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论分层推进农业银行商业化发展战略(论文文献综述)
舒凯彤[1](2019)在《中国农村金融发展的模式与路径选择》文中认为农村金融是农村经济的核心,完善合理的农村金融市场体系是保障农村经济稳定发展、持续增长的基本保障,是国家整体发展、产业结构调整、经济战略制定的重要基础。如何构建起适应我国国情的农村金融市场体系,就必须找到与之相匹配的发展模式与路径。农村金融发展模式是指在不同的经济社会环境、不同的发展条件和背景下,农村金融的供给方、需求方以及国家层面以制度的形式做出相应的安排和调整,依据不同的金融发展方法配置信贷资金,以形成功能完备的农村金融市场和完善的农村金融体系,最终形成推动农村经济健康发展的相对稳定的模式。在不断的摸索与探究中,我国的农村金融已经走过了40年的发展历程,取得了显着的成果。但是,无论是在农村金融自身的发展模式还是在改革的过程中仍存在着许多问题。这里边有历史的也有现实的原因,如何解决这些问题,找到符合我国农村实际的发展道路,是农村金融改革的当务之急。通过对中国现行农村金融发展状况的调查和分析,发现目前的农村金融发展模式已经无法满足经济变化的需要,不仅没有更好的解决“三农”问题,反而束缚了农村现代化的进程。主要表现为:农村金融市场体系仍不够健全,农村金融需求结构变迁导致供需结构出现的新的失衡,金融抑制现象长期并且目前仍然存在;从需求角度而言,农户自身的天然特性使其缺少高质量的资产和抵押品大大降低了其农村信贷资源的可获得性,农村金融市场容量扩张与金融基础支撑体系薄弱的矛盾仍然突出;而从供给角度讲,农村金融市场中信贷的供给主要依靠政府政策指导及行政手段进行推动,同时也缺少相应的农业保险体系和风险分担机制为农村金融机构在农村金融市场的发展保驾护航。因此其承担缓解农村借贷资金紧张状况的能力受到相当程度的限制,同时自身在风险管理等方面集聚了不少问题;完整的风险防控体系并未建立,不论是从普及范围还是普及质量上来看都是不达标的,作为农业生产不可或缺的环节,理应肩负起更重要的责任。为了厘清这些问题,有必要对我国农村发展的历程进行系统的梳理。从宏观的角度来看,大致可以划分为三个阶段:政府主导模式(1978-1996年)、“三位一体”模式(1997-2004年)、商业化主导模式(2005-现在)。区别不同模式的关键在于满足金融需求的供给结构和资源配置方式所采取的主要手段,即如何平衡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从微观的角度来看,农村金融发展模式可以分为信用主体模式、资产抵押模式和合作金融模式。将研究视角聚焦在金融交易层面,探讨何种金融模式能在最大程度上满足资金供需双方的需要。金融的最核心功能是资金的融通,引导资金流动到价值最大化的领域,价值不应仅仅包含经济价值,还应充分考虑到社会价值、环境价值等方面。而且因为我国的现实情况,农村金融还被赋予了更多重要的责任。不仅仅要促进农业发展、农村进步、农民致富,还要在发展经济的同时注重环境保护和社会公平,使农民生活的更有尊严。现阶段,农户和资金供给方就好比站在河的两岸远远相望,金融则是将二者连接起来的桥梁,实现农村信贷资金供需的平衡。可以看到,我国农村金融市场机制尚未建立,供给结构不适应需求的变化,市场功能还不健全。究其产生的深层原因,可以归结为农村金融模式变迁的目标设定不明晰、农村金融模式创新的主体动力不足、农村金融模式演进的路径偏差。这些问题的最直接表现就是,农村金融信贷供需主体的失衡,形成了事实上的金融抑制。通过对我国农村信贷影响因素进行实证分析,发现农村居民消费水平、农业生产总值和农村居民纯收入与农村信贷差额之间呈正相关关系,即农村经济发展水平越高、农民纯收入越高、农村居民消费水平越高,农村资金流出现象越严重;而国家财政支农力度和农村固定投入对优化农村信贷配给起到显着的正向作用,对信贷流出起到了一定的抑制作用,从资金供给上促进农村信贷配给效率的提高,即对农村金融市场的投入不断强化了农村金融体系的建设和农村金融市场功能的完善,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农村信贷抑制问题。以上结论为我国农村金融模式的选择提供了重要的参考,政府力量的干预能够促进信贷配置的优化,在一定程度上健全和完善了农村金融市场。但仅仅依靠政府的强制性行政手段从根本上扭曲了金融市场运行的一般规律,弱化了市场机制在农村地区资金配置的作用,加剧了农村信贷市场的调节失灵。因此,将“看得见的手”与“看不见的手”结合起来,以市场自发的力量对农村资金的流动进行调节,将是农村金融发展模式的必然选择。他山之石,可以攻玉。为了更好地推进我国农村金融的发展,可以借鉴国外已经成功的有益经验,美国波特切斯特乡村银行模式、孟加拉“格莱珉”模式和印度地区农村银行模式都有值得学习取经的地方。此外,互联网金融、农业供应链金融和新型合作金融模式等新兴金融理论也为我国农村金融体制的改革提供了新的可能,互联网金融与生俱来的高效便利,农业供应链金融所特有的风险把控作用,新型合作金融模式得天独厚的信息优势和较低的监督成本,都是我国农村金融行业未来的发展方向。诚然,改革不会是一蹴而就的,必将经历一个漫长而艰难的过程,农村金融模式的路径选择应主要从以下三个大方面着手:一是健全完备的农村金融体系,二是优化提升农村金融市场功能,三是完善农村金融市场的基础支撑。例如大力发展土地未来收益权抵押贷、对低息和贴息涉农贷款进行财政补助、加快农村信用体系的建设等;农村金融机构应充分利用现有的政策优势,立足自身优势领域积极拓展农村市场。商业银行农村分行应当构建适应农村市场的运营体系,农村信用社则应致力于建立商业化的现代金融模式,村镇银行的未来是走出差别化的“社区银行”道路,新型规模经营主体将作为三者的有益补充;保险公司应该将眼光放的长远些,看到农业保险的巨大潜力和增长空间,寻求在政府的支持下稳步推进农业保险业务。农村联保互助小组、商业保险公司、农业再保险公司和保监会将共同构成我国的立体化农业保险体系,把政府和市场的力量有机地结合起来,形成推动农业保险发展的合力。不可否认,目前我国的农村金融体制存在诸多的问题和不合理的地方,但正是因为有不足才有进步的可能。在深入推进农村金融市场化的基础上,以政策完善为改革铺平道路,以农村金融机构为改革主力军,以农业保险体系为改革保驾护航,“三农”问题必将迎刃而解,实现农村发展、农业繁荣、农民富足的愿景,早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陈森[2](2013)在《我国政策性银行改革动因及发展方向研究》文中研究表明摘要:随着社会主义经济市场化改革的推进,我国政策性银行的经营环境已经发生了巨大变化,需要我们重新审视其制度安排。政策性银行有两个功能:一是填补市场缺位,二是弥补市场失灵。填补市场缺位的功能随着市场化程度的提升会逐渐消弱,而弥补市场失灵的功能将长期存在。由于我国市场经济制度逐渐完善,市场化程度已经从1994年的37.72%提高到2011年的78.11%。在高度市场化背景下,政策性银行填补市场缺位的功能明显削弱,经济社会发展对政策性资金的需求越来越少。而与此同时,我国政策性银行体系的总体规模却在快速扩大。在需求减少和供给增加的共同作用下使得部分政策性资金流向商业性金融领域,一方面导致国有资金配置效率降低,另一方面导致金融市场无序竞争。进入高度市场化阶段是我国政策性银行改革的根本动因,政策性资金配置效率低下是我国政策性银行改革的直接动因,减小政策性银行体系规模是符合我国国情的金融改革思路。政策性银行体系规模减小的路径有三条:一是退出市场,二是商业化混合经营,三是商业化专业经营。由于我国政策性银行具有商业银行所不具备的中长期信贷优势,且我国缺乏金融机构退出市场的制度安排,第一条路径不可取;同一家银行主体不能同时经营政策性业务和商业性业务,由于两者很难区分,若混合经营,经营主体既不能忠实于国家政策任务,又不能担负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责任,所以第二条路径也行不通。商业化专业经营既可以避免混合经营的各种弊端,又可以通过“市场筛选法”分离出政策性业务,所以,商业化专业经营是我国政策性银行体系缩减规模的合理路径。弥补市场失灵功能决定了政策性金融存在的长期性,我国只能对部分政策性银行进行商业化改革,因此,需要一个标准来衡量对哪家行进行商业化改革。本文设计了衡量政策性银行是否达到商业化改革条件标准的指标:国家补贴依赖度。通过测算国开行、进出口银行和农发行的国家补贴依赖度,结果显示:当前国开行和进出口银行经营的商业性业务较多,承担的政策性较少,达到了商业化改革的条件;农发行承担的政策性业务较重,对国家补贴的依赖程度较高,尚不能商业化改革。当前开发性金融理论存在诸多矛盾之处,本文从投融资期限角度重新界定了开发性金融的内涵和理论定位,从投融资期限和经营目标二个维度将金融业务分为政策开发性业务、政策传统性业务、商业开发性业务和商业传统性业务。可见,政策性银行商业化后有两种业务模式可选:一是商业传统性金融,二是商业开发性金融。由于我国对商业性中长期信贷的需求较为旺盛,而商业传统性银行受到融资渠道的限制对中长期信贷供给不足,国开行和进出口银行具有中长期的投融资优势,所以,商业开发性金融是它们在商业化改革之后形成和其他商业银行差异化竞争的业务模式选择。国开行当前的改革方向是商业化混合经营,而不是商业化专业经营。其混合经营主要表现在:一是国家信用担保可退出但未退出,二是政策性经营下产生的高绩效。国开行之所以能够混合经营,主要原因在于:一是扭曲了开发性金融的概念,使得其性质模糊不清,处于“脚踏两只船”的状态;二是缺乏完整的改革框架,没有明确具体的改革方向和完善的监管体系。若要使国开行的改革回归到商业化专业经营的道路上,国家层面必须制定完善的改革框架,国开行要彻底剥离政策性业务,并提高市场定价能力。采用SWOT战略分析法得出,进出口银行在商业化改革后要将市场定位于对外贸易领域的中期投融资市场。同时,为克服其规模小,资金成本高、资本金不足等劣势,它还需要大力的拓展融资渠道、提高投融资的市场定价能力,并多途径增加资本金。和其他银行相比,进出口银行面临的国别风险和汇率风险较高,在商业化改革后风险自担的情况下,需要加强对国别风险和汇率风险的管控。据粗略估算,当前进出口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在3%-4%,要在短期内达到8%的最低监管要求,争取国家注资是最快速有效的方法。农发行要从治理结构方面保障其政策性履职效率。在国开行和进出口银行商业化改革后,农发行作为我国唯一一家政策性银行,需要加强其政策性属性。但是由于内控制度不健全、外部监管不完善导致当前农发行的功能和体制难以承担政策性金融的战略任务,势必需要从内外两方面对其治理结构进行完善。建立健全治理结构,农发行自身要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财政部作为出资人,要建立考核机制,对其绩效予以考核,包括经济绩效和社会绩效;监管部门要强化监管依据,对农发行在经营中可能产生的系统性和非系统风险予以监控。
陈华[3](2012)在《我国农村商业性金融发展研究》文中研究表明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三农”问题,关系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全局,也始终是党和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金融在现代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先导性和基础性作用,发挥好农村金融的基础性支持作用,对于解决“三农”问题,实现农业发展、农村繁荣和农民增收至关重要。进一步深化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加快构建结构完善、系统安全、运行高效的农村金融体系,实现农村金融的平稳较快发展,有利于实现金融资源,乃至整个经济社会资源在城乡之间的合理高效配置,有利于促进城乡经济社会的统筹发展和内需型国民经济战略的实现,关系到农业现代化的实现和新农村建设的成败,也直接关乎亿万农民的金融权益和发展权益。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金融改革已经取得了很大进展,形成了以商业性金融、政策性金融和合作性金融三位一体、分工协作的基本制度框架,农村金融机构为“三农’提供金融服务的水平和能力有了明显改善。但是我国长期存在的城乡金融发展不平衡、农村金融机构对农户提供金融服务不到位和农村信贷资金供给不足等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农村金融资源不足,农户、农业和农村中小企业受到不同程度的信贷约束,伴随农村资金大量外流的状况,长时间内难以根本改变。总之,中国农村金融深化程度较低、发展水平相对滞后,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的金融服务需求之间,还存在着较大差距。但是,我国农村金融发展陷入困境的根本原因,不在于农业本身具有的弱质性、农户经营的分散性及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相对滞后性,以及由此决定的农村金融天然具有的高风险、高成本和低收益特征和由此导致的农村金融市场的失灵,而在于农村金融发展思路的摇摆及制度创新的滞后和保守,难以适应农村经济金融发展的实际需要。我国三十年来农村金融改革发展的实践已经证明,按照以政策性金融和合作性金融作为农村金融主渠道的发展思路,既无法解决农村金融的抑制问题,又无法解决农村金融机构自身的可持续发展问题。要扭转我国农村金融发展面临的困境,必须采取以商业性金融为主的发展思路,大力开展制度创新并加大政府的政策扶持,构建既符合现代农业特点和农民需求、又能够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新型农村商业性金融体系。中国银监会于2006年12月22日发布的《关于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更好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和于2012年5月26日发布的《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的实施意见》,让我们看到了希望。本文正是基于上述研究视角,以揭示农村商业性金融的内涵为切入点,通过比较研究和深入剖析首次揭示了农村商业性金融的“农村金融”和“商业性金融”二重属性,继而对农村商业性金融的理论基础、功能定位、发展条件和路径选择进行了研究。在建立农村商业性金融的相关理论框架基础上,本文对改革开发以来我国农村商业性金融的发展历程、发展规律和发展经验进行了系统的总结,并对比国外农村金融制度安排寻求经验借鉴。同时,结合中国农业银行实施的商业化改革和服务“三农”战略,力图为我国农村商业性金融的改革和发展寻求实践指导,并旗帜鲜明地提出应以商业性金融作为我国农村金融供给的主渠道,以构建农村商业性金融体系为基本目标的农村金融改革思路,最后提出了促进农村商业性金融发展的财税、货币扶持政策。本文的主要创新点,一是通过农村金融与城市金融及商业性金融与政策性金融、开发性金融、合作性金融的分析比较,首次揭示出农村商业性金融的“农村金融”和“商业性金融”二重属性;二是结合农村商业性金融发展的经济条件、制度环境和文化基础等环境条件,提出了农村商业性金融发展的现实路径选择;三是以中国农业银行为案例进行分析,为农村商业性金融的改革发展提供实践经验借鉴;四是提出了农村商业性金融体系的核心特征、构成要素及构建思路。
