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部颁布企业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教育管理规定(论文文献综述)
崔俊杰[1](2018)在《我国职业安全健康监管体制的演变、问题及完善》文中研究说明我国职业安全健康监管体制的演变在大的趋势上呈现出从集中统一监管到分工负责、多头监管,再到集中统一监管的历史轨迹。通过分析我国职业安全健康监管体制的变迁脉络可以发现,我国职业安全健康监管存在监管目的交叉重复、监管内涵模糊、监管体制不统一和监管法制进程欠缺延续性等问题。当前,机构改革和职权划转为完善我国职业安全健康监管体制提供了新的历史机遇,有必要在合理确定职业安全健康监管归口的前提下,通过明定监管内涵,推进专门化立法,完善我国职业安全健康监管体制。
杨文杰[2](2019)在《改革开放40年我国技术工人公共政策研究 ——基于Nvivo11.0软件的分析》文中研究表明职业教育的使命是为各行各业培养生产劳动者和服务者,他们是社会发展和进步的实质性力量。在快速发展的信息技术时代,技术工人作为职业教育所培养的重要群体,在推动我国经济转型升级、制造业强国建设中发挥着基础性作用。在现实中,技术工人的薪资待遇、教育与培养、社会地位、考核与激励、聘用与管理、福利与权益等是衡量和决定他们发展状况的重要维度,并通过技术工人公共政策所体现。技术工人自身的素质水平和专业能力是决定其地位和发展状况的关键和核心因素,而职业教育则起着重要的作用。改革开放40年来,我国在经济上取得了巨大的成就。在新的历史发展时期,制造业成为支柱产业,走通过技术进步提升劳动生产率的发展道路,使得技术工人的历史地位得以凸显。职业教育必须顺应时代发展的要求,以培养高素质的技术工人为使命,但是,职业教育提升人的劳动资本,最先是以潜在价值的方式存在,它的终极价值必须通过就业才能真正实现,而技术工人公共政策则是决定价值实现的关键。探讨改革开放四十年来我国技术工人公共政策的发展变迁,有助于我们制定出更好地符合当今时代发展特色和需要的技术工人公共政策,以确保实现职业教育为“中国制造2025”战略规划提供技术人才保障。本研究以文献法、文本分析法为主要方法,从纵向和横向两个维度对改革开放40年来我国颁发的120份技术工人公共政策文本进行系统分析,通过运用质性分析工具Nvivo11.0对文本内容进行编码,了解政策发展的总体状况,认识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技术工人公共政策的价值选择和发展特点,探讨我国技术工人公共政策的现实追求及其对职业教育提出的新要求。该研究包括以下内容:第1章,绪论部分主要对研究背景、意义和国内外研究现状等相关内容进行了阐述,明确了研究的方法和思路。第2章,对研究文本的来源与选择、研究工具及可行性分析、研究问题、重点和步骤等进行了探讨,明确了资料搜集的基本原则,对1978—2018年我国政府各部门颁布的与技术工人密切相关的政策文件进行筛选与整理,并把它们划分为四个不同的发展阶段。第3章,主要对所搜集的120份政策文本的基本信息进行统计,分别从发布主体、年份数量分布、文本类型等方面做重点分析,把握技术工人公共政策40年的总体发展状况。第4章,基于高相关性、高权威性的原则对政策文本进行二次筛选,并将最终选出的59份重要政策文本导入到Nvivo11.0软件中进行编码分析,以已划分的阶段为线索,着重对各个时期技术工人政策节点结构和具体内容进行剖析。第5章,基于对政策的总体情况和重要文本编码情况的综合分析,概括总结了改革开放40年不同发展阶段我国技术工人公共政策制定者的价值选择和政策发展的特点。第6章,在我国建设制造业强国的背景下,为确保职业教育所培养的技术工人的价值得到充分实现,在技术工人公共政策制定的过程中应做到:在制定主体上,强化代表性与多元性;在政策环境中,进一步完善资格框架制度;在政策内容上,更加强调技术工人职业教育与培训的权利。在新的历史时期,职业教育发展更好地坚持能力本位的思想,按照行业任职资格和标准对学生进行培养;加大在职培训,统筹职前职后一体化;深化产教融合,密切与企业间的关系,确保职业教育的高质量发展。
孙胤羚[3](2014)在《职业卫生管理政策分析与评价研究》文中提出研究背景伴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飞速发展,工业化进程的快步推进,与之相应的职业卫生管理工作也逐步建立起更加完善的体系,在职业病防治上取得了一定的成就,有力地保护了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了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但就目前的形势来看,我国的职业卫生工作目前仍面临着巨大的挑战。职业事故、伤害和疾病过于频繁,经济损失惨重。由于职业危害具有群体性,致死、致残率高,以及难以治愈等特点,造成了家庭伤害和单位、地区的不稳定,甚至引发社会矛盾,成为社会不安定因素。由于职业危害而导致的群体性事件不仅是在国内甚至在国际上也产生了不良影响,已经成为关系社会稳定与和谐的公共卫生问题和严重的社会问题。所以说,职业卫生管理工作与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相关,与劳动力资源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相关,与社会的和谐安定的大局相关。随着经济全球化及城市化的快速发展,以及经济体制、用工制度的深刻变化,社会多层面对职业卫生管理体制出现一定的质疑,希望对目前的管理制度进行修正。作为世界上最早建立职业安全卫生法的国家之一,美国积累了丰富的职业卫生管理经验,尤其是在职业卫生管理的机构建设、职业卫生法律法规标准体系、职业病管理、工伤保险及企业职业卫生管理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我们有必要汲取美国先进的职业卫生管理理念并借鉴其成功经验,将中、美两国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进行客观比较分析,总结美国职业卫生管理工作的优势及经验,寻找出可供我国职业卫生管理工作借鉴的做法;另外,更有必要在对我国职业卫生管理概况进行了解剖析的基础上,调查职业卫生管理方面的具体开展情况,为相关部门制定职业病防治政策、提高职业卫生管理工作水平提供参考建议。目的与意义(1)探讨中美两国职业卫生管理的特点,在对照中美两国存在差异的基础之上,分析我国职业卫生管理政策;(2)探索建立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和综合评价方法,便于对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状况进行较为全面系统、科学准确、客观合理的评定;(3)了解我国职业卫生管理的基本情况,探讨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建议,推动职业卫生管理工作的发展,切实保护广大企业职工的身体健康。本研究的主要意义具体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1)从多方面了解和把握中美两国在职业卫生管理上的异同,发现我国职业卫生管理方面存在的不足,以便采取针对性措施,为我国职业卫生管理提供合理化的改革建议,有利于改革我国职业卫生管理模式,对我国职业卫生管理工作的开展及水平的提高有着重要意义。(2)构建了职业卫生管理评价模型,可以更具体地了解职业卫生管理的现状,有利于对目前的职业卫生管理现状做出综合客观的评价。运用构建的评价体系,对山东省不同行业的企业职业卫生管理状况进行了客观评价。根据对不同行业的职业卫生管理状况进行的综合排序,发现了存在的诸多问题,为职业卫生工作的改善与提高提供了重要依据。(3)帮助我国实现职业卫生的国际化。通过学习美国职业卫生方面的先进经验,有助于促进我国职业卫生国际化发展,让有关管理部门、企业等从全球视角来认识我国职业卫生中需要改革与发展的问题,顺应职业卫生全球化的发展趋势。研究方法文献研究法:检索和查阅了中美两国职业卫生管理的文献资料。从多角度总结中美两国职业卫生管理的历程及现况,为本研究结论提供依据。然后根据所查资料,结合职业卫生管理方面现存问题,确定出职业卫生管理中的热点问题,设计出问卷调查表。比较研究法:本研究通过文献分析获得职业卫生管理方面的客观资料,再通过理论研究获得主观质性资料,整理分析上述两类资料,形成中美两国职业卫生管理状况、特点的描述、解释,逐步确定本课题的比较标准、界定比较要素、构建比较框架、开展比较分析。问卷调查法:根据本研究所需了解的信息及本研究所要达到的目的,设计问卷调查表,采用横断面调查方法。由职业卫生专业人员现场实地调查,并详细记录现状调查情况,以保证资料的准确性。德尔菲专家咨询法:本文研究中的相关问题咨询长期从事职业卫生管理研究和实际工作、有丰富经验的专家、教授,对职业卫生管理评价指标进行筛选。经过几轮咨询后,最终确定出具体的评价指标体系。层次分析法:构造判断矩阵,对指标间两两重要性进行比较和分析判断,然后再转为对这些元素的整体权重进行排序判断,最后确立各元素的权重。在上述综合评价指标已筛选确立的基础上,应用层次分析法,依据专家的判定,进行权重系数计算并检验。TOPSIS综合评价法:本研究运用加权TOPSIS综合评价法构建了职业卫生管理评价体系,对山东省存在职业病危害的部分企业进行综合排序,发现了职业卫生管理中的问题,以此针对性地提出职业卫生管理工作质量的提高策略。研究内容本研究的内容主要分为以下两部分:第一,中美职业卫生管理的比较研究:首先通过查阅文献和回顾历史,梳理中美两国职业卫生管理的发展状况。采用比较研究方法,将中、美两国职业卫生管理从管理机构、法律法规标准体系、职业病管理、工伤保险、企业职业卫生管理方面加以对比,找出两者之间的差异点,总结分析差异形成原因。第二,职业卫生管理现状的评价研究:对山东省17地市的煤炭、化工、造纸、电力、建材等行业的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8262家企业,就职业卫生管理方面进行问卷调查。采用德尔菲专家咨询法对各指标进行量化筛选,再用层次分析法赋予各指标权重,构建出评价指标体系,并以此次职业卫生调查资料为基础,对山东省不同行业的职业卫生管理状况进行了客观评价。研究结果主要研究结果包括:(1)管理机构:美国有着统一的职业卫生管理系统,OSHA和MSHA都设在劳工部内,是一种更为有效和合理的结构。而中国职能交叉严重,部门协调性弱,监管职责不够清晰,有着比较分散的职业卫生管理体系。很难形成有效的统一机制来促进部门之间的协调,对职业卫生监管的整体效益产生不利影响。(2)法律法规标准体系:美国法律体系完善,美国以《职业安全和健康法》作为主体法构建了健全的法律体系。美国联邦政府根据经济发展的特点不断进行调整,使法律条文日益详细、完整。制定了更具体的相关法规和标准,有效地保障了职业安全与卫生管理,确保政府与企业有效遵循相关法律。立法着重社会性。