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失业保险基础工作的规范(论文文献综述)
王婷[1](2021)在《长春市失业保险制度促就业功能研究(2016-2020年)》文中指出就业和失业问题一直以来受到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指出要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的就业,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完善失业保险制度。随着我国“十四五”规划进入开局之年以及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实现之年,充分发挥失业保险制度保民生、防失业、促就业等重要作用,关乎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此外,2019年底新冠肺炎疫情爆发打破了就业的稳定局势,全社会面临着部分小微企业停工停产、员工待业失业的困境,人民群众对失业保险的关注度越来越高、对稳就业的呼声越发强烈,因此失业保险制度应充分发挥其促就业的积极作用,帮助企业顺利渡过难关,帮助失业者重返劳动力市场。我国失业保险经过30多年的发展,保障功能基本成熟,但在促就业方面还存在一些不足。本文从失业保险制度促就业功能出发,立足于长春市失业保险的发展现状,采用问卷调查等方法对长春市失业保险制度促就业功能进行研究和分析。首先介绍了研究的背景和意义,对国内外经典研究进行了梳理并对论文涉及的重要概念和理论进行了阐述。之后概括了长春市失业保险的运行现状,展开介绍了长春市失业保险促就业项目的实施情况,重点对长春市各区域企业和失业人员情况进行调研,分析出当地失业保险制度促就业功能潜藏的问题。最后基于调查分析的结果以及实际情况,借鉴国内发达城市失业保险促就业的先进经验,明确长春市失业保险制度促就业功能发挥的方向,在优化制度设计、发挥激励作用、扩展具体项目、加强政策监管等方面提出相应的建议和对策。
赵志浩[2](2021)在《家庭视角下我国社会保险制度完善研究》文中指出作为应对社会风险的主要制度,我国社会保险制度内容的设置主要针对社会成员个人,极少涉及家庭,对社会成员所在家庭的支持力度十分有限。且在当前低生育率和人口老龄化的背景下,通过完善我国社会保险制度,从而增强社会成员的家庭应对各类社会风险的能力具有现实意义。本论文通过价值分析、历史研究、比较研究等方法,对家庭视角下的我国社会保险制度相关理论进行了阐述,并分析了当前我国社会保险制度面临的挑战及存在的问题,并借鉴了德国社会保险制度中体现了家庭视角的相关规定,最后提出了在家庭视角下完善我国社会保险制度的相应建议,使其更好地保护社会成员的家庭,防范家庭可能面临的风险,进而更好地支持家庭的稳定发展。本论文主要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为家庭视角下的社会保险制度概述。此部分对社会保险制度的概念及特征、价值及功能、历史沿革等基本理论进行了阐述,界定了社会保险制度中的家庭与家庭风险,并提出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社会保险制度应该更加关注家庭中端风险,在防范家庭支出性风险、支持家庭的可持续发展上有所作为。第二部分为当前我国社会保险制度面临的挑战及存在的问题。此部分梳理了我国社会保险制度中体现家庭视角的规定,总结了在家庭视角下我国社会保险制度面临的挑战及存在的问题,主要存在五个方面的问题:当前我国社会保险立法理念缺乏家庭视角;当前社会保险子法位阶较低,法律体系不够健全;保障对象范围较窄,较少关注家庭其他成员;保障标准有待调整,未考虑参保人家庭因素;保障内容不够全面,不能完全规避家庭风险。第三部分为家庭视角下德国社会保险制度的经验与启示。此部分介绍了德国的社会保险制度中体现了家庭视角的内容,并归纳了对我国的一些启示。第四部分为家庭视角下我国社会保险制度的完善。此部分提出了完善我国社会保险制度的一些建议。我国应树立关注家庭的社会保险立法理念,体现家庭生育支持政策、保障家庭整体和谐稳定、支持家庭更进一步发展。我国应当在《社会保险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社会保险子法的立法层级,同时应制定我国长期护理保险的法律法规。要基于家庭视角完善参保和缴费制度,扩大各类社会保险的覆盖范围,同时建立针对部分低收入家庭的基本医疗保险的家庭连带参保制度。另外,可根据家庭的育儿情况,对社会保险参保主体制定相应的缴费优惠等措施。我国应当基于家庭视角完善待遇给付制度,可将基本养老保险中的遗属抚恤金调整为供养亲属抚恤金,制定与家庭收入挂钩的医保起付线,适度提高困难家庭工伤保险的伤亡给付标准,在失业保险中设置家庭差别化给付制度,合理扩大生育保险的待遇给付内容。
韩艳林[3](2021)在《德国短时工作制度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导致了世界众多国家经济发展水平下降和失业率上升,稳定社会就业成为世界各国重要的战略选择。短时工作制度作为一项曾在经济危机期间发挥稳定就业作用的政策工具,同样可以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缓和劳动力市场供求矛盾,降低社会的失业率。在采取短时工作制度的国家当中,德国短时工作制度的发展经历了较为漫长的阶段而日趋成熟,具有一定代表性。德国的短时工作制度包括一般性短时工作制度、转移性短时工作制度和季节性短时工作制度。转移性短时工作制度和季节性短时工作制度为德国在正常年份维持较低的失业率水平作出了突出贡献。而一般性短时工作制度则在多次经济危机事件中保留了大量的就业岗位,避免了社会大规模失业现象的产生。本文旨在对德国短时工作制度的具体内容作出介绍,在基于我国失业保险制度发展的基础上,通过借鉴德国短时工作制度的成功经验,为完善我国的失业保险制度提出政策建议。论文对德国短时工作制度的研究主要分为四部分。首先,对一般性短时工作制度、转移性短时工作制度、季节性短时工作制度进行了概念界定,同时阐释了西方相关就业理论、人力资本理论和福利经济理论的主要内容。其次,对德国短时工作制度的内容展开分析,具体包括德国短时工作制度的发展历程、德国短时工作制度运行机制以及德国短时工作制度的特点。再次,通过对德国短时工作制度实施的效果进行分析,探讨了德国短时工作制度参与情况、德国失业率具体情况和德国经济发展情况。最后,基于我国失业保险制度发展,借鉴德国短时工作制度成功经验,提出优化失业保险准入配套、完善失业保险待遇项目以及规范失业保险基金使用的对策,以期促进我国失业保险制度的完善,提高就业水平。
熊聪颖[4](2021)在《金融类学术文本汉译实践报告 ——以《劳动力市场制度设计》为例》文中研究表明随着各国贸易往来密切,全球经济发展迅速。中国在金融领域的发展突飞猛进,金融英语翻译随之得到了高度重视,我国对金融类文本的研究力度不断加大。鉴于此,本篇翻译实践材料选用金融类学术文本,内容主要涉及劳动力市场制度的构建。金融类文本属于信息类文本,语言的专业性较强,对译者的要求较高。译者既要兼顾原文信息的准确传递,也要注意读者的阅读反应。本次翻译实践报告结合尤金·奈达的功能对等理论,运用文本分析法、个案分析法和对比分析法对英译汉翻译策略进行探究,并从词汇、句子、语篇和金融图表四个层面进行案例分析。在词汇层面,重点分析了词组的构成、语义引申的翻译方式,配合术语表的搭建与校对,尽量达到功能对等并符合金融英语的风格特点。在句子层面,充分把握金融英语的语言特色,如长难句的大规模使用,名词结构和被动句的频繁使用,进而根据英文语法逻辑和语义逻辑的分析比对,有针对性地使用顺译、切分、重组、增译等翻译方法。在语篇层面,使用增加衔接词的方式让原文的过渡更为流畅自然。而在图表层面,保证表头、附加注释以及数据的传递完整与精确,主要依据专业术语的对照和增译法对图表进行准确翻译。通过这次翻译实践,笔者认识到金融学术文本的翻译要在充分理解原文的基础上,以目标读者为导向,灵活使用翻译策略,注重信息的准确传递。希望本次实践报告能对类似体裁的翻译研究做出微薄的贡献。
