的情形。不仅如此,现行的刑事司法体制也对很多源自西方的程序设计的有效实施,构成了一种"瓶颈效应"。

二、王怀忠之罪与体制之痛(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王怀忠之罪与体制之痛(论文提纲范文)

(1)中国政治情境中的弹性行政研究(1949-2019)(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第一章 导论
    第一节 研究缘起
        一、举世瞩目的中国奇迹
        二、探寻中国奇迹的一个视角:弹性行政
        三、中国政治情境中行政的刚性与弹性
    第二节 核心概念与文献综述
        一、核心概念
        二、文献综述
        三、可能创新之处
    第三节 研究思路、方法及框架
        一、研究思路
        二、研究方法
        三、论文框架
第二章 毛泽东时期刚性行政的锻造(1949—1977)
    第一节 集权体制下的全能式政府运行模式
        一、全能式政府之生成
        二、全能式政府的运行模式
    第二节 刚性行政:全能式政府的应然需求
        一、革命建政体制形塑的“命令一服从”体制
        二、刚性行政的内生动因
        三、刚性行政对政府执行力的提升
    第三节 刚性行政的困境
        一、过度执行
        二、虚假执行
        三、目标置换
        四、行政自主性缺失
第三章 改革初期弹性行政的躁动(1978—1991)
    第一节 改革破冰与渐进路径的选择
        一、现实倒逼改革
        二、经济改革牵动政治改革
        三、渐进主义改革路径的择定
    第二节 行政自由裁量空间的扩大和弹性行政的躁动
        一、改革冲动呼吁更大的行政自由裁量空间
        二、简政放权与行政自由裁量空间的扩大
        三、弹性行政躁动的体制因素
        四、弹性行政躁动的主体诉求
    第三节 基于改革的弹性行政的主要类型
        一、中央政府授权试点
        二、地方政府自行探索
    第四节 改革初期弹性行政的两面性
        一、弹性行政助推改革进程
        二、缺少反制的过度弹性行政
        三、四项基本原则、稳定压倒一切对弹性行政的约束
第四章 市场化推进时期弹性行政的扩张(1992—2011)
    第一节 政府职能转变与弹性行政的扩张
        一、市场经济的“姓氏”之辩和改革再出发
        二、市场化改革与弹性行政的内在关联
        三、深化行政改革与弹性行政的扩张
    第二节 央地博弈和区域竞争
        一、政府的层级结构与职责同构
        二、纵向利益抵牾与央地博弈
        三、层级博弈的衍生品:地方合谋
        四、区域竞争与地方保护
    第三节 权力失范下的过度弹性行政
        一、政府官员的自利性膨胀与角色错乱
        二、低成本高收益的违规行为助推过度弹性行政
        三、晋升的“零和博弈”与政府官员行为扭曲
    第四节 服务型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对弹性行政的有限抑制
        一、服务型政府建设对弹性行政的抑制
        二、依法行政的推进对弹性行政的抑制
第五章 十八大以来对弹性行政的矫正(2012—2019)
    第一节 弹性行政负外部性的凸显
        一、接近临界点的弹性行政
        二、矫正弹性行政:态势和挑战
    第二节 全面从严治党对弹性行政的遏制
        一、完善党内制度建设
        二、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三、强化政治巡视
        四、“零容忍”的铁腕反腐
    第三节 依法(规)行政对弹性行政的管控
        一、强化依法(规)行政
        二、治理型政府的应然诉求
    第四节 政务督查、政策落实审计对弹性行政的挤压
        一、政务督查的强化:力破“中梗阻”
        二、审计监督的拓展:重大政策落实审计
第六章 弹性行政与刚性行政限度之辨析
    第一节 中国政治情境中行政执行之审视
        一、弹性行政与刚性行政的历史维度
        二、弹性行政与刚性行政的时代背景
    第二节 弹性行政的亚制度化特征及其“临界点”
        一、弹性行政的亚制度化特征
        二、弹性行政“临界点”的把控
    第三节 弹性行政的宽度与刚性行政的强度之辨析
        一、行政执行与法治行政
        二、法治视角下弹性行政的宽度
        三、法治视角下刚性行政的强度
结语
参考文献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致谢