而我国在法律上职业安全、职业卫生分离立法,有以部门推动为主的特点,还是不够完整与完善的职业安全卫生法律体系。立法着重于经济性,而非社会性。(3)职业病管理:在中国,传统职业病仍然是高发病率,而在美国传统的职业病已被控制。在美国,只是为了预防职业病而提出职业病的分类。然而,在中国,职业病名单仅用于补偿,不是以预防为目的。在职业病监测上,中国比美国存在更多的问题。中国由于存在于农民工中大量未确诊的病例,使得职业病统计数据和严重程度的危害形势被低估。美国所有认证的医生都可以诊断职业病。而在中国,应当有诊断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及诊断资格的医师来集体诊断。美国没有设立专门的职业病诊断鉴定机构。而在中国,职业病鉴定实行两级鉴定制,省级职业病鉴定结论为最终鉴定。美国政府机构不拟定职业病诊断标准,但能提供给医师和职业病补偿机构相关的确定职业病的原则及方法。在中国,职业病诊断标准为遭受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进行工伤职业病残疾等级的评定提供依据。(4)工伤保险:美国的工伤赔偿法律比较完善,都以法案形式规定。而在我国,有关工伤保险法律制度的立法虽然很多,但是多以试行办法、暂行条例、条例的形式出现,立法层次较低。至今尚未颁布完整的工伤保险法,立法零散而混乱。美国工伤保险覆盖范围是以雇佣关系为前提,没有特定的主体,只是规定了一些特殊的企业或行业可以自愿参加或者不参加。我国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出了参与工伤保险的主体,把参与工伤保险的主体限定在有限的范围之内。没有正式的个人劳动合同或没有从雇主那里领取工资单而无法证明雇佣关系的工人是不能得到工伤赔偿的。在美国,工伤社会保险和雇主责任保险并存。在我国,参加社会保险是法定义务,而是否参加商业保险,则由各单位白行决定。美国以各种方式来促进工伤预防及职业康复。我国在实际中还是重赔偿轻预防,职业康复水平还比较低。(5)企业职业卫生管理:美国的相关政府机构除了履行监督职责外,还为企业提供服务,而中国政府机构则更多的是强制性监管,对企业提供服务性的措施不多。另外,美国大力帮扶小规模企业,而中国则相反,大型企业是政府资助的重点。企业职业卫生管理调查涉及山东省17个地市的8262家企业。职业病危害人数:本次调查的企业共涉及的实际从业人员有2160185人,其中生产工人共有1630010人,占实际从业人员的75.46%;接触有害因素的生产工人总数有716572人,接触比例为33.17%。在所调查企业涉及到的行业中,煤炭开采和洗选业、工艺品及其他制造业、纺织服装、鞋、帽制造业等行业的职业病危害人数比例较高。在不同经济类型的企业中,内资企业的职业病危害人数比例为32.45%;港、澳、台商投资企业的职业病危害人数比例为40.26%;外商投资企业的职业病危害人数比例为36.93%。在不同的企业规模中,小型企业的职业病危害人数比例为42.68%;中型企业的职业病危害人数比例为32.42%;大型企业的职业病危害人数比例为29.22%。职业卫生管理评价指标体系:本研究在文献回顾、专家访问等前期研究的基础上,自行设计职业卫生管理评价指标体系专家调查表。通过两轮德尔菲法专家咨询,经专家咨询的可靠性分析,第一轮咨询专家的积极系数为96.97%,第二轮咨询专家的积极系数为100%,以自我评价方法获得的专家权威程度为0.8902;通过计算Kendall系数获得专家意见协调系数并进行χ2检验,结果P<0.05,专家意见协调性显着,咨询结果可取。接着用层次分析法赋予各指标权重,通过检验,得出一致性指标CI=0.0598,CR=CI/RI=0.0388<0.10。可以认定筛选评价指标权重系数间无逻辑混乱,即计算得出的各项权重系数可以接受。最终形成完整的职业卫生管理工作评价指标体系。综合评价:以此次职业卫生调查资料为基础,用加权TOPSIS法对山东省不同行业职业卫生管理工作做出综合评价。不同行业的企业职业卫生管理状况,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燃气生产和供应业等垄断行业的职业卫生管理情况最好,皮革、毛皮、羽毛(绒)及其制品业、废弃资源和废旧材料回收加工业、造纸及纸制品业等职业卫生管理情况最差。结论与建议结论:我国职业安全卫生的管理机构间长效协同工作机制尚不完善;职业安全卫生法律法规标准尚不能达到有效控制职业危害的目的;职业病防治形势严峻。工伤保险制度没有发挥应有作用。作为工业大省的山东,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数量大。垄断行业的企业职业卫生管理状况较好,中小企业集中分布的一些行业职业卫生管理状况较差。建议:(1)完善立法,借鉴西方职业安全卫生的先进立法模式,制定一部统一的《职业安全卫生法》;(2)加强职业安全卫生相关机构建设,提高职业安全卫生监管水平;(3)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开展,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健康与安全;(4)企业作为职业安全卫生的责任主体,必须加强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工作;(5)完善工伤保险制度,为劳动者提供职业安全卫生保障;(6)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促进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国际化发展。
刘超捷[4](2012)在《《安全生产法》改进的理论与应用研究》文中研究表明《安全生产法》理论研究薄弱、制度设计缺陷较多,致使事故和职业危害预防效果不佳。运用逻辑推演、实证研究和中外比较等方法,通过深入而系统地研究,认为“安全生产”应等同于“工作安全”概念,《安全生产法》属于社会法范畴,应以工人的生命健康保护为核心目的,适用于所有用人单位,应贯彻“生命第一,倾斜保护”、“预防为主,防控结合”、“多元参与,共同治理”和“技术引领,方法科学”四项基本原则。运用上述理论全面检视现行立法,发现该法在立法目的、性质定位、适用范围和上有较大偏差,具体制度上存在较多缺陷,通过法条分析,共概括了88条具体的问题。在上述理论的指导下,提出了《安全生产法》修订的个人建议稿,包含了150多个具体修改建议,并对其中较为重要的内容,如安全生产专业人员从业准入制度、强化用人单位的立法干预的具体措施、工人安全生产决策参与权及其劳资协商委员会等权利实现机制、安全生产的社会参与和监督、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改进、法律责任的宽严适度等进行了较为详细的论证。
翁玉玲[5](2019)在《企业劳动关系管理的劳动法治问题研究》文中研究表明企业劳动关系管理,是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主体内容,其内涵与美国人力资源管理“人本主义”理念和制度发展密切相关。劳动法治是符合国际人权公约、国际劳工标准和我国劳动法价值原则,可促进劳资平等博弈、公平共享、分配正义,能兼顾公平与效率的法律运行、社会秩序形态。鉴于企业劳动关系管理是资方行使经济自由、管理权利、用工自主权的主要形式,与劳动者、劳动关系、劳动者权利(劳权)是不可分割、一体两面的关系,本文基于劳资均衡、分配正义、公平和谐的价值理念,厘定并研究企业劳动关系管理中的劳动法治问题,是以劳资均衡为目标,对企业劳动关系管理是否、应否、如何接受劳动法治干预、调整问题的探讨。我国企业劳动关系管理视域下劳动法治问题,既有市场经济国家的共性、普遍性,也有中国问题的个性、特殊性:宏观层面,源于(市场经济意义的)劳动法理念、制度、机制相对于经济体制改革、向市场经济转轨和发展的滞后;中观层面,表现为企业劳动关系管理与劳动法治发展的脱节,甚至都没有形成劳动法治的问题意识、价值目标;微观层面,表现为企业劳资关系的失衡,劳资关系公平度、和谐度较低,权利争议频发,利益争议更难解决等。具体而言,企业劳动关系管理的劳动法治研究背景、问题指向,主要体现于如下两个方面:第一,在市场经济意义的劳动法严重滞后、功能缺失的情况下,先行、片面引进了发达国家对劳动用工关系的“先进管理经验”。第二,在缺乏劳动法有效约束、缺乏劳动法治制约的情况下,企业用工模式先行一步进行了科学化、技术化、市场化、现代化发展,而劳动、经济政策实施中忽视了对社会公正、底层劳动者利益的考虑。企业层面的劳资关系由此显着失衡、扭曲,形成了深层次、结构性、普遍性、持久性的社会矛盾与冲突。资方的经济自由和产权,与劳方的经济自由和劳权,如何能够均衡配置、平等共治、公平共享、分配正义的关系、结构和“企业政体”、“运行模式”,是本文预设的目标模式。本文以“范畴与问题概述——市场经济国家共性、普遍性问题——解决共性问题的价值论与方法论——我国相关问题的特殊性——特殊性所反映的具体法律制度问题(包括用工管理的平衡规制问题、劳资合作管理的平等自治问题)”的逻辑思路进行研究。第一章研究企业劳动关系管理与劳动法治的相关概念、理论基础以及劳动法治问题。本文基于劳资均衡、分配正义、公平和谐的价值理念,厘定并研究企业劳动关系管理中劳动法原则和精神是否得以实现、劳动者的基本权利能否得到充分保障,目的性权利应否、如何通过工具性权利加以实现,如何通过制度安排、机制设计实现劳资当事人相对均衡的博弈与合作,进而实现劳资分配正义、劳动关系公平和谐等劳动法治问题。本章概括了当前企业劳动关系管理劳动法治的宏观问题与微观问题,并简要介绍了全球一般性问题和中国特殊问题。第二章是对各国企业劳动法治的普遍性问题的探讨。由于雇主立场与劳动保护立场的对立性,各国企业劳动法治呈现劳资竞争互动的发展路径,劳资之间的竞争互动系普遍性问题。此部分系对企业劳动关系管理的劳动法治化历程和秩序演化规律的论述。此部分研究企业劳动关系管理受现代劳动法约束、劳动法治化的历史过程以及相关逻辑规律。发达国家的劳动关系管理与调整历程,相互竞争、相互妥协、经济效率价值优先三个阶段,从企业管理与法治竞争、互动,到走向融合,经历了雇主、工会调整,再到当前的劳资共同调整。发达国家劳资互动历程的重要启示在于,劳动法治干预具有必要性和阶段性,企业劳动关系管理实质上就是资本主导的内部市场化,当前发达国家的企业劳动关系管理的“个性化”发展,正好印证了其再次法治化需求。第三章是企业劳动法治的一般性制度安排与法理逻辑,是有关市场经济国家解决相关问题的方法论、主要制度的阐述。研究企业劳动关系管理劳动法治化的制度安排与逻辑:其一,劳资公平合作、劳资优质均衡的价值目标,以及产权与劳权、劳资合作的法理逻辑。其二,关系结构。市场经济成熟国家的企业管理权、用工自主权、人力资源管理权,与集体劳权、集体劳动关系被迫形成了伴生关系,企业劳动关系管理与集体劳权、劳动法治逐步形成了关联性、对应性。其三,制度需求。主要包括:劳资分配正义的制度需求;经济全球化下企业竞争的制度需求。其四,制度安排,主要包括:劳资共治的理念与制度;“刚性”的基本劳权保障与资本的理性妥协机制相结合;资本管理中劳动者力量扶持机制的重要性;社会保护与经济促进平衡兼顾的制度安排。