王永龙[4](2004)在《中国农业转型发展的金融支持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金融成为经济的核心,决定着经济发展的速度和效率,当金融因素的作用受到限制时,经济增长必然遭遇资本投资不足和金融资源低效配置的约束。农业金融是以信用手段动员、配置和管理涉农金融资本运行的活动,是农业经济增长与发展的核心。以市场化和产业化为导向的农业转型发展,要求广泛而有效率的信用活动和金融运行,以保障持续增加的资本投入和金融资源的有效配置。但毫无疑问的是,我国现阶段的农业仍具有显着“产融弱质性”,面临严峻的资本形成不足、发展资金短缺的困境。这必然形成对我国农业可持续协调发展的严重制约。农业金融支持对改善农业弱质肩负着无可替代的重任,成为推进我国农业可持续协调发展的战略性机制途径。 本文以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的基本原理为指导,借鉴西方发展经济学、金融经济学理论的合理因素,从我国农业转型发展的金融基础、产融互动和农业金融效率等三个角度,运用逻辑演绎与归纳推理相结合、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宏观分析与微观分析相结合以及制度分析方法,论述了我国农业转型发展进程中金融支持的内生逻辑和现实依据,提出了农业金融支持体系建构的原则、机理与对象选择,着重探讨了三类不同农业金融支持机制的运行原理及其支持效应,并以金融支持效应为核心,论述了我国农业金融支持的制度供给及其效率。最后指出:我国农业的弱质性决定了农业转型发展进程中完全市场机制的不完全适应性,农业金融支持不仅仅具有经济职能,同时具有鲜明的社会功能和政策取向。充分发挥农业金融支持效应,必须从完善农业金融体系与结构、改进农业金融治理机制和激励机制、制定并协调农业金融政策等三个方面进行深化。
王毅[5](2020)在《金融开放与中国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的发展》文中研究说明纵观中国经济发展史,开放与发展是不可或缺的主题,中国经济走过的历史实践中以开放为起点取得了诸多举世瞩目的历史成就,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的发展历史是其中的重要内容。回望百余年前,中国本土市场随鸦片战争首次开放,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开始由封建传统向近代化转型。尽管西方垄断资本主义和封建政府控制并阻碍了中国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的转型进程,但历史可见的是,旧式钱庄等传统金融机构实现了部分的现代金融转型,并且本土金融业在1927年南京国民政府垄断市场前便出现了现代金融业的雏形——新式银行。从对这段重要的开放历史的研究中发现,中国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在被动的开放环境中展现了积极、主动转型的一面,在近代化转型的时代潮流中占有一席之地。以史为鉴,1840-1927年间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发展呈现的强大生命力和内生性动力值得被历史铭记并为当前中国本土银行业在深化开放环境中提供借鉴。在经历战乱、新中国计划经济建设后,1978年,改革开放再次打开了中国封闭市场的大门,与1840年不同的是,这一次的市场开放是中国自己选择的主动开放。中国金融市场在改革开放中不断扩大开放程度,同时,中国本土银行业在开放环境中加强自身改革、完善内部结构,从大一统的银行体制出发,通过渐进式增量改革,最终建立了较为完备的本土银行业格局。伴随中国金融市场开放规模不断扩大,在外部竞争压力下,本土银行业在竞争与学习中稳步发展,本土银行机构职能逐步清晰,银行实力和竞争力显着提升,当前扩大市场开放条件下本土银行部门参与竞争夯实基础。以史为鉴,回顾1978年后中国本土银行部门的发展实例,银行这一经济部门窗口展现了包括又不限于金融业发展中的“中国道路”、“中国案例”的成功之处,同样成为今后中国本土及其他发展中国家银行机构参与国际竞争中可以借鉴的历史蓝本。回顾并专门研究近代1840-1927年和1978年改革开放后两个阶段中国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在开放条件下的发展历史,最重要的意义是挖掘其中涵盖的发展规律和理论价值,以为当下借鉴。就当前中国本土银行部门面临的发展环境而言,2016年中国入世15年缓冲期结束后,在西方国家对中国完全市场经济国家地位全面否定的冲击下,经济发展的外部不利因素不断影响着中国经济、金融的发展。特别是自2017年美国总统特朗普上任以来,“美国优先”战略的保护主义和单边主义政策引起中美间贸易摩擦不断升级,中美贸易政策不确定性上升,导致中国金融市场发展出现频繁波动。在世界政治和经济的全新格局中,中国坚持将改革开放进行到底,对内统筹改革,对外深化开放。2018年博鳌亚洲论坛上宣布中国金融开放的12条具体举措;2019年,国务院再次出台进一步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11条措施,标志着中国金融开放进入快车道。在新一轮开放和发展战略中,如何正确把握中国银行部门的发展方向是当前中国银行业变革中需要慎重思考的问题。面对这一问题,一方面需要我们借鉴全球先进理念革新思维,另一方面需要更多地深入回顾并总结中国金融发展实践中的历史经验。“学史可以看成败、鉴得失、知兴替”,在中国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的发展历史实践中获取、总结发展经验,以史为鉴,无疑对深化开放背景下中国本土银行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指导意义。从理论上讲,金融开放对一国或地区特别是金融发展落后的国家具有显着的促进作用。金融开放能够带给本国相对廉价的国际资本,改善一国投资结构,优化金融结构,构建多元化金融体系,以更好地服务于地方实体经济的发展。因而,金融开放往往成为发展中国家金融转型的开端,落后国家的金融部门纷纷走上变革之路。然而,落后国家金融部门往往容易在金融开放中脱离本土实际,在西方国家的牵制中走上“依附他人”的发展之路。特别是20世纪70年代的“金融自由化”理论成为发展中国家解决金融抑制问题的主要手段,但在多国或地区的实践中看,西方国家的金融发展理念并不具备普适性,大多数发展中金融改革最终因金融危机被迫暂停或永久性搁浅。2008年,次贷危机对全球金融发展造成无可挽回的损失,这使得包括西方发达国家在内的世界各国开始重新审视金融开放以及新古典主义的自由放任发展策略。以往实践经验带来的反思是,在金融开放背景下,究竟怎样的发展路径能够帮助发展中国家金融部门实现“追赶”?中国作为金融后发国家的“试验场”,其本土金融部门的发展历史具有怎样的特征?中国金融开放与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发展的历史案例能够为未来中国和其他发展中国家带来怎样全新的理论借鉴?为此,本文在理论分析的基础上,回顾历史,结合实证研究对金融开放与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的发展这一命题进行科学阐述。为了实现这一命题研究的严谨性和科学性,本文依照“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得出结论”的思路展开,以历史视角对中国自近代以来两时段金融开放进行纵向比较分析,在理论分析和历史阐述后,结合实证分析方法验证本文在中国案例研究中总结出的相关历史经验以及提出的相关结论,最后在以史为鉴基础上提出发展展望。依照这样的分析思路,本文主要设置以下6章内容:在文章第一部分(包括第1章)介绍本文写作的现实背景和理论背景,在写作背景基础上介绍文章研究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同时,引出本文的研究思路、结构安排和研究方法。第二部分是本文的理论分析部分(包括第2章、第3章、第4章)。其中,在第二章主要介绍了论文的基本概念和理论基础,并且在对已有成果进行评述的基础之上指出已有研究仍存问题或漏洞,提出进一步研究的空间。第三章介绍近代开放背景下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的变迁历程,以市场开放为起点,分析被动开放条件下外国在华银行对本土金融业的资本侵略事实以及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的发展历程。通过对近代开放后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的发展历史的回顾,对近代时期被动市场开放条件下本土金融业的发展作以总结。第四章对中国金融开放的第二个关键时期,即改革开放后金融市场开放进行理论分析,从中央银行职能的建立和完善,体制内银行部门的发展以及体制外本土银行业的创立分别进行讨论。根据开放程度的不断扩大,分为三个层次进行分析,在市场开放的不同阶段对本土银行体系的发展进行深入探讨。本文认为,通过对金融开放与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这一主题进行理论分析,在中国案例两时段的纵向比较中可知,开放背景下本土金融部门的发展应当以本土特征和本土优势为基础,实施适应本土结构的发展战略;而市场开放的态度将直接决定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发展转型的彻底性,在这一方面,历史发展的案例已经给出答案。同时,历史地印证了改革开放后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中国本土银行业变革的成功,即坚持中国特色的发展道路。第三部分(包括第5、6章)是本文的实证分析部分,这一部分以近代被动开放和改革开放后主动开放两时段分别进行金融开放与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发展之间的实证研究。第五章利用探索性因子分析、结构方程模型分析与中介效应检验对影响近代时期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转型发展的因素进行整合、验证。第六章利用面板回归模型和动态面板模型对主动开放下本土银行业的发展进行分析。第四部分(包括第7章)基于前面的理论和实证分析,对中国金融开放两时段的发展历史经验及教训进行总结。在经验总结的基础上以史为鉴,提出对新一轮金融开放背景下本土银行部门进一步发展的启示。本文历史地梳理了金融开放条件下中国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的发展脉络,对中国两时段开放背景下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自身的发展规律和经验进行总结,在此基础上结合经济学方法对发展规律进行科学阐述。肯定了中国两时段开放背景下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发展以本土结构为基础,以开放学习结合本土优势进行渐进式发展的成功经验以及内生性发展动力的关键作用,这一历史经验在一定程度上能够给出有别于其他视角的发展建议,对当前及未来中国银行业开放发展和其他发展中国家银行部门的发展而言具有重要的历史借鉴意义。
闫江奇[6](2013)在《中国政策性银行市场化路径研究》文中研究说明自1994年以来,中国政策性银行的市场化现象日益增多。一方面,先后出现了市场化运作、政策性业务兼营商业性业务、商业化转型等市场化现象;另一方面市场化也反映在中国政策性银行的改革与发展过程之中。2007年的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明确了国开行商业化转型的方向,指出了政策性银行改革“一行一策”的思路,2012年的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则进一步强调了既定的改革方向。但是,在中国政策性银行市场化的背景下,相关的理论和实践尚存在着较多的问题,因此,我们提出了中国政策性银行市场化路径研究这一重要命题。研究方法和思路。首先,吸收金融功能观、金融可持续发展观和开发性金融理论等研究成果并加以合理运用;其次,在梳理政策性银行市场化的理论研究成果基础上,提出政策性银行市场化的系统性内涵;第三,以金融功能观为主要的研究范式。由于传统的金融机构观分析范式有较多的局限性,我们提出了基于金融功能观甚至系统化的政策性银行市场化及其路径内涵;第四,确定了递进式的研究思路。先从中外政策性银行市场化状况的分析入手,然后,将政策性银行市场化路径分解为基本路径、实际路径和未来路径等问题并分别加以研究。研究内容。第一章是导言,包括研究背景、研究意义、技术路线和文献综述;二章是本研究的理论基础,包括政策性银行市场化的内涵和理论借鉴;第三章和第四章分别是现状研究和比较研究。从筹资和投资两个方面对政策性银行市场化的状况和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第五章是基本功能论,借助金融功能观归纳出政策性银行市场化的基本功能论。第六章是基本路径分析,在构建经济型PN结模型的基础上,对政策性银行市场化的基本功能论和基本路径给予解释;第七章在政策性银行市场化的基本路径基础上,指出中国政策性银行市场化的综合性开发性金融特征,并揭示了其形成机制;第八章研究中国政策性银行市场化可持续发展路径;第九章是研究结论和研究展望。研究结论。(1)政策性银行市场化具有传统政策性功能、政策性商业性功能、双栖功能、商业性开发性功能和一般商业性功能等五大基本功能;(2)政策性银行市场化基本功能的演进过程形成了政策性银行市场化的基本路径;(3)中国政策性银行市场化的特殊原因和基本路径的结合形成了其实际路径;(4)中国政策性银行表现出综合性开发性金融的特征,并且具有内在的形成机制;(5)中国政策性银行市场化的路径既要遵循“一行一策”的改革和发展思路,又要在金融功能观的基础上,进一步按照金融可持续发展观进行理性决策。
刘恒保[7](1995)在《论分层推进农业银行商业化发展战略》文中研究说明论分层推进农业银行商业化发展战略刘恒保分离政策性业务之后的农业银行将要逐渐向商业银行转化,这已是金融体制改革的既定目标。在这一转变过程中,农业银行目前这种庞大总分行制的金融组织结构体系齐头并进地向商业银行转轨,无疑不具有现实的选择性。从农业银行所处的...