任倩芸[5](2020)在《F市S区失业人员隐性就业导致的失业基金流失管控难问题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失业的构成形式正在随着人口流动规模的扩大和就业方式的多样化而变得多元化,而经济发展所促进的失业保险覆盖率的不断扩大让失业保险基金管控难的问题逐渐成为社会保险管理的难题。长期失业成为现代化社会中主流的失业形式,而其引发的道德风险影响了失业保险政策的运行效率与基金分配的合理性。隐性就业作为经济体制转轨的附加产物,在转变传统就业模式的同时也给社会保险基金带来了一定的隐患:失业人员通过隐性就业的方式违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问题日益显现,如何提升相关部门办事效率,加强政府各部门间协作,确保失业保险基金合理利用,使失业保险基金能够发挥其应有的效用,成为隐性就业这一新失业形势下催生的待解决问题。本文以登记失业人员隐性就业导致的失业基金管控难作为问题的切入点,通过问卷调查、访谈与数据整理等方式,发现社会各方配合不足、政策普及不到位、部门办事流程繁琐引起的管控难问题使得社会保险相关部门对这一问题的管控力度不足,从而导致失业保险基金的流失。结合F市S区的实际情况,分析产生问题的因素,并且针对性的提出规避登记失业人员隐性就业带来的失业基金流失风险的具体对策,例如完善政策制定与执行流程、扩宽政策宣传渠道、提升部门经办人员素质、加强监管与防控。希望能够为政府部门改进失业保险管理模式,加强对失业人员的管理,避免失业基金流失提供有价值的参考。
王奥[6](2020)在《失业保险制度对促进就业的影响 ——以安徽省为例》文中提出失业问题作为阻碍经济发展的全球性难题,尤其对作为世界上最大发展中国家、拥有世界上人口数量最多的中国来说更是无法避免的挑战。随着我国“十三五”规划进入收官之年、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入决胜阶段以及扶贫攻坚任务完成的最后一年,充分发挥社会失业保险的稳就业、减失业、保民生等重要作用,是关系到我国经济发展稳定和社会安定的重要一步。此外,当面对2019年底突发的新冠肺炎疫情,全社会面临停工停产的困境,又将失业保险的保生活功能重新拉回大家视线中,但疫情中大量企业因资金流动性问题破产导致大量员工失业、应届毕业生求职就业问题爆发,如何提高应对这些问题的应急处理机制,是对我国失业保险制度运行的效率与社会主义制度优势上的凸显。自2019年以来,安徽省为响应国家层面发布的有关社会失业保险政策,积极采取措施,保障失业保险稳岗返补工作的开展,为有效实现我国失业保险制度从“保基本”到“促就业”的转变起到重要作用。通过财政、税收等政策,在保障用工企业高效运行的同时,进一步提高劳动者保障劳动者参加失业保险后的各项权益及待遇,多措并举帮助失业者寻求再就业机会。结合相关政策,在扶贫攻坚道路上积极贡献力量,从而推动安徽省乃至我国整体失业保险制度的推进及完善,促进我国社会失业保险制度发展走向成熟。本文视角从失业保险制度促进就业出发,对我国、安徽省相关失业保险制度发展进行概括,选取相关有效指标,在对发展情况及具体数据进行初步描述后,运用因子分析法进行综合分析。为了是综合评价客观、科学,本文选取:失业率、失业保险参保率、失业保险享受率、失业保险金人均累计结余、就业转换率、失业保险基金人均支出以及失业保险基金人均收入,七项指标对安徽省失业保险制度进行评价,发现一些问题如下:失业保险参保率、受益率低,基金使用效率不高,就业培训宣传力度、服务措施不足等,其原因可能存在与各个方面,失业保险运行的专业化管理、激励、监督机制不完善等。结合部分国外失业保险制度发展经验,从强化促进就业立法规范,制度化保障失业保险就业导向;优化失业保险基金收支,提升促进就业功能物质基础;实现职业技能培训专业化,促进劳动者就业能岗位匹配;实现多渠道监督管理机制,整体优化失业保险运行效率等四个维度(法制化,基金收支,就业培训、人岗匹配,监督管理)提出对策建议,为更好促进我国失业保险制度发展的完善尽一份绵薄之力。
李楠[7](2020)在《共享经济下网约工权益保护问题研究》文中提出互联网技术的不断更新催生了新型业态,使共享经济在短期内得到迅猛发展,促发了新的就业形态,也对传统劳动关系理论提出了新的挑战。实践中,网约工的各项权益频频受到侵害,如何在不断激化的社会矛盾中解决网约工保护遇到的现实困境,是劳动法学界亟待研究和探讨的问题。对网约工权益保护的研究既具有理论意义又具有现实意义。一方面,我国对网约工权益保护的研究较为薄弱,迫切需要理论上的指导。另一方面,该研究符合我国经济发展形势和国家发展规划的要求,能够进一步维护法律的公平正义,有效化解劳资双方之间的矛盾冲突,有助于解决法律支持不足和网约工权益受损等问题。研究的目的在于通过规范调整网约用工关系促进和谐劳动关系,以期在解析现状和构建制度的同时,促进劳动力市场灵活性与安全性的互持共生,促进就业规模与就业质效的和谐共振,促进用工形式灵活化与法律制度适应性的协同共进,促进保障网约工权益与维护新业态发展的双向共赢。共享经济的发展对劳动力市场外部运行环境产生了不可忽视的影响,致使用工主体向多元化发展、用工形式向灵活化发展、用工关系向多变化发展。同时,共享经济的发展又对劳动力主体内部权益产生了深远影响,使网约工的多项权益无法得到充分保护。共享经济的产生改变了传统的用工形式,对传统劳动关系产生了巨大冲击,其促使用工契约虚拟化、组织形式平台化、用工形式自由化、用工关系多元化。以工业化大生产为背景制定出来的现行劳动法律制度已经无法适应互联网技术高速发展下的共享经济用工新形式的需要。一方面,网约工的身份判定标准难以确认。新经济业态下网约用工关系呈现出新的特点,传统劳动关系认定标准对网约工的身份判定造成了内在的制约,对网约工身份的判定在司法上亦没有可遵照的统一标准。另一方面,网约用工关系的性质难以判定。网约用工关系本身形式多样、复杂多变,“雇佣”“合作”等边际概念的界限模糊难辨,网约工自身主观维权意识缺失。网约用工关系经常游走于不同概念之间,对其性质的判定时常存在争议。在研究网约用工关系的性质时,对劳动关系、雇佣关系和劳务关系等相关概念进行了辨析,并将核心问题锁定在“除劳动关系以外的雇佣关系”这一范围内。通过引入“非标准劳动关系”这一概念在网约工身份的研究上寻求新路径。借鉴英国劳动法上的worker概念来探寻“第三类劳动者”的保护路径,充分利用和借鉴已有概念体系和法律制度的现有成果,探析网约用工关系的法律属性定位。面对共享经济的迅猛发展,传统劳动关系的认定标准已无法适应与匹配网约工与网约平台之间的关系特点,对网约工的权益究竟是选择民法保护还是选择劳动法保护成为学界争论的焦点。民法自由平等的保护理念难以平衡网约平台与网约工之间的地位不平等。劳动法对劳动者采取“全盘”肯定或“全盘”否定的保护方式,对劳动者配置相同的权利义务,对用人单位分配同等的社会责任,这样“一刀切”式的保护模式亦无法适应共享经济发展的需要。可见,无论是民法保护还是劳动法保护都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在探析网约用工关系的法律保护模式时,应当正视网约工与网约平台间的劳动关系因素和内在实质特征,根据目前网约用工关系的实际情况合理地适用民法和劳动法共同调整的保护模式,待时机成熟之时,再由劳动法承担起全部保护义务。但是劳动法若想在共享经济的背景下调整网约用工关系,保护网约工的各项权益,就必须从原有单一的调整模式向分类调整模式进行转变。在充分利用原有理论框架的基础上,借助与网约用工关系有关的各类用工关系的理论和实践成果,针对新型就业的关系特点构建符合网约用工关系特点的法律保护模式。对网约工的权益保护可以通过构建适用于网约工的社会保险制度、借用集体劳动法体系框架、强化规制劳动规章制度等保护路径得以实现。社会保险权益是网约工的一项重要权益,然而实践中网约工的该项权益却频频受损,其权益保护面临重重困境。