第四章是我国企业劳动法治的特殊性,即资本单边主义。我国企业劳动关系管理的特殊性问题,在于缺乏市场经济意义的劳动法治的有效干预、调整,也缺乏有效的力量均衡机制,更缺乏成熟市场经济国家劳动关系管理的“理性化”、“自觉化”妥协。首先,对企业劳动关系管理的资本单边主义进行实证考察,企业层面劳动法治的现状,发现企业劳动关系管理的公平、正义与“制度襁褓”、企业文化等存在密切关联。其次,我国企业劳动关系管理与其他国家不同,是缺乏劳动法治干预的背景下,对西方先进管理技术的单边引入、单边发展。最后,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特殊的“政、资、劳”关系,使得这种单边主义的管理更加突出。随着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转轨,政府重商主义战略下,劳资愈发失衡,企业劳动关系管理迫切需要进行法治化、现代化转型。由于地方政府的救济联邦主义、重商主义,劳动关系形成了“政府征收苛重,资方利润挤占工资”的劣质均衡。中国企业劳动关系管理劳动法治的特殊问题,与市场经济、法治社会转轨过程中的劳资关系转型以及劳动法治理念、政府角色等存在密切关联。第五章是我国企业劳动用工管理方面的平衡规制问题。本章是对企业劳动用工管理的相关立法、法律实施现状、制度缺陷和制度需求进行分析。首先,对企业劳动用工管理的法律实施现状进行分析,包括劳动标准管理、社会保障管理、劳动合同管理,分析我国劳动保障监察职能上的问题。其次,研究企业管理权立法规制中的制度需求,认为我国劳动法律在企业用工管理的规制存在规制失衡的问题,一方面,对企业规章制度的合理性审查、企业惩戒权、劳动者救济权方面的规制或保护力度不足,另一方面,我国劳动法律由于长期形成的父爱主义管制原则,部分用工保护过于严格,导致企业以科学、灵活的管理手段绕过劳动法的监管,严格的用工规制产生“逆向激励”的反效果。最后,研究企业劳动关系的平衡法治内涵、理念、目标,通过对劳动者基本生存权的刚性保障的加强,以及对其他劳动权益的弹性自治,分析企业劳动用工管理权的平衡规制。同时,分析父爱主义管制的适用限度、公法与私法协调的法理与现实、国家责任与企业责任的区分。第六章是我国企业劳资合作管理方面的平等自治问题。本章从促进劳资合作、均衡、公平、自由角度研究劳资合作管理中的具体制度缺陷、“劳工四权”的实现状况以及劳动法治理念、制度环境问题与制度需求。第一,承接上一章中关于“企业劳动用工管理权平衡规制”的讨论,进一步论述劳动关系管理规制中的劳资自治的边界,进而提出劳资合作共治的现实与制度需求。第二,探讨劳动者民主参与制度的立法问题,以及实质落实该项制度的法治条件、实施原则。第三,分析我国劳动力量扶持机制的缺失及构建问题,分析工会在企业管理中的职能发挥问题,以及对工具性权利、劳动者代表制度确立、落实的制度需求,具体包括劳动者基本权益的保障机制、劳资分配正义的理念、资本妥协让步的压力机制、劳动者市场议价力的提高。第四,研究劳资均衡、劳资合作理念在企业劳动关系管理中融入的必要性。第五,分析我国企业法与劳动法在劳动保护规定中的冲突、衔接问题,以及我国企业法中对工会制度、民主管理制度的规范缺失问题,同时,借鉴域外企业立法经验,研究企业法与劳动法在整体制度、价值取向上的冲突问题与衔接。试图通过以上制度理念的调整和相互衔接与合作,实现劳动保护与企业发展的平衡。本文的主要发现如下:第一,在企业组织体系、生产过程中,劳动权与资本产权是一对耦合的、对称的合作关系,两者之间的平衡,符合人权、法治社会和企业竞争发展的制度需求。第二,经济体制、法治社会转型期间,企业劳动关系管理的“单边主义”是微观劳动关系矛盾的重要原因。第三,劳动法父爱主义管制将促进用工管理实践基于资本逐利性的“逆向激励”,加剧企业劳动关系管理与劳动法治的偏离。第四,劳动权益的刚性保障、公权力的合理发挥、企业内部理性合作意识以及有效的资本妥协让步机制是我国企业劳动关系管理劳动法治化的制度需求。基于我国企业劳动法治的特殊性,本文建议主要有以下几方面,首先,应当以平衡法为原则,以底线性、合理性为限度,适度考虑严格规制对企业的“逆向激励”效果,完善劳动法律的刚性、强制性保障,对资本单边主义进行限制。包括劳动基准立法、执法的全面性、切实性,以及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必要性限制。其次,有必要加强企业劳动关系管理中关于劳资分配正义理念的软约束,重视企业社会责任中的劳动保护要求。最后,在保障底线性劳动条件的基础上,应当通过资本妥协的压力机制的实质构建,提高劳动者的市场议价力,“扶持”劳动者与资本对抗、博弈、协商的力量,推进劳动者利益代表机制的合法化、正规化,促进企业劳动关系的理性妥协,从而促进劳资合作与共治。
李姗姗[6](2020)在《心理距离视域下职业安全健康合作治理理论与实证研究》文中提出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和世界范围贸易、投资自由化以及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在现代工业中的应用正在推动职业事故和职业病的类型与数量在诸多发展中国家持续上升,而我国的职业安全健康形势更为严峻。职业安全健康问题涉及每位劳动者、每个家庭的核心权益,是全社会共同关注的重大问题,如何解决现代化工业建设中的职业安全健康问题、突破政府单一治理成效不显着难题成为安全管理领域亟需解决的重大议题。合作治理模式对于跨部门、跨领域的公共问题凸显出极强的适应性和突出的治理成效,构建多主体、多向度的合作互动关系成为现代社会治理职业安全健康问题的必然要求。本研究基于心理距离视域,探析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合作治理主体、结构与关系,在厘清多主体职业安全健康心理距离概念范畴,剖析职业安全健康合作治理理论基础上,结合质性研究,构建不同层级关系的多维心理距离情境下职业安全健康合作治理理论模型。在此基础上,刻画了多主体交互机理并耦合多主体、多层级间的关系,明晰了职业安全健康合作治理驱动机理。通过问卷调研获取量化数据,运用统计学方法对职业安全健康合作治理多主体交互耦合效度及驱动要素之间的关系进行分析,进而从动态演化逻辑出发,运用系统仿真方法复现多主体随着时间变化对职业安全健康合作治理演化趋势。最后,基于实证和仿真结果针对性地设计了多主体职业安全健康合作治理助推策略。具体研究内容及结论如下:一是心理距离视域下多主体职业安全健康合作治理理论建构。(1)确定了职业安全健康合作治理八类主体角色并对其权力、行为、责任边界进行了界定,从强关系层、相关层、弱关系层三个层级对不同主体的职能进行定位。(2)在此基础上,依据心理距离理论,从事件心理距离、主体间心理距离、层级间心理距离分别对多主体职业安全健康亲疏关系进行剖析。(3)依据耦合效应提出了“初级合作治理-成长合作治理-规范合作治理-理想合作治理”演化路径。二是职业安全健康合作治理多主体交互模型构建及量化研究。(1)通过质性研究厘清了职业安全健康合作治理多主体交互机理,从“交互形式-交互主导性-交互强度-交互持续性”四个层面对主体间的交互现状进行分析,研究发现,主体间的交互水平整体偏弱,主体之间未呈现良好互动。(2)交互主体心理距离亲疏关系整体呈现趋近态势,其中交互主体对职业安全健康事件处于咫尺关系(M=2.38),主体间与层级间心理距离整体处于亲近状态。(3)进一步地,不同主体与不同层级间耦合度偏低,合作程度处于“成长合作治理”阶段。三是职业安全健康合作治理驱动模型构建及实证分析。基于质性分析构建了囊括主体心理因素、环境因素以及心理距离的职业安全健康合作治理驱动框架。实证分析结果显示,(1)不同主体职业安全健康合作治理处于中等偏上水平,且原始型合作治理意愿最高。年龄小于20岁、离异、月收入高于5万、家庭月收入高于20万、学历水平在小学及以下、工作年限在3-5年之间、住宅面积在120-150m2区间内、家庭成员数为6人以上、政治面貌为民主党派、身份特征为市场主体的职业安全合作治理意愿较低。(2)主体心理因素中的经济性目标、安全性目标、政治性目标、信任成本、社会信任、个体责任感和社会责任感均对职业安全健康合作治理具有显着的预测作用。(3)事件心理距离、主体间心理距离、层级间心理距离在主体心理因素各个变量和职业安全健康合作治理间的中介效应均显着。(4)环境因素中的政策类型、政策普及、政策识别、国民经济、收入水平、资金投入、渠道多样、技术支持、信息共享、文化氛围、社会舆论、道德规范对主体心理因素与职业安全健康合作治理间关系的调节效应路径显着。四是职业安全健康合作治理多主体系统仿真分析。基于复杂适应系统理论和神经网络模型构建了多源类信息和耦合强度控制下的多主体职业安全健康合作治理交互学习系统,运用系统仿真方法,复现在不同要素影响下多主体随着时间变化对职业安全健康合作治理演化趋势。仿真结果显示,(1)在多源类信息交互干预下,多主体对职业安全健康的心理距离迅速缩聚,职业安全健康合作治理水平迅速增高,且政策环境干预对主体间合作治理的达成最有效。(2)在不同耦合强度情境下,高值高耦合状态下的不同主体对职业安全健康合作治理的心理距离缩聚最快,并能快速促进职业安全健康合作治理的实现;低值高耦合状态下的不同主体对职业安全健康合作治理会出现延迟;高值低耦合状态下的不同主体对职业安全健康合作治理呈现先上升后下降趋势;低值低耦合状态下的不同主体对职业安全健康合作治理水平与达成合作的速度均处于最低水平。(3)基于主体差异性,八类异质性主体在多源类综合因素影响下其职业安全健康合作治理水平均呈现波动上升趋势,具体地,在高值高耦合控制器下,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用人单位和市场主体、用人单位和医疗机构、用人单位和新闻媒体、政府和市场主体、政府和医疗机构、市场主体和医疗机构、新闻媒体和医疗机构之间的交互粘合度明显提升,政府和用人单位呈现“一致化”高交互状态;在高-低型低耦合控制器下,政府和社会组织、政府和社会公众、用人单位和社会公众、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医疗机构和社会公众之间交互呈现明显的劣化态势,市场主体和新闻媒体、市场主体和社会组织之间交互始终处于“隔阂”状态;在低值高耦合控制器下,劳动者和新闻媒体、劳动者和社会组织、新闻媒体和医疗机构、社会组织和社会公众之间的交互粘合度不断增强,劳动者和医疗机构呈现“一致性”高交互状态,劳动者和社会公众、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呈现高劣化交互态势。最后依据质化分析与量化分析结果,构建了多主体职业安全健康合作治理助推体系,分别从主体心理因素、情境因素、多维心理距离、多主体交互耦合与自身行为等方面提出了职业安全健康合作治理助推策略,为有效实现不同主体间的合作治理提供借鉴。该论文有图126幅,表108个,参考文献298篇。