庄岁林[8](2007)在《新农村建设与农村金融改革研究》文中研究指明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国民经济取得了长足发展。但是农村经济在整个国民经济中的比重却在下降。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拉大,农民收入在九十年代中后期甚至出现了绝对值的下降。“三农”问题成了困扰我国经济发展的一个重大难题。虽然自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央政府也先后出台了七个“一号”文件支持“三农”的发展,但以前的“一号”文件都只是侧重于某一个方面,“三农”问题也只是从局部在缓解。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做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战略决策,成为我国全面解决“三农”问题的起点。2006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又进一步提出:“十一五”时期要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协调推进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新农村建设将开创我国农村经济增长与发展的新纪元。经验研究表明,农村金融发展状况与农村经济增长存在一种长期的均衡关系。其中,农村金融发展水平的提高对农村经济增长具有推动作用,这符合现代金融发展理论的预期。本文的研究思路是:以新农村建设的内涵与投资需求为现实出发点,以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的关系为理论出发点,对农村金融改革问题,以及农村金融对新农村建设的资金支持问题进行研究,以期为新农村建设提供资金支持与保障。主要观点与结论如下:(1)新农村建设归根结蒂是解决农村地区的投资与发展问题。“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是新农村建设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整体目标,经济发展包含经济增长,农村经济增长是农村发展的首要推动力,而投资进而增加农村的资产存量是经济增长的主要驱动力。投资最重要的两条渠道为政府财政与农村金融,前者主要解决公共产品供给问题,后者主要帮助农村微观经营主体(农户和企业)融通资金进而解决要素投入不足的问题。财政与金融必须形成合力以支持新农村建设。(2)通过对农村金融理论的回顾与比较,认为从我国的现实情况看,“不完全竞争市场理论”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在农村金融市场中,市场机制本身是一个良好的机制,竞争是一种发现信息、减少不完全信息和信息不对称的过程。但完全依靠市场机制有时会出现失效,因此需要政府对金融市场的间接监管,提供良好的授能环境,建立与维护市场框架和市场秩序,在竞争性市场的边际之外发挥作用。(3)以1978年~2005年的宏观经济数据为样本,采用协整检验及Granger因果检验等计量经济方法,对我国农村金融与农村经济的关系进行实证研究的结论是:农村生产总值的增长、农村存款、农村贷款这组序列是协整的,农村生产总值的增长与农村金融(农村存款、农村贷款)之间存在一种长期的均衡关系:但是在进行的8对Granger因果检验、16种关系中,只验证存在以下四种关系,即农村生产总值增长的速度对农村贷款的增长存在Granger因果关系,农民收入对农村存款的增长存在Granger因果关系,农村存款的增长对农村消费增长的速度存在Granger因果关系,农村存款的增长对农村投资的增长存在Granger因果关系。(4)通过对改革开放以来农村金融制度历史沿革的分析,认为农村金融制度变迁存在如下特征:机构调整表现出反复性:农村金融制度变迁在两个不同层次上表现为“二元”性;农村金融制度变迁以政府制度供给为主导,强制性制度变迁压制着诱致性制度变迁;农村金融制度变迁与农村经济制度变迁不相适应。从农村经济发展的视角对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评价是:2000年以前的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始终没走出“以农兴工”的政策格局;农村金融改革缺乏系统性构想,监管者和金融机构间缺乏协调机制;农村金融供给和需求之间不协调,供给难以满足需求;非正规金融处于初级发育阶段,无法进一步扩展规模和经营网络。(5)基于“金融功能观”视角对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反思,认为我国长期以来的金融改革主要遵循金融机构观,其局限性在于,它仅仅着眼于既有农村金融体系的所谓改革,忽略对农村金融改革的目的是什么以及农村金融体系到底应承担何种功能等基本问题的回答。如果继续依照金融机构观指导农村金融改革,则改革必然走入死胡同,而运用金融功能观的思路可以更加清楚地认识和把握我国农村金融和经济之间的内在关系及其演化趋势,使农村金融体系更好的适应外部环境对其功能要求的变化,从而促进农村经济发展。(6)农村信用社的改革方面,通过对农信社产权制度模式——“合作制”、“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的比较研究,以及农信社组织制度模式——“总分行”、“单元行”的比较研究,认为应明确的将股份制作为信用社产权制度改革的主要选择,并按照总分行制度的组织模式建立全国性的垂直型农村信用社体系,成立中国农村商业银行总行—省农村商业银行—县农村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体制改革与机制完善要相互协调,信用社改革应该与整个农村金融体系的重构相配套。(7)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改革方面,通过分析农发行面临的问题与挑战,认为农发行,应该积极调整其职能定位,完善和创新农发行的运行机制,包括:完善粮棉油收购融资:放宽农发行的业务范围,开办农村综合开发等中长期贷款;实行政策性和经营性业务分开管理的体制改革;创新同业协议存款模式;实行现代企业制度,尝试商业化和市场化经营运作;进行内部改革;建立财政补偿机制;立法明确农发行的权力与义务,保障其规范化、程序化、法制化运营。(8)中国农业银行改革方面,认为农业银行从支农专业银行到商业银行的历史背景决定了其改革目标和模式的特殊性。通过对农行股改的“分拆”方案与“整体改制、择机上市”方案的深入比较分析,认为后者更符合农行自身的发展和农村金融的实际情况。强调农行必须业务下乡,定位县域经济,服务“三农”。(9)邮政储蓄改革方面,认为现阶段人民银行将邮政储蓄资金推向市场,邮政储蓄必须为自己吸收的存款寻找出路,因此成立邮政储蓄银行是必然的选择。但对于邮政储蓄银行如何定位尚存在争议,目前只能肯定的是邮政储蓄银行应不同于普通的商业银行,筹建邮政储蓄银行必须按照“三会分设、三权分开、有效制约、协调发展”的公司治理原则进行。(10)农业保险改革方面,认为要发挥农业保险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政府、保险人和农民必须形成良性互动。在农业保险模式选择上,应以政策性农业保险为主,互助保险与商业保险为两翼,并采取政府支持+商业化运作的方式运营。农业保险改革发展的对策:加强相关立法,尽快出台《农业保险条例》;将支持农业保险财政政策形成制度;制定农业保险风险转移分摊政策,建立中央、地方财政支持的农业再保险体系;科学地确定保险费率等。(11)基于河南、湖北两省的调查数据对农村非正规金融与正规金融进行比较研究,认为虽然农村非正规金融在农村金融市场上占有很大的比重,非正规金融借贷发生率普遍高于正规金融,但是非正规金融的借贷规模存在金额多次重复累计的情况,而且非正规金融渠道的借贷资金多投于非生产性用途,而正规金融渠道的借贷资金一般投于生产性用途,非正规金融对于农村经济增长的“重要性”仍不及正规金融。在农村非正规金融改革建议方面,认为应该创建农村非正规金融合法化的制度平台,把非正规金融纳入法制的轨道,给非正规金融一个合法的、与正规金融公平竞争的活动平台,从而减少其在躲避管制过程中发生的成本,也可减少其采取不正当手段破坏社会法制和道德环境所带来的危害。(12)在农村金融创新方面。认为当前农村金融服务与新农村建设的要求相比存在差距突出反映为七大矛盾,农村金融创新迫在眉睫。尤其要加快农村金融机构创新,大力发展在农村地区具有比较优势的中小金融机构,建立多层次农村金融体系、完善农村金融布局:同时要创新支持新农村建设的金融交易工具,完善金融服务价格形成机制,满足农村多元化金融服务需求。
常玉栋[9](2020)在《信贷减贫及对农户收入的影响研究》文中提出贫困和农村低收入人群在我国受到全社会的普遍关注,城乡收入差距大,东西部发展不平衡的问题依然严峻。在制约广大农村地区发展和农户收入增长的因素中,信贷资金投入是一项重要的资源因素。我国农村地区普遍存在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农户金融需求被满足程度较低。我国改革开放以来一直关注金融扶贫,信贷减贫的发展经验值得进行总结,并结合实际情况进行不断地调整和完善。信贷资源对农户收入是否带来影响,影响程度为多大,主要的影响因素有哪些,在地域、环境等有较大差别的不同农村地区,其信贷资源的投入差别和发展趋势如何,是需要进一步分析和讨论的问题。本文以农村金融发展理论、贫困与反贫困理论、要素分配理论、区域非均衡发展理论、信贷配给理论等作为理论基础,对国内外农村金融供给与需求、农户信用、农村金融与农户收入的关系、农村金融支持产业扶贫等进行了文献回顾。通过分析美国、韩国、孟加拉等国家的农村金融发展及促进农户增收方面的经验,发现发达国家更多关注农村金融机构的信贷与合作社、农户的紧密联系,强调政策性金融作用和农村合作金融体系,推进合作社专业化并带动区域产业发展;发展中国家更多关注的是贫困群体,以提高贫困农户的自身发展能力为目标,从而提升金融支持农户的自我“造血”能力。这些经验给我国农村金融发展带来的启示是,农村金融发展既要推动农村产业化发展水平,也需要关注贫困农户的各种金融需求,注重农村金融体系建设。本文从宏观和微观层面对于信贷支持农户减贫的减贫效应进行详细的分析。在宏观层面,以柯布-道格拉斯生产函数为基础,对正规金融、非正规金融对农户收入差异的影响进行了比较分析。在微观层面,基于中国社会科学院2016年百村调查数据,实证分析了农户成为建档立卡贫困户的主要影响因素,并对于影响农户收入的影响因素和影响程度进行了量化的分析。在宏微观分析做出了分析判断后,结合地区发展实际案例,对分析结果进行验证和评价,从而更加准确的剖析信贷影响农户收入增长问题。在上述分析的基础上,得出了以下的主要结论:第一,在正规金融与非正规金融信贷的减贫上,扶贫贴息贷款的商业化运作方式难以使贫困农户获得贴息贷款的支持,小额信贷的广泛普及扩大了信贷在贫困农户中的覆盖范围,非正规金融在农村仍发挥。信贷资金的使用有偏向于工业和服务业发展的特点,信贷资金在农村的供给和需求存在规模、结构上的双重不均衡,农村仍存在资金外流的现象。信贷资金不能在农村地区找到有效的投向制约了农村经济的发展,正规金融在农村地区仍存在功能缺位。非正规金融是正规金融的重要补充,但对极度贫困农户的金融支持仍有许多不足。第二,信贷与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关联程度低。信贷本身对农村地区特别是贫困地区无法单独发挥作用,需要在与农户特征、地区资源禀赋和产业发展相结合中发挥更大的作用。提升农村地区教育水平和保障农户身体健康是实现农户脱贫的重要因素。信贷对农业产业链条优化升级与创新的支持不足。第三,在信贷对农户收入的影响上,农户借款选择正规金融还是非正规金融并不关键,非贫困农户易于从正规金融获得贷款支持,贫困农户更易于从非正规金融获得贷款。贷款金额大小与农户能否脱贫关联度不高,而贷款用途和借款经历对于农户增收影响显着。农户借款用途用于生产的,对于农户增收的正向效应显着。农户对于贷款便利性的要求不高。农村地区工资性收入对于非农业经营收入有一定的替代效应,但工资性收入的增加可以有效抵消非农业经营收入的减少。这对信贷支持产业发展带动区域经济增长提供实证支撑。第四,信贷与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合作的减贫的效果显着。信贷支持农业产业化扶贫成功实践在于由地方政府主导、依托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结合本地资源优势,按照市场经济逻辑发展农业产业。细化产业链条分工,让专业人干专业事,做好基层干部的激励引导,用好用活支持三农发展的金融政策。在分析结论的基础上,提出以下政策建议:第一,厘清信贷与政府的边界。加大农村金融体制改革,扩大农村正规金融规模,规范发展农村非正规金融。通过政府信用和银行信贷资金的支持和背书,撬动更多的社会资本,与农户形成有效的利益联合体,形成发展合力共同推动农村特色产业发展,从而弥补信贷资金单独发挥作用支持农村发展的诸多不足。政府政策的制定应关注改善产业发展相关的经济和制度环境,给市场稳定的预期,减少政府意志的补贴激励。第二,加强信贷对农业产业的支持深度。强化金融对农业产业的理解程度,重视对产业发展过程中产生的信息流、资金流的收集和数字化,建设基于完整产业链数字信息的供应链系统。建立和完善农村信用评价系统,通过互联网技术赋能农业产业链,为金融在农业产业中的应用建立完善的信息化基础设施。加强科技创新对特色农业产业发展的支持。第三,加强农村组织与配套设施对信贷的支持。政府进行积极引导,强化农村合作社的功能与作用,逐步拓展以农村合作社为基础的产业发展闭环。金融机构要加强金融知识普及,与农户建立良好的信息沟通渠道,提高农户对金融机构的信任度。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的相关制度与配套措施,保障金融机构处置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的权益。第四,以市场化为基础强化信贷对农业龙头企业的支持。大力扶持贴合市场发展规律的农业龙头企业,推动特色农业产业发展。创新政府、农户、农业企业、合作社、金融机构的利益联结机制,强化农户贷款与龙头企业的利益绑定,使信贷与农业生产经营周期匹配,提升贷款的支农效率。注重农产品的品牌打造,优化产品体验,加强龙头企业在农产品品牌打造中发挥的作用,政府给予政策支持和信贷倾斜。