从整体来看,网约工的社会保险参保质量不高。现行社会保险制度难以适应共享经济下多元的用工关系,在网约工的社会保险权益保护方面缺乏可操作性。因此,现行社会保险制度亟待重新建构和完善,研究的重点在于分析网约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等权益保护的制度设计思路和权益实现路径。既要考虑到网约用工的灵活性,又要考虑到共享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还要考虑到网约平台的保险义务承受力,并要借鉴已有制度的设计经验来构建适用于网约工的社会保险制度。借用集体劳动法体系的思路和规则来思考和解决网约工的权益保护问题不失为一个可行而有效的方法。从个别劳动法与集体劳动法的概念及功能对比中可以看出,将网约用工关系纳入集体劳动法体系框架进行保护具有合理性。从保护路径来看,既要对网约工集体劳动权益的范围加以界定,保证网约工集体谈判权的充分实现,又要保障工会作用的充分发挥,同时确保行业规则的自我完善。如果要将网约工权益纳入集体劳动法体系框架内进行保护,就要对集体劳动争议的治理进行体系化的建构。转变其治理方向和治理模式,搭建起立体化的结构模型,完善争议治理机制,构建多维的争议治理关系,让网约工的权益能够在集体劳动法体系框架下得到保护。劳动规章制度是调整劳动用工关系的一项重要制度,是分配劳动关系双方主体之间权利义务的依据,是约束劳动关系双方主体的重要凭借,亦是仲裁机构和司法机关对劳动争议进行仲裁和裁判的依据。共享经济下劳动规章制度在性质、表征、载体、施行、参与权等多方面都发生了异化,法律应当通过强化对劳动规章制度的规制,防止其恣意扩张或任意化,从而保护网约工各项权益的实现。劳动规章制度惩戒权的设置是直接影响网约平台和网约工权利义务的一项重要内容,但是我国劳动法对惩戒权却没有进行明确的规定。面对共享经济下网约用工关系的复杂化,法律应当加强对惩戒权的规制,以防止网约平台惩戒权的滥用。同时,更要充分发挥劳动监察的作用,对网约平台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进行监管。进一步明确监管依据、扩大监管主体、丰富监管内容、适应监管需求,通过劳动监察对劳动规章的制定、合法性、条款性质的全面监管,使劳动规章制度能够适应共享经济下“多元化”“创新型”“灵活性”的新型用工关系。
吴小雪[8](2020)在《重庆市失业保险基金再就业促进功能研究》文中认为就业是经济的“晴雨表”,也是社会的“稳定器”。日趋严重的失业问题已成为困扰世界各国各地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炙手问题。失业保险制度作为抑制失业、促进就业,保障失业者基本生活的社会保障主要项目,在稳定和扩大就业中推波助浪,促进劳动力再生产。重庆市正处于产业结构优化升级、适应新常态的关键期,由经济结构调整引起的城镇失业问题日渐突出,而失业保险基金支出重心仍在“保基本”上,难以适应就业严峻形势下失业人员再就业的需求,加上旧的保障体系逐渐失灵、新的保障体系尚未完善,使失业保险基金对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的促进效果每况愈下。进一步强化失业保险基金再就业促进功能,逐渐加大失业保险基金对再就业促进的投入力度已成为失业保险改革的当务之急。在当前重庆市就业增长缓慢的发展态势下,如何有效利用失业保险基金,更大程度地发挥再就业促进功能,亦是关系民生的民心工程之一。本研究以失业保险基金为切入点,沿着“理论基础-实证研究-问题原因分析-经验借鉴-政策建议”的思路,对失业保险基金再就业促进功能进行评估分析,拟深入了解重庆市失业保险基金运行状况以及对再就业促进的效用如何。首先,通过整理概括国内外文献和相关理论,为研究提供理论基础和指导。其次,结合重庆市失业保险实施情况以及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状况,对失业保险基金收支以及基金在促进再就业方面的支出情况进行描述分析。并在此基础上整理计算相关数据,构建指标评价体系,运用具有时序特征的纵向综合评价法对重庆市失业保险基金再就业促进功能进行评估分析。再次,根据评估结果发掘制约失业保险基金再就业促进功能发挥的阻碍因素和原因:如失业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窄、失业保险基金使用效率低、基金支出用于促进再就业的比例低、对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补贴少的问题和制度覆盖目标存在偏差、基金支出结构不合理、基金使用监管不到位、职业培训和介绍机构服务流于形式、失业者本身社保意识淡薄等原因。然后,总结介绍了国内试点省市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促进就业和再就业的经验做法,并选取了试点成效好的省市进行对比以借鉴“精华”之处,最后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根据以上内容的研究,主要得出如下结论:(1)2001-2017年重庆市失业保险基金再就业促进功能总体上处于由弱到强的提升之中;(2)失业保险基金收入、失业保险基金累计结余以及职业培训补贴的增加能够促进再就业率的提高,而在重庆市失业保险基金运行过程中,失业保险受益率、职业介绍的失业人员就业成功率以及职业培训结业率这些指标得分处于下降趋势,是重庆市失业保险发展的阻碍因素,限制了再就业促进功能的发挥;(3)优化失业保险基金支出结构、加大失业保险基金对再就业促进的投入力度,强化失业保险与再就业的联动机制。
白洁[9](2020)在《呼和浩特市失业保险促进就业的路径研究》文中提出就业和失业问题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加充分的就业,解决就业结构性矛盾,完善失业保险制度。失业保险是强制性的社会保险制度,在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促进再就业和防范失业等方面具有积极作用。当前,失业保险促进就业的功能越来越强大,对稳定就业形势和保障最大的民生起到积极的作用。与此同时,失业保险在促进就业方面仍可大有作为,这也是本文研究的重点内容。本文采用问卷调查、访谈等方法,对呼和浩特市失业保险促进就业的功能进行分析和研究。目前,呼和浩特市失业保险在保障基本生活方面作用较为显着,通过落实失业保险待遇帮助失业人员渡过难关。同时,失业保险促进就业的功能建设刚刚起步,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例如部分群体未被纳入失业保险保障范围、职业培训效果不够显着、失业人员内生发展动力不足等。之所以存在这些问题,在于当前失业保险制度相对滞后,不能够适应新常态的需要,失业保险在资金筹集、使用上存在一些瑕疵,政策项目设计上还有不足之处。针对以上问题,要从制度层面进行修改完善,并提出一些可行性的意见建议。从制度层面,要进一步完善失业保险制度设计,扩大失业保险覆盖范围,合体调整失业保险筹集发放模式;从项目层面,要进一步提高职业培训的质量,丰富促进就业的项目,加大失业人员创业扶持,完善稳岗和职能提升补贴层面;从监管层面,要加强对失业保险基金和政策监管;从人员层面,要营造积极就业的社会氛围,增加鼓励就业的补贴项目,提高失业人员再就业的动力。