宋传永[7](2014)在《工业企业职业卫生监管问题研究 ——以山东某市建陶生产行业为例》文中研究指明国家有限干预来源于WTO技术壁垒的规定,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的进步,社会性规制逐渐加强、经济性规制逐步放松的趋势越来越明显,加强职业卫生监管,维护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已成为各国政府和理论界的共识。早在1997年,联合国秘书长安南就曾指出,“职业卫生是一项全球、国际和国家议事日程中的优先任务”。保护劳动者的职业卫生,维护劳动者的身体健康权益,是国家经济发展与社会进步的必然选择,是实现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构建和谐社会的根本之策,体现了国家与企业的文明化程度和在经济全球化大趋势中所具备的竞争潜力。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经济发展突飞猛进,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历史性成就。但由于我国民营经济和乡镇企业发展、大量农民工进入工厂的历史进程过快,道德建设与经济建设未能同步,使我国轻而易举地摘取了职业病发病人数世界第一的“桂冠”,并一直维持至今。期间,职业卫生监管体制机制虽几经改革,但监管体系至今未完全理顺,政府监管执法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职业病防治形势严峻。2009年6月,随着张海超极端无奈的维权之举——“开胸验肺”事件曝光,举国震动,似乎是撕开了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神秘面纱。但又有多少人能真正清楚:从多年前群发性职业病事件的偶发到近年来的频发,是否代表了一定的趋势?到底是什么在如此无情地吞噬着工人的健康?又有谁该为这些生命负责?职业卫生监管问题警钟早已敲响,道义上的以人为本、经济上的科学发展、社会上的和谐稳定等问题整体摆到了我们面前。为深入研究工业企业职业卫生监管问题,笔者在大量阅读国内外相关文献资料的基础上,以山东某市建陶生产职业卫生监管问题为例,通过实地调研获取大量的第一手资料,综合运用问卷调查、现场检测、对比分析等研究方法,从监管对象的角度分析了该市职业卫生监管工作现状,指出了取得的成就,并由此总结了我国工业企业职业卫生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结合当前经济社会实际和基本生产力水平对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在借鉴英美日等发达国家职业卫生监管先进经验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对策建议。本文除结语部分外,全文共分六大部分。第一部分为导论,主要阐述了选题的缘由和研究的意义,列举了本文的研究方法以及研究的重点、难点、创新点,对国内外职业卫生研究现状进行了综述。综述部分主要从职业卫生监管的必要性、监管主体、监管的目标对象、监管的措施、监管的绩效以及基于劳动关系、社会责任和伦理角度的研究进行了述说。第二部分,对职业卫生、职业危害及职业病危害、职业性病损、职业病与法定职业病、职业卫生监管等职业卫生工作领域的基本概念进行了界定与说明,依据《职业病防治法》和中央编办文件规定对各职业卫生监管主体及各监管主体的主要监管内容与监管方式进行了介绍,并以“防、治、保”为主线对各监管主体地位及其职责进行了定位;对本研究用到的理论分析框架进行了简要描述与分析。第三部分,简要分析了加强职业卫生监管的必要性,从我国职业卫生监管体系变迁和职业卫生法制体系建设两个方面对工业企业职业卫生监管制度建设进行了回顾,并以政府机构改革中的职业卫生监管职能划分为节点,对我国职业卫生监管时期尝试性地进行了阶段划分,介绍了近期中央编办对职业卫生监管职责重新分工情况及履职现状;粗略概述了我国职业卫生法制体系的基本情况。第四部分,以山东某市建陶生产行业职业卫生工作为例,通过实地调研,综合运用问卷调查、座谈沟通、现场检测、对比分析等研究方法,从监管对象角度出发,总结分析了该市职业病防治和职业卫生监管工作现状,指出了该市在职业卫生监管方面取得的成绩,并在该市工业企业职业病防治和职业卫生监管工作现状的基础上推而问及我国工业企业职业卫生监管存在的主要问题,从我国的立法体系尚不完善、行政体制改革滞后、部门利益难以打破、多元社会参与缺位、公民道德建设滑坡等方面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原因分析。第五部分,对主要发达国家职业卫生监管工作进行了介绍。以英美日等发达国家为例,介绍了他们的职业卫生法制体系和监管体系的基本情况,并从法律体系、职能定位、监管力量、监管模式、处罚措施、企业主体责任和社会参与机制等七个方面总结了值得我们借鉴的经验和我们努力的方向。第六部分,在深入调查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提出了职业卫生监管问题对策建议。认为通过全面加强监管体系建设、规范增强技术服务支撑、完善强化监管措施、严格执法以促进各方责任落实以及逐步建立健全社会参与机制等对策建议的实施,能在很大程度上促进我国职业病防治工作严峻局面的稳定好转,维护劳动者的职业卫生。最后,结语部分回顾了关于我国工业企业职业卫生监管问题研究的心得,并以较发散的思维对关于在职业卫生监管工作中如何更好的服务于中小型民营企业、保障农民工等特定群体的职业健康权益问题表达了个人的预期和展望。
张文杰[8](2013)在《论安全生产的法治化》文中研究说明本文以安全生产法治化为题,主要运用公法学的理论资源和知识,分析安全生产法治化的规范和事实层面的问题,核心命题在于论述安全生产法治化的重大意义及未来趋势,为安全生产法治化的正当性做论证,也为安全生产的未来发展提供思路。这既是理论上的重要阐述,也是对策性分析的结果。为此,本文通过对立法、执法和司法以及法律文化建设等多个角度的分析,来研究安全生产的法律规范和制度结构以及它们的运行情况。不仅从规范出发梳理和分析了安全生产的法律体系和制度结构,尤其是对《安全生产法》和安全生产的监管体制进行了详细论述,同时也从现实的角度出发,具体论述了安全生产工作中面对的一些现实问题,尤其是法律和制度中的一些不足。在这些研究的基础上,本文再结合安全生产工作的实际情况以及目标定位,提出了一些促进我国安全生产法治化的具体思路和设想。通过这些论述,本文首先希望能够对我国安全生产法治化的现实情况做条理性整理,对安全生产法治化的基本情况以及面对的问题进行比较充分的说明。这是进一步分析和论证的基础,也是实践工作中必须清醒认识的内容。其次,本文通过梳理历史经验和域外经验,为我国的安全生产法治化提供非常有益的资料和理论基础,为我国的安全生产法治化提供有益借鉴。这也是历史分析和比较研究的重要意义所在。再次,本文也为安全生产法治化进行了比较充分的正当性论证,指出了安全生产的法治化是我们安全生产工作的基本方向,也是保障和促进安全生产、实现我国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的重要途径。它既是历史大势所趋,也是国际潮流使然,同时也是现实的迫切需要。最后,本文还在积极正面建构安全生产法治化的规范和制度,立足于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大背景,在立宪主义和行政法治的理论资源指引下,对安全生产法治化的原则、规范和制度进行了重构式的分析。除导论外,本文共分为七章,共计约15万字。第一章“中国安全生产法制的历史变迁”主要关注我国历史上安全生产制度化和规范化的情形,既为清楚了解现实情况,也能够同现实进行对比,为当下提供可资借鉴的有益的历史经验。历史研究能够将历史展现在现代人的眼前,并为当下的改革提供指引。安全生产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在我国有非常久远的历史。中国古代的工矿业生产并不发达,而且规模小、技术水平低,安全生产水平低。近现代我国安全生产法制建设进步很快,利用法律和制度来规制安全生产既是我国工业近代化的重要表现,也给后来制定完善的安全生产法律和制度奠定了基础。新中国建立以后,我国的安全生产的法治化工作经历了非常曲折的历史过程。在当代,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安全生产的法治化不断加快,并建立起了比较完备的安全生产法律和制度体系。安全生产的法治化对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保证国民经济发展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也促进了计划经济向为市场经济的转变。在经济和社会的全方位发展的背景下,安全生产法治化的意义更显突出。第二章“安全生产法治化的域外经验”重点介绍不同国家和地区的安全生产法治化的规范体系以及实践经验,通过比较研究,为我国的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智识指引。比较研究对于我们这样一个法治后发型国家来说尤其重要。借鉴域外经验将是改革和完善我国的安全生产规范化和制度化的重要保证。美国的安全生产法治化主要表现在对职业安全与职业健康的完善立法和有效保护上。澳大利亚对职业安全与健康的保护一直处在世界领先地位,形成了以州为主体的安全生产监管结构。德国已经形成了比较完整、体系化的安全生产立法,政府、行业协会和企业都承担了相应的安全生产责任。采矿业发达的南非的安全生产工作成效也非常突出,在上世纪九十年代才形成了现代的比较完善的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监管体制也已较为完备。第三章“安全生产法治化的目标与原则”着重介绍安全生产法治化受到的价值层面的影响,以及这些价值进入规范后的具体表现以及产生的现实意义,并从价值和原则的角度论述安全生产法治化面临的任务以及在促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中的重要角色。法的价值和原则决定了法的内容,也能影响法的适用。它们在一部法律或法律体系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在法的价值影响下,安全生产法治化的重要内在目标包括了保障人权、安全第一,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维护社会(秩序)和谐和稳定,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等。安全生产法治化要遵循的基本原则包括了人权保障原则、法治原则。这些目标和原则既是安全生产法治化的正当性基础,也是安全生产法治化实践中最重要的元素,指导具体的规范适用。第四章“安全生产法治化的规范依据”重点对当下我国安全生产的法律体系进行全面描述和结构性分析,对其中一些重要的法律、法规进行系统论述,并提出了一些完善法律体系的具体主张。