(2)贪污受贿罪缓免刑的适用偏差与匡正(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前言
一、实证调查:贪污受贿罪缓免刑适用现状
    (一)缓免刑适用率偏高,轻缓化趋势明显
    (二)法定从宽情节认定宽松,酌定从宽情节认定泛滥
    (三)考察再犯罪危险因素多,个案适用不均
二、规范分析:贪污受贿罪缓免刑适用的偏差之因
    (一)立法层面上的滞后和漏洞
    (二)司法技术层面上的不足和僵硬
三、根源分析:贪污受贿罪缓免刑适用的偏差之源
    (一)对相关刑事政策缺乏全面精准的把握
    (二)相关制度的短缺遗漏
    (三)传统法律文化的不利影响
四、应然回归:贪污受贿罪缓免刑适用的偏差之匡正
    (一)调整和优化刑事政策
    (二)强化立法完善
    (三)深化量刑规范化改革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3)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运行与制约机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abstract
引言
第一章 导论
    一、问题聚焦与研究意义
        (一)现实问题聚焦
        (二)问题研究意义
        (三)问题研究价值
    二、文献综述与相关评论
        (一)国内外相关研究文献综述与评论
        (二)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运行与制约机制研究现状
        (三)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运行研究方向
    三、研究设计与主要框架
        (一)明确调查研究要素
        (二)科学选取研究方法
        (三)合理设计研究框架
    四、资料来源与数据说明
        (一)历史文献资料来源
        (二)实地访谈资料来源
        (三)核心概念内涵界定
第二章 中外权力制约思想比较
    一、权力制约的理论内涵
        (一)权力的本质定义
        (二)权力的固有特征
        (三)制约与监督辨析
    二、中国传统权力制约理论脉络
        (一)中国古代权力制约思想
        (二)中国近代权力制约思想
        (三)中国现代权力制约思想
    三、西方历代权力制约理论脉络
        (一)西方古代权力制约思想
        (二)西方中世纪权力制约思想
        (三)西方近代权力制约思想
        (四)西方现代权力制约思想
    四、马克思主义权力制约理论脉络
        (一)马克思主义理论原创性权力制约思想
        (二)马克思主义实践开创性权力制约思想
        (三)马克思主义中国主体化权力制约思想
    五、中外权力制约理论体系
        (一)以道德制约权力是实现权力制衡的先导
        (二)以法律制约权力是实现权力制衡的保障
        (三)以权力制约权力是实现权力制衡的核心
        (四)以权利制约权力是实现权力制衡的根本
        (五)以社会制约权力是实现权力制衡的依据
第三章 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运行现状
    一、中国共产党地方党委建制的演变
        (一)中国共产党成立初期地方党委建制的雏形
        (二)土地革命时期地方党委建制的形成
        (三)抗日战争时期地方党委建制的发展
        (四)解放战争时期地方党委建制的调整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地方党委建制的成熟
    二、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运行与制约的经验做法
        (一)地方党委书记选拔标准逐步得到明确,凸现党性坚定首要性
        (二)地方党委书记任用程序逐步得到规范,呈现环节设计科学性
        (三)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运行逐步得到控制,体现流程管理严肃性
        (四)地方党委书记绩效考核逐步得到优化,实现评价方式合理性
        (五)地方党委书记权力监督逐步得到健全,展现腐败整治威慑性
    三、地方党委书记队伍构成要素
        (一)地方党委书记职位厘定
        (二)地方党委书记队伍构成分析
        (三)地方党委书记队伍成长特征
    四、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运行“弹性模量定律”
        (一)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运行弹性定律的含义
        (二)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运行弹性定律的特征
        (三)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运行弹性定律的成因
第四章 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腐败行为
    一、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腐败标准的衡量
        (一)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腐败现象的界定
        (二)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腐败标准的认定
        (三)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腐败定义的确定
    二、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腐败行为的要件
        (一)“落马”地方党委书记性别构成
        (二)“落马”地方党委书记级别构成
        (三)“落马”地方党委书记地域分布
        (四)“落马”地方党委书记案发期间
        (五)“落马”地方党委书记案发年龄
        (六)“落马”地方党委书记潜伏时长
        (七)“落马”地方党委书记腐败类型
        (八)“落马”地方党委书记罪名分布
        (九)“落马”地方党委书记判处结果
    三、地方党委书记违法乱纪的行为特征
        (一)违反政治纪律,挑战党中央权威
        (二)违反组织纪律,干部选任藏猫腻
        (三)违反廉洁纪律,官商勾结搞腐败
        (四)违反群众纪律,脱离群众捞名利
        (五)违反工作纪律,言行不一污形象
        (六)违反生活纪律,贪图享受堕牢笼
    四、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腐败运行轨迹
        (一)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腐败心理的形成
        (二)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腐败心理的转化
        (三)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腐败心理的强化
        (四)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腐败行为的重复
        (五)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腐败行为的惩罚
    五、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腐败成因追问
        (一)地方党委书记心理贪欲强化是权力腐败的原始驱动力
        (二)地方党委书记制度规定泛化是权力腐败的外在驱动力
        (三)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运行异化是权力腐败的内在驱动力
        (四)地方党委书记管理监督弱化是权力腐败的间接驱动力
        (五)地方党委书记人情交往物化是权力腐败的直接驱动力
第五章 地方党委书记权力制约机制
    一、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运行“自我律动法”的实施途径
        (一)加强党性修养,坚定对党忠诚执政立场
        (二)明确主攻方向,树立稳中求进执政目标
        (三)提高领导水平 带好立党为公执政队伍
        (四)坚持服务群众 打牢为民造福执政基础
        (五)发扬民主作风 完善求真务实执政机制
        (六)勤于学习调研 提高实干兴邦执政魄力
        (七)践行法治思维 形成改革创新执政方法
        (八)锐意攻坚克难 肩负敢于担当执政责任
        (九)保持党员本色 固守清正廉洁执政底线
        (十)加强官德修养 涵泳诚信平实执政道德
    二、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运行的他律途径
        (一)加强人才储备精准“育权”、好中选优正本清源
        (二)改进选任方式法定“授权”、坚持标准严格程序
        (三)明确权力边界科学“厘权”、合理定位职责明晰
        (四)科学划分权责依法“制权”、坚持原则恪守规矩
        (五)推进党务公开全程“晒权”、公布清单职责法定
        (六)设计权力流程依规“行权”、固化程序规范运行
        (七)加强权力制约有效“控权”、严格制度强化监督
        (八)优化考评机制公正“评权”、创新方式科学考核
        (九)完善奖惩机制规范“退权”、优胜劣汰吐故纳新
结论
参考文献
附件
    附件1 “现任”地方党委书记简明表
    附件2 “落马”地方党委书记简明表
    附件3 党中央制定的权力监督制度简明表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相关学术研究成果
后记