徐畅[10](2020)在《山西省失业保险基金问题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多年来,山西省失业保险基金在缓解失业问题方面取得了一定成就,但目前山西省仍然存在着失业问题。在经济新常态和经济转型发展的背景下,失业保险基金的发展面临着新的挑战。失业保险基金是重要的物质基础,研究失业保险基金问题对缓解失业问题、稳定宏观经济具有重要意义。在对山西省失业保险基金问题进行研究的过程中,本文通过实地访谈、收集和整理数据,总结了目前山西省失业保险基金的现状,具体包括:失业保险基金不断更新发展,目前已发展到完善阶段;参保率和制度受益比呈下降趋势;基金收入总体增长,近年来增速放缓甚至降低;基金支出近年来明显提高,预防失业方面政策支持力度大;基金结余逐年提高,以银行存款方式进行投资。之后建立模型运用现行制度内容对山西省失业保险基金收支进行了预测,基金结余将可能继续提高。通过上述现状分析和预测,根据访谈和调研的实际内容,本文总结出了目前山西省失业保险基金存在的问题,具体问题如下:企业存在欠缴、少缴的行为,缴费遵从度较低;基金支出效用低且结构不合理,保障生活、促进就业和预防失业三个功能的发挥效果不强,各项支出比例没有形成动态的调整机制;基金结余过高,平滑经济波动功能不明显;投资渠道过窄,银行存款利率较低,基金保值增值困难。针对以上问题,本文总结出以下几点成因:征缴管理力度不足、支出项目尚未落实、高风险人群参保率低和基金投资管理理念落后。失业保险基金的有效运行是缓解失业问题,促进制度健康发展的必要条件,因此必须对山西省失业保险基金进行完善。对此本文提出以下建议:推动失业保险征收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缴费遵从度;落实基金支出项目,优化基金支出结构;扩大失业保险覆盖范围,增强基金平滑经济波动功能;创新投资管理理念,实现基金保值增值。只有对失业保险基金进行不断的完善,才能尽量保障失业人员的权益不受损失,顺利解决失业问题,实现充分就业,维护社会稳定,从而促进山西省经济的发展。
二、关于失业保险基础工作的规范(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关于失业保险基础工作的规范(论文提纲范文)
(1)长春市失业保险制度促就业功能研究(2016-2020年)(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及意义 |
1.研究背景 |
2.研究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综述 |
1.国外研究综述 |
2.国内研究综述 |
3.简要评述 |
(三)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法 |
1.研究内容 |
2.研究方法 |
一、相关概念界定及理论研究 |
(一)相关概念界定 |
1.失业 |
2.失业保险制度 |
3.失业保险功能 |
(二)相关理论 |
1.最优失业保险理论 |
2.积极的失业治理理论 |
二、长春市推进失业保险制度促就业功能的现状 |
(一)吉林省失业保险制度建设情况 |
(二)长春市失业保险工作基本情况 |
(三)长春市失业保险部分制度执行情况 |
1.阶段性降费情况 |
2.失业保险基金市级统筹模式及运行情况 |
(四)长春市失业保险促就业功能应用情况 |
1.职业介绍和职业培训补贴 |
2.实施援企稳岗补贴政策 |
3.发放职业技能提升补贴 |
三、长春市失业保险制度促就业功能存在问题及原因 |
(一)问卷调查情况 |
1.面向个人的问卷调查基本情况 |
2.面向企业的问卷调查基本情况 |
(二)长春市失业保险制度促就业功能存在的问题 |
1.部分群体无法享受失业保险政策 |
2.失业人员再就业动力不足 |
3.职业培训效果不佳 |
4.援企稳岗作用发挥不明显 |
(三)长春市失业保险制度促就业功能存在问题的原因 |
1.失业保险制度尚需健全完善 |
2.长春市职业培训补贴支出范围小 |
3.长春市稳岗补贴政策作用发挥不够 |
4.部门间缺乏协调配合,政策碎片化现象存在 |
四、国内省市失业保险促就业经验借鉴 |
(一)国内省市失业保险促就业经验 |
1.上海市经验 |
2.杭州市经验 |
3.深圳市经验 |
(二)国内省市失业保险促就业经验对长春市的启示 |
五、完善失业保险制度促就业功能的对策建议 |
(一)健全失业保险制度,强化失业保险作用 |
1.扩大失业保险覆盖面 |
2.强化失业保险促就业的激励作用 |
3.优化失业保险基金支出结构 |
(二)完善失业保险促就业的具体项目,发挥失业保险功能 |
1.强化失业人员职业培训对策 |
2.完善稳岗和技能提升补贴政策 |
(三)实现多渠道监督管理机制,优化失业保险服务 |
1.加强地方政府监管力度 |
2.推进失业保险业务标准化建设 |
3.制定并完善再就业扶持体系 |
参考文献 |
附录一 问卷调查(面向个人) |
附录二 问卷调查(面向企业/用人单位) |
(2)家庭视角下我国社会保险制度完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研究背景及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三)研究方法及思路 |
一、家庭视角下的社会保险制度概述 |
(一)社会保险制度相关理论 |
1.社会保险制度的概念及特征 |
2.社会保险制度的产生及发展 |
3.社会保险制度的价值及功能 |
(二)社会保险制度中的家庭与家庭风险 |
1.当代家庭的结构及功能 |
2.家庭风险的概念及类型 |
(三)以社会保险制度支持家庭之分析 |
1.应对家庭风险的法律选择 |
2.以社会保险制度支持家庭的重要性 |
3.以社会保险制度支持家庭的可行性 |
二、当前我国社会保险制度面临的挑战及存在的问题 |
(一)当前社会保险制度中体现家庭视角的规定 |
1.基本养老保险中的相关规定 |
2.基本医疗保险中的相关规定 |
3.工伤保险中的相关规定 |
4.失业保险中的相关规定 |
5.生育保险中的相关规定 |
(二)家庭视角下我国社会保险制度面临的挑战 |
1.低生育率与人口老龄化日趋严重 |
2.工伤风险及失业风险有增大趋势 |
(三)家庭视角下我国社会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 |
1.社会保险立法理念缺乏家庭视角 |
2.社会保险子法位阶较低,法律体系不够健全 |
3.保障对象范围较窄,较少关注家庭其他成员 |
4.保障标准有待调整,未考虑参保人家庭因素 |
5.保障内容不够全面,不能完全规避家庭风险 |
三、家庭视角下德国社会保险制度的经验与启示 |
(一)德国社会保险制度概况 |
1.德国社会保险制度实施背景 |
2.德国社会保险法律体系介绍 |
3.德国社会法院体制及其优势 |
(二)德国社会保险制度中体现家庭视角的内容 |
1.法定养老保险对家庭养育子女作补偿性规定 |
2.法定养老保险设置鳏寡养老金与孤儿养育金 |
3.法定失业保险设置家庭差别化待遇给付制度 |
4.法定医疗保险设置家庭零付费连带参保制度 |
5.儿童病假津贴及领取父母津贴的免缴费制度 |
6.法定工伤保险中体现家庭视角的补助金制度 |
(三)德国社会保险制度的启示 |
1.法律化和法典化是社会保险立法的目标 |
2.保险内容上应当考虑家庭养育子女因素 |
3.保障对象范围应进行家庭内部成员延伸 |
4.以家庭为纽带的社会保险内部良性联动 |
5.可建立基于家庭评估的差别化待遇制度 |
6.推广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和提高给付标准 |
四、家庭视角下我国社会保险制度的完善 |
(一)树立关注家庭的社会保险立法理念 |
1.社会保险立法应体现家庭生育支持政策 |
2.社会保险立法应保障家庭整体和谐稳定 |
3.社会保险立法应支持家庭更进一步发展 |
(二)健全我国社会保险法律基本框架 |
1.确立符合国情的社会保险立法模式 |
2.提高我国社会保险子法的立法层级 |
3.制定我国长期护理保险的法律法规 |
(三)基于家庭视角完善参保和缴费制度 |
1.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险参保对象的范围 |
2.建立基本医疗保险家庭连带参保制度 |
3.社会保险费用征缴考虑家庭育儿因素 |