宪法和安全生产法律体系决定了安全生产法治化的基本构造。宪法的规定为安全生产法治化提供了基础,并影响和决定着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主要原则和基本内容。安全生产法律体系比较复杂,形成了多层次、不同角度的结构,并存在着和宪法、行政法、刑法和社会法相连接的问题。安全生产法律体系以《安全生产法》为基础,涵盖了一系列的行政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涉及到了综合类的、矿山类、危险物品类、建筑业类、交通运输类等不同的生产类型。安全生产法律体系基本适应了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但仍存在一定的问题。未来要着力包括法律体系内部的逻辑困难、重构安全生产中的中央和地方权责、立法鼓励利用回应性管制手段、强化安全生产文化立法等。第五章“安全生产法治化的制度结构”仍以规范性研究为主,主要介绍安全生产法律体系下形成的基本法律制度的主要内容以及这些制度结构中的问题及其改进思路。制度是规范的内在要求以及规范运行的内在结果,也是实践工作中必不可少的部分。安全生产中现有七项基本法律制度,分别是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生产经营单位安全保障制度、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责任制度、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权利义务制度、安全生产中介服务制度、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制度、安全生产违法责任追究制度。这些基本法律制度又可以引申出一些具体的制度,如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安全评价制度、安全设备测验制度等。这些制度又可以分为企业准入和淘汰机制、人权保障机制、监督机制、管理机制等。完善安全生产的法律制度结构要求重塑监督权和管理权的关系及其配置、改革安全生产监管体制、引入商业保险制度等。第六章“安全生产法治化的完善”是基于前文的规范性研究而进行的实效性和对策性研究。尽管我国已经建立了比较完备的安全生产法律体系,但它还有很多不足,需要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监管制度是安全生产最基本的法律制度。监管体制是影响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重要因素。改革安全生产监管体制要厘清监督和管理的行政权力关系,并对安全生产监管权的横向和纵向配置进行改革。安全生产监管需要创新监管手段。在监管过程中要重视运用回应性管制手段,加强安全文化建设,引入商业保险机制补充工伤社会保险制度,并让保险公司发挥一定的监督作用。第七章“结论”总结了前文的论述并对安全生产法治化的未来进行了展望。
本刊编辑部[9](2010)在《劳动保护 安全生产60年大事记(五)(1990-2000)》文中研究表明1990年1月18日,劳动部发布《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劳安字[1990]2号)。该规定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16条的要求,为保护女职工身心健康及其子女的正常发育和成
钟期进[10](2010)在《中美安全科学发展“黄金十年”比较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在查阅有关文献的基础上,发现我国近十年(2000-2010年)安全科学发展特点与美国1965年至1975年十年间具有很大的相似性。而今美国安全科学步入了世界领先水平,这方面的成功经验值得比较研究。本文以安全科学方法学中关于中外安全比较研究的思想为理论基础,对中美安全科学发展的各个侧面(硬实力和软实力)进行了综合比较分析。具体研究内容和结论如下:(1)通过论证分析发现中美安全科学发展“黄金十年”具有很大的相似性,进而首次提出中国安全科学发展“黄金十年”(2000—2010)的概念,对于推进我国安全科学发展,认清国内发展现状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2)运用“3E法则”结合比较教育学中的“贝雷迪比较四步法”,系统地构建了以下四方面的比较内容:安全科学发展历程、安全科研实力与教育发展、职业安全与健康监管体制和安全文化;(3)美国安全科学的发展水平比中国提前了近30年。我国安全科学发展属于一种“跨越式”的发展模式,由劳动保护阶段直接跨入了安全科学全面发展阶段;此种发展模式可能导致安全科学不能健康、平衡、全面发展的弊端;(4)我国安全科学研究工作整体处于分散状态,国内安全科技投入严重不足,安全类学术期刊水平较低,国家安全科研机构地位不明显,作用不突出,民间科研团体的作用未得到充分发挥。再者,相比美国我国开办安全类院校在数量和办学层次优于美国,然而美国具有先进的安全人才培养模式;(5)美国是垂直的综合安全监管模式,安全立法注重“以社会为本”。而我国安全监管体制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安全与卫生监管分离,安全立法着重“以生产为本”。由于我国政治体制的优势,预计未来政府对安全生产的干预力度必然大于美国;(6)我国安全文化的特色是以“和谐”为理念,以“道德、情理”为约束。美国是以“天赋人权”为理念,以“科学、法律”为规范的安全文化特点。相比美国,我国安全物质文化投入不足,缺少全民参与的安全管理文化氛围,长久存在不良的安全行为习惯,遵纪守法的意识薄弱。
二、劳动部颁布企业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教育管理规定(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劳动部颁布企业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教育管理规定(论文提纲范文)
(1)我国职业安全健康监管体制的演变、问题及完善(论文提纲范文)
一、我国职业安全健康监管体制的演变轨迹 |
(一) 劳动保护统一监管体制的确立和演进 |
1. 劳动部门统一监管体制的初创 |
2. 劳动部门监管主体地位的延续和监管职能的调整 |
(二) 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分工负责、多头监管体制的确立和演进 |
1. 卫生部门、经贸部门、劳动部门多头监管体制的确立 |
2. 以安监部门为主的多头监管体制的形成 |
3. 安全生产监管主体的进一步扩充 |
(三) 职业安全健康集中统一监管体制的回归 |
二、我国职业安全健康监管体制存在的问题 |
(一) 监管的目的在多个正当性中寻求平衡 |
(二) 监管的内涵因概念术语不统一而存在模糊 |
1.“劳动”与“职业”存在模糊 |
2.“生产安全”与“职业安全”存在模糊 |
3.“职业病防治”与“职业健康”存在模糊 |
(三) 职业安全和职业健康分别监管引发衔接不畅 |
(四) 机构改革影响法制变迁的延续性 |
三、完善我国职业安全健康监管体制的建议 |
(一) 合理确定职业安全健康监管的归口 |
1. 对归口应急管理部门的否定 |
2. 对归口人社部门的否定 |
3. 归口卫生健康部门的合理性及其难题 |
4. 化解问题的进路 |
(二) 明晰职业安全健康监管的内涵 |
1. 对“劳动安全健康”进行扩大解释 |
2. 根据不同法律属性区分使用“安全生产”与“职业安全” |
3. 从风险导向上扩展“职业健康”的内涵 |
(三) 推进职业安全健康专门立法 |
结语 |
(2)改革开放40年我国技术工人公共政策研究 ——基于Nvivo11.0软件的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问题的提出及意义 |
1.1.1 问题的提出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内研究现状 |
1.2.2 国外研究现状 |
1.2.3 研究述评 |
1.3 研究思路及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4 相关概念界定 |
1.4.1 技术工人 |
1.4.2 公共政策 |
1.4.3 技术工人公共政策 |
1.5 创新与不足 |
1.5.1 创新之处 |
1.5.2 不足之处 |
第2章 改革开放40年我国技术工人公共政策研究设计 |
2.1 政策文本的来源与选择 |
2.1.1 政策文本的来源 |
2.1.2 政策文本的选择 |
2.2 研究工具及可行性分析 |
2.2.1 Nvivo软件的介绍与使用 |
2.2.2 Nvivo11.0软件的可行性分析 |
2.3 研究目的和问题 |
2.4 研究的重点和实施 |
2.4.1 研究的重点 |
2.4.2 研究维度的确立 |
2.4.3 研究实施 |
2.5 研究阶段的划分 |
第3章 改革开放40年我国技术工人公共政策总况 |
3.1 政策发布主体 |
3.1.1 发文主体的构成 |
3.1.2 发文主体的参与 |
3.2 政策发布数量 |
3.3 政策发布类型 |
第4章 改革开放40年我国技术工人重要公共政策编码分析 |
4.1 确定编码的重要政策文本 |
4.2 重要政策文本编码过程 |
4.3 重要政策文本编码分析 |
4.3.1 1978—1992年重要政策文本编码结果 |
4.3.2 1993—2001年重要政策文本编码结果 |
4.3.3 2002—2009年重要政策文本编码结果 |
4.3.4 2010—2018年重要政策文本编码结果 |
第5章 改革开放40年我国技术工人公共政策的价值选择与特点 |
5.1 技术工人公共政策发展的价值选择 |
5.1.1 引进市场机制,提高用人效率(1978—1992年) |
5.1.2 规范技能考核,提升人才能力素质(1993—2001年) |
5.1.3 提升技能质量,加强人才队伍建设(2002—2009年) |
5.1.4 加强高端引领,全面提高工人待遇(2010—2018年) |
5.2 技术工人公共政策的发展特点 |
5.2.1 增强文本的有效性,关注技术工人队伍的发展 |
5.2.2 适时调整文本内容,满足技术工人发展需要 |
5.2.3 丰富政策的价值内涵,激发技术工人的主体作用 |
第6章 新时期我国技术工人公共政策发展思考 |
6.1 新时期我国技术工人公共政策制定的应然原则 |
6.1.1 政策制定主体上,强化代表性与多元性 |
6.1.2 政策环境上,进一步完善资格框架制度 |
6.1.3 政策内容上,更加强调职业教育与培训 |
6.2 新时期技术工人公共政策对职业教育的诉求 |