张金艳[10](2019)在《经济法视域下我国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研究》文中研究说明作为驱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内生要素,技术创新不仅是现代生产力的重要表现,更是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引发产业革命的重要内核,在新技术革命时期,尤其如此。虽然技术创新的主要参与和推动力量是企业等市场主体,但创新的持续推进离不开必要的国家干预。历次工业革命无不彰显国家在技术创新中的重要干预色彩,国与国之间的竞争实则以科技创新为内核的核心竞争力之争。2018年备受关注的中美经贸摩擦不仅仅是单纯的国际经贸摩擦,更是两国之间创新能力的博弈;不仅是技术之战,更是法律之战。迈克尔·波特的国家竞争优势理论亦表明,在创新驱动经济发展阶段,企业技术创新和政府作用都是构建一国竞争优势的重要因素。制度创新决定技术创新,技术创新引领经济发展离不开相应的制度创新与有力保障。创新必需的良好法治、竞争、文化等营商环境的营造不仅是国家干预经济运行的重要目的,更是其干预的重要表现。经济法作为促进和保障经济健康、协调发展之法,对经济运行的介入和调节使命决定了其内含的国家干预本质。在众多法律制度领域,经济法在有效链接政府与市场、实现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中的重要规范与保障作用无可取代。经济法语境下的国家干预既是尊重市场经济规律的谦抑性干预,又是以整体经济利益最大化为目的的适度干预。经济法既能对技术创新行必要的促进、激励与保障作用,又能以其特有的规制功能引领技术创新朝向合理化方向发展,通过激励与规制双重维度的作用发挥,彰显其在创新驱动发展时期经济发展促进法的本质。本文立足于全球新一轮技术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时代背景和我国创新驱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现实需求,基于技术创新的生产力本质和国家干预经济运行的经济职能,在经济法视域下考察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问题,意图在经济法国家干预理念与制度保障下,正确界定技术创新领域国家干预的最优体制保障、最佳界限厘定等,在促进技术创新与防范技术风险的双重维度充分彰显经济法在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中的制度作为。这既是对技术创新与经济发展的必然因应,亦是经济法自身制度创新的应有之义。本文共有五章,沿着基础理论——提出问题——分析和解决问题的基本研究与论证逻辑进行展开。具体如下:第一章为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与经济法:理论与因应。该章试图建构本文研究的理论基础与视域勾连。第一节首先从技术创新及其国家干预的基本内涵展开,界定了本文研究范畴下的主要概念。本文的技术创新是以企业为主体、涵盖技术研发、成果转化以及产业化运营全链条的完整经济行为,国家对其干预建立在弥补或修复市场失灵、防范技术风险等基础之上。文中的国家干预并非广泛意义的国家干预,而是以政府等经济管理主体为主的政府干预行为,与政府干预具有概念统一性。这里的概念解读与限定意在与经济法视域下国家干预经济运行的基本研究语境与范畴保持一致。接着梳理了技术创新的基本理论,回顾比较了不同阶段技术创新理论中相应国家干预元素的变迁,试图解构论文中技术创新领域国家干预的由来及演进。第二节重点梳理了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不同理论分支,为论文研究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问题奠定直接理论基础。本节对相关理论的梳理与介绍主要从国家干预技术创新的不同维度进行分类,首先从激励、引领、促进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视角,重点介绍了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市场失灵理论和市场创造理论。根据传统的国家干预理论,技术创新领域国家干预的必要性主要源于该领域市场失灵的存在。技术创新因其明显的知识外溢性、高风险性等特征使其具有不同于一般市场失灵的特点与表现,决定了不同的国家干预需求。在对技术创新领域传统市场失灵理论梳理与阐述的基础上,论文接着对近年来西方非主流经济学关于技术创新领域的“市场创造理论”进行了介评与分析,意在拓宽本文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理论支撑。市场创造理论对于技术创新领域的国家干预解读超出了一般意义上国家干预的诱因与范畴,将国家在新技术革命时期技术创新领域的相应超强规划与干预解读为弥补或修复市场失灵之外的市场创造的内容。这也是近年来在非主流经济学领域备受关注的全新观点,其在技术创新领域“企业家型国家”的角色定位的确反映了现代国家在新技术革命和产业变革中的重要作用。无论该理论是否超越了传统意义上国家干预的市场失灵理论,其对印证技术创新领域国家干预的不可或缺都有所裨益。其次从防范技术风险、保障国家经济安全的干预视角,重点介绍了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风险社会理论和负责任创新理论,意在从规制与约束技术创新负面效应的角度,为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另一维度寻找理论支撑。现代社会充满了风险,其中技术创新尤其是新技术迅速发展带来的风险更加难以预估。技术创新作为一把双刃剑,其在具有促进经济发展典型正外部性的同时,亦会因技术成果的滥用带来诸如环境污染、经济秩序失范、危及经济安全等负外部性,甚至会挑战道德、伦理与法律等。国家必须进行一定程度的干预,对技术创新带来的风险进行预防与消弭,敦促技术创新主体进行负责任创新。而无论是风险社会理论还是负责任创新理论,其实都暗含了必要的国家干预需求。而其中不当的国家干预与规制本身又可能成为新的风险源泉,因此必须将这种国家干预纳入法制的框架,以避免其干预在消弭市场失灵的同时,产生新的干预失败问题。这种需求就与经济法本身的国家干预本质具有天然的契合性,因此,论文最后介绍了经济法语境下的国家干预理论,为本文经济法语境下研究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问题建立自然的理论衔接。经济法作为国家干预本国经济运行之法,本身就具有对市场失灵与政府失灵进行双重矫治与匡正的内在功能,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作为国家干预经济运行的必要组成部分,自然与经济法的国家干预理论具有天然契合性。论文分别从国内外经济法概念与代表性经济法国家干预理论的视角诠释该理论的主要内容。以上相关理论建立了经济法视域下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完整理论架构,也奠定了全文研究与论证的维度与基调。第三节针对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与经济法之间的因应重点着墨,亦是本文论证的重要铺垫,主要在于解决从经济法视域下审视与论证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必要性。技术创新会影响制度创新,推动其不断发展完善;而制度创新又进一步保障与规范技术创新。论文主要基于技术创新与制度创新之间的协调互动关系,为接下来论证技术创新与经济法之间的因应奠定基础。技术创新尤其是新技术革命直接推动经济法的发展,同时经济法的基本特征、功能及回应性品格也决定其回应技术创新及其国家干预的必然性。经济法不仅要在技术创新过程中不断回应与调适、完善自身,更应以其必要的创新与发展,保障技术创新在安全、有效的制度环境中运行。论文主要从经济法的经济性和现代性特征、经济法促进发展之法的使命以及经济法之风险防范与规制法功能等三个方面论证经济法与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之间的必然回应关系。以上对经济法与技术创新及其国家干预之间关系的论证再次夯实本文研究的范畴与语境。第二章为经济法视域下我国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现状。该部分是论文研究的实证逻辑起点,目的在于通过对我国技术创新及其国家干预现状的分析,探寻其中存在的问题及瓶颈。第一节主要论述了我国技术创新体制发展的不同时期、取得的主要成就及存在的问题。经过多年科技体制改革与发展,我国技术创新取得了较为突出的成就,正在逐步跨入创新型国家行列,但是仍然具有较大的提升空间。机制体制尚需完善、自主核心技术依然缺乏、距离创新型国家标准还有差距等,这些均制约国家核心竞争力的提升,同时也对相应国家干预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第二节重点论述了我国促进技术创新相关国家干预的现状,从国家干预技术创新的第一个维度展开。本节首先论述了促进技术创新国家干预及经济法规制的正当性。促进技术创新几乎是所有国家干预技术创新的首要目的,也是国家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中发挥重要作用的基本体现,主要在于通过克服技术创新过程各环节存在的市场失灵问题,更好激励和促进技术创新与发展。在技术创新的基础研究、共性技术研发、应用研究、技术开发与扩散以及市场进入等不同阶段,存在的市场失灵及相应国家干预需求是不同的,因此国家介入的程度与手段也应有所区别。经济法作为规范国家干预经济运行之法,理应通过其促进经济发展的相关规范在促进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过程中发挥其重要保障作用。论文接着阐述了促进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相关政策及具体举措。主要梳理了我国不同时期的科技创新政策与产业政策。此处的国家干预政策主要表现为国家层面的战略、规划等顶层制度设计,也属于广义上的经济法律规范范畴。在国家干预技术创新的主要举措方面,论文分别从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为主的营商环境优化,加大财税、金融支持力度,优化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创新激励,主导或引导产学研协同创新等实践层面展开,意在说明及国家在技术创新领域的积极作为。最后重点论述了促进技术创新领域的具体经济法律制度的现状。首先梳理了激励技术创新及成果转化的专门法律制度安排与相关经济立法。在专门法律制度安排领域,本文主要列举了与科技成果转化与应用相关的具体法律,重点围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新修订部分的“市场导向”亮点进行了详细解读。在相关经济法律制度部分,本文重点围绕激励技术创新的宏观调控法律制度安排和维护技术创新市场竞争秩序的法律制度安排两个维度进行列举与介绍。前者主要体现为财政、税收、金融、政府采购、促进企业技术创新领域的相关法律规范,后者则主要是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市场规制法律规范,主要在于呈现经济法在促进技术创新领域的制度保障现状和基本样貌。第三节重点从国家干预技术创新的技术风险防范维度呈现我国经济法在防范技术风险领域的立法及制度现状。首先是对防范技术风险国家干预及经济法规制的正当性分析,论文从技术风险的定义出发,介绍了技术风险的不同成因、危害与不同分类。本文的技术风险主要是指技术应用过程中结合经济、政治等社会因素产生的外部风险或负外部性,并非指技术研发过程中因其不确定性产生的内部风险,该风险类型是促进技术创新国家干预过程中着力规避的对象。接着再次重申经济法对其进行规制的正当性。第二部分重点介绍了目前技术风险防范领域国家干预的政策及立法体现。由于促进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政策在所有技术创新政策中占据绝对优势地位,技术风险防范的政策内容异常薄弱,因此本部分与相关经济立法一并阐述与呈现。第三章为经济法视域下我国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困境,亦是本文的问题提出部分。该部分共分为三节,每一节呈现一个较为突出的困境或问题,为下文的针对性对策解决提供论证的对应框架。第一节从目前科技创新体制角度论述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困境。重点围绕现行体制下的主体同构与政策协调问题展开。体制是否顺畅直接关乎国家干预技术创新的效果,现行体制下的干预主体众多之累、协调沟通之困及政策弥合之惑均是制约干预效果与成本的重要因素,也是文章着力研究、探讨与试图解决的重要问题,意在通过干预体制优化下主体的同构、政策的弥合等为解决经济法视域下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扫清主体不统一与干预效果掣肘之困。科技与经济发展的深度融合不仅是创新驱动发展之基本要义,更是经济法与技术创新国家干预进行勾连的重要背景。在科技经济深度融合过程中,科技、经济等不同干预主体之间的协调与配合甚至是深度融合必要且迫切。现有体制下,与技术创新相关的国家干预主体涵盖了科技、经济等众多管理部门,看似国家对技术创新支持与鼓励的全面覆盖,但也会呈现出干预主体繁多、机构烦冗的困扰。在国家一贯主张并力促科技与经济发展深度融合背景下,当前科技与经济管理平行体制下的干预主体沟通、协调之困无疑会阻碍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的步伐,这也是导致我国长期以来科技与经济“两张皮”的重要原因。文章从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的提出及必要性入手,分析了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下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主体之间的协调与政策联动之困。第二节重点探讨了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界限厘定之困。国家干预界限或政府与市场之间的关系问题是经济学和经济法学研究中历久弥新的话题,由于二者之间的界限始终难以准确界定,因此在技术创新领域依然具有探讨与研究的必要。在促进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方面,依然因干预越位、缺位并存对干预适度的把握造成困扰。在防范技术风险的相关干预领域,也存在监管与创新之间的平衡难题。技术创新过程中的国家干预越位或缺位其实就是干预失灵的问题,对其进行充分预警有利于尽可能减少干预失败造成的损失或成本,尤其在促进技术创新的举国体制下,过度的产业政策激励未必产生应有的效果。本节最后一部分以光伏和新能源领域的产业政策实施为例,探讨了目前对技术创新国家干预失败的预警不足之困,为下文进一步思考相应的经济法矫治对策进行铺垫。第三节为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经济法律制度不足之困。本节是在第二章经济法制度现状基础上,进一步从促进技术创新与防范技术风险的双重维度探讨经济法律制度的不足之处。目前虽然有关于促进和规制技术创新的经济法律制度,但是相关制度还很不完善,防范技术风险、新兴产业规制等领域亟需补缺。第四章为美国、日本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借鉴。本文重点选择美国和日本两个典型创新型国家作为蓝本,通过对两国不同科技经济发展和国家干预传统下技术创新领域国家干预及其立法的介绍评价,为我国经济法视域下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体制保障、界限厘定及经济法律制度完善提供启示与借鉴。论文前两节分别围绕美国和日本的技术创新及国家干预进行介评,分别梳理了两国科技创新与经济发展不同时期的国家干预及立法。