(四)基于家庭视角完善待遇给付制度 |
1.完善基本养老保险中的抚恤金制度 |
2.制定与家庭收入挂钩的医保起付线 |
3.完善工伤保险的伤亡待遇给付制度 |
4.失业保险设置家庭差别化给付制度 |
5.合理扩大生育保险的待遇给付内容 |
结语 |
注释 |
参考文献 |
读硕期间发表的论文目录 |
致谢 |
(3)德国短时工作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内研究现状 |
1.2.2 国外研究现状 |
1.2.3 研究述评 |
1.3 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4 创新点 |
第二章 概念界定与理论基础 |
2.1 概念界定 |
2.1.1 一般性短时工作制度 |
2.1.2 转移性短时工作制度 |
2.1.3 季节性短时工作制度 |
2.2 理论基础 |
2.2.1 西方相关就业理论 |
2.2.2 人力资本理论 |
2.2.3 福利经济理论 |
第三章 德国短时工作制度运行体系 |
3.1 德国短时工作制度的发展历程 |
3.1.1 德国短时工作制度的确立阶段(20 世纪 20 年代—20 世纪 80 年代) |
3.1.2 德国短时工作制度的发展阶段(20 世纪80 年代—21 世纪初) |
3.1.3 德国短时工作制度的完善阶段(21 世纪初—至今) |
3.2 德国短时工作制度的运行机制 |
3.2.1 德国短时工作制度运行准入机制 |
3.2.2 德国短时工作制度运行给付机制 |
3.2.3 德国短时工作制度运行道德风险防范机制 |
3.3 德国短时工作制度的特点 |
3.3.1 缩短工时跨度较大 |
3.3.2 申请条件较为严格 |
3.3.3 给付金额水平适度 |
3.3.4 实施期限时间较长 |
第四章 德国短时工作制度实施的效果分析 |
4.1 德国短时工作制度参与情况 |
4.1.1 总体参与情况较为稳定 |
4.1.2 危机期间参与人数激增 |
4.1.3 男性雇员参与率高于女性 |
4.2 短时工作制度稳定了德国社会就业 |
4.2.1 总体失业率维持较低水平 |
4.2.2 危机期间失业率较为稳定 |
4.3 短时工作制度促进了德国经济发展 |
4.3.1 总体经济发展水平较高 |
4.3.2 危机后经济复苏明显 |
第五章 德国短时工作制度对完善我国失业保险制度的启示 |
5.1 优化失业保险准入配套 |
5.1.1 扩大失业保险覆盖面 |
5.1.2 提升失业保险统筹层次 |
5.2 完善失业保险待遇项目 |
5.2.1 提高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 |
5.2.2 丰富失业保险促进就业项目 |
5.2.3 适时引入缩短工时措施 |
5.3 规范失业保险基金使用 |
5.3.1 重视失业保险待遇核定 |
5.3.2 落实失业保险基金监督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4)金融类学术文本汉译实践报告 ——以《劳动力市场制度设计》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引言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目的和意义 |
1.3 文献综述 |
1.4 结构框架 |
第二章 翻译实践过程描述 |
2.1 译前准备 |
2.1.1 分析文本特征 |
2.1.1.1 词汇特征 |
2.1.1.2 句法特征 |
2.1.1.3 语篇特征 |
2.1.1.4 其他特征 |
2.1.2 平行文本阅读 |
2.1.3 翻译辅助工具 |
2.1.4 翻译计划的制定 |
2.2 翻译过程 |
2.2.1 术语表制定 |
2.2.2 翻译的执行情况 |
2.3 译后事项 |
2.3.1 译文术语维护 |
2.3.2 译文语言风格统一 |
第三章 翻译案例分析 |
3.1 词汇翻译难点及翻译策略 |
3.1.1 词汇层面 |
3.1.1.1 专业词汇的翻译 |
3.1.1.2 缩略词的翻译 |
3.2 句子翻译难点及翻译策略 |
3.2.1 复合句的翻译 |
3.2.2 被动句的翻译 |
3.3 语篇翻译难点与策略 |
3.4 金融图表翻译难点及翻译策略 |
第四章 翻译实践总结 |
4.1 翻译实践思考 |
4.2 翻译实践心得 |
参考文献 |
附录1 |
附录2 |
致谢 |
(5)F市S区失业人员隐性就业导致的失业基金流失管控难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绪论 |
1.1 选题背景及研究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内研究现状 |
1.2.2 国外研究现状 |
1.3 相关概念 |
1.3.1 失业保险 |
1.3.2 隐性就业 |
1.4 本文主要的研究框架 |
1.5 研究方法与数据来源 |
1.5.1 研究方法 |
1.5.2 数据来源 |
2、F市S区失业保险发展现状与隐性就业的现状分析 |
2.1 F市S区社会及经济发展现状 |
2.2 F市S区失业保险制度的发展沿革 |
2.3 疫情背景下的失业保险发展趋势 |
2.4 F市S区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违规领取失业金情况调查 |
2.4.1 F市S区失业保险金领取人员违规领取数据搜集 |
2.4.2 失业保险法律知识问卷的设计发放与数据整理 |
3、隐性就业背景下失业人员违规领取失业保险金管控难问题及其影响 |
3.1 社会配合参与不积极 |
3.1.1 企业参保不积极 |
3.1.2 失业人员就业不申报 |
3.2 相关政策普及不到位 |
3.2.1 政策宣传不到位 |
3.2.2 民众对政策了解主动性不强 |
3.3 主体部门监管难 |
3.3.1 就业形式隐蔽 |
3.3.2 领取失业保险金手续繁琐 |
3.4 社会各方面受影响 |
3.4.1 给失业保险基金带来损失 |
3.4.2 社会保险经办部门社会公信力下降 |
3.4.3 不正规的就业方式使就业人员缺乏相应保障 |
4、隐性就业背景下失业人员隐性就业领取失业保险金管控难原因分析 |
4.1 立法机制不健全 |
4.1.1 .政策体制亟待完善 |
4.1.2 处罚机制不够健全 |
4.2 管理体制不健全 |
4.2.1 信息共享遭遇梗阻 |
4.2.2 部门联动不顺畅 |
4.2.3 员工队伍不专业 |
4.3 政策执行需监督 |
4.3.1 对社保部门经办过程监督不到位 |
4.3.2 举报制度需完善 |
5、加强对登记失业人员隐性就业带来的失业保险基金流失管控措施 |
5.1 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及执行流程 |
5.1.1 完善法律法规政策制定 |
5.1.2 规范法律法规执行流程 |
5.2 拓宽相关政策宣传渠道 |
5.2.1 利用服务窗口提升政策普及率 |
5.2.2 利用新兴媒体加大政策普及率 |
5.2.3 利用政务热线做好政策的宣传 |
5.2.4 在活动中对政策进行宣传与普及政策 |
5.3 建立失业保险保险经办部门标准化流程 |
5.3.1 失业保险经办监管标准化 |
5.3.2 失业保险经办服务标准化 |
5.3.3 失业保险经办系统标准化 |
5.4 加强社会保险相关部门经办人员素质建设 |
5.4.1 严把人才质量入口关 |
5.4.2 优化各部门人员配置 |
5.4.3 通过培训提升人员素质 |
5.5 加强对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隐性就业的调查和防控 |
5.5.1 增强数据透明度 |
5.5.2 进行数据“云”监控 |
5.5.3 调动企业参保积极性 |
5.5.4 建立独立监督机构 |
6、结论与展望 |
6.1 研究结论 |