6.2.1 突出能力本位,按行业标准培养学生 |
6.2.2 加大在职培训,统筹职前职后一体化 |
6.2.3 深化产教融合,密切与企业间的关系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 |
(3)职业卫生管理政策分析与评价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引言 |
1. 研究背景 |
2. 研究现状 |
3. 研究目的与意义 |
第二章 文献综述 |
1.美国基本情况 |
2.美国的职业卫生法律与标准 |
3.美国的职业卫生监测 |
4.美国的职业病防治 |
5.美国对职业伤害及职业相关疾病的报告与调查 |
6.美国重大职业危害事件及处理案例 |
第三章 资料与方法 |
1. 资料来源 |
2. 研究内容 |
3. 研究方法 |
4. 质量控制 |
5. 概念界定 |
第四章 结果与分析 |
第一部分 中国职业卫生管理相关政策分析——兼与美国比较 |
1. 职业卫生管理的国家相关机构 |
2. 职业卫生相关法律法规标准 |
3. 职业病管理 |
4. 工伤保险 |
5. 企业职业卫生管理 |
第二部分 职业卫生管理评价研究 |
1 山东省职业卫生工作总体形势 |
2 山东省职业卫生管理评价 |
第五章 讨论 |
第六章 结论与建议 |
1. 主要结论 |
2. 对策建议 |
第七章 本研究的创新和不足 |
1. 本研究的创新性 |
2. 本研究的不足之处 |
附录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目录 |
附件 |
(4)《安全生产法》改进的理论与应用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详细摘要 |
Detailed Abstract |
1 绪论 |
1.1 选题与研究背景 |
1.2 《安全生产法》研究概况及评析 |
1.2.1 《安全生产法》研究概况 |
1.2.2 《安全生产法》研究评述 |
1.3 研究意义 |
1.4 主要研究内容 |
1.5 研究思路与方法 |
2 《安全生产法》的立法背景、内容框架及实施效果 |
2.1 《安全生产法》的立法过程及背景 |
2.2 《安全生产法》的主要内容 |
2.2.1 五大目的 |
2.2.2 两项方针 |
2.2.3 五方互动机制 |
2.2.4 七项基本制度 |
2.3 《安全生产法》实施效果评价 |
2.3.1 生产安全事故总量明显下降 |
2.3.2 企业和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普遍提高 |
2.3.3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保障制度基本得到落实 |
2.3.4 促进了从业人员的权益保障 |
2.3.5 执法状况总体较好 |
2.3.6 社会监督机制基本得到落实 |
2.4 本章小结 |
3 《安全生产法》改进的基础理论研究 |
3.1 “安全生产”的概念辨析与法定含义的提出 |
3.1.1 “安全生产”的词源考察 |
3.1.2 “安全生产”含义辨析 |
3.1.3 “安全生产”法定含义的提出与阐释 |
3.2 安全生产法的概念及法律部门归属 |
3.3 《安全生产法》与职业安全卫生法的关系 |
3.4 《安全生产法》的基本原则 |
3.4.1 生命第一、倾斜保护原则 |
3.4.2 预防为主、防控结合原则 |
3.4.3 多方参与、共同治理原则 |
3.4.4 技术引领、方法科学原则 |
3.5 本章小结 |
4 《安全生产法》存在的问题分析 |
4.1 立法目的与功能定位明显偏差 |
4.1.1 突出“监督管理”使其偏向于行政监管法 |
4.1.2 舍弃“职业健康”保护使其立法目的残缺 |
4.1.3 “财产安全”的保护使生命健康保护空间受到挤压 |
4.1.4 “促进经济发展”的目的导致根本指导思想错位 |
4.2 调整范围“名宽实窄” |
4.3 安全生产专业人员从业准入制度缺失 |
4.4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保障制度体系不完善 |
4.4.1 安全生产责任主体不够明确 |
4.4.2 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体制和机制的法律干预度明显较低 |
4.4.3 安全投入制度可操性差 |
4.4.4 针对特殊危险的特殊要求不够完善 |
4.4.5 针对用人单位间的交叉保障义务规定不清 |
4.5 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体系存在不足 |
4.5.1 安全生产权利的具体内容不够完善 |
4.5.2 缺少重要的决策参与权规定 |
4.5.3 缺少合理可行的参与机制 |
4.6 社会力量安全生产参与的规定缺失严重 |
4.6.1 总工会与行业工会参与安全生产治理的制度缺陷 |
4.6.2 社会中介组织参与安全生产治理的制度缺陷 |
4.7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制不顺 |
4.7.1 “政府领导”缺少法定的组织协调机制 |
4.7.2 “综合监管”与“专项监管”界限模糊 |
4.7.3 “分级负责”与“属地监管”“级”、“地”不清 |
4.8 法律责任设定不够科学严谨 |
4.8.1 部分法律责任缺失 |
4.8.2 少量法律责任不适用 |
4.8.3 多数法律责任偏轻 |
4.9 本章小结 |
5 《安全生产法》改进的具体措施研究 |
5.1 恰当设置立法目的与范围,定位于职业安全卫生法 |
5.2 建立统一的安全生产专业人员资格准入制度 |
5.3 完善用人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义务体系 |
5.3.1 明确责任主体,强化其安全生产主体意识 |
5.3.2 加大用人单位安全管理体制和机制的法律干预度 |
5.3.3 建立安全投入的保障和促进措施 |
5.3.4 改进针对“高危行业”、“危险作业”等特殊危险的特殊制度 |
5.3.5 明确交叉关系中各方安全生产保障义务的分配 |
5.4 以促进合作为导向完善工人权利体系 |
5.4.1 完善工人参与安全生产事务的实体权利 |
5.4.2 建立基层单位的安全生产协商与谈判机制 |
5.4.3 建立基层工人安全卫生代表制度 |
5.5 突出社会力量对安全生产的参与和促进作用 |
5.5.1 立法结构上调整,增加“安全生产社会参与和监督”专章 |
5.5.2 强化各级总工会与行业工会的作用 |
5.5.3 规范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管理 |
5.5.4 明确非营利社会组织的安全生产参与职责 |
5.5.5 明确工伤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安全生产权利义务 |
5.5.6 鼓励商业保险公司参与事故预防与风险管理 |
5.6 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体制 |
5.6.1 将安全生产委员会从法外体制变为法内体制 |
5.6.2 明确综合监管与专项监管的职责分T |
5.6.3 明确属地,淡化分级,将安全监管落到实处 |
5.7 优化安全生产法律责任体系 |
5.7.1 实现法律责任与法律义务的无缝衔接 |
5.7.2 以“财产罚”与“资格罚”相结合处罚违法单位负责人 |
5.7.3 以比例原则为指导,提高违法者的违法成本 |
5.8 本章小结 |
6 结论与展望 |
6.1 研究结论 |
6.2 本文创新点 |
6.3 研究局限和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作者简介 |
附录1.《安全生产法》修订建议稿 |
(5)企业劳动关系管理的劳动法治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前言 |
一、为什么研究企业劳动关系管理中的劳动法治问题 |
二、研究综述 |
三、研究方法、逻辑框架、创新之处 |
四、几点说明 |
第一章 企业劳动关系管理与劳动法治概述 |
第一节 主要概念 |
一、企业劳动关系管理 |
二、何为劳动法治 |
第二节 企业劳动关系管理与劳动法治的关系 |
一、基于生产关系的相关性 |
二、基于法律关系的相关性 |
三、基于价值和目标的相关性 |
第三节 劳动法治问题 |
一、宏观问题和微观问题 |
二、全球一般性问题和中国特殊问题 |
第四节 理论工具 |
一、科斯的企业性质理论 |
二、布洛维的工厂政体理论 |
三、劳资分配正义理论 |
四、工具性权利理论 |
第二章 各国企业劳动法治的普遍性:劳资竞争互动 |
第一节 横向考察:发达国家劳动法治秩序生成 |
一、美国:工作场所下的劳资共治 |
二、法国:经济形势导向的人力资源管理 |
三、德国:劳工力量“扶持”机制的形成 |
四、日本:管理主义模式的典范 |
五、英国:社会伙伴关系 |
第二节 纵向考察:发达国家劳动法治演化规律 |
一、与劳动法治相互竞争阶段 |
二、与劳动法治相互妥协、相互制衡阶段 |
三、经济全球化背景下效率价值优先阶段 |
第三节 当前发达国家劳资互动的问题 |
一、经济全球化下资本的阶段性优势 |
二、新自由主义思想的推行 |
第四节 发达国家劳资互动、劳动法治化历程的启示 |
一、劳动法治干预的必要性与阶段性 |
二、资本主导的内部市场化的法治干预需求 |
三、企业劳动关系管理的“个性化”与法治化需求 |
第三章 企业劳动法治的一般性制度安排与法理逻辑 |
第一节 价值目标和法理逻辑 |
一、价值目标 |
二、法理逻辑 |
第二节 企业劳动法治的关系结构 |
一、企业规章制定权与劳动者权利关系 |
二、企业决策权与民主参与权的关系 |
三、企业法与劳动法的关系 |
第三节 企业劳动法治制度需求与路径 |
一、社会维度需求:劳资分配正义 |
二、经济维度需求:全球化下企业竞争发展 |
三、路径之一:劳工权利的刚性保障与柔性协调 |
四、路径之二:企业管理视域下劳动者力量扶持机制的重要性 |
五、路径之三:劳资共治——企业劳动关系管理与法治的融合 |
六、路径之四:社会保护与经济促进的平衡 |
第四章 我国企业劳动法治的特殊性:资本单边主义 |
第一节 资本单边主义的现象、影响因素 |
一、企业劳动用工管理的严苛管控 |
二、企业劳资合作管理的形式主义 |
三、企业劳动关系管理公平、正义的影响因素 |
第二节 企业劳动关系管理的单边发展 |
一、企业劳动关系管理与劳动法治的发展错位 |
二、劳动法治理论的滞后性 |
第三节 政府重商主义战略下劳资失衡 |
一、“政、资、劳”之间的特殊关系 |
二、地方政府对企业用工自主权的放大 |
第四节 企业劳动关系管理的法治转型需求 |
一、转型动因:劳资权力支配关系 |
二、转型起点:统治性企业政体 |
三、转型方向:现代化、法治化 |
第五章 我国企业劳动用工管理的平衡规制 |
第一节 企业劳动用工管理的法律实施问题 |