美国虽然历来具有市场自由主义的悠久传统,对国家干预具有天然的排斥和反感,但是美国崛起与创新之路却始终伴随国家干预的影子,其在新技术革命时期的“企业家型国家”角色更为彰显,不同时期的科技政策与立法一直是其国家干预的体现和保障。美国自工业革命以来就是在政府与市场协同共进下依靠技术创新的力量逐步实现其经济的迅速崛起。日本虽然也属于资本主义创新型国家,并且和美国一样经历了早期经济复苏与发展过程中市场换技术的阶段,但是日本的引进、消化、吸收到自主创新之路却与较强的国家干预紧密相随,其一路发展过来的经济社会环境和国家干预传统与我国比较相似。日本这种政府主导的经济发展模式和广泛存在的产业政策对我国的创新型国家建设与经济改革与发展更加具有启示与借鉴意义。第三节重点总结美国、日本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及立法对我国的启示。首先,无论是倾向于市场自由的美国还是重产业政策的日本,在以技术创新为内核的经济发展过程中均离不开不同程度的国家干预,而科学完善的科技创新体制是其创新成功的重要保证。其次,美国和日本在创新型国家建设和发展过程中的国家干预是以充分尊重市场为前提的适度干预,国家干预与市场自由相得益彰、游刃有余,所有相关干预手段和措施均是基于市场失灵修复或必要领域的市场塑造和引领。美国和日本均重视对政府干预失败的预警,为尽量减少政府失灵,美国一直秉承市场优先、经济自由的悠久传统,对国家干预保持一定的忌惮和谨慎;日本为汲取创新领域相关产业政策的失败,也在不断调整干预力度与模式。再次,完善的法律制度是两国实现技术腾飞与经济跨越的重要保障。两国不仅高度重视促进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及立法,还注重对技术创新与发展过程中相应经济风险防范的立法规制,以保障技术创新驱动经济发展的同时,尽量降低野蛮技术创新带来的经济、道德、伦理风险与秩序失范。这些均对我国相应国家干预提供了有益启示与借鉴。第五章为经济法视域下我国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完善。本章为论文的对策篇,亦是论文着力追求的创新之处,论文针对前文提及的问题,在进行域外借鉴的基础上逐一进行完善。第一节为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下的干预体制优化,与前文提及的第一个突出问题相对应。论文认为,解决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体制之困的关键是应积极探索科技与经济管理体制的大部制改革,通过进一步优化、整合科技与经济管理部门,使其具备从技术研发到投入市场、转化为产业的全链条技术创新管理与干预能力,避免因现行科技、经济管理体制相对分立下出现的干预低效问题。论文首先提出了科技与经济管理体制的大部制改革探索,介绍了大部制改革的含义及我国历次改革的概况,指出了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的现实需求和地方科技与经济管理大部制改革的探索等改革的内在动力和改革的基础,同时分析了改革面临的困境,进而提出了深度推进的具体措施等。由于大部制改革的推进并非一蹴而就,在现行体制下关键是解决好现有干预主体以及相关干预政策之间的协调与联动问题,论文针对以上问题亦提出了相应的解决对策。在现行体制下,尽量加强相关干预主体之间的沟通与协调,通过建立相应的沟通协调机制,降低干预的沟通成本问题;加强政策实施之间的协调与配合,减少政策实施中的掣肘与低效问题。第二节为我国技术创新国家干预边界的正确厘定。分别从应客观审视技术创新领域国家干预之边界、正确把握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限度、预警及矫治技术创新国家干预失灵等三个方面进行论述。第一部分内容为对技术创新领域国家干预之边界的客观审视。文章主要从坚守市场失灵弥补之边界,正视引领、塑造市场的超强干预之边界和探索技术风险防范之边界三方面展开。首先,技术创新是以企业等市场主体为主的自发行为,动力主要源于自身利益最大化实现的需要,放松管制、减少干预是技术创新所需的最佳外部环境。产业革命与转型是技术创新的最终归宿,只有尊重市场规律的谦抑干预、适度干预,才能真正突出企业的创新主体地位,激发企业的创新活力。其次,国家在基础研究和重大技术、关键技术创新领域的超强引领与干预必不可少,意在发挥其“企业家型国家”角色,这也和我国建构型、过渡型的市场经济体制相契合。再次,在抑制、消弭、防范技术创新风险和保障经济安全领域,国家亦负有重要的干预责任,文章强调了对技术风险防范领域国家干预的强化与重视,不仅与前文的风险社会及负责任创新理论因应,又与文章促进技术创新与防范技术风险的双重经济法律制度设计进行呼应。第二部分为正确把握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限度。首先论述了技术创新领域政府与市场之间的基本互动规则,接着阐述了技术创新领域国家干预的适度原则,该部分主要结合经济法国家适度干预原则进行论证。适度干预或需要干预其实是对国家干预界限的一种笼统却又相对灵活的表达,适度其实就是为了避免干预的越位或缺位问题。政府失灵的存在更需要国家在干预经济运行中始终保持谦抑的品格,以需要国家干预作为介入经济运行的边界标准。引领、主导型超强干预抑或以尊重市场为前提的谦抑、必要干预均以正确发挥技术创新驱动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为己任。本部分对适度干预的必要性、判定原则、判定标准及适度把握等进行了阐述。国家干预的界限与限度掌握不好,极易产生国家干预失败。第三部分重点论述了技术创新国家干预失败的预警及矫治。首先论述了国家干预失败的含义、原因及表现。在对一般意义上国家干预失灵进行界定与论述的基础上结合技术创新领域对其表现进行阐述。国家干预失灵或政府失灵问题一直以来都是不可回避但却难以有效解决与矫治的问题,技术创新领域亦是如此。本节最后一部分提出了相应的矫治方案。首先论述了公共选择学派关于政府失灵的一般矫治手段。但是无论是改革宪政、财政立宪还是引入公共部门的竞争与激励机制均非经济法视域下能够解决的问题。文章接着从立法、执法、司法及社会监督等方面简要论述了技术创新领域国家干预失败的综合矫治对策。经济法视域下的矫治与匡正主要借助于经济法律制度的建构与完善,将国家干预技术创新的行为纳入经济法律制度框架本身即是一种矫治,也是经济法对市场失灵与政府失灵双重矫治功能的重要体现。因此,文中技术创新国家干预失灵的经济法矫治其实就是通过相应的经济法律制度设计将其干预行为纳入法制的框架,也为文章最后一节经济法律制度完善埋下伏笔。第三节为我国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经济法律制度完善,呼应论文提出的最后一个问题,主要解决经济法视域下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制度完善问题。本节共有三部分内容,首先结合目前技术创新国家干预领域的政策与法律现状、困境,进一步强调了加强经济法制度建设的重要性,其实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经济法律制度既是广义的国家干预技术创新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对其干预行为的一种规范与保障。接着呼应全文关于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基本维度,分别从促进技术创新与防范技术风险的双重维度展开对经济法律制度完善与创新的论述。前者主要论述了财政、税收、金融、政府采购、促进企业技术创新等领域相关法律制度和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竞争法律制度的完善,更好发挥经济法在弥补市场失灵,促进、激励创新方面的作用;后者则从防范新技术发展下共享经济、金融科技、人工智能产业、基因技术应用等新业态、新经济相应风险维度,通过相应市场监管或规制法律制度的创新或完善,发挥经济法通过必要的国家干预以防范相应经济风险、保障国家经济安全的作用。其中贯穿了国家干预过程中对鼓励创新与必要监管、创新主体私益与社会公共利益兼顾、创新自由与国家安全等兼顾的综合平衡与考量,亦对新技术革命时期政府、市场与社会等多元共治下的国家干预定位进行思考。结论部分再次重申关注与研究经济法视域下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重要性,并对未尽研究进行展望。要充分发挥经济法在促进、鼓励技术创新与有效防范、规制相应技术风险中的重要作用,就必须合理厘定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界限,正确把握干预的限度,对干预失灵进行充分预警并进行相应的矫治,同时还应关注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下的干预体制优化与主体同构问题。只有遵循制度创新保障和决定技术创新的规律,对经济法进行相应的制度创新与完善,才能在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和创新驱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过程中,不负经济法促进发展之法的使命。
二、论分层推进农业银行商业化发展战略(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论分层推进农业银行商业化发展战略(论文提纲范文)
(1)中国农村金融发展的模式与路径选择(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与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选题意义 |
1.2 核心概念的界定 |
1.3 主要内容 |
1.4 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 |
1.4.1 研究方法 |
1.4.2 技术路线 |
1.5 创新和不足 |
第2章 农村金融发展模式演进的理论基础与文献综述 |
2.1 农村金融发展模式演进的理论基础 |
2.1.1 农业信贷补贴理论 |
2.1.2 农村金融市场理论 |
2.1.3 不完全竞争市场理论 |
2.1.4 制度变迁理论 |
2.2 关于农村金融发展模式的文献综述 |
2.2.1 农村金融改革历程研究 |
2.2.2 农村金融发展模式的现状及问题研究 |
2.2.3 农村金融对策研究 |
第3章 中国农村金融发展现状及问题分析 |
3.1 中国农村金融发展模式的宏观政策体系 |
3.2 中国农村金融市场总体情况 |
3.2.1 农村信贷供需状况 |
3.2.2 农村金融机构体系发展情况 |
3.2.3 农业保险发展情况 |
3.2.4 农村金融产品创新情况 |
3.2.5 农村基础服务覆盖情况 |
3.2.6 融资渠道与融资模式情况 |
3.3 中国农村金融模式存在的问题 |
3.3.1 农村金融市场机制不健全 |
3.3.2 农村金融供需失衡 |
3.3.3 农村金融市场功能不完备 |
3.4 农村金融发展模式困境的原因探析 |
3.4.1 农村金融改革目标设定不明晰 |
3.4.2 农村金融改革主体动力不足 |
3.4.3 农村金融改革路径偏差 |
第4章 中国农村金融宏观发展模式及演变路径 |
4.1 中国农村金融宏观发展模式的演进 |
4.1.1 政府主导模式(1978-1996 年) |
4.1.2 “三位一体”模式(1997—2004 年) |
4.1.3 市场化主导模式(2005—现在) |
4.2 中国农村金融宏观发展模式演进的主要特征 |
4.2.1 农村金融发展模式演进受农村经济改革驱动 |
4.2.2 农村金融发展模式演进驱动机制的强制性 |
4.2.3 农村金融发展模式变迁具有路径依赖特征 |
4.3 中国农村金融宏观发展模式演进环境与趋势 |
4.3.1 农村金融宏观发展模式演进面临的经济社会环境 |
4.3.2 农村金融宏观发展模式变迁的思路变化 |
4.3.3 农村金融宏观发展模式发展方向与路径 |
第5章 中国农村金融发展的微观模式及路径 |
5.1 中国农村金融发展的微观模式 |
5.1.1 信用主体模式 |
5.1.2 资产抵押模式 |
5.1.3 合作金融模式 |
5.2 中国农村金融微观模式的未来发展路径 |
5.2.1 供应链金融 |
5.2.2 互联网+农村金融 |
5.2.3 新型合作金融 |
第6章 中国农村金融发展模式与信贷配给的实证分析 |
6.1 农村信贷资金配给的理论分析 |
6.1.1 农村信贷资金配给的描述性统计分析 |
6.1.2 农村信贷资金配给的影响因素分析 |
6.2 农村金融发展模式对信贷资金配给影响的实证分析 |
6.2.1 变量选取、理论假设和模型构建 |
6.2.2 实证分析过程 |
6.3 农村金融发展模式对信贷资金配给影响的实证结论 |
第7章 农村金融发展模式的国际比较借鉴 |
7.1 美国波特切斯特乡村银行模式 |
7.2 孟加拉“格莱珉”模式 |
7.3 印度地区农村银行模式 |
第8章 完善农村金融发展模式的路径选择 |
8.1 健全完备的农村金融市场体系 |
8.1.1 优化商业性农村金融机构的供给能力 |
8.1.2 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 |
8.1.3 促进农村新型金融机构健康良性发展 |
8.1.4 发展新型农村合作金融 |
8.2 优化提升农村金融市场功能 |
8.2.1 围绕土地等抵押物创新 |
8.2.2 加快土地经营权等农村资产市场建设 |
8.2.3 持续加大涉农贷款的政策扶持力度 |
8.3 完善农村金融市场的基础支撑 |
8.3.1 建立健全完备的政策性农业保险体系 |
8.3.2 探索有效的农村金融风险分担机制 |
8.3.3 加快农村信用体系的建设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 |
在学期间所取得的学术成果 |
致谢 |
(2)我国政策性银行改革动因及发展方向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和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文献述评 |
1.2.1 关于政策性银行制度安排的争论 |
1.2.1.1 政策性银行的公共财政属性 |
1.2.1.2 支持政策性银行制度安排的观点 |
1.2.1.3 反对政策性银行制度安排的观点 |
1.2.2 关于我国政策性银行的改革动因 |
1.2.2.1 关于国开行改革的动因 |
1.2.2.2 关于农发行的改革动因 |
1.2.2.3 关于进出口银行的改革动因 |
1.2.2.4 政策性银行改革动因总结 |
1.2.3 关于我国政策性银行的改革方向 |
1.2.4 政策性银行改革方向的国际经验 |
1.2.4.1 国外政策性银行改革方向的实践 |
1.2.4.2 国外政策性银行改革的经验启示 |
1.3 研究框架和研究内容 |
1.3.1 研究框架 |
1.3.2 研究内容 |
1.3.3 研究方法 |
1.3.4 研究创新点 |
2 研究的理论基础 |
2.1 商业性金融理论 |
2.1.1 商业性金融的内涵 |
2.1.2 商业性金融机构 |
2.1.2.1 商业性金融机构的定位 |
2.1.2.2 商业性金融机构的特点和分类 |
2.1.2.3 我国商业性金融机构快速发展 |
2.2 政策性金融理论 |
2.2.1 政策性金融的内涵 |