6.2 未来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6)失业保险制度对促进就业的影响 ——以安徽省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研究内容及研究方法 |
一、研究内容 |
二、研究方法 |
第三节 文献综述 |
一、国内文献综述 |
二、国外文献综述 |
三、国内外文献评述 |
第四节 本文的创新点与不足之处 |
一、本文的创新点 |
二、本文可能存在的不足 |
第五节 本文技术路线图 |
第二章 相关概念及理论基础 |
第一节 相关概念界定 |
一、失业 |
二、失业保险制度 |
三、失业保险功能 |
第二节 理论基础 |
一、凯恩斯有效需求理论 |
二、工作闲暇理论 |
第三章 我国及安徽省失业保险制度发展运行状况 |
第一节 我国失业保险制度发展历程及现状 |
一、我国失业保险发展历程 |
二、我国失业保险制度运行现状 |
第二节 安徽省失业保险制度运行相关情况 |
一、安徽省劳动人口失业及不同产业就业者占比情况 |
二、失业保险参保及领取人数情况 |
三、失业保险基金收支、结余情况 |
第四章 安徽省失业保险制度对促进就业的综合分析 |
第一节 安徽省失业保险制度对促进就业的因子分析 |
一、指标构建 |
二、综合分析 |
三、实证结果 |
四、综合评价 |
第二节 安徽省失业保险制度在促进就业方面制约因素分析 |
一、失业保险参保率、受益率低 |
二、基金使用效率不高 |
三、就业培训宣传力度、服务措施不足 |
第五章 国外失业保险促进就业的经验与启示 |
第一节 国外失业保险促进就业的经验 |
一、日本失业保险制度发展经验 |
二、德国失业保险制度发展经验 |
三、美国失业保险制度发展经验 |
第二节 国外失业保险促进就业的启示 |
一、失业保险制度设计要双管齐下 |
二、失业保险制度以促就业为改革方向 |
三、提升公共服务质量以保障失业保险制度运行 |
四、利用国家机制明确失业保险制度促进就业导向 |
第六章 提升失业保险制度促进就业的政策建议 |
第一节 强化促进就业立法规范制度化保障失业保险就业导向 |
一、强化失业保险运行立法、提升参保率发挥促就业作用 |
二、保障促就业支出比例、规范再就业培训机制 |
三、规范统计数据来源定位、保障灵活就业者权益 |
第二节 提升失业保险基金使用效率筑牢促就业功能物质基础 |
一、健全失业保险费(税)收缴机制 |
二、优化失业保险基金支出模式 |
三、加强失业保险基金自身运营能力 |
第三节 实现职业技能培训专业化促进劳动者就业能岗位匹配 |
一、进一步加强完善职业就业培训机制 |
二、科学设置职业培训项目及相关补贴 |
三、建立失业保险管理机构与就业服务机构联系机制 |
第四节 实现多渠道监督管理机制整体优化失业保险服务供给 |
一、提高政府监督管理效率 |
二、提高就业供需双方的参保及责权意识 |
三、建立多重服务与就业服务的联动机制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在读期间科研成果 |
(7)共享经济下网约工权益保护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背景与选题意义 |
(一)选题背景 |
(二)选题意义 |
二、研究内容与文献综述 |
(一)研究内容 |
(二)文献综述 |
三、研究目的与研究方法 |
(一)研究目的 |
(二)研究方法 |
第一章 网约用工关系的法律属性分析 |
第一节 共享经济概述 |
一、共享经济的概念和特点 |
(一)共享经济的概念 |
(二)共享经济的特点 |
二、共享经济的发展现状 |
(一)共享经济的发展进程 |
(二)共享经济对传统商业模式的突破 |
三、共享经济对用工关系的影响和冲击 |
(一)共享经济对劳动力市场外部运行环境的影响 |
(二)共享经济对劳动力主体内部权益的影响 |
(三)共享经济对传统劳动关系的冲击 |
(四)共享经济对劳资关系协调机制的冲击 |
第二节 网约用工关系相关概念辨析 |
一、劳动关系与雇佣关系的辨析 |
(一)劳动关系与雇佣关系的学说辨析 |
(二)劳动关系与雇佣关系的关联性与差异性辨析 |
二、劳务关系与雇佣关系的辨析 |
(一)劳务关系与雇佣关系的主体地位不同 |
(二)劳务关系与雇佣关系的权利义务内容不同 |
(三)劳务关系与雇佣关系的主体关系稳定性不同 |
(四)劳务关系与雇佣关系的调整理念不同 |
三、“除劳动关系以外的雇佣关系”的范围辨析 |
(一)“除劳动关系以外的雇佣关系”的焦点地位 |
(二)“除劳动关系以外的雇佣关系”与劳动关系的内在联系 |
第三节 网约用工关系法律属性定性的困境 |
一、网约工身份判定标准的困境 |
(一)传统劳动关系认定标准的制约 |
(二)司法实践统一标准的缺失 |
二、网约用工关系非典型性的困境 |
(一)用工形式灵活化的困境 |
(二)非典型劳动关系难以被立法确认 |
(三)网约工自身维权意识缺失的困境 |
第四节 网约用工关系法律属性定性的思维路径 |
一、突破固有思维重新审视关系定位 |
(一)网约平台与网约工的利益平衡考量 |
(二)网约平台与网约工的法律关系类型考量 |
(三)网约平台与网约工的非典型从属性考量 |
二、突破既有模式重新构建调整方式 |
(一)用工灵活化对既有模式的冲击 |
(二)既有“二元框架”模式的局限性 |
(三)以弹性化调整突破既有模式壁垒 |
三、突破传统框架重新界定主体性质 |
(一)设定“第三类劳动者”的经验参考 |
(二)设定“第三类劳动者”的思维路径 |
(三)设定“第三类劳动者”的现实困境 |
(四)设定“第三类劳动者”的制度构建 |
第二章 网约工权益法律保护模式探析 |
第一节 网约工权益法律保护模式的现实困境 |
一、网约用工形式合法性确认的困境 |
(一)行政机关认定经营行为违法 |
(二)合法性判定面临多重矛盾 |
二、网约用工关系法律调整模式的困境 |
(一)固有调整模式的运行方式缺乏适应性 |
(二)网约工权利义务的配置方式缺乏合理性 |
(三)网约平台社会责任的分配方式缺乏可行性 |
第二节 网约工权益法律保护模式的选择 |
一、网约工权益法律保护模式选择的基础条件 |
(一)网约用工形式的合法性确认 |
(二)网约工权益法律保护模式的焦点定位 |
二、网约工权益法律保护模式选择的局限性 |
(一)民法保护的局限性 |
(二)劳动法保护的局限性 |
(三)民法与劳动法共同保护的局限性 |
第三节 网约工权益劳动法保护模式探析 |
一、网约工权益劳动法保护的必要性 |
二、由单一调整模式向分类调整模式转变的合理性 |
(一)分类调整模式具有包容性 |
(二)分类调整模式具有可选择性 |
三、由单一调整模式向分类调整模式转变的必要性 |
(一)分类调整模式可以扩大劳动法的适用范围 |
(二)分类调整模式可以避免劳动关系泛化 |
(三)分类调整模式可以增强劳动保护的针对性 |
四、由单一调整模式向分类调整模式转变的可行性 |
(一)由单一调整模式向分类调整模式转变符合现实需要 |
(二)由单一调整模式向分类调整模式转变具备理论基础 |
五、由单一调整模式向分类调整模式转变的内容分析 |
(一)立法理念的转变 |
(二)立法技术的更新 |
(三)规范适用的调整 |
(四)保护路径的架构 |
第三章 网约工社会保险权益的保护路径 |
第一节 网约工社会保险权益保护的现实困境 |
一、网约工社会保险参保质量不高 |
二、多元的用工关系与现行社会保险制度不相适应 |
三、适用现行社会保险制度缺乏可操作性 |
第二节 网约工社会保险权益保护的思维路径 |
一、网约工社会保险权益保护的必要性 |
二、劳动法与社会保险法的概念对接 |
三、网约工社会保险制度建构的因素权衡 |
四、网约工社会保险权益保护的多方协作机制 |
第三节 网约工基本养老保险权益保护的实现路径 |
一、网约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类型的确认 |
二、权衡参保范围对网约工养老保险权益的影响 |