一、劳动法律实施效果不佳 |
二、劳动保障监察职能缺失 |
第二节 规制不足:企业管理权的必要性规制缺失 |
一、劳动关系争议的重要原因:企业管理权的滥用 |
二、企业规章制度的程序、内容规范漏洞 |
三、缺乏企业惩戒权的必要性限制 |
第三节 规制过度:劳动法律父爱主义管制 |
一、强制性保护对平等博弈机制的“制度替代” |
二、严格用工保护下企业管理制度逐利性的“逆向激励” |
第四节 企业劳动用工管理权的平衡规制 |
一、劳动法改革的平衡法取向 |
二、劳动者权益的刚性保障 |
三、父爱主义管制的有限适用 |
第六章 我国企业劳资合作管理的平等自治 |
第一节 劳动关系管理规制中的劳资自治的边界 |
一、个体自治的界限 |
二、团体自治与集体劳动关系的法治化 |
三、“基准线以上问题”的弹性干预 |
第二节 劳资共治机制、条件 |
一、劳资共治的制度缺陷 |
二、劳资共治的条件完善 |
第三节 劳方力量扶持机制 |
一、工会监督职能缺失与企业管理的资本单边主义 |
二、工具性权利、劳动者代表制度的构建 |
三、劳动者市场议价力的提高 |
第四节 劳资均衡合作理念 |
一、企业社会责任对劳动者权益的忽视 |
二、企业劳动关系管理中价值理念的软性约束 |
第五节 企业法与劳动法的劳资合作制度衔接 |
一、我国工会、职代会在企业法中的尴尬地位 |
二、域外企业法中的劳动权利制度 |
三、我国企业用工自主权与劳动者权益的法律衔接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 |
(6)心理距离视域下职业安全健康合作治理理论与实证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来源 |
1.2 研究背景 |
1.3 研究目的与意义 |
1.4 研究内容、方法与技术路线 |
1.5 本章小结 |
2 文献综述 |
2.1 合作治理相关概念及应用研究 |
2.2 职业安全健康合作治理理论研究 |
2.3 职业安全健康心理距离相关研究 |
2.4 职业安全健康合作治理影响因素的相关研究 |
2.5 文献系统性评析 |
2.6 本章小结 |
3 心理距离视域下职业安全健康合作治理理论基础 |
3.1 职业安全健康合作治理主体权力、行为、责任边界分析 |
3.2 多主体职业安全健康心理距离概念及结构分析 |
3.3 职业安全健康合作治理主体交互分析 |
3.4 本章小结 |
4 心理距离视域下职业安全健康合作治理理论体系建构 |
4.1 关键研究变量的质性分析 |
4.2 心理距离视域下职业安全健康合作治理理论模型构建 |
4.3 职业安全健康合作治理多主体交互模型建构 |
4.4 职业安全健康合作治理驱动模型建构与假设提出 |
4.5 心理距离视域下职业安全健康合作治理综合模型建构 |
4.6 本章小结 |
5 心理距离视域下职业安全健康合作治理相关研究量表开发与数据收集 |
5.1 研究量表的设计与开发 |
5.2 正式调研与样本情况 |
5.3 正式量表的检验 |
5.4 本章小结 |
6 职业安全健康合作治理多主体交互实证分析 |
6.1 不同主体交互现状分析 |
6.2 交互主体心理距离亲疏分析 |
6.3 交互耦合分析 |
6.4 本章小结 |
7 职业安全健康合作治理驱动机理实证分析 |
7.1 职业安全健康合作治理现状及差异性分析 |
7.2 职业安全健康合作治理及其驱动因素的相关性分析 |
7.3 职业安全健康合作治理直接驱动效应分析 |
7.4 心理距离的中介效应分析 |
7.5 环境因素的调节效应分析 |
7.6 职业安全健康合作治理驱动模型变量关系假设检验 |
7.7 本章小结 |
8 心理距离视域下多主体职业安全健康合作治理系统仿真研究 |
8.1 心理距离视域下职业安全健康合作治理多主体系统仿真模型建构 |
8.2 多源类信息干预机制下职业安全健康合作治理仿真 |
8.3 基于耦合强度的多主体职业安全健康合作治理仿真 |
8.4 基于主体差异的职业安全健康合作治理仿真研究 |
8.5 本章小结 |
9 心理距离视域下多主体职业安全健康合作治理助推策略 |
9.1 多主体职业安全健康合作治理助推策略总体思路 |
9.2 基于主体心理因素的多主体合作治理助推策略 |
9.3 基于情境因素的多主体合作治理助推策略 |
9.4 基于多维心理距离的多主体合作治理助推策略 |
9.5 基于多主体交互耦合与自身行为促进助推策略 |
9.6 本章小结 |
10 研究结论与展望 |
10.1 研究结论 |
10.2 主要创新点 |
10.3 研究局限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作者简历 |
学位论文数据集 |
(7)工业企业职业卫生监管问题研究 ——以山东某市建陶生产行业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 选题缘由及意义 |
1. 选题缘由 |
2. 研究意义 |
(二)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 国外研究综述 |
2. 国内研究综述 |
(三) 研究方法 |
(四) 研究的重点难点及创新点 |
一、基本概念界定与相关理论概述 |
(一) 基本概念界定 |
1. 职业卫生 |
2. 职业危害、职业病危害 |
3. 职业性病损、职业病与法定职业病 |
4. 职业卫生监管 |
(二) 相关理论概述 |
1. 利益集团理论 |
2. 跨域治理理论 |
3. 无缝隙政府理论 |
二、我国工业企业职业卫生监管制度建设回顾 |
(一) 我国职业卫生监管体系变迁 |
1. 第一阶段:初创与发展期(1949年—1998年) |
2. 第二阶段:建设与规范期(1998年—2003年) |
3. 第三阶段:过渡与磨合期(2003年—至今) |
(二) 我国职业卫生法制体系建设 |
1. 第一层次:《宪法》中的相关规定 |
2. 第二层次:《职业病防治法》及相关法律 |
3. 第三层次: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中的相关规定 |
4. 第四层次:部门规章和地方性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中的相关规定 |
5. 第五层次:相关职业卫生标准 |
三、工业企业职业卫生监管现状 |
(一) 山东某市建陶生产职业卫生调查 |
1. 调研方案 |
2. 调研结果 |
(二) 该市职业卫生监管主要工作成绩 |
1. 职业卫生监管体系初步确立 |
2. 职业卫生宣贯培训有序推进 |
3. 调查摸底梳理建档全面展开 |
4. 监督执法传导压力实效突出 |
5. 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成效显现 |
6. 技术服务支撑体系逐步规范 |
(三) 工业企业职业卫生监管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
1. 职业卫生监管体系仍待完善 |
2. 综合监督管理工作仍不到位 |
3. 技术服务支撑建设仍旧滞后 |
4. 职业卫生各方责任仍未落实 |
5. 行政执法监督机制仍不健全 |
(四) 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
1. 立法体制机制存在缺陷 |
2. 行政体制改革痼疾难除 |
3. GDP考核指挥棒仍在转动 |
4. 部门利益难以有效打破 |
5. 社会道德建设全面失序 |
四、主要发达国家职业卫生监管经验及其启示 |
(一) 主要发达国家职业卫生监管的经验 |
1. 英国职业卫生监管的经验 |
2. 美国职业卫生监管的经验 |
3. 日本职业卫生监管的经验 |
(二) 主要发达国家职业卫生监管的启示 |
1. 完善的法律体系是基础 |
2. 准确的职能定位是前提 |
3. 专业的监管力量是保障 |
4. 高效的监管模式是重点 |
5. 严格的处罚措施是关键 |
6. 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是核心 |
7. 成熟的社会参与机制是纽带 |
五、解决工业企业职业卫生监管问题的对策建议 |
(一) 全面加强职业卫生监管体系建设 |
1. 梳理修订职业卫生法律体系 |
2. 优化整合职业卫生监管资源 |
3. 构建职业卫生长效协调机制 |
4. 强化职业卫生监管队伍建设 |
5. 细化责任目标考核追究体系 |
(二) 着力强化职业卫生监管工作措施 |
1. 属地化摸清职业病防治“家底” |
2. 严把预防性监督规范源头治理 |
3. 实施量化分级、重点监管措施 |
4. 强力推进三大基础性引导作用 |
5. 创建推行职业卫生标准化体系 |
(三) 规范增强职业卫生技术服务体系支撑 |
1. 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基础作用 |
2. 规范技术服务竞争市场秩序 |
3. 完善日常监管引入退出机制 |
4. 扩展基层专家技术支撑作用 |
5. 搭建职业卫生科研实践平台 |
(四) 严格执法促进职业卫生各方责任落实 |
1. 促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
2. 促进综合监管责任落实 |
3. 促进各负有监管职责部门责任落实 |
4. 促进技术服务支撑作用全方位发挥 |
5. 建立执法司法联动机制保障职业卫生执法效果 |
(五) 逐步建立健全社会参与机制 |
1. 正确发挥工会组织职能作用 |
2. 重塑行业管理组织角色定位 |
3. 引导非政府组织多元化发展 |
4. 强力推动监督体系发挥实效 |
5. 建立历史遗留问题解决机制 |
结语 |
注释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8)论安全生产的法治化(论文提纲范文)
目录 |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安全生产法治化与依法治国 |
(一) 问题的提出 |
(二)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背景下的安全生产 |
(三) 安全生产法律关系 |
(四) 命题与任务 |
二、文献综述 |
三、研究意义与方法 |
四、写作思路与文章结构 |
第一章 中国安全生产法制的历史变迁 |
第一节 中国古代安全生产法律制度 |
一、古代社会安全生产规范化概况 |
二、古代社会重要的安全生产法律制度 |
第二节 中国近代安全生产法律制度 |
一、清末民初的安全生产立法 |
二、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的安全生产法律制度 |
三、革命时期民主政权的安全生产法律制度 |
第三节 建国后安全生产法律制度发展概述 |
一、初创时期(1949—1957年) |
二、调整时期(1958—1965年)和“文化大革命”时期 |
三、恢复、整顿和提高时期(1976—1991年) |