2.2.2 政策性金融的边界 |
2.2.3 政策性金融存在的长期性 |
2.3 政策性金融和商业性金融的对立统一 |
2.4 制度变迁理论 |
2.4.1 制度与制度结构 |
2.4.2 制度变迁的动因 |
2.4.3 制度变迁的路径依赖 |
2.4.4 制度的适应性效率 |
2.5 本章小结 |
3 我国政策性银行体系改革动因与规模调整 |
3.1 市场化程度和政策性银行体系规模 |
3.1.1 政策性银行的功能 |
3.1.1.1 填补市场缺位 |
3.1.1.2 弥补市场失灵 |
3.1.2 市场化提升对政策性银行规模的挤出效应 |
3.2 我国政策性银行成立后的市场化进程 |
3.2.1 市场化程度的两种衡量标准 |
3.2.2 绝对市场化程度测度的模型 |
3.2.3 绝对市场化程度的测算结果 |
3.3 高度市场化背景下我国政策性银行的改革动因 |
3.3.1 我国政策性贷款的需求估计 |
3.3.1.1 需求的估算方法 |
3.3.1.2 需求的估算结果 |
3.3.2 我国政策性贷款的实际供给 |
3.3.3 我国政策性银行体系的规模效率 |
3.4 我国政策性银行体系规模调整的路径 |
3.4.1 规模调整的潜在路径 |
3.4.2 规模调整的路径选择 |
3.4.2.1 退出市场:不可行 |
3.4.2.2 混合经营:不可行 |
3.4.2.3 专业经营:可行 |
3.5 本章小结 |
4 政策性银行商业化改革条件研究 |
4.1 商业化改革条件:补贴依赖程度 |
4.1.1 商业化改革与市场化程度 |
4.1.2 市场化程度、商业化改革与补贴依赖 |
4.2 补贴依赖度的测算原理 |
4.2.1 补贴的测算方法 |
4.2.2 补贴依赖度的测算方法 |
4.3 我国政策性银行补贴依赖度的测算结果 |
4.3.1 补贴的测算过程及结果 |
4.3.2 补贴依赖度的测算结果 |
4.3.3 经补贴调整后的收益率 |
4.3.4 结果分析 |
4.4 本章小结 |
5 商业化改革后的业务模式研究 |
5.1 当前对开发性金融内涵和理论定位的界定 |
5.1.1 关于开发性金融的定义 |
5.1.2 关于开发性金融的特征 |
5.1.3 关于开发性金融发展阶段的划分 |
5.1.4 关于开发性金融的理论定位 |
5.2 当前开发性金融理论存在的矛盾之处 |
5.2.1 两个经营目标不兼容 |
5.2.2 理论和国际实践不相符 |
5.3 开发性金融:新的内涵和理论定位 |
5.3.1 新的内涵 |
5.3.2 新的理论定位 |
5.4 商业开发性金融:商业化后的业务模式 |
5.4.1 我国中长期商业性信贷供给不足 |
5.4.1.1 商业银行资金来源对中长期信贷的约束 |
5.4.1.2 我国商业性中长期信贷需求强烈 |
5.4.2 国开行和进出口银行的中长期融资优势 |
5.4.2.1 资金来源优势 |
5.4.2.2 资金期限优势 |
5.5 本章小结 |
6 国家开发银行改革方向的异化与回归 |
6.1 国家开发银行的两次改革 |
6.1.1 国家开发银行的成立 |
6.1.2 第一次改革:市场化改革 |
6.1.3 第二次改革:商业化改革 |
6.2 国家开发银行商业化改革方向的异化 |
6.2.1 改革方向异化的表现 |
6.2.1.1 国家信用担保可退出但未退出 |
6.2.1.2 实际发展路径是混合经营 |
6.2.2 改革方向异化的原因 |
6.2.2.1 性质模糊不清 |
6.2.2.2 改革方向不够具体 |
6.2.2.3 改革方案不成体系 |
6.3 国家开发银行改革方向的回归 |
6.3.1 制定完善的改革框架 |
6.3.2 彻底剥离政策性业务 |
6.3.3 提高市场定价能力 |
6.4 本章小结 |
7 进出口银行商业化改革方向的实现路径 |
7.1 进出口银行的发展变迁 |
7.1.1 进出口银行的成立 |
7.1.2 进出口银行的发展 |
7.1.2.1 业务范围拓展 |
7.1.2.2 组织机构扩张 |
7.1.2.3 资产规模扩大 |
7.2 商业化改革的初始条件 |
7.2.1 资金筹措 |
7.2.2 资金运用 |
7.2.3 经营业绩 |
7.3 商业化改革的约束条件 |
7.3.1 规模约束 |
7.3.2 融资成本约束 |
7.3.3 资本金约束 |
7.4 商业化改革的政策建议 |
7.4.1 找准市场定位 |
7.4.2 加强风险管控 |
7.4.3 增加注册资本 |
7.5 本章小结 |
8 基于治理结构的农发行发展方向研究 |
8.1 农业发展银行的发展历程 |
8.1.1 农业发展银行的成立 |
8.1.2 第一次改革:缩小业务范围 |
8.1.3 第二次改革:拓展业务范围 |
8.2 现阶段农发行改革的动因和发展方向 |
8.2.1 改革的外部动因 |
8.2.2 改革的内部动因 |
8.2.2.1 依靠国家补贴运行效率低下 |
8.2.2.2 分账经营产生道德风险 |
8.2.2.3 内控不严导致违规事件频发 |
8.2.3 发展的方向 |
8.3 强化治理结构的政策建议 |
8.3.1 农发行完善内控制度 |
8.3.1.1 健全治理结构 |
8.3.1.2 强化事前防范 |
8.3.1.3 加强风险管理 |
8.3.1.4 创新内控手段 |
8.3.2 财政部建立考核机制 |
8.3.2.1 经济绩效考核指标 |
8.3.2.2 社会绩效考核指标 |
8.3.2.3 考核指标应用:以2011年为例 |
8.3.3 监管部门强化监管体系 |
8.3.3.1 建立明确的监管依据 |
8.3.3.2 监管主体的协调配合 |
8.4 本章小结 |
9 结论及展望 |
附件1 近十年我国中央的一号文件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的主要成果 |
(3)我国农村商业性金融发展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选题背景及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2.1 国外相关研究 |
1.2.2 国内相关研究 |
1.3 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4 研究内容及框架 |
1.5 主要创新点与不足 |
2 农村商业性金融概述 |
2.1 农村商业性金融发展的理论基础 |
2.1.1 关于农村金融发展的三种理论流派 |
2.1.2 关于农村金融体系效率和功能的理论 |
2.1.3 关于农村商业性金融发展的相关理论 |
2.2 农村商业性金融的基本内涵 |
2.2.1 农村金融与城市金融 |
2.2.2 商业性金融与政策性金融 |
2.2.3 商业性金融与开发性金融 |
2.2.4 商业性金融与合作性金融 |
2.2.5 农村商业性金融基本内涵的揭示 |
2.3 农村商业性金融的功能定位 |
2.3.1 农村金融的地位和功能 |
2.3.2 农村商业性金融的一般职能 |
2.3.3 农村商业性金融的特殊功能定位 |
3 农村商业性金融发展的环境条件和路径选择 |
3.1 农村商业性金融发展的环境条件 |
3.1.1 农村商业性金融发展的经济条件 |
3.1.2 农村商业性金融发展的制度环境 |
3.1.3 农村商业性金融发展的文化基础 |
3.2 农村商业金融性金融发展的路径选择 |
3.2.1 明确农村商业性金融的市场定位 |
3.2.2 重点服务于农业产业化,促进间接融资体系建设 |
3.2.3 积极完善风险管理机制,大力开展业务创新 |
3.2.4 推进农村金融服务全面化、综合化,促进农村金融产品创新 |
3.2.5 积极投身于农村城镇化和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
3.2.6 积极推进新农村建设,实现金融发展与农村发展的双赢 |
4 国外农村金融制度安排对我国发展农村商业性金融的启示 |
4.1 发达国家的农村金融制度安排 |
4.1.1 美国农村金融制度 |
4.1.2 法国农村金融制度 |
4.2 发展中国家的农村金融制度安排 |
4.2.1 印度农村金融制度 |
4.2.2 印尼农村金融制度 |
4.3 国外农村金融制度安排的启示 |
4.3.1 无论经济发展到什么阶段都要重视农村金融制度的建设 |
4.3.2 政府在农村金融建立和完善中应发挥重要作用 |
4.3.3 可以将商业性金融纳入国家农村金融体系一同建设 |
4.3.4 高覆盖率的网点对于改善农村金融制度必不可少 |
4.3.5 积极发展小额信贷业务有助于农村金融服务的提高 |
5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商业性金融发展的历程回顾与经验总结 |
5.1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商业性金融发展历程回顾 |
5.1.1 农村金融机构的初步多元化阶段(1979—1993年) |
5.1.2 农村金融体系框架的构造形成阶段(1994—1996年) |
5.1.3 农村金融改革继续深化阶段(1997—2006年) |
5.1.4 以多元化和市场化为原则的新一轮改革阶段(2006年至今) |
5.2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商业性金融发展的主要特点 |
5.2.1 政府主导下的强制性制度变迁 |
5.2.2 农村金融的管制逐步放松 |
5.2.3 农村金融组织机构体系逐步多元化 |
5.2.4 农村金融的业务种类不断丰富、市场结构逐步优化 |
5.2.5 农村金融机构的可持续发展能力逐步提升 |
5.2.6 农村金融监管机制逐步完善 |
5.3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商业性金融发展取得的主要成就和存在的主要问题 |
5.3.1 取得的主要成就 |
5.3.2 存在的主要问题 |
6 农业银行商业化改革及服务“三农”战略对推进农村商业性金融发展的启示 |
6.1 农业银行的变革与发展历程 |
6.1.1 计划经济下的艰难探索阶段(1951—1979年) |
6.1.2 作为国家专业银行阶段(1979—1993年) |
6.1.3 向国有商业银行转轨阶段(1994—2006年) |
6.1.4 全面建设现代商业银行阶段(2006—2010年) |
6.1.5 打造大型优秀上市银行阶段(2010年至今) |
6.2 农业银行股改的争论与商业化改革方向的最终确立 |
6.2.1 农业银行改革的难点和困境 |
6.2.2 农业银行股改的几种讨论方案 |
6.2.3 农业银行改革定位的确立 |
6.3 农业银行服务“三农”的创新与探索 |
6.3.1 创新“三农”金融业务的组织管理模式 |
6.3.2 创新“三农”金融服务机制 |
6.3.3 拓展服务“三农”的项目和领域 |
6.3.4 积极探索适应“三农”特点的新型金融产品 |
6.4 农业银行商业化改革及服务“三农”战略对推进农村商业性金融发展的启示 |
6.4.1 坚持市场化改革的基本方向 |
6.4.2 完善农村商业性金融机构的产权制度 |
6.4.3 发挥商业性金融在“三农”金融供给中的主渠道作用 |
6.4.4 通过规范和引导逐步实现民间金融的合法化 |
7 推进我国农村商业性金融改革发展的基本思路 |
7.1 农村商业性金融改革的总体构想 |
7.1.1 农村商业性金融改革的基本目标 |
7.1.2 农村商业性金融体系的构成要素 |
7.2 构建适度竞争的农村金融市场体系 |
7.2.1 建立适度竞争的农村信贷市场 |
7.2.2 加快发展农业保险市场 |
7.2.3 稳步发展农产品期货市场 |
7.3 培育商业上可持续的农村商业性金融机构体系 |
7.3.1 调整农业发展银行职能定位,建立政策性金融的商业化运作机制 |
7.3.2 分类指导农村信用社改革,实现合作性金融的商业性可持续发展 |
7.3.3 深化农业银行改革,探索市场化的农村商业性金融发展模式 |
7.3.4 破除限制和障碍,鼓励各种形式的农村金融组织创新 |
7.3.5 加强规范和引导,促进农村民间金融健康发展 |
7.4 建立基本完备的农村商业性金融基础设施体系 |
7.4.1 构建新型农村支付清算体系 |
7.4.2 深入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 |
7.4.3 加强和改进农村金融监管 |
7.5 完善保障有力的农村商业性金融生态环境体系 |
7.5.1 优化农村金融生态的经济环境 |
7.5.2 规范农村金融生态中的地方政府行为 |
7.5.3 完善农村金融生态的法制环境 |
8 促进我国农村商业性金融发展的财税货币政策建议 |
8.1 财税支持政策 |
8.1.1 加大公共财政投入改善农村金融发展环境 |
8.1.2 完善支持农村商业性金融发展的税收优惠制度设计 |
8.1.3 发挥公共财政在建立完善农村金融风险分担体系中的作用 |
8.2 货币支持政策 |
8.2.1 循序渐进推进农村利率市场化改革 |
8.2.2 建立和完善农村商业性金融机构的危机救助机制 |
8.2.3 灵活运用存款准备金制度减轻农村商业性金融机构的经营负担 |
8.2.4 放宽农村商业性金融再贴现政策 |
8.2.5 通过公开市场操作增加农村金融市场货币供给量 |
8.3 财政与货币政策的协调 |
8.3.1 建立财政货币支持农村金融政策的信息沟通与保障机制 |
8.3.2 做好财政货币支持农村金融政策的协调规划工作 |
8.3.3 增强政策配合的同步性和针对性 |
参考文献 |
博士研究生学习期间科研成果 |
后记 |
(4)中国农业转型发展的金融支持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导论 |
第一节 问题的提出与选题依据及意义 |
第二节 本文选题的研究角度与研究方法 |
第三节 本文的体系结构与主题阐述 |
第一章 农业金融支持的理论基础与分析框架 |
第一节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农业发展理论 |
第二节 发展经济学的农业发展理论 |
第三节 西方经济学的金融发展理论 |
第四节 农业金融支持的分析框架 |
第二章 农业转型发展过程描述与初始条件 |
第一节 我国农业转型发展的界定与过程描述 |
第二节 我国农业转型发展的初始条件 |
第三节 我国农业转型发展的模式选择 |
第三章 农业资本形成与农业投资效率 |
第一节 农业资本形成是农业转型发展的必要条件 |
第二节 我国现阶段农业资本形成面临的新问题 |
第三节 提高农业资本形成率是农业金融支持的内在要求 |
第四节 我国农业投资的“供-求抑制”分析 |
第四章 农业金融动员与金融资源配置 |
第一节 金融剩余及金融剩余动员 |
第二节 我国农业金融资源状况及影响因素分析 |
第三节 我国农业金融资源配置及其效率分析 |
第五章 农业金融支持机理与建构 |
第一节 我国农业金融支持基本原则 |
第二节 我国农业金融支持机理分析 |
第三节 我国农业金融支持建构 |
第四节 我国农业金融支持的激励兼容 |
第六章 农业金融支持机制(Ⅰ):合作金融支持 |
第一节 我国农村合作金融支持的经济社会基础 |
第二节 农村合作金融的产权分析与治理改进 |
第三节 农村合作金融的体制缺陷及其改革 |
第四节 合作金融小额信贷机制与支持效应分析 |
第七章 农业金融支持机制(Ⅱ):政策性金融支持 |
第一节 农业政策性金融支持的经济基础与定位 |
第二节 农业政策性金融支持的运行机制 |
第三节 农业政策性金融支持转型 |
第四节 农业政策性金融支持效应案例分析 |
第八章 农业金融支持机制(Ⅲ):商业性金融支持 |
第一节 农业商业性金融支持的主体建构 |
第二节 农业银行商业化及其金融支持效应分析 |
第三节 增强农行农业金融支持的制度与对策 |
第九章 农业金融支持制度供给与效率分析 |
第一节 我国农业金融支持制度供给模式 |