(4)《人民日报》报道高官贪腐案的角色演变(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1 绪论
    1.1 研究缘起
    1.2 对本文几个核心概念的界定
        1.2.1 高官与高官贪腐案
        1.2.2 高官贪腐案报道
    1.3 国内外相关研究综述
        1.3.1 媒体角色的研究综述
        1.3.2 贪腐案件报道的研究综述
    1.4 研究方法与架构
2《人民日报》介入高官贪腐案的运作方式和角色意识
    2.1 《人民日报》介入高官贪腐案的运作方式
        2.1.1 介入时间
        2.1.2 报道角度
    2.2《人民日报》介入高官贪腐案的角色意识
3 1978年-2001年《人民日报》对高官贪腐案的报道
    3.1 政治社会背景
    3.2 报道整体样态
        3.2.1 样本数量
        3.2.2 新闻来源
        3.2.3 新闻体裁
    3.3 作为政治动员的工具的《人民日报》
        3.3.1 官场表态与制造认同
        3.3.2 个案分析:《人民日报》对陈希同案的报道
    3.4 作为官方的新闻发布者的《人民日报》
        3.4.1 政府失语与媒体缺位
        3.4.2 个案分析:《人民日报》对李效时案的报道
    3.5 作为党和政府形象的塑造者的《人民日报》
        3.5.1 对官员的道德批判与对案件的制度反思
        3.5.2 个案分析:《人民日报》对胡长清案的报道
4 2002年-2011年《人民日报》对高官贪腐案的报道
    4.1 政治社会背景
    4.2 报道整体样态
        4.2.1 样本数量
        4.2.2 新闻来源
        4.2.3 报道体裁
    4.3 作为官方的新闻发布者的《人民日报》
        4.3.1 案件披露制度化与报道角度多元化
        4.3.2 个案分析:《人民日报》对陈良宇案的报道
    4.4 作为党和政府形象的塑造者的《人民日报》
        4.4.1 公共形象的重塑与公信力的重建
        4.4.2 公共批评者角色特征初显
        4.4.3 个案分析:《人民日报》对郑筱萸案的报道
5 2012年以来《人民日报》对高官贪腐案的报道
    5.1 政治社会背景
    5.2 报道整体样态
        5.2.1 样本数量
        5.2.2 新闻来源
        5.2.3 报道体裁
    5.3 作为政治动员的工具的《人民日报》
        5.3.1 政治共识的聚合与社会舆论的引导
        5.3.2 个案分析:《人民日报》对周永康案的报道
    5.4 从官方的新闻发布者到事实披露者
        5.4.1 程序发布规范化与事实披露常态化
        5.4.2 个案分析:《人民日报》对薄熙来案的报道
6 《人民日报》在高官贪腐案报道中的角色演变和角色建构
    6.1 《人民日报》在高官贪腐案报道中的角色演变
        6.1.1 角色演变的历程
        6.1.2 角色演变中的变与不变
    6.2 报道高官贪腐案的中央机关报角色建构
        6.2.1 从政治动员的工具到民意表达者
        6.2.2 从官方的新闻发布者到事实披露者
        6.2.3 从党和政府形象的塑造者到公共批评者
    6.3 与中央机关报角色建构相应的配套改革
        6.3.1 行政改革
        6.3.2 司法改革
        6.3.3 新闻改革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5)论贪污罪、受贿罪中的“情节”——以高官贪腐案中裁判考量因素的实证分析为切入点(论文提纲范文)