四、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时期(1992—2002年) |
第四节 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初步形成 |
一、《安全生产法》:从设想到现实 |
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制及其演变 |
三、现行安全生产法律制度的历史进步性 |
第二章 安全生产法治化的域外经验 |
第一节 美国 |
一、职业安全与健康概况 |
二、职业安全与健康的法律体系 |
三、职业安全与健康的监管体制 |
四、职业安全与健康执法的发展趋势:合作执法行动 |
第二节 澳大利亚 |
一、职业安全与健康概况 |
二、矿山安全监管体制 |
三、矿山安全法律体系 |
第三节 德国 |
一、矿山安全法律体系 |
二、矿山监管体制 |
第四节 南非 |
一、职业健康与安全发展概况 |
二、职业健康与安全法律体系 |
三、职业健康与安全监管体制 |
第三章 安全生产法治化的目标与原则 |
第一节 安全第一 |
一、生产安全的内涵与表现形式 |
二、《安全生产法》中的“安全第一”方针 |
三、“安全第一”的方针与安全和生产的平衡 |
四、预防为主 |
第二节 安全生产与人权保障 |
一、安全生产与人权保障的关系 |
二、《安全生产法》规定的从业人员权利 |
三、我国安全生产领域人权保障问题 |
四、加强安全生产领域的人权保障 |
第三节 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
一、安全生产与经济发展 |
二、安全生产与社会保障 |
三、安全发展的理念及其制度化 |
第四节 安全生产与法治 |
一、法治主义及其要求 |
二、法治原则与安全生产立法 |
三、法治原则与安全生产执法 |
四、法治原则与安全生产法律文化 |
第四章 安全生产法治化的规范依据 |
第一节 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基础 |
一、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概念和理论基础 |
二、构建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意义 |
三、构建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原则 |
第二节 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结构 |
一、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层级结构 |
二、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横向结构 |
第三节 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主要内容 |
一、宪法中的安全生产结构 |
二、安全生产的综合性法律 |
三、安全生产的行政法结构 |
四、安全生产的刑法结构 |
第五章 安全生产法治化的制度结构 |
第一节 安全生产法律制度结构 |
一、重要制度概要 |
二、安全生产法律制度的类型化分析 |
三、法律制度变革的动力 |
第二节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保障制度 |
一、生产经营单位安全保障制度的规范依据和地位 |
二、安全生产条件保障 |
三、安全生产人员与组织保障 |
四、安全资金、安全设施和设备保障的投入保障 |
第三节 安全生产中介服务制度 |
一、安全生产中介服务的发展现状及其特点 |
二、安全生产中介服务制度的依据和内容 |
三、安全生产中介服务的范围与法律责任 |
四、安全生产中介服务制度的完善 |
第四节 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 |
一、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的历史与概况 |
二、《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的主要内容 |
三、企业和人员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程序 |
四、许可证的管理与法律责任 |
第六章 安全生产法治化的完善 |
第一节 健全安全生产法律体系 |
一、安全生产法律体系更新的理论基础 |
二、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不足 |
三、法律体系更新的任务 |
四、法律体系更新的程序 |
第二节 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改革 |
一、安全生产监管体制的域外经验 |
二、理顺监督和管理的行政权力关系 |
三、综合监管与行业主管部门监管的权限划分 |
四、安全生产监管权力的纵向配置 |
五、结论 |
第三节 安全生产监管手段的创新 |
一、重视运用回应性管制手段 |
二、加强企业安全生产文化建设 |
三、安全生产领域引入商业保险制度 |
第七章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科研成果目录 |
致谢 |
(9)劳动保护 安全生产60年大事记(五)(1990-2000)(论文提纲范文)
1990年 |
1991 年 |
1992 年 |
1993 年 |
1994 年 |
1995 年 |
1996 年 |
1997 年 |
1998 年 |
1999 年 |
2000 年 |
(10)中美安全科学发展“黄金十年”比较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目的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的目的 |
1.1.3 研究的意义 |
1.2 研究文献回顾 |
1.2.1 对原苏联劳动保护工作借鉴学习阶段 |
1.2.2 对西方国家安全科学比较借鉴阶段 |
1.2.3 中国比较安全学创建探索阶段 |
1.2.4 文献总结 |
1.3 研究方法 |
1.4 研究路线和内容 |
1.4.1 研究路线 |
1.4.2 研究内容 |
第二章 中美安全科学发展历史进程 |
2.1 人类安全科学的发展 |
2.1.1 人类安全科学发展概述 |
2.1.2 人类安全科学发展阶段 |
2.2 美国安全科学发展"黄金十年"的由来 |
2.2.1 美国安全科学发展历程和阶段 |
2.2.2 美国安全科学发展"黄金十年"的提出 |
2.3 中国安全科学发展"黄金十年"的由来 |
2.3.1 中国安全科学发展历程和阶段 |
2.3.2 中国安全科学发展"黄金十年"的提出 |
2.4 中美安全科学发展"黄金十年"历程比较分析 |
2.4.1 中美安全科学发展"黄金十年"可比性分析 |
2.4.2 中美安全学科发展"黄金十年"历程对比分析 |
2.5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中美安全科研实力与教育发展比较 |
3.1 中美安全科学研究实力对比分析 |
3.1.1 中美安全科研机构比较 |
3.1.2 中美安全类学术期刊比较 |
3.1.3 中美安全科学基础研究比较 |
3.2 中美安全科学高等教育比较 |
3.2.1 美国职业安全与卫生高等教育 |
3.2.2 中国安全工程专业高等教育 |
3.2.3 中美安全科学高等教育比较 |
3.3 中美安全培训与宣传比较 |
3.3.1 中美安全培训概述 |
3.3.2 中美安全工程师制度比较 |
3.3.3 中美安全宣传概述 |
3.4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中美安全监管体制比较 |
4.1 安全监管体制概述 |
4.2 中美安全监管机构比较研究 |
4.2.1 美国主要安全监管机构概述 |
4.2.2 中国主要安全监管机构概述 |
4.2.3 中美安全监管机构比较分析 |
4.3 中美安全立法比较研究 |
4.3.1 美国安全立法概述 |
4.3.2 中国安全立法概述 |
4.3.3 中美安全立法比较分析 |
4.4 中美安全标准体系建设 |
4.4.1 美国安全标准化进程 |
4.4.2 中国安全标准化进程 |
4.4.3 中美安全标准体系比较分析 |
4.5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中美安全文化综合比较分析 |
5.1 安全文化概述 |
5.2 中美安全文化发展比较 |
5.2.1 美国安全文化发展概述 |
5.2.2 中国安全文化发展概述 |
5.2.3 中美安全文化发展比较 |
5.3 中美安全文化综合比较 |
5.4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结论和展望 |
6.1 结论和展望 |
6.2 研究的创新点 |
6.3 研究存在的不足 |
参考文献 |
附录1 |
附录2 |
附录3 |
致谢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已取得的主要成果 |
四、劳动部颁布企业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教育管理规定(论文参考文献)
- [1]我国职业安全健康监管体制的演变、问题及完善[J]. 崔俊杰. 行政法学研究, 2018(05)
- [2]改革开放40年我国技术工人公共政策研究 ——基于Nvivo11.0软件的分析[D]. 杨文杰. 陕西师范大学, 2019(06)
- [3]职业卫生管理政策分析与评价研究[D]. 孙胤羚. 山东大学, 2014(04)
- [4]《安全生产法》改进的理论与应用研究[D]. 刘超捷.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 2012(04)
- [5]企业劳动关系管理的劳动法治问题研究[D]. 翁玉玲. 西南政法大学, 2019(08)
- [6]心理距离视域下职业安全健康合作治理理论与实证研究[D]. 李姗姗. 中国矿业大学, 2020(11)
- [7]工业企业职业卫生监管问题研究 ——以山东某市建陶生产行业为例[D]. 宋传永. 广西师范大学, 2014(08)
- [8]论安全生产的法治化[D]. 张文杰. 武汉大学, 2013(01)
- [9]劳动保护 安全生产60年大事记(五)(1990-2000)[J]. 本刊编辑部. 劳动保护, 2010(01)
- [10]中美安全科学发展“黄金十年”比较研究[D]. 钟期进. 中南大学, 201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