第二节 我国农业金融支持制度供给的结构描述 |
第三节 我国农业金融支持制度效率分析 |
第四节 我国农业金融支持制度效率的案例分析 |
本文结论 |
参考文献 |
后记与致谢 |
(5)金融开放与中国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的发展(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 |
1.1.1 现实背景 |
1.1.2 理论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1.2.1 理论意义 |
1.2.2 实践意义 |
1.3 研究思路、结构安排与研究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结构安排 |
1.3.3 研究方法 |
1.4 主要创新与不足 |
1.4.1 主要创新 |
1.4.2 不足之处 |
第2章 相关概念界定、基础理论与相关文献评述 |
2.1 概念界定 |
2.1.1 对金融开放的理解 |
2.1.2 对中国金融开放阶段的历史界定 |
2.1.3 对被动开放和主动开放的理解 |
2.1.4 对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的界定 |
2.1.5 对发展的理解 |
2.2 理论基础 |
2.2.1 内生增长理论 |
2.2.2 自组织理论 |
2.2.3 理论基础的适用性分析 |
2.3 相关文献评述 |
2.3.1 市场开放对中国金融业发展的影响 |
2.3.2 1840-1927年间中国本土金融机构的发展 |
2.3.3 1978年后中国本土银行业发展 |
2.3.4 对现有文献的评价 |
第3章 被动开放与中国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发展(1840-1927年) |
3.1 五口通商与近代金融市场被动开放 |
3.2 被动开放条件下外国银行对华资本牵制 |
3.2.1 外国在华银行市场进入及市场垄断 |
3.2.2 外国在华银行对旧式金融机构的资本牵制 |
3.2.3 中外金融机构互动实质:资本侵略 |
3.3 旧式金融机构的历史沉浮 |
3.3.1 本土钱庄的近代化转型 |
3.3.2 本土票号的时代衰落 |
3.4 现代银行业的曲折探索 |
3.4.1 发展背景:外商银行干涉与封建势力阻挠 |
3.4.2 “官护”银行兴起阶段 |
3.4.3 华资银行新设阶段 |
3.4.4 本土银行业联合发展阶段 |
3.5 历史价值评价 |
第4章 主动开放与中国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发展(1978年改革开放后) |
4.1 改革开放与中国金融市场主动开放 |
4.2 市场开放与中国银行业“顶层设计”(1978-2001年) |
4.2.1 “开大门”的金融开放 |
4.2.2 建立中央银行制度 |
4.2.3 探索国有银行改革 |
4.2.4 从微观主体发展到宏观格局构建:搭建二级银行体系 |
4.3 扩大对外开放后中国银行业改革的深化调整(2001-2008年) |
4.3.1 全面对外开放 |
4.3.2 准确定义中央银行地位 |
4.3.3 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革 |
4.3.4 “准体制外”股份制商业银行深化改革 |
4.3.5 发展城市商业银行 |
4.3.6 从微观主体发展到宏观格局构建:本土银行业增量改革 |
4.4 后危机时代中国银行业改革的多元化布局(2008年后) |
4.4.1 中国银行业“走进”国际视野 |
4.4.2 中央银行制度完善 |
4.4.3 农村金融机构深化发展 |
4.4.4 从微观主体发展到宏观格局构建:建立多元银行体系 |
4.5 历史价值评价 |
第5章 被动开放与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发展的实证分析 |
5.1 实证分析背景 |
5.2 探索性因子分析 |
5.2.1 研究方法 |
5.2.2 研究对象 |
5.2.3 探索性因子分析 |
5.3 结构方程模型分析与中介效应检验 |
5.3.1 研究假设 |
5.3.2 研究方法介绍 |
5.3.3 样本的基本特征与相关性分析 |
5.3.4 验证性因子分析 |
5.3.5 结构方程模型分析 |
5.3.6 中介效应分析 |
5.4 本章小结 |
第6章 主动开放与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发展的实证分析 |
6.1 变量介绍及数据来源 |
6.1.1 数据来源 |
6.1.2 研究模型介绍 |
6.1.3 变量介绍 |
6.1.4 变量基本统计量 |
6.1.5 共线性和相关性检验 |
6.2 主动开放影响实证分析 |
6.2.1 全样本分析 |
6.2.2 第二阶段分析 |
6.2.3 第三阶段分析 |
6.3 不同银行异质性影响分析 |
6.3.1 国有控股大型商业银行 |
6.3.2 股份制商业银行 |
6.3.3 城市商业银行 |
6.3.4 农村商业银行 |
6.4 稳健性检验 |
6.5 内生性检验 |
6.6 本章小结 |
6.6.1 全样本影响结论 |
6.6.2 不同阶段影响结论 |
6.6.3 不同类型银行影响结论 |
第7章 中国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发展的逻辑、特征、经验及启示 |
7.1 金融开放条件下中国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发展逻辑 |
7.1.1 历史的变迁:两次金融开放的变迁递进 |
7.1.2 政策(环境)的变迁:不同政策效能的变迁差异 |
7.1.3 理念的变迁:金融机构变迁发生的关键 |
7.2 金融开放条件下中国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发展特征 |
7.2.1 以金融开放作为发展起点 |
7.2.2 以渐进式改革作为发展思路 |
7.2.3 以个体发展带动整体变革 |
7.2.4 以增量改革促进存量改革 |
7.2.5 以机构改革和功能完善协调推进机构发展 |
7.3 金融开放条件下中国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发展经验 |
7.3.1 以发挥本土优势为导向 |
7.3.2 在开放学习中坚持本土适应性 |
7.3.3 发挥主体的内生性带动作用 |
7.3.4 以促进经济发展为动力 |
7.3.5 坚持发展的与时俱进 |
7.3.6 结合宏观调控与微观主体能动性 |
7.4 新一轮金融开放背景下本土银行部门发展启示 |
7.4.1 立足国情:保持对外开放与国家战略的一致性 |
7.4.2 依托本土:激发本土银行部门发展的自觉能动性 |
7.4.3 政府定位:完善金融开放中的政府作用 |
7.4.4 以史为鉴:推广金融发展实践和理论的中国方案 |
参考文献 |
附录 |
在学期间学术成果表 |
致谢 |
(6)中国政策性银行市场化路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导言 |
1.1 问题的提出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技术路线 |
1.2.1 研究思路 |
1.2.2 研究方法 |
1.2.3 研究内容 |
1.2.4 研究重点、难点和创新点 |
1.3 文献综述 |
1.3.1 政策性银行市场化的合理性及边界综述 |
1.3.2 政策性银行市场化运作综述 |
1.3.3 一般性开发性金融综述 |
1.3.4 综合性开发性金融综述 |
1.3.5 政策性金融机构商业化转型综述 |
1.3.6 国外政策性银行研究文献综述 |
1.3.7 文献简评 |
本章小结 |
2 中国政策性银行市场化的理论基础分析 |
2.1 概念界定 |
2.1.1 政策性银行市场化 |
2.1.2 政策性银行市场化的路径 |
2.2 理论借鉴 |
2.2.1 金融功能观 |
2.2.2 金融可持续发展观 |
2.2.3 国开行开发性金融理论 |
本章小结 |
3 中国政策性银行市场化的状况分析 |
3.1 中国市场化的状况分析 |
3.1.1 市场化筹资状况 |
3.1.2 市场化投资状况 |
3.1.3 存在的主要问题 |
3.2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市场化的状况分析 |
3.2.1 市场化筹资状况 |
3.2.2 市场化投资状况 |
3.2.3 存在的主要问题 |
3.3 中国进出口银行市场化的状况分析 |
3.3.1 市场化筹资情况 |
3.3.2 市场化投资状况 |
3.3.3 存在的主要问题 |
3.4 中国政策性银行市场化整体状况 |
3.4.1 运作市场化与经营综合化 |
3.4.2 机构差异化与“一行一策” |
3.4.3 利益多元化与思维系统化 |
本章小结 |
4 中外政策性银行市场化状况的比较分析 |
4.1 日本政策性银行机构的市场化状况 |
4.1.1 筹资市场化状况 |
4.1.2 投资市场化状况 |
4.1.3 存在的主要问题 |
4.2 德国政策性银行机构的市场化状况 |
4.2.1 筹资市场化状况 |
4.2.2 投资市场化状况 |
4.2.3 德国政策性银行的主要优势 |
4.3 中外政策性银行机构市场化状况比较 |
4.3.1 中外政策性银行市场化的共同点 |
4.3.2 中外政策性银行市场化的差异 |
4.3.3 中外政策性银行市场化的综合比较 |
本章小结 |
5 政策性银行市场化的基本功能分析 |
5.1 基本功能假说 |
5.2 传统政策性功能 |
5.2.1 基本定义 |
5.2.2 主要作用 |
5.2.3 主要问题 |
5.3 开发性政策性功能 |
5.3.1 基本定义 |
5.3.2 主要作用 |
5.3.3 主要问题 |
5.4 开发性商业性功能 |
5.4.1 基本定义 |
5.4.2 主要作用 |
5.4.3 主要问题 |
5.5 双栖功能 |
5.5.1 基本定义 |
5.5.2 主要作用 |
5.5.3 主要问题 |
5.6 一般商业性功能 |
5.6.1 基本定义 |
5.6.2 主要作用 |
5.6.3 主要问题 |
本章小结 |
6 政策性银行市场化的基本路径分析 |
6.1 经济型的PN结模型 |
6.1.1 PN结理论 |
6.1.2 假设条件 |
6.1.3 模型构建 |
6.2 PN结模型对“基本功能”论的解释 |
6.2.1 传统政策性功能的形成 |
6.2.2 开发性政策性功能的形成 |
6.2.3 开发性商业性功能的形成 |
6.2.4 双栖功能的形成 |
6.2.5 一般性商业银行功能的形成 |
6.3 政策性银行市场化的基本路径 |
6.3.1 市场化基本功能的关联性 |
6.3.2 市场化功能演进的阶段论 |
6.3.3 对基本路径的理论概括 |
本章小结 |
7 中国政策性银行市场化的实际路径分析 |
7.1 影响实际路径的因素分析 |
7.1.1 对影响因素的整体判断 |
7.1.2 对主要因素的基本分析 |
7.2 对实际路径的初步判断 |
7.3 对实际路径的模拟分析 |
7.3.1 分量模型模拟分析 |
7.3.2 总量模型模拟分析 |
7.4 实际路径的特征及其形成机制 |
7.4.1 综合性开发性金融特征 |
7.4.2 综合性开发性金融的形成机制 |
7.4.3 综合性开发性金融的政策意义 |
本章小结 |
8 中国政策性银行市场化的未来路径分析 |
8.1 金融机构观基础上的未来路径 |
8.1.1 政策性银行的机构改革路径 |
8.1.2 对金融机构改革路径的评价 |
8.2 金融功能观基础上的未来路径 |
8.2.1 维持现状型 |
8.2.2 功能两分型 |
8.2.3 政策性回归型 |
8.2.4 完全商业化型 |
8.2.5 金融功能观分析的评价 |
8.3 金融可持续发展观基础上的未来路径 |
8.3.1 基于金融资源配置的公平性分析 |
8.3.2 基于金融资源配置的效率性分析 |
8.3.3 基于金融资源配置的安全性分析 |
8.3.4 构建金融可持续发展的决策机制 |
8.4 案例分析:某政策性银行省级分行的市场化趋势 |
8.4.1 贷款规模的增长态势 |
8.4.2 贷款比重的平均化趋势 |
8.4.3 贷款竞争的差异化 |
8.4.4 宏观效应逐渐凸显 |
8.5 政策建议 |
8.5.1 中央政府的对策 |
8.5.2 地方政府的对策 |
8.5.3 政策性银行的对策 |
本章小结 |
9 主要结论与研究展望 |
9.1 主要结论 |
9.1.1 政策性银行市场化的相关定义 |
9.1.2 中国政策性银行市场化状况 |
9.1.3 政策性银行市场化的基本功能理论 |
9.1.4 中国政策性银行市场化的基本路径 |
9.1.5 中国政策性银行的实际路径 |
9.1.6 中国政策性银行的未来路径 |
9.2 研究展望 |
9.2.1 本研究的不足 |
9.2.2 有待研究的问题 |
参考文献 |
(一) 外文文献 |
(二) 中文文献 |
附录 调研资料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的主要研究成果 |
(8)新农村建设与农村金融改革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研究目的 |
1.1.1 研究的背景 |
1.1.2 研究目的 |
1.2 国内外文献回顾 |
1.2.1 国外文献回顾 |
1.2.2 国内文献回顾 |
1.3 研究的内容与框架 |
1.4 研究方法与数据来源 |
1.4.1 研究方法 |
1.4.2 数据来源 |
1.5 创新点与不足 |
1.5.1 研究创新 |
1.5.2 研究不足 |
2 新农村建设:投资与发展 |
2.1 新农村建设的背景、内涵与原则 |
2.1.1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出的背景 |
2.1.2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内涵 |
2.1.3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原则 |
2.2 新农村建设的投资需求与资金来源渠道分析 |
2.2.1 农业资金匮乏及投入不足是制约农村经济发展的瓶颈 |
2.2.2 新农村建设投资需求的范围界定与规模估算 |
2.2.3 新农村建设资金来源渠道分析:财政与金融为主要力量 |
2.3 新农村建设对农村金融支持的新要求 |
2.3.1 大力发展民营经济离不开农村金融的支持 |
2.3.2 促进农业办产业化需要农村金融的支持 |
2.3.3 实现农村工业化需要农村金融的支持 |
2.3.4 推动农村城镇化需要农村金融的支持 |
3 农村经济增长与农村金融发展 |
3.1 经济增长与金融发展的理论回顾 |
3.1.1 金融发展理论 |
3.1.2 金融与经济增长关系的理论分析 |
3.2 农村金融的理论研究 |
3.2.1 三种农村金融理论的比较分析 |
3.2.2 农村的金融抑制与金融深化 |
3.2.3 农村金融发展的评价与衡量指标 |
3.3 我国农村金融与农村经济发展的关系分析 |
3.3.1 农村金融对农村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 |
3.3.2 我国农村金融与农村经济关系的实证分析 |
4 我国农村金融体制变迁及金融市场供需分析 |
4.1 农村金融体制变迁 |
4.1.1 农村金融与农村经济制度变迁的初始环境 |