三、平衡网约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负担 |
第四节 网约工基本医疗保险权益保护的实现路径 |
一、网约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类型的设定 |
二、网约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原则的设定 |
三、网约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主体的设定 |
第五节 网约工失业保险权益保护的实现路径 |
一、网约工纳入失业保险参保范围 |
二、确定网约工失业保险的缴费方式 |
三、明确网约工失业保险的待遇给付条件 |
第六节 网约工工伤保险权益保护的实现路径 |
一、网约工纳入工伤保险保护范围的必要性 |
(一)网约工游离于工伤保险保护范围之外 |
(二)网约工的工作伤害缺乏有效救济途径 |
二、网约工纳入工伤保险保护范围的合理性 |
三、网约工纳入工伤保险保护范围的制度障碍 |
四、网约工纳入工伤保险保护范围的制度设计 |
(一)网约工工伤保险的缴费主体设计 |
(二)网约工工伤保险费的运行模式设计 |
(三)网约工工伤保险中工伤认定程序设计 |
(四)网约工工伤保险中劳动能力鉴定条件设计 |
(五)网约工工伤保险中待遇支付程序设计 |
第四章 网约工集体劳动权益的保护路径 |
第一节 集体劳动法保护网约工权益的合理性 |
一、个别劳动法调整对象受限 |
二、集体劳动法有利于促进双方协商 |
三、集体劳动法的调整范围更具包容性 |
四、集体劳动法有助于平衡双方利益 |
第二节 网约工集体劳动权益保护的制度化建构 |
一、以集体劳动权益的范围界定为制度基础 |
二、以集体谈判权的充分实现为问题核心 |
(一)促进劳资双方协商博弈 |
(二)优化劳资双方资源配置 |
(三)维护劳资双方利益平衡 |
三、以工会作用的充分发挥为重要途径 |
(一)共享经济下工会的发展方向 |
(二)共享经济下工会的作用表征 |
(三)共享经济下工会的结构定位 |
(四)共享经济下工会的功能体现 |
四、以行业规则的自我完善为内生动力 |
第三节 网约工集体劳动争议治理的体系化建构 |
一、网约工集体劳动争议治理方向的转变 |
(一)由事后处理转变为事前预防 |
(二)由问题导向转变为系统构建 |
(三)由无序化转变为规范化 |
二、网约工集体劳动争议治理模式的改变 |
(一)适应动态化的机制要求 |
(二)符合互补性的制度需求 |
(三)形成整体性策略架构 |
三、网约工集体劳动争议治理模型的立体化构建 |
(一)横向的类型化分类 |
(二)纵向的阶段性剖析 |
(三)整体的网格化衍进 |
四、网约工集体劳动争议治理机制的完善 |
(一)信息收集与分析机制的构建 |
(二)劳资双方沟通机制的畅通 |
(三)集体谈判机制的完善 |
(四)工会机制的引入 |
(五)第三方协调机制的完善 |
五、网约工集体劳动争议治理联动关系的构建 |
(一)劳动人事仲裁机构与其他主体间的联动关系构建 |
(二)政府各职能部门间的联动关系构建 |
(三)第三方社会力量之间的联动关系构建 |
第五章 劳动规章制度规制强化的权益保护路径 |
第一节 网约用工劳动规章制度的异化 |
一、劳动规章制度性质的异化 |
二、劳动规章制度表征的异化 |
三、劳动规章制度载体的异化 |
(一)劳动规章制度载体的“边缘化” |
(二)劳动规章制度载体的“模糊化” |
四、劳动规章制度施行的异化 |
(一)劳动规章制度的形成缺少双方“合意” |
(二)劳动规章制度的运行缺少“明确”指引 |
五、劳动规章制度参与权的异化 |
第二节 劳动规章制度的适应性调整 |
一、针对固有规范作用的适应性调整 |
二、针对新型用工关系的适应性调整 |
三、针对现有法治环境的适应性调整 |
第三节 劳动规章制度惩戒权的规制 |
一、规制惩戒权的行使依据 |
二、规制惩戒权的行使方式 |
三、规制惩戒权的救济途径 |
第四节 劳动监察对劳动规章的监管路径 |
一、劳动监察对劳动规章监管依据的明确化 |
二、劳动监察对劳动规章监管主体的多元化 |
三、劳动监察对劳动规章监管内容的全面化 |
(一)对劳动规章的制定进行监管 |
(二)对劳动规章的合法性进行监管 |
(三)对劳动规章的条款性质进行监管 |
四、劳动监察对劳动规章监管需求的适应化 |
(一)适应共享经济的“多元化”监管需求 |
(二)适应共享经济的“创新型”监管需求 |
(三)适应共享经济的“灵活性”监管需求 |
结论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及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成果 |
后记 |
(8)重庆市失业保险基金再就业促进功能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和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文献综述 |
1.2.1 国内文献综述 |
1.2.2 国外文献综述 |
1.2.3 文献述评 |
1.3 研究内容与方法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4 论文的创新 |
1.5 论文的基本结构 |
第2章 基本概念及相关理论 |
2.1 基本概念 |
2.1.1 失业保险制度 |
2.1.2 失业保险基金 |
2.1.3 就业和再就业 |
2.2 相关理论基础 |
2.2.1 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 |
2.2.2 职业搜寻理论 |
2.2.3 凯恩斯有效需求理论 |
2.3 小结 |
第3章 重庆市失业保险基金再就业促进功能评估 |
3.1 重庆市失业保险的实施情况 |
3.1.1 重庆市失业保险缴费及给付规则 |
3.1.2 重庆市失业保险参保及受益情况 |
3.1.3 重庆市失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及结余状况 |
3.1.4 重庆市失业保险基金在再就业促进方面的使用情况 |
3.2 重庆市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现状 |
3.2.1 重庆市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总体情况 |
3.2.2 重庆市城镇失业人员职业培训实施情况 |
3.2.3 重庆市城镇失业人员职业介绍实施状况 |
3.3 重庆失业保险基金再就业促进功能评估—基于纵向动态综合评价法 |
3.3.1 纵向综合评价法简介 |
3.3.2 指标的选取 |
3.3.3 指标的处理 |
3.4 综合评价与分析 |
3.5 小结 |
第4章 重庆市失业保险基金再就业促进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
4.1 存在的问题 |
4.1.1 失业保险参保及受益程度低 |
4.1.2 失业保险基金对再就业促进的资金投入偏少 |
4.1.3 失业保险基金使用效率低 |
4.1.4 职业介绍及培训效果欠佳 |
4.2 原因分析 |
4.2.1 失业保险制度覆盖目标错位 |
4.2.2 参保主体缺乏申领失业保险金的意识和积极性 |
4.2.3 失业保险基金支出结构不合理 |
4.2.4 职业培训和介绍体制运行不完善 |
4.2.5 失业保险与再就业相关方面缺乏联动性 |
4.3 小结 |
第5章 试点省市失业保险基金促进再就业的经验启示 |
5.1 试点省市失业保险基金促进再就业的经验 |
5.1.1 增设失业保险基金支出项目 |
5.1.2 增加失业保险基金再就业支出资金的投入 |
5.1.3 加强职业培训、职业介绍补贴的管理 |
5.2 试点省市政策实施后失业保险基金运行效果评价分析 |
5.3 综合分析与比较 |
5.4 小结 |