一、高官贪腐案的裁判实践
二、高官贪腐案中数额要件的构成与适用
    (一)涉案金额的量刑标准已经失去
    (二)追缴金额、认罪态度成为减轻处罚的必备要件
    (三)判处死刑时数额因素的司法意义并不明显
三、可能影响高官贪腐案裁判的其他考量因素
    (一)异地审判对裁判结果产生影响的分析
    (二)作风问题对裁判结果产生影响的分析
四、高官贪腐案的案件结构对裁量结果的影响
    (一)案件的法律结构依然是定罪量刑基准
    (二)案件的社会结构对量刑影响大于定罪
五、贪污罪、受贿罪中应予关注的一些“情节”

(6)我国当前惩治高官腐败犯罪的法理思考(论文提纲范文)

一、前言
二、高官腐败犯罪与死刑适用
    (一) 高官腐败犯罪获死刑案件扫描
    (二) 相关法理问题思考
        1. 高官腐败犯罪的死刑适用
        2. 死刑在反腐败斗争中的作用
三、高官腐败犯罪与异地审判
    (一) 高官腐败犯罪异地审判的典型案件
    (二) 相关法理问题思考
        1. 对高官腐败犯罪案件实行异地审判的根据
        2. 对高官腐败犯罪案件实行异地审判存在的问题
        3. 完善对高官腐败犯罪案件实行异地审判的建议
四、高官腐败犯罪与“特定关系人”问题
    (一) 高官与特定关系人共同受贿的典型案件
    (二) 相关意义与思考
        1. 惩处高官与特定关系人新型受贿犯罪的意义
        2. 高官与特定关系人新型受贿犯罪的认定
五、结语

(7)四大巨贪狱中忏情录(论文提纲范文)

胡长清:爱傍大款的第一贪官
    一、失踪的副省长
    二、吃喝玩乐的爽
    三、生离死别的痛
李真:权柄魔术师的不归路
    一、弄权翻云覆雨
    二、悔过别出心裁
    三、临刑前24小时
王怀忠:想摆平中纪委的“坏种”
    一、官场“忽悠大王”
    二、力推“繁荣娼盛”
    三、跪求组织饶命
成克杰:与情妇的疯狂“二人转”
    一、男女联袂作案
    二、法庭上的表演
    三、阎王面前挣扎
【链接】
编辑手记

(9)义务本位主义的刑事诉讼模式——论“坦白从宽、抗拒从严”政策的程序效应(论文提纲范文)

引 言
一、 “坦白从宽”的诉讼效果
二、嫌疑人的如实回答义务
三、被告人的认罪态度
四、“坦白从宽、抗拒从严”对辩护效果的影响
五、两种法律传统的博弈
六、结 论

四、王怀忠之罪与体制之痛(论文参考文献)

  • [1]中国政治情境中的弹性行政研究(1949-2019)[D]. 徐浩. 南京大学, 2019(07)
  • [2]贪污受贿罪缓免刑的适用偏差与匡正[D]. 周丽萍. 安徽师范大学, 2019(01)
  • [3]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运行与制约机制研究[D]. 冯志峰. 中共中央党校, 2018(02)
  • [4]《人民日报》报道高官贪腐案的角色演变[D]. 周呈思. 武汉大学, 2015(03)
  • [5]论贪污罪、受贿罪中的“情节”——以高官贪腐案中裁判考量因素的实证分析为切入点[J]. 孙超然. 政治与法律, 2015(10)
  • [6]我国当前惩治高官腐败犯罪的法理思考[J]. 赵秉志,彭新林. 东方法学, 2012(02)
  • [7]四大巨贪狱中忏情录[J]. 张景得. 今古传奇(单月号), 2009(01)
  • [8]药监大鳄——郑筱萸腐败案始末[J]. 徐江善. 中国作家, 2008(03)
  • [9]义务本位主义的刑事诉讼模式——论“坦白从宽、抗拒从严”政策的程序效应[J]. 陈瑞华. 清华法学, 2008(01)
  • [10]刑事程序失灵问题的初步研究[J]. 陈瑞华. 中国法学, 20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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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怀中之罪与制度之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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