4.1.2 改革开放后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演化 |
4.1.3 对改革开放后农村金融制度变迁的评价 |
4.2 农村金融市场需求与供给 |
4.2.1 农村金融需求的内容及主体行为特征分析 |
4.2.2 农村金融的供给主体及其行为特征分析 |
4.2.3 新农村建设与农村金融的供给体系重构 |
5 深化农村金融体制改革:银行业金融机构 |
5.1 对我国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理性反思 |
5.1.1 我国农村金融组织结构的制度和功能缺陷现状 |
5.1.2 基于"金融功能观"视角的理性反思 |
5.2 进一步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 |
5.2.1 2003年以前农村信用社制度变迁的历程 |
5.2.2 关于农村信用社改革模式的争论 |
5.2.3 农村信用社改革模式的争论的点启示 |
5.2.4 我国农村信用社模式选择 |
5.3 塑造农发行"建设新农村的银行"的形象 |
5.3.1 2005年以前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的改革过程 |
5.3.2 农业发展银行面临的问题与挑战 |
5.3.3 农业发展银行改革的方向 |
5.4 积极推进农业银行综合改革 |
5.4.1 1978年后中国农业银行的改革历程 |
5.4.2 农业银行改革问题的深入探析 |
5.4.3 股改"分拆方案"与"整体改制、择机上市"之争 |
5.4.4 农业银行改革:定位县域经济,服务"三农" |
6 深化农村金融体制改革——非银行业金融 |
6.1 加快邮政储蓄体制改革 |
6.1.1 改革开放后邮政储蓄的改革历程 |
6.1.2 邮政储蓄发展面临的问题 |
6.1.3 邮政储蓄改革的国外经验借鉴 |
6.1.4 邮政储蓄改革与发展的方向:建立邮政储蓄银行 |
6.2 建立和完善农业保险体系 |
6.2.1 1982年以来我国农业保险的发展概况 |
6.2.2 农业保险业发展面临的问题 |
6.2.3 美国农业保险的经验与启示 |
6.2.4 农业保险改革的方向 |
6.3 规范和引导农村非正规金融健康发展 |
6.3.1 农村非正规金融生成与发展的逻辑分析 |
6.3.2 我国农村非正规金融的发展历程及现状描述 |
6.3.3 农村非正规金融与正规的比较研究:基于河南、湖北两省调查的实证研究 |
6.3.4 规范和引导农村非正规金融发展的对策 |
7 新农村建设与农村金融创新 |
7.1 金融创新的内涵 |
7.1.1 金融创新的含义 |
7.1.2 新农村建设对农村金融创新内容的要求 |
7.2 农村小额信贷服务创新 |
7.2.1 小额信贷与反贫困 |
7.2.2 小额信贷的国际经验 |
7.2.3 小额信贷的盈利性和可持续性 |
7.2.4 小额信贷机构的运行机制和监管问题 |
7.2.5 中国的小额信贷 |
7.3 当前我国农村金融创新的最新动向 |
7.3.1 农村金融机构创新 |
7.3.2 农村金融工具创新 |
附录 |
问卷调查表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主要科研成果 |
致谢 |
(9)信贷减贫及对农户收入的影响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选题背景及意义 |
一、选题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问题的提出 |
第三节 研究目标与研究思路 |
一、研究目标 |
二、研究思路 |
第四节 研究方法、结构与数据来源 |
一、研究方法 |
二、逻辑与结构 |
三、数据来源 |
第五节 创新与不足之处 |
一、研究创新 |
二、研究不足 |
第二章 文献综述与理论基础 |
第一节 文献综述 |
一、国内研究现状 |
二、国内研究简要评述 |
三、国外研究现状 |
四、国外研究简要评述 |
第二节 相关概念界定 |
一、贫困 |
二、反贫困 |
三、正规金融与非正规金融 |
四、金融扶贫与信贷减贫 |
五、龙头企业 |
六、兼业农户 |
第三节 理论基础 |
一、农村金融发展理论 |
二、贫困与反贫困理论 |
三、要素分配理论 |
四、区域非均衡发展理论 |
五、信贷配给理论 |
第三章 信贷减贫的国际经验与启示 |
第一节 发达国家信贷减贫经验 |
一、美国的减贫方式 |
二、韩国的减贫方式 |
第二节 发展中国家的信贷减贫经验 |
一、孟加拉的减贫经验 |
二、小额信贷2.0模式 |
第三节 其他国家信贷减贫经验 |
一、其他主要发达国家减贫经验 |
二、其他主要发展中国家减贫经验 |
第四节 经验总结与评价 |
第四章 我国信贷减贫的历史进程、成效及问题 |
第一节 我国信贷减贫的基础环境 |
一、信贷减贫的外部环境变迁 |
二、信贷减贫的政策环境变迁 |
第二节 我国信贷减贫的历史实践 |
一、扶贫贴息贷款的实施 |
二、扶贫小额贷款的实施 |
第三节 当前我国的信贷减贫实践 |
一、信贷减贫的政策体系 |
二、信贷减贫的资金支持体系 |
三、多样化的金融支持形式 |
第四节 当前信贷在农村地区的投入情况 |
一、涉农信贷资金分布 |
二、从农村存贷款余额分析资金流出 |
三、信贷资金在扶贫中的作用 |
第五节 新金融形式的补充 |
一、互联网金融在农村的布局 |
二、农村发展互联网金融的必要性 |
三、金融科技的作用 |
四、农业供应链金融顺势发展 |
第六节 我国信贷减贫效应的总结与评价 |
第五章 信贷对农户收入的影响机制及弹性分析 |
第一节 信贷对农户收入的间接作用机制 |
一、模型构建 |
二、模型分析 |
三、农村经济增长与农户收入关系 |
第二节 信贷对农户收入的直接作用机制 |
一、正规金融直接作用分析 |
二、非正规金融直接作用分析 |
三、正规金融与非正规金融作用机制的关系分析 |
四、信贷发挥作用的配合机制分析 |
第三节 信贷对农户收入的弹性分析 |
一、思路和方法 |
二、模型、变量和数据 |
三、实证结果分析 |
第四节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信贷对农户收入影响的实证分析 |
第一节 数据基本情况 |
一、数据来源与概况 |
二、所使用的调查问卷说明 |
三、数据描述性分析 |
第二节 农户贫困的影响因素及信贷减贫方式分析 |
一、理论分析 |
二、变量选取 |
三、模型选择 |
四、模型估计结果与分析 |
第三节 农户收入与信贷的关联分析 |
一、概述 |
二、变量统计特征 |
三、模型选择 |
四、模型估计结果 |
第四节 主要结论 |
第七章 信贷支持产业化扶贫的典型案例 |
第一节 菏泽牡丹产业发展案例 |
一、菏泽牡丹产业介绍 |
二、信贷对菏泽牡丹产业的作用分析 |
三、信贷支持牡丹产业对农户收入的影响 |
第二节 龙头企业与贫困县携手并进的“镇平模式” |
一、合作背景 |
二、关于“产业+资本”项目运作模式 |
三、以信贷为纽带的收益模式 |
四、正在实施的“想念农场”模式 |
第三节 信贷支持产业化扶贫的评价 |
一、信贷支持产业化扶贫的不足 |
二、信贷支持产业化扶贫的成功经验 |
第四节 本章小结 |
第八章 结论与政策建议 |
第一节 结论 |
一、正规金融与非正规金融信贷的减贫作用 |
二、信贷与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关联程度低 |
三、信贷对农户收入的影响 |
四、信贷与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合作的减贫效果 |
第二节 政策建议 |
一、厘清信贷与政府的边界 |
二、加强信贷对农业产业的支持深度 |
三、加强农村组织与配套设施对信贷的支持 |
四、以市场化为基础强化信贷对农业龙头企业的支持 |
参考文献 |
后记 |
在学期间学术成果情况 |
(10)经济法视域下我国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言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研究价值及意义 |
三、文献综述 |
四、主要研究方法 |
五、论文结构 |
六、论文主要创新与不足 |
第一章 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与经济法:理论与因应 |
第一节 技术创新的基本理论及其中国家干预的变迁 |
一、技术创新及其国家干预概述 |
二、技术创新的基本理论 |
三、技术创新理论中国家干预的变迁 |
第二节 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主要理论 |
一、市场失灵理论与市场创造理论 |
二、风险社会理论与负责任创新理论 |
三、经济法语境下的国家干预理论 |
第三节 经济法与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因应 |
一、技术创新与制度创新之间的影响及协同 |
二、经济法与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呼应 |
第二章 经济法视域下我国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现状 |
第一节 我国科技创新体制及发展现状 |
一、我国科技创新的体制演变 |
二、我国技术创新取得的主要成就 |
三、我国技术创新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 |
第二节 我国促进技术创新相关国家干预的现状 |
一、促进技术创新国家干预及经济法规制的正当性 |
二、促进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相关政策及具体举措 |
三、促进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相关经济立法 |
第三节 我国防范技术风险相关国家干预的现状 |
一、防范技术风险国家干预及经济法规制的正当性分析 |
二、防范技术风险国家干预的相关政策及经济立法 |
第三章 经济法视域下我国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困境 |
第一节 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下现行干预体制之困 |
一、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的含义及意义 |
二、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下干预主体协调之困 |
三、技术创新国家干预政策联动之困 |
第二节 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边界厘定之困 |
一、促进技术创新中的干预适度之困 |
二、防范技术风险中的监管平衡之困 |
三、对干预失败预警不足之困——以部分产业政策为例 |
第三节 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经济法律制度不足之困 |
一、促进技术创新的经济法律制度尚需完善 |
二、防范技术风险的经济法律制度明显不足 |
第四章 美国、日本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借鉴 |
第一节 美国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及立法介评 |
一、美国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及立法概况 |
二、美国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及立法小结 |
第二节 日本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及立法介评 |
一、日本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及立法概况 |
二、日本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及立法小结 |
第三节 美、日技术创新国家干预及立法的启示 |
一、技术创新与发展得益于良好的体制保障 |
二、技术创新中的政府与市场灵活互动、并行不悖 |
三、充分重视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中的立法保障 |
第五章 经济法视域下我国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完善 |
第一节 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下的体制优化 |
一、探索科技、经济管理的大部制改革 |
二、实现不同干预主体间的有效互动与协调 |
三、加强现有体制下相关干预政策的协调与联动 |
第二节 我国技术创新国家干预边界的正确厘定 |
一、客观审视技术创新领域国家干预之边界 |
二、正确把握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限度 |
三、预警及矫治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失灵 |
第三节 我国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经济法律制度完善 |
一、强化经济法律制度完善的必要性 |
二、促进技术创新的经济法律制度完善 |
三、防范技术风险的经济法律制度完善 |
结论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后记 |
四、论分层推进农业银行商业化发展战略(论文参考文献)
- [1]中国农村金融发展的模式与路径选择[D]. 舒凯彤. 吉林大学, 2019(02)
- [2]我国政策性银行改革动因及发展方向研究[D]. 陈森. 中南大学, 2013(12)
- [3]我国农村商业性金融发展研究[D]. 陈华.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 2012(01)
- [4]中国农业转型发展的金融支持研究[D]. 王永龙. 福建师范大学, 2004(04)
- [5]金融开放与中国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的发展[D]. 王毅. 吉林大学, 2020(01)
- [6]中国政策性银行市场化路径研究[D]. 闫江奇.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2013(02)
- [7]论分层推进农业银行商业化发展战略[J]. 刘恒保. 农村金融研究, 1995(01)
- [8]新农村建设与农村金融改革研究[D]. 庄岁林. 华中农业大学, 2007(02)
- [9]信贷减贫及对农户收入的影响研究[D]. 常玉栋.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 2020(12)
- [10]经济法视域下我国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研究[D]. 张金艳. 华东政法大学, 2019(02)