第6章 强化失业保险基金再就业促进功能政策建议 |
6.1 优化失业保险基金支出结构 |
6.1.1 适度提高失业保险金水平 |
6.1.2 加大失业保险基金对再就业促进的投入 |
6.2 扩大失业保险覆盖范围 |
6.3 强化失业保险与再就业联动机制 |
6.4 加强职业培训及职业介绍机构规范化建设 |
6.4.1 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提高职业培训的针对性 |
6.4.2 完善职业介绍机构的服务功能 |
6.5 完善失业保险基金的监管体制 |
6.5.1 强化失业保险基金内外部监督 |
6.5.2 规范业务经办程序,提升服务质量 |
6.6 小结 |
结论与展望 |
1、结论 |
2、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和其它科研情况 |
一、发表的学术论文 |
二、主持和参与的课题 |
(9)呼和浩特市失业保险促进就业的路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背景及研究意义 |
1.选题背景 |
2.研究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综述 |
1.国外研究 |
2.国内研究 |
3.研究评述 |
(三)研究思路与方法 |
1.研究思路 |
2.研究方法 |
(四)研究的创新与不足 |
1.研究创新 |
2.研究不足 |
一、相关概念界定和理论基础 |
(一)相关概念 |
1.失业 |
2.失业保险 |
(二)理论基础 |
1.公平效率理论 |
2.岗位搜寻理论 |
3.最优失业保险理论 |
二、失业保险与就业的相关性分析 |
(一)失业保险促进就业的作用机制 |
1.激发失业者再就业积极性 |
2.提升职业技能 |
3.支持企业稳定岗位 |
4.突出就业服务 |
(二)呼和浩特市失业保险促进就业主要成效 |
1.就业形势总体稳定 |
2.失业人员就业能力提升 |
3.企业就业岗位稳定 |
三、呼和浩特市失业保险促进就业路径存在问题及原因 |
(一)问卷调查和访谈基本情况 |
1.问卷调查基本情况 |
2.访谈基本情况 |
(二)失业保险促进就业路径存在的问题 |
1.部分群体未享受失业保险促进就业项目 |
2.职业技能培训效果不佳 |
3.援企稳岗作用发挥不充分 |
4.失业人员再就业内生动力不足 |
(三)失业保险促进就业路径存在的问题原因分析 |
1.失业保险制度建设 |
2.失业保险覆盖面 |
3.失业保险筹集和发放模式 |
4.职业培训主体单一 |
5.失业保险促进就业项目支出与促进就业政策支出有所重叠 |
6.失业保险政策享受对象存在主观套取倾向 |
四、国内省市失业保险促进就业经验借鉴 |
(一)上海市失业人员职业培训经验借鉴 |
1.主要做法 |
2.经验借鉴 |
(二)浙江省失业保险基金扩大支出试点经验借鉴 |
1.主要做法 |
2.经验借鉴 |
五、优化失业保险促进就业路径的对策建议 |
(一)完善失业保险促进就业的制度设计 |
1.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 |
2.合理调整失业保险金筹集发放模式 |
(二)优化失业保险促进就业的政策体系 |
1.提高职业培训质量 |
2.丰富促进就业的补贴项目 |
3.加大失业人员创业扶持 |
4.完善稳岗和技能提升补贴政策 |
(三)加强失业保险促进就业的资金监管 |
1.加强对失业保险金基金监督 |
2.完善失业保险政策管理 |
(四)提高失业人员再就业动力 |
1.营造积极就业的良好社会氛围 |
2.增加鼓励就业补贴项目 |
六、结论和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附录一 |
附录二 |
附录三 |
(10)山西省失业保险基金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文献综述 |
1.2.1 国内研究综述 |
1.2.2 国外研究综述 |
1.2.3 文献述评 |
1.3 研究内容与方法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4 主要工作和创新 |
1.5 论文的基本结构 |
第2章 相关概念和理论基础 |
2.1 相关概念 |
2.1.1 失业保险制度 |
2.1.2 失业保险基金 |
2.2 相关理论 |
2.2.1 凯恩斯失业理论 |
2.2.2 公平理论 |
2.2.3 投资组合理论 |
2.3 小结 |
第3章 山西省失业保险基金现状分析 |
3.1 山西省失业保险基金发展历程 |
3.1.1 山西省失业保险基金初创时期(1986-1992) |
3.1.2 山西省失业保险基金调整时期(1993-1998) |
3.1.3 山西省失业保险基金规范时期(1999-2007) |
3.1.4 山西省失业保险基金完善时期(2008 年至今) |
3.2 山西省失业保险基金运行情况 |
3.2.1 失业保险参保与受益情况 |
3.2.2 失业保险基金收支运营情况 |
3.2.3 失业保险基金支出效用情况 |
3.3 小结 |
第4章 山西省失业保险基金收支预测 |
4.1 建立模型 |
4.1.1 基金收入模型 |
4.1.2 基金支出模型 |
4.1.3 基金结余模型 |
4.2 设置参数 |
4.2.1 基金收入模型的参数 |
4.2.2 基金支出模型的参数 |
4.3 预测结果 |
4.4 小结 |
第5章 山西省失业保险基金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
5.1 山西省失业保险基金存在的问题 |
5.1.1 企业缴费遵从度低 |
5.1.2 基金支出效用低且结构不合理 |
5.1.3 基金平滑经济波动功能不明显 |
5.1.4 基金保值增值困难 |
5.2 山西省失业保险基金问题的原因分析 |
5.2.1 基金征缴管理力度不足 |
5.2.2 基金支出项目尚未落实 |
5.2.3 高风险人群参保率低 |
5.2.4 基金投资管理理念落后 |
5.3 小结 |
第6章 完善山西省失业保险基金的建议 |
6.1 推动失业保险征收管理体制改革 |
6.2 落实失业保险基金支出项目 |
6.3 扩大失业保险覆盖范围 |
6.4 创新失业保险基金投资管理理念 |
6.5 小结 |
结论与展望 |
1、结论 |
2、展望 |
附录 |
附录1 太原市人社局失业保险科和社保基金监管科调研报告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和其它科研情况 |
四、关于失业保险基础工作的规范(论文参考文献)
- [1]长春市失业保险制度促就业功能研究(2016-2020年)[D]. 王婷. 吉林大学, 2021(01)
- [2]家庭视角下我国社会保险制度完善研究[D]. 赵志浩. 广西师范大学, 2021(11)
- [3]德国短时工作制度研究[D]. 韩艳林. 河北大学, 2021(02)
- [4]金融类学术文本汉译实践报告 ——以《劳动力市场制度设计》为例[D]. 熊聪颖. 上海师范大学, 2021(07)
- [5]F市S区失业人员隐性就业导致的失业基金流失管控难问题研究[D]. 任倩芸. 暨南大学, 2020(07)
- [6]失业保险制度对促进就业的影响 ——以安徽省为例[D]. 王奥. 安徽财经大学, 2020(08)
- [7]共享经济下网约工权益保护问题研究[D]. 李楠. 吉林大学, 2020(08)
- [8]重庆市失业保险基金再就业促进功能研究[D]. 吴小雪. 山西财经大学, 2020(04)
- [9]呼和浩特市失业保险促进就业的路径研究[D]. 白洁. 内蒙古大学, 2020(01)
- [10]山西省失业保险基金问题研究[D]. 徐畅. 山西财